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管理制度9篇

时间:2024-02-06 09:54:00 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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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管理制度9篇

医院管理制度1

  1.根据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及《消毒技术规范》制定以下内容:

  1.1工作人员上岗着装符合要求(工作帽、白衣,必要时戴口罩、手套、隔离裤、隔离鞋、防护镜、防护面罩)。

  1.2工作人员的发生医院感染事件以及锐器伤、化学烧伤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应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

  1.3在进行消毒工作时工作人员应采取自我防护措施,防止因消毒操作不当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

  2.各类人员均应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做好个人防护和公共环境的保护,完成操作或离开工作区域时应及时摘手套,严禁工作人员穿工作服进入食堂、宿舍和医院外环境。

  3.医院感染实行分级防护的原则

  3.1基本防护

  适用对象:在医院传染病区、发热门(急)诊以外的.从事诊疗工作的医护技人员

  防护配备:白大衣、工作裤、内层圆领工作服、工作鞋、戴工作帽和医用口罩。

  防护要求:按照标准预防的原则

医院管理制度2

  1.门诊、药房窗口药师在发放药品时应清晰、简要地按药品说明书或处方医嘱,向患者或其家属进行相应的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并保证自己的`语气、语调易于使患者或其家属接受。

  2.门诊药房常设咨询窗口,解答医师、患者及其家属用药咨询、提供药品信息。

  3.病区临床药师应定期深入病房,查看患者病历和用药记录,一旦发现不合理用药,及时与临床医师沟通,修改用药方案,减少药疗损害;同时接受临床医师用药咨询、必要时参与制定药疗方案,保障用药合理、安全、有效。

  4.作好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协助临床医师及时发现和上报药物不良反应,并将相关信息实时反馈至临床一线,确保用药安全。

  5.对药物在临床出现的不良反应及毒副作用配合临床及时查找原因,分析总结,并上报上级部门。让用药者承受最小的治疗风险,得到最大的治疗效果。

  6.对新引进的药物配合临床进行临床观察总结,做出论证,不定期淘汰临床疗效差及毒副作用大的药品。

  7.对引进的新药物的药物作用、用途、剂量、剂型、注意事项进行宣传,使临床医师及时掌握,合理应用,对药物的有效性做出准确的判断。

医院管理制度3

  1、凡电工作业人员,须持有电力部门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2、电气施工须由持证电工作业人员承接,任何人不得擅自私拉乱接电源。

  3、电工作业人员应了解医院内的供电线路走向和用电设备容量及分布。

  4、用电设备投入运行须经供电管理部门认可,严防超负荷用电。

  5、未经同意私拉乱接电源,造成电网或仪器和设备损坏的,应报主管部门按情节处理。

  6、电工作业人员要经常对用电部门和场所检查督促,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并对用电部门进行安全用电的.指导。

  (二)电气安全工作规程

  1、认真执行《医院用电管理制度》和《电气设备运行管理规程》确保安全用电。

  2、电工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和《用户变电所运行及事故处理规程》,并持证上岗作业。

  3、凡要求接地保护的电气设备,必须可靠接地。电工作业人员必须经常检查接地装置,防止接触不良而造成接地失效。严禁擅自拆卸电气设备接地装置。

  4、防雷装置是防止雷电侵入电气设备的保护设备,建筑管理部门要做好防雷的设置和加强日常维护。

  5、电气设备场所须设1211灭火器等专用灭火器具,严禁带电取水灭火。

  (三)电气设备运行管理规程

  1、凡电气设备的运行,必须执行医院设备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要求。

  2、新置电气设备必须合格,电气设备经修理后,必须符合该设备的原电气设计要求。

  3、电气设备投入运行前,必须先核查电源电压,与设备额定电压保持一致,核查供电容量与负载保持合理,并按设备安装要求装接。

  4、一般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在阅读设备使用说明书或有关资料后,方可上机操作;大型及贵重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动用。

