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的绩效考核方案8篇(幼儿园绩效考核方案细则)

时间:2024-02-19 09:27:00 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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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的绩效考核方案8篇(幼儿园绩效考核方案细则)

幼儿园的绩效考核方案1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在实施规范公务员津补贴的同时,统筹解决中小学教师待遇,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津补贴补贴。这次新增的工资性津补贴的部分作为绩效工资,由学校统一管理支配,以体现岗位责任和工作业绩。为了调动我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融教[20xx]60号《福清市教育系统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科学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

  二、分配原则

  1、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

  2、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建构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分配方案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小组成员由校领导、中层干部、工会及其他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

  四、发放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教师。

  五、绩效金额分配额度、构成

  1、绩效工资分配度

  这次新增工资性津补贴中月人均400元,作为学校绩效工资分配额度,由学校自主分配。

  2、构成部分

  绩效工资由工作量(任务)补贴、管理岗位(责任)补贴、业绩奖励三个部分构成。其中工作量补贴占绩效工资构成的60%,管理岗位补贴占20%,业绩奖励占20%(其中的2.5%作为学区统筹)。

  六、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一)工作量补贴的分配

  1、核定工作量的基本依据。

  (1)教职工正常工作量按闽教人[87]104号文件规定计算。

  (2)教学计划及小学教师教育教学任务和课堂教学的基本要求。

  (3)学校实际工作内容。

  2、课时量补贴

  A、每学年学校教导处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统筹均衡分配教师课时量,按不同的岗位规定不同的工作量标准。

  (1)根据闽教人[87]104号文件规定,小学专任教师标准周授课时数不少与18节。

  (2)任实职的中心校正职校级领导任课时数不少于4节,副职校级领导任课时数不少于6节,其它任实职的学校中层干部、中心校财务人员、任课时数不少于8节,中心校生管、图书管理员(计生专干)任课时数不少于10节,为满工作量。

  (3)其他科任教师课时量的计算为全校平均课时量,由校务会议研究决定周课时量规定。其中语数包班教师递减4节,数学跨班递减2节,英语跨校递减2节,教研组长递减1节(享有管理岗位补贴的不再递减)。

  B、课时量补贴:完成规定周课时量,每人每月补贴110元;低于规定周课时量的少1节月扣10元;高于规定周课时量的每超1节月奖10元。

  3、超工作量补贴

  A、公代补贴:公代每节补贴5元,由教导处安排公代,校长签字确认。

  B、导辅补贴:导辅每天补贴10元(月封顶50元)。

  C、节假日值班、加班补贴:节假日值班人员每人每天补贴30元;节假日因公事加班人员每人每天补贴50元。晚上加班每晚按半天计算。节假日值班按上级要求排班。加班的需填写加班申请表,报校长予以审批方能认可,并按月予以公示。

  D、英语教师跨校教学补贴:根据福清市教育局融教[20xx]116号文件规定执行。

  E、学校专刊补贴每期30元,由德育处负责布置。

  量化工作量,情况复杂,不可能把所做工作都包括在内,教师应发扬奉献和团结协作的精神。

  4、考勤奖励办法。

  根据《东张中心小学考勤管理办法》实施签到制度。

  A、月满勤者学校发给月满勤者奖50元。

  B、教师因病请假,病假由学校安排代课的每天扣5元。病假两天以内且自己调课(需请假并将调课安排表上交学校确定存档)者不扣,超出两天的每天扣5元。

  C、事假每天扣10元;

  D、旷课一节扣20元,旷工半天扣50元,旷工超过三天的取消当月工作量补贴。

  E、迟到、早退每月3次内不计,超过3次的前3次扣10元,后面每次扣5元(另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上的每月超过5次以上计扣)。教师违规签到(代签等)情况,每次扣30元。导辅迟到或早退(含人在校不在岗)一次扣10元,缺岗一天扣50元,并负当天该岗的一切责任。

  F、学校规定的活动(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教研活动、临时性通知及其他集体活动)缺席者,每1次扣10元(公假不扣)。

  G、教师签到由当天值班行政负责监督,学校抽查,当天值班行政人员监督不到位的扣20元。

  (二)管理岗位补贴

  1、采购、保管、事务等人员每月管理岗位补贴30元。

  2、年段长、艺体组长每月管理岗位补贴40元。(图书管理员+计生专干)每月管理岗位补贴50元。

  3、工会主干人员每月管理岗位补贴60元。

  4、班主任、中心校生管教师、中心校财务人员每月管理岗位补贴80元。

  5、中心校中层以上行政人员每月管理岗位补贴90元。校级领导每月管理岗位补贴100元。

  相关岗位管理人员要完成本职岗位任务才可享受相应的管理岗位津贴。兼任多种管理岗位取最高一档。担任班主任同时还兼任其他管理岗位职务的人员补贴可追加10元。

  (三)业绩奖励分配

  按《福清市东张中心小学教师工作业绩评估细则》每学期对每位教师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给予相应奖励,奖励按学期发放。业绩奖励包括教育教学常规奖、突出贡献奖、优质教学奖、竞赛指导奖、教科研成果奖、师德考核奖、年度考核奖等。

  其中学区统筹每人2.5%,用于教学点、完小校超工作量补贴等,剩余款项并入各校年度结算。

  1、教学常规奖

  以《福清市东张中心小学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条例》为考评要求,每学期对教师的教案、作业批改、安全管理、课堂教学、班级常规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评价。

  2、优质教学奖

  根据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从平均分、提高分、优秀率、合格率四个项进行综合评估。跨学科、跨年级任教统考科目的,按双班或多班的平均后进行评估。

  平均分低于及格线,及格率低于50%的则该项不奖励。

  技能科任课教师,优质教学奖取该校教师获得奖励的最低一档。

  获得第一名的学校每项奖励20元,奖给完小校长。(本项由管理岗位津贴部分支出,中心校不参与此项奖励)

  3、竞赛指导奖

  凡辅导学生参加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市进修学校等单位组织的各类竞赛(由学校选拔),学生获奖的指导教师,均可获竞赛辅导奖。

  学生作品市级报刊发表的每篇奖30元,省级报刊发表的每篇奖50元。

  竞赛指导奖具体奖额如下:

  4、教科研成果奖

  (1)教师优质课(比武课)获奖(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

  (2)公开课执教者奖励:省级500元,福州市级300元,福清市级200元,教研片100元,学区性50元,学区内教学片30元。

  (3)承担市级课题研究工作且任务完成良好的课题组成员每位每学年奖励120元。

  5、师德考核奖

  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乐于奉献、为人师表,遵守《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每师每学期奖励50元。详见《东张中心小学师德考核细则》。违反《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有关规定和发生安全责任的此项不予以发放。

