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干部培训制度9篇(干部培训办法),以供参考。
干部培训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体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培训教育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公司领导、管理人员、全体员工及进入公司的外来施工、参观、实习等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第二条全员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
通过实施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公司领导和基层管理人员具备所需要的安全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做到不违章指挥;员工能做到遵守安全作业规程、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安全操作技能,做到不违章作业;外来人员在公司活动期间能提高安全意识,了解现场风险,服从现场管理,实现人身安全。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督促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并提供安全培训教育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支持,负责审核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督促落实。
(一)安全环保处
1、负责每年定期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制定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新入厂员工公司级的安全教育、组织实施公司领导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培训、组织开展公司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重新上岗人员、外来人员的安全培训。
3、负责对教育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并记录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变更情况。
4、负责对各单位开展日常安全教育活动的检查考核。
5、负责建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建立领导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管理台账,建立外来学习、承包商等培训管理台账、档案。
(二)人力资源处
负责定期识别安全技能培训教育需求,制定公司年度安全作业技能培训计划,负责组织对员工的安全作业技能培训和对各单位开展经常性安全作业技能
培训的监督考核。
(三)总调度室
负责组织制定年度工艺安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工艺安全培训,教育员工了解工艺系统危害,采用正确的工作方式避免工艺伤害发生。当工艺技术、工艺设备发生变更时,对操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变更内容的培训。
(四)各车间(部门)
1、负责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规定和岗位需要,制定安全教育培训目标和要求。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和培训目标,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并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2、组织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安全教育培训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当教育培训计划变更时,负责记录变更情况。
3、负责对新入厂、转岗人员的二级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负责对班组级安全教育的管理。
4、负责建立本车间(部门)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第三章培训方式和内容
第四条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分管生产安全副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安全环保处负责协助当地安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接受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管理培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并按规定参加每年再培训。培训内容有:
(一)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与安全生产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专业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的有关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八)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第五条其它副经理、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基层单位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由安全环保处负责组织,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有:
(一)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有关行业的安全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知识和安全文化知识;
(三)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政策;
(四)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方法;
(五)事故现场勘验技术及应急处理措施;
