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档案管理制度10篇,以供参考。
档案管理制度1
为进一步推进我公司培训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根据长治公司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培训档案分为:教学档案、培训档案及员工一人一档,各类档案要分类存放。
2.培训科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档案,队组学习培训档案由队组负责培训的人员负责管理。
3. 培训档案内容
3.1.教学档案
(1)上级颁发的各类培训教学文件及培训教材;
(2)各项培训教学管理制度、教学计划、会议记录、教学调查表、工作总结、培训试卷等
3.2.培训档案
(1)举办的`各种培训资料(含外出培训):培训通知、学员名册、签到表、培训登记表、培训效果评估表;
(2)学员培训档案(学员个人受培训的记录);
(3)证书及花名册。
3.3.员工一人一档
(1)全体职工个人培训情况;
(2)学员个人培训信息表、身份证复印件、上岗证复印件、学历职称复印件等。
4.各培训人员都要将各种材料及时上交,归档以便保存,凡经审核的归档材料,任何人不得私自涂改。
5.各期培训学员培训资料,都要统一存入培训档案,按明码顺序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存放处有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光、防霉、防鼠咬等设施。
6.因工作需要借用培训人员档案,应履行借阅登记手续,用后及时归还。查阅时不得污损、卷折,不得在卷内画线、打圈,批注涂改。若需要复印,请示有关领导批准后复印。查阅,借阅归档材料,须经过培训科负责人批准,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一周。
7.严格实行一期一档制度,建立一期一档。按期装订成册,标题简明确切,书写整齐,编好明码。
8.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好档案,培训科各类安全培训档案必须长期保存。
档案管理制度2
1、加强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健康档案要采用统一表格,在内容上要具备完整性、逻辑性、准确性、严肃性和规范化。
2、中心要建立专人、专室、专柜保存居民健康档案,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确保居民健康档案安全。居民健康档案要按编号顺序摆放,指定专人保管,转诊、借用必须登记,用后及时收回放于原处,逐步实现档案微机化管理。
3、为保证居民的.隐私权,未经准许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在病人转诊时,只写转诊单,提供有关数据资料,只有在十分必要时,才把原始的健康档案转交给会诊医生。
4、健康档案要求定期整理,动态管理,不得有死档、空档出现,要科学地运用健康档案,每月进行一次更新、增补内容及档案分析,对辖区卫生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并总结报告保存。
5、居民健康档案存放处要做到“十防”(即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防泄密)工作。
6、达到保管期限的居民健康档案,销毁时应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办法,禁止擅自销毁。
档案管理制度3
一、档案科所有工作人员都有保护档案义务,档案属于涉及托管人员隐私,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
二、各类档案的借(查)阅,必须填写《档案借(查)阅申请单》
三、个人档案一律须托管人员本人、或委托书指定的委托人,经过相关审批流程后方可借阅。
四、外单位来人借(查)本托管人档案,需持单位《档案借(查)阅申请单》并经科长签字批准,方可查阅。
五、阅档必须在档案室,不得携带外出,以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可以续借。过期由档案管理员催还。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六、外借的档案借阅者必须妥善保管,借阅的'档案只限本人使用,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借、拆开、调换、污损文件或在文件上圈点、划字等,要保持档案的整洁、完整。
七、外借档案一旦发生遗失、损坏、销毁等,应立即知会办公室进行处置。
八、档案室对外借逾期未归还的档案,要及时做好催还工作。
九、借出和归还档案时,应做好清点手续,由档案管理员与借阅者当面核对清楚。
档案管理制度4
一、 总则
集团的各项档案资料是集团行政办公和经营活动中不可缺少的要素。为规范集团档案管理工作并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1、凡集团总部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必须按规定定期向集团行政人事部提交备份,从而保证集团行政部作为集团档案管理对口部门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延续性、真实性。
2、集团总部行政人事部负责集团档案管理、文书立卷的工作,并对各分子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各分子公司负责人应重视本单位文件资料的管理和文书立卷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二、归档范围
1、凡是反映公司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公文、电报、传真、图表、电子版资料、书信、报刊、录音、录像等)均属归档范围。
2、公司设立、变更的申请、审批、登记以及终止、解散后清算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3、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形成的文件材料;