  6、年度考核奖

  学年年度考核合格者,每师每学年奖励100元。考核不合格、未参加考核或考核未定等次者不发放。

  7、突出贡献奖

  学校每学年评选出为学校做出特殊贡献的先进人物。奖金额由校务会议视实际情况讨论决定,公示后予以发放。

  (1)数学跨两班补贴:两个班人数和超过70人的,每学期补贴200元。

  (2)教学点补贴:南胡、金芝每学期500元,岭下、芦岭每学期200元。(本块资金由学区统筹部分支出)

  (四)工作量补贴、管理岗位补贴可按月发放,业绩奖励按学期或学年发放。各校在绩效工资总额度不变的情况下,月份的奖金和分解的权重可统筹使用,若有剩余的,期末累计后按在岗教师均分。

  (五)中心校校级领导的绩效工资原则上不超过400元。

  (六)暑假(7、8月份)的绩效工资,扣除当月的管理岗位津贴、节假日值班、加班费用、业绩奖励后,余下金额按在岗在编教师均分,于当月发放。寒假的绩效工资凭原方案执行。

  (七)绩效工资发放情况当月公示,学期累计。上述项目中,若有剩余的,期末累计按在岗教师均分。上述项发放总额若出现不足的,则按比例适当下调。

  七、其它具体事项

  1、不参加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

  根据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第五章第十五、十六条款规定的“甲方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对象,即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严重违反师德,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擅自出国或出境逾期不归,失职及其他严重违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胜任工作调整或培训后调整岗位仍不胜任工作,以及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年度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等。

  2、当月取消绩效工资参评的对象

  根据市人事局、财政局融政人关于“扣发当月考勤奖的对象”,即月旷工累计超过三天的;每月病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十五天的(法定假除外);以及《聘用合同书》中双方约定的其他可扣发当月考勤奖情形的。

  3、经组织选派挂职、支教或进修学习人员,按有关规定完成任务的,按满工作量计算。这些人员由挂职单位、支教学校、培训学校提供出勤及表现情况,由原单位进行考核。

  4、发生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不享受当月绩效工资。相应领导责任的按责任扣除50%岗位管理津贴。

  5、分娩假的教师每月领取绩效工资150元。

  八、有关要求

  (一)辖区各校应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领导、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管理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的发放。各单位根据本指导意见,在核定拨付的绩效工资额内,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方案。

  (二)辖区各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要充分发扬民主,充分征求教职工的意见,报学区审核后,由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分配办法要与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业绩贡献结合,加大向一线教师、成绩突出教师倾斜的力度,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

  (三)除本实施方案规定的绩效工资外,各学校不准利用任何账户、任何资金、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发放或变相发放各种补贴、资金和实物。违反规定的,要没收违规的全部资金上缴财政,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各学校对每个岗位都要制定明确的责任目标及资格条件,同时要制定与岗位职责相配套的规章制度,把目标管理和制度管理结合起来,做到有章可循,严格考核,确保每个具体岗位责任目标和学校管理目标的实现。

  (五)各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积极稳妥地进行分配制度改革。

  九、本《方案》解释权归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十、本《方案》自学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幼儿园的绩效考核方案2

  为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根据乐亭县教育局关于《乐亭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着“总量控制,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重点向班主任和担任较重工作量的人员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把我校工资改革的过程变成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激励广大教师奋发工作、努力创造一流业绩的过程。

  二、实施范围:

  我校参与教学与管理的全部人员,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李各庄幼儿园幼儿园隶属我校附设幼儿园,按县局规定,幼儿教师按义务教育学校的标准和办法执行。

  三、绩效工资总量核定:

  我校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按年度核定,每年12月初,学校上报纳入绩效工资发放范围的教师名册,向县局申报,由县局将奖励性绩效工作核定到校。

  四、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教职工绩效工资按《乐亭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的规定,以固定数额按月发放与年终一次性发放相结合的办法。学校分别在月底和每年的年底完成对教师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发放绩效工资的依据。

  1、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乐亭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确定的标准执行,以固定数额按月发放。

  2、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教师岗位、管理岗位、工勤岗位三个系列进行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设立7个项目,农村教师补贴,班主任津贴,中层岗位津贴,出勤,工作量津贴,考核津贴和教育教学成果奖。根据分配项目,按乐亭县教育局关于《乐亭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实行按月发放与年终一次性发放相结合的办法。

  农村教师补贴,班主任津贴,中层岗位津贴从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核出,单独发放,剩余部分用于发放出勤津贴,工作量(课时量)津贴,考核津贴和教育教学成果奖,对此部分学校依据县局核出的全年人均奖励性绩效工作标准额,按比例发放。

  具体办法如下:

  (1)农村教师补贴的发放

  按乐亭县教育局学校布局划分规定,我校属所处位置偏远,条件艰苦,为一类农村学校,农村教师补贴为每人每月120元。

  相关规定:

  (一)、农村教师补贴按每年12个月计发,实行按月发放。

  (二)、调入发放农村教师补贴的范围学校,从调入下月起发放农村教师补贴,调出农村学校的,从调出的下月起停发农村教师补贴。

  (三)、因病事假原因当月超过半数以上天数未在岗位工作的,扣发当月的农村教师补贴。

  (2)、班主任津贴的发放

  班主任津贴从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核出,以固定数额按月发放。

  具体发放办法:

  按乐亭县教育局规定的35人为一个标准班额,由县局核出班级数额,学校对现有班级数核算班主任津贴,其中班主任津贴的70%作为固定数额发至每个班主任,剩余的30%按学生总人数平均分配发至每个班主任。

  相关规定:

  (一)班主任津贴按每年10个月计发。

  (二)教师自担任班主任之日起享受班主任津贴,离开班主任岗位之日起,不再享受班主任津贴。

  (三)班主任因病、事假,进修等原因,不能履行班主任职责时,将班主任津贴以天数核算发给临时代理班主任。

  (四)班主任因公差不能履行班主任职责时,临时班主任津贴以天数折算从考勤津贴、工作量津贴剩余的两个月中支付。

  (五)按班主任考核标准对班主任进行月考核,考核等次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月考核合格发班主任津贴的100%,基本合格发津贴的80%,不合格扣发当月班主任津贴。

  (3)中层岗位津贴

  按《乐亭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学校中层干部设立中层岗位津贴,中层岗位津贴从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核出,以固定数额按月发放,每年按10个月计发,中层岗位津贴=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额÷12×中层本人岗位系数,我校学生人数400人以下,中层岗位系数为0.12。

  中层干部中途任免的,从任免的下月起兑现或取消岗位津贴。

  (4)出勤津贴的发放

  出勤津贴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额的10%.

