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实用12篇(固定资产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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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实用12篇(固定资产管理规则)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实用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配置,分科室管理,科室负责人负责制。

  第三条各使用科室应配备一名资产管理人员对本科室资产的使用等具体情况进行管理,每项资产落实到人,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科室资产经财务科确认后,由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科室负责人离职或调岗,需由财务科对其所负责的资产进行清查,在保证相关资产安全、完整并向下任负责人办完交接的情况下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财务科主要职责

  (一)负责固定资产的会计账务处理,及时进行固定资产动态库系统的录入。

  (二)定期与资产管理部门对实物资产进行盘点对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第五条 办公室科主要职责

  (一)负责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登记固定资产卡片及实物账。

  (二)负责固定资产购置、验收入库、维修维护等日常管理工作。

  (三)负责单位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

  (四)负责各使用科室固定资产的监督检查,对因不正当使用或其它因素造成资产毁损、丢失的情况进行处置。

  (五)会同财务科审核固定资产存量,汇总编制固定资产年度购置计划。

  (六)负责单位资产的调剂工作,优化资产配置,及时调配内部闲置资产的使用,提高资产利用率。

  (七)负责单位固定资产的出租、出借等事项。

  (八)年终会同财务科对待报废的资产进行技术鉴定,其中:主要结构和部件损坏严重,无修复价值、设备陈旧、技术性能很低无改造价值;因事故和意外灾害造成严重破坏,无修复价值;上级主管部门有文件规定,强行报废。固定资产报废,应由使用科室提出建议,资产管理科室进行技术鉴定,填制“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申请表”,在办妥资产报废批准手续后,由财务科进行账务处理,办公室办理报废事宜。

  第六条 使用科室职责

  (一)负责本科室使用的固定资产管护。

  (二)按照规定程序和操作标准使用固定资产,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

  (三)配合资产管理科室对本科室使用的固定资产的进行清查。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范围

  第七条 为生产、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或单价在1000元以上可以持续使用的无形资产。可以持续使用的资产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第四章 固定资产配置

  第八条 资产配置遵循科学合理、统筹优化、勤俭节约、从严控制的原则。

  第九条 单位固定资产的配置程序为申请、购置、验收入账。

  第十条 各科室于每年12月31日之前提出下年度固定资产购置申请,由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由资产管理科室统一采购。

  第十一条 对不可预见的特殊采购可临时追加计划,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方可购置,购置金额超过1万元的,需报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

  第十二条 对于有规定配置标准的固定资产,应当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配置;资产的配置应当从实际需要出发,从严控制,能通过调剂解决的',原则上不重新购置;应该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按照单位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进行管理和核算。

  第十三条 购入、调入交付使用增加的固定资产,应由资产管理科室会同相关科室统一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资产管理科室出具相关验收意见,登记固定资产卡片,办理有关入库、财务报销和使用科室领用手续。

  第十四条 财务科室根据资产管理科室开具的相关资料及发票登记单位固定资产财务账。

  第十五条 接受捐赠或者盘盈的固定资产,应由资产使用科室、资产管理科室会同财务科室办理接交,依据固定资产交接单、发票或者固定资产盘盈报告单等凭证,填制固定资产卡片,办理有关入库和使用部门领用手续。财务科室应根据资产管理科室开具的固定资产入库单或者固定资产卡片等相关资料登记单位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账。

  第十六条购置资产要货比三家,既要考虑设备价格、性能、质量,也要考虑售后服务,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售后服务好的厂商。

  第十七条新购的资产必须经过验收后方能交付使用。

  第五章固定资产日常管理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出入库管理。办公室科对验收入库及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实物明细账和分类总账,按物登卡、凭卡记账。各科室领用资产时要求填写“出库单”,科室领用人在“出库单”上签字后领取,办公室根据“出库单”登记资产实物帐。

  第十九条已入库的固定资产,按要求和说明存放保管,定期检查,库存固定资产未经资产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准随意领用或调换。

  第二十条固定资产的使用。固定资产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因使用操作不当造成的资产损坏,追究其使用人责任。

  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转移处理。资产在单位内相互调剂拨转时应由移出科室填写《固定资产转移单》,一式四联,由资产管理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后,送移科室负责人签字,最后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办理资产转移。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实用2

  固定资产是酒店经营,提高服务质量必不可少的物质技术基础,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保护酒店财产的完整无缺,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充分挖掘现有固定资产的潜力,正确计算现有固定资产的损耗,对酒店的经营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 固定资产定义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资产,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目录

  酒店购置的固定资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服务行业会计制度》进行分类核算,固定资产分为以下几类:

  1、 房屋及建筑物:指酒店所有的营业用房和其他建筑物。

  2、 机器设备类:包括供电系统、供热系统、中央空调系统、电子系统、厨房机具、电梯、通讯设备、大型洗涤设备、维修器械及其他机械设备等。

  3、 电器设备类。包括电脑网络系统、复印打字设备,闭路电视播放设备,音响设备,电视机,电冰箱,空调机及其他电器设备。

  4、 交通运输类。包括客车,货车,行李车等

  5、 家俱类。包括酒店各部门使用的所有家具、办公用家具设备、灯具、地毯及工艺摆设等。

  6、 其他类。指消防监控设备,贵重器皿,健身房设备等不在上述分类的固定资产。

  三、 具体管理制度

  1. 固定资产管理实行分级管理,部门负责的原则,把属于酒店的固定资产落实到部门和个人,执行岗位经济责任制,做到“物物有人管,人人有专职”。

  2. 固定资产的账务管理归口财务部,每年由财务部负责牵头,组织有关

  部门人员进行清查盘点,使之账实相符;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方面,酒店机器设备、仪表仪器等设备归口工程部管理;其他资产由所在部门负责管理。

  3. 酒店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该部资产责任人,部门资产责任人对部门所辖范围内的资产负责,并委托专人(部门资产管理员)进行部门内各项资产的账卡管理和盘点工作。

  4. 各部门要做好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工作,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遵守操作管理制度,确保设备性能和工作量负荷,减轻磨损,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拆卸改装设备。

  5. 财务部对固定资产建立分类明细账,实行金额控制,负责监督和控制固定资产的购置、调入、调出、出售、报废等正常业务,定期检查账目,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

  6. 工程部负责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和技术管理工作,对设备的拆卸、安装等技术项目负责施工及质量验收、保证设备安全、降低消耗,保证各种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7. 各部门资产管理员负责管理本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部门资产责任人应根据部门资产的使用情况,建立部门内部的'资产管理程序和资产管理制度,并设立基层管理组织,以共同做好资产管理工作。

