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避险管理制度6篇(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制度),以供参考。
避险管理制度1
为有效维护应急救援防护体系安全平稳运行,确保其始终处于