  本校月出勤津贴总额=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额的10%×参与分配教职工人数(不含校长)÷12。

  教职工月出勤津贴=本校月出勤津贴总额÷本校参与分配的教职工出勤总天数×个人月出勤天数,出勤津贴按每年12个月核算,学校按十个月当月下发,剩余两个月的出勤津贴用于发放寒暑假的教师返校、值班等,如仍有剩余,平均分配给教职工(不含校长)。

  相关规定:

  (一)月累计迟到、早退5次以上(含5次)为一天事假,从当月中扣发一天的出勤津贴。

  (二)病事假按天数扣发出勤津贴,月累计病事假超过7天,扣发当月出勤津贴。

  (三)无故迟到、早退全年累计超过50次,以及旷工,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连续超过7天,或全年累计超过15天,视为不合格,扣发全年出勤津贴。

  (5)工作量(课时量)津贴的发放

  工作量(课时量)津贴占全年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标注额的45%。

  学校月工作量(课时量)津贴总额=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标注额的45%×参与分配教职工人数(不含校长)÷12。

  具体分配办法:

  (一)本校月工作量(课时量)津贴的70%,平均分配下发参与分配的教职工。

  (二)本校月工作量(课时量)津贴的30%,按个人分担的工作量(课时量)进行分配。

  (三)音体美工作量(课时量)因学生作业、课后辅导、备课、讲课等工作量和工作难度与其他学科比对,其工作量按90%核算。

  教职工工作量(课时量)津贴=本校工作量(课时量)津贴总量×70%÷参与分配的教职工数+本校月工作量(课时量)津贴×30%÷学校总工作量(课时量)×本人的.工作量(课时量)

  (四)下列情况采取折算的方式计算课时量

  中层岗位人员每周增加工作量12课时,月增加工作量48课时,加之中层岗位人员月工作量计算;骨干教师(县级)、实验员、电教管理员、图书管理员、报账员、少先队辅导员、档案管理员、业训、艺术辅导等辅助岗位的人员,每年加50课时的工作量,年中从出勤津贴和工作量津贴剩余的两个月中支付。

  (五)节假日、双休日、加班或值班补贴,从出勤津贴、工作量津贴剩余的两个月中支出。

  (5)考核津贴的发放

  考核津贴占全年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额的35%,考核津贴的发放依据年终绩效考核结果进行。

  绩效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绩效考核未评为优秀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教职工绩效考核的等次比例,按县局规定执行,优秀等次为15%。

  教职工考核津贴实行年终一次性发放的办法。

  绩效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系数分别为优秀1.2,合格1,基本合格0.5,不合格0。

  教职工考核津贴=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额的35%×参与分配的教职工人数(不含校长)÷(优秀人数×1.2+合格人数×1+基本合格人数×0.5)×教职工本人考核系数。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

  (一)、因犯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的。

  (二)、政策水平较低,业务水平能力差,给单位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组织纪律观念淡薄,不能遵守工作制度规定,无故迟到、早退全年累计超过30次不足50词的以及旷工,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连续超过3天不足7天或一年累计超过7天不足15天的。

  教职工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应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一)、职业道德考评达不到基本要求的。

  (二)、以非法形式表达诉求或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三)、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

  (四)、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违规搞有偿家教,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不能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发生重大教学事故的。

  (六)、无故迟到、早退全年累计超过50次,以及矿工,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连续超过7天或全年超过15天的。

  (6)、有其他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发放

  教育教学成果奖(教科研成果奖等),占全年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额的10%。

  具体分配办法:

  (一)经考核能够圆满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0%

  (二)教育教学成果奖20%作为科技成果、论文论著、教案教学设计、优质课、引路课、示范课、公开课荣誉奖励,按级别设立加分奖励,具体加分见附表。学校年终核算后一次性发放。

  (7)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依据《乐亭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工资及发放实施办法》由县局统一发放。

  (一)其他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按《乐亭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办法》执行。

  (二)幼儿园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标准、办法及考核办法按《李各庄小学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及工资分配实施方案》执行,实行单独核算。

  (8)绩效工资执行时间:自20xx年1月1日按本方案对教职工实施绩效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

幼儿园的绩效考核方案3

  为提高全体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省、市、区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及相关文件精神,经园务会研究决定,特制定《合肥市新桥幼儿园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以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职工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激励广大教职工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充分发扬民主,增强绩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制定本方案。

  二、分配原则

  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奖勤罚懒,奖优罚劣。

  三、分配范围

  幼儿园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区聘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其中:总园长、书记由区考核,不纳入;总园行政人员按100%绩效拨付,由园务会根据《合肥市新桥幼儿园领导班子岗位考核实施方案》考核发放。

  四、发放项目

  考勤津贴工作量津贴、岗位津贴、安全奖、教学教研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津贴。

  五、发放时间

  一年发放两次,1月—6月份计发一次,7月—12月份计发一次。每月根据考勤、考核结果和教职工工作量,计算出每位教职工应得奖励性绩效工资,作为期末统一累计发放的依据。

  六、发放项目及标准

  1、考勤津贴(满勤奖每月200元/人)

  幼儿园实行签到坐班制,教职工离校需按文件及幼儿园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幼儿园举办的一切会议和活动都纳入考勤,相关教职工必须参加。出勤结果作为教职工考勤津贴发放依据,也是教职工评优、评先重要依据之一。不出满勤则不得满勤奖,考勤扣款上不封顶,具体考勤办法见《合肥市新桥幼儿园考勤管理办法》。

  2、工作量津贴(每月200元/人)

  a、幼儿园为教职工设立相关工作岗位,实行竞聘上岗,全体教职工必须服从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岗位安排,并自觉接受岗位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不予发放当期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b、幼儿园按教职工周平均工作量分配工作任务(教职工周标准工作量=实际代班天数+兼职工作量)。工作量不足的,每缺半天扣款30元;每超半天补助30元;扣款和补助上不封顶。

  c、领导班子津贴:行政领导(含执行园长)津贴为标准工作量,所有专(兼)职岗通过竞聘上岗,占岗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工作,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考核。

  d、设立代班补贴。因教职工请假(含公假)等原因,由执行园长同意安排的代班经费从绩效工资中列支,标准为临时代班30元/半天,阶段性代班50元/天。(注:优先安排临时代班,教师请假达2周以上的(含2周)方可以安排阶段性代班。)

  e、加(值)班工作量:加班3小时以内按半天30元计算,5小时以上按一天60元计算。

  几点说明:(1)加班系指因时间紧,而又需要突击完成的工作。经负责人提出申请,园长批准同意,方可作加班处理。(2)寒暑假及其他法定假日需要安排值班的,作加班处理。(3)教职工因学校创建、组织筹备幼儿节日活动、校园文化艺术节等,正常的双休日,寒暑假休息日仍在校工作的,作加班处理。(4)教职工因幼儿训练、参加比赛等挤占正常休息时间,作加班处理(已享受其他专项训练补助(奖励)的除外)。(5)外出考察、继续教育、学历进修等挤占休息日,不作加班处理。(6)加班的时间、人员、内容由具体负责人报园长审批后进行核算。