  8. 各部资产责任人和资产管理员必须全面掌握所在部门固定资产的分布使用情况。

  9. 部门资产管理员在部门资产责任人的直接领导下,主要从事如下工作:

  l 检查本部资产的使用情况。

  l 管理部门的各种账、卡、保证卡实相符。

  l 参与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

  l 对资产的内部转移,先填写“资产内部转移通知单”,经部门负责人、总经理签批后,报财务部进行账务调整及卡片调整。

  l 对固定资产的清理报废,由资产管理员填制“固定资产报废清单”经由工程技术人员鉴定,报部门负责人、财务总监、总经理批准后方能进行报废处理,并注销该卡片。

  10. 固定资产的添置,应根据经营需要在年度或季度资本性支出预算中列明,添置固定资产时,由使用部门提交申请报告、可行性报告和采购申请单,同时得到部门资产管理员的认可,报部门负责人,经财务部审核,报财务总监、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采购。预算外的采购需提交详细的说明。

  11. 自制的固定资产完工后,必须办理验收手续,填制“验收启用报告书”连同材料费、安装费等附件,经工程部、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验收签字后,报总经理批准并办理报账手续,登记固定资产账目和卡片。

  12. 直接购买的固定资产到货后,先办理验收手续,填制“验收启用报告书”,部门资产管理员签字后,连同转运费、安装费等附件,经工程部、财务部、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然后办理报账手续,登记固定资产账目和卡片。

  13. 对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首先由部门提交更新改造申请报告及可行性经济效益报告,报总经理批准后方能进行。竣工后,根据施工部门编制的更新改造交接造册,会同工程部、财务部,使用部门进行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填制“验收启用报告书”连同更新改造竣工决算书等附件,经总经理批准后入账,登记固定资产账目和卡片。

  14. 固定资产内部转移时,有关部门先提交申请报告,经转入和转出部门负责人签字,由财务核批,报总经理批准后才能进行,然后,由资产管理员填制“资产内部转移通知单”,转入、转出部门办理移交和验收手续并签字以后报财务部进行账务卡片调整。

  15. 固定资产由于长时间使用发生磨损,不能继续使用或由于其他原因而进行清理报废时,先由使用部门资产管理员填制“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单”,经工程技术人员审查鉴定,报部门负责人、财务总监、总经理批

  16. 准后,转财务处理,财务凭有关单据调整固定资产账户并将清理情况记入固定资产卡片内,注销固定资产卡片,另行归档保管。

  17. 在清查财产中发现的盘盈、盘亏及损失,应查明原因,作出报告,按以下审批权限报批后处理。

   盘盈的固定资产,经总经理批准后,按盘盈的重置完全价值入账。

   盘亏和损失的固定资产,由部门总监/经理审批,报财务总监、总经理批准。

  18. 各部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若因工作不落实,管理不善,导致部门使用的资产出现人为损坏、流失、账务不符等情况,将追究部门资产责任人和资产管理员的责任。

  19. 资产管理员如有变动,应事先办理书面的移交手续,并得到财务部门的认可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实用3

  1.目的:为固定资产的正确核算,加强固定资产购置、使用及保管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分子公司可以在本规定范围内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并同时将实施细则报公司财务部备案。

  3.固定资产的标准、分类和计价

  3.1固定资产的标准

  3.1.1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3.1.2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也作为固定资产。

  3.2固定资产的分类

  根据管理的需要,公司固定资产按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运输设备、其他设备进行分类核算,按用途和现行会计制度还可分生产用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

  3.3固定资产的计价

  3.3.1购入的固定资产,按照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调试成本和缴纳的税金等计价;

  3.3.2公司用借款和发行债券购建固定资产时,在购建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和外币折合差额,应计入固定资产;

  3.3.3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安装、调试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3.3.4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3.3.5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合同或协议确定的价款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

  3.3.6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所附发票帐单所列金额加上由公司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型固定资产的市价计价;

  3.3.7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调出单位帐面原价(扣除原安装成本),加上新的安装调试成本、包装费、运杂费等计价;

  3.3.8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原固定资产价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扣除改建、扩建过程中产生的变价收入后的金额计价;

  3.3.9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其技术性能,新旧程度和同类型固定资产的市价重新估计计价;

  3.3.10购建期间交纳的耕地占用税,应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

  3.4已经入帐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

  3.4.1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

  3.4.2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3.4.3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折除;

  3.4.4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重估价值;

  3.4.5发现原记固定资产价值有错误。

  4.固定资产的购置程序及管理

  4.1各公司需增置固定资产时,应首先打报告申请购买,写明用途、品种、数量、规格、单价、总金额,由公司领导批准后,方能购买。

  4.2财务部根据批准购买手续以及正式发票按固定资产的类别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按使用单位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4.3各公司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妥善管理,丢失或使用不善造成损失,应追究责任人赔偿经济损失。

  5.固定资产折旧管理

  5.1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

  根据公司的技术状况、承受力及生产经营特点,按照国家规定的折旧年限范围确定执行。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5.2确定固定资产净残值率

  净残值率按固定资产原值的5%确定。

  5.3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在净残值率确定为5%的情况下,分类折旧率如下:

  类别预计使用年限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40年2.375%

  专用设备12年7.92%

  通用设备12年7.92%

  运输设备6年15.83%

  其他设备5年19.00%

  5.4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

  5.4.1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5.4.1.1房屋和建筑物;

  5.4.1.2在用的各类设备;

  5.4.1.3季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设备;

  5.4.1.4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和以经营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5.4.2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5.4.2.1已估价单独入帐的土地;

  5.4.2.2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前的固定资产;

  5.4.2.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

  5.4.2.4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5.4.2.5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5.4.2.6国家规定其他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5.4.3固定资产折旧的提取时间

  根据确定的折旧方法,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当月新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提折旧。

  6.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

  6.1固定资产实物由总工办组织管理,验收、编号、装上标牌。设台帐、管理卡片。卡片一式二份,财务、使用单位各存一份。卡片内容包括:类别编号、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购置方式、购建日期、使用公司、存放地点、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原值、净值、折旧率、建卡时间等。

  6.2固定资产购建交付使用时,由建设单位工程部提出验收申请,总工办会同技术、财务、设计、使用(存放、保管)等有关单位共同进行技术验收,参与验收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盖章认可。验收单应由财务保存一份备案。设计图纸、技术资料交工程部统一归档。

  6.3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后,由使用单位负责维修保养。

  6.4设备在内部迁动,由迁出单位填列迁动设备及附件清单,经总工办审核后,随设备交给迁入单位,由迁入签收后,再报财务部调帐。

  6.5停用设备,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总工办批准后对停用设备予以封存,并报财务部备案。封存设备要有标志,并须经使用单位清洗涂油后封存保管。设备启封时,必须办理启封手续,并通知财务部。

