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物资采购管理制度10篇,供大家阅读。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1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办公用品管理,节约成本,提高效率,规范流程,明确责任,倡导健康优质、绿色环保、勤俭节约的现代办公方式,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办公用品系指用于公司日常办公所需之耐用物品和消耗品,包括:文具、纸薄、办公室自动化耗材、食堂宿舍等生活用品、劳保用品、卫生清洁用品等。
二、权责
1、办公用品由行政部办公室(以下简称行政办)集中管理,实行统一采购、统一发放、统一回收处理;
2、行政专员具体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和日常管理;
3、行政部经理负责对办公用品的采购流程以及价格、供应商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并直接负责大宗办公用品的洽谈和采购;
4、财务主管负责对办公用品采购价格的审计,并定期审核办公用品台账;
5、总经理对行政部的'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实施严格监督,发现问题应及时纠偏。
三、申购
1、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对办公用品的需求,于每周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提报下一周办公用品领用计划,经部门负责人审签后报行政专员;
2、行政专员依据各部门的办公用品领用计划,及时查对库存,对确有缺项的,应及时编制办公用品购置计划,经询价、比价后,确定合适的供应商;
3、填写《办公用品申购表》,报行政部经理和总经理审批后实施采购;
4、凡一次性购买金额预计超过500元的,行政办必须安排两人一起外出采购;
5、对于大宗办公用品,由行政部经理负责询价和议价、选择合格供货商,并签订购销合同。行政专员在过程中实施配合。
四、核销
1、采购物资时,行政专员必须向供应商索取正规发票和物品清单,如供应商未能开具正式物品清单的,行政专员须依据实际购买的物品、规格、型号、单价、数量等,自行编制采购物资清单,作为报销凭证;
2、物资采购完毕,须在10个工作日内,填写《费用报销单》,经行政部经理、总经理审核后,按实际支出报销费用。财务部门须对报销凭证予以严格审核,对于不符合申购流程和报销凭证不全者,应予拒销。
五、领用和发放
1、员工领用办公用品需填写《办公用品领用单》,行政专员按照《办公用品领用单》发放办公用品;
2、办公用品领取后发现不适用或未用完部分,由行政专员统一调换或回收;
4、员工离职时,须根据有关规定与行政专员交接办公用品。
六、登记和管理
1、行政专员须建立和登记办公用品台账,做好办公用品的购置、发放和库存管理;
2、财务部须会同行政专员定期或不定期盘点,查对台账与实物,保证账实相符;
3、办公用品存放过程中应避免受潮、虫蛀、损坏或丢失,保证办公用品的功用和性能;
4、行政专员须根据办公用品的消耗或领用情况,确定和保持合理的库存种类和数量,以减少资金占用和保证正常使用。
七、其他
1、本制度由行政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2、今后若有未尽事宜,由行政部另行发文通知。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2
为简化、规范办公物资管理,经公司研究决定,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负责公司各部门办公物资的采购、调配、领用及库存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办公物料物资的采购、调配、领用及盘存等,其中办公用品及固定资产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二、职责
1、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办公物资的采购、调配、领用、出入库等管理工作。
2、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公司月度物资申购计划进行对照核查、对量大价高的物资价格进行对照审查核实、并督促办公物资盘存工作。
3、行政人事部后勤主任负责对各部门办公物资的库存量核实、入库验收、物资调配、出入库手续的办理及领用登记、月度盘存工作的监督检查,并负责申购计划审核、物资价目库及采购供货商的建立、参与采购、物资调配工作。
4、行政人事专员负责汇总统计各部门月度物资申购计划,并对上月采购、领用、库存物资进行对照检查核实。
5、各管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办公物资的申购计划核实、入库验收、物资保管、领用手续的办理及办公物资的登记统计、盘存工作。
6、公司总经理负责对各部门月度物资申购计划的对照核实、对量大价高的物资采购进行审查核实,并对特殊大件及应急物资的采购进行审批,以整体控制成本费用支出。
三、流程原则
1、各部门负责人对物料物资应建立合理的库存量,各部门物料物资由行政人事部统一集中采购补库,以确保各部门的正常领用。
2、各部门物料物资的申购原则:由各部门主任每月25日前集中申购一次。遇特殊情况,需紧急采购的,经部门经理审核,行政人事主任同意后发起临时申购。
四、采购流程
(一)流程说明
1、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主管在收到经过审批后的物资申购单后,按照对比询价后的预算价格履行财务借款手续,执行2—3人共同采购。
2、因行政人事部暂无库房设置,与各部门属于异地入库。由各部门主任按照采购清单代为验收确认入库,视同从行政人事部集中批量领用。
3、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主管隔日按照采购清单开具公司入库单一式三份,一份交由行政人事主任签字;一份交财务列帐,一份存档。并同时开具出库单一式三份,一份交领用人签字;一份交财务记帐;一份存档。为单独核算成本费用,各部门采购办公物资及劳保用品应单独开具税务发票。
4、各部门在提交次月办公物资《申购单》(附表3)时,需同时提交当月《盘存表》(附表1)及《领用登记表》(附表2),均需由总经理一并审核后,提交至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
(二)采购工作流程
为确保公司各部门办公物资的正常使用和实际需要,以上办公物资采购工作流程的时间节点遇假日顺延,并以提倡节俭、合理使用和控制成本费用原则,公司各部门应当各尽其责,加强沟通和配合。
(三)库房管理
1、公司行政人事部及各部门临时设置的库房应根据物资的.易耗分类进行分类存放,应当保持库存物品存放地点整齐、干燥,并入柜或入袋保存。
2、易碎、易燃、易爆、易挥发的物品应单独设置盒、袋、柜小心存放,周围无明火、远离热源,配备灭火器,保持包装完好。
3、吸水性强、易发潮、易发霉和易生锈的物品存放时:应保持干燥,尽量保持通风。
(四)物品领用
公司各部门在员工领用办公物资时,应建立《领用登记表》(附表2)。
采购物资管理制度5
为了加强公司基本建设的经营、财务管理,规范采购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公司采购工作效率,使之更好的为公司基建施工提供物资供应保障,根据公司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1、煤矿自购物资由集团公司设立专职采购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采购工作相适应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综合科严格遵守公司的各种管理制度、采购管理流程,本着服务煤矿基建的宗旨,忠于职守,廉洁自律。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煤矿的所有采购合同进行审核、监督,保证公司所有经济行为的合理性和经济性。计划科负责对采购计划的审批,确保采购行为的合理和采购资金的落实。
3、收集公司基建所需的物资、设备(公司集中控制的)采购需求,编制各期采购计划,上报公司财务科审批并执行。
4 、按时完成各期采购计划和零星采购计划,保质保量、及时准确地为基建施工提供采购服务,并就供应的物资的质量、数量、品种规格、价格、交货期等要素及时征求施工单位的意见,改进不足。
5 、积极参与集团公司,煤矿组织的大宗物资采购及招标工作,并提交合理化建议。
6、采购合同的签订:
初步确定供应商和待采购物资、设备的市场价格后,集团公司供应科、办公室应及时组织和相关供应商开展关于采购物资、设备的价格谈判,签订采购意向合同、协议。公司供应科、办公室将采购合同、协议以及采购计划报公司计划科审核,经事前审计、确认其合法、经济后,报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批、签字许可后,和相关供应商签订正式采购合同、协议。
7、签订采购合同、协议的原则和注意事项自主、自愿,平等协商是签订采购合同协议的基本原则。签订采购合同、协议的注意事项为:
合同、协议的条款、内容以及履行方式等必须符合法律规范。