  5、设备操作人员在电气设备运行时,必须认真填写《设备运行记录》,掌握并记录设备运行情况。

  (四)变配电室安全制度

  1、变配电室属安全重点管理场所,除本室工作人员外,他人不得擅自入内。

  2、变配电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室各项制度。

  3、凡在变配电室检修、处理故障或在线路检修时,配电屏相应刀闸上应悬挂'禁止合闸'告示牌。

  4、凡在变配电室作业,应持《操作证》,并有两人方可作业。

  5、在变配电室动火作业应得到相关人员批准,并做好应急准备,方可动火。

  6、作业时,无论检修或处理故障,均应记录在案。

  7、变配电室配备如下安全工具:橡胶绝缘手套、橡胶绝缘靴、橡胶绝缘垫、绝缘棒、验电棒、告示牌、灭火器,安全用具一律不得外借或移作他用。同时要做好定期检测,保存好检测资料,确保安全有效。

  (五)变配电室巡回检查制度

  1、定期巡查变配电各设备。

  2、巡查内容:(1)绝缘支架有无碎裂等异常。(2)刀闸,开关,熔断器的运行情况。(3)仪表,指示灯情况。(4)变压器有无漏油现象,有无异常声响。(5)安全用具和消防设施是否完好。(6)门窗是否完整无漏缝,屋顶是否漏水。(7)其它异常情况。

  3、巡查情况如实记录在案。如有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

  (六)倒闸操作和停送电制度

  1、操作变电室10kv母线刀闸及跌落熔丝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严禁擅自操作。

  2、进入变电室至少2人,须持证操作。

  3、10kv母线刀闸及跌落熔丝操作应遵守下列顺序:

  (1)停电操作:

  ①穿戴绝缘靴、绝缘手套。

  ②断开低压侧电容柜刀闸。

  ③断开低压侧线路空气开关。

  ④断开低压侧线路刀闸。

  ⑤断开低压断路,拉开低压母线刀闸。

  ⑥断开10kv母线刀闸,锁上保险,悬挂告示牌。

  (2)送电操作:

  ①穿戴绝缘靴、绝缘手套。

  ②合10kv母线刀闸。

  ③合低压侧母线刀闸。

  ④合低压侧断路器。

  ⑤合线路刀闸。

  ⑥合线路空气开关。

  ⑦合电容柜刀闸。

  ⑧检查各线路运行情况,做好各项记录。

  4、配电屏操作至少2人。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5、低压线路停送电应通知线路有关部门,并作记录。

  6、所有高低压设备的操作都严格禁止带负荷断(合)刀闸。

医院管理制度4

  某市中心医院医师外出会诊管理制度

  医师外出会诊是指医师经医院批准,为其他医疗机构特定的患者开展执业范围内的诊疗活动。为规范我院医师外出会诊,促进医学交流与发展,保证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师外出会诊暂行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医师外出会诊管理制度》。

  一、医务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与在全院的管理实施,并定期检查本制度的落实情况,促进《医师外出会诊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并持续改进;各临床及医技科室负责在本科室内贯彻落实本制度;各级临床医师、技师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二、医院或科室接到会诊邀请后,在不影响我院正常业务工作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由医务部与相关科主任协商及时安排医师外出会诊。对于外出会诊可能影响医院正常业务工作,但确因特殊需要的情况下,由业务副院长或院长批准。我院医师未经医务部批准,不得擅自外出会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院不派出医师外出会诊:

  1、会诊邀请超出我院诊疗科目或者是不具备相应资质的。

  2、会诊邀请超出被邀请医师执业范围的。

  3、邀请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医疗救治条件的。

  4、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不接受会诊邀请或不能派出医师会诊时,医务部应及时通知邀请医疗机构。

