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装修安全管理制度11篇(装修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供大家参考。
装修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
用于指导施工现场安全文明进行全面管理,全力遏制和防止死亡事故的发生,杜绝恶性事故,防范于未然。净化现场环境,创建安全、文明、环保工地。
适用范围:用于瑞尔国际大酒店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一、安全管理
1、安全生产责任制
a、各施工单位建立安全责任制,公司和管理人员、公司和班组、班组和工人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b、各施工单位和班组的分承包经济合同中应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和处罚措施。
c、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悬挂于各施工现场和主要工作区域。
d、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设立专兼职安全员,负责各区域的安全生产。
e、定期进行管理人员考核制度。
f、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切实作好安全宣传、教育、布置、检查、整改、评比工作,做到三不伤害。坚持安值日、谁负责施工、谁负责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g、各施工现场的施工作业必须按照国家和消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要有针对性的消防技术措施,并由主管部门会签。
二、目标管理
1、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文明施工指标)。
2、对安全责任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各班组长和工人。
3、建立责任目标考核制度细则,并按考核制度定期考核。
4、工程开工前,甲方和各施工单位签订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各管理人员、班组长、工人分别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和安全管理协议,同时还签订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层层分解消防安全责任。
三、施工组织设计
1、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严格遵照执行。
2、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在施工前上报监理和建设单位审批。
3、对于特殊工程,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和措施。
4、安全技术措施应贯彻全部施工工序,力求精致、全面具体、真正能做到有效实施和预防事故。
5、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编制人员必须掌握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场地和周边环境和条件的实际情况,熟悉安全法规、标准。
6、各项目经理应将安全技术措施向施工员、班组长和工人进行交底。
7、针对季节特点和施工过程中不同阶段的防火要求,项目部应制定和落实相应的应急、防火方案和安全措施。,编制的方案必须适用于本施工现场。
四、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
1、针对各单位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并以书面形式对班组长和工人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
2、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五、安全检查
1、各施工单位进行半月一次的定期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甲方和监理部门。
2、检查记录是安全评价的依据,因此检查记录要详细、认真。特别对隐患记录必须要具体,如隐患部位、危险性程度的部位处理意见。
3、事故隐患整改必须落实到人,并由明确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
4、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单,应派专人落实并限定时间完成。
5、现场机电维修人员应该经常检查设备漏电保护器的完好和有效。
6、现场用电机具较多,电线不得乱拖、乱拉,材料运输、堆放,一定要注意保护好电线,防止碰撞、挤压电线,造成电线外皮破碎剥落,导致触电事故,一经发现有电线露芯或破损的要及时修理,如果破损达到2处以上必须更换。
7、雨季作业应加强电器设备的防雨和接地检查,以防止漏电事故。
8、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严格遵守《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技术规程》,每月至少全面检修一次,现场临时施工用电必须符合(jgj46—20xx)《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中的相关规定。
9、电动机械及工具,应该严格按照“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规范设置。
10、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均应有良好的二级保护装置。
11、各施工单位作业层要对四口五临边进行有效防护,未经相关单位和人员同意,严禁私自拆除。
六、安全教育
1建立完善的三级教育制度,从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自我保护意识4各方面进行教育。
2建立新工人的安全教育制度,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工作岗位,同时建立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卡。
3安全教育内容为:安全基本知识、法律法规、现场规章制度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建立班组安全管理制度。
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变换工作岗位的人员,应按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进行安全教育。
5每个工人必须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施工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定期安全培训。
7现场专兼职安全员按月、季、年度进行工作考评,考评不合格的不能上岗。