合同、协议的规定必须符合公司的利益,或与公司的利益没有抵触。
合同、协议的履行条件及履行方式必须具有完整性和可操作性,避免不确定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的纠纷。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3
医疗设备报废制度
一、凡使用期满并丧失效能、性能严重落后不能满足当时需求、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损坏且无法修理或无修理价值的医疗设备可申请办理报废手续。
二、医疗设备报废,必须先由使用科室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报废原因、数量、经医疗设备科鉴定审核批准。单价一万元以上贵重设备必须经院领导审批后,方能办理报废。
三、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由医疗设备科会计办理销帐手续,建立残值帐目,档案员办理相关档案手续。
四、凡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必须送交医疗设备科,进价万元以上的设备须由设备科报国有资产管理局处理。
医疗设备购置及引进制度
一、医院各科需用的各类低值易耗器材,由各科每月拟定计划,交设备科审批,由采购员联系采购。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必须严格自律,采购质优价廉的物品。仓管人员负责对各种低值易耗器材验收工作,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器材坚决退换。
二、单价在5万元或以上的设备购进,必须先由计划使用科室提出可行性报告,填写《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表》,并由科室核心组全体成员签名,交设备科加具意见,后提至医院办公会议讨论研究决定是否购买。
三、洽谈购买单价5万元以上设备时,由院领导、设备科领导、设备使用科室领导(或设备使用人员)参与洽谈。有关人员不允许单独与经销商接触洽谈有关买卖业务。对拟购的设备选择应具备多向性,有比较择优购买,洽谈成功必须签定正式供货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参加洽谈人员不允许接受经销商的各种赠品及旅游邀请。在购买设备中获得的折扣全部归公,绝对禁止收受回扣。
四、设备到位的验收工作一般由本院设备科技术人员,使用科室负责人及档案室管理人员一同验收,并收集所有的档案资料。部分高精尖新设备如本院不具备验收能力的,将邀请省市有关部门参与验收。参与验收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在验收表中签字确认,设备使用科室人员必须认真填写《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档案》内容栏目
五、各类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购买发票必须有使用科室领导、设备科领导、及相关院领导签名才能付款。
医疗设备科工作制度
一、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医疗、预防、教学、科研所需医疗器械的计划、论证、招标、采购、调配、供应、保养、维修、更新及应用分析的全面管理工作。
二、严格审核各使用科室上报的医疗器械计划,做好年度、月计划报请主管院长、院长审批,并做好相关论证工作。
三、严格执行卫生部门相关文件,做好医疗器械论证、招标、采购、公示工作。
四、凡购入得医疗器械要严格办理出入库手续,每月定期清库,打印月报表,尽量做到零库存管理。
五、建立健全医疗器械档案管理,做到账、卡、物相符。
六、做好每月的医疗器械付款工作,做到账表、账账、账物、账证相符,凭证装订整齐,保存完好。
七、组织本科人员学习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八、做好下送、下修和报废回收工作,保证医疗、教学和科研任务的顺利完成。
九、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及科研工作,定期做好大型设备更新和应用分析,充分发挥医疗设备的作用。
十、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建立有关计量管理制度,积极协助技术监督部门定期做好医疗设备计量检测工作。
十一、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一次性医疗器械及高值耗材管理条例,严把质量关。
十二、做好医疗器械可追溯及不良事件的收集、上报工作,建立医疗器械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
十三、负责对甲类、乙类大型设备的逐级上报审批工作,负责办理医疗设备配置许可证,并存档大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的上岗证复印件。
十四、努力协调医院与相关各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临床一线工作顺利进行。
十五、遵守国家、医院的各项法律、法规,廉洁奉公,不得以权谋私。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包括医疗设备、医用耗材(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一次性用品、高值耗材)、医用试剂、消杀用品、医疗设备配件及软件。
1、医疗器械的计划管理
(1)凡医院由国家无偿调拨、拨款购置、租赁、奖励、院资金购置及接受捐赠的医疗设备均属于此管理范围。
(2)医院所有医疗设备一律由医疗设备科有计划地统一购入。各使用科室应本着先急后缓、勤俭节约的原则,结合临床和科研工作需要,在做好可行性预算的前提下,向医疗设备科做出每月计划和年度计划,由医疗设备科统一汇总,经有关部门及医院领导批准后方能实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订购任何医疗器械。
(3)医疗器械使用科室有责任推荐欲订购物资的品名、产地、规格、型号、性能、数量等,供购置时参考。
(4)医疗设备的购置计划须经使用科室论证小组成员签字,报设备科统一制定计划,经医院院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
(5)为保证计划的严肃性,经批准后的购置计划一般不得随意改动。如系特殊情况需调整时,也应书面呈报设备科并由医院领导同意后方可改动。
2、医疗器械的采购管理
(1)医疗设备科所购医疗器械严格执行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应商查验索取必要的证件,审查招标医疗器械公司是否有不良记录(如有,一票否决,两年内不允许参加医院任何形式的招标)、是否为进口二手大型医疗设备、是否为国家已公布的淘汰机型,并备档。
(2)一般医疗设备的购置,使用科室要填写“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表”,科室主任签字后报医疗设备科长审核后再报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后由设备科组织采购。大型医疗设备除填写“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表”外,还需要填写“大型医疗设备购置论证报告”。5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后报政府采购办批准购买。50万元以上设备经过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后报政府采购办批准后委托招标公司招标购入。
(3)新进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必须严格执行贵州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中标(成交)产品采购手册进行采购。
(4)所有购置的医疗器械必须与供货商签订购置合同。
3、医疗器械的出入库管理
(1)所购医疗设备到货后必须填写《医疗设备验收登记卡片》,包括设备名称、生产企业的名称、经销单位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购置时间、生产编号、验收人等内容;所购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一次性用品、试剂、消杀用品、医疗设备配件到货后需登记产品名称、供货单位、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生产批号、有效期、灭菌期、送货人、验货人、发票号、报关单、检测报告、追踪号;检查医疗器械无误后方可办理出入库手续,并由专人下送使用科室。
(2)严禁包装破损、失效及有明显问题的物品进入库房。
(3)医疗器械需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货架上,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至使用科室。使用科室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院内感染科、设备科及当地食品药品管理部门,不得自行处理。