4、资金借贷、业务往来方面的文件材料(含合同、重要报表、银企联系函件等)
5、政府、项目批文、合同;
6、公司制度体系、会议纪要、内部发文(包含总经理批示后的各项工作流程、公司决定等);
7、工程进度计划控制文件(含各业务单位往来函件等)、工程初设、修改、竣工图纸;
8、各分子公司及集团总部各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及资金计划;
9、公司签定的各类合同(含商品房买卖合同);
10、公司有效证照、证件、印章;
11、具有法律效力及保存价值的文件;
12、公司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
13、员工电脑中与公司有关的电子版资料、文件等;
14、集团、各分子公司获得的社会荣誉资料;
15、其他有必要归档管理的资料。包括声像形式记录下来的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作用的各种资料,上级领导、名人、友人、协作单位提供和赠送的题词、书画、文献资料、有纪念意义的各种工艺制品等。
三、立卷归档要求
1、集团行政人事部应即时做好档案归档分类保管;各分子公司应在每季度最后一天以前将上季度办理完毕、需归档的文件材料整理、立卷,向集团行政人事部提交备份。
2、集团各部门应及时向行政人事部移交发生的档案材料,如有些材料还需使用,也应先按立卷归档后再办理借阅手续;各分子必须严格遵守归档制度,不得无故延期或不交应归档的备份文件材料。
3、各分子公司向集团行政人事部提交备份档案时,要严格履行移交手续,按文件材料分类造册,随移交备份档案提供两联清单,注明移交人,待总部行政人事部专人签收后各留存一联清单备查。
4、归档案卷的总要求是: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具体应做到下述几点:
(1)归档的文件材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2)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全在一立卷。
(3)卷内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
(4)卷内文件材料应按排列顺序依次编写页号或件号。装订的案卷,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填写页号;不装订的案卷,应在卷内每份文件材料的右上方编号,图表和声像材料等也应在图表上或声像材料的背面编号。
(5)按各类档案资料的保密级别、保存期限,案卷必须以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对文件材料的题名不要随意更改和简化;没有题名应拟写题名,有的虽有题名无实质内容的也应重新拟写:没有责任者、年、月、日的文件材料要考证清楚,填入有关项内;卷内文件目录放在卷目。
(6)声像材料应用文字标出摄像或录音的'对象、时间、地点、中心内容和责任者。
四、 档案保管期限
1、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长期为十六至五十年左右,短期为十五年以下,三年以上。
2、确定集团档案保管期限的原则
(1)凡是反映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公司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管。
(2)凡是反映公司一般活动,在较长期时间内对公司工作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长期保管。
(3)凡是在较短时间内对公司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短期保管。
五、档案保密级别
1、档案分一般档案和有密级档案两类。档案密级分为绝密、机密二级。档案的密级由档案提交人提议, 行政人事部经理核定密级。
2、有密级档案只许在档案室翻阅,不许带离本室;有密级档案复制时,需经办公室主任(行政人事部经理)及副总以上领导批准。
3、有密级档案只限归档人使用,其他人员使用需经办公室主任(集团行政人事部经理)及副总以上级领导批准。
4、对已到保密期限的档案要请相关部门领导和办公室主任(集团行政人事部经理)鉴定解密,对解密档案作一般档案管理,及时提供利用。
六、档案的借阅
1、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借阅本部门的业务档案需经本部门领导批准,然后到档案管理员处填写档案调阅登记簿,方可借阅。
2、公司各部门借阅非本部门的业务档案须经档案所属部门同意或办公室主任(集团行政人事部经理)批准。
3、借阅档案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归还的档案要进行检查、清点,并在登记薄上注销。
4、借阅档案的人员,不得泄密、涂改、折散、转借复印和携带档案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转借或携带档案外出时,须经办公室主任(集团行政人事部经理)批准。
5、有密级的档案调阅、复制时均需办公室主任(行政人事部经理)及副总以上领导批准。
6、借阅的档案用完后,应及时归还,借用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十天。
7、借阅人对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8、凡借阅的档案、文件一律不得私自复印,如工作需要,应按公司有关保密规定办理。
七、电脑档案的管理
1、 所有员工使用的电脑必须指定专门的区域存放公司相关的文件、资料,在指定存放区域里设定工作人员专用文件夹,使用电脑工作人员将各类文件、资料在该文件夹中设定子文件夹分类存放。
2、各分子公司办公室主任(集团行政人事部经理)即为电脑档案管理责任人。公司所有员工须到电脑管理责任人处对存档电脑区域、文件夹名称进行如实登记;各电脑档案管理责任人须定时对本单位的电脑按照登记存放区域进行检查。
八、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1、集团行政人事部定期对所保存的档案进行鉴定,对于保存期限已满的档案材料,按规定进行销毁。
