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中学生作文 篇1
从前,有一口井,井里面住着两只青蛙,它们是两兄弟,叫阿大,叫阿二。
两只青蛙本应永远生活在井底的,被一场洪水所了,他们跳出了井口。
它来到陆地上的头几天,觉得陆地上的生活太美妙了,优美,又有可以吃到的食物,生活十分惬意。
可惜,好景不长,这份惬意的生活背后,危机,渐渐浮出了水面。
那是它们来到陆地上的第八天,阿大正在午睡。突然,它周围传出了嘶嘶的,阿大听到后,立马睁开,向后退了几步,它原来所得地方赫然出现了一条蛇,正向它吐着蛇信子,阿大看到后撒腿就跑,跑的过程中,被阿二看到了,蛇正看到了阿二。于是,阿二也加入到了逃跑的队伍中,就这样,它们跑啊跑,好几次都感受到蛇信子的寒意了,可都被阿大阿二侥幸地躲过去了,转眼间就跑到了小道上,它们看到了马路,稍有不慎,就是有来无回,可现在情况不容乐观,蛇依旧穷追不舍。这们已经心有力而力不足了,眼看马上就靠近蛇口,青蛙们之下只好走上小马路,来碰碰运气,而蛇显然不想让猎物逃脱,也跑着跳上了马路。只听见呼的声音,待阿大阿二转过头去时,蛇已不见踪影。见危机已清除,青蛙们顿时瘫坐在地上,气喘吁吁,还好那辆车来得及时,否则现在早已葬身蛇嘴了,不行,假如再来一条蛇的话,很有可能就小命不保了。
于是,晚上青蛙两兄弟紧急召开了会议,主要是说现在该怎么办,阿二首先发言:我觉得还是井里好一点,至少还不像现在危机四伏,应该回到井里去。而阿大则说,不一番风,如何真正的,在井里虽然安全,却少了一翻成长,食物也不多,我听另一个从才来的青蛙说,向东走向10公里路有一块池里,池里虾众多,几乎到了取之不尽,吃之不竭的程度,那里还有很多青蛙,我们一起去吧!阿二则说:10公里啊!那样要走多长啊!而且一路上再碰到一条蛇怎么办?太危险了,我不去!
在阿大劝说无果下,两只青蛙分道扬镳,最后,把它们的生活发生了天壤之别。
优秀中学生作文 篇2
我最近读了一本名叫《中华上下五千年》的书,它带给了我许多历史知识,让我受益匪浅。
其中我最喜欢《唇亡齿寒》这个故事了,它讲了春秋时期晋国十分强大,想吞并周边的两个小国,但那两个小国团结合作,一起对抗晋国,晋国很难取胜。一天,晋国有个大夫想了个一箭双雕的计谋。用钱收买其中一国的大王,让他不要帮助另一个国家对抗他们,然后逐个击破。就这样,这两个小国都被灭了。
“众人一条心,黄土变成金”如果那一国的大王不那么贪财,和另一国一起对抗晋国,就不会被灭了。这本书中还有许多好看并又说明道理的故事,如《毛遂自荐》、《科学家祖冲之》等。
《毛遂自荐》里的毛遂聪明果断、充满自信,自我推荐,虽然赵国的平原君认为他没有才能,但他说的一番话令平原君觉得他气质非凡,所以平原君带他一起前往楚国。毛遂勇敢地和楚王讲明当前的形势,让他同意联盟。由此可见,要想当一个有出息的人,自信是必不可少的。
祖冲之从小勤奋学习,敢于提出自己的意见,这样他才发明了大明历,更发现了圆周率这些成就。要有成就,要自信,也要勤奋。
读读这本书吧,让它那精美的文字,给你留下深刻的印象。
优秀中学生作文 篇3
终于结束了可怕的升学考试,虽然成绩不理想,但那亲爱的政教处主任还是宽容地“收留”了我。
——致我的初中生涯
因为上海的小学是五年制的,而初中呢就多了一个“预初”,也叫“小初一”。我考的是七年级,而班里的同学也都彼此相处了一年,人人都已经了解了各位的秉性。我不知道要融入这样的班级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
分班的时候,看了看那个字条——初一(2)班。我从幼儿园开始就和(2)班结缘……对此我无话可说。刚到的时候,同桌不停地盯着我,把我看得心里毛毛的。终于,说了一句话:“你叫什么名字啊?”后来,经过她的介绍,附近的同学也都慢慢了解了我。但是因为本人的名字比较难记,所以有时候去食堂会被问一句:“你叫什么名字来着?”