(4)对于所购医疗器械,招标文书、档案、出入库登记必须统一由专人管理,做到每件医疗器械可追溯。
4、医疗器械的档案管理
(1)凡购入的`5万元以上医疗设备必须建立档案,整理后交院档案室保存。
(2)凡购入耗材,一次性用品、低值易耗品、消杀用品、设备、配件的出入库记录及登记记录必须存档,并由设备科专人管理,以上物资使用后其档案需保存10年。
(3)凡医疗器械招标资料由设备科专人整理,建档并保管留存,保存期限为医疗器械使用寿命周期结束后10年。
5、医疗设备的运行管理
(1)医疗设备领回到使用科室后,应及时由医疗设备科工程技术人员协同厂家及使用人员安装、调试,操作人员使用正常后,填写验收报告单,并由使用科室主任级验收人员在验收报告上签字。
(2)医疗设备投入正常使用后,操作人员应保证其有足够的工作时数,以便一些质量问题能够及早发现,尽可能在保修期内得到妥善处理。
(3)对大型医疗设备应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制成卡片挂在医疗设备上或醒目地贴在操作者便于看到的位置,使用时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
(4)大型医疗设备须由专人管理,并有使用记录和交接手续。使用人员需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取得大型医疗设备上岗证后方可上机操作,进修,实习人员和其他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5)万元以上医疗设备要建立档案,内容包括科室申请、论证报告、招标文书、合同、装箱单、合格证、验收报告、使用说明书、线路图、维修记录等,由设备科专人建档后交医院档案室统一保存。
(6)各使用科室于医疗设备科每年清点医疗设备财产一次,如遇账目不符,及时查找,并报告设备科长及医院领导,研究处理。
(7)使用科室的医疗设备发生故障,要及时填写维修申请表,写明故障所在,通知医疗设备科负责维修。如遇外修时,需由设备科专人联系,如使用科室擅自请外单位人员维修,设备科有权拒绝办理付款及有关手续并追究使用科室责任。
(8)大型甲类、乙类医疗设备必须有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许可证,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大型医疗设备上岗证方可上机操作。
6、医疗设备的维护、计量、维修安全管理
(1)各使用科室应重视医疗设备的维护,每天开机前、关机后均应周密检查,并进行清洁、校验、整理、复原等工作,使设备每天处于良好状态。
(2)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医疗设备,要根据其技术管理要求,分别采取恒温、防磁、防震、稳压、避光、润滑等维护措施。
(3)医疗设备须进行两级保养。一级保养系指前述第
1、2条,二级保养是指设备科技术人员对各医疗设备进行定期预防性检修,确保良好的机器性能。
(4)医疗设备科技术人员应每季度对10万元以上大型医疗设备性能指标、安全防护等进行检查。
(5)对于强检医疗设备需根据质量技术监督局规定时间定期计量、检测,并做好相关记录。
(6)医疗设备需要维修时,使用科室应仔细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注明医疗设备的型号、故障原因、现象等,然后交设备科维修组,设备科维修技术人员在收到维修申请单后,应尽快对故障进行检查、维修,使其恢复正常运转。要确保常规抢救设备完好率100%。
(7)医疗设备需要外修时,使用科室应填写“医疗设备外修维修申请表”,科主任签字后报医疗设备科长审批,主管院长审批后由医疗设备科专人联系外修,使用科室不得自行外修,否则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使用科室自付并追究其责任。
(8)重视维修人员素质培养,定期选派技术人员外出培训。
(9)各科室医疗设备不得私自外借,否则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自负。
7、医疗器械的应用分析、效益评估、更新报废 (1)医疗设备科应定期于财务科、经管会、病案室等职能科室联合到医疗设备使用科室了解设备性能、工作效率等使用情况,并根据使用科室实际作出大型医疗设备应用分析、效益评估、更新计划报院领导参考。
(2)凡因使用磨损、老化等损坏的医疗设备,经设备科技术人员鉴定确认无法维修的或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不符合国家计量标准的,由使用科室填写“医疗设备报废(调拨)审批表”,使用科室主任签字,经设备科核实,设备科长批准、院领导批准和财务科长批准后,方可报上级部门报废注销或降级使用。
(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医疗设备应调整使用:①无正当理由闲置半年以上者;②引进新医疗设备后原设备降级使用者。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医疗设备应注销报废:①达不到国家计量标准,严重影响使用安全造成危害而无法修复改造者;②超过使用年限,机构陈旧,性能明显落后,严重丧失精度,主要配件损坏无法修复者。
(5)医疗设备的报废与调整统一由设备科办理,各使用科室不得自行处理。
(6)低值易耗品的报废由使用科室填写“低值易耗品的报废申请表”,使用科室主任签字后报设备科长和主管院长审批签字后方可报废,报废物品由设备科按规定统一处理。
8、医疗器械的损坏赔偿
(1)凡使用医疗医疗设备的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职、保管不妥、交接不清、违反操作规程或使用不当,造成医疗设备损坏的,可根据情节轻重,对责任者酌情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2)医疗设备丢失,要书面说明丢失情况并附检查,经设备科组织相关人员调查确认事实后,拿出处理意见,报院领导及相关部门审批,及时销账。
(3)由于人为因素造成医疗器械遗失、霉烂、虫蛀时,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理。
大型医疗器械购置论证制度
1、凡购置单价在1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使用科室须经过科室论证小组论证后填写“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表”和“大型医疗设备购置论证报告”。
2、设备科负责汇总审核,院领导审批后由设备科组织相关人员通过座谈会论证其可行性。
3、设备科在职工座谈会后将论证结果进行汇总,报医院领导审批后,方可组织招标采购。
4、甲、乙类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需报卫生局审批后,由政府采购办组织招标。
5、购置50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由医院委托的招标公司招标,需报卫生厅备案。
医疗设备科招标采购制度
根据贵州省卫生部门相关文件,完善医疗器械采购制度,规范采购行为,凡医疗设备科购置的医疗器械必须经国家,省市或医院内部进行招标后方可采购。
1、5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采购需由招标机构公开招标后方可采购,招标结果需报卫生厅备案。凡是经过国家、省、市招标过的医疗设备、一次性用品、高值及低值耗材,医院必须按其价格采购,医院内不再另行招标,对于国家、省、市均没有招标过的50万元以下医疗设备,一次性用品、高值耗材、低值耗材、卫生材料、医用试剂、消毒用品,医院均采用院内招标的方式采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医院招标采购必须由主管院长、院办、纪检办、审计处、财务处、医务处、院内感染科、设备科招标小组成员及临床科室有关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评标。
3、医院内招标流程须首先由临床使用科室提出申请,报医疗设备科审核,医疗设备科报主管院长、院长审批同意后方实施招标。
4、医疗设备科招标组成员有义务前期审核厂商资质,无异议后进行会议安排,报医院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招标。
5、10万元以下的医疗设备、耗材等的中标结果采取与会的各位专家评委表决通过,评委在中标目录上签字后生效;10-50万元医疗设备的招标由与会的各位专家评委采用实名制填写评标成员意见表,并根据评标意见产生评标结果。
6、中标结果由医疗设备科公示,无异议后通知各参标厂商,并签订由医院法律顾问审核过的合同,合同生效后方可实施采购。
7、严禁购置进口二手大型医疗设备,严禁使用国家已公布的淘汰机型。
医疗器械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1、医疗器械档案由医疗设备科专人负责整理、分类管理。
2、医疗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由专人整理核实资料,装订后交医院档案室统一管理。
3、医疗耗材资料由专人整理后 ,在设备科保管,所有资料在耗材用完后保存10年,植入人体的一次性耗材资料由院档案室统一管理。