2、档案鉴定工作由集团行政人事部经理主持,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对被鉴定的档案进行逐件审查,提出存毁意见。
3、档案材料鉴定小组审定,并经集团总裁批准后,方可销毁。
4、销毁档案材料,要由二人以上并在指定地点进行监销,监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九、罚则
1、集团各分子公司凡违反本制度,无故延期或不交应归档的备份文件材料的,一经发现,限期上交,经催交仍拖延不交的,除责令其文件部门负责人和单位领导写出书面检查外,各罚款100元~500元,并予以集团内通报批评。
2、集团所有员工凡违反制度第六条第4项,泄露公司档案秘密的,涂改、拆散或未经办公室主任(集团行政部经理)批准转借、复印或携带档案外出的,视具体情况,对其部门领导和当事人各罚款500元~10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如造成恶劣后果者,视情况严重程度追究其法律责任。
3、集团所有员工凡违反本制度第六条第6项,不按借阅期限归还的,限期归还并责令其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
4、集团所有员工凡违反本制度第六条第7项,遗失档案的,应立即报告,如因遗失档案,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恶劣后果者,视情况严重程度追究其相关责任。
5、档案管理员丢失、规范档案调阅流程或擅自提供泄漏档案机密,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及相应罚款,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集团所有员工凡违反本制度第七条,不按规定存放电脑档案,不按规定接受检查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及罚款。
十、附则
1、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生效。
2、本制度由集团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3、各子公司应根据本制度,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4、以往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十一、附件:集团各分子公司各部门存档及备案范围
档案管理制度5
教学档案是教学实践和教学研究过程中形成的重要文献材料。加强教学档案管理,收集整理并逐年积累教学资料和教学档案,为学院工作及时准确提供所需要的资料、数据,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教学档案,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体制
(一)教学档案分为院、系、室三级管理,教务处为一级管理,系为二级管理,教研室与实验室为三级管理。
(二)各部门要有一名领导分管档案工作,教务处配备一名专职档案人员承担档案管理工作。各系档案管理由教务干事兼管,教研室与实验室档案管理由主任或副主任兼管。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统一管理本部门、本系统的教学文件,并由教务处统一向学院档案室移交档案。
二、档案工作范围
(一)档案工作包括有关教学的各类档案及相关资料的接收、整理、分类、鉴定、统计、装订、保管。
(二)各部门负责的归档范围如下:
教务处归档范围
1、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指令性、指导性文件,计划、规定及各种规章制度、办法等。
2、教师业务档案;学生档案。
3、综合性教学文件材料:本部门产生及制定的.各种教学制度、规定、办法、条例、教师与实验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工作量和教学工作的各种统计表等。
4、教学、教材等方面的材料: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授课计划、各类课程表,教师任课安排等,有关专业设置、规划、建设、评估、教改方案,总结。各系各专业教材(含自编教材)使用目录,教材征订申请表、教材帐、卡、清单,教材建设材料,课程的试题库、试卷库等。
5、学籍管理方面的材料:有关学生名册、成绩、学籍及有关变更材料等。
6、教学过程监控材料:教学运行文件、教学信息反馈材料及分析、总结材料,教学检查资料,教学座谈会记录,教学纪律,教学调度方面的材料等。
7、教育研究方面的材料:有关教学质量、教学改革的研讨、计划、总结、调查表、教学论文等材料。教育科研课题和教学改革项目立项、验收等有关材料,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定的有关材料等。
8、实践教学方面的材料:实验教学大纲、计划、课表,实验指导书;实习(包括基础训练、认识实习、生产实习、专业训练、毕业实习)计划、大纲、实习指导书、实习讲义,校外实习协议书;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的题目、计划;实验室及实习基地建设规划、论证、合同、评估、设立及各实践教学环节的总结和各类统计表等。
9、教学设备管理及维护方面的材料:设备购置计划、批复、合同、论证材料、设备帐目、清单、卡片,报废计划、帐目,大型精密仪器及大中小型计算机档案,设备维护计划、帐目,有关设备管理等方面的总结和统计报表等。
10、教学、教学设备经费方面的材料:经费预算、决算、计划执行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统计报表、总结表。
系归档范围
1、上级与本系、部有关的各种文件、计划、规定、办法等。
2、本系(部)产生的各种文件、计划、规定、办法、总结与统计报表、人员考核等。
3、各类教学文件
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学期授课计划、实验指导书、课程设计大纲、课程设计任务书、课程设计指导书、实验实习大纲、实习指导书、毕业设计大纲、毕业设计任务书、毕业设计指导书;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的原始资料。