  3、岗位津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幼儿园实际,分园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主班教师岗位津贴500元/月,配班教师、保健员岗位津贴300元/月,保育员及其他后勤岗位津贴100元/月。岗位津贴不得重复计算。

  4、安全奖(每月200元/人)

  幼儿园成立安全考核评价领导小组,每月对教职工的安全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并给予奖励或惩罚。

  奖励:对每月无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的教职工奖励200元。

  惩罚:各园根据事故情况制定详细扣款细则实施惩罚。注明:

  (1)出现安全事故不享受教职工安全奖励,谁当班谁承担责任,若几位教职工同时当班则共同负责。

  (2)对教职工体罚幼儿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进行加倍惩罚,同时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晋级评职等实行一票否决;情节严重的,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惩罚。

  5、教学、教研专项津贴(每月100元/人)

  a、教学业务完成度津贴50元/人/月。

  b、参加校本教研、课题研究津贴50元/人/月。

  6、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津贴

  教职工在取得成绩、荣誉时应将证书、文件等凭证保存好。学期末,教职工可凭相关凭证向单位申请奖励,幼儿园每学期汇总一次,上半年为6月,下半年为12月,并经考核组认定后实施奖励。具体奖励标准和奖励办法见《合肥市新桥幼儿园教育教学成果奖发放办法》。

  七、年终奖

  为激励教职工,使教职工充分享受幼儿教育发展成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每学年度(上年的9月1日至当年的8月31日)结束,幼儿园向非在编教职工(在编教职工由社发局统一发放)发放年终奖。年终奖依据《合肥市新桥幼儿园年度考核制度》,按优秀(20%)、良好(60%)、合格(20%)三个等次发放,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中途辞职、辞退者不得享受年终奖。

  1、年终奖经费来源为:区财政补助幼儿生均经费加幼儿园保教费收入,减去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支出和幼儿园保教支出后的收支余额。

  2、发放办法为:收支余额÷非在编教职工人数=n,优秀等次每人得120%n,良好等次每人得100%n,合格等次每人得80%n。

  3、非在编执行园长和业务副园长经考核合格,分别再次享受年终一次性奖励2万元和1万元。

  八、说明

  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发放依据绩效工资总额同比例增减。本方案由合肥市新桥幼儿园绩效工资考评领导组负责解释。考评组成员由园务会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

幼儿园的绩效考核方案4

  根据《xx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根据我园的实际情况,由“xx幼儿园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xx幼儿园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方案》,提交教职工大会审议,并于xx年xx月xx日召开全体教工大会,一致通过该方案,通过后予以公示。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幼儿园全体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规范幼儿园内部分配办法,以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推进幼儿园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对象和时间

  实施对象:我园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发放时间:幼儿园教职工绩效工资12月末每年集中发放一次。

  三、绩效工资的项目

  管理岗位津贴、工作量津贴、业绩奖励津贴。

  四、考核分配原则

  考核工作原则上以月为单位进行,业绩考核可以学期和学年为单位进行。绩效工资管理考核方案要充分征求广大教师的意见,做到统筹兼顾,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五、绩效工资具体实施办法

  (一)园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园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xx中心校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

  (二)幼儿园奖励性绩效工资。

  1.实施对象。

  包括幼儿园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2.主要构成。

  幼儿园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管理岗位津贴、工作量津贴、业绩奖励津贴三部分构成。各项目标准由幼儿园根据本园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确定。

  (1)管理岗位津贴。

  班主任津贴按班容量xx人以下每月xx元,xx至xx人每月xx元,xx人以上每月xx元,由每班按xx名班主任平分,利益共享,责任共担。

  其他管理岗位津贴由幼儿园根据实际自行决定。兼任多个管理岗位职务的人员的职务津贴由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考核分配细则。

  (2)工作量津贴。

  工作量考核包括正常出勤工作量(每月xx元)、超工作量(超课时、超员)及所承担的工作职责等。

  a、教师必须完成幼儿园安排的工作量,实行超员津贴。

  各班级人数在基数基础上按超出的人数加分,每超xx人加xx元。(大班基数xx人、中班基数xx人、小班基数xx人)

  b、幼儿园安排的加班(xx小时以上为半天),每半天加xx元。

  c、代课每半天加xx元,可以累加。

  d、寒暑假、节假日、双休日加班每天xx元。(以幼儿园安排的加班计算)

  注:加班每月封顶xx元。

  (3)业绩奖励津贴(xx元)

  a、工作考核:业绩奖励津贴每月xx元。(每增加事假半天,工作业绩扣xx元。)

  师德表现每月xx元。

  安全责任每月xx元。(出现安全事故的费用,由本班班主任xx人承担一半,园内承担一半。)

  b、各项奖励(本园认可的)。

  1.获奖先进;

  2.特定的组织活动等;

  3.个人比赛、指导获奖;(第1至第3按照幼儿园奖惩方案执行)

  4.课题科研成果奖。(园级单项xx元、学区级xx元;市级单项xx元;省级单项xx元;国家级单项xx元。

  说明:上级部门已发放相关奖金,幼儿园不再重复发放。

  (三)其他具体事项。

  A、关于受处分人员、请假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其他人员的有关规定。

  1、受处分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下列办法执行:

  (1)受市级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处分期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按实际奖励性绩效工资减半发放。

  (2)受学区内警告处分的,按实际奖励性绩效工资的75%发放。

  2、请假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下列办法执行:

  (1)长期事病假的绩效工资不发放。

  (2)当月事病假累计达到5天(含节假日)的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发放;事病假累计达到15天(含节假日)的不参与学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3)当月旷工累计达2个工作日,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发放。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不参与学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4)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B、对迟到、早退、不参加集体活动或无故旷课、旷工的,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单位分配工作的,幼儿园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量化考核办法,适当扣发当月奖励性绩效津贴。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C、以下奖惩纳入年度考核及评先评优的依据,不做为绩效工资奖励。(论文教师学历、撰写教育教学论文、经验总结、课例、案例、随笔,获奖或发表并收入汇编奖励。)

  (四)严重违纪违规:依据《教师法》第xx章法律责任第xx条精神,教职工有下列情形的扣除全年绩效工资(不参与任何评先评优)或行政处分或解聘。

  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

  2.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3.品行不良,侮辱幼儿,影响恶劣的。

  4.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

  六、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一)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组员:xx。

  (二)领导小组负责对教职工绩效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负责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的具体实施。

  (三)在执行考核分配试行方案过程中,具体分工如下:

  由谷翠芳负责对教师进行师德、业绩绩效考核。由高田增负责对教师出勤考核。由梁建辉负责安全绩效考核汇总。

  (四)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1天。有反映意见的要及时核实,确实考核分值有误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各责任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

