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离职规章制度11篇(员工离职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时间:2023-11-04 11:46:00 综合范文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公司员工离职规章制度11篇(员工离职管理制度规章制度),以供参考。

公司员工离职规章制度11篇(员工离职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公司员工离职规章制度1

  一、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离职:

  1、 有违犯本公司规章之嫌疑,情节重大,但尚在调查之中,未作决定者。

  2、 违犯刑事案件,经司法机关起诉,判刑尚未确定者。

  二、前条第1、2款如经查明,无过失或判决无罪者,可申请复职,如准予复职,除因非本身过失而导致停职外,不得要求补发其停职期间的薪资。

  三、在停职期间,薪资停发,并应即办理移交。

  四、本公司因业务紧缩,或因不可抗力停工在一个月以上者,可随时裁遣人员,但解雇人员时,应在事前预告,其预告期间规定如下:

  1、 在公司服务一年以下三个月以上者,于10日前预先通告。

  2、 在公司服务三年以下一年以上者,于20日前预先通告。

  3、 在公司服务三年以上者,于30日前预先通告。

  从业人员对于其所承受之工作不能胜任时,本公司亦可随时解雇,并照上项规定日期预先通告。

  五、从业人员在接收前项预告后,如另谋工作可以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两日之工作时间,其请假日之薪资照发。

  六、依照规定,解雇人员时,除预告期间发给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但如系公司发生破产情况,依破产法处理,不在此限):

  在公司连续工作每满一年者,发给一个月工资。

  以上所称薪资,系以从业人员最后服务月份之薪资为准。

  七、从业人员辞职,应于7天前以书面形式呈转公司主管人员核准,事后汇报总经理核准。其为副经理以上人员者,应呈转总经理核准。核准辞职后,应即办妥移交,并可依其申请,发给离职说明书,但不发给任何补助或津贴。如离职未经核准,或移交不清,即擅自离职者,以免职处理。

  八、职员不论依照上列任何条款暂时或永久离开本公司者,均应办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致本公司发生损害者,均应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

公司员工离职规章制度2

  1.制定目的

  规范本公司员工离职作业流程,确保离职交接工作顺畅进行。

  2.适用范围

  公司三职等(含)以下员工的离职作业。

  3.管理部门

  人力资源部为本制度的管理部门。

  4.内容

  4.1离职类型及申请要求

  4.1.1辞职:自动请辞离职

  (1) 三职等(含)以上须提前一个月申请

  (2) 一、二职等须提前10天申请

  4.1.2辞退:解雇离职

  因故被解雇者,公司应事先通知员工,由其直属主管或部门经理提出申请。

  4.2离职程序

  4.2.1员工辞职,由本人向人力资源部索取《员工离职申请单》,并按《员工离职申请单》上所列事项详细填妥后,亲自持单向单上所列各部门办理手续。

  4.2.2若属辞退情形,则由其直属主管或部门经理向人力资源部索取《员工离职申请单》,并在《员工离职申请单》上“离职原因”栏内“公司因素”的“其它”项中注明原因,其余交由员工本人持单向单上所列各部门办理手续。

  4.2.3离职流程:离职申请→直接主管、上级主管签批→本部门手续办理→人力资源部手续办理→财务部手续办理→(副)总经理签核→离厂

  4.3离职移交

  离职人员提出《员工离职申请单》,经直属主管核准后,即可办理离职移交。

  4.3.1离职人员办理移交时,应由直属主管指定接收人接收;若无适当的接收人,应暂由该职务的直属主管进行接收。

  4.3.2移交人与接收人在办理职务移交时,均应由本人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4.3.3各项移交,由各部门经办人员在《员工离职申请单》上签核即可,必要时需填写《工作移交清单》。