教学检查制度和执行记录、教学听课制度和执行记录、对毕业的跟踪调查记录、系领导听课记录。学风建设规划与实施记录、实验实训建设规划。设备管理制度、设备使用台帐、校外实训基地协议。
人才市场需求调查和分析(调查原始表格、分析报告)、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成立的文件、聘书、成员职称复印件,及其会议记录。
其它有关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方面的资料。
教研室归档范围
1、上级与本教研室有关的各种文件、计划、规定、办法等。
2、教研室产生的各类教学材料:教学计划、方案、大纲;教学改革方案;教学与实验授课计划、试题库、试卷库;有关实践教学(包括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计划、大纲、讲义、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自编教材;教研活动记录;有关教学的各种计划、经验总结、考核、质量分析、教学情况的检查、情况调查及统计表等。
实验室归档范围
1、上级与本实验室有关的各种文件、计划、规定、办法等。
2、实验室产生的各类教学材料:实验教学计划、课表、教学或实验大纲、教材或实验指导书、实验卡片、实验报告;设备运行记录、维修记录;实验室建设规划、实验日志;有关实验教学的各种考核、质量分析、总结、统计报表等。
(三)归档时间:按学年度归档在次年6月底前归档,按度归档的档案在每年寒假以前归档。
三、档案管理
(一)档案的分类、编号、装订、保管期限按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执行,分为永久、长期(15年以上至30年)、短期(15年以下)三种。
(二)档案的查阅、摘录、复制等要按制度执行,应办理借阅手续。
(三)专兼职档案人员要认真执行有关档案管理规定,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四)要尽快实现教学档案的计算机规范化管理。
档案管理制度6
一、工程档案的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
(一)工程档案的归档范围
对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详附件一)
(二)归档文件的要求
1、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2、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清晰、幅面整洁。
3、工程文件签字不得用铅笔、圆珠笔等不具耐久性的书写工具。
4、工程文件尺寸统一采用 A4 规格归档。
二、工程档案的管理机构
各工程部设资料员,主要负责本部门工程项目从工程准备阶段到竣工备案验收过程中程建设文件的收集、整理、立卷、编目、装订、档案预验收及移交。
三、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编目、装订、归档、移交、索引、保管、统计
(一)工程档案的收集
文件形成后,文件形成责任人(经手人)必须于当天交一份原件给资料员,资料员收到文件后,当天登记入盒。
(二)工程档案的整理
按照单位工程分部.com、分项工程及文件形成的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分类排列。
(三)工程档案的立卷
1、工程文件可划分为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五部分。
2、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按建设程序组卷。
3、监理文件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组卷。
4、施工文件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组卷。
5、竣工图按专业组卷。
6、竣工验收文件按单位工程组卷。
(四)工程档案的编目
1、每卷单独编号,
页号从"1"开始,案卷不宜超过 30MM;页号编写在单页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
2、卷内目录:"序号"以一份文件为单位,"责任者"填文件的直接形成单位和个人,
有多个责任者的,选择两个主要责任者,其余用"等"代替。"文件编号"填写工程文件原 有的文号或图号;"文件题名"填写文件标题的名称。"日期"填写文件形成的日期。
未按要求编目的,每项扣罚部门资料员 5 元。
(五)工程档案的装订
案卷可采用装订与不装订两种形式,文字材料必须装订。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应装订。装订应采用线绳三孔左侧装订法。
(六)工程档案的归档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 30 日内,部门资料员要完成该工程档案的归档工作,未按时归档的扣罚部门资料员 5 元。
(七)工程竣工档案移交
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 60 日内,部门资料员将完整的工程竣工档案一份移交给城建档案馆,一份移交给工程档案室,未及时办理移交的,扣罚部门资料员 5元。
(八)工程档案的索引(待讨论工程代号、档号)
工程代号由集团公司统一规定,档号由工程档案中心根据工程代号填写。
案卷号 如:第 1 卷 1.1.1-1
专业号 如:基建类 1 为 1.1.1
工程代号 如XX花园首期为 1.1
楼盘代号 如XX花园代号为 1
(九)工程档案的保管
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确保工程档案的安全和不被流失。保持档案室的干燥和通风,保证工程档案不被腐蚀。
(十)工程档案的统计
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每月对收集、归档、移交、借阅情况进行统计,及时催促借阅到期文件的归还。
四、工程档案保管期限
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具体详附件一)