8根据施工特点进行“五抓紧”安全教育
a、工程突出赶任务,往往不注意安全,要抓紧教育;
b、工程接近尾声时,容易忽视安全,要抓紧教育;
c、施工条件好,容易麻痹,要抓紧教育;
d、季节气候变化,外界不安全因素多,要抓紧教育;
e、节假日前后,思想不稳定,要抓紧教育。
9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对所有参加施工生产的职工均应进行入场安全生产的消防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同时结合工程进度及不同施工工艺,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知识教育和遵章守纪教育。
10、时刻想到安全,不断提高防火意识。
k、溶剂、化工材料等易燃、易爆物品要加强管理,建立严格收发制度,对人员领用材料时要严格管制,对用完的材料及时收回各库房。
七、班前活动
建立班前活动制度,并有详细的班前记录。
八、特种作业
1、特种作业人员应经特种作业部门培训合格并领的上岗证后再进行作业,并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进场时必须上报监理和建设单位逐一核实必须人证相符。
2、电气焊工动火作业前,必须接受防火安全技术交底,明确责任、相互监督、安全作业,现场必须要有监护人员。
3、所有动火作业前必须办理动火证,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实行工程多机监护制度,(操作证、动火证、灭火器、监护人)和动火审批手续,应当按照施工性质和部位确定动火等级,节假日应提高一个等级,并应落实防火措施,办理动火审批的时候必须注明动火人和监护人,甲方和监理进行核实。
4、严格实行动火证使用有效期限:一级动火证为1天,二级动火为3天、三级动火证为7天,电焊工作业时,必须随身携带动火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和灭火器。
5、施工现场使用切割机作业时,视同明火作业,要落实防护措施。
6、施工区域动用明火作业时,应清除周边易燃、易爆物,并落实防护措施,严防火花,焊渣、切割熔块坠落,监护人员要做好立体监护工作。
7、施工现场进入装修阶段,施工现场严禁烟火、明活作业动火证签发高一级别,严格落实防护措施,作业现场必须要有监护人。
8、各库房必须设置灭火器并有醒目的消防安全标志,配置种类合适的消防器材,落实专人加强管理,施工现场临时库房的五金、水暖材料禁止与易燃、易爆材料混放,禁止将性质相互抵触的物品和材料同放一室、一库,库房保持整洁有序。
九、工伤事故
1、工伤事故的处理按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执行,重大事故发生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人员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第一时间通知建设单位。
2、工伤事故的分析按规定处理,事故调查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工人没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3、建立工伤事故档案。
十、安全标志
1、施工现场设置规范、醒目、整齐的标牌和安全警示牌。
2、库房必须设置防火标志、足量的灭火器、库房责任人及库房管理制度。
3、作业现场必须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工作区域责任牌。
十一、文明施工
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应佩戴胸卡,与施工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1、施工现场
a、施工现场保持完整、整洁现场垃圾随做随清,谁做谁清,工完场清。
b、现场原材料、构件、机具设备要按指定区域堆放整齐,必须保持道路畅通,作业现场要做到落手清。建筑垃圾及时规堆、外运,严禁随意抛掷,做到作业面无积存垃圾、废水、无散落材料。
c、夜间施工必须配备足够的照明,保证安全。
d、施工现场应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并落实专人清洁、检查应有严格的处罚措施。
e、施工现场不得随地大、小便。
f、开展文明教育,所有施工人员应文明规范。
g、加强班组建设,有良好的班荣班貌。
h、加强工地治安综合治理,做到目标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到人。施工现场治安防范措施有力,重点要害部位防范措施有效到位。
十二、现场宿舍
1、施工作业区应该和办公、宿舍区分开设置。
2、宿舍内、施工现场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电饭锅、水乌龟等),宿舍内用电线路严禁私拉乱接。
3、宿舍内应整洁干净、无异味、生活用品摆放整齐。
4、宿舍区、公共区域应有专人每天清扫以及不定时安全巡逻,保证宿舍区域周围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十三、现场防火、消防
1、施工现场设置消防设施,必须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灭火器材(保证灭火器适用)。
2、灭火器材应按不同场所和防火要求合理配置。
3、工地实行动火审批和动火监护制度。
4、在作业区应根据工作性、工作范围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对重点部位:危险品仓库以及危险作业区域要重点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设专人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的.可靠性。
5、现场指定的吸烟点,严禁在室内和室外游动抽烟。
6、对操作中可能引起火花的,应有控制和隔离措施,在操作现场,要对作业面进行检查,彻底熄灭火源和熔渣,消除火灾隐患。
7、严格用电制度,严禁私拉乱接,严禁在易燃材料周围使用碘钨灯。
8、化工原料堆放处严禁任何动火作业。
9、消防工作是本项目现在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是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施工员、电工和各专业班组长组成。
10、施工区域每100平方米配置灭过器2只,防火重点部位每25平方米配置1只种类适合的灭火器。
11、现场施工人员有责任自觉维护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任何人不准挪用,防止随意摆放、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准损坏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准埋压、圈占、堵塞安全通道。
12、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清除、制止火灾事故发生或在火灾事故发生后能及时扑救并挽回重大损失或避免人员伤亡的,给与奖励。
13、严格遵守消防管理规定,严格执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防火安全措施。