  4.3.4离职人员原职务上的、代管的或正办理中的工作、文件资料(公司规章、公文、报表、技术资料、图样)等均应列入移交。

  4.3.5对已办而未结案的`事项,离职人员需向接替人或有关部门交代清楚。

  4.3.6离职人员原领用的器材、工具、文具(消耗性除外)、印章等,应交还有关部门。

  4.3.7移交手续未完备前,应保留移交人当月薪资,待其移交完成后,再行支付。

  4.3.8移交期限:原则上上述移交应于1~3日内办妥。

  4.3.9移交手续(或移交清单)应由直属主管详加审查,不合之处应要求更正。如离职人员正式离职后,再发现财物、资料或对外的公司应收款项有亏欠未清者,应由责任人负责追索。

  5员工内部调动与离职制

  5.1员工因工作需要或本人提出申请在本部门内调换岗位的,由所在事业部或分店经理决定,

  并通过人力资源部进行协调,履行“内部员工调动工作物品交接”手续。各事业部或分店需增减或跨部门调动员工时,应由部门经理或分店店长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过研究后,报相关副总批准后实施。

  5.2员工申请辞职或调动工作

  5.2.1一般员工需提前15天,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虚提前30天提出书面报告申请。

  5.2.2经本部经理同意后,填写离职人员申请表。

  5.2.3经各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后,交至人力资源部。

  5.2.4人力资源部调查核实签署意见后报请总经理审批。

  5.2.5辞职或调动申请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前,员工必须监守岗位,正常上班。若私自离岗或

  消极怠工,公司将按制度予以处罚。

  5.3员工被辞退(劝退)或被除名(开除)

  5.3.1员工被辞退(劝退)或被除名(开除),必须以制度为依据,由所在部门或分店以书面

  形式将处理意见上报人力资源部。

  5.3.2人力资源部金国调查核实后,签署意见并报总经理审批。

  5.4调出、辞退的交接手续

  5.4.1员工调出、辞退必须在开原岗时将工作同指定的交接人员进行交接,并由指定的领导

  监督交接。认真填写《工作物品、内容交接单》,并由相关的领导签字。

  5.4.2交接手续办完后,连同离职申请交至人力资源部,离职后30天后到人力资源部领单到财务部门领取工资和其他款项。

公司员工离职规章制度3

  1.制定目的'

  规范本公司员工离职作业流程,确保离职交接工作顺畅进行。

  2.适用范围

  公司三职等(含)以下员工的离职作业。

  3.管理部门

  人力资源部为本制度的管理部门。

  4.内容

  4.1离职类型及申请要求

  4.1.1辞职:自动请辞离职

  (1) 三职等(含)以上须提前一个月申请

  (2) 一、二职等须提前10天申请

  4.1.2辞退:解雇离职

  因故被解雇者,公司应事先通知员工,由其直属主管或部门经理提出申请。

  4.2离职程序

  4.2.1员工辞职,由本人向人力资源部索取《员工离职申请单》,并按《员工离职申请单》上所列事项详细填妥后,亲自持单向单上所列各部门办理手续。

  4.2.2若属辞退情形,则由其直属主管或部门经理向人力资源部索取《员工离职申请单》,并在《员工离职申请单》上“离职原因”栏内“公司因素”的“其它”项中注明原因,其余交由员工本人持单向单上所列各部门办理手续。

  4.2.3离职流程:离职申请→直接主管、上级主管签批→本部门手续办理→人力资源部手续办理→财务部手续办理→(副)总经理签核→离厂

  4.3离职移交

公司员工离职规章制度4

  为保障员工与公司双方的合法权益,当员工离职时,其工作能明确地移交,以利接交人完整地接任工作,特订定本办法。

  第一条 离职审批程序

  1、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1.1 个人离职须提前三十天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离职申请表》。经部门直接主管及部门负责人同意,人资行政部审核原因事实后,报总经理及总裁批准。对公司有意挽留的员工,人资行政部在了解员工离职真相后,积极帮助对方解决问题,尽可能减少人才损失。

