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减税降费工作亮点汇报3篇(推进减税降费工作情况)

时间:2024-02-07 18:19:00 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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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减税降费工作亮点汇报3篇(推进减税降费工作情况)

乡镇减税降费工作亮点汇报1

  20xx年,我县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新、老政策落实落细落地,持续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县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我县通过“三个确保”推进减税降费新、老政策落地生效。

  (一)确保组织领导到位。XX县财政局成立了减税降费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门班子,明确专人负责,统筹制定减税降费工作系列规则,将各项任务细化分解到各部门,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和管理运行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二)确保政策宣传到位。一是利用微信、短信、电视等渠道向纳税人宣传新的税收政策,对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税收优惠政策通过“一码全知道”进行宣传,并广泛告知纳税人,方便纳税人扫码就能了解税收优惠政策和支持措施。针对小微企业和县重点税源企业召开疫情防控税收政策和纳税服务辅导会,当面解答纳税人疑难问题。二是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橱窗、户外广告电子屏以及悬挂宣传标语等方式推送政策解读,开展全县减税降费知识竞赛,组织专题宣传活动,让减税降费政策进园区、进校园、进社区,截至目前已经开展了10期减税降费纳税人学堂,累计培训纳税人7000多人次,走访纳税人累计1000多户次。三是利用就业信息推送平台条件,将有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的政策通过系统后台,统一在广告机滚动播放,传送到全县19个乡镇和县城社保经办窗口通过宣传,做到了在县城和各乡镇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宣传工作全覆盖,把减免政策传送到了广大企业和参保单位及群众。四是利用“线上云课堂,线下直辅导”模式,开展第2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在线上,XX县税务局组织全体干部以及纳税人、缴费人一同收看湖南税务播出的“小湘说税—云课堂”;在线下,XX县税务局在大厅安排辅导员对听讲的纳税人、缴费人进行专题咨询,对“三用三全”工作,到重点企业进行同步走访,为纳税人、缴费人进一步传达优惠政策及专业解答。此外,会同税务局对重点企业复工复产开展“一对一”帮扶工作。对已经复工复产的41户重点企业安排了一对一的帮扶责任人,为企业解决了17个问题。让纳税人周知疫情期间办税预约、政策咨询、业务操作等电话,建立9个微信群安排78名工作人员进行电子税务局远程辅导。

  (三)确保减税降费效果。截至20xx年1-10月,我县纳税人和缴费人享受减税降率降费带来的各项改革优惠政策共计10561万元。

  一是企业税收负担下降明显。20xx年1至10月,XX县税务局减税降费5330万元,减免户数2475户次。其中:2019年年中出台政策在20xx年的翘尾新增减税享受增值税税率调整及配套措施(翘尾期1-3月)政策的企业619户、减免金额1304万元。

  二是非税收入减免347万元,减免户数878户。

  三是社保降率减费效果明显。截至20xx年1-10月底,共减免失业保险179万元,减免企业养老保险3338万元,减免工伤保险1367万元,三项共计4884万元。

  (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减税降费工作措施

  一是为了帮助重点企业复工复产和扩大产能,特别是医疗防护物资和生活物资重点生产企业,XX县送出新年第一份大礼包,出台了《关于支持重点企业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加快复工复产的意见》,成立了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派出帮扶工作组41个;二是指导、督促和支持企业做好复工复产的疫情防控工作;三是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生产经营用房的工业企业,免收20xx年2—3月的租金。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园区工业企业,由县财政按厂房租赁合同补贴20xx年2—3月租金的50%。同时,鼓励业主为租户适当减免租金;四是拟定《关于疫情期间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对外出租租金减免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我局通过qq群和电话向承租户宣传疫情期间租金减免政策,目前已有27家承租户收到减免通知纸质文件。已备案的行政事业单位有26家。截至20xx年6月30日,我县申报减免的行政事业单位29家,减免金额237.02万元。其中,中小企业减免企业16户,减免租金108.64万元,个体工商户落实减免571家,减免租金128.39万元。经开区管委会下属宜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申报减免中小企业12户,减免金额104.697万元;五是加大对复工复产企业的'金融服务力度,对20xx年1至6月已投产企业贷款余额的新增部分贷款,县财政给予贴息50%支持一年;六是加大项目手续办结力度,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办结”,对扩大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产能的企业,可先扩产再补办相关审批手续;七是加大企业稳岗补助力度,对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受疫情影响较大、经营困难但仍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按上年度该企业实缴失业保险经费的50%予以返还;八是加大资金保障力度,截至6月30日,县财政共拨付疫情防控资金1725.5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48.17万元、省资金223.69万元,本级资金1153.65万元。用于医疗救治26.23万元、疫情防控人员补助470.6、设备和防控物资648.91万元、其他支出527.03万元。县医保局预付医疗机构资金共2309万元。募集捐赠款137.74万元(其中县慈善总会107.37万元、县红十字会30.37万元)。为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九是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积极向上为企业争取更多中、省政策和资金支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争取第一批、第二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84万元,争取第二批、第三批制造强省专项资金160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收影响大。近两年来,受经济下行和减税降费叠加影响,财政收支矛盾日益尖锐,财政运行异常困难。今年受疫情影响,收入的不确定因素增多,减收严重。1-8月,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入库5027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06万元,同比下降2.15%,今年在经济复苏形势不确定的情况下,确保年初税收收入计划的实现难度较大。