1、永久:是指工程档案需永久保存。
2、长期:是指工程档案的保存期限等于该工程的使用寿命。
3、短期:是指工程档案保存 20 年以下。
同一案卷内有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该案卷保管期限应从长。
五、工程档案密级
密级分为机密、秘密两种。同一案卷有不同密级的文件,应以高密级为本卷密级。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为机密级,
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为秘密级。
六、工程档案的借阅及销毁
按照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本制度由部门经理负责考核部门资料员,工程技术部经理考核工程档案管理室档案员。
七、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
档案管理制度7
1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烧结厂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准确和完善,通过安全生产档案(台帐)的记录、整理和归档,不断增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可追溯性,提高我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烧结厂所属各部门。
3管理内容和要求
3.1执行原则
本制度所称的安全生产档案(台帐),是指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资料、图表、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3.2管理职责
3.2.1安全科
3.2.1.1负责烧结厂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综合管理工作,对各车间、科室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2.1.2负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制定烧结厂安全记录使用、保管、统计等有关规章制度。
3.2.2各专业职能部门
3.2.2.1负责本专业内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归口管理工作,明确本专业所涉及安全记录的编制、填写、保存等具体要求。
3.2.2.2负责对涉及本专业内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要求的相关作业区进行监督、检查和提供业务指导。
3.2.3各车间
3.2.3.1负责贯彻执行公司及烧结厂下达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管理标准。落实烧结厂下达的档案工作要求和有关部署,在业务上接受烧结厂专业职能部室的指导和检查。
3.2.3.2负责填写、收集、整理、保存、利用本车间在安全生产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各类记录。
3.3管理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档案(台帐)资料分为以下类别:
3.3.1安全管理综合台帐
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3.3.1.1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变动记录;
3.3.1.2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等;
3.3.1.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文件;
3.3.1.4与工种岗位和设备工具相对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使用规程;
3.3.1.5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和下发的制度性文件、通知、通报等;
3.3.1.6安全管理人员花名册、注册安全工程师花名册及相关身份证明、资格证书;
3.3.1.7年(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计划、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计划;
3.3.1.8与主管单位及内部各部门、车间、班组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执行、验收、考核记录;
3.3.1.9安全生产竞赛、活动记录;
3.3.1.10其它与安全工作有关的.记录。
3.3.2安全教育培训台帐
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3.3.2.1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学习、活动资料;
3.3.2.2三级安全教育资料、试卷;
3.3.2.3全员教育、专项教育记录;
3.3.2.4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计划、资料,特种作业人员登记管理台帐;
3.3.2.5其它安全教育工作记录。
3.3.3安全会议台帐
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3.3.3.1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记录、纪要;
3.3.3.2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会议记录、纪要;
3.3.3.3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临时组织的各类会议,包括传达贯彻上级文件,收看收听电视电话会议等记录、纪要;