14、对各种火灾隐患已经发现但未采取整改和补救措施,多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屡教不改的,将给与严重的处罚。对违章冒险作业导致火灾事故发生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四、现场保卫措施
1、建立治安保卫制度,避免发生偷盗事件。
2、做好现场物品保管和防盗工作,对贵重材料、小型生产工具等要实行专人专管,责任带到人,材料、设备出入现场必须有收发领用手续和出门证明。
3、加强施工人员的法制教育,进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遵纪守法,严禁在工地内赌博、偷盗,严禁打架斗殴、无理取闹、扰乱正常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发现上述情况是各施工单位要及时制止、严肃处理,情况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
4、下班前要实行点名制度,下班后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再进入施工现场。
十五、环境保护
1、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止由于建筑施工造成的作业污染不和扰民,保障简述工地附近居民和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必须做好建筑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
2、建筑垃圾必须堆放在制定位置专用容器内,不得随意丢放,严禁随意凌空高抛、洒,建筑垃圾及时清运,适量洒水降尘。
3、严禁在生活区、作业区焚烧建筑垃圾。
4、油漆等有刺激气味的材料应密封、隔离放置。
十六、“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
1、每个登高、临边、架体上(两米以上)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系挂方式:高挂低用。
2、安全带配备齐全,并符合国家标准。
3、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4、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等必须设置有效的防护措施。
5、阳台、楼层边、屋面等也必须要设置有效的防护措施。
十七:施工用电
1、配电箱和开关箱
a、配电箱必须按照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设置。
b、末级配电箱内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要每天检查,一旦失灵及时更换,漏电保护装置参数应符合规定要求。
c、电箱内必须设置隔离开关,并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规定。
d、电箱安装要牢固,安装高度要统一,露天设置要有防雨措施,电箱内不得堆放杂物,应有便利的通道。
e、配电箱内多路配置时要有标志,电箱内应张贴线路图和检查记录。
f、配电箱一律选用标准箱,挂设高度1。4米,箱前和两侧1米内不准堆放杂物,门锁应有效,配电箱统一编号,并由检查记录,每10天一次,按规定做好重复保护接地。
2、现场照明
a、照明专用回路应设置漏电保护装置,漏电保护器设置符合规范要求。
b、灯具金属外壳应做好接零保护。
c、现场照明宜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灯具,对需要大面积的照明场所就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和混合的卤钨灯。
d、配电线路、现场施工用电的机械设备均应有良好的二级保护装置。
e、施工现场临时搭设的线路和电器设备的安装、维修等作业须由专业电工进行作业安装,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任何人不得私拉乱接临时用线,不准架设裸导线、不准直接用导电材料绑扎在金属架上、不准用铜丝或其他金属材料代替保险丝,防止引发电器火灾。
3、配电线路
a、电线老化、破皮应及时更换的包扎,线路过道应有保护措施。
b、电缆线必须使用三相五线制(照明线除外),不得使用四芯电缆外加一根线的安装方法,动力和照明必须分开设置。
4、电器装置
a、闸具、熔断器参数应与设备匹配,安装必须符合要求。
b、每一台电动机械的开关箱,装设过载负荷、短路、漏电保护装置外设置隔离开关。
4、施工机具
1)、手动机具
a、手动机具传动安全保险装置必须齐全。
b、应有保护接零、漏电保护装置,无人操作时要切断电源,禁止电缆裸插。
2)、电焊机
a、应有保护接零和漏电保护装置。
b、焊把线接头不得超过三处,电缆线不绝缘、老化的不准使用。
c、应有自动开关。
3)、氧气乙炔瓶
a、各种气瓶要有色标。
b、工作时氧气和乙炔瓶必须严格管理,瓶与瓶之间距离必须大于5米,据明火必须大于10米,要有隔离措施(库房内必须分开堆放,严禁集中堆放,瓶上要设置防震圈和防护帽)。
c、工作前必须要检查氧气、乙炔管有无破损和漏气现象。
d、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作业,作业过程中必须有监护人。
e、乙炔瓶必须设置回火装置。
f、工作完成后关闭乙炔和氧气瓶。并按规定放置。
装修安全管理制度2
一、安全管理
1、新工人进场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方可
上岗操作,并应同时完善三级安全教育卡;
2、每日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并应有详细的安全记录;
3、分包单位必须针对工程分部(分项)部位有针对性的以书面形式对班组和个人进行安
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4、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电工、生活区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我司组织的每周一、
四上午9:00两次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安全生产大检查;
5、我司根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对分包单位开具《安全整改通知单》,
分包单位必须在整改期限内将整改完毕,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司;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应经特种作业安全培训教育,并持操作上岗证。上岗证应于特种作业人员进场时将复印件上报我司安全部;
7、施工现场焊接、切割作业时,必须开具《动火作业审批表》,并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表》使用有效期限:一级动火证1天,二级动火证3天,三级动火证5天。现场动火作业时,必须随身携带动火证和特殊工种操作证;
8、各单位必须按照规范要求为职工配备相应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定期检测更新,劳动防护用品的产品相关资料必须报送我司;
9、施工现场各类材料机具必须向我司申请放行条,无放行条材料机具一律不得出场;
10、各单位必须指定专人对自身区域材料的看管和成品、半成品材料的看管工作。
