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规章制度11篇 消防监控室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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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规章制度11篇 消防监控室规章制度

消防规章制度1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人人都达到“两知一会”, 即:知道火灾危害性,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会逃生自救。

  二、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加强日常安全检查与维护,及时整改火灾隐患,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教学楼、办公楼楼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四、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五、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专人保管。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六、功能室、办公室、教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七、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八、加强用电安全检查,水电管理员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九、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十、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灶,要经常进行检查,定时进行检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十一、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追究法律责任。

消防规章制度2

  1、会议室内及通道,禁止堆放易燃物品和影响疏散的物品。

  2、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有明确分工,认真负责。

  3、会议室内的.座位要安排的合理,保证通道畅通。

  4、会议室有完后,工作人员要对各种电器等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清扫后,要关好电闸及门窗。

  6、违反本规定者,按法规依法处理,出现火灾事故,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消防规章制度3

  一、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定于每月第一周召开。会议主要的内容以研究、部署、落实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为主。

  二、消防安全例会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主持,有关人员参加,会议记录归档。

  三、会议听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有关消防情况的通报,研究分析本场所消防安全形势,对有关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布置消防安全下一阶段的工作。

  四、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召开的专题会议纪要或决议,应报送当地主管部门,并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

  五、本场所如发生火灾事故,事故发生后应召开专门会议,分析、查找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消防规章制度4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创造良好的社区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北省实施%26<消防法%26>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城市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指导下,按照本规定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条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应当立足现有社区组织机构,发挥管理和服务功能,发动和依靠群众,实行群防群治。

  第四条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街道办事处、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的主要领导对管理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条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由办事处负责人任主任、综合治理办公室、公安派出所、社区居委会、驻社区有关单位人员组成的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本辖区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

  第六条社区居委会建立由居委会主任、居民小组长、社区巡逻队、社会治安志愿者、楼院长组成的社区消防工作小组。

  第七条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列管重点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和社区居委会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八条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负责本辖区内居民住宅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九条街道办事处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作为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内容,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社区消防工作会议,组织、督促、协调社区消防工作的开展;

  (二)督促指导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定期开展社区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受理群众举报,开展消防咨询服务;

  (三)负责辖区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四)组织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五)负责社区消防宣传阵地的建设和公用消防器材的维护和管理;

  (六)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与辖区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签订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并组织年度考评,落实奖惩措施;

  (七)建立健全社区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完善社区消防档案;

  (八)参与组织辖区火灾扑救,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查火灾损失。

  第十条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按照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做好辖区的消防安全工作,维护辖区消防安全;

  (二)对居民住宅楼院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巡逻,疏散消防通道,整治清理居民楼道可燃物,发现和纠正消防违章行为;

  (三)负责辖区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四)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消防档案;

  (五)制定居民防火公约,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资料,为辖区老、弱、病、残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务;

  (六)辖区发生火灾,及时组织疏散周围群众,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组织人员扑救初期火灾。火灾扑灭后,应协助消防部门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核查火灾损失。

  (七)为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公共消防设施、器材维修更换提供经费保障。

  第十一条公安派出所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辖区列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工作;

  (二)加强对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消防业务指导;

  (三)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对社区消防管理人员进行消防专业培训;

  (四)帮助社区消防组织建立健全各项消防规章制度,完善消防业务档案;

  (五)指导社区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及时总结和推广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经验;

  (六)把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列为社区民警职责,作为评比考核内容。

  第十二条街道办事处每季度应当对管理单位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防火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单位、部位或场所施工、使用或开业前,有关消防审核、验收或者检查手续是否完备;

  (三)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四)单位员工的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培训情况;

  (五)灭火器材的配备和维护保养情况;

  (六)燃气、火源、电源的`管理情况。

  防火检查要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检查记录上签名,检查时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单位整改,较大火灾隐患或解决不了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辖区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机构查处。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单位对辖区的消防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居民住宅的楼院、通道的消防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对居民家庭随时进行防火提示。

  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应当建立消防巡逻制度。巡查的内容包括:

  (一)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二)小区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

  (三)小区消防车道或住宅楼通道是否畅通;