  七、本方案由“xxx”负责解释

幼儿园的绩效考核方案5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为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工作,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现制定《公办学校(幼儿园)教职工绩效考核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一、实施范围

  公办学校(幼儿园)各类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县属中学参照执行,可根据实际另行制定绩效考核方案和细则进行绩效考核)。

  二、实施时间

  从20xx年9月1日开始实施。

  三、考核原则

  (一)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二)坚持统筹兼顾、适度倾斜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坚持分类考核、稳步推进的原则。

  (五)坚持管理创新、因校施策的原则。

  四、绩效考核奖的组成

  绩效考核奖分过程考核奖和目标考核奖两部分。

  (一)过程考核奖

  1.课时津贴考核奖;

  2.班主任工作考核奖;

  3.行政、管理、教辅、后勤服务人员岗位考核奖;

  4.早晚自习辅导工作考核奖;

  5.县局统筹考核奖;

  6.教职工年度基础性考核奖。

  (二)目标考核奖

  小学(含机关幼儿园、特校)、初中、高中(含职专)年度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奖。乡镇公办幼儿园参照辖区内小学标准执行。

  五、考核与发放

  (一)课时津贴考核奖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必须严格按照部颁标准开齐开足课程,参照《攸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作量参考标准》(附件1)折合成标准课时。(教师离退休前3年,其每标准课时以1.2权数计工作量;班主任的班会课计1个标准课时;乡镇公办幼儿园带班老师发全县小学平均课时津贴加班主任津贴。)县局分村小(含教学点)、中心小学、中学三类标准考核发放。

  (二)早晚自习辅导和班主任工作考核奖

  各校要根据学校制定的考核方案和细则,按月考核发放。

  (三)行政、管理、教辅、后勤服务人员岗位考核奖

  1.岗位的设置。各类岗位要严格按照《攸县中小学校内设机构和管理岗位设置的有关规定》(附件2)来设置,不得超职数配备、不得随意设岗。

  2.工作量的核定。各类岗位的工作量要按照《攸县义务教育学校工作量参考标准》(附件2)所明确的工作量系数来核定,教辅后勤服务岗位的工作量核定要通过学校职代会确定其工作量系数(在年度基础性考核奖中列支)。

  3.岗位考核奖

  按《攸县中小学校内设机构和管理岗位设置的有关规定》(附件2)配备的管理岗位和县局选派的财务人员、各校政教员,其岗位考核奖按全校班主任工作管理平均考核奖的90%按月考核发放。

  (四)县局统筹考核奖

  县局每年按全县在编教师的人头统筹一部分资金,用于全局性中心工作、教育教学重大活动的绩效考核和奖励。

  (五)年度基础性考核奖

  各单位剔除过程考核奖中的“1+2+4+5考核奖之和”,剩余部分就是年度基础性考核奖。由各单位结合“教职工考勤”“工作常规”“行政管理、教育教学、教辅后勤等各类人员岗位考核”制定细则,考核后发放(校长、书记、督学此部分由县教育局统一考核发放)。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一部分经费,对单位中心工作参与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和奖励。严控工作职责之外、工作日之外的临时性工作补贴,严格执行校审批、公示,局审核手续,审核后的中心工作绩效考核和奖励列入教职工年度基础性考核奖。

  六、拨付方式

  各单位的绩效考核奖按县局核定的编制数,根据《攸县年度教育工作考核方案》考核结论分三类下拨到各单位。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机构,负责辖区内中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的组织、指导、管理和协调。学校要按照民主程序设立专门的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考核、发放等具体工作。校(园)长任考核小组组长,成员由学校行政会议提名或民主推选,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通过的方式产生,其中教职工代表不得少于1/2。

  (二)加大宣传力度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和法律法规学习,组织教职工学习讨论本《意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确保绩效考核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三)科学制定方案

  各单位的考核方案和细则必须经过教职工代表会或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各单位所制定的考核方案和细则要报县局审批。县局将对各单位的考核方案和细则进行严格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程序,或在教职工中引发较大意见的,不予审批。

  (四)强化监督管理

  县局将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对绩效考核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责任区督学对各学校(幼儿园)绩效考核和奖金发放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各单位要确保考核过程公开透明,考核结果量化并按月公示。

  (五)严明纪律责任

  推进绩效考核要严明纪律责任,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单位,在全县教育质量考核结论中降低一个等次,取消校长和书记的评先评优资格;对不讲大局,不讲组织原则,不服从工作安排的个人,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此前发文如与本文件相冲突,以此文件为准。此文解释权归攸县教育局。

  附件:

  1.《攸县义务教育学校工作量参考标准》

  2.《攸县中小学校内设机构和管理岗位设置的有关规定》

  3.《攸县20xx年中小学课时津贴暂行标准》

幼儿园的绩效考核方案6

  针对各幼儿园在绩效考核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现就进一步完善我区幼儿园绩效考核方案提出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机制,促进教师队伍素质提升,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的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以德为主、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2.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职工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职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责任大小、科技含量、难易程度、劳动强度”的分配原则,程序规范,力戒繁琐。

  4.同类相当、效益优先。同类别学校考核办法应大致相当,对增量部分的考核要拉开差距。

  三、考核对象

  公办幼儿园在编在岗教职工。

  四、考核内容

  (一)30%奖励性绩效工资

  1.考核内容:师德表现、出勤与劳动纪律及满工作量情况。

  2.考核方法:

  (1)教职工应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并完成规定的满工作量任务。否则,应按月扣减绩效,扣减量不少于1/3。

  (2)教职工请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职工常规管理的意见(试行)》(高教【20xx】83号)文件规定执行。日常出勤考核(短期病事假等)办法为:迟到、早退扣减10元/次;病假扣减30元/天;事假扣减60元/天。

  3.发放方式:按档案工资额度考核发放。

  (二)增量部分

  1.拨付方式

  根据幼教学段各幼儿园在编在岗教职工数、班级数、学生数,分别以90%、5%、5%的比例拨付。

  2.考核内容

  (1)师德和工作量。主要考核教职工遵守职业道德和劳动纪律,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各幼儿园可根据相关规定确定各岗位的满工作量标准及系数,加大对超工作量的奖励力度,对于工作量不满的应当降低奖励标准。设立专任教师工作量津贴,专任教师带班满工作量,可享受500元/月工作量津贴;设立教辅后勤岗位津贴,满工作量的教辅后勤人员可参考专任教师平均工作量津贴的80%执行。

  (2)日常安全工作津贴。设立200元/月安全工作津贴,各幼儿园根据各岗位安全工作要求制定细则,具体实施考核。

  (3)班级管理津贴。班级管理津贴原则上不低于800元/月/班,按照5:4:1的比例对主、副班主任、保育员进行津贴发放。各幼儿园要完善班级管理考核办法,充分发挥考核导向作用。根据班级考核情况分等级发放,要向优秀班级倾斜。