  6.6生产经营设备的调出,由使用管理单位填写调拨单经领导批准,完清财务手续后,方可调出。

  6.7生产设备进行改装,使用公司提出申请由总工办审查,经有关领导审批后进行。所有改装的方案图纸、审批文件及鉴定结论归入被改装设备的档案。审批文件及鉴定结论还须交一份到财务部备案。

  6.8固定资产的报废,由使用单位提出,总工办会同技术、财务、设备等部门作出鉴定,报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报废,并将残值收入交财务部,同时转销固定资产。

  6.9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6.9.1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固定资产的盘点清查。年度终了前,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核实帐、卡、物,并搞清使用现状;

  6.9.2清查工作由总工办统一组织安排,财务、使用单位参加,使用公司具体清查盘点,财务部监督盘点;

  6.9.3清查的方法,应以财务帐卡为准,以帐对卡,以卡对物,件件落实;

  6.9.4对清查结果必须进行全面审查。对出现的盈亏,必须及时进行汇总分析,逐项核实,查明原因,由有关公司提出处理意见,报请公司领导审批后予以处理,调整帐务。对闲置资产要摸清数量和类别,制定处理计划。对帐外资产要及时入帐。

  6.10固定资产修理管理

  6.10.1固定资产计划预防修理或者预防维修,应在保证修理质量、缩短修理时间、节约维修费用的前提下,优选修理方式或维修方式,合理规定修理周期及其结构、修理复杂系数、修理劳动量定额、修理费用和器材消耗定额、修理间歇时间定额等一系列修理定额标准。

  6.10.2维修计划管理

  6.10.2.1固定资产维修项目,由使用单位申请,经总工办审查、领导批准后实施;

  6.10.2.2固定资产年度维修计划是公司固定资产维修系统全年的工作大纲,是贯彻计划修理的基础,是季度、月度维修计划以及考核维修工作情况的主要依据。年度维修计划由总工办负责编制,财务部参与,经有关领导审批后下达执行;

  6.10.2.3设备的大修计划由总工办编制,统一组织实施。设备的一、二级保养计划,由使用单位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编制,总工办审查下达。仪器仪表定期检查和校正计划由质检部门负责编制。动力设备、受压容器、防雷装置的预防性检查计划,由使用单位编制执行,报总工办审查下达;

  6.10.2.4维修计划内容包括:固定资产名称、使用单位、修理主要项目、停歇时间、修理费用和计划安排日期等;

  6.10.2.5编制各类计划时,要做好综合平衡工作,包括修理计划同生产计划的统筹平衡,修理任务同修理能力的平衡,公司的动力平衡等。要在充分利用现有人力、财力、物力和技术资源的基础上编制修理费用预算。编制的各种修理费用预算,财务部均应进行审核,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据以执行;

  6.10.2.6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应充分做好修理的技术准备工作,备品、配件的订货、制造、供应储备工作,采用各种方法提高修理效率。修理工程领购物资、发放工资,必须经总工办签章。委托外加工、外购设备、配件、材料,对外预付款项等,须经公司领导批准;

  6.10.2.7固定资产修理完工后,由总工办组织技术人员、主修负责人、使用单位负责人、使用单位管理人员、财会人员、操作人员共同验收合格后,由有关人员签章办理交接手续;

  6.10.2.8修理费用发生不均衡、数额较大的,可采用待摊或者预提的方法。采用预提办法的,实际发生的修理支出冲减预提费用,实际支出数大于预提费用的差额,计入有关费用;小于预提费用的差额冲减有关费用。

  7.附则:

  7.1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7.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7.3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实用4

  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等。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人民币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管理。

  2、固定资产以购买时的价值计价核算。

  3、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固定资产的预计残值为固定资产原值的10%,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按照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的`分类和使用年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4、固定资产折旧从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按月计提,停用固定资产,自停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折旧提足后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提前报废的不补提折旧。

  5、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成本费用,修理费用应尽量不分摊,如数额较大的经总部批准可分期摊入成本费用。

  6、根据价值与实物相结合,使用与保管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固定资产的分级归口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年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并编制'固定资产盘点表',以保证帐帐相符,帐卡相符,帐实相符。

  7、固定资产的采购由财务经理及物业公司总经理审核,不允许超出年度管理预算。.

  8、固定资产的采购经公司总部领导批准后,由公司总部集团采购负责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最终确定中标的供应商,并安排送货。

  9、管理处对收到的固定资产应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10、管理处有关部门在领用固定资产时必须办理出库领用手续,按照有关规定保管使用。

  11、固定资产的调出、变卖和因失去使用价值需要报废时,必须经专人检验,确认必须需要报废后,连同需报废的固定资产相片、报废申请表及书面报告报送公司总部,经总部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有关处理。

  12、凡属人为原因造成固定资产报废或损坏,必须上报总部领导处理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进行相应处罚。

  13、各管理处物业经理有权调剂各部门固定资产的使用,各部门之间调剂固定资产时,必须报总部财务部进行相关帐务调整。

  14、各管理处保管、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得擅自出租、出借、出售、转移、投资、抵押等。

  15、任何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有关行为均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实用5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明确部门及员工的职责,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标准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

  固定资产类别折旧计提年限净残值率

  1、房屋及建筑物 20 10%

  2、机器设备 10 10%

  3、运输工具 10 10%

  4、计算机设备 5 10%

  5、办公家具及设备 5 10%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

  根据内部控制制度,固定资产由设备部对生产设备及相关设备进行管理;由IT部对计算机设备进行管理;由人事行政部门对办公家具及运输工具进行管理。

  各具体管理部门应:

  1、设置固定资产实物台帐,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2、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分类编号

  3、对固定资产的使用落实到使用人(机器设备落实到组)

  四、固定资产核算部门

  1、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

  2、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

  3、财务部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4、财务部会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每季进行一次盘点,做到帐实相符,保持帐、物、卡一致。

  五、固定资产的购置

  1、各部门需购置固定资产,需填写“资本性支出申请单”(格式后附1),由部门经理、生产部门经理、财务部及总经理批准。

  2、经批准后,由采购部门安排专人负责采购,填写“固定资产采购申请表”(格式后附2),报经部门经理、生产部门经理、财务部及总经理批准。在此表中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3家供货厂商报价以备合理采购。

  3、固定资产收到后,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验收,并填写“固定资产验收清单”(格式后附3)一式三份,在验收清单中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金额、供货厂商,并同时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一份由使用部门留存,一份交财务部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一份交资产管理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卡片,更新台帐,落实使用责任人。

  六、固定资产的转移

  1、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部门员工之间转移调拨,需填写“固定资产转移申请单”一式四联(格式后附4),送移入部门签字,确认后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第一联由管理部门留存,更新固定资产卡片,第二联送交会计部门,第三联送交移入部门,第四联送交移出部门。将固定资产转移单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办理转移登记。