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
1、安全防护
(1)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安全帽帽带;
(2)凡是超过2m(包括2m)的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使用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
(3)人字梯及操作平台的使用,必须选择材质坚实,人字梯每步的跨度不得超过30mm,在人字梯的中间部位必须用拉绳拉紧,操作平台的上方必须要有防护;
(4)未经我司批准严禁随意拆除各类安全防护设施;
(5)楼梯口、电梯井、机电预留洞口等必须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措施,防护应严密、牢固;
(6)楼层周边、楼梯侧边、平台或阳台边、屋面周边等每处临边必须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措施,防护应严密、牢固。
2、文明施工
(1)分包单位施工责任区应保持整洁,做到现场垃圾随做随清,谁做谁清,工完场地清;
(2)现场原材料、构件、机具设备要按指定区域堆放整齐,保持道路畅通,建筑垃圾及时归堆、外运,严禁随意抛掷,做到作业面无积存垃圾、无积存废水、无散落材料;
(4)进场河沙、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必须进行覆盖,做好防扬尘保护措施,并及时清扫地面残渣;
(5)施工现场材料、施工机具按要求放置在指定地点,并堆码整齐;
(6)高层材料搬运及垃圾清理时,对粉状颗粒垃圾材料等应装袋后用升降机搬运,并由专人看管;
(7)现场堆放物料位置不得影响施工,严禁楼层超载乱堆物料。建筑垃圾必须及时清运至制定垃圾池内;
(9)各单位施工作业人员以及现场管理人员严禁在施工现场随意大小便,严禁在施工现场禁烟区吸烟;严禁酒后、疲劳上班作业;严禁穿高跟鞋、拖鞋、打赤膊、穿短裤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作业;
(10)严禁各类施工人员打架斗殴,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情况严重的交由当地派出所处理。
三、临时用电
用电设备、配电箱、电力线路的设置、安装、使用、维护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部JGJ-46-20xx规范要求。分包单位必须配备专职电工,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其它人员一律不能从事电气安装检修工作。
装修安全管理制度3
1、特种作业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叫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一般包括电工、电(气)焊工、电梯工、登高作业、锅炉工、制冷工等。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体检合格,不能有从事本工种所禁忌的疾病。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且按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6、特种作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不合格者立即转换工种。
7、按时参加资格证件的年审,过期未审,按无效证件处理。
8、特种作业人员有休假和疗养的优先权。
9、单位必须为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装修安全管理制度4
第一章
第一条为规范内部装修程序,加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根据《消防法》、《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银座各店内部装修工程。
第三条各店物业部(以下简称物业部)负责内部装修工程和消防安全的监督工作。
第二章进场手续
第四条内部装修前申请部门(各商场)必须填写《内部装修申请表》,同时提供电气设计图纸、资料及装修用材说明,填写时应注明装修的具体内容,按统一要求布置施工现场的封闭物及挡板。
第五条接到《内部装修申请表》后,物业部应立即进行专业技术审查、批复。
第六条《内部装修申请表》填写完毕,由施工单位到物业部办理手续。
第七条办理施工手续时,施工单位须携带以下资料及费用:
1、《内部装修申请表》
2、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3、施工证工本费
4、施工押金
5、灭火器租赁费(办理动火证时交纳,可自备8kg干粉灭火器2具)
6、施工人员《特种行业操作证》(如焊工证、电工证)。
第八条进场手续办理流程:
(1)、查验《内部装修申请表》;
(2)、施工单位交纳施工证工本费、施工证押金、施工押金、灭火器租金等,并开具收据(财务部办理);
(3)、查验《特种行业操作证》,留存身份证复印件;
(4)、发放《施工须知》,并告知施工单位注意事项;
(5)、填写《内部装修登记表》;
(6)、通知物业部电气科;
第九条手续办理完毕,施工单位凭《内部装修申请表》与物业部进行施工规范及要求对接。
第三章过程管理
第十条施工过程中,申请部门应指定专人进行现场管理与协调,物业部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
第十一条施工用电属临时用电,由物业部指导施工单位接用临时用电,并严格遵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第十二条内部装修应遵守国家有关消防要求,不得损坏消防箱;不得擅自拆卸、移动、遮挡喷淋头、排烟风机、应急灯、疏散标志灯、烟感温感探头、应急广播喇叭、消防电话、强弱电接线盒等;不得防碍防火卷帘门安全运行,防火卷帘门周围半米内不得存放任何物品;消火栓周围一米内不得存放任何物品;物品的摆放不得影响疏散通道的正常通行;不得将疏散通道地面、防火门与货区进行一体化装修。
第十三条每日(次)施工完毕,施工单位必须做到人走电停,切断临时电源,清理现场物品及垃圾,消除火险等安全隐患。物业部现场组及时检查。
第十四条内部装修选用的材料要符合国家、行业等安全标准,并优先选用推荐材料及品牌。非推荐品牌的质量和外观设计应好于推荐品牌且该品牌通过国家“3c”认证。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50259)—96】等国家规范、行业相关标准及公司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内部装修完毕,申请部门会同物业部、施工单位根据竣工图纸,按照规范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填写《内部装修验收表》,由物业部电气人员送电运行。
第十七条内部装修验收不合格的,由物业部向申请单位发出《内部装修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第十八条内部装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送电运行;
1、未验收;
2、验收不合格;
3、违反《施工安全协议书》,拒不整改;
第四章退场
第十九条施工敷设完毕,施工单位携带以下资料办理退场手续:
1、《内部装修验收表》;