  五、医务部决定派出会诊医师后,应及时填写“外出会诊回执单”,会诊医师携此单前往执行会诊任务,存根由医务部留存。

  六、会诊医师应当详细了解患者的病情,亲自诊查患者,完成相应的会诊工作,并按照规定书写医疗文书。

  七、医师外出会诊要严格执行有关的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不得接收邀请医疗机构报酬,不得收受或索要患者及其家属的钱物,不得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八、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难以胜任会诊工作的,应当及时、如实告知邀请医疗机构,并终止会诊。

  九、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邀请医疗机构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条件不适宜收治该患者,或者难以保证会诊质量和安全的,应当建议将患者转往其他具备收治条件的医疗机构诊治。如果患者拟转入本院进一步诊治,应事前通知医务部,由医务部通知相关科室做好相应准备。

  十、医师会诊结束后,应当在返回我院两个工作日内将外出会诊的有关情况报告所在科室负责人和医务部,并填写“医师外出会诊情况记录单”,由医务部留存。

  十一、医师外出会诊收入纳入医院财务部统一管理,会诊收费和医师会诊报酬按照财务部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医师外出会诊过程中发生的医疗事故争议,由邀请医疗机构按照《医疗机构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必要时我院协助处理。

  十三、医务部建立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档案,将会诊情况与科室、医师的考核工作相结合。

医院管理制度5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的医疗设备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进一步完善采购制度,按照公开透明、客观公正、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下称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下称招标、投标法)、《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经院长办公会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采购计划

  医院应根据各科室临床医疗需要,结合医院发展规划和年度预算,本着经济实用、功能适宜、技术适宜、节能环保的原则制定购置计划,杜绝盲目配置和闲置浪费。

  (一)、科室根据学科发展需要,于每年年底前提交下年度购置计划,填写购置申请表。单价在1万元以上的要提交《购置万元以上仪器设备论证表》(其中因原有设备报废需重新添置或更新换代的除外),经主管院长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报药械科。

  (二)、药械科对各科室设备购置的申请进行汇总,提交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审议论证,根据论证情况及医院本年度经费预算,编制出设备、器材的购置计划,经院长办公会审批后成为正式的年度医用设备、器材采购计划。

  (三)、未列入年度采购计划的项目,科室需要临时增购的医用仪器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由使用科室向药械科提出申请,药械科定期汇总后,报医疗设备管理办公室,经院长办公会审批后执行;对于单价在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由使用科室填写《万元以上仪器设备论证表》并报送药械科,药械科定期汇总后提交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进行论证,根据论证情况,拟定“临时增购医用仪器设备”审批报告,经院长办公会审批后增列入当年采购计划。需主管部门审批的,应当获得批准后执行。需要考察设备者由医疗设备管理委员指派人员进行项目考察,其考察报告书面上报院长办公会,并由药械科备案。

  (四)单价在50万元及以上的医疗设备购置,应当进行可行性论证。论证内容包括配置必要性、社会和经济效益、预期使用情况、人员资质等。

  (五)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应急情况需要紧急采购的,按照应急采购预案执行。需采购进口设备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履行进口设备采购审批程序。

  二、采购

  (一)单机(件)在3万元以下的购置,必须由药械科制定招标申请书,原则上应有3个以上供应商参加。应有3人以上人员参加谈判后通过招标签定合同(参加人员:主管药械科副院长、使用或申请科室主管副院长、纪检书记、药械科科长、使用科室主任)。采购3万元以下的医疗器械必须先到市卫生局医药招标管理办公室备案,经批准后方可自行采购。

  (二)单机(件)在3万元以上的设备,经院长办公会批准购置后由药械科负责,会同主管院长和使用科室制定设备招标书、技术参数,经设备主管院长和使用科室认可,报院长签字后,报许昌市医疗设备招标办公室,进入招标程序。凭中标通知书,供货商与医院签定正式合同,并按合同要求进行验收、入库、出库。

  三、设备的.购进验收及管理

  (一)必须从具有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医疗器械。

  (二)在与供货商协商供货合同前,应向供货单位索取、审查并保存以下加有供货单位公章的证照复印件。

  (1)营业执照;