  (四)消除火灾险情,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利用现有灭火器材,实施有效处置。

  巡查要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要记录巡查的内容、部位、频次及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措施,并在巡查记录上签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纠正,较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报告责任区民警查处。

  第十四条街道办事处建立社区消防宣传阵地,通过在社区内设立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消防宣传橱窗,在居民楼道设置消防警示牌等形式,营造社区消防安全氛围。

  第十五条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应当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对有关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按照部署组织好本辖区每年一度的"119"消防宣传日活动。

  第十六条社区应当根据季节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要针对辖区的老弱病残人员,加强防火和逃生自救常识的宣传;学生放假期间,加强对辖区中小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资料,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第十七条城市消防站应当定期向社区开放,流动消防宣传车应当深入社区,开展流动消防宣传工作。

  第十八条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应当定期组织群众到消防站参观,开展火场逃生演练,提高群众的消防素质。

  第十九条街道办事处应当督促辖区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重要岗位从业人员参加消防培训。

  第二十条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立消防工作室,消防工作室内应当悬挂张贴街道办事处的社区消防建设示意图、社区消防组织网络建设图及社区消防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街道办事处消防工作室应当建立下列消防业务档案:

  (一)社区基本情况档案;

  (二)辖区重点单位名册和基本情况档案;

  (三)火灾隐患档案;

  (四)火灾统计档案;

  (五)防火检查档案;

  (六)消防宣传教育档案;

  (七)消防会议记录;

  (八)消防培训档案;

  (九)街道办事处与辖区单位、社区委员会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档案;

  (十)其他有关档案。

  第二十二条社区居委会应当建立下列消防业务档案:

  (一)社区居委会基本情况档案;

  (二)辖区特护人员及家庭基本情况档案;

  (三)防火检查档案;

  (四)消防巡查档案;

  (五)消防器材配备及维护档案;

  (六)居委会与各居民签订的《居民防火公约》档案;

  (七)消防宣传活动档案;

  (八)消防会议记录;

  (九)其他有关档案。

  第二十三条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应当作为社区年度综合检查、考核、评比的内容。

  第二十四条对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辖区人民政府或公安消防机构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因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失职造成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依法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消防规章制度5

  一、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日常消防检查可结合安全生产检查进行。

  2、项目部防火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由项目部防火责任人组织执行。

  3、岗位防火检查由操作工结合清洁卫生、文明生产对本岗位的防火安全随时进行检查。

  4、对查出的火险隐患要定时整改,本部门难以解决的要及时按级上报。

  5、安全部门要把每次安全检查的.情况进行记录,把火险隐患的整改措施备案并存于防火档案。

  二、项目部防火责任人职责

  1、负责对本项目部的防火安全教育工作,普及消防知识,保证各项防火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

  2、每月组织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督促整改。

  3、配制本项目部的消防器材,保证器材完整好用,不得随便挪用。

  4、本项目部内发生火灾事故,必须负责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上报公司。

  5、每季度召开各班组防火责任人会议,分析防火安全工作情况,布置下季的防火安全工作。

  三、班组级防火责任人职责

  1、落实项目部所布置的防火工作,检查和监督本班组人员执行防火安全制度情况。

  2、负责检查本班组成员所操作电气机械设备的防火安全装置,运转和安全使用,并监督和检查易爆物品的使用管理工作。

  3、督促做好本班组日常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发生事故立即补救,并及时向项目部防火责任人汇报。

  四、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管理制度

  1、漆类、油类、香蕉水类等到各种易燃品进工地后必须立即进专用仓库,并按指定位置存放,各领用部门严格控制限额领料,施工现场内易燃品不宜存放过量,不用物品应退回仓库,不准到处乱放。

  2、氧气要注意安全运输,进工地后由电焊部门负责保管,氧气瓶使用后应做好标记,不准乱放。

  3、如有违者或不负责任而造成损失,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五、焊工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焊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2、焊工在工地现场操作时,必须按有关规定要求执行,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3、对存有危险性物资的场所,焊工应采取相应的防爆电气设备,掌握防爆电气设备的原理。

  六、仓库保管员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仓库内物资储存要分类、分堆、分垛,各类物资需标有标识,主通道不小于1.5m,次通道不小于0.5m,严禁超储。