4、医疗器械档案应集中统一管理,任何科室、个人不得存放有关档案,以确保医疗器械档案的系统化、完整化,充分发挥信息管理的作用。
5、建立医疗器械档案目录,单位和个人需借阅有关医疗设备档案或其他资料时,医疗器械档案管理人员应负责办理借阅手续,并妥善保管,损坏者按有关规定赔偿损失。
6、医疗器械档案管理员应负责所管档案的安全,注意防火、防潮、严防泄密。
7、医疗器械档案资料要按规定的项目内容认真填写,做到字迹端正、清晰,并分类编号登记;资料收集应真实、完整;案卷目录应与案卷内容一致。
医用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1、医用计量器具的购进,须先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经设备科长,主管院长审批后方可招标购买,与医疗器械的采购相同。
2、库房保管员将各种计量器具的合格证书、厂家名称、出厂时间、产品型号及资料交计量人员建卡、存档。计量后,才可发放到临床科室。
3、各科室必须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操作计量器具,不得随意改动计量器具的参数和基准,出现问题要及时向设备科申报,不得擅自拆除。
4、凡属医院强检计量器具,必须建立统一的计量强检制度,定期由质量监督局检定,确保强检率100%。严禁使用无检定合格证书或合格证书过期的医用计量器具。
5、医疗设备科定期对医院职工开展计量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对计量工作的定期管理考核,做好计量器具档案管理工作。
6、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维护保养医用计量器具,对随意损坏和改动计量器具参数基准的科室和个人要追究责任。
7、医疗设备科负责报请有关医用计量器具使用造成不良事件的工作。
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凡属医院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有必须实行周期检定,由省、市质量监督局行使检定权,根据医院情况实行送检、来检两种方法
1、凡有强检计量器具的科室、个人,必须按规定周期进行检定,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检定或故意漏检。
2、对于漏检、检定不合格和超出周期的计量器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26条、27条规定一律不准使用,否则责令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并处罚,对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申报上级领导后进行维修、降级和报废处理。
3、经过维修后属强检医用计量器具应经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鉴定后方方可投入临床使用。
4、对于新购进或注销的计量器具要经主管院长、设备科长审批,报专职计量员建账、建卡、建档、销账、销卡,任何人无权处理。
5、专职计量人员要定期询访各科室,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处理。
医疗器械技术组工作制度
1、医疗器械维修人员应每月定期对所管科室医疗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作记录存档。
2、医疗器械维修人员应在接到临床科室保修申请后15分钟内赶到现场,如无法修复应及时上报科长及临床科室主任,组织相关维修人员会诊、修复或申请外修。
3、医疗器械维修人员应在维修后及时填写维修记录,存入档案。
4、医疗器械技术组确保医院常规抢救医疗设备的100%完好率。
5、医疗器械维修人员应确保购买保修及配件质量与价格合理。
6、医疗器械技术组应定期召开业务碰头会,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业务学习,研究,分析维修中的疑难问题,交流维修心得。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搞好科研和教学工作。
医疗器械应用分析制度
1、医疗设备科应定期到临床科室对1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进行巡检,并做好记录。
2、对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设备科除定期到临床科室了解其设备性能及使用情况外,临床科室应填写:“大型医疗设备医用分析表”。
3、医疗设备科对临床科室填写的“大型医疗设备应用分析表”进行汇总,做出相应的分析、总结,并报医院领导参考。
4、根据分析结果,设备科结合临床实际需求做出大型医疗设备年度更新计划。
一次性植入人体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1、一次性植入人体的医疗器械是指植入人体,用于支持、维持生命、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现在医院开展的医用钢板、心脏瓣膜、人工关节、血管支架、心脏起搏器、人工晶片、各种补片、生物胶、球囊等。
2、凡医院购入的植入人体的医疗器械,须严格按照卫生部门相关文件要求采购,并与供货商签订合同。
3、使用科室应根据临床的实际需要,提前送交申请计划,必须写清产品的生产厂家、供应商、规格、型号、价格、病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住院号、诊断病情、手术医师姓名、手术日期,并由科室主任签字。
4、库房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对高值耗材的管理要求,逐一进行核实,登记生产厂家、供应商、产品名称、详细清单、产品的检验报告或报关单、价格、生产日期及失效期和企业确认的可追溯的唯一性标识,如条码或统一编号,并对唯一性标识的内容、位置、标识方法以及可追溯的程度作出记录,做到没件高值耗材可追溯。相关资料由设备科整理并存档。
5、使用时由手术室派专人负责领取,将其送往手术室进行消毒,以备手术时使用。手术室有责任对所送植入材料数量等手续进行核实,再次验货,以防在材料消毒前的货物调换。使用后的植入人体医疗器械的相关标识载入病历。
6、一旦有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发生,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照有关程序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医疗器械安全管理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有关规定,实行许可登记制度,医院内有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科室必须向医院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许可证。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必须办理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许可证。
1、医院所有医疗设备必须由厂家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安装、调试或计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医疗设备的操作人员应由厂家进行专业培训后方可上机操作,大型医疗设备的操作人员须持上岗证,并严格按照每台医疗设备操作规程执行。
3、医疗设备维修人员应定期到临床科室维护、检修医疗设备。
4、医疗设备科专职计量人员及维修技术人员应每季度对大型医疗设备性能指标、计量、安全防护、接地等进行检查和监测。
5、对于压力容器、高压氧、X线机、CT、B超等特殊医疗设备应由医疗设备科专职人员联系治疗技术监督管理局专职人员定期鉴定,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6、对于使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同位素药品的科室必须严格计划、审批、购入、出入库管理,并可追溯。特别是放射性物质在使用时需要报属地公安部门,完善相关手续,谨防丢失泄露。
7、凡由于购入的医疗设备、放射性物质、剧毒性物质、剧毒试剂引起的相关医疗事故,使用科室应及时上报医疗设备科及主管院长,并上报当地药监局和相关部门。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1、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是指获准上市的、合格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发生的,导致或可能导致人体伤害的任何与医疗器械预期使用效果无关的有害事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是指对事后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报告。