  2、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将固定资产转移登记情况书面通知财务部,以便进行帐务处理。

  3、注意固定资产编号保持不变,填写清楚新的使用部门和新的使用人,以便监督管理。

  七、固定资产的出售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将闲置的固定资产书面告知管理部门,填写“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格式后附5),管理部门拟定处理意见后,按以下步骤执行:

  1、固定资产如需出售处理,需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出售申请表”(格式后附6)

  2、列出准备出售的固定资产明细,注明出售处理原因,出售金额,报部门经理、生产部门经理、财务部和总经理审批。

  3、固定资产出售申请经批准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该固定资产进行处置,并对固定资产卡片登记出售日期,台帐做固定资产减少。

  4、财务部根据已经批准的出售申请表,开具发票及收款,并对固定资产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

  八、固定资产报废

  1、当固定资产严重损坏,没有维修价值时,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格式后附6),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报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审批。

  2、经批准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实物进行处理。处理后对台帐及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更新,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财务部。

  3、财务部依据总经理批准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和实物处理结果,进行帐务处理。

  九、固定资产编号

  1、编号原则:按大类、所在部门的成本中心号、顺序号、取得年月编制。

  1、房屋及建筑物 代码为01

  2、 机器设备 代码为02

  3、 运输工具代码为03

  4、计算机设备代码为04

  5、办公家具代码为05

  如:财务部20xx年7月购置一台计算机,则编号为

  JINTAK 04 7536 007 200607

  资产大类成本中心顺序号购置年月

  十、固定资产的清查

  公司建立固定资产清查制度,清查分年中清查和年末清查,由管理部门和财务部共同执行。固定资产的清查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格式后附7),详细反应所盘点的固定资产的实有数,并与固定资产帐面数核对,做到帐务、实物、和固定资产卡片相核对一致。若有盘盈或盘亏,须编报“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列出原因和责任,报部门经理、生产部门经理、财务部和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进行相应的帐务调整。管理部门对台帐和固定资产卡片内容进行更新。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实用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证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2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应坚持管理规范、责任明确、配置合理、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固定资产范围;分类和计价的确定;固定资产增加、使用、维护和处置;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固定资产帐务管理等。

  第五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完善管理体制;健全规章制度;摸清财产状况,明晰产权关系;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合理配置固定资产;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完好。

  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体制

  第六条学校要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第七条学校总务处对全校固定资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拟订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

  (二)具体负责仪器设备和物资购置,修缮及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招标、采购和验收等工作;

  (三)登记固定资产总分类明细帐簿;

  (四)审核办理固定资产增加、调剂、处置及对外出租出借等手续;

  (五)组织学校的固定资产清查和统计工作;

  (六)会同归口管理部门合理配置固定资产;

  (七)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和使用情况;

  (八)组织培训、考核固定资产管理人员;

  (九)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奖惩建议。

  第八条学校固定资产按类目实行归口管理,归口管理部门的具体管理范围划分及管理人员配备由学校根据实际自行确定。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具体业务管理。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制定具体的业务管理规范、标准及有关制度;

  (二)拟订购建计划,对未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固定资产,组织可行性论证、招标、采购、验收等工作,指导。监督各使用单位的采购活动;

  (三)登记有关的固定资产明细帐簿;

  (四)组织归口管理固定资产的清查、维护和统计等工作;

  (五)提出调剂、配置建议并根据批复组织实施;

  (六)根据使用部门申请,组织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的技术鉴定,提出处理建议;

  (七)组织实施所属固定资产管理及使用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

  (八)检查、指导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第九条使用部门负责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日常管理,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其主要职责是:

  (-)根据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制定本单位的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制度;

  (二)登记有关的固定资产明细帐簿,建立固定资产使用卡片;

  (三)申报购建计划,参与可行性论证、招标、采购,并负责具体验收工作;

  (四)保管、养护固定资产;

  (五)办理固定资产内部借用手续;

  (六)提出固定资产处置申请;

  (七)检查、报告固定资产日常使用情况。

  第三章固定资产范围、分类和计价

  第十条学校运用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及各种基金购置、建设的固定资产,以及通过捐赠、调拨等形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均应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第十一条学校固定资产分为六类:

  (-)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二)专用设备;

  (三)一般设备;

  (四)文物和陈列品;

  (五)图书;

  (六)其他固定资产。

  第十二条学校固定资产按下列规定计价:

  (一)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期工作状态所支付的包装费、运杂费、安装费及车辆购置附加费等计价;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建造中的全部相关支出计价;

  (三)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政建、扩建的固定资产,应按政建、扩建所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计固定资产原价;

  (四)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值计价;

  (五)交换取得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值计价;

  (六)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十三条已经入帐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其价值。

  (一)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

  (二)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三)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

  (四)发现原固定资产记帐有误。

  第四章固定资产增加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增加主要是指购置、建造、改良。受赠、调拨和划转等活动所引起的固定资产数量和价值量的增加。

  第十五条学校应根据学校的事业发展规划和经费预算,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研究编制年度购建计划,结合学校实际确定审批权限和程序,避免重复、盲目购建。

  第十六条学校购置固定资产应由学校归口管理部门统一组织采购。财务(固定资产管理)、使用、审计等部门共同参与论证、考查、招标等环节的工作。较大金额采购实行双人采购制。

  第十七条购置贵重仪器、大型成套设备、以及基本建设等,应成立论证招标工作小组进行可行性论证,并严格按规定程序纳入财政统一采购。

  第十八条学校应加强固定资产购建活动中的合同管理,建立必要的合同、项目预算相关咨询制度,严格依法签定并履行合同。

  第十九条固定资产购建完成后,应及时按照国家有关专业标准、合同条款进行现场勘验、测试和清点。验收不合格,不得办理结算手续,不得交付使用,并按合同条款及时向有关责任人提出退货或索赔。

  第五章固定资产使用与维护

  第二十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保管和养护制度。加强固定资产安全防护措施,做好防火、防潮、防尘、防爆、防锈、防蛀、防盗等工作。经常对固定资产进行养护

  。

  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检修工作应做到及时、经常。对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定期检测、校验,确保性能完好,防止事故发生。对房屋构筑物应定期查勘、鉴定、修缮,确保使用安全。

  第二十二条对贵重以及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仪器设备应制定具体操作规程,指定专人负责技术指导和安全工作,并对使用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第二十三条购置大型仪器设备以及基本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应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妥善保管。

  第二十四条学校固定资产一般不得对外出租、出借。确需出租、出借的,应由借出单位提出申请,经总务处、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学校负责人批准后,签定契约,登记备查帐簿。