  2、仓库要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充足的消防水源,在消防设施的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仓库职工会使用各类消防器材。

  3、仓库内要保持清洁,可燃废物要及时清除。

  七、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位置,不准随意移动和挪作他用。

  2、要加强检查和保养,每月检查一次,每半年保养一次,发现消防器材损坏,缺少应及时上报,并及时恢复良好。

  __________工程公司盖章:

  负责人签字: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消防规章制度6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核心.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具体来说,就是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到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班组长以及每个岗位的作业人员身上.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相关规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主要资料如下: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负责人或其他副职的安全责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安全责任,生产、技术、材料等各职能管理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技术负责人(工程师)的安全责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施工员的安全责任,班组长的安全责任和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等.

  (2)项目应对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检查和考核办法,并按规定期限进行考核,对考核结果及兑现情景应有记录.

  (3)项目独立承包的工程在签订承包合同中必须有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指标和要求.工程由多单位施工时,总分包单位在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要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协议),签订合同前要检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安全资格证等.分包队伍的资质应与工程要求相符,在安全合同中应明确总分包单位各自的安全责任,原则上,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负责,服从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分包单位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4)项目的主要工种应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砌筑、抹灰、混凝土、木工、电工、钢筋、机械、起重司机、信号指挥、脚手架、水暖、油漆、塔吊、电梯、电气焊等工种,特殊作业应另行补充.应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列为日常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的主要资料,并应悬挂在操作岗位前.

  (5)工程项目部专职安全人员的配备应按住建部的规定,以下工程1~5的工程不少于以上的工程不少于人.

  总之,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其资料大体分为两个方面:纵向方面是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从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到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程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员、班组长和岗位人员等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横向方面是各个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职能部门(如安全环保、设备、技术、生产、财务等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仅有这样,才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群防群治.

消防规章制度7

  一、因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而导致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应认定为火灾隐患。

  二、巡查、检查中发现可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立即当场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及时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责任人采取措施整改,并做好台帐工作。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负责人及整改的期限。

  四、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安全。

  五、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对火灾隐患整改完毕的进行复查确认,并做好台帐记录。

  六、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将火灾隐患整改复函送达公安消防机构。

  七、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立即将危险部位停止开放整改,严禁其它人员接近。

消防规章制度8

  一、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立足自防自救,防患于未然,把消防工作切实到实处。

  二、消防系统的维修保养必须委托有组织的专业队伍进行。

  三、发生火警立即疏散被困人员,并立即打“119”求救,派人到路口接消防队到达现场,同时组织自救,使用有效的消防器,把火灾扑灭于萌芽状态,管理制度《物业消防管理制度》。

  四、高层建筑周围的消防车道不得堵塞和占用,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应当保持畅通,不得擅自封闭和堆放杂物,存放自行车。

  五、不得把带有火种的杂物倒入垃圾桶,严禁在垃圾桶旁烧垃圾、废纸。

  六、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不得超负荷用电,严禁安装不合格的保险丝,确需加大用电负荷,必须向上级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增容。

  七、严禁用金属构件或其它金属物体搭接作回路线,更不准将导线搭接在气焊设备、煤气管道、油罐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道或设备上。

  八、高层建筑的室内装修材料,不得随意降低耐火等级,用于天花吊顶、间墙、保温以及消声的材料,必须是非燃或难燃材料,天花吊项内部电线必须外套难燃管。

  九、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挪作他用,严禁损坏、丢失,如发现破烂或鼠害应立即报告。

  十、每星期检查一次消防箱、水带、水枪、卷盘、破碎按钮、警铃,必须齐全完好。消防箱玻璃如有破烂,立即更换。

  十一、消防通道灯必须完好,灯泡烧坏及时更换。

  十二、消防箱前面及消防通道严禁堆放杂物。

  十三、1211灭火器必须齐全完好,份量不够或过期,必须加足、更换。

  十四、地下室及天面水池水量必须保持充足。

  十五、电梯机房、发电机房要落实通风冷却措施,油箱必须密封完好。

  十六、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系统试验:⑴首层消防中心控制柜和地下室消防泵都处于自动控制状态;⑵试验消防栓系统;⑶试验写字楼自动喷淋系统;⑷试验写字楼烟感报警系统。