2、交款收据、施工证、灭火器;
第二十条退场手续办理流程;
(1)查验《内部装修验收表》(回收物业部存档);
(2)查验收款收据;
(3)查验施工证;
(4)清算退还施工押金(由财务部退还)。
第五条附则
第二十一条内部装修中为设计的其他技术问题,施工单位应与物业部积极协商,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物业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与《施工安全协议书》一并执行。
装修安全管理制度5
为严格装修管理,保证此次装修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安全完成,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安全保卫制度
1、所有人员进场必须出示施工证。
2、装修人员按商场统一规定的时间进场、退场。装修人员要有装修资质证,必须服从商场的统一协调与安排。
3、禁止在商场内使用明火,否则一次罚款100元。
4、禁止私拉、乱扯、乱接电线、电源,须用正规插头接用电。用电必须经现场的专职电工同意,统一安排,不得用线头接电,否则一次性罚款100元。
5、用电设备工具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工具、电锯类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否则后果一律自负。
6、施工人员不得穿拖鞋进场。空中作业要有保护措施。
7、需电焊和切割东西,必须将场地清理干净,并配备灭火器。电焊必须持证上岗,违者罚款200元。
8、施工人员在规定的作业时间外,不得私自进入装修现场。
9、顶部安装灯具或连接孔,由于挖错孔造成的问题由装修方负责修补。同时要注意保护相邻部位设施以及相关商户的所有物品,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10、施工期间造成责任事故或人身、财产损失的,由施工方自行负责。
二、材料管理制度
1、所有装修材料只许进场,不许出场。每天退场时不得带走商场任何物件,特殊情况必须由公司监理人员签字认可。
2、装修材料统一放在自己的制定区域,不得随意摆放,违者罚款50—100元。
3、施工人员不得随意破坏商场内的设施,否则照价赔偿。
三、卫生管理制度
1、施工方不得在施工场地做饭、乱扔垃圾。装修完工后的日常卫生和装修垃圾一律由施工方负责清理干净,否则罚款200元。
2、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使用厕所不可将废纸、杂物扔入便池,便后应冲水,造成便池堵塞的自行负责疏通。若发现违规者,一次罚款50元。若恶意损坏冲水装置,一经发现,罚款200元。
四、协调管理
装修期间,必须服从公司监理人员的统一协调与管理,不服从管理者取消装修资格。
装修安全管理制度6
1、单位装修、改造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装修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施工现场必须实行逐级安全责任制,确定相应人员负责工地的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
2、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要参与装修、改造设计的审核,提出安全生产管理意见;施工前应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责任。
3、施工单位应设立专职现场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在工地安全负责人领导下,进行安全生产工作。
4、局部装修改造时,应将施工区与营业区进行隔离。
5、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设计、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6、根据季节特点以及各工种的操作特点,制定相应制度以及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本单位《动用明火管理制度》及临时用电审批等规章制度。
7、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必须使用低压照明设备;所有施工人员不准在施工现场住宿,必须到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办理登记,领取出入证。
8、因装修、改造设计需要而改变、挪动的消防设施,必须经过消防监督部门审批,严禁私自挪用、损害消防设备设施。
9、施工现场禁止存放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因施工需要而使用的油漆、稀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危险品,应与施工现场异地存放,设专人保管,领用不得超出当日使用量。
10、施工现场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消除安全隐患,禁止任何物品堵塞消防通道。
11、施工现场使用的变(配)电箱要保持清洁、干燥、通风,有良好的绝缘和防雨水措施;使用时要有专人看护,使用后必须立即断电。
12、开工前要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学会使用消防器材。
装修安全管理制度7
临时线路是解决特殊情况下,各部门急需电源的临时措施。各单位应当严格控制临时线路的架设并加强管理。
1、凡是需要使用临时线路的部门,必须提前向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架设临时线路。
2、凡使用临时线路,必须由专职电工负责按批准日期安装和拆除,非电工人员一律不准私自安装、架设、使用。
3、露天使用临时线路的部门,必须设专人负责巡回检查管理。
4、凡不合格的用电设备、机械、器具均不得使用临时线路。
5、任何部门必须在申报批准日期内使用临时线路,逾期必须重新申报,不得以任何借口长期使用临时线路。
6、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临时线路,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有权通知电工停止供电;因自身安装使用或挪用临时线路而发生事故的部门,其后果由当事者负责,安全委员会根据事故等级给予行政处罚。
装修安全管理制度8
为了做好小区装饰装修的管理工作,保障房屋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为业主或业户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定、温馨、整洁的居住环境,根据国家建设部11 O号令《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规,结合小区《房屋使用手册》、《业主公约》及《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等文件,特制定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一、装饰、装修申报程序。
凡需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及室内设施改造的业主或业户,应按以下程序进行装饰、装修申报:
1、装饰、装修申报须提前三天向物业工程维修部提出。
2、房屋产权人或受委托人应携带:物业管理合同、身份证、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明书,若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填写装修申报表,与装修方案书及正规的装修施工图(建筑施工平面图、水电管线改造施工平面图),并由业主签字和施工单位加盖公章,一并递交物业工程维修部进行装饰、装修方案的审核。
4、物业公司于3个工作日内,通知业主或业户装饰、装修方案的审核结果。
5、装饰、装修方案通过审核后,业主、施工单位、物业公司须签订《装修施工管理协议》、《消防安全协议书》。
6、施工单位需交纳商业5000元、住宅3000元装修押金(业主自装修时由业主负担),及商业15元/㎡、住宅5元/㎡装修管理费。
7、办完装修押金和装修管理费手续后,施工人员交纳30元押金,领取“开工许可证”(装修完工后“开工许可证’’交还物业工程维修部,返还押金)。
8、施工人员持“开工许可证”,到物业客户服务部办理“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每人须交2张一时照片、身份证复印件一张、20元出入证押金、1 O元出入证工本费。施工结束后将临时出入证交回物业客户服务部,退还20元押金。
9、装修施工前,施工单位须将“开工许可证”张贴于装修户的门内侧(“开工许可证”复印件张贴于装修户门外侧),方可施工,并必须告知邻里。
10、施工单位需将建筑垃圾清运到指定地点(业主自装修时由业主清运),严禁乱堆乱放,垃圾清运费商业10元/㎡、住宅6元/㎡。
装修安全管理制度9
1.目的
规范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明确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工艺标准。
2.适用范围及编制依据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总分包单位装饰施工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本手册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以及《重庆市建筑装修装饰消防管理办法》进行编制。
3.文明施工管理
3.1施工现场形象
3.1.1入口处应设置施工现场告示牌、工作站公示牌,告示牌应设置为长方形,建议尺寸为900mm×1200mm,可选用钢管和角钢支撑,或镶嵌于墙体内。
3.1.2各类材料堆场应悬挂材料标识牌,在现场危险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安全提示标牌。安全警示牌、材料标识牌建议尺寸为400mm×150 mm。标牌挂置要牢固,方向一致,高度相同。
3.1.3标牌的材质:面板采用pvc板,边框采用铝合金或不锈钢。
3.1.4窗贴(若物业允许)干净无皱痕、平整顺直字向外贴于窗户上。
3.2施工人员形象
3.2.1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佩戴统一制作的工作卡(工作卡内容:照片、姓名、职务、工种、单位及编号)。
3.2.2施工现场全体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管理人员安全帽为红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帽为蓝色,其它施工人员安全帽为黄色。严禁佩戴不符合国家标准及无出厂合格证、无检测检验合格证的安全帽。
3.2.3严禁在施工现场赌博、打架、酗酒,施工区域内禁止吸烟。
3.2.4礼貌接待外来参观人员(包括业主本人),有客户在场时尽量减少有灰尘及大噪音的施工。
3.3现场材料堆码
3.3.1材料堆场布置要求
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和机具设备安放应符合现场平面布置图确定的位置;材料堆码要整齐,摆放有序,并挂置定型标牌(标牌尺寸300mm×200 mm,标牌内容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检验状态和产地等);
3.3.2水电材料排列堆放规范
1)水电材料进场时,应分类排列整齐堆放。水管与线管一起并排堆放,水管与线管的配件堆放在另一角落,电线另外堆放,在不妨碍施工前提下应统一堆放。
2)装修垃圾及时清扫装进垃圾袋,每天下班前送达垃圾堆放处(如无垃圾清运点,则垃圾袋沿客厅墙面排列整齐堆放,完工时必须清运干净)
3)水电管道安装应在线槽、管槽施工到位并将所有卫生清理干净再进行。每间工作场所必须做到工完场清,不得有杂乱材料堆放,更不得有未清理的垃圾。
4)水电前期工程安装结束后,分类堆放好剩余材料:线管与水管应分别捆扎好,每一米捆扎一道,统一安放到房间:电线与线管的配件分类装入袋中。工程中途如有修改返工的,材料和垃圾均应及时做好堆放和清运工作。
5)业主提供的灯具、开关面板、灶具、电器、洁具等应包装完好,排列整齐堆放。
6)后期工程收尾时,必须注重成保护。各台面、饰面及地面不得直接安放材料或工具。剪下的电线头等应及时小心清除,以免造成划痕,损坏台板饰面。切实做到工完场清。
7)业主多余材料,灯具、洁具的包装盒均需及时清理打包、移交业主。灯具、洁具、电器等合格证书、保修单集中存放,竣工后统一移交给业主。
3.3.3木工材料排列堆放规范
1)木工进场,应先规划好施工操作场地并整理堆放材料,在不影响施工的前提下,选择客厅和无家具房间,尽量靠墙边堆放。
2)细木工板、多层板靠墙平放在客厅地面,堆放高度在1米以内。
3)饰面板、三合板靠墙平放在同一房间内。
4)堆放地垅、杉木档时,应先放地垅后放杉木档,三捆为一排,每排重叠用木档隔离,保持空气流通。(三米长材料放4根为宜)
5)为防施工场地狭窄和线条堆放零乱,可在离地高度1.7米左右的墙面上安装木档三角架3-4只,将木线放置在木架上。
6)施工中除垃圾应及时清理外,取料后多余材料应及时排列整齐堆放(大块料和木档放回原处,小块料整理好堆放在同材料旁边)
7)施工工具需每天整理一次,较大的应选择适当位置排列整齐堆放,小工具应及时放入工具箱。
8)木工前期工程完工时,踢脚基层板、踢脚线与饰面板捆扎好后放入厨房间保护好的台面板上,清理所有场地和家具柜内的灰尘,将多余材料排列整齐堆放,并及时安排清运。
3.3.4泥工材料排列堆放规范
1)泥工进场首先要规划好施工操作场地和各用料的堆放场地,在符合楼的正常承载负荷和方便施工操作的前提下,尽量选择多处堆放和就近堆放,基本原则如下:
2)水泥、沙石料以袋子的长边靠承重墙单列向上整齐排列堆放,水泥堆放高度不超过5包,且每次堆放不超过20包,沙石料堆放高度不超过7包,且每次堆放不超过30包(注:所有袋口均要求扎牢。)
3)砖砌块等材料在考虑就近堆放的前提下,靠承重墙以砖垛形式单列排列堆放整齐,高度不超过1米。
4)瓷砖、地砖按型号分类,合理有序的靠承重墙堆放,高度不超过1米,大型抛光砖应靠承重墙整齐向外竖放,长度不超过1米,依次平行堆放。
5)凡水泥、瓷地砖均应远离水渍区,以免潮湿损失。
6)所有材料包装袋在拆开使用当开在阳台墙边叠放整齐,纸箱应拆开平放,水泥袋、泡沫等垃圾及时入袋当天清理。
7)铺贴后的多余材料,墙砖、地砖等应及时装箱或包扎后移交施工员或业主,多余砂石料等应及时清场转运。
3.3.5油漆材料排列堆放规范
1)油漆工进场施工,应先整理堆放材料,选择室内家具少或没有家具的房间居中堆放。
2)老粉叠放10包为标准,每袋上下角对齐,胶水、乳胶漆叠放高度为2桶,聚脂漆叠放高度为4桶,依次排列堆放。
3)毛巾干砂不要与颜料、色精直接混放,应用塑料袋隔离分开装箱子,合用过的砂纸不得随便乱扔,应及时装入垃圾袋内。
4)搅拌场地,必须用保护膜或三合板铺设,万一搅拌物外溢,要及时清理干净。