  1.2 《离职申请表》得到批准后,由员工上级主管直接负责本岗位工作交接,并积极配合其他部门进行相关事宜交接,交接过程中填写《工作交接清单》及 《离职手续完备表》 ,由交、接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三方签字确认。

  1.3 离职人员到人资行政部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停办手续。

  1.4 在适用期内,提前三天提出辞职申请;

  2、 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2.1 解除条件

  2.1.1 个人绩效考核为“无法忍受”,且经过培训无明显改进的.;

  2.1.2 因公司组织结构、经营业务调整、经营亏损等原因造成必须裁减人员的.;

  2.1.3 根据《劳动合同》中相关条例要求达到解除合同条件,或符合《奖惩管理办法》中辞退、开除条件的;

  2.1.4 因病或工伤,超过国家规定的休养期,仍不能胜任公司安排岗位工作的;

  2.2 离职程序

  公司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但对试用期内员工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2.2.1 直接主管填写《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表》,提出解除理由及意见,报部门负责人审批后,送人资行政部核实,报总经理及总裁批准。

  3、 当然解职

  当然解职包括因合同期满、触犯刑律等原因离职。按现实情况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并遵照公司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第二条 离职手续

  1、员工无论何种原因离职,均应履行交接手续,填写《离职手续完备表》及《工作交接清单》,部门负责人配合人资行政部进行交接。

  2、工作交接需严格按照《离职手续完备表》中的规定执行,包括归还公司物品、欠款、清点库存等。

  3、员工未依规定办理离职手续,或未按规定时间离职,应以一个月薪资作为赔偿金,如招致公司利益受损者, 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4、人资行政部负责配合离职员工办理工资、保险、人事关系转移等手续。

  第三条 薪酬结算

  1、工资结算日以员工正式离开公司之日为准,于次月公司发薪日发放薪资。辞退或被开除人员在办理好一切工作移交手续之当日计算发放薪资。

  2、离职人员如有绩效奖金,奖金发放依照公司《绩效及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本办法经总裁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正时亦同。

公司员工离职规章制度5

  根据公司法各项规定,示酒吧实际情况,制订本酒吧辞职制度:

  一、自动离职:自动离职的员工,不退服装押金,没有工资,住宿舍的`必须马上搬离宿舍。

  二、员工辞职

  1、应于半个月前提出书面申请,试用期工作人员或未签定合同者应于一周前提出书面申请。

  2、员工辞职批准的工作日时,必须办妥离职手续,否则员工本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员工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直属主管申报核准作辞退处理。

  三、开除、除名:

  1、员工犯有重大过失而开除或除名的,没有服装押金,没有工资,酒吧不作任何经济上的补偿,工衣,工具马上收回,当晚必须离开宿舍。公司有权保留追究其经济上的责任。

  2、一个月内员工有三天旷工的,作开除处理,酒吧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公司员工离职规章制度6

  第一、新员工入职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新员工必须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填写入(离)职审批表

  2、要求相貌端庄、清秀,面部无缺陷,口齿清晰,反应灵敏

  3、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癫痫,无肺结核、甲肝、乙肝、伤寒等传染病或皮肤病

  4、有推荐人者优先录用

  5、所有财务人员(收银员、出纳、会计、仓管、采购员)、值夜都必须在入职时提供当地户籍人员提供的《担保证明》,并由店长进行家访,核对《担保证明》的真实性并了解提供担保人员的情况。

  6、由店长安排交纳相关押金并领取工服、工牌;员工凭押金收据到宿舍长处领取卧具

  7、店长介绍店铺情况,安排入职培训和岗前培训

  第二、试用期管理

  1、试用期规定

  (1)试用期一般为一个月(店长为三个月,厨师长及领班为两个月)。在试用期内,将依据员工考试成绩、技能水平及各方面的综合表现,由店长决定新员工按期转正、延期转正或是解聘