  收回出租、出借的固定资产,应认真检查有无损毁、故障。。

  出租、出借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应及时、足额地上缴学校财务处,按有关规定统一管理使用。

  第二十五条建立固定资产使用情况检查和考核制度,对长期闲置、利用率低下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合理调配,努力提高利用率。

  第二十六条学校以外的单位、职工个人一般不得占用学校固定资产,确需占用的对其占用的固定资产按规定收取一定比例的占用费。

  第二十七条学校内部移交固定资产应符合如下规定:

  (-)机构调整引起固定资产重新配置,应由学校总务处会同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清查财产,编造清册,办理交接手续;

  (二)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岗位变动,应在总务处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

  (三)固定资产使用人员调离学校或退休,须交清所用固定资产,否则,不予办理离任手续。

  第二十八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清查制度,每学期末应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并根据需要不定期地进行全面或局部清查,确保帐、卡、物相符。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作出处理。

  第六章固定资产处置

  第二十九条固定资产处置是指学校对各类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移或注销的行为,包括无偿调拨、出售、报废、报损等。

  第三十条学校应按照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规范固定资产处置行为,杜绝违规和流失现象。

  第三十一条学校处置固定资产应符合以下程序:

  (一)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单;

  (二)归口管理部门进行技术鉴定;

  (三)学校总务处审核;

  (四)学校负责人签署处理意见;

  (五)大型贵重仪器设备、房屋建筑物的处置还应上报学校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

  (六)根据批复处置固定资产。

  第三十二条学校处置固定资产按以下权限审批:

  (-)处置房屋建筑物及单位价值在1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须经学校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审批。

  (二)处置上述标准以下的固定资产,须经学校总务处审核学校负责人审批后,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三条学校处置房屋建筑物及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应由学校总务处会同有关归口管理部门进行论证和技术鉴定,对处置价值评估确认,实际处置价格一般不得低于评估值。

  第三十五条学校应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赔偿制度,对造成固定资产损坏、丢失的直接责任人追究其经济责任。

  第三十六条处置固定资产的收入应及时、足额地上缴学校总务处,按有关规定统一管理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七章固定资产帐务管理

  第三十七条学校按以下要求设置固定资产帐簿和卡片:

  (-)学校总务处设置总分类和明细分类账簿。

  (二)归口管理部门对归口管理的固定资产设置保管明细账,按使用人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第三十八条明细帐簿应按品种设置帐户,按类设置汇总帐页,反映各种各类固定资产的数量和金额;固定资产卡片应登记名称、规格、型号和财产编号等内容,一物一卡,由使用人员签字承担保管责任,按使用人归集保存;

  第三十九条固定资产增加、处置,由使用部门如实填写相关凭单,一式四份,经使用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财务处有关人员签章,作为记帐依据,分别登记有关帐簿。

  各种帐簿和凭单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涂改。

  第四十条固定资产内部调剂,由调出单位开具调拨单,经调出、调入单位和上一级管理部门有关人员签章,作为记帐依据,登记有关帐簿。

  第四十一条使用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变更固定资产卡片记录。”

  第四十二条各级帐务管理人员应定期核对帐、卡、物,保证帐帐、帐卡、帐物相符。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奖惩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及具体实施意见,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附件:

  固定资产管理各类表单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实用7

  第一条 总则

  1.为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维护公司财产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工具、_______等。

  第二条 主管部门

  1.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_____设备由_____部门负责管理。

  2.机械设备、_____设备由_____部门负责管理。

  3.工具、_____等由_____负责管理。

  第三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

  1.大型固定资产如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工具等,由_____决定,统一购置。

  2.小型固定资产如单位价值在_____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_____年的,根据节约、实用的原则,由使用部门书面提出申请,并注明采购理由,经部门负责人签字,_____同意,报_____审批。

  3.各单位_____部凭审批文件通知使用部门,并协同采购。

  4.采购时,需进行必要的市场调查,力争优质低价,同时必须签订采购合同;购置时,应请有关技术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和把关。

  5.固定资产购置后,由经办人持发票、审批手续及个人或部门的固定资产登记卡,经各单位_____部审核登记后,到各单位财务部报销入账。

  第四条 受赠

  受赠的固定资产由_____办理,同时须注明价格(如无法查明其准确原价,须会同财务部估价),办理价值核准登记手续方可领用,并视同购入的固定资产管理。

  第五条 编号、登记和移交

  1.主管部门取得固定资产后,会同_____部门分类编号、登记并粘贴标签。

  2.固定资产按以下方法移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固定资产的.使用

  1.领用部门使用人应认真阅读固定资产的使用说明书,了解其性能,掌握使用方法和简单的维修技能,规范操作。

  2.固定资产不得用于私人事务,严格控制使用费用,节约开支。

  3.专人专用,其他员工不得擅自使用。

  4.办公室空调,只有在室内温度冬季低于_____摄氏度和夏季温度高于_____摄氏度的情况下方可使用,部门内应有专人负责。

  5.对于领用人员的离职、内部调动或部门变动等,各单位_____部应负责收回离职人员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并及时通知各单位财务部,并报_____备案。

  第七条 固定资产的保管

  1.办公设备领用人或保管人平时应做好设备的保养、清洁工作,注意设备使用状态,不得让设备受损或超负荷工作。

  2.在固定资产保修期到期前,使用部门要定期检查固定资产使用状况,查看其有无质量问题,积极做好保修工作。

  3.不得人为破坏固定资产,如属人为破坏,一经发现,必须照价赔偿。

  4.对于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等不良现象,要及时向_____部反映,及时修复。

  5.若发现不明原因的固定资产丢失,其使用部门必须照价赔偿。

  第八条 盘点、折旧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会同会计部门每年盘点_____次,按_____方式计提折旧。

  第九条 出售、报废

  1.出售

  (1)在固定资产使用中,发现多余的、不适用或不需用的价值_____元以上的大型固定资产,由各单位_____部书面报告_____,经_____批准,方可出售。

  (2)在固定资产使用中,发现多余的、不适用或不需用的价值_____元以下的小型固定资产,由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_____核实后,报公司_____同意,方可出售。

  (3)固定资产的出售以_____方式进行。

  (4)固定资产出售后,各单位_____部应及时核减相应的固定资产,且出售收入及相应单据必须及时上交财务入账,各单位财务部据此核减相应的固定资产。

  2.报废

  (1)为保证日常工作的需要,对达到报废期的固定资产可以适时进行报废处理。

  (2)各使用部门对本部门的固定资产要进行随时监控,对达到报废期的固定资产要向_____部提出书面申请,并由_____部组织有关部门对应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鉴定。