5)使用后的空桶、废物集中放在合适的地方当天清理。
6)厨房、卫生间、家具、等台面严禁放置油漆桶、乳胶漆桶、螺丝等容易划损成品的硬物。
7)拆卸下来的门、抽屉必须编号,有序堆放,五金、锁具除标明原安装位置外,必须集中装入箱子放入柜内。
8)照明灯具须用统一架子,不使用时应与双梯放置到阳台或施工不易碰撞的位置,施工用的工具每天在下班前应整理集中放置。
9)前期工程结束时,除将后期材料留足并排列堆放整齐外,应将多余材料整理并及时清场转运。
3.4、施工现场环境要求
室内装饰装修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施工用料存放堆放整齐有序,置于干燥地带,不得占用楼道内的公用空间、堵塞紧急出口;
2)施工垃圾须每日清理并装袋存放,定时清运出施工现场运至物业管理单位指定存放地点或垃圾填埋场;
3)施工作业时间应避开居民正常作息时间;夜间不得从事机械作业;
4)施工时间应关闭施工场所大门,施工粉尘、污水不得影响相邻住房;
5)施工中不得损坏公用设施。
3.5施工成品保护
3.5.1成品保护的范围
装修工程成品保护指一切设备、装修材料、半成品、工序成品、成品等的保护,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及范围:
1)工程设备成品
高低压配电柜、空调机组、电梯、发电机组、冷水机组、通风机、水泵、阀门、卫生洁具、机电面层装置(开关、灯具、烟感、喷洒、摄像机)、强电弱电配套设施、风机盘管、智能照明设备、中水设备、厨房设备、综合布线及设备、各种机电箱柜等。
2)运输过程中的装修材料、半成品
定加工材料的特殊包装、饰面材料软包装、装车运输的包装、卸货堆放的措施、二次运输垂直运输的成品保护等。
3)装饰过程中的工序成品
墙面、顶棚、楼地面装饰、地毯、石材、钢铝、门窗、楼梯饰面及扶手,地下室、卫生淋浴间及防水工程等。
4)安装过程中的工序成品
插座、开关、空调风口、卫生洁具、厨房器具、灯具、阀门、水箱、设备配件等。
3.5.2客户自购材料保护要求:
1)客户提供的产品均须及时清点、检查验收,接收后的产品应加以妥善保管和合理堆放;
2)施工前客户有要求保护的设备,应采取保护措施或拆卸交由业主保管;
3)对客户采购的其他设备及易损物件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须加以保护。
3.5.3施工过程成品保护通用措施:
1)施工前须对原有电气设施、水管、燃气管道、下水道等进行保护,不得损伤或堵塞;
2)各工种在施工前须对上道工序半成品、成品加以保护;
3)对金属、塑钢制品安装后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勿拆毁其外保护设置,以免损伤。
4)铺贴好的地砖大理石、花岗岩、木地板均应在表面清洁干净无杂质后用多层保护膜交错覆面保护,保护膜应用胶带连接以免杂质进入(有条件时,上面加盖纸板箱和废夹板为佳,以免被踩移位)
5)所有厨房、卫生间、家具等台面板均须用保护膜及时覆盖加以保护,且严禁在台面板上放置油漆桶,乳胶漆桶、切割机、电锤等重型物体和工具以免损坏台面;
6)水龙头及五金门锁安装均须用管钳和扳手时必须用干净的布包好,以免损坏光洁的表面层,安装好后用纸包住进行保护;
7)使用粘膜带不允许粘贴在饰面板、木地板、抛光砖等容易污染又难以清洗的成品上;
8)如木地板表面没有防护膜,严禁穿鞋踩踏,允许只穿袜子或专用软质拖鞋进入;
9)在现场建立临时库房或堆放材料时,应采用隔离措施,并特别保护完成的墙、柱、楼梯踏步等阳角部位。
10)维修时,工具与产品放置都必须用防护纸做铺垫;
11)所有产品、半成品与成品均应小心摆放,以免损坏表面和品质;
12)严禁在成品、半成品上乱涂乱画,如有必要应在不影响成品完成界面的情况下有组织的标记。
13)根据现场情况,应搭建临时卫生间,或在阳台、露台部位放置小便桶等临时卫生设施。坚决禁止现场随地大小便。
4、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4.1施工用电要求
1)临时用电必须使用配电防漏电设备的开关;
2)临时用电线路必须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
3)用电线路搭设必须符合规范要求,禁止使用花线和不使用接头直接裸插;
4)暂停施工时,必须切断电源;
5)不得在施工现场使用电炉等大功率耗电设施。
4.2现场防火要求
1)不得擅自改动、毁损原供气管道;
2)不得在施工现场生火做饭、取暖、烧水;
3)不得在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或施工范围内抽烟;
4)使用油漆等挥发性可燃装饰材料时,应随时封闭材料容器;操作工具须集中存放在放有清水的密闭容器内,且远离热源、火源;
5)施工现场须保持良好的通风、照明、取水设备,施工现场须配备至少二只以上灭火器等灭火工具;每个施工人员须懂得使用灭火设备工具的使用方法。
4.3结构安全要求
室内装饰装修应保证房屋建筑结构安全和使用安全,禁止下列行为:
1)将没有防水能力的房间改为卫生间、厨房及破坏原有防水层;
2)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3)暗藏、改动燃气管道;
4)未经许可进行明火作业;
5)在外墙上开门、窗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
6)未经允许擅自改动上下水管道和接口。
装修安全管理制度10
1、校史室装修工程开工期间的安全管理,由校史室装修牵头人、总务处、校办及相关教师共同负责。
2、 校史室装修牵头人代表学校与工程承包人签订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根据学校的要求,对工程队提出安全生产管理的指导意见。
3、总务处负责对装修工程的全程监理,包括安全施工的监理;并在施工场地放置“禁止学生与闲人入内”的提示牌。
4、校办负责施工人员出入校门的身份确认和施工队物资进出的管理。
5、在图书楼三楼施工场地附近教室上课的老师,要教育学生在进入三楼教室上课时注意安全,下课后不准在施工场地逗留,应立即离开。上课期间要管理好学生,不准离开教室。
6、全体班主任老师要对学生进入图书楼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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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目标管理
第一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和落实公司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二条制定安全目标,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后落实到部门,定期考核。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三条安保部和工程部负责各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四条与各施工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层层负责。