  (二)减税降费政策受各种因素影响,企业获得感不强。部分企业反映减税降费虽然存在利好,但实际感受确不强烈。比如: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进项抵扣少,在增值税税率下调后按照测算,实际税率要下调1.5%,但在实际生产经营中,因减税降费关系,下游企业要求产品降价,等于直接消化了企业在减税降费中得到的利好,导致企业利润并未实现增长。建筑企业进项税额抵扣不足导致税负增加,且融资成本较大,银行贷款利息支出不能抵扣,有些企业甚至税负增加。

  (三)政策宣传效果有待提升。由于减税降费政策知识点多,政策的下发和执行的预留时间较短,在宣传过程中缺乏行之有效的能让纳税人快速接受的办法,政策培训效果欠佳。受疫情影响,减税降费政策的宣传主要采用了线上辅导的方式进行,对于一些年长的纳税人、缴费人宣传效果一般,宣传的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拓宽。

  三、下步工作意见及建议

  (一)加大减税降费政策宣传力度。按照《关于进一步在乡镇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通知》要求,继续在各乡镇加强减税降费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确保实现政策宣传全覆盖。

  (二)深入企业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调研。由政府部门牵头,会同税务、发改、人社等部门共同走进企业,上门辅导和宣传,指导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帮助企业分析了解掌握享受减税降费政策红利的实惠,促进企业增强发展的自信心,找出减税降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由熟悉税政业务的同志从政策、税种、行业等深层次的方面就减税降费政策及落实情况进行调研。

  (三)大力开展专项检查和督查。按照《关于对全县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清理和专项核查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开展对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由县政府督查室会同相关部门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确保部门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四)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积极培植和挖掘新财源,做到应减尽减,应收尽收。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严控部门一般性支出,切实减轻政策性减收影响,确保财政收支平衡,降低减税降费对财政收入的影响。

乡镇减税降费工作亮点汇报2

  20xx年上半年,XX市税务局持续落实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尤其是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税费优惠政策,在服务我市经济恢复发展中贡献税收力量。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服务复工复产。

  在持续落实去年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市税务局高度重视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将政策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第一时间统筹做好政策落实工作,做到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确保各项政策送到企业手中,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税收支持。

  二、推行线上包保,政策落实更精准。

  一是落实包保责任。迅速启动线上包保责任制,广泛开展“送政策、问需求、解难题、增信心”包保服务活动,向重点包保对象送去优惠政策和“致全市纳税人、缴费人的一封信”。二是创新方式线上问需。开展线上问需包保服务,将纳税人与包保责任人直接关联,提高税企沟通效率,利用平台,宣传税收优惠政策,广泛征集纳税人存在的问题及需求,为企业排忧解难。三是深入开展分析。对收集到的企业复工复产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归纳梳理,提出相应意见建议。

  三、强化部门协作,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

  组织成立了工作专班,统筹部署和安排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落实工作,拟定方案。加强沟通协调。XX市税务、人社、医保多次召开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工作协调会,建立了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派遣业务骨干,成立了阶段性减免社保费业务保障团队,保障政策落实。一是加强内部培训。积极开展视频授课、微信推送、电话培训等方式,开展对社保、税务部门人员培训。二是开展线上辅导。市税务局积极推行线上包保服务责任制,通过微信、钉钉等线上渠道,对符合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的企业提供政策辅导,实现精准推送。三是广泛开展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12366服务热线等线上线下渠道进行广泛宣传,通过12366短信平台发送政策宣传短信,确保缴费人知晓政策。

  四、数据服务大局,支撑决策更有力。

  一是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协助打通上下游产业链条,通过分析各行业减税降费中的数据,综合客观开展企业复工复产分析,为推动全市社会经济有序健康恢复提供合理化的`意见建议。二是加强与银保监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及时传递企业纳税信用评价数据至金融机构。推进“税融通”业务升级优化,扩大“银税互动”受惠范围至纳税信用A级、B级、M级,推进以信授贷无抵押贷款。大力推进电子税务局“银税互动”模块实现贷款申请、审批、授信、放贷网上一站式办理。

  五、加强政策宣传,纳税服务更优化。

  一是按税种细化优惠政策,编制《疫情防控政策汇编》,通过问卷调查形式和税收优惠政策汇编二维码进行宣传,在市局外部网站、微信公众号、广泛发布政策文件及其解读,帮助企业知晓政策,享受政策。二是以“战疫情促发展服务全面小康”为主题,连续第7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从“支持疫情防控帮扶企业纾困解难、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四方面推出便民服务举措。实行“承诺制”容缺办理,推出“延期办”“网上办”“容缺办”“豁免办”“错峰办”“特别办”,切实为纳税人提供办税便利。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落实各项“非接触式”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清单操作规范。