后来认识了一个同学,可能有点不合群,就一直被忽视,直到有一天才发现我们两个的家很近很近,而且都使骑车回家。从此回家的路上就多了一个伴侣。慢慢的发现身边的每个人都是值得去发现的,多一个朋友总比少一个敌人好吧——我会慢慢去认识初一(2)班的同学,慢慢品尝友谊的味道。
开学1周后,广播体操还不会做。为此专门请了两位同学到家里坐坐,特地来教我广播体操。其实我们班里的同学还是很热心的,初一(2)班……我不知道要融入这样的班级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
其实上学真的很累,每天十点睡觉,六点起床,一本本练习部分,一套套参考资料……但是也许是有了同学们的说说笑笑,打打闹闹,原本枯燥无味的生活也变得有趣起来。我的初中生涯,就伴随着作业和打闹开始了……
开学已经20天了,我的初中生涯还在继续。初一(2)班,我的初中生涯,就从你开始!
优秀中学生作文 篇4
提起初中发生过的事,有的让人感动不已,有的让人哭笑不得。它们就像天上的星星在我的脑海中闪闪发亮。
一进初中,眼看是一片陌生的景象和一个个陌生的面孔,我感到孤独和畏惧。然而,有件事却改变了我的看法。有一天,我正坐在床上发呆,同学们看见我这副模样,便问:“你怎么了?”我闷闷不乐地告诉他们:“我的饭卡不见了!”同学们愣了一下,然后,听见小明对我说:“不要紧,咱们俩一起去吃饭!”说完,就把饭卡递给了我,我高兴地说:“谢谢你,小明!”接着,一双双温暖的手也向我传达爱心,我看到了同学们对我无微不至的关怀,不禁簌簌地留下感动的热泪。
我出生在城市,从小在父母的怀抱下茁壮地成长,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小皇帝式生活,然而,到了初中,什么事情都要亲自动手,自然感到力不从心,往往会闹出了许多笑话。
记得有一次,我在宿舍里的厠所洗衣服,只见大家的“洗衣技术”特别高超,看,只见他们往桶里倒了些洗衣粉后,就用两脚不停地踩在衣服上,然后用手有节奏地洗搓着,虽然,有时会溅起一些洗衣泡,但还是挺好玩的,洗的衣服也十分干净。我跃跃欲试,就把双脚踏在衣服上,感到软绵绵的,十分舒服,我于是使劲地踏起来,由于我的这股蛮劲,一对袜子突然弹起来,掉到下水道里去了,我只好蹲在下水道旁用手试着捞起来,我把两只手伸到孔中,挟住袜子,慢慢拖上来,袜子虽被捡起来,但我的两手却散发着一阵臭味儿,弄得同学们都抱腹大笑。
初中的生活就像一根弹簧,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只要我们勇于克服困难,更好地融洽于集体中,投身于学习中,就会打败挫折,从而走上成功的道路
优秀中学生作文 篇5
记得那是一个傍晚,父母都出去了,万般无聊之下我听起了音乐。
如流水般的音乐缓缓流过我的大脑。在傍晚的宁静里,在泛红的夕阳照耀之下,我觉得心中一片空明,各种各样的烦恼就像被这圣洁的音乐及景象洗涕过了一般,变成了一种种正面的情绪就像我此刻的灵魂。
听着听着,只觉得心里有个什么闷闷的东西发泄不出来,情绪莫名的激动起来了,思绪就像一叶被狂风卷动的扁舟不听控制的回泊到一个个以前令我感动的港湾,一幅幅的画面从我面前闪过,这些画面,是交织了我到目前为止的人生最完美的画面,这些画面,是我不想与他人分享,只肯埋藏在自己心灵的最深处的画面,我的心绪被这些我只肯在静寂的深夜里才回味的画面感动着。我在房间里无意识的走来走去,举着双手想去拥抱那无形的音乐,那泛红的夕阳,那无名的感动,那些我平时无感触此刻却潮湿我眼眸的东西。我应对着夕阳,在我那略为模糊的视线里,那半红的残阳无疑是一个奇迹,或,是另一个世界。眼泪最后滑落,整个世界也仿佛因为我那份空灵而空灵。为音乐而感动?不,是为感动而感动。
像丢下了千斤重担一般,我坐到了沙发上,关上了门窗的房间显得格外静谧。天渐渐黑下,音乐在夜色的衬托下,无疑是一首圣诗。仿佛用光了所有的力气一样,我不想动,哪怕是一根小指头,因为我害怕这种完美的气氛,就会被打断。
渐渐的,天完全拉上了一层黑色的天鹅绒,房间里,全黑了。
之后,不知有多少次我打开音乐,想回到那天的黄昏中去,但是我失败了。
优秀中学生作文 篇6
杯,并不是多么昂贵,多么漂亮,只是一个普通的装完罐头的玻璃杯,是它一直陪伴我长大。
泛黄的灯光下,一名幼童正在认真的写着作业。“妈妈,我渴了”。那名幼童憨憨地笑着说,“好,妈妈给你倒水去”。一眨眼,一大杯水来了,不一会儿就被那个幼童喝得杯底朝天了,妈妈笑着说他真棒!这是上幼儿园时的我。
渐渐地,他长大了,成为了一名优秀的少先队员,每天晚上桌子上还是会有一杯水,依旧是那个罐头杯,此时的它还像新的一样,不用说,这是他的妈妈—那个贤惠温柔的妈妈为他准备的,他每天都会把杯里的水喝完,以此获得妈妈对他的夸奖。这便是上小学时的我。