(六)应急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方法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七)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八)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九)典型事故案例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十)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十一)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的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第六条班组长的安全教育由安全环保处负责组织。培训主要内容有: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职业健康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班组三基管理及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本班组和有关岗位的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四)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预案等;
(五)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六)在岗的班组长每年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第七条公司组织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管理方法等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每年对从业人员进行再培训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八条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
(一)新入厂员工(以调入、招收、分配、复转等形式进入公司的新员工和实习培训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
(二)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安全环保处负责组织实施,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公司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规定和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
2、通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基本知识,包括一般机械、电气安全知识、消防知识和气体防护常识等;
3、公司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企业生产的性质、安全生产的特点和特殊危险部位的介绍;
4、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劳动、操作、工艺、施工和作业纪律;
5、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教训,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
6、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新员工经公司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车间或其它部门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
(三)车间级安全教育: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主任组织实施,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车间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车间的安全生产概况;
2、本车间的职责范围、应知应会;
3、本车间的安全生产职责;
4、本车间的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作用和操作方法,个人防护用品、消防、气防器材的使用及保管方法等;
5、典型事故案例及教训;
6、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新员工经车间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组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
(四)班组级安全教育: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主要负责人组织实施,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班组级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
1、详细培训本岗位的生产原理、介质特性、流程;
2、岗位生产的安全注意事项;
3、生产控制的主要指标;
4、生产控制的要点;
5、事故防范措施等;
6、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班组培训考核不合格,不能分配到岗位,必须重新接受教育至培训合格。
(五)公司新员工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三级安全培训教育考核情况,应留存相关培训记录。
第九条特殊工种的安全培训教育
从事电气作业、金属焊接、起重吊装、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压力容器操作、气瓶充装等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特殊安全技术培训,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培训。具体执行公司《关于规范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意见》。
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押运人员,必须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考核合格(船员经海事管理机构考核合格),取得从业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建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管理台账。
第十条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各主管部门要编制相应安全操作规程(法),对有关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时,各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教育,吸取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第十二条日常安全教育:
(一)安全环保处根据年度计划组织分解制定安全月度活动计划,各单位(部门)、车间、班组应按照月度安全活动计划开展安全活动和基本功训练。
(二)管理部门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2学时。
(三)班组安全活动