第五条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在组织施工中,必须保证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 第七条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安保部汇报。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主管审批签字后实施,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第八条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在工程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方案》中应有专项的安全管理内容,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用书面形式提交安保部和工程部负责人经审阅后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九条建立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和各类脚手架工程设置完成后的验收制度。未经过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第三章施工现场管理
第十条施工人员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
第十一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颌带。戴安全帽不系下颌带视同违章。
第十二条凡从事2米以上无法采用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低挂高用,操作中应防止摆动碰撞,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十三条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十四条管理者不得随意指挥,操作者不得随意作业,抵制随意指挥,制止他人随意作业。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各类标牌和警示标志齐全醒目。
第十六条施工堆料不得占用楼道内的公共空间,封堵紧急出口;室外堆料应遵守甲方规定,避开公共通道、绿化地、化粪池等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垃圾宜密封包装,并放在指定垃圾堆放地;应控制粉尘、污染物、噪声、震动等对相邻居民、居民区和城市环境的污染及危害。
第十七条每月定期由安保部负责人和工程部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第十八条对采取新工艺、特殊结构的工程,都必须先进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操作。
第十九条管道、设备工程的安装及调试应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须同步进行的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第四章临时用电、用水管理
第二十条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现场用电应从户表以后设立临时施工用电系统。
2、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施工用电系统,应由电工完成。
3、临时施工供电开关箱中应装设漏电保护器。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不得用插销连接。
4、临时用电线路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
5、暂停施工时应切断电源。
第二十一条施工现场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得在未做防水的地面蓄水。
2、临时用水管不得有破损、滴漏。
3、暂停施工时应切断水源。
第二十二条施工用电必须符合用电操作规程,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第二十三条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第二十四条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第二十五条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保持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工作应由专人负责。
第五章成品保护
1、施工过程中材料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2、材料运输使用电梯时,应对电梯采取保护措施。
3、材料搬运时要避免损坏楼道内顶、墙、扶手、楼道窗户及楼道门。 4、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下列成品保护措施:
5、各工种在施工中不得污染、损坏其它工种的半成品、成品。
6、材料表面保护膜应在工程竣工时撤除。
7、对邮箱、消防、供电、电视、报警、网络等公共设施应采取保护措施。
第六章装修改造工程现场安全管理
1、装修改造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室外、幕墙装修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施工现场必须实行逐级安全责任制,确定相应人员负责工地的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
2、局部装修改造时,应将施工区与营业区进行隔离。
3、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设计、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4、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必须使用低压照明设备;所有施工人员不准在施工现场住宿,必须到分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办理登记,领取出入证。
5、因装修、改造设计需要而改变、挪动的消防设施,必须经过消防监督部门审批,严禁私自挪用、损害消防设备设施。
6、施工现场禁止存放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因施工需要而使用的油漆、稀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危险品,应与施工现场异地存放,设专人保管,领用不得超出当日使用量。
7、施工现场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消除安全隐患,禁止任何物品堵塞消防通道。
8、施工现场使用的变(配)电箱要保持清洁、干燥、通风,有良好的绝缘和防雨水措施;使用时要有专人看护,使用后必须立即断电。 9、开工前要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学会使用消防器材。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安保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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