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保健食品经营制度4篇(保健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以供参考。
保健食品经营制度1
保健食品各项管理制目录
1、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2、人员培训制度
3、从业人员卫生及健康体检制度
4、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5、储存制度
6、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7、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制度2
从业人员卫生及健康体检制度
一、企业员工每年必须在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检验机构体检一次,体检除常规项目外,应加做胸透以及转氨酶、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 (包括病原携带者 ),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 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工作。
三、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 ,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四、公司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 ,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五、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 ,必须立即报告 ,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
六、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 佩戴工号牌, 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
七、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二年。
保健食品经营制度3
人员培训制度
一、门店营业员均应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二、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 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 培训工作, 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三、培训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 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四、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保健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 岗位职责、 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 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五、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行政部门验证后, 留复印件存档。
六、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 由质量管理部组织, 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 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 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七、 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 并作为员工晋级、 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保健食品经营制度4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一、质量管理部是负责对不合格保健食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的机构。
二、质量不合格保健食品不得采购、上柜和销售。
三、不合格保健食品须存放在不合格品区, 挂有红牌标志,不合格品区设专人、专帐管理。
四、质量管理部在检查保健食品的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保健食品,应出具保健食品停售通知单, 及时通知销售部门立即停止销售,追回售出保健食品, 不合格保健食品及时移不合格品区。发现假、劣产品,要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得擅自退货。
五、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抽查、 检验判定为不合格保健食品时,或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食品药品检验部门公告、发文、通知查处发现的不合格保健食品时, 应立即停止销售, 并追回售出的不合格药品,将不合格保健食品移不合格保健食品库。
六、在柜过期失效、 破损保健食品由保管员填写“过期/ 破损产品报告单”经质量管理部签字确认后移入不合格品区。
七、销后退回、 配送退回的质量可疑保健食品, 质量验收员及时填写 “保健食品质量复检通知单” ,报质量管理部确认不合格后,移不合格品区。
八、对于质量不合格保健食品的'确认,质量管理部需凭自检报告单、省(市)药检所报告单、质量公告(报)、中国医药报、 sfda 网站、上级主管部门药监文件等相关证明文件。
九、不合格保健食品的报损和销毁应有记录,保存二年。
十、质量管理部每半年对不合格保健食品情况进行分析,分清质量责任, 以便及时制定纠正、 预防措施, 减少经济损失。
十一、不合格品区中保健食品不得随意进出,必须凭质量管理部的通知, 如违规操作发生质量事故,责任人将承担一切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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