  (4)中层以上行政管理人员教学绩效。各幼儿园在教育局核定的中层职数内,从严从紧配备中层行政管理人员。幼儿园行政管理人员教学工作量要求为园正职不少于专任教师规定教学工作量的1/5,副职不少于1/4,中层不少于1/2。达到以上标准的副职及中层按照满课时工作量的专任教师考核发放,未达到要求的要酌情核减绩效增量。各幼儿园要科学制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考核细则,报区教育局审核后组织实施。

  (5)教育教学成果奖励。主要考核教师在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目标、指导幼儿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效果。

  (6)教科研成果奖励。主要考核教师在教育教学研究、自身专业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成绩。

  (7)幼儿园发展目标奖励。幼儿园在提升办园水平方面(课程游戏化建设、办园水平评估、省市优质园创建等)取得突出成绩,可对相关人员进行奖励。

  (8)其它自主设立项目。各幼儿园可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需要,自主设立考核项目,真正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3.考核办法

  在年度考核等方面符合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按各幼儿园绩效考核方案实施。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按上级有关规定和本单位考核方案,依据情节轻重,减发或不发教职工个人绩效增量:

  (1)教职工有违纪、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理。

  (2)教师有从事有偿家教等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出现教育教学事故,教学“五认真”检查不合格。

  (3)教职工有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无故旷工或擅离职守等行为。

  (4)个人原因造成安全责任事故或有导致社会恶劣影响行为。

  五、工作要求

  1.各幼儿园要成立以园长为组长的绩效考核工作小组,结合实际科学研制本园教职工绩效考核方案,切实做好各类人员的绩效考核工作。

  2.绩效考核工作要力求做到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坚持向教学一线教职工、优秀班主任和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倾斜。。

  3.各幼儿园要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绩效考核工作的经验,及时分析研究绩效考核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确保绩效考核工作规范、有序、有效顺利实施。

  4.各幼儿园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教职工思想工作,引导教职工正确对待绩效考核工作。要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负责任,考核失真失实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5.绩效考核方案须经教代会或全体在编在职教职工通过,并向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事前报审、事后报备。

  6.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幼儿园和主管部门申诉。

  六、结果运用

  1.绩效考核结果要作为教师绩效奖励分配的主要依据。

  2.绩效考核结果也要作为教师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七、其它

  1.本意见从20xx学年开始执行,如遇政策性变化则随之再作调整。

  2.本意见由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幼儿园的绩效考核方案7

  为完善实施幼儿园绩效工资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和幼儿园实际,现就幼儿园绩效考核制订如下办法。

  幼儿园绩效工资由三部分组成,即:岗位津贴、工作量津贴和绩效奖励。其中岗位津贴和工作量津贴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占总量的60%,绩效奖励40%。本年度增量部分主要用于绩效一块。

  一、有关请假、病事假、调休代课等规定

  1、病假凭病历卡和该门诊医生开据的病假单,经领导审核批准方可准假。病事假国家工资按:国家规定执行。绩效奖励按:五个工作日之内病假每天扣50元,事假每天扣xx元。五个工作日之外病假每天扣xx元,事假每天扣xx元。

  2、病假、事假与全勤挂钩。

  3、事假必须请假在前,经领导批准方可准假。

  4、迟到、早退,如有特殊理由及时与园方联系,根据实情酌情处理,一般情况处理:10分钟——30分钟扣20元。

  5、旷工一天扣xx元,依次类推。工作时间上访视作旷工,师德一票否决。

  6、代课半天xx元。

  7、教职工需要调休,不影响工作、学习。调休提前提出并填写调休单,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调休。不经批准自行调休,作旷工处理。连续调休不超过三个工作日,课务自行协商解决,避开教学月与幼儿园重大活动。

  8、除急诊、特殊病例外,看病尽量利用空班时间,并事先与领导请假,若岛外看病时间达一天的作半天调休处理,看病后主动向领导出示病历卡。

  9、丧假、产假、婚假、公假按国家规定的假期执行,享有全勤奖。

  10、凡参加家长会凭有关学校通知,在完成本人工作量情况下酌情处理,假期不超过半天,来回路程假不提供。

  11、计划生育放环、献血、取环,在规定的假期工资奖金不受影响,不扣全勤奖,超过规定时间,按病假处理。

  二、各项奖励

  1、公开活动奖

  市级:一等xx元、二等xx元、三等xx元,参与或鼓励奖xx元

  市级专题交流xx元。

  县级:优xx元、良xx元、参与或鼓励奖xx元(说课加30元);

  县级专题交xx元

  片级:优xx元、良xx元(说课加xx元);

  2、论文发表及获奖

  国家级非教育局教研室主办无,必须为专业刊物。

  发表:市级xx元、县级xx元

  获奖:市级一等奖xx元、二等奖xx元、三等奖xx元;

  县级一等奖xx元、二等奖xx元、三等奖xx元。

  同一内容不重复奖,一般文章酌情处理。

幼儿园的绩效考核方案8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幼儿园内部管理,充分调动全园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完善以德为先、多劳多得、绩优多得的绩效考核分配制度,根据《如东县学校(幼儿园)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东教〔2012〕4号文)及本年度有关绩效工资发放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重修《丰利镇中心幼儿园绩效考核办法》,请大家认真研读,积极反馈,本办法将在经全体教师会讨论通过后实施(参会人数不得少于全体人数三分之二,同意人数不得少于参会人数三分之二)。

  一、实施原则

  (一)根据上级要求按学年度全额发放绩效工资。

  (二)合理考核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实施办法的项目合理考核发放,适当拉开差距,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三)要坚持标准,精密组织,确保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做到奖励先进、鞭策落后,奖励性绩效工资要向一线教师、优秀教师倾斜;要向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倾斜;要向工作量饱满的教师倾斜;要向在常规工作中精神集中、乐于奉献的教师倾斜。使真正为幼儿园发展壮大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员工得到奖励,促进全体教师素质的提高。

  二、考核对象

  本园在职在岗工作人员。

  三、考核内容

  根据《如东县学校(幼儿园)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设定考核内容设定为:师德师风(10%)、工作表现(10%)、工作量考核(40%)、工作质量(30%)、自身发展(10%)等。

  四、实施办法

  根据考核内容,结合幼儿园实际设定下列项目:

  (一)师德师风奖(10%)

  对存在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索取或变相索取学生家长财物;从事有偿家教或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兼职;自身要求不严,生活不检点;向学生推销学生用书、教辅资料和学习用品、违规增加学生作业量;干扰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非法表达诉求;损害学生和学校利益以及其他师德失范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教师,不得发放师德师风考核奖,且视情况扣除本人当年其他方面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10-40%。凡年终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教职工不发放师德师风奖。