2、医院组成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管理委员会,并有专人负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管工作。
3、使用科室对发现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应由专人进行详细记录,按规定报告。
4、凡由医疗器械引起的不良事件,使用科室一经发现,应立即停止使用,经科主任签字后与48小时内上报设备科,严重伤害应于发现后24小时内上报设备科,死亡事件应在12小时之内上报设备科;设备科接到书面报告后,由专人及时报告医务处,同时上报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必要时可越级报告。
医疗器械上岗培训考核制度
1、一般医疗设备的验收合格后,须由厂家工程师对医院至少两名以上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或异地培训。
2、对国家有特殊要求的医疗设备,使用科室至少派两名以上操作人员参加国家制定部门组织的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进行上机操作。
3、操作人员合格证有效期满后须及时进行再次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进行上机操作。
4、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医疗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违反操作规程引发的医疗事故责任自负。
5、维修人员须定期对可能发生危险的医疗设备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有问题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4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z大学招标管理与监督办法(试行)》,使设备、物资采购过程规范化、制度化,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学校成立设备、物资采购招标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招标工作小组),小组人员的组成及办公地点仍按湘大资发[20xx]1号文件执行。招标工作小组在校招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具体招标工作并接受校招标办公室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凡使用学校预算资金和单位自筹资金购买的同批号或单台件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各类设备和物资(包括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行政设备、实验器材、办公和劳保用品、图书资料、教材、药品及器械等)均按本细则实行招标管理。
第四条价值在5万元以下的设备物资采购,由主管部门、使用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代表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五条设备、物资采购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及议标的方式进行。
第六条招标工作程序
(一)用户或执行单位(资产管理处)向招标工作小组提出经主管部门批准的设备、物资采购有效计划,填写招标申请表。
(二)招标工作小组拟定招标方案,制定招标书,组织用户、执行单位、审计处等有关部门编制合理标底,报校招标领导小组审核后,向社会公开采购项目,组织供货商报名参与投标。
(三)招标工作小组将参与投标供货商的综合情况报送校招标领导小组,提出入围建议名单,由校招标领导小组确定3家以上单位作为投标入围单位。
(四)招标工作小组对选定入围的供货商的资质、质量、技术力量、报价与优惠条件、售后服务、信誉等进行考察后,向3家以上供货商发出招标书。各投标者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将投标书密封并加盖有效印鉴后交招标工作小组。
(五)招标工作小组组织集体评标。建立校内评委库,每次开标前随机抽取5―7名评委参加评标,做好评标过程的记录。以方案可行、质量可靠、技术先进、报价合理和售后服务良好等为依据进行综合评价,公布评标结果,择优确定中标单位,参加开标的.评委在开标结果统计表上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招标工作小组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一个月内,根据招标书和投标单位的承诺内容,按合同管理与监督办法负责与中标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并监督合同的执行。对中标签定合同后无法或不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的,可废止本次招标和所签合同,重新组织招标。投标商的信誉保证金不退还,造成重大损失的应依法要求赔偿。
第八条对于采购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特殊商品且只有一个供货商的情况下,采购程序如下:
(一)由招标工作小组选择三家以上用户进行调查,了解该供货商的产品质量、信誉、技术实力、售后服务等情况,并向招标领导小组提交对供货商的调查报告和详细的采购方案。
(二)招标领导小组对提交的调查报告和采购方案进行审查,审查批准后,正式通知招标工作小组。
(三)由招标工作小组负责与供货商进行商务谈判,按本细则第七条规定签订采购合同。
(四)对某些不能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用户单位要写出具体的书面说明材料,报招标领导小组审批。
第九条对图书资料和大宗福利物资,或经常性消耗而每次又不宜采购过多的物资(如药品等)采用按年度竞标、定点供货的办法,具体程序按本细则第六条或第八条执行。
第十条各单位对大宗物资和成批设备要制定年度采购计划,禁止将大宗物资和成批设备化整为零,分散采购。
第十一条招标工作小组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将招标书、评标结果、合同等备份资料报校招标办备案。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细则有关规定的人员,按《z大学招标管理与监督办法(试行)》和《z大学经济合同管理与监督办法(试行)》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本细则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5
1目的
规范公司大宗商品采购程序及审核流程,选择合格的供应商,保证所有物资采购都能满足生产和经营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原材料、设备、仪器、车辆、装修及大型办公设施采购。
3职责
3.1工程部负责工程材料、机械设备、量测仪器、车辆等物资的采购管理工作。 3.2工程部负责选择、评审、确认及更新认可的供应商(包括业主指定的供应商)。
3.3工程部负责监督材料的入库及使用情况。
4工作程序
4.1《认可供应商名册》(CG-01)的制定、评审及更新
4.1.1制定
a供应商须填写《供应商资格预审表》(CG-02),以申请进入《认可供应商名录》。
b工程部采购主管负责核实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料,在《供应商资格预审表》上写明意见,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列入《认可供应商名录》。
c工程部采购主管负责将《供应商资格预审表》及《认可供应商名录》分类存档,并输入电脑供查阅。
4.1.2评审
a工程部采购主管填写《供应商评估表》(CG-03),提交分管副总经理。
b《供应商资格评估表》作为更新《认可供应商名录》的重要依据。
c所有《供应商资格评估表》均作为质量记录,由工程部存档。
4.1.3更新
a《认可供应商名录》由工程部采购主管负责更新,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批确认。
b对严重违反供货合约的供应商,采购主管及时提出处理意见,经总经理批准可立即将违约供应商从《认可供应商名录》中除名。
c凡被除名的供应商一年内不能使用,特殊情况下经工程部采购主管说明原因,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才可重新选用。
4.2采购
4.2.1采购权限
a5万元以下且符合《项目备用金管理办法》的'物资采购按《项目备用金管理办法》执行。
b5万元以上的大宗商品及其它大批量材料,由工程部统一实施采购。
c超过500万元的采购须上报集团。