  (3)_____部将鉴定后的固定资产书面上报_____,经_____审批后,方可作报废处理。

  (4)财务部门根据报废审批单进行固定资产报废核算,_____部根据报废审批单进行固定资产销账。

  (5)报废后的固定资产可以变卖收回残值的,应由有关部门共同协商变卖,变卖收入应及时上交财务入账。

  第十条 附则

  本制度由_____负责解释,经_____批准后实施。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实用8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明确部门及员工的职责,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固定资产标准:

  1.1固定资产是指公司生产经营中使用期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1.2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质资产,列入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2、固定资产内容:

  2.1土地;

  2.2房屋及建筑物;

  2.3机器设备;

  2.4电子设备;

  2.5运输设备;

  2.6工具、器具;

  2.7管理用具等。

  3、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3.1人事行政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3.2人事行政部设置固定资产实物台帐及卡片;

  3.3人事行政部设专人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编号、购建、验收、保管、调拨、出售、报废、定期盘点等有关事项;

  3.4人事行政部对每项固定资产的'使用落实到人,并订立相关的使用、交接,丢失、损坏赔偿规定。

  4、固定资产核算部门:

  4.1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

  4.2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

  4.3财务部负责对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4.4财务部协助人事行政部每季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盘点,做到帐实相符。

  5、固定资产的购置:

  5.1固定资产购置,由人事行政部统一购买(专用固定资产除外);

  5.2各部门填写请购单,送人事行政部汇总后报总经理批准;

  5.3人事行政部安排专人负责采购,请购单应填写名称、规格、型号、性能、质量等资料以备采购及验收。

  5.4依据经总经理批准的请购单到财务部门请款。

  6、固定资产转移、调拨:

  6.1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部门员工之间转移调拨,须到人事行政部办理固定资产转移登记;

  6.2人事行政部将固定资产转移登记情况书面通知财务部门,以便进行帐务处理。

  7、固定资产出售:

  7.1固定资产如需出售处理,人事行政部须申报出售处理固定资产的报告并列出明细表,注明出售处理原因,报总经理批准;

  7.2财务部门根据总经理批准的固定资产出售处理报告进行帐务处理,并开具发票及收款;

  7.3人事行政部依据财务开具的发票及收据办理发货手续。

  8、固定资产报废:

  8.1固定资产报废,由人事行政部会同相关技术人员检测后提出报废申请报告,送总经理批准;

  8.2财务部门依据总经理批准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报告进行财务帐务处理;

  8.3人事行政部负责进行实物处理。

  9、固定资产盘盈、盘亏:

  9.1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由人事行政部按季盘点后提出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并会同财务部门核查落实后,报总经理审批;

  9.2财务部门依据总经理批准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进行帐务处理。

  10、固定资产要按规定严格管理、定期维护保养,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不得外借。

  11、财务部门每月按各类固定资产规定的使用年限,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列入有关的成本费用核算。

  12、对严格执行本制度的部门和个人,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13、对违反本制度的部门和个人,由公司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

  14、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15、本制度自xx有限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执行。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实用9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固定资产的保管及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范围

  本规则所称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马达仪表、工具、什项设备(各公司自分事务性什项设备及机电性什项设备)等。

  第三条 会计科目列帐原则

  前项固定资产,耐用年数在二年以下,不具生产性,未超过一定金额者(各公司自订)应以费用科目列帐,而不得以固定资产科目列帐。

  第四条 管理部门

  固定资产按下列类别,由各公司指定部门负责管理,其管理及保养细则由各公司管理部门会同使用部门自行制定之。

  (一)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事务性什项设备由总部门负责管理。

  (二)机械设备、马达、仪表、机电性什项设备由工务部门负责管理,但得视实际需要归由性质相关部门管理。

  (三)工具由资材仓库负责管理。

  第五条 编号

  固定资产取得后,即归管理部门管理,并会同会计部门依其类别及会计科目统驭关系,予以分类编号并贴粘样签。

  第六条 移交

  人员移交时,对于固定资产应依人事管理规则第十一条的规定详列清册办理移交。

  第七条 增减报告

  会计部门应于次月15日前就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等项目编制"固定资产增置表"一式三联送管理部门核对,并填列异常或更正内容后,第一联管理部门留存,第二联送返会计部门自存,第三联送使用部门留存,采用电脑处理报表代替之。

  第八条 盘点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会同会计部门每年盘点一次(不含工具、马达、仪表、事务性什项设备)。另应于每季就固定资产的项目中根据登记卡册,每一类别至少抽点十项,盘点后应填造"盘存单"一式三份注明盈亏原因,一份自存,二份呈报(总)经理核决后一份送会计部门,一份送总管理处总经理室备查。管理部门对于盘盈或盘亏除应专案叙明原因呈核外,并应依增置或减损的规定办理手续。

  第九条 增置、营造、修缮处理

  固定资产的增置、营造、修缮应分别依照"材料管理办法"、"工程修造发包事务处理规则"及"营建工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 增置及登记

  第十条 增置手续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等固定资产于增置验收后,使用部门(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由总务部门)应即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单"一式三联经会管理部门签章后,送会计部门填注购置金额、耐用年限、月折旧额,第一联送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由会计部门自存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三联送使用部门留存。会计部门应每月与管理部门核对"固定资产登记卡"的记载事项,如有缺漏事项应即通知补正。

  第十一条 受赠处理

  固定资产因其他公司拨入,捐赠而取得者,应填明价格,如原价无法查得或根本无原价者,得由管理部门会同会计部门予以估列,并按第十条固定资产增置手续办理。

  第十二条 登记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等不动产取得所有权后,由总务部门统一办理产权登记后,转记入"房屋、土地登记卡",变更时亦同。

  第十三条 保险

  固定资产应依"关系企业财物保险事务处理程序"的规定办理保险。

  □ 移转、闲置及减损的处理

  第十四条 资产移转处理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等固定资产在公司内相互拨转时应由移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移转单"一式四联会管理部门签章后,送移入部门签认(管理部门不同时,要加印一联会移入管理部门同时签认),第一联送管理部门(管理部门不同者,影印联送移入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三联送移入部门,第四联送移出部门。其出入厂区应另填"移转交运单",一式六联。第一联托运部门自存,第二联托运部门转送会计部门暂存凭以核对第三联,第三联至六联出厂时经守卫签注时间、车重后,第三联由守卫暂存,于翌晨转送托运部门的会计部门,经与第二联核对无误,于一日内转送收料部门的会计单位凭以核对收料;第

  四、

  五、六联由承运商随同物品出厂、入厂时经守卫签注入厂时间、车重后入厂,经点收后第四联由收料部门存查,第

  五、六联经守卫签注出厂时间、车重后,第五联由承运商暂存凭以申请运费,第六联由守卫暂存,于翌晨转送收料部门的会计部门与第三联核对。

  第十五条 资产送修处理

  固定资产固故须送厂商修复时,应依照"工程修造发包事务处理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于送修时由工务部门或管理部门开具"料品交运单"一式六联,第一联经办部门自存,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三联由守卫室暂存于次日转送会计部门,第