  (2)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 《医疗器械注册证》;

  (4)合格证明;

  (5)企业法定代表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授权书应明确授权范围;

  (6)销售人员身份证明。

  (三)医疗器械到货、安装、调试后,医院主管领导、有关科室人员和供货方依据合同约定及时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完成后应当填写验收报告,并由各方签字确认以示负责。验收工作应在合同约定的索赔期限内完成。经验收不合格的,应当及时办理索赔。

  (四)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验收记录,以确保每批产品的可追溯性。购进验收记录应当注明医疗器械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批号或机身编号、生产厂商、供货单位、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号、医疗器械注册证号、有效期、购货日期、产品外观情况、是否有中文印刷包装或中文使用说明书、合格证等。购进记录由药械科负责建档保存。

  (五)购进医疗器械应有合法票据,医疗设备证件,装箱单、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保修卡等交药剂科建立医疗设备档案,并妥善保存。因进货手续不全,无合格证或无合法依据的来货不得验收。在验收中发现质量可疑,结论为不合格的产品应拒绝入库。

  (六)医疗设备验收合格后,由财务科、药械科、使用科室各保留一份合同(其中财务科为原始合同),对纳入科室固定资产的设备由药械科提出设备折旧方案,院长签字后,通知经改办,从使用后下一个月扣设备折旧。

  (七)使用科室和设备库房对储备的医疗器械应当定期检查,做好记录。对在用的要建立医疗设备档案,及时养护、校验在用设备,并做好养护、校验记录。

  四、设备的维修

  药械科要定期下科室了解设备的工作运行情况(每周一次),并做好记录。发生设备故障,使用科室及时通知药械科,药械科负责全程跟踪,并据实填写维修登记卡。维修费用在3000元以上的要签定维修协议,维修费用在1万元以上的要上报院长批准。

  五、该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医院管理制度6

  1、严格执行住院患者“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

  2、对每一住院病人当天发生的费用按明细项目(包括医疗服务、药品和耗材)逐笔登记,保证做到一日一清。

  3、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严格按照河南省医疗服务价格试行规定中载明的医疗服务项目编码执行,没有编码的,坚决不得收费。

  4、药品严格按照规定的规格、数量、单价计费。

  5、一次性耗材严格按照批复的'编码、单价计费。

  6、一日清单一式两份,每天八时上班后由住院处工作人员负责打印上一天清单并发放,一份交患者保管,一份经患者或其家属签字后护士站留存。

  7、患者对清单中所列项目提出咨询时,科室必须给出明确解释。

  8、患者出院时,住院费用核实无误后,住院处负责给患者办理费用结帐手续,同时向患者提供总费用清单。患者出院时按清单所列金额付费,与清单不符的费用患者有权拒付,并可向医院纪委和物价审计科反映,医院必须及时做出正确处理。

医院管理制度7

  1、由后勤科主任负责管理药品采购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药品采购计划和购药渠道及日常药品使用管理事务。

  2、药品采购必须坚持如下基本原则:

  坚持优质、品牌原则;坚持低价原则;坚持选择对方的配送时间长短、伴随服务质量优劣、品种供应能力的原则;坚持按计划采购原则;急救药品、特殊药品临时采购便捷原则。

  3、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和实际临床需要,负责制订专科的《药品目录》,后勤科及时审议新药采购及停用药品的申请或意见。

  4、各科室医生根据临床需要申请购药,只能申请药品品种、通用名称、数量和临床要求,不得指定生产厂家及进货渠道。货源和进货渠道由后勤科根据药品采购原则提出审议意见。采购人员负责按药品采购清单的要求一一落实。

