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3篇 我的叔叔于勒学情分析,以供借鉴。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1
今天我看了一个短篇小说,名叫《我的叔叔于勒》。作者是法国作家莫泊桑,他与契诃夫、欧亨利并称为“世界三大小说家”。这篇小说我先是听了一遍,又看了一遍,深有感触。
约瑟夫·达夫朗什家里生活贫困,一家人省吃俭用,但又很要面子。约瑟夫有个亲叔叔叫于勒,多年以前,于勒把家里的钱都给糟蹋光了,后来于勒坐船离开了。于勒曾来信说他赚了点儿钱,两年后,于勒又来信说他有很多钱了,并且说他要去长途旅行。一家人都被震惊了,他们都很兴奋,心想只要于勒回来了,大家就一定会过上好日子。每到星期日,菲利普看见轮船就会想如果于勒在这艘船上那该有多好啊!这时候,曾经是'祸害'的于勒成了全家人的“希望”,成了一个正直的好人的形象。大姐和二姐因为家里穷都没有出嫁,一个公务员看见了于勒的来信,以为这一家人要有钱了,就娶了二姐。怀揣着对未来生活的美好期望,菲利普决定带着全家去泽西岛小游。在船上,菲利普发现了一个卖牡蛎的老头子,他特别像于勒,经过和船长确认后,菲利普和他的妻子知道了这个穿的破破烂烂的'老水手正是于勒!这就像晴天霹雳一般,他们终于如愿见到了于勒,却在真的见到他后吓得避之不及,像遇到了瘟疫一般。
其中有三个时间段,生动地刻画了菲利普夫妇态度上的三次变化。第一次是于勒糟蹋了家里的钱,菲利普夫妇很气愤,把他赶走了;第二次是于勒两次来信说发了大财,夫妇二人听后很高兴,热切地盼望着亲人于勒回来;第三次是他们在船上遇到了穷困潦倒的于勒,就避开他,不想让他缠上。有句谚语说的好: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虚荣势利的菲利普夫妇,见钱眼开的公务员女婿,和约瑟夫的单纯善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真是一个具有讽刺意味、发人深省的好作品。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2
《茶花女》中有这样一句话:“金钱是好仆人,坏主人。”
以前,在刚读到它时,有半分理解与半分不理解,金钱是好仆人,其中的道理显而易见,正所谓有钱能使鬼推磨人可以利用钱来达到自己的某一目标或某一要求,而金钱则是近乎无条件的来满足人类的欲望,不可不说是一位好仆人。金钱是坏主人?则让我困惑不已,为什么金钱会是主人,而且还是个坏主人,后来,直到当我读完《我的叔叔于勒》后,才有了深刻体会与理解。
《我的叔叔于勒》是莫泊桑杰出的短篇小说之一。它以菲利普夫妇因为于勒贫富而前后变化的态度,组成令人惊叹的情节波澜,深刻揭示了他们嫌贫爱富、虚伪自私的灵魂,近乎重现了在资本主义社会下金钱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冷酷关系,即使是拥有相同血脉的亲人也不例外。
小说的高潮部分最扣人心弦,菲利普在船上眼见两位漂亮的太太的牡蛎的高贵吃法,而被深深吸引,这使他爱摆架子、爱慕虚荣的'心理得以体现。之后,他又故作高雅,主动邀请家人吃牡蛎,爱面子、追求上流社会生活的心态也得到了完美诠释。随后菲利普太太又把推辞说得是何等的冠冕堂皇,既爱惜自己,又关心别人;既疼爱孩子,又注重教育。但“很不痛快”一词出卖了她,她实质上却是既顾全面子,又节省开支。
仅两件小事就表现出菲利普夫妇金钱至上的观念,就宛似金钱是他们的主人一样,为了讨好所谓的“主人”,一次又一次得做出违心的事。然而,这个“主人”并没有厚待他们,却是引领他们走向黑暗的深渊。当于勒挥霍家产时,他们撵走他,捍卫自己仅剩的遗产;当于勒富有时,他们殷切期待他,只为了那份财富;当于勒再次落魄时,他们则逃之夭夭,生怕被他认出来。我想金钱是坏主人这半句话,一点也没有错。在钱的诱惑下,菲利普夫妇不把穷水手于勒当兄弟看待,眼中只存在会带来财富的富于勒。也唯有约瑟夫这一个孩子,同情可怜贫困中的于勒叔叔,对父母的冷酷无情而困惑、苦闷与不解。似乎也只有善良纯真的孩子才不会受到“坏主人”的诱惑、侵蚀,但是从他的身上,我们看到的又有多少希望呢?