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学时。班组安全活动应有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企业负责人应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各基层单位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应每月至少参加2次班组安全活动
干部培训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实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推进我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使我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走上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根据中央、自治区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和《象州县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实施意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干部教育培训必须加强干部能力建设为重点,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象州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第二章培训原则
第三条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干部教育培训必须以政治理论为基础,紧密结合我办的实际,着眼于政治理论的运用,努力提高干部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第四条突出重点与兼顾一般的原则。重点抓干部的培训,推动全体职工的全员培训。
第五条注重质量与效益的原则。干部教育培训要进一步创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合理科学制定干部培训计划,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矛盾,提高干部培训效益。
第六条培训与使用相结合的原则。党员干部每年按照县及本系统安排,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年均不得少于12天。
第三章任务及职责分工
第七条办公室公务员培训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单位干部及全员培训,由办公室组织实施,办公室学习办负责教育培训日常事务,协调、督促、检查、指导单位的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第四章培训经费
第九条干部培训经费列入年度财务预算,确保培训的'正常开展。
第十条干部培训经费要落实专人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坚决防止干部培训经费挪作他用。
第五章培训管理
第十一条干部培训须进行登记。凡参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或其他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培训的干部,均须携带《广西在职干部全员培训登记证书》,由培训机构进行登记认证。
第十二条不得借培训之名,组织与培训内容无关的旅游和考察活动。举办培训班不得以赢利为目的,不得乱收费。
第十三条年初要将制定本办的干部教育培训计划。
第十四条建立和完善干部培训档案,加强对干部培训档案的管理,确保培训结果的正确使用。
第六章奖励与惩处
第十六条对积极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的支部,进行通报表扬;对未能按时按量完成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任务的支部,要进行通报批评。
第十七条要把干部参加培训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任用考察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不按要求参加培训的干部,单位党组织要找其本人谈话,年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考察任用时不作优秀考虑。
干部培训制度3
一、培训目的
医院员工每年应投入适当的时间和人力开展服务流程培训,培训对象包括新员工、在职员工、管理人员,目的是规范工作流程和促进服务竞争力提升,以提高服务质量。
二、适用范围
各项服务流程培训的计划、实施、督导、考评及建议等,均依据本制度。
三、培训的原则
(1)凡本科室员工,均有接受相关培训的权利与义务。
(2)对不同层次、不同部门采取不同的培训方式。
(3)培训的内容要依据医院的'发展战略。
(4)接受培训的员工必须认真对待并从中获益。
四、科室主任职责
(1)收集各种培训信息并整理。
(2)制定新老员工的不同培训计划。
(3)完成培训工作。
(4)在培训过程中进行督导。
(5)审核培训的结果。
五、培训计划制定
(1)要根据科室发展战略、需求进行制定。
(2)根据各自业务发展的需要,确定培训需求,制定各自培训计划。
六、培训的方式与种类
(1)内部培训。全体员工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培训。
(2)由科室主任联系相关的专家进行培训。
(3)按不同需求进行不同时间的培训。
七、培训的对象以及内容
(1)新员工入职培训。针对医院的所有新员工进行培训,让他们尽快熟悉并适应新的工作环境,了解科室的各种规章制度以及自己的工作流程。
(2)在职员工技术强化培训。强化在职员工在工作岗位、工作业务流程的能力及与患者建立和谐的合作关系方面的技能培训。
(3)全体员工的内部培训。根据科室的新任务、短期目标以讲座、研讨会为主进行培训。
(4)对升职员工的新的技术、理论进行培训。
八、培训的管理
(1)时间管理。由科室制定作统一培训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按照科教部门所有培训计划,及时通知员工参加培训。
(2)出勤管理。及时签到,最终将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3)培训评估。科室主任负责包括对内部培训的课程内容、准备情况、讲授技巧和对外部培训的课程内容、效果的评估,并进行培训效果反馈。
(4)记录及总结。并定期呈报。
(5)若服务流程变更时,要及时对相关员工进行再培训。
干部培训制度4
1、为提高本公司从业人员素质,充实其知识与技能,增进工作质量及绩效,特制订。
2、凡本公司所属从业人员的在职培训及其有关作业事项均依本制度执行。
3、培训部。
⑴举办全公司共同性培训课程。
⑵全公司年度、月度培训课程的拟订、呈报。
⑶培训制度的制订及修改。
⑷全公司在职教育培训实施成果及改善对策呈报。
⑸共同性培训教材的编撰与修改。
⑹培训计划的审议。
⑺培训实施的督导、追踪、考核。
⑻全公司外派培训人员的审核与办理。
⑼外派受训人员所携书籍、资料与书面报告的`管理。
⑽其他有关人才发展方案的研拟与执行。
⑾各项培训计划费用预算的拟订。
4、各部门。
⑴全年度培训计划汇总呈报。
⑵专业培训规范制订及修改,讲师或助教人选的推荐。
⑶内部专业培训课程的举办及成果汇报。
⑷专业培训教材的编撰与修改。
⑸受训员工完训后的督导与追踪,确保培训成果。
5、培训部应召集各有关部门共同制订《从业人员在职培训规范》,提供训练实施的依据,其内容包括:
⑴各部门的工作职务分类。