  (2)试用期间工资按标准执行

  2、试用期培训

  (1)店铺必须安排新员工培训,并在员工转正前进行考试

  (2)店铺需确定新员工的辅导老师(一个月),通常为与该职位工作有紧密关系的资深员工。其主要职责为:一带一,随时解答新员工在工作上的问题。

  3、提前或延期转正的具体规定

  (1)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员工,经部门主管推荐店长批准提前转正。

  (2)对违纪违规、造成责任事故或暂时胜任不了工作的新员工,最多给予两个月的.延期试用

  (3)对因缺勤而延期转正的员工,将视缺勤天数和情节给予一个月内的延期试用

  (4)试用期间,病、事假累计超过5个工作日的员工,原则上解除聘用

公司员工离职规章制度7

  1.制定目的

  规范本公司员工离职作业流程,确保离职交接工作顺畅进行。

  2.适用范围

  公司三职等(含)以下员工的离职作业。

  3.管理部门

  人力资源部为本制度的`管理部门。

  4.内容

  4.1离职类型及申请要求

  4.1.1辞职:自动请辞离职

  (1) 三职等(含)以上须提前一个月申请

  (2) 一、二职等须提前10天申请

  4.1.2辞退:解雇离职

  因故被解雇者,公司应事先通知员工,由其直属主管或部门经理提出申请。

  4.2离职程序

  4.2.1员工辞职,由本人向人力资源部索取《员工离职申请单》,并按《员工离职申请单》上所列事项详细填妥后,亲自持单向单上所列各部门办理手续。

  4.2.2若属辞退情形,则由其直属主管或部门经理向人力资源部索取《员工离职申请单》,并在《员工离职申请单》上“离职原因”栏内“公司因素”的“其它”项中注明原因,其余交由员工本人持单向单上所列各部门办理手续。

  4.2.3离职流程:离职申请→直接主管、上级主管签批→本部门手续办理→人力资源部手续办理→财务部手续办理→(副)总经理签核→离厂

公司员工离职规章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员工离职管理,完善员工离职程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离职包括辞职、辞退、劳动合同终止、擅自离职等情形。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地区公司及下属公司。

  第二章辞职

  第四条辞职:指员工因个人原因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第五条辞职申请:已转正员工辞职应提前三十日提出书面申请。试用期员工辞职应提前三日提出书面申请。

  第六条人事部门与辞职员工进行面谈,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做好记录与反馈。

  第七条辞职审批

  公司一般员工辞职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人事部门审核、审批后,报总经理审批后实施;中层及以上干部辞职经总经理审批后,由人事部门汇总实施。

  第八条辞职审批完成后,辞职员工须将《离职申请表》(附件一)交至人事部门,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交接手续。

  第三章辞退

  第九条辞退:指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或协议,依法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行为。公司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

  1、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包括员工在试用期满前转正考试不合格或领导评审不合格或公司规定的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

  2、员工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的情形,包括因工作原因一年内连续两次被书面批评处分或一次书面警告处分或公司规定的其他不胜任工作的情形。

  3、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情形。

  4、员工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例如提供虚假个人信息、从业经历、证件、证书等应聘资料等),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而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形。

  5、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指令的情形。

  6、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7、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第十条辞退审批

  一般员工的辞退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人事部门经理审核、审批后实施,并报总经理审阅;中层及以上干部的辞退经总经理审批后,由人事部门汇总后实施。

  第十一条辞退审批完成后,用人单位需通知员工到人事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第四章劳动合同终止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终止:指公司与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后不续签或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成立时终止双方劳动合同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的。

  2、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开始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终止审批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辞职审批的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终止审批完成后,员工或用人单位均需提前十五日通知对方劳动合同终止事宜,员工须在规定时间内到人事部门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第五章擅自离职

  第十五条擅自离职:指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从公司离职的行为。主要包括员工未办理离职手续或未办理完毕离职手续而从公司离职、连续旷工2个工作日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达3个工作日,或一个季度累计旷工达4个工作日等情形。