或多或少,这不得而知了,但金钱作为物质财富,是人类创造的,并为人类服务,人类应当是金钱的主人,而不是金钱的奴隶。人们依靠自己的劳动创造财富,获取财产,金钱是光荣的,而那种用剥削、掠夺欺诈的手段不劳而获,则是可耻的。金钱在促进商品交换的过程中起了重要作用,但金钱并非万能,世界上有比金钱更重要、更宝贵的东西。居里夫人放弃“镭专利”的巨额金钱,毅然将炼镭的技术公布于世,并把价值100万法郎的世界第一克镭捐献给治疗癌病的研究所。
截然相反的两种做法,但被金钱利用的菲利普夫妇是错误的。培根说过,金钱是善仆,也是恶主。希望在未来,它只是个善仆,绝非恶主。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3
《我的叔叔于勒》是世界著名小说家莫泊桑的名篇。它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于勒·达勿朗诗因为用完了自己所得的遗产,并且损害了哥哥的利益,逃到了美洲打拼。不久,传回消息,说他工作很好,希望不久后能发财回家,与哥哥家一起过日子。这个消息使生活并不宽裕的哥哥一家大受鼓舞。他们计划着于勒回来后的生活,甚至打算买一幢小别墅,家中待嫁的二女儿也因此确定了婚事。谁知在办喜事的那天,他们在船上见到了于勒,一个兜售牡蛎的小贩。随后,哥哥一家急忙避开,生怕自己被于勒认出。
这篇小说的主题在文中没有出现,但读完全文后略加思索就可以得出:当时的小资产者大都十分爱慕虚荣,追逐名利。整篇小说几乎都在为此主题服务:达勿朗诗一家明明不是很宽裕,一家人走路去码头准备坐船旅游时,却都“挺直了脊梁,伸直了腿,郑重地走,仿佛一桩极其重要的事件要靠着他们的这种态度才能完成一样”;母亲原本十分厌恶于勒,但当她听说于勒发了财后,却说:“将来好心眼的于勒回来后,我们的景况自然不同了。那是一个很能干的人!”在得知于勒就是那小贩时,她又说:“我一向怀疑这个扒手做不成一点好事,并且有一天他又会落在我们脊梁上来的!一个姓达勿朗诗的怎能够指望在他的身上盼望一点什么!”……然而,在文末,这个家庭又似乎有些可恨了:都已明确知道那忧怨肃索、衰老可怜、生活窘困的小贩就是于勒后,达勿朗诗一家却不上前与之相认,还生怕于勒认出自己,当初的“福星”变成了“衰神”。他们在回程时乘了另一艘游轮,就只是怕自己有这样一个穷兄弟的'消息被人知道,或多了一个需要照顾的人。不需要冗长的介绍,不需要明确指出,一个十分虚荣,在旁人看来可笑的小资产家庭就出现了。我们在生活中千万不要像达勿朗诗先生一样,爱慕虚荣,这样的人是很可恶的。
莫泊桑被誉为“短篇小说之王”,年少时师从法国文学大师福楼拜。福楼拜当初教给他的主要是写作要肯吃苦,勤练习,善于发现。从这篇作品来看,莫泊桑的确做到了:比如,在文中有这样一句很短小的话:“为了我失落了钮扣和撕破了裤子,他们就对我大嚷大闹。”文中的“我”便是于勒的侄子。这对于一名儿童来说是很正常的事,可以说只是一个细节,但莫泊桑却把它写了下来,并借此一下突出了达勿朗诗夫妇超乎一般的爱慕虚荣而又并不富裕;还有,文中达勿朗诗先生知道那小贩就是于勒后,连说话都“面无人色了,哑着嗓,瞪着眼睛,一个字一个字慢吞吞地说”,这样的姿态一般人是不大会有的,由此又突出了达勿朗诗先生非同一般的虚荣心。这样的句子还有许多。
莫泊桑构思的精巧、肯吃苦、勤练习、关于发现的特点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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