  四、

  五、六联交承运商运同物品出厂,第四联交收料厂商暂存供做物品回厂交货的凭证,经办部门于验收后转交会计部门核销,第五联供申请运什费,第六联由收料厂商签收并送回经办部门。

  第十六条 出租或外借处理

  固定资产出租或外借,管理部门应先会同会计部门后按序呈(总)经理核准后始得办理,并应制定契约,副本送会计部门以备核对,契约内容应包括修缮保养及税捐负担、租金、运什费、归还期限、保持原状、附属设备明细等,其出入厂区应另填"料品交运单"一式六联,并依第十五条流程的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减损处理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因减损拟报废者,应由使用部门填具"固定资产减损单"一式四联,注明减损原因,送管理部门及会计部门签注处理意见后呈报(总)经理,经核准后,第一联送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

  二、三联依处理意见办理后连同该废品送资材仓库签收(盘亏部分免办缴库),第二联连同有关资料送会计部门据以向主管机关办理报备,抵押权变更及解除保险等手续,第三联自存。该减损资产因体积巨大必须就地处理或拆除时,则第四联送委托部门凭以办理,惟减损资产于拆移前,或拆移后无法缴库时,管理部门或使用部门应妥为保管,上项减损资产已缴库者由资材仓库保管处理,其无法缴库而决定标售时,其处理流程依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 闲置固定资产处理

  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至少每三个月应将经营上认为无利用价值的闲置固定资产予以整理,填具"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拟定处理意见后呈报(总)经理,经核定标售者须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管理部门应即按"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所列经批示计售部分开具"固定资产让售比价单"一式四联由(总)经理指派专人或由采购部门负责招商比价,并将比价结果转记于"标售比价单"后,第三联自存,第四联送资管科,第

  一、二联呈(总)经理核决后,由经办人将第二联送会计部门以凭核对,第一联送管理部门以便发货。

  (二)发货时,由标售经办人填写"料品交运单"一式六联(承运商联勿填)凭以入厂提货,经守卫签注出厂时间及过磅记录后,送回标售经办人开具"缴款单"向出纳解缴货款,并于"料品交运单"备注栏填写"固定资产让售比价单"号码、发票号码,第一联送资材部门,第四联送承购商收执,第

  二、三联送守卫查对放行,于翌立转会计部门复核。

  (三)提货出厂后管理部门应即填具"固定资产减损单"一式四联(资材仓库联免填),第一联自存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三联送使用部门留存。

  第十九条 抵押资产的减损出租、外借处理

  提供抵押借款的固定资产如有发生减损、出租或外借时,会计部门应事先备函写明抵押编号及资产名称、数量,向总管理处财务部报备,由财务部向贷款及抵押权登记机械办理标的物增减变更手续。

  □ 工具、附属设备、事务性什项设备处理

  第二十条 马达仪表处理

  (一)本项资产经验收后使用部门应每件填具"固定资产增加单"加盖"附属设备管理"章(马达或仪表如附属于机械中验收时,除比照第十条的规定外,仍应按本规定办理),第一联送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马达、仪表专用卡自订),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三联使用部门自存。

  (二)移转时通知管理部门于"固定资产登记卡"上记载移转情况,其出入厂区内应填写"移转交运单"办理交运。

  (三)需送厂外修理者,就比照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

  (四)其保养细则由管理部门会同使用部门自行制定之。

  (五)每年必须全面盘点一次,其闲置部分应比照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六)各公司得自订管理对象的`标准(如冷气机里的马达不列入管理或几马力以上的马达始列入管理的对象等)。

  (七)减损的部分比照第十七条的规定办理,减损单位应盖"附属设备管理"章以资区别。

  第二十一条 工具处理

  (一)本项资产的购置需全部经由资材仓库收料,未领用前由仓库保管,归入物料帐。

  (二)本项资产系指物料的工具类,但各公司得订出各项品名并追加非消耗品部分。

  (三)本资产列为个人保管时应依个人别(共同使用者以科别设立,科长为当然保管人,得指定专人负责实际保管工作)设立"财产保管卡"二份(以不同颜色区分),一份存发料部门(仓库),一份留存于各科集中保管。

  (四)领用时,由领用人开具"材料领料单",连同科留存的卡片向仓库领料,并在"财产保管卡"上签认。

  (五)领用本项资产时,如系新领或追加领料单须经厂(处)长核准,如系以旧换新者,凭科长核准的领料单办理。

  (六)移交时有关本项资产的保管清册须增写一份送管理部门据以转记"财产保管卡"。 (七)本项资产于不用拟退回时,须呈请厂(处)长核准后方能办理退库,资材仓库对该退回品得例行管理。

  第二十二条 事务性什项设备处理

  (一)本项资产的购置勿需经由物料帐处理,于验收后直接以设备或费用列帐。

  (二)本项资产各公司应列出品别,于请购时由资材仓库在请购单上盖"列入财产管理"章并会管理部门后办理请购。于办理验收后"请购单"的会计联及仓库联同送会计部门整理付款,仓库联并于传票开制后,由会计部门转送管理部门转记"财产保管卡"。

  (三)本项资产列为个人保管时,应依个人别设立"财产保管卡"。其余均以科别设立"财产保管卡",科长为当然保管人,得指定专人负责实际保管工作。

  (四)对于非消耗性文具用品的保持期限及对象,各公司得自订项目及保有期限,超过保有期限时免办报废或缴还。

  (五)移交时有关本资产的移交清册须一份送管理部门,据以转记于"财产保管卡"。于不用或报废时,得编制保管清册经呈厂(处)长核准(得视情况转呈)后,送交管理部门点收(报废部分免办点收)及转记于"财产保管卡"。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则经呈决策会通过颁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实用10

  一、固定资产日常维护制度。日常维护不仅延长了资产的使用寿命,某种程度上等于节约了大量的维修费用,降低了成本支出,提高了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医院可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对各科的设备管理、使用和保养人员进行考核和监督。对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误,管理不善的人员按责任制惩罚。同时,设立设备管理奖励基金,用于奖励设备管理成效显著,效益突出的科室和个人,以提高科室人员对医疗设备的维护意识。

  二、固定资产出入库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管理,责任到人,配备专职人员实行专门化管理。保管人员建立固定资产保管帐,要严格出入库单制,财产的增减均应及时反映在出入库单中。对财产的`购置、调入,在入库单上登记;对财产的调出、借用、领用,应由医院领导审批,凭出库单领取财物,保管人员根据出入库单及时在保管帐中登记,以反映固定资产的转移、增减变动情况。