3.3.3.4其它安全会议记录。
3.3.4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
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3.3.4.1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名称、负责人、地点(部位)、联系人、联系方式;
3.3.4.2重大危险源的种类及基本特征、相关图纸和图片;
3.3.4.3重大危险源监测及监控措施;
3.3.4.4重大危险源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培训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3.3.4.5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检查、监控(考核)记录;
3.3.4.6其它危险源管理工作记录。
3.3.5职业健康管理台帐
3.3.5.1职业健康目标管理和责任制,单位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证明(复印件);
3.3.5.2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
3.3.5.3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包括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使用记录,放射源管理登记表,检测用具、工具登记、校验等管理记录,剂量笔发放登记管理记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记录(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记录、宣传图片、纸质和摄录像资料)等;
3.3.5.4职业病危害因素(岗位)监测点分布明细表;
3.3.5.5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工职业健康体检记录(岗前、岗中、离岗、退休),职业病人登记表,职业病人诊断证明书等;
3.3.5.6其它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记录。
3.3.6相关方管理档案
3.3.6.1相关方单位资质及签订的安全协议、安全告知等;
3.3.6.2相关方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明(复印件);
3.3.6.3外委、保驾、实习等人员的安全教育记录;
3.3.6.4相关方安全绩效考核记录;
3.3.6.5其他有关记录。
3.3.7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台帐
3.3.7.1专业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记录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3.3.7.2专项安全检查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3.3.7.3日常、综合性安全检查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3.3.7.4隐患检查记录、隐患排查治理(计划)登记表;
3.3.7.5隐患整改通知书、指令书、整改记录;
3.3.7.6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包括以下内容:安全事故隐患的类别,所属工艺、地点,影响范围及程度,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及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责任人和部门(或单位),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或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的评估报告;
3.3.7.7其它与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工作有关的记录。
3.3.8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台帐
3.3.8.1应急救援机构(队伍);
3.3.8.2应急预案及目录清单;
3.3.8.3应急预案评估报告;
3.3.8.4应急物资装备清单;
3.3.8.5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3.3.8.6其它与事故应急有关的记录。
3.3.9生产安全事故管理档案
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3.3.9.1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3.3.9.2职工伤亡事故、事故调查报告;
3.3.9.3事故调查分析会议记要;
3.3.9.4工伤认定批复书;
3.3.9.5其他有关记录。
3.4安全生产档案(台帐)管理要求
3.4.1安全生产档案(台帐)纸质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字迹清晰,日期明确,签认手续完备。
3.4.2各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档案(台帐)的记录、收集和整理。
3.4.3安全生产档案(台帐)应分类存档,按时间顺行(以年度为界),每年年终将安全生产档案(台帐)装订成册。
3.4.4安全生产档案的保存期限和本规定未涉及的其它安全生产档案(台帐)执行公司相关文件管理规定。
3.4.5本制度由安全科负责解释。
3.4.6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档案管理制度8