时光如梭,他已经踏进了中学的校门,每天放学一进家门那个罐头杯首先印入眼帘,美美的喝上几口,不知为何,此时的水是那么的甜,晚上,每每作业写到深夜时,身体感到乏困时,只要喝一口罐头杯里的水,心里总会干劲十足,重新回到题的战场中,与那些拦路虎大战三百回合。这便是上初中时的我。
一天晚上,依然是在那盏泛黄的灯光下,依然是那个男孩在写作业,妈妈又将那盛满水的罐头杯放到了桌子上,不经意间,他从罐头杯的杯面上看到了他自己,我都已经长这么大了,那妈妈呢,他又透过杯面看到了妈妈,妈妈依然那么漂亮,但岁月的痕迹已经无情地留在了她的脸颊上。我长大了,妈妈却变老了。
杯,还是那个杯,那个已泛黄的罐头杯,水,还是妈妈给我倒的水,那世间最甘甜的水。
如今,我才明白水为什么那么甜,因为那里面蕴含着妈妈对我浓浓的爱,那种爱,是最伟大的爱,是最最甜的,是甜入我的心里的。妈妈,我永远永远爱您!
优秀中学生作文 篇7
“砰!”随着一声枪响,只见他们如同箭一般的冲了出去,奔向那“遥远的终点”……
片刻,刘翔以优越的成绩取得了跨栏第一名的成绩!听到这种消息,人们无不高起大呼:“赢啦!赢啦!”
是啊,刘翔赢了,赢过了约翰逊,赢得了金牌!我们每个中国人都为之自豪!为之骄傲!心中的那一股爱国情怀油然而生――努力了这么长时间,终于在短跑跨栏这一项目上取得了成就。这是令人欣喜的,更是刘翔对自身力量的最好诠释!
想起当初,中国在这方面屡次受创。不知经过了多少个比赛,多少次训练,多少个日日夜夜,刘翔从预选赛逐渐到决赛,又到第3名,第2名!向着第一名迈进是困难的,“跨栏王”约翰逊就如同一座山一样,挡在了刘翔的面前,但他却从不言放弃。终于,就在今天!刘翔成功的夺得第一名,成功的点燃了人们心中那熄灭的激情!
其实,刘翔所点燃的与我们平时所点燃的激情没太大不同,就是方面的问题罢了――一个是国家的金牌,而另一个只是生活中繁琐的小事,虽然差距甚远。但是,终归还是点燃了它!
点燃心中的这股激情――可以在考试中,可以在赛场上,可以在任何事情中。
地震中,解放军亡死救援人民时,心中有一种“一定要救活人民”的激情。
考试中,考生们埋头苦答时,心中有一种“一定要考好”的激情。”
赛场上,队员们努力拼搏时,心中有一种“一定要赢得比赛”的激情。”
此时,心中燃起一种力量――激情,它告诉我:冲刺吧,燃起我,继而冲刺之终点!
优秀中学生作文 篇8
古往今来,无数人执着地追求着各自心目中的幸福,嫦娥怀抱着幸福的梦想,吞下了长生不老丹,飞上九天,成了月中仙子。可独守着寒冷的广寒宫,她是否会感到做神仙的幸福呢。
而渴望进入上流社会的马蒂尔德,在戴上项链做着幸福的梦的同时,却没有想到这幸福是那样地短暂,她为她的幸福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对嗜财如命的葛朗台,拥有如山的金币大概就是他最大的幸福吧。但当他年老力衰地坐在轮椅上盯着他的密室,甚至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刻仍念念不忘他的金子时,这样的幸福是多么的可悲。
许多时候人们往往对自己的幸福看不到,而感觉别人的幸福很耀眼。想不到别人的幸福也许对自己不适合,更想不到别人的幸福也许正是自己的坟墓。
当中国的封建学子们以“洞房花烛夜,金榜提名时”为人生的最大幸福,并且为之奋斗终身时,吴敬梓则用他的笔给我们绘出一个中举后的范进喜极而疯的场面,幸福就是如此吗?我怀疑了。
到底什么才是真正的幸福。杜甫有诗云:“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这是杜甫认为的幸福。“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自由自在的幸福是李白的人生写照。司马迁用“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诠释着自己对幸福的理解,而登上岳阳楼的范仲淹面对滚滚的江水,吟诵着“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以此为幸福。
感叹古人对幸福的深刻理解,我也渐渐得出自己要的幸福究竟是什么样的。它不是千金的财富,不是受人注目的地位,而是为人,为别人着想的奉献,是付出,这就是我要的幸福。
一份有自己声音的幸福
作家朵拉有一句至理名言:第一个孩子都是一滴有自己声音的水。因而引发了我,我觉得每一份幸福也正如那一滴有自己声音的水,你可以选择其滴落的方式,但它的声音你别无选择。
人打一落地,便是一个生命个体,有自己必须经历的人生,有自己的理想抱负,更有着对幸福不同的诠释。假如,真的只有当幸福失去后才知道幸福的可贵,那么还有谁有勇气去追寻幸福呢?