  5、采购新剂型、新品种药品,应由医师提出,后勤科批准,先小剂量和短期临床试用后,再拟订采购计划。

  6、药房人员按保管程序和职责对入库药品质量、数量严格把关,药房应严格药品入库手续,收集齐全相关检验报告,并负责装订成册。药品入库应做好入库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应拒绝入库,同时向药品采购人员报告,由采购人员及时做出退货或换货等处理。

  7、严禁采购以下药品:

  (1)、假冒伪劣药品;

  (2)、无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合格证、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单位推销的药品;

  (3)、采取商品贿赂行为推销的药品;

  (4)、其它违法销售的药品。

  8、订货洽谈必须由指定人员或后勤科负责,与药品采购无关的任何人均不得参与洽谈订货业务。

  9、药品让利款应采取票面打扣形式,不得索要和收受现金或实物,严禁在账外收受回扣。

  10、药品采购人员必须履行工作职责和规章制度,在药品申请和采购过程中,如发现有违规行为,将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11、购药计划由药品采购人员与医药公司联系,其他任何人员无权采购。如采购人员休假,或患者急需用药,由指定人员临时购买。

  12、任何未经正常购药程序而购入的`药品,不得输入计算机药库,所购入的药品,由购药人员自己解决,本院不支付药款。

  13、严禁医药代表进入各临床科室进行与药品促销相关的活动,否则,一经查实,将清退其推介的品种,并对科室医生进行相应处罚。

  14、任何人不得收受、索要药品回扣。不得要求药品供应商为个人谋取私利,违者按《员工手册》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医院管理制度8

  一、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和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和防治法实施细则》及《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医院成立院内感染控制委员会,全面领导院内感染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院内感染监控网,以医院住院患者和工作人员为监测对象,统计住院患者感染率。

  三、感染管理办公室医护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科病房及重点科室工作,做空气、物体表面、工作人员手的微生物学监测,督促检查预防院内感染工作。

  四、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院内感染漏报率的调查,督促病房如实登记院内感染病例,杜绝漏报。

  五、分析评价监测资料,并及时向有关科室和人员反馈信息,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各种感染的危险因素,降低感染率,将院内感染率控制在10%以内。

  六、经常与检验科细菌室保持联系,了解微生物学的检验结果及抗生素耐药等情况,为采取相应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七、加强院内感染管理的宣传教育,宣传院内感染监测工作的意义和监测知识,提高医护人员的监控水平。

  八、拟定全院各科室计划并组织具体实施。

  九、协调全院各科室的院内感染监控工作,提供业务技术指导和咨询,推广新的.消毒方法和制剂。

  十、对广大医务人员进行预防院内感染知识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做好有关消毒、隔离专业知识的技术指导工作。

  病房感染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管理总则》的有关规定。

  2、在院感科的指导下配合做好各项监测,按要求报告医院感染发病情况,对监测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

  3、患者安置原则应为: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分开,同类感染病人相对集中,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

  4、病室内应定时通风换气,每周空气消毒一次,地面应湿式清扫,遇污染时即刻消毒,每月大扫除一次。

  5、病人床单、被套、枕套每周更换1-2次,枕芯、棉褥、床垫定期消毒。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及时更换,并装入红色塑料袋,禁止在病房、走廊清点更换下来物品。

  6、病床应湿式清扫,一床一套(巾),床头柜应一桌一抹布,用后均需消毒。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床单位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7、弯盘、体温计等用后立即消毒处理。