为了加强和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根据《会计法》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会计档案的归档范围。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会计年度数据备份盘、会计核算系统软件、操作人的密码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一)会计凭证类。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明细账、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三)财务报告类。包括月度、年度财务报告、其他财务报告,报告中要有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必要的文说明。
(四)其他类。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及其他在会计核算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及各核算单位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核算资料。
第二条会计档案的整理。
会计年度终了后,应将装订成册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立卷。各种会计档案应按会计档案材料的关联性,分门别类地组成几个类型的案卷,将各卷按顺序编号。
(一)会计凭证
(1)按月立卷:每月末将装订成册的凭证,统一登记案卷目录,每月立卷一份。
(2)分散装订:根据凭证的多少,分散装订,做到整齐、牢固、美观。
(3)装订封面的所有内容要填写齐全,包括:单位名称、年度、月份、起止日期、号码、装订人签章等。
(二)会计账簿:各种会计账簿办理完年度结账后,除跨年使用的账簿外,其它均需整理妥善保管。
(1)会计账簿在办理完年度结账后,只在下一行的摘要栏填写“结转下年”样,不填其它内容。
(2)会计账簿在装订前,应按账簿启用表的使用页数,核对各个账户账面是否齐全,是否按顺序排列。
(3)活页账簿去空白页后,将本账面数项填写齐(!)全,撤去账壳,用坚固耐磨的纸张做封面、封底,装订成册。不同规格的活页账不得装订在一起。
(4)会计账簿的装订顺序:
a.会计账簿装订封面;
b.账簿启用表;
c.账户目录;
d.按本账簿页数,顺序装订项页;
e.会计账簿装订封底。
(5)装订后的'会计账簿应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掉页现象。
(6)账簿装订的封口处,应加盖装订人印章。
(7)装订后,会计账簿的脊背应平整,并注明所属年度及账簿名称和编号。
(8)会计账簿的编号为一年一编,编号顺序为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分户明细账、辅助账。
(三)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编制完成并按时报送后,留存报表均应按月装订成册,年度终了统一归档保管。
第三条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
(一)当年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业务人员保管一年,期满后转入档案室并由专人保管。
(二)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全部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保管、调阅、销毁等一系列工作。
(三)机构变动或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应办理交接手续,由原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将全部案卷逐一点交,接管人员逐一接收。
(四)磁性介质会计资料的归档。年度终了,系统管理员将当年账簿、报表等会计电算化资料备份并详细标注,装盒交档案室归档。包括:会计年度数据备份盘;同期的操作系统、相关应用程序软件及会计核算系统软件;操作人的密码、操作日志等其他会计资料。会计档案磁性资料保管期限与书面资料一致。会计软件保管期截止该软件停止使用或有重大更改后五年。以磁性介质保存的会计资料,根据保管期限,由系统管理员定期复制,且应标识清楚,双份归档,异地存放。
第四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两类。定期保存的会计档案其保存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分为3年、5年、XX年、15年、25年5类。详见附表一。
第五条会计档案的借阅。
(一)建立会计档案清册和借阅登记清册。
(二)凡需借会计档案的人员,须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调阅手续。
(三)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标画,不得拆散原卷册,更不得抽换。
(四)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出外,特殊情况,须经局领导批准,需要复制会计档案的,须经局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制。
第六条会计档案的销毁。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除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情形外,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一)会计档案保管期满,由档案管理人员会同财务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二)局分管领导要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三)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同级档案机构、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派人员监销。