几千年前,执弓挥剑纵横沙场的将军认为胜利对他而言便是最大的幸福;儒家学者孟子认为“与民同乐”便幸福;几百年前,在黑暗礼教中成长的哥白尼认为追寻真理便是一种幸福,著名数学家、物理学家安培认为忘我工作,取得成功便是一种幸福;现在,金庸笔下武功盖世的杨过与小龙女视轰轰轰烈烈的爱情为幸福;在网络中“醉生梦死”的“网虫”们以处于虚构的世界驰骋为幸福……对于幸福的诠释,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历史条件,甚至于不同的人有着炯然不同的体会。
春天以花朵的形式过去了,夏天以枝叶的形式过去了,秋天以果实的形式过去了,冬天以冰雪的形式过去了。而我们的幸福,也会如春夏秋冬般呈现不同的形式,而后以不同的形式随着我们的人生终入黄土。因而我们要抓住属于自己的幸福,不要老羡慕别人比自己幸福。计较多了,自己的幸福反而成了坟墓,你可知,幸福与坟墓本就差于一念之间?
有一首歌这么唱着:“平平淡淡才是真……”这便流露出了一种幸福感――平淡的生活,这对于一些人来讲,这不算什么,这能算幸福吗?但对于一些在特殊岗位上或那些流浪人抑或亡命之徒而言,那便是一种可望而不可及的幸福。而那些每天过着平淡生活的人,却渴望着另一种幸福――轰轰烈烈、刺激……其实一个人如果愿意时常保有寻觅幸福的心,那么在事物的变迁之中,不论是生机盎然或枯落沉寂都可以看见幸福,那幸福原不在事物,而在于心灵、感觉乃至眼睛,因而每一个人的幸福都有各自的诠释,你不必担心你的幸福比别人的少一些。
优秀中学生作文 篇9
我叫林曦晨,16岁,是一个平民家的孩子,靠着自然优越的成绩考了本市的皇家学院,皇家学院能进里面的有两种人,一是富家子弟,二是本市的`前三名可以进入。而我就是本市的第一名。
“宁静的夏天,天空中繁星点点,心里头有些思念,思念着你的脸……”手机一直响个不停,曦不耐烦地接起了电话。电话那头是她的死党,萌沐沐,这个名字跟她一点都不搭。“林曦晨现在都几点了,还不来学校,今天是开学的第一天。”说完便挂了电话。
曦继续睡,想想又不对劲,突然猛的起床。“啊,快迟到了。”手忙脚乱地穿衣服,刷牙洗脸那叫一个神速,仅仅花了五分钟就解决完了,连早餐都没有吃,就飞快地来到停车场。骑着她的小绵羊出发去学校了。
她飞快地骑啊骑,前面左转,忽然冲出一辆法拉利。险得她险些摔倒。而法拉利的主人停下车,下来的是一个戴墨镜的少年,他有着细碎的蓝头发,眼睛被墨镜遮住了,高挺的鼻子,性感的薄唇,身高一米八左右。他摘下墨镜居高临下地看着曦,曦被他那紫色的眼眸迷住了。少年从钱包里拿出几百块钱的钞票,砸在曦的身上。便扬长而去。
曦试图站起来,还好,能站起来。曦看了看地上的钱不屑地说“上天给了他一副好皮囊,他不好好珍惜,性格這麼恶劣。有钱了不起啊!”
曦继续骑着小绵羊去学校了,看了看他在高一(1)班。把小绵羊放在停车场。便向教学楼走去。
来到高一(一)班门口,老师不在,走到她死党旁边坐下。萌沐沐说“你的脚怎么受伤了。”“别提了。”说完便躺下睡觉。等醒来时已经放学了。
这一天就这么不愉快地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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