  第十六条擅自离职的处理流程

  用人部门须在24小时内将擅自离职员工具体情况书面报至人事部门,并按本制度第七条规定的辞职审批权限进行审批。人事部门确认擅自离职事实无误后,立即办理社会保险等减员手续,同时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并书面通知财务暂停发放其薪资。

  第十七条用人部门未按要求报告擅自离职人员情况的,给予相关责任人失职问责,如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章离职交接流程

  第十八条离职员工须于正式离职日期前三个工作日到人事部门领取《离职交接确认表》(附件二),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办讫交接手续,具体交接事项如下:

  1、与部门工作及文件资料的移交:包括各种文件、协议、计划、报表、客户信息、技术资料、技术图纸、图书资料、印章等。

  2、与部门资产的移交:包括电脑、移动硬盘、U盘、软件、扫描仪、打印机、照相机、摄像机、对讲机、办公桌椅、文件柜、办公用具、办公耗材、清洁用品等。

  3、与行政部门需移交的事项:车辆、宿舍退换手续及用品用具、工作服、应用系统账户、公司证照等。

  4、与财务部门需移交的事项:借款清还、未扣款项、拖欠发票等。

  5、与人事部门需移交的事项:社会保险停缴情况、培训协议履行情况、人事档案、工作档案、户口转移情况、考勤确认等。

  第十九条离职交接完成确认

  公司一般员工离职交接须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部门负责人及以上干部离职交接须由总经理签字确认。

  第二十条在办理离职人员申领的贵重资产(如手提电脑、摄像机、数码照相机等)交接手续时,相应的接收人员应当注明使用现状,如有损坏,应注明损坏程度,并落实损坏责任人,核实赔偿金额,提出处理意见;对于使用公司购置车辆的离职人员,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应由接收人员核定后方可办理移交。若员工离职后发现有物品、资料或财务事项亏欠未清的,接收人员及相关责任人需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公司部门负责人及重要岗位负责人离职的,经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门对其进行离职审计。

  第二十二条员工离职手续办讫后,人事部门须为离职员工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附件三)。

  第二十三条人事部门须妥善保管员工离职资料的原件,包括《离职申请表》、《离职交接确认表》、《离职面谈表》(附件四)等,保存期限为员工离职之日起三年。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员工离职日期的计算原则上为其最后考勤日的次日,即离职员工的考勤截止到其最后考勤日,次日即为离职日期。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适用于石家庄都市文化公司及各下属分公司。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经公司全体员工讨论、调整,经职工代表大会批准下发;本制度由人事部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规定与本制度内容不符的,以本制度内容为准。

公司员工离职规章制度9

  第一条 所有新进员工、在职员工特别是有专门技能要求的员工,均需过经过培训才能上岗。

  第二条 公司通过培训,来帮助员工了解公司发展状况;了解公司的基本政策,规章制定;掌握胜任工作的技能和方法,从而达到“一次一位同事,一次一个商场,一次一位顾客”的目的。

  第三条 培训内容分为教育和训练两方面,教育偏重于观念,而训练则偏重于操作实务。两者有机的结合起来,才能达到培训的目的。

  培训的内容:

  一、新进员工的培训内容及方法

  1、对新进员工给予友善的欢迎,使他们有宾到如归的感觉。

  2、介绍公司主要领导、同事、和工作环境,工作条件。

  3、介绍公司的人事政策、经营理念、规章制度;着重介绍公司的给薪计划、升迁计划。

  4、介绍所应聘的职务必须具备的素质要求、技能特长、行为准则。

  5、当场发放与其工作有关的说明书、考核标准与考核表,让他们有遵循的轨迹,依样去做,按部就班,将失误减至最少。

  6、分组讨论,让新进员工畅谈各自的感想、感受;提出自己的点子或设想,疑问及要求;并请有关资料人士给予指导和解答。

  7、现场参观,熟悉环境。

  实际操作,模拟训练。

  老员工的培训内容及方法

  1、首先应对老员工的能力和素质、思想和表现作一次调查,找到培训的重点或必要点。调查的.方法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能力、素质、人际关系、知识、技术、态度。