  8、加强各类监护仪器设备,卫生材料等清洁与消毒管理。

  9、一次性餐具、便器固定使用,保持清洁。

  10、对传染病患者及其用物按传染病管理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和处理措施。

  11、传染性引流液、体液等标本需消毒后排入下水道。

  12、治疗室、配餐室、病室、厕所等应分别设置专用拖把,标记明确,分开清洗,悬挂晾干,定期消毒。

  13、垃圾置塑料袋内,送定点站处理。

  门诊、急诊感染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管理总则》有关规定。

  2、一律使用一次性注射用品,用后由回收站统一回收。

  3、病人用的所有用物都要进行相应的处理。

  4、压舌板采用一人一用一灭菌,用后统一由供应室回收。

  5、建立日常清洁制度。

  6、各诊室要有流动水洗手设备。

  7、门诊各治疗室均应有紫外线灯管,每天照射一次。

  8、各科室桌、椅、床、地面、窗台用清水擦拭每日一次,有污染时用500mg/l含氯制剂擦拭。

  9、抢救室环境整洁,尽量控制陪客,减少室内污染,定时通风。

  10、急诊抢救室及平车、轮椅、诊察床等应每日定时消毒,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应及时消毒处理,消毒剂用500mg/L含氯制剂。

  11、急诊抢救器材应在消毒灭菌的有效期内使用,一用一消毒或灭菌。

  12、病人离开抢救室后,应及时进行终末消毒,以便应急。

  13、门急诊治疗室、换药室参照相应制度,观察室参照病房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医院管理制度9

  为加强和促进食堂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后勤服务质量,确保食堂卫生和食品安全,保障供应,更好地满足广大职工的就餐要求,特制定食堂管理制度如下:

  一、食堂经营范围

  1、严格执行医院制定的经营范围和卫生防疫部门规定制作销售食品。

  2、未经医院同意不准外购主食及制成品加价出售。

  3、经营单位只准在经营的范围及地点内进行加工销售,不得超范围或私自设点。

  二、价格质量要求

  1、主食要足斤足两,做到碱性适宜,严格按规定价格销售。

  2、副食种类按不同季节选配,要做到有营养,味道好,新鲜,卫生,高低档搭配。

  3、主副食品要明码标价,后勤服务中心加强成本核算,严格按批准价格销售,毛利率不得超过25%,否则给予经济处罚。

  三、食品卫生要求

  1、对主要原料(油,米,盐,面,肉等)实行集中采购或定点采购,供货单位必须各种证件齐全,做好进货,发放使用记录,严禁私自采购原料,否则给予经济处罚。

  2、不得采购,加工,销售腐烂变质,假冒伪劣,不经检疫,有毒的食品,如有发现从严处罚并追究经营单位及当事人的责任,并由其承担一切后果。

  3、食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生熟分开不混杂,不制售冷荤凉菜,不使用未经洗涤,消毒的'餐炊具,不使用白色泡沫餐炊具,若有违反给予经济处罚。

  四、食堂环境卫生及工作人员管理要求

  1、食堂周围环境要保持卫生,安全,与外界隔离良好,无闲杂人员进出食堂。

  2、食堂内部环境整洁,规范,无老鼠,无苍蝇,无蟑螂及其他有害昆虫,室内无油垢,地面无污物,无蜘蛛网,窗明几净。

  3、工作人员衣帽整洁,勤洗勤换,有健康合格证并挂证上岗,出售食品时要戴口罩。

  4、工作人员要树立服务意识,态度要热情、周到、友好。

  5、餐厅卫生要保持清洁,随时清扫,及时开门关门,桌椅摆放整齐,不得随意搬动,保证使用完好。

  五、设备设施的管理要求

  1、食堂布局合理,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粗加工制作间,消毒间,照明、通风、抽烟装置符合要求。

  2、有符合卫生要求的洗涤、消毒、保洁设备,有够用的冷藏设备,有防尘、防蝇、防鼠、防潮等设施。

  3、必须配备足够防火防盗设施,定期检查设施完好情况,做好食堂内防盗、防火、用电安全工作,如出现问题由责任单位或主要责任人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关责任。

  六、监督、检查、整改方面要求

  后勤服务中心加强对食堂工作的日常检查,并按照本制度规定的要求逐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经营单位,并作出相应处理。

  七、其他方面

  1、严格按《食品卫生安全法》和承包协议中的要求执行。

  2、严格按规定的售饭时间执行,任何条件下要保证一日三餐的准时满足供应。

  八、以上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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