  三、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医院要配备专门的审计人员为医院资产管理起到“增值保值服务”的作用,防止舞弊,及时堵塞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漏洞。审计部门不仅要对固定资产的购置、清查和清理进行监督,还要定期对本单位固定资产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审计,提高固定资产的营运收益。审计固定资产是否得到充分利用,是否有账外固定资产以及固定资产有无流失现象,切实解决固定资产保管不善、账实不符、闲置浪费以及非法侵占等问题。

  固定资产是医院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用友公司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化和卫生经济体制的改革,固定资产占医院总资产的比重越来越大。如何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成为医院资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而信息化科技下的会计电算化固定资产管理为医院的固定资产良好运用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实用11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现有固定资产管理的实际。为了加强我校的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学校资产不流失,使现有的固定资产发挥更大的使用效率,特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购置

  1、固定资产的购置,必须编制年度申请购置计划,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小组审查,提出意见,统一汇总上报校长批准。每学期或每月必须根据年度申请计划实施。如因特殊情况没有列入年度计划内,确属急需,可重新提出申请,按有关程序办理采购。

  2、年度申请购置计划的编制,必须正确处理局部与整体需要与学校经费的关系,全面考虑,统筹安排,精打细算,力求节约,提高计划准确性和可靠性。

  3、重大开支项目(年度计划内的,如因物价提高或产品用途性能而开支增大悬殊者),必须经校长重新讨论决定,

  4、所购买的一切资产或物品的票据,必须经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小组及固定资产管理员验收、清点、入库、登记等,在凭证上加盖“固定资产入库”印章,否则财务一律不予报销。

  5、凡教育局技装办拨入或外单位资助的固定资产,由固定资产管理小组验收,清点、入库、登记等后,再分配给有关处室保管、使用。

  二、固定资产的调出

  1、学校的固定资产,有外调或借出校外的必须经校长批准,持校长批件到固定资产管理员处办理具体调出,外借手续,并由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发'持物出门证',校长批件由留查,按期由固定资产管理员同借出单位(或个人)协商追还外借资产,如有损坏应报校长裁决。

  2、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不得随意调动或外借,单位与单位之间,需得征得校长的同意,出据借用手续,用后及时归还。如不按期,要及时追还并检验物品有无损坏。如有损坏的应按规定处理解决。

  三、固定资产的处理与报废

  1、固定资产的处理与报废,必须按物品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列表。交管固定资产管理小组审核,报校长室批准,由固定资产管理员收回处理的.物品,并注销帐、卡。处理报废物品所收回的一切款项,全部上交学校财务部门,有关批件和交款收据由固定资产管理员妥善保管,以存备查。

  2、固定资产管理小组所处理、报废的物品,应按物品的不同类型,分别作出鉴定。

  四、固定资产验收、登记与保管

  1、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帐。凡购置、拨入或资助、赠送的一切固定资产必须经固定资产管理小组验收,清点,再由固定资产管理员及时入帐,登卡,入库保管。经校长室决定发放给单位的物品,必须按规定办理领取的手续。

  2、各处室所领用的固定资产要及时登帐,指定专人保管,任何人不得损坏,如有损坏,要追究责任,轻者批评,重者罚款或按价赔偿。

  3、固定财产管理员定期与各处室管理人对帐,做到帐物相符。会计必须定期与固定财产管理员对帐,做到帐帐相符。

  五、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维修

  各处室的固定资产,必须安放整齐,保持清洁,干净,加强管理,注意维护保养,该修的要及时修复,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六、固定财产的交接

  1、固定资产管理员或各处室管理人因工作调动,必须根据所管理的帐面实有物品清点清楚,向接后者办理移交。

  2、固定资产的接管必须根据帐面实物核实无误者方可接管,如有实物与帐卡不符,查明原因,属丢失、损坏的要赔偿。

  3、固定资产的交接,必须有校长或固定资产管理小组人员监交,交接双方与监交者签字。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实用12

  1、医院固定资产实行归口(即后勤、设备科、图书室)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责任制(贵重仪器、设备要指定专人管理,制定操作规程,建立技术档案和维护保养、交接以及使用情况报告制度)。

  2、固定资产实行三级账卡制,财务处设置固定资产总账,后勤、设备、图书的财产物资会计分门别类地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使用科室兼职人员建卡片账(台账)(固定资产总账科目的登记内容及方向,要与明细科目的登记内容、记账方向完全一致)。各科密切配合,定期或不定期清点实物,核对账目,要求账物相符,防止物资积压、损坏、变质、被盗等情况的发生,积极指导协助有关人员管好、用好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的范围,主要指建筑物和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项价值在规定起点以上的设备装具、医疗器械仪器设备。具体标准:通用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业务技术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单价在20元以上,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设备也属固定资产范围,应按固定资产管理。

  4、固定资产的'分类归口管理

  ①房屋、建筑物及其各种附属设施,各种车辆、机电设备、锅炉、水暖、电器、家具、被服及有关设备等,归后勤管理。

  ②医疗设备、医疗器械、电子仪器、电脑、录相设备及有关医疗、教学、科研、专用设备等,归设备科管理。

  ③图书杂志及重要文献资料,归图书室管理。

  5、管理科室对各种固定资产要切实加强管理,记好明细账,严格执行采购、验收、出入库、调拨、变价、报损、报废等手续。对调入、捐赠或加工自制设备,亦应及时办理编号建账、入库、分配等有关手续,并根据凭证或合理作价,载入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分类账内。

  6、各科增设家具、设备、仪器时,均需事先按规定(或计划)作出计划,经过审批手续方可购置与供应。如新增设备、家具价值在200元以上,科室须报后勤、设备科,并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方可购置与供应。

  7、凡属固定资产管理的物资,须无偿调拨或折旧作价处理和报废时,均须报经院长审批,并以此据作账务处理。

  8、各科领用的各种固定资产,不准随意变动,如确因工作需要,在科室之间进行调配时,须经有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对各科室某些不再使用或有多余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予调出,以防止物资财产积压和浪费。

  9、管理部门每年对固定资产全面清查,核对一次,发现余缺应及时作出记录,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按报批手续报院长批准后进行账面调整。需追究责任者,按有关制度规定处理。

  10、建立固定资产管理档案,房屋及建筑物的地质资料,设计、施工及竣工图纸,电器、水暖安装路线等有关材料,应归档保存,大型、贵重精密仪器等参照《仪器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执行。

  11、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纳入科室工作的重要范畴,做到合理使用,管理完善,因玩忽职守或违反规定造成财产损失者,当事人或科室必须立即写出书面报告,述明原因,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加以处理,对隐情不报者应严加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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