  2、调查了解之后,就必须针对重点进行再教育。教育的内容会有许多的不同,可从党见的缺点开始训练。老员工常常会出现这样的缺点:

  (1)对工作部门整体性的工作内容理解不足,缺乏主动性;

  (2)忘记了基本方法,我行我素;

  (3)对改善工作的努力不够,总说“照着指示做,可以吧!”

  而不愿多投入。

  (4)时间管理不彻底。工作一定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这是工作准则。老员工因为在公司服务时间长,易产生惰性,没有时间观念。

  (5)人际关系处理不恰当、合作协调能力差、不服从主管指挥。

  3、当公司每一项新的政策、新的制度出台时,应及时对老员工进行培训,以期达到自觉执行的目的,或对公司的有关政策和发展趋势有较深的了解。

  第四条 各种培训之举办,应尽量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

  第五条 从业人员之受训成绩及资历可提供人力资源部作为年度考核,晋升之参考。

  离职

  第一条 公司希望所有员工在风采工作的经历是一段有益的经验,并希望所有员工都是本商场事业的合作伙伴。公司并不愿意解雇任何一位员工,但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将会考虑终止与某位员工的聘用:

  一、自动提出辞职申请的;

  二、触犯了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其情节或过失已经达到了开除或解聘条件的。

  三、违反了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其情节或过失已经达到了开除或解聘条件的。

  第二条 凡员工辞职,部门主管以上人员须提前一个月,其它人员提前15天填写《离职申请书》,通知直接上级主管或人力资源部。辞职的审批程序按照《权责划分表》及本制度第二章第四条执行。

  第三条 核准辞职后,应即办理交接手续,依次办完《离职通知书》所列“应办事项”,凭此单到财务中心结算工资。交接手续完全者,公司原银奉还行为保证金及《经济担保书》;交接手续不清楚者,两个月后交还。

  如辞职未经核准,或交接手续不清楚,即擅自离职者,以免职处理。

  第四条 凡因第一条二项、三项而被公司解聘、开除者,由人力资源部填发《离职申请书》、《离职通知书》,经核准后交离职人,依次办理完所列“应办事项”后,凭单到财务中心结算工资,但行为保证金及《经济担保书》一律不退。

  免职处理人员离职后,一律不退还行为保证金及《经济担保书》。

  第五条 如果公司因为裁减人员而解雇员工,公司给予七天有薪水预告期,让其另谋工作;在交接手续清楚的前提下,离职前一天,公司退还行为保证金和《经济担保书》;在公司服务满一年的人员,发满最后服务月份之薪水;不满一年的按实际上班天数(包括预告期七天)计算薪水。

  第六条 所有离职人员在离开公司后,有义务继续为公司保守商业机密;如因漏露了机密或其它报复行为致使公司受到损害,本公司有权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索赔。

公司员工离职规章制度10

  入职程序

  被聘用人员应按照公司员工入职程序进行入职;

  入职者按综合部要求的时间或持综合部的录取通知上岗单到综合部办理入职手续;

  填写《员工正式入职表》并交纳2张一寸免冠近照和一张身份证复印件,管理人员须提供学历及其他相关证明。(收银员、吧员、仓管、财务等相关人员需提供本地行政事业单位担保人并办理担保手续)

  验证各种证明文件(学历证明、身份证、健康证明等)

  领取员工手册、工号牌、制服等入职、上岗所需物品;