⑵各职务的培训课程及时数。
⑶各培训课程的教材大纲。
6、各部门组织职能变动或引进新技术使生产条件等发生变化时,培训部即应配合实际需要修改培训规范。
7、各部门各部门依培训规范及结合实际需要,拟订“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培训部门审核,作为训练实施之依据。
干部培训制度5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创建学习型社区,特制定本制度。
1、参加人员:社区服务站全体工作人员。
2、培训分类:岗前培训及岗位培训。岗前培训针对所有新从事社区服务站工作的人员,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岗位培训针对在职工作人员。
3、培训形式:采取服务站集中学习与工作人员个人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集中学习由服务站站长主持,或可采取轮流主持形式。个人学习由工作人员根据自己工作内容等相关情况自行学习。
4、培训时间:参加区、街组织的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学习,每年不少于48学时。社区组织的集中学习每月组织1—2次,建议安排在每月月初及月中。个人学习每个工作人员每周学习时间应不少于3小时(来自:小龙文档网:社区业务培训制度)。
5、培训内容:
(1)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文件;
(2)社区建设、社区管理服务的理论、业务知识、经验等;
(3)上级的'近期重要工作部署;
(4)其他对作好本职工作、提高个人素养有指导和参考意义的知识。
6、培训要求:
(1)建立服务站工作人员学习考勤制度,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事后认真补课。
(2)每一位工作人员需记录学习笔记,每季度检查一次学习笔记情况。
(3)学习期间保持学习纪律。对于经常无故不参加学习人员,予以适当惩罚。
7、培训方式:要理论联系实际,统筹安排学习计划。社区干部半年要写出一篇学习心得或工作、社区建设等方面的调研报告。
8、社区服务站每半年召开一次学习经验交流会。
9、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岗位系列培训,通过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10、社区学习内容和发言讨论情况作好相关记录。
干部培训制度6
学校团委是学校的优秀学生组织,是学生中坚力量的代表,团委干部的素质、能力直接影响到学校其他同学,因此,要塑造一个良好的`学生群体形象,必须建设一支思想品德良好、学习成绩优秀、富有激情、具有战斗力、有威信的学生干部队伍。虽然我们选拔的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优秀分子,但他们的组织协调能力、工作方式、思想意识等诸多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不足。而要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效能的干部队伍,则必须加强对他们职责、管理、协作等方面能力的培训。力争通过培训,提高我校学生干部的整体素质,让我校学生干部在参与学校管理的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得到很多的提高。
1、本项培训采取讲座的形式进行,团员干部、少先队干部均要参加,聘请德育处领导、优秀班主任、优秀学生干部为辅导员。
2、每学期培训4次,安排在每月的第一周进行。
3、培训内容:
(1)团队干部职责及素质要求等
(2)三会两制一课制度
(3)工作方法与技巧培训(即:如何安排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如何协调好老师与同学的关系;如何组织开展学生活动等)
(4)培训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请假,并做好详细的记录。
干部培训制度7
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有效整合教育培训资源,提高教育培训实效,保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行在自治区党委领导下,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主管,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地区、各部门分级管理的体制。
2、各地级市、各厅局委办每年年底要对下一年度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教育培训情况作出计划安排。凡拟举办培训班时间在两周以上的(含两周),必须填写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申报审批表》,在每年的11月30日前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申报。
3、申报内容主要包括培训目的、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师资安排和经费预算等。
4、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按照整体规划、统筹安排的原则,对各地区各部门申报的年度培训计划进行初审后,提交自治区干部教育领导小组审核,并于每年的12月底前下达次年培训计划。
5、凡是由上级有关部门临时下达的培训任务,或根据实际需要临时决定举办的培训班,时间在两周以上的.(含两周),各地级市、各厅局委办必须提前一周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申报,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6、各地级市、各厅局委办要严格按照审核批复的干部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培训工作,做到培训前合理安排课程内容、培训过程中具体抓好组织落实、培训结束后认真做好总结汇报,确保培训效果。
7、主办单位要在培训班结束后15天内,将培训通知、参训人员名单、课程安排表、培训总结等相关材料整理成册,报送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8、凡时间在两周以上(含两周)、未列入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或未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审批同意的培训班,一律不得开办。
9、各地级市、各厅局委办举办的各类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培训班、专题学习班等,时间在两周以下的,应在开班前1周到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备案。
10、自治区干部教育领导小组不定期地对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经批准,擅自办班、收费、发证和以培训为名组织外出旅游的部门及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和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11、各地区各部门其它各类干部的培训申报参照本制度执行。