  十七、烧焊作业动火前必须实行“八不”、“四要”、“一清”。

  “八不”是指:

  ⑴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⑵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⑶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动火;

  ⑷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物质不动火;

  ⑸凡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爆炸危险的容器或管道不动火;

  ⑹凡存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准动火;

  ⑺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措施的不动火;

  ⑻未经配有相应灭火器材的不动火。

  “四要”是指:

  ⑴动火时要有现场安全负责人;

  ⑵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有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⑶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朴救;

  ⑷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定。

  “一清”指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责任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后才能离开现常

  十八、防火的基本办法:

  ⑴控制可燃物;

  ⑵隔绝助燃物;

  ⑶消灭着火源。

  十九、安装、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符合防火规定,临时增加电气设备,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安全。

  二十、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二十一、发生火灾时,起火单位要迅速组织力量,扑救火灾,抢救生命和物资,并派人接应消防车。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有义务支援灭火。

  二十二、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二十三、管理人员应当坚守岗位,加强值班和检查,确保安全。

消防规章制度9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为开展本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

  3、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对象包括: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本单位各级领导及全体员工;

  4、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每半年开展一次;

  5、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6)对特殊工种人员应进行专项培训。

  6、新员工应经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7、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应由专人授课,并制作教案,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全体人员应做好学习记录,对无故不参加者通报批评,并组织补训。培训过程中应采集现场照片和影像资料,并做好记录,装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8、制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办法,针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应组织补训。

  二、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1、消防安全例会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召集、消防安全管理人配合组织召开;

  2、参加消防安全例会包括以下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3、消防安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

  4、消防安全例会议题应包括以下内容:

  (1)各部门负责人汇报上月消防安全工作情况,针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提出整改建议、方案以及需要投入整改隐患的资金情况;

  (2)消防安全管理人传达上级会议、文件精神以及领导批示等;

  (3)总结近期消防工作取得的成绩及不足,解决近期发生有关消防工作的重大问题;

  (4)消防安全责任人部署本月消防安全工作;

  (5)适时针对春防、冬防重点防火期以及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假日安排部署防火工作。

  5、会议应形成会议记录(专人记录),并装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6、消防安全例会应单独召开,不能与其他会议合并召开。

  三、防火巡查制度

  1、宾馆防火巡查至少每2小时进行一次,对火、电源、客房、厨房等部位进行不间断的巡查。班组交接班前,班组负责人应共同进行一次巡查;

  2、防火巡查应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明确专人进行巡查;

  3、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密,防火卷帘下方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

  (6)其它需巡查的情况。

  4、防火巡查应做好记录,并在巡查结束后经当日值班领导签字后存档。

  四、防火检查制度

  1、宾馆各部门、班组每周应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防火检查。每季应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

  2、周检查应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开展。月检查、季度检查应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责任人参加;

  3、周检查、月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水源状况;

  (4)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状况;

  (5)重点工种人员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及其它重要场所防爆、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8)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

  (9)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10)其它需检查的内容。

  4、季度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消防水泵启动状况;

  (2)自备发电机组切换功能;

  (3)最不利点消火栓压力、出水量;

  (4)消防电梯迫降功能;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末端放水情况;

  (6)手动和自动报警设施动作情况;

  (7)防烟排烟设施启动情况;

  (8)其它消防设施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检查应做好记录,并在检查结束后经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后存档。

  五、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安全疏散设施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为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为对安全疏散设施进行维护、检查、管理,保证完整好用;

  2、安全疏散设施种类包括:消防电梯、防火门、防火卷帘、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火灾事故应急广播、声光报警等;

  3、宾馆应落实下列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措施

  (1)保证安全疏散设施设置齐全、功能完备;

  (2)应在明显位置设置安全疏散图示,在常闭防火门上设有警示文字和符号,在客房设有疏散指示图示;

  (3)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不应遮挡、覆盖疏散指示标志;

  (4)禁止在疏散走道、楼梯间悬挂或摆放可燃物品

  (5)禁止将安全出口上锁,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禁止在公共区域的外窗上安装金属护栏。