  到上岗部门报到

  离职管理程序

  凡正式员工要求辞职者,经理级以下员工(含经理级)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申请,经批准后办理离职手续,未申请擅自离职者,按照《劳动合同》及《劳动法》相关规定应支付公司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员工未履行劳动合同期限长短,不足一年按照一个月(月平均工资)工资标准作为违约金;一年以上不足二年按照二个月(月平均工资)工资标准作为违约金,并逐年累计。未签劳动合同的员工没有申请擅自离职者,扣发当月工资。有特殊情况没有提前申请离职的员工应附情况说明书加以说明,可按正常离职并办理离职手续后按实际出勤结算工资。试用期员工在入职后的五天内提出辞职者不结算工资。

  员工持《离职申请表》及《离职交接清单》至综合部及财务部等部门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员工将办理完毕的.《离职申请表》和《离职交接清单》报综合部核准并备存,同时结算工资;

  审批权限:经理级以上员工(含经理级)填写《离职申请表》和《离职交接清单》报总经理和董事长签字批准,经理以下级员工填写《离职申请表》和《离职交接清单》报部门经理、综合部经理和总经理签字批准;

  辞退、劝退

  因某种原因,公司认为该员工不再适宜在公司工作而被劝退或辞退者由部门填写《辞退/劝退通知书》并报综合部核批。

  被辞退、劝退员工持《辞退/劝退通知书》到综合部办理离职手续,员工办理完毕《离职交接清单》后报综合部核准并备存。

  综合部根据《辞退/劝退通知书》和《离职交接清单》结算工资和奖金;

  审批权限:经理以上级员工(含经理级)填写《辞退/劝退通知书》和《离职交接清单》报总经理和董事长签字批准,经理以下级员工填写《辞退/劝退通知书》和《离职交接清单》报部门经理、综合部经理和总经理签字批准;

  除名/开除

  因触犯法律或违反公司规定而受到处分者,由部门将其材料汇总送综合部,综合部负责人报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后由综合部通知其本人办理离职手续。离职手续的办理参照辞退/劝退人员离职程序。(如违反公司规定造成损失的可扣发工资和奖金,严重者追究其相关责任)

  自动离职

  员工未经批准离职称为自动离职。按照《劳动合同》及《劳动法》相关规定应支付公司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员工未履行劳动合同期限,不足一年按照一个月(月平均工资)工资标准作为违约金;一年以上不足二年按照二个月(月平均工资)工资标准作为违约金,并逐年累加。公司有权不发工资和奖金等,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等情况,公司将保留依法追究补偿的权利。

  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各部门有临时性工作,需聘用临时人员时,需提前10天填写岗位需求申请表,经上级主管批准后,送综合部备案,综合部凭此表招聘。

  临时人员到岗时,须到综合部提交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并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存查。

  临时员工在职期间,除工伤例外,其请假一律不发工资。

  对经管财务、有价证劵、仓库、营销及会计等重要岗位不得聘用临时人员。

  临时人员在工作期间,如不能胜任工作或工作欺瞒,聘用部门应予终止聘用,终止聘用的临时人员应填写(离职通知书),经主管审核签署后,交综合部作为计发工资的依据。

  临时员工聘用期满,如工作尚未完成,必须继续聘用时,应依程序重新办理聘用手续,经综合部核准后方可聘用。

公司员工离职规章制度11

  一、辞退管理

  1、辞退:是指对不适合店铺发展或严重违反店铺规章制度的员工依法进行的劝退,包括试用期内辞退及转正后辞退。店铺对被辞退员工按其薪资标准与实际出勤天数正常进行薪资结算。

  2、辞退程序

  被辞退员工需填写《员工入(离)职审批表》,办理离职手续,用人部门要及时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被辞退员工待各项工作审查及交接手续完毕后方可离职。

  二、开除管理

  1、开除:是指对严重违反店铺规章制度的员工给予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罚。

  2、开除程序

  (1)开除员工,店长报告上级批准后让其办理相关手续。

  (2)被开除员工需填写《员工入(离)职审批表》,店长及时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被开除员工待各项工作审查及交接手续完毕后方可离职。