4.2.2采购申请
《原材料/设备采购申请表》(CG-04)应提前一个月上报,进口原材料或特殊情况的采购作业应提前三至五个月提交申请。
4.2.3计划的变更
a采购申请一经上报原则上不允许变更。
b特殊情况如需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工程部采购主管说明原因,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4.3询价
根据采购申请,工程部采购主管向供应商发出询价邀请函进行询价。
4.4议价
工程部采购主管分析供应商报价,选择条件优惠的供应商进行议价。
4.5评审决议
工程部采购主管根据议价结果制定《物资采购会审表》(CG-05),提交领导班子会评审,选定供应商。
4.6合同制定与签订
4.6.1合同制订
工程部采购主管负责拟定《采购合同》(CG-06),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核。
4.6.2合同签订
《采购合同》经总经理审批签署正式生效,原件交综合管理部进行存档管理。
4.7合同执行与变更
4.7.1合同自生效日起开始执行。工程部采购主管负责与供应商联系发货,通知项目现场材料的验收及入库工作。
4.7.2履行材料采购合同过程中,若有变更需求,就变更内容与供应商重新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原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应,是原合同的一部分。
5材料管理
5.1进料检验
5.1.1工程部采购主管负责与供应商联系组织发货,并通知项目经理做好材料入库前准备。
5.1.2项目部负责材料收货入库。
5.1.3项目部材料主管对进场材料核实、验收并上报工程部。
5.2材料仓储管理
5.2.1材料入库
5.2.1.1进场材料由项目部材料主管办理入库手续。
5.2.1.2材料主管、项目经理应在材料入库单上签字确认。材料主管将入库情况汇总上报公司工程部和财务资金部。
5.2.1.4工程部对材料入库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5.2.2材料出库
5.2.2.1材料出库由项目经理批准,材料主管填写材料出库单,经项目经理、生产主管及领用人签字确认后方可出库。
5.2.2.2如因生产需要,在材料入库的同时办理领用的,应首先填写《材料入库单》,再填写《材料出库单》(CG-08),禁止直接以领用后的差额数办理入库手续。
5.2.3材料保管
5.2.3.1原材料的保管由项目经理直接负责。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6
为做好我校的物资采购,规范学校物资管理方式,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增强教师对学校财务及物资采购过程的监督,进一步提高学校财务管理及物资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和民主化,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特制订xx中心学校财务公开及物资采购轮班管理制度。
一、财务公开的目的`
实行财务公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保证收支行为的规范化;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资金的使用效益,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增强教职工民主意识,激励教职工参与理财,积极有力地进行财务监督。
二、财务公开的原则
财务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真实和公正的原则,不得侵犯他人私隐,商业秘密、国家秘密、不得损害学校利益。
三、财务公开的内容
1、学校财务规章制度,上级有关文件和政策性通知;学校奖惩制度及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2、学校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
3、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情况;
4、重要财产、物资的采购和处置情况;
5、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社会保障缴费情况;
5、教师工资情况;
6、各月报帐情况;
7、其他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经济事项。
四、财务公开的方式
1、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宣传栏;
2、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会议;
3、校园网等校内发布信息媒体;
4、其他便于教职工和社会知晓的形式。
五、财务公开的组织
1、财务公开是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体现。成立以彭万龙校长为组长,潘成江、刘双平、熊儒军、陈代军、陈文香为组员的财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将财务公开的公示内容和照片资料留档备查。
2、财务公开主要采取定期公示和不定期公示的方式进行;学校财务分期中、期末各公示一次;其他与财务有关的重大事项与重大活动的公开时间,应根据需要在事前、事中、事后及时公开。
六、物资采购方式
1、学校需要采购物资,必须经校务会讨论决定;
2、采购时间一般安排在周末,不得占用正常上课时间(特殊情况除外);
3、实行教师轮班参与采购,实行轮班制,根据采购数量的多少,由1名或2名教师代表参与采购,除遇丧假、婚假、产假或病假外(病假必须有医生开具的证明),一律不许请假,否则以旷工论处;
4、采购教师在采购过程中,原则上不允许做与采购无关的事。
5、采购安排除校长、学校财务,其他教师全部参与。
七、本制度经校务会讨论通过,如有异议,请通过校务会讨论。
附:采购教师轮班安排表
xx中心学校物资采购安排表
序号姓名 采购日期 备注
注:1、每次采购人员由学校决定1名或2名教师参与,依次往下类推;
2、根据教师实际情况安排,如有人员增减则往后类推。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7
1.目的
为保证企业设备维修保养,日常办公事务及保洁工作的物资需要,提高采买工作的质量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程。
2.范围
各部门工作所需的办公设备、办公用品、清洁用品、工服劳保用品及工厂维护、维修所需的配件材料和生产所需设备、物资及配件等。
3.职责
3.1采买员负责对各类物资的采购工作。
3.2总经理负责需采购物资的复审工作。
4.程序
4.1根据各部门月请购所需常规或急购物资填列的请购单的'品名、数量、规格、型号等,及时与相关的业务单位联系,落实物资和价格后,反馈财务部主管初审后,报总经理批示后领取支票及时组织物品的购入,物资到位后,及时通知有关部门领用,并认真填写领用单。
4.2对急购物品,要按使用部门要求的时间及时采购(特殊情况可以先购后批),确保企业设备的正常运转。
4.3对一些规格、型号强的特殊配件和购买,可委派相关人员共同外出购买,以便确认规格、型号、鉴别质量。
4.4严格按照《合格采购商名册》(财务部备案)选择采购渠道,不得擅自变更;凡擅自变更者,将被调整岗位,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处于十倍罚款。
4.5对一些单一品种物资的选择,也要本着质量好、价格合理、服务优良的原则,签订供物意向,以保证长期稳定的关系。
4.6对常规物品尽可能参照周期使用需求量,做到计划购买,防止库存积压。
4.7对一些大宗物资要索取“三包”手续,签订三包条款以保证包修退换的执行,必要时留10%尾款。
4.8对大宗物资的采购,必须由二人操作,从询价到落实,从质量到价格均由二人共同负责。
4.9采买员要负责对物资使用随时回访,了解物资的使用情况,质量是否合格、优良,如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与供货方联系退换,对不守信誉、质量无保证的渠道,不再合作。
4.10为提高资金利用率,便于质量低劣物品的退换,对采购的物品尽可能采取延期付款的方式来制约。
4.11劳资部库管员及物品使用者要对物资质量把关,对不合格物品的退换起监督作用。
4.12采买员要及时报帐,核销物品采买的手续,不许拖拉压票影响财务部结帐;最长周期不允许超过两周。
4.13对采购工作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对所分配的采买任务要认真负责、吃苦耐劳,提高工作效率,当日的工作当日完成,不拖拉,不借外出购物办私事,否则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14采买员要刻苦钻研有关业务知识,全面掌握各种物资的使用性能、使用部位、规格型号等,分析掌握市场行情,做到心中有数、业务熟练。
4.15采买员要认真填报《物资结算统计表》,具体的由财务提供。
4.16树立敬业爱岗精神,遵守财务纪律,对所购进物品的质量、数量、价格等认真负责。