  六、组织税费收入,坚持依法依规更到位。

  严守依法依规征收税费的底线,坚决防止收“过头税费”,坚决做到应收尽收。统筹做好历史积案和下发积案的稽查工作,确保查补税款特别是“扫黑除恶”查处税款的及时入库;严守“两个不得、一个务必”要求,积极稳妥做好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各项工作,坚决确保国家税费收入安全。

乡镇减税降费工作亮点汇报3

  《红河州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云南省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自检自查的通知》(红财税〔20xx〕9号)收悉后,红河州民政局高度重视,现将开展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升政治站位,抓细政策落实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把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强化担当,确保中央及省减税降费各项政策实打实、硬碰硬。

  二、开展自检自查工作情况

  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所辖的1762家社会组织进行了自检自查,并签订红河州清理规范社会组织收费工作承诺书。针对《云南省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第四季度减税降费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云财税〔20xx〕68号)中反映的“20xx—20xx年,红河县石膏工业协会违规向4户石膏原矿开采企业收取石膏产业发展基金119.45万元,截至20xx年9月30日,协会已停止收费,基金余额2.44万元”“20xx年1月,金平县民办教育协会举办年会活动,无依据收费4.54万元”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及时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各县市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督促各县市组织开展了各类协会自查整改工作,同时督促金平县、红河县民政局加强对金平县民办教育协会、红河县石膏工业协会检查和指导,督促金平县民办教育协会、红河县石膏工业协会采取有效措施,从思想上、行动上将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明确由金平县、红河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发改局、县教育体育局等行业部门协调联动、合力对民办教育协会无依据收费、石膏协会违规收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程督导。

  三、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金平县民办教育协会无依据收费整改情况

  根据《云南省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自检自查的通知》(云财税〔20xx〕13号)要求,金平县人民政府于20xx年2月6日组织召开了由民政、教育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的整改动员布置会议,成立了以副县长杨光亮为组长,县民政局长李侍樯、县教育体育局局长曹辉为副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金平县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第四季度减税降费专项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明确要求金平县民办教育协会于20xx年2月18日前将无依据收取的培训费39000元、年会费6350元共45350元(4.54万元)全部进行清退并张榜公示。

  20xx年2月9日,金平县民办教育协会会长高兴娴主持了民办教育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会议决定将20xx年8月举办“幼儿一日活动及卫生保健营养保育”培训收取费用39000元和20xx年1月举办民办教育协会年会活动收取的年会费6350元共计45350元(4.54万元)于20xx年2月10日前全额退还缴费人,并将退费情况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20xx年2月10日,金平县民办教育协会按照会议决定进行清退,并将退费情况向社会进行了公示。

  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二)红河县违规收取石膏产业发展基金整改情况

  根据《云南省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尽快完成减税降费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提示函》要求,红河县于20xx年2月8日召开了由红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红河县审计局、红河县财政局、红河县发改局等部门参加的会议,专题研究红河县石膏工业协会违规收取石膏产业发展基金1194500元(119.45万元)的整改问题。会议要求红河县石膏协会于20xx年2月18日前将违规收取的石膏产业发展基金1194500元(119.45万元)全部进行清退,并从即日起停止向会员收取任何费用。

  20xx年2月8日,红河县民政局、红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红河县财政局、红河县发改局联合下发了《关于限期清退红河县石膏工业协会违规收取石膏产业发展基金的通知》(红民联发〔20xx〕1号),要求红河县石膏协会应于20xx年2月18日前将违规收取的石膏产业发展基金1194500元(119.45万元)全部进行清退,并从即日起停止向会员收取任何费用。

  根据《关于限期清退红河县石膏工业协会违规收取石膏产业发展基金的'通知》(红民联发〔20xx〕1号)要求,20xx年2月10日,红河县石膏工业协会召开了关于石膏发展基金清退整改工作专题会议。会议决定:一是协会收取石膏产业发展基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所收取的基金已用于养护石膏产业片区公共设施、固定资产购置、石膏集散中心建设等方面支出,协会无其他收入来源,因此石膏协会此前收取并已支出的基金无需清退予4家会员单位,4家会员单位均在承诺书上签字承诺不需退还;二是剩余的石膏产业发展基金2.44万元必须退还至各会员单位。

  至20xx年2月18日,石膏产业发展基金剩余的24397元(2.44万元)扣除10—11月期间发生办公费2197.74元、银行账户短信提示费60元后的余额(22140元)已全部退还至会员单位。

  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四、下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工作措施

  针对金平县民办教育协会无依据收费、红河县石膏工业协会违规收费的问题,红河州民政局将举一反三,加强排查检查,确保中央及省降费减负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一)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xx〕1999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xx〕27号)精神,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的排查检查。

  (二)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中存在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扎实推动中央及省各项降费减负政策的落地见效。

  (三)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中央及省各项降费减负政策的落实落地。

  (四)标本兼治,扎实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坚持把“立行立改”与“长期坚持”结合起来,把建章立制与解决问题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制度制定和制度执行工作,强化制度约束,堵塞管理漏洞,切实形成防范问题产生、及时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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