  三、自愿辞职

  1、店铺与员工之间无论哪一方提出终止工作关系,都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试用期的通知期为一天),因违纪被开除者和被辞退者除外。

  2、辞职员工应由店长审批。

  3、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后,方可办理离职移交手续,需填写《员工入(离)职审批表》,部门主管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

  5、在所有离职手续办妥后,辞职员工方可在店铺规定日期领取工资。

  四、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员工离职获批

  向店长或指定人员移交工作及工作物品

  向宿舍长退还卧具

  向店长退还工服、宿舍钥匙、店铺钥匙、自行车等物品

  店长审定

  清算领、借款手续、核对扣款

  规定期限内领取工资

  若不退换卧具、工服则按进价从工资扣除

  1、移交的物品种类

  (1)店铺的文件资料(包括电子版)

  (2)店铺的有关资料

  (3)店铺用品

  (4)工服、钥匙

  (5)店铺分配给其使用的属于公司的'财物

  (6)宿舍使用的卧具

  六、工资结算

  1、辞职员工领取工资截止日期为正式离职日期

  2、辞职员工结算款项

  (1)结算工资

  (2)须扣除以下款项:

  ①员工拖欠未付的店铺借款、罚金、宿舍费

  ②原承诺培训服务期未满的补偿费用

  (3)遗失的店铺任何财物将作价酌情赔偿

  八、辞职、辞退、开除的管理要求

  1、店铺不应违反程序,随意辞退或开除员工。任何类型的离职行为(辞职、辞退、开除)与处理程序,均须按规定进行

  2、店铺开除的员工,其他店铺不允许再录用

  3、不办理辞职手续就离职的员工视为自动离职,店铺有权扣发当月工资并给予除名处理

  4、店长辞职或调动离职,离店交接要有财务人员的离职审计记录

  店铺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内容

  1、迟到:上班时间应到而未到岗者;

  2、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

  3、旷工:未经领导批准离而不到岗者。

  4、病事假:因生病或有事者。

  5、串岗:不在规定岗位工作

  6、脱岗:不在工作岗位工作。

  (二)考勤须知

  1、对有迟到、早退、擅离职守脱岗、串岗等现象的员工,应进行教育并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

  2、对旷工者,应作除名处理

  3、除公休外,店铺员工出满勤者享受店铺给予的全勤奖200元。

  (三)考勤处罚

  1)员工迟到或早退,串岗或脱岗(30分钟以内),执行食品卫生安全奖罚制度。

  2)当月迟到或早退两次以上(含两次),除执行食品安全奖罚制度外,即扣发当月全勤奖。

  3)当月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一次,除执行食品安全奖罚制度外,即扣发当月全勤奖。

  4)当月旷工除扣发3天工资外,再扣发当月全勤奖。

  5)当月员工因个人原因(如重大差错、事故、不服从上级安排、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开除者一律扣除全勤奖。

  (四)考勤统计

  1、店铺考勤员由外场领班以上管理人员担任。

  2、所有员工上下班都要在考勤机上按指纹。

  3、考勤管理员每月14日上报店长考勤记录,作为工资扣款依据。

  (五)考勤员职责

  1、按规定认真、及时、准确地记录考勤

  2、如实反映本店铺考勤中的问题

  3、妥善保管各种考勤记录凭证并存档

  4、记录时使用考勤符号

公司员工离职规章制度11篇(员工离职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相关文章:

公司员工食堂规章制度3篇(机关食堂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员工离职申请书11篇 企业员工离职申请书

公司员工离职申请10篇(员工自动离职又申请仲裁)

公司员工离职申请书5篇(企业员工离职申请书)

电脑公司员工规章制度精华13篇

公司员工离职感谢信3篇(在公司离职感谢信)

精公司员工离职申请书13篇 公司离职申请书范文

公司员工离职申请12篇 商场员工离职申请怎么写

公司员工离职申请范例11篇(员工离职申请怎么写)

公司员工离职申请书12篇(企业员工离职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