4.17杜绝损公肥私、中饱私囊,对营私舞弊、收受回扣或工作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失误、经济损失者,由当事人悉赔,并处于十倍罚款,同时申报人资行政部立即开除。
5.监督执行为财务部和人资行政部,各部门部长协助监督执行。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8
为了加强対服务中心物资采购的管理,规范大件、大亲物资采购工作,从源头上预防不正之风,治理腐败,促进学校廉政建设,根据政府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物资采购暂行办法。
一、物资界定标准
物品为每件金额达(10)万元及其以上;大宗物资为每批金额(5)万元及其以上。
二、采购方式
在界定标准以上的,采取议标方式或以采购小组方式采购。在界定标准以下的,数量较多,金额较大的也应以采购小组方式采购。
三、采购原则
1、保证质量,价廉物美。
2、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操作。
3、择优选点,统一批量购买。
4、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成本,维护公司利益。
四、采购范围
教学类:课桌椅、黑板、玻璃等;
基建维修类:包括基建或维修项目中供应的各种批量材料、大型设备;
行政办公类:包括空调器、取暖器、办公自动化等电器设备和桌、椅、橱、柜及大批量图书架等;
学生用品类:包括学生宿舍用床和公寓化生活用品,校服的集中采购等;
医药类:包括医疗器械、药品等;
伙食服务类:包括米、面、食油、猪肉、家禽、燃料、炊具等;
其他类:包括音像设备、图书文献资料、绿化苗木以及其他批量物资。
五、采购组织
根据采购任务,学校成立相应的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学校办公室总务处部门负责人组成。
(一)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为:
1、审定采购内容;
2、成立专项物资购议标工作组。议标工作组注意吸收使用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有关专家参加,专家人选根据采购工作的需要临时选聘;
3、确定采购方式和程序;
4、领导采购工作,确定采购人员,并组织采购;
5、对采购中和采购后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六、采购程序
1、申请采购任务的单位采用填空《物资采购申请表》报学校领导批准。
2、学校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根据领导批准的物资采购申请表确定采购人员。
3、采购人员进行市场调研,了解其他学校购置物品的情况,了解有关厂家供货的情况,了解该物资的品牌厂家及当前价格。
4、如要议标的,由议标工作组制定议标文件或详细购物标准,安排购物日程,准备有关资料。
5、向有关厂家或单位发出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性能、质量、数量等信息或邀标函,要求他们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样品、文字材料、报价书等,竞标厂家或单位应具有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规范证件和说明企业生产规模的基本材料,外地产品应具有进扬许可证。所有文字材料要指定专人先行审核,报价书或标书由供货单位盖章并封存,形成暗标,存入保险柜,议标会前任何人不得拆封。
6、如确有必要,在议标工作前应排人员到有关厂家或单位考察。
7、举行议标会议,对各厂家或单位的样品编号后按购物标准进行语汇议,当场拆封暗标,综合质量、价格,确定一家或几家为中标单位。
8、申请采购部门和中标的供货单位签订购物协议,规定成交物品的交接时间、验收方式、付款办法及违约处罚等内容,货款结算应严格执行质量保证金规定。购物协议由财务处审核后,方可付款。
9、大件、大亲物品由使用单位负责验收,采购领导小组参加,重要物品和精密仪器还需请专业质检人员参加。发现问题,采购领导小组应追究责任。
10、采购完成后,须将全套议标材料分类立成卷宗,归入公司综合档案室。
七、采购纪律
1、采购大宗物品必须集中进行,不得化整为零处理。
2、在大件、大宗物品采购的过程中,经办人员不得接受供方赠送的礼品、礼金和回扣,不得接受供方的宴请。如实在无法谢绝,应按规定及时登记上报,否则将追究纪律责任。
3、议标人员必须遵守采购工作中的保密要求,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供货方泄露公司内部有关采购的秘密。
4、采购物品的验收,要以样品为准,严格把好质量关。如因实物与样品不符或出现数量不足等问题应按协议精神追究供货方责任并及时上报,经办人不验收或发现问题不报告,必须追究纪律责任交给予经济处罚。
5、一些需要长期购买的批量物资,应对供应物资实施跟踪监控,并对供货单位实行淘汰制,定期评议并重新议标,不搞一次议标定终生。
6、学校购置大件、大宗物品未按本办法执行,学校财务部门一律不得报销或预付货款。
7、为了保证校级领导清正廉洁,防止因亲属关系影响公务,在物资采购时,校级领导特定关系应回避。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物资采购活动,保证物资采购工作合法、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z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管理纲要》、《zz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司招标管理办法》,结合油品调运分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油品调运分公司物资采购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择企业实力、信誉、技术能力和价格合理的供应单位。
第三条 工贸公司物资采购工作实行统一制度、分级授权、归口审查的原则。
(一)统一制度:统一物资采购制度,统一业务流程和工作程序,统一适用集团公司专家库、协作企业准入目录;
(二)分权制衡:将各层次、各阶段的职能划分各级职能小组,形成各部门相互协作、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机制;
(三)归口审查:对物资采购项目中的有关内容,按业务性质,分别由相关专业部门审查。
第四条 物资采购工作要坚持科技创新优先、效率优先、节能环保优先、质量优先、性价比最优的原则。
第五条 物资采购工作实施“回避”制度。
(一)部门回避:物资采购部门不能负责项目实施活动,项目实施部门不能组织物资采购活动;
(二)人员回避: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成员与供应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在物资采购活动中必须回避。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油品调运分公司成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是物资采购责任和组织实施的主体,根据工作特点和业务需要,组织实施公司设备及物资采购等项目。油品调运分公司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由经理樊矿强担任,副组长由公司副经理白志刚担任,成员由综合办公室、安全质监部、调度管理部、财务资产部等部门人员组成。领导小组职责:
(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制定油品调运分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对物资采购项目进行组织和协调,接受上级物资采购监督领导小组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负责向上级单位汇报公司物资采购工作;
第七条 工贸公司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下设物资采购办公室和询价组、质量技术组三个职能小组。
(一)物资采购办公室(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职责是:
1.依据油品调运分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公司物资采购工作;
2.负责组织公司物资采购方案的编制及报审工作,按照批准的物资采购方案,开展物资采购活动,督促落实相关合同的签订、履行等工作;
3.建立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信息档案,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有关资料;
4.处理公司物资采购工作中其他有关事项,定期向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二)询价组(公司财务资产部负责)职责是:
1.负责制定公司的价格询查制度,建立价格信息库;