  4、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安全疏散设施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在检查结束后经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后存档。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1、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范围和职责包括:消防设施的运行、维护、日常操作管理等;

  2、当发生突发事件时,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确认是否存在火警,如发生火情,应按照《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火警处置规程》,根据火情启动相应消防设备及时进行处理,并立即通知本单位义务消防队组织灭火,同时将情况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安全责任人,并立即拨打119报告火警;

  3、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数量应不少于2人,保证24小时值班,并应经消防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4、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严禁睡觉、饮酒以及从事各种娱乐活动;

  5、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按时做好各种记录,并在交接班时应做好交接。

  七、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为消防设施、器材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主要职责是掌握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的种类、数量、设置部位、功能和使用方法;

  3、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对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的种类、数量、型号以及新购、报废情况进行登记,并确定维护管理人;

  4、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应制作图示并分别粘贴在消防设施和器材上;

  5、宾馆对其配备的灭火器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具备资格的维修单位实施的功能性检查;

  6、宾馆每年应由具备资格的单位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功能测试;

  7、消防设施、器材的维修、检测应做好记录。

  八、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对火灾隐患应采取措施整改。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人员应逐级上报至消防安全责任人;

  2、对公安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申报复查;

  3、发现下列火灾隐患,应责成有关人员立即改正,并做好记录:

  (1)违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2)使用甲、乙类可燃液体、气体作燃料的明火取暖炉具的;

  (3)违章用火、用电的;

  (4)客房内卧床吸烟的;

  (5)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锁、遮挡、占用,影响疏散的;

  (6)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或挪作它用的;

  (7)常闭式防火门关闭不严,防火卷帘下方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8)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9)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10)其它可以立即改正的行为。

  4、对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期限和人员,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业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九、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宾馆应加强电气防火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1)增加用电负荷应办理审核、审批手续;

  (2)营业期间不应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作业;

  (3)不应在营业区、仓库区使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

  (4)非营业时间应关闭非必要的电器设备;

  (5)停送电时,应在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

  2、宾馆应加强可燃物及明火设施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1)严格内部动用明火审批制度,落实现场监护人员和防范措施;

  (2)固定用火设施和大型用电设备应确定专人负责;

  (3)宾馆内禁止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客房内禁止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

  (5)服务区禁止使用溶剂汽油、可燃气体做燃料的取暖炉具;

  (6)在客房的明显部位应设置禁止卧床吸烟的警示文字和符号,制止住宿客人卧床吸烟行为,及时清除烟头等杂物;

  (7)装修施工现场动用电气焊等明火时,应清除周围及焊渣滴落区的可燃物质,并设专人监督,禁止在运行中的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

  3、每年应由气象部门对有关设备进行防雷、防静电检测,并做好记录。

  十、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1、宾馆应建立义务消防队组织机构;

  2、义务消防队成员包括: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成员,楼层负责人,全体员工;

  3、义务消防队的职责主要是及时扑救本单位初期火灾,当发生火灾时,要迅速展开灭火行动,并维护火灾现场秩序;

  4、义务消防队要每季度开展业务技能学习,并开展灭火演练。

  十一、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及职责:

  (1)指挥员:公安消防队到达之前指挥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

  (2)灭火行动组:按照预案要求,及时到达现场扑救火灾;

  (3)通讯联络组:报告火警,迎接消防车辆,与相关部门联络,传达指挥员命令;

  (4)疏散引导组:维护火场秩序,引导人员疏散,抢救重要物资;

  (5)安全防护救护组:救护受伤人员,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

  (6)其它必要的组织。

  2、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要点:发现火警信息,值班人员应核实、确定火警的真实性。发生火灾,立即向“119”报火警,同时,向单位领导和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报告,发出火灾声响警报;

  (2)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要点:开启火灾应急广播,说明起火部位、疏散路线。组织处于着火层等受火灾危胁的楼层人员,沿火灾蔓延的相反方向,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部位有序疏散。疏散过程中,应开启自然排烟窗,启动防排烟设施,保护疏散人员安全。情况危急时,可利用逃生器材疏散人员;

  (3)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要点:火场指挥员组织人员,利用灭火器材迅速扑救,视火势蔓延的范围,启动灭火设施,协助消防人员做好扑救火灾工作;