12、本制度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干部培训制度8
为提高国家公务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讲求实效的原则,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本办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集中培训
按照“少而精”的原则和科学性、针对性的要求,每年举办不少于两期的全市系统的干部集中培训,每期3—5天,培训内容因时、因势而定。
二、在职培训
全办及各处室根据工作职能和职责,开展岗位练兵、拓宽知识视野,提高能力水平。
三、更新知识培训
全办干部要积极参加以增新、补充、拓宽相关知识为目的培训工作。
四、各类短期培训
凡上级有关部门举办各类短期培训,只要工作、业务许可,经本办领导批准,各业务处室应积极推荐人选参加。
五、岗位培训
为鼓励年轻干部进步成长,增长知识才干,每年各处室都要派1—2名干部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岗位培训。
六、初任培训
对新录用人员,即经考试录用进入国家行政机关,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人员的培训,初任培训在试用期进行,时间不少于10天。
七、任职培训
对晋升领导职务人员按照相应职位的要求积极参加市有关部门组织的的培训(时间不少于30天)。
八、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学习培训,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凡经本办领导批准,参加的各类培训,费用在结束后回单位报销。
干部培训制度9
一、目的及范围
第一条、本公司为提高在职人员素质,改进知识和技能,以改善工作绩效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凡本公司在职人员的教育培训及相关事项均按本办法办理。
二、权责划分
第三条、人力资源部教育培训的权责
1、举办公司共同性课程培训;
2、拟定、呈全公司年度、月份培训课程;
3、制定、修改公司培训制度;
4、上报公司在职教育培训的实施成果和改善方案;
5、编撰、指定共同性培训教材;
6、审议培训计划;
7、检查、考核培训的实施情况;
8、审查、办理公司派外人员培训;
9、研拟、执行其他有关人才开发方案;
10、拟定各项培训计划费用。
第四条、各部门的权责
1、汇总呈报全年度培训计划;
2、制定、修改专业培训规范;
3、确定讲师的人选;
4、举办内部专业培训课程培训及上报有关实施成果;
5、编撰专业培训教材;
6、检查本部门专业培训成果。
三、制定培训规范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应召集有关部门共同制订公司人员在职培训规范,为实施培训提供依据,其内容包括:
1、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分类;
2、各职责类别的培训课程及总时数;
3、各培训课程的教材大纲。
第六条、各部门组织机构、职能改变后,或因技术升级导致生产条件、设计开发过程发生变化时,人力资源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对培训规范进行修订。
四、培训计划的制定
第七条、各部门根据培训规范和实际需要,填写在职培训计划表,并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将各部的培训计划汇编成年度计划汇总表,上报总经理审核、签发。
第九条、各培训课程主办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填写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上报审核后,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
第十条、临时性的培训课程,亦需填写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经上报审核后实施。
五、培训的.实施
第十一条、培训主办部门应依据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按时实施培训,并负责该培训的全部事宜:如培训场地的选择、教材分发等。
第十二条、如有辅助材料,讲师应在开课一周前把原稿交人力资源部统一印刷,并确保上课时发给学员。
第十三条、各项在职培训实施时,参加培训的学员应签到,人力资源部应切实了解上课、出席情况。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准时上课,因故不能参加者须办理请假手续。对于旷课、迟到、早退、不专心培训的学员参照平时奖惩规定处罚。
第十四条、人力资源部应定期召开检查会,以评估各项培训课程的实施成果,并予以记录,送交有关单位参考以利改进。
第十五条、各项培训结束后,应有相应的考试、测验,由主办单位或讲师负责监考,试卷应分为三至四类,由讲师提前选交主办部门。
第十六条、各项培训考试因故缺席者,事后一律补考,补考不参加者,一律以零分计算。
第十七条、培训考试的成绩、成果报告,作为考绩和升迁的参考。
六、呈报培训成果
第十八条、每期培训结束后,讲师应于一周内评定出学员的成绩,登录在职培训考试成绩单,连同试卷交人力资源部,作为员工个人完整的培训资料保存。
第十九条、主办单位应在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填报在职培训总结表及讲师小时费用申请表,会同在职培训考试成绩表和学员意见调查表送交人力资源部,以支付费用并存档以备查。
第二十条、如需支付教材编撰费用,主办单位应填报在职培训教材编撰费用申请表,经审核签发后支付。
第二十一条、各部门应事先填写公司人员在职培训资历表。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每隔三个月应填写在职培训实施情况报告书上报人力资源部,以便了解该部门在职培训实施情况。
七、培训的评估
第二十三条、每期培训结束后,主办部门应让学员填写在职培训学员意见调查表同考试答卷一并收回,送讲师转人力资源部审核,为今后再举办类似培训提供参考。
第二十四条、为评估各部门培训成效,各单位主管应填写培训成效调查表,由人力资源部汇总,并参考生产及销售绩效的变动,分析、评估培训成效,之后做成书面报告,经上报审核后分送各部门及有关人员,为下一次培训提供参考。
八、外派培训
第二十五条、各部门为适应工作、升迁等需要,推荐有关人员到外接受培训,须送人力资源部审议并上报总经理核准后,依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办理出差手续。
第二十六条、外派受训人员返回后,应将有关资料,包括教材、考试成绩、结业证书等送人力资源部存档,并将其培训成绩记录于培训资历表。
第二十七条、外派受训人员将接受培训时所学的知识整理成册,作为讲习材料,并举办讲习会,自任讲师,向有关人员授课。
第二十八条、凡参加外派培训人员,均应相应填写个人外派培训申请表、个人外派培训记录表、及个人教学记录表。
九、附则
第二十九条、凡举办各种培训,均应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
第三十条、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年度考绩、晋升等活动时应参考受训人员的培训成绩、资历等。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呈总经理审核批准后颁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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