(四)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第七条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在建项目尚未完成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已满也不得销毁。
第八条会计档案的移交。移交会计档案,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
移交会计档案时,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
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负责人监交。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第九条会计档案的保管要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档案室要做到防火、防盗、防水、防光、防高温、防尘、防虫、防鼠,磁性介质资料要做到防磁、防雷。重(!)要资料实行双备份,一份存档案室,另一份异地存放。磁性介质资料应定期复制。经过系统整理以后的档案要入库上架,排架管理,按全宗号顺序依次排列,自左向右,自上而下地进行排列,环境保持通风透光。
第十条档案管理人员做好会计档案的保密工作,遵守保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9
第一条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系统、准确,各项签字手续完备。
第二条归档的文件必须字迹清楚、工整、纸张及文件格式负荷规范要求,书写材料要适合长期保存,禁止使用圆珠笔、铅笔、纯蓝墨水及热敏纸。
第三条归档文件应为原件。
第四条科技成果鉴定、基建工程验收必须保存档案的完整性。文件材料不完整、不系统的'不能通过鉴定、验收。
第五条移交单位在正式移交前应对移交的文件材料进行组卷并编制移交目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档案管理制度10
1 财务档案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手工账薄、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及税务相关资料、各种票据领购使用登记薄、财务人员移交清单及交接登记薄、财务软件计算机拷贝磁盘或光盘、各种经济合同、项目成本资料、资产评估报告、借款合同及抵押登记合同、验资报告、审计报告、已作废的各种票据、已使用完的各种票据存根、各项内部审计报告等。
3 每月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应在每月账务完成纳税申报后,由会计人员协同会计主管人员整理、装订,并登记编号入库管理。对于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资料、手工账薄、各种登记薄、移交清单等在年终账务完后整理装订入库;对于计算机拷贝磁盘或光盘在拷贝后即刻纳入档案管理;对于其他财务资料应该入库保管的,但根据工作需要暂时保管在不同会计人员手中,但对于十分重要的资料也应先办理入库手续,然后由相关财务人员按照正常借阅手续借出,以明确责任,保证财务资料的安全。
4 建立“财务档案登记薄”,每项财务档案归档前,由主管人员确定档案的分类,按照不同的档案类别分别编号登记管理,由档案管理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在登记薄上签字(盖章)。
5 建立“财务档案调阅、借阅登记薄”,财务部门内部需要查阅档案的,需由档案管理人员陪同查阅;需要复印财务资料的,必须由财务负责人批准,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复印;财务部门以外的人员原则上不能直接查阅财务档案资料,如有特殊需要,确需查阅、复印财务资料的,必须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并且在“财务档案调阅、借阅登记薄”上登记
6 财务资料只能保留在公司范围内,不能带出公司。除了财务部门内部工作需要以外,不能借阅给其他人员。如有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因执法需要调阅或借阅公司财务资料的,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必须出具正式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判决书”等法律文件以及工作证件,
并由财务负责人批准后,按照以上手续办理借阅、调阅。
7 财务档案的保管按照《档案法》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执行。如果超过规定的.保管时间需要销毁的,应上报财务中心并建立“财务档案销毁清册”,在保管人员、主办会计及财务负责人共同监督下销毁,“销毁清册”作为财务档案保管;其中未清债权债务虽超过期限也不得销毁。
8 财务档案管理人员及其他财务人员不得擅自公布财务资料;不得擅自销毁、涂改、伪造财务档案;不得擅自提供、抄写、复制财务档案;不得损毁、分散、丢失财务档案;如发生以上情况,应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情章严重,违反国家法律的,依法移送检查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9 行政部门应为财务档案的管理提供必需的条件。
10 财务负责人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财务档案管理情况;集团财务中心定期对分支机构的财务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内部审计财务档案管理情况作为审计重点,确保财务档案的科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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