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给离职证明共11篇(离职公司不提供离职证明)

时间:2022-06-30 10:22:51 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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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给离职证明共11篇(离职公司不提供离职证明)

公司不给离职证明共1

  离职证明

  兹证明 先生,身份证号码: ,原系我公司

  部门员工,因

  原因主动申请离职,经公司慎重考虑同意其离职,现离职交接手续已办清。双方劳动合同于

  年

  日解除,劳动关系自离职之日起解除。

  特此证明!

  XXXXXX公司(公司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不给离职证明共2

  离职证明

  兹证明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为:_______________),于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就职,离职时______ 任_____(部门)的_______职务,由于_______原因提出辞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该员工与公司签署的保密协议仍有效,且有义务对公司商业信息及相关资料保密。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人力资源部

  年

  月

  日

公司不给离职证明共3

  公司不开离职证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支付经济补偿。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这样也就证明了你的工作时间,发工资你也要签字,工资发放表也应由用人单位出具,这就证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状况。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特明确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也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解除劳动合同(没有劳动合同则是劳动关系,下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述的情况之一,你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把一切责任推到你身上,也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资找到借口。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解除劳动合同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要求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加付赔偿金。

公司不给离职证明共4

  离职证明

  兹证明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原担任我公司 部 一职,在职时间为201年10月 日至201年月 日。在职期间,无不良表现,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经单位研究决定,同意其离职。现已办理完相关离职手续,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盖公章)

  2017年2月14日

公司不给离职证明共5

  离职证明

  兹证明XX同志原系我公司财务部职员,在职时间XX年X月XX日至XX年X月日。现已办理完所有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XX重庆XXXXX有限公司

  年XX月XX日

公司不给离职证明共6

  离职证明

  兹证明先生,身份证号码:,原系我公司部门员工,因原因主动申请离职,经公司慎重考虑同意其离职,现离职交接手续已办清。双方劳动合同于年月日解除,劳动关系自离职之日起解除。

  特此证明!

  XXXXXX公司(公司盖章)

  日期:年月日

公司不给离职证明共7

篇1:公司离职证明

  Xxx同志于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任职于xxx公司,于x年x月x日正式与我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特此证明。

  Xxx公司(或人力资源部人事处)盖章

  X年x月x日

篇2:公司离职证明

  兹证明xx自xx年xx月xx日入职我公司担任xx部门xx岗位,至xx年xx月xx日因xx原因申请离职,在此工作期间无不良表现,工作良好,同事关系融洽,期间曾被授予“xx”称号(荣誉)。经公司慎重考虑准予离职,已办理交接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盖章

  日期:年月日

篇3:公司离职证明

  某某先生/女士/小姐自20××年01月01日入职我公司担任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助理职务,至20××年07月31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此间无不良表现,经公司研究决定,同意其离职,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20××年07月31日

篇4:公司离职证明

  兹证明xxx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司市场开发部职员,在职时间为2005年04月01日至20××年07月31日。现已办理所有离职手续。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20××年07月31日

公司不给离职证明共8

  离职几乎是一般人的职业生涯中都要经历的事情。正确的离职,会将你带入职业成长的快车道,而错误的离职,则将你带往职业生涯的停车场。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司离职证明范本,欢迎阅读!

  公司离职证明模板1

  Xxx 同志于 x年 x 月x日至 x 年x月x日任职于xxx公司,于x年x月x日正式与我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特此证明。

  Xxx公司(或人力资源部人事处)盖章

  X 年 x 月 x 日

  公司离职证明模板2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身份证号:

  乙方原为甲方________(部门)的_______(职务),于2008年07月31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

  双方现已就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结清。同时,甲方已为乙方办妥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甲方代表签字:

  公司离职证明模板3

  兹证明XXX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司市场开发部职员,在职时间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现已办理所有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____年__月__日

公司不给离职证明共9

  没有离职证明怎么办,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

1、劳动合同实施条例第24条规定: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2、劳动合同法明确了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需要向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和社保转移单。

3、用人单位违反规定的,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产生的争议; 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转移手续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1、劳动合同实施条例第24条规定: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2、劳动合同法明确了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需要向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和社保转移单。

3、用人单位违反规定的,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产生的争议; 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转移手续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

  理。

公司不给离职证明共10

  公司离职证明

  兹有 同志(身份证号 )于2010年 7月01日至 2016年12月31日任职于 公司,于2017年1月1日正式与我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特此证明。

(盖章) 2017年 1月 31 日

公司不给离职证明共11

  公司离职证明

  兹证明 同志于 年 月 日从本公司正式离职,已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从即日起与本公司无任何劳动关系。

  特此证明。

  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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