2.对物资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提出建议;
3.完成采购标的物的市场价格查询,向物资采购办公室提供标的物的市场价格信息;
(三)质量技术组(公司安全质监部负责)职责是:
1.负责对物资采购标的物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环保执行标准的制定和审查;
2.检查落实对物资采购项目质量技术要求的执行情况。
第八条 物资采购申请
物资采购申请由项目单位以文件或申请书的形式提交,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计划批准文件、规格、质量执行标准、技术要求、数量、建议价格、拟采用的采购方式、推荐供应单位等。项目部门生产性物资采购需提前3个月报申请计划,并经公司调度管理部审核确认后报公司物资采购办公室;非生产性物资采购需提前2个月报申请计划。
第九条 物资采购前期准备和后期工作程序
(一)如需采购的是生产性物资,由调度管理部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对申请采购项目的种类、规格和数量等进行审核,并于三个工作日内将其意见提交物资采购办公室;
(二)询价组对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市场价格咨询调研,了解市场的最高价和最低价及有关信息,并于三个工作日内将其意见提交物资采购办公室;
(三)质量技术组对物资采购项目有关规格、技术、质量、安全、环保执行标准等方面进行审查,并于三个工作日内将审查结果提交物资采购办公室;
(四)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的采购项目,按照管理权限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五)物资采购项目审批结束后,由物资采购办公室及相关部门按规定组织项目实施单位与供应单位进行;
第三章 物资采购管理范围
第十条 物资采购的管理范围:油品调运分公司的生产性物资和非生产性物资(如办公设备、办公家俱、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后勤保障用品等)。凡根据《油品调运分公司招标管理实施细则》,不符合、不具备招投标条件的设备、物资、生产消耗性材料等项目的采购,均按本办法执行。采购方式分为竞争性谈判、比选、磋商、拍卖竞买、订单采购等,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
根据《油品调运分公司招标管理实施细则》,不符合、不具备招投标条件的其他非物资性项目(如服务、工程、设计、安装等)的采购,参照上款,一并由公司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统一管理。
第十一条 为保证生产性物资的产品质量及技术标准符合企业生产要求,维护企业利益,充分体现公平原则,对供应厂商提供的产品进行小批量试用的',采购计划可根据生产实际合理安排,采购价格按不高于试用阶段统一中标价格执行,并将试用结果报公司质量安全室备案。
第十二条 批量较大的低值易耗品等物资的采购,由项目部门提交申请,经公司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批准授权后,启动物资采购简易程序,委派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监督组成员与项目申请单位直接进行比质比价采购。
第四章 资料管理
第十三条 物资采购活动的资料须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标准实施。物资采购办公室负责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具体如下:
(一)项目部门向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提交的采购申请;
(二)询价组、质量技术组向物资采购办公室提交的书面意见;
(三)其它需要归档的资料。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在物资采购活动中,参于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将建议有关部门按
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一)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收受供应单位财物或其他好处的、向他人透露与物资采购项目有关的其他情况的;
(二)以不正当手段干扰物资采购工作的,以及其它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三)物资采购单位违反本办法,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潜在供应单位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物资采购的其它情况的;
(四)物资采购办公室、相关业务部门违反本办法,怠于行使相应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其它违反国家有关律的法规和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及工贸公司规定执行。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物资采购程序,加强内部控制,明确经济责任,确保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均属于本制度规范范围。
第三条费用报销及在外购物直接付款的零星物资采购不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物资采购规定
第五条物资采购实行归口管理制。原粮由采购供应部负责采购,辅助材料、包装物由仓储部负责采购、修理用备件及后勤用物资及办公用品由后勤部负责采购。特殊情况下,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可以指定专人进行专项物资的采购。
第六条所有负责物资采购的人员必须充分掌握市场信息,及时预测市场供应变化,确保质量过关,价格低廉,供货及时。
第七条推行合同管理制度,物资采购原则上要与供货方签订合同,详细注明供货品种、规格、质量、价格、交货时间、货款交付方式、供货方式、违约经济责任等;否则,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员负责。
第八条实行比价采购制度,物资采购要货比三家,确保所采购物资价格低廉,质量上乘。大宗物资采购建议实行招投标制度。
第九条实行采购质量责任制。采购人员对所采购物品的'质量负有全面责任。如因失职而采购伪劣产品,采购人员应负经济责任。禁止采购人员收受回扣。如有收受回扣,一经查证,除全额追缴回扣款项外,将视情节轻重进行严肃处理。
第三章发票入账及付款程序
第十条采购物资进厂后,采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办理物资入库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1.原粮入厂,由磅房办理入库手续,打印电子入库单,入库信息录入电脑。
2.辅助材料、包装物由仓库保管办理收库手续,填制一式三联入库单,一联交客户办理发票入账手续。
3.五金电器、修理用备件由五金库保管办理入库手续。
4.采购经办人要认真填写采购物资发票入账单,详细填写所购物资名称、数量、金额、供货单位等要素。程序如下:
经办人填制发票入账单保管员根据收货情况签字确认部门经理审核会计审核发票合法性 总经理签字准予入账财务挂账作为日后付款的依据。
第十一条物资采购付款原则上采取先入账后付款的制度,特殊情况下需预付款的单位,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可以办理采购预付款手续。
第十二条采购付款实行审批制度,执行两条线管理形式,即发票入账和签批付款两条线分步进行的形式。具体程序如下:
1.物资采购一律由采购人员办理发票入账手续后,方可进行申请付款审批。否则财务有权不予批准付款。
2.申请付款,由经办人填写转账汇款申请单,经财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到出纳处办理汇款。
经办人填写转账付款申请单部门经理签字财务会计根据发票入账情况审核总经理根据资金情况签字出纳办理汇款
3.需要预付款的部门,直接填制转账汇款申请单,经财务审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字批准后可先办理汇款手续,财务部据此挂账,待发票来到后再由经办部门办理发票入账手续冲账。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从批准下发之日起执行,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从年月日起下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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