  (4)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程序要点:按预定通讯联络方式,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进行必要的救护,及时通知救护部门救护伤员;

  (5)善后处置程序要点:火灾扑灭后,寻找可能被困人员,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调查。

  3、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演练一次;

  4、演练时应在宾馆入口处设置带有“正在进行消防演练”字样的标志牌;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并做好记录。

  十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并做好检查、维护记录;

  2、检查主要有以下内容:

  (1)设备的使用情况,有无异常现象;

  (2)熔断器是否符合电气设备安全要求,有无用铜、铝丝代替;

  (3)是否存有违章安装使用电焊机、电热器具、照明器等现象;

  (4)电气设备的接地、短路等保护装置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超负荷运行的现象;

  3、电器设备应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禁止非电工人员作业,徒工在作业时需有证电工监护;

  4、防爆、防潮、防尘的部位安装电气设备应符合安全要求;

  5、每年应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性能检测,并做好记录。

  十三、值班制度

  1、宾馆应落实值班制度;

  2、宾馆实行带班领导、值班人员、保安三级值班制度;

  3、各级值班人员职责包括:带班领导负责检查、督促值班人员和保安开展检查、巡查。值班人员负责对本单位开展检查、巡查。保安负责不间断的巡查,严禁值班期间睡觉;

  4、检查、巡查时应认真做好记录,发现隐患应逐级向值班人员、带班领导汇报,如发现火情应立即通知消防控制室并进行扑救,必要时直接向119指挥中心报告火警;

  5、值班期间严禁脱岗、饮酒以及从事各种娱乐活动。

  十四、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年初消防安全责任人与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与各部门负责人分别签订《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状》;

  2、成立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考评,内部通报,并上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

  3、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小组应制定考核细则,主要包括消防法律法规掌握情况,防火知识掌握情况,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功能掌握情况等,并明确考核方式、范围、时间等;

  4、消防安全工作考评细则应采取百分制,90分以上为优秀,60—90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每年应根据需要对考评细则进行必要的修改;

  5、对考评结果为优秀的个人应给予物质奖励,对不及格的个人,应给予经济处罚。奖励及处罚标准应在考评细则中明确。

  十五、消防宣传制度

  1、宾馆有开展消防宣传的权利和义务;

  2、消防宣传方式主要有:广播、音像、板报、电子屏幕、条幅、内部刊物等;

  3、宾馆应经常性开展消防宣传,春防、冬防重点时期,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期间要加强消防宣传;

  4、宣传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消防法律法规、防火基本常识、典型火灾案例、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等,并不断更新消防宣传内容;

  5、消防宣传应制定计划,并做好记录;

  6、宾馆应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开展大型消防宣传活动。

消防规章制度10

  一、燃灯、点烛、烧香、焚纸。应规定地点和位置,并制定专人负责看管,宜以殿堂为单位,采用“众佛一炉香”的办法,集中一处,便于处理。

  二、佛像前的蜡烛、琉璃灯等火源,应固定设置,以防倾倒,发生意外。

  三、放置香、烛、灯的木制供桌上,应铺盖金属薄板或玻璃板,以防止香、烛、灯火跌落在上面时,引燃可燃物。

  四、所有的.香、烛、灯火,严禁靠近账幔、幡帐、伞盖等可燃物。

  五、佛前所供的香、烛必须在人员离开前熄灭。

  六、焚烧纸钱、锡箔炉须设在殿堂外,选择靠墙角避风处,用非燃料制作。

消防规章制度11

  为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和岗位安全责任,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工作日程;

  二、经常组织职工学习防火、灭火知识和有关消防工作文件,加强消防法规和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培训消防骨干,总结、交流消防工作经验;

  三、办公室内严禁吸烟;严格执行人走灯灭;工作人员应做好本室的安全工作。下班时必须关好门窗,切断电灯、电水壶等电器设备的电源;

  四、严格执行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改进意见;

  五、发现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应立即解决,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整改意见;

  六、发现着火时应及时扑救,立即报警,并保护好现场,如实向调查人员反映着火前后情况;

  七、发生火灾时,积极组织职工扑救,协助公安机关、保卫部门查清火灾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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