  对下列现象实行扣分,参评人综合以下情况给具体考核人打分:

  (1)不签订师德责任状,或拒绝履行,扣1分;

  (2)与同事口角、背后诋毁同事;或者非议单位工作、破坏单位形象,分别扣1分、2分;

  (4)拉帮结派,搞小团伙,进行出于私心的网上或线下串联,因自己怕加班怕做事而假装正义、煸动、蛊惑其他人偷懒或唆使其他人出头搞事,以及牵头或参与对抗集体和组织,扣2分。

  (4)说话不负责任,挑泼同事之间关系,制造矛盾,扣1分。

  (5)与家长或其他社会人员争执后造成不良影响,每次扣1分;

  (6)家长满意度测评低于85%扣1分,低于于80%扣2分,低于70%扣3分,低于60%扣5分。(未能回收测评表视为家长测评不合格,非在班人员取测评平均值)。

  (7)遇事推萎,逃避责任,明哲保身,缺少集体荣誉感、正义感和担当精神,扣2分。

  (8)参与黄、赌、毒、邪活动,视情况扣2-10分。

  (9)其他违反师德师风行为每次扣1分;

  (10)争名夺利。评先进或比赛前打招呼、诋毁他人。有好处的事才做,没好处的事就躲。一次扣1分。

  (11)有嘴没手,正常把该自己做的事让别人做。或斤斤计较,多次将该大家协作做的事依赖他人。一次扣2分。

  (二)工作表现奖(10%)

  不服务工作分工;出现重大工作失误;不执行教学常规;不接受学校安排的临时性、突击性工作;不按规定参与教师交流;不能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造成安全责任事故;不遵守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无病请病假无事请事假等工作表现不好的教师,不得发放工作表现奖,且视情况扣除本人当年其他方面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10-40%。

  1.履行职责奖(5%)。

  对下列现象实行扣分,参评人综以下情况给具体考核人打分:

  (1)不服从幼儿园工作安排,包括园长和其他行政人员、组长的安排,有一次扣1分;

  (2)不按规定组织幼儿活动,一次扣1分;

  (3)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外出购物、接听电话、手机聊天、刷朋友圈、玩手机游戏等),应组织孩子活动时坐在教室里聊天或做其他事情,多次提醒无明显改变,扣3分;

  (4)散布负面言论、将消极情绪带到工作中,散播负能量、以个人意愿绑架其他同事或代表集体意志,破坏单位工作氛围、影响他人工作积极性,每次每人扣1分;

  (5)会议、培训、学习、工会活动等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或开会时玩手机、说话每次扣1分。开会时发表抵触性负面言论,一次扣3分。

  (6)强国学习,每有一次不达标,即平时不少于40分,周日期不少于55分,扣3分。

  (7)疫情数据,缺1次报告扣0.5分,如果有违规外出或其他严重违反防控要求的行为,一次扣3分。

  (8)校园网平台,教师每周至少上传1条,保育老师每月至少上传1条。少1条扣0.5分。因质量不过关在网管员审核或行政人员复审时被删除的,每一次以少传1条计,扣0.5分,从第二次起,每有1次,扣1分。

  2.出满勤奖(5%)。

  要求:自觉遵守单位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职,病事假不超过规定天数的工作人员发放出满勤奖。

  病事假的有关规定:请假3天以内由幼儿园核准,3天以上报教育联络组审批,一周以上报教育局人事科审批。但同意请假不代表不扣绩效,没上班就不有绩效!病假必须提交指定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假条、药费收据。如出现病假造假行为,查实一次,扣除全年奖励性绩效工作的40%。

  对下列情况实行扣分,参评人综合以下情况给具体考核人打分:

  (1)不能履行请假制度,每旷职一天扣3分,扣完为止;

  (2)病事假超过规定天数:病事假以学期计。病假一学期超过2天,每超过1天扣50元。事假一学期超过1天,每超过1天扣80元,扣至达到绩效总量5%为止。

  (3)非病假其他原因上班迟到早退、中途离开,或到了工作时间还在吃饭的,一次扣0.5分。

  (4)全年无病事假、无迟到早退中离的,横加4分。

  (5)幼儿园临时性工作、特殊任务的指定加班,每加班一个晚上或一个半天计1分。

  (三)工作量考核(40%)

  要求:能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本职岗位满工作量,较好地履行工作职责。

  1.工作量标准

  (1)工作量津贴总量占本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40%。

  (2)班级保教人员:按规定每班两教一保(大班40人,中班35人,小班30人,托班25人),每人除班级工作,都应积极参与学校各项工作,积极完成各项临时性指令性工作。此为平均工作量基数1。

  (3)党政副职职务外具体教学工作量需达专任教师的1/3、中层正职职务外具体教学工作量需达专任教师的1/2、中层副职职务外具体教学工作量需达专任教师的2/3,视作达基本工作量。群团组织负责人、年级组长、保健老师、食堂保管员、记账员等非行政人员兼职,均计入工作量。行政人员兼职、带班,均是常规,不另加工作量。

  说明:

  (1)有多项兼职的,自选兼职工作量分最多的算全算,第二项算一半分,第三项算三分之一分,以此类推。

  (2)对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教师工作量考核时根据园情可适当照顾。

  (3)其他未写明兼职,参照同类同等工作量兼职计。

  (四)工作质量考核(30%)

  要求:能较高质量地完成本职工作,较好履行工作岗位安全职责,严格遵守工作岗位常规,圆满完成工作目标。

  对有下列现象的工作人员实行工作质量奖一票否决:

  (1)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下不履行工作职责;

  (2)因工作疏忽,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工作态度差、责任心不强,出现重大教学责任事故;

  (4)在各种管理常规督查中,违反工作常规要求累计超过3次;

  (5)因个人失职造成学校财物严重损失。

  对不明确具体责任的事故,需要向局报备的扣10分,家长不满意处理情况找到幼儿园来的扣5分,产生网络舆情的扣15分,受到处分的即扣全,也就是总量的30%。

  对下列现象实行扣分后减额发放工作量津贴

  (1)行政人员

  分管工作不能及时保质保量完成,或分管工作成绩下降,扣1分;

  行政值班不履行职责,未能及时发现问题或发现问题未及时妥善处理,造成不良影响,每次扣0.5分;

  教学口行政人员课少于规定数量(每学年120节课,其中听本园老师节次为60)的每节扣0.5分;

  对青年教师缺乏指导扣3分;

  不参加集体备课、教研活动组织不科学、集体备课走过场、读书活动流于形式,突发情况不能顶班、不积极参加园内活动的,每次扣0.5分;

  (2)班级保教人员:

  不能相互合作,不能及时完成班级工作,每次扣0.5分;班级管理松散,不能及时完成工作任务,资料上交上交不及时或不齐全、质量不过关,每次扣0.5分;当天工作没有完成就离开幼儿园的,每次扣0.5分。

  不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扣1分;发现安全事故应第一时间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处理不当,视具体情况扣1-3分;当班时段内发生具体责任安全事故,视情况扣3-10分;

  不认真备课,不完成三记作业,缺一次扣1分,不符合要求一次扣0.5分。集体教学、户外活动、区域游戏等活动准备不充分,没有教学具、游戏材料,影响活动质量扣0.5分;不能按时更换家长园地、主题墙内容每次扣1分;听课(学年40节)、教学日记(20篇)少于规定数量的每节扣0.5分;

  不执行作息时间,该活动不活动,该游戏不游戏,该午睡不午睡,该吃饭不吃饭,一次扣1分。

  未经园长室同意,在接待孩子入园、该带领孩子游戏时间做环创、备课、做秀米、准备游戏材料、打印文件、或帮助其他懒人做事的,一次扣1分,聊天、干私活、为个人考试进行复习和练基本功,一次扣2分。

  分管卫生包干区脏乱差,发现一次扣0.5分;不执行日常保育规范,发现一次扣0.5分;对班级每日清洁消毒认真记载,不及时记载、上交一次扣0.5分;

  因操作不当,造成教学设备损坏或烧坏的一次扣0.5分;价值较高的保教设施损坏严重的需照价赔偿;

  (3)后勤人员:

  保健老师制定师生食谱不及时,每次扣0.5分;不能较好地指导保育、炊事工作,教职工满意度不高每次扣0.5分;保健账册、幼儿体检测评等不及时完成或验收不合格每次扣0.5—1分;

  会计不能做好全年预决算,收支报表不能每月及时向园长室汇报的,扣0.5分;账目不清楚,园内现金不能及时入账,工资、福利等计算出现差错未及时改正,每次扣0.5分;

  物品管理人员不能管理好幼儿园财物,物资账册不清,每次扣0.5分;不能执行借用、领用手续,导致物品流失,造成财物损失,每次扣0.5分,价值较高的需照价赔偿;

  因操作不当,造成教学设备损坏或烧坏的一次扣1分;价值较高的保教设施损坏严重的需照价赔偿;

  (五)专业成长(10%)

  要求:完成上级有关部门的研修学习,正常参加园本培训活动,考核合格,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积极参加学历进修,积极参加教育科研,认真上好园级教研课,在各级比赛中争创好成绩,全面做好常规工作(10分)。

  对下列现象实行扣分后减额发专业成长奖:

  (1)不参加园本培训活动,不能按时完成培训学习任务,每次扣0.5分;

  (2)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每次扣1分;

  (3)未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的扣3分。

  (4)未能执教园级及以上教研课的,扣1分,未能执教年级组教研课的,扣2分。

  (5)没有课题研究成果,且没有读书学习成果,如发达文章或文章获奖的,扣1分。

  (六)对以下情况,公办教师直接从单位总额中提取奖励,编外人员,以100元为1分计算奖励分。同一内容自下而上的选拔和评比,以最高荣誉计,不重复计算奖励。

  (1)在园内常规工作月检查评比中,获一二等奖的,分别奖励200、50元。

  (2)在园内专业选拔评比中,获一二等奖的,分别奖励100、50元。

  (3)在园内自主专业或专业能力相关评比中,获一二等奖的,分别奖励200、50元。

  (4)在市、县技能评比中获奖一二等奖的,分别奖励200、150、100元。

  (5)在市、县课程叙事评比中获一二等奖的,分别奖励150、100、50元。

  (6)在市、县级会议上做大会交流的,分别奖励200、100元。

  (7)在市、县、县级团队、共同体、镇活动中执教或交流的,分别奖励150、100、60、40、20元(同共体读书交流视同上课)。

  (8)在市、县、镇级集体性文体比赛中获得一、二等奖参与人员,分别奖励200、150、100、50元。

  (9)获评年终嘉奖、教师节表彰之外的省、市、县综合性荣誉,分别奖励800、600、400,单项或专项奖励减半。

  (10)发表国家级(以北大目录为准)、省、市、县级文章,分别奖励300、200、100、50,获奖论文(包括蓝天杯教学设计比赛等教学设计比赛)减半。

  (11)省、市、县级立项课题通过结题,分别奖励1000、800、600,主持人一半,余下由不超过10人的核算组成员均分。县微型课题通过结题,优秀级奖励200元,合格级奖励100元。

  (12)辅导儿童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比赛,获省、市、县、镇一二等奖的,分别奖励300、200、150、100、50元,集体项目双倍计算,现场比赛也双倍,集体现场比赛4倍。

  (13)个人独力承担指定性征文一次,奖励100元。

  (14)园内征文一等奖励200元,二等奖励100元

  (15)一般性无明确分工的临时性增加的指定性工作,一次奖励100元。

  (16)参加县以上活动需要临时加派的指定性任务,一次奖励200元。

  (17)有特殊要求的高难度园内评比活动,一二等分别奖励400、200元。

  (18)临时指定给县、镇领导做事,一次分别奖励300元、200元。

  六、考核说明

  1.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绩效工资考核发放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实施办法,并组织本单位教职工的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应由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工会主席、有关部门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人组成,其中教职工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

  2.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实施办法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形成绩效工资考核初步方案,经本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镇联络组备案后实施。本方案内容若有与上级有关规定或文件精神不符的,一律遵照上级规定执行。

  3.从事教辅工勤岗位的人员(包括在教辅工勤岗位工作的教师)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原则上不超过一线教师水平的80%。公开阳光对行政人员进行量化考核。行政人员在依据镇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的基础上,与分管年级组进行捆绑考核,即在对个人进行工作考核的同时,将该年级组的平均得分-100,计入个人考核分,该年级组的平均奖励也同样计入对个人的奖励。不联系具体年级的行政人员,则以全员平均分和平均奖励作为基数。

  4.每一项都要分考核组和全体人员进行卓越、优秀、良好、一般分别占比2:5:2:1的测评,卓越记10分,优秀记9.5分,良好记9分,一般记8.5分,在经过全体测评、考核组测评后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以权重5:5计算出各项的测评基础分。

  5.编外人员一同参加考核。考核分明显低于编外人员的正式老师,根据需要,可考虑调整到保育或其他后勤教辅岗位。

  6.对因统计不周全且受考核对象不诚实导致某人少扣分多加钱,可向考核组反应,查证属实,即补扣,考核组尽为反应者个人保密义务,且对反应者给予2分奖励。

  7.对明显偏移工作实际的测评结果,为达到上级要求的合理差距,园长可根据反馈意见,在经考核组同意的基础上,对相关人员做出基于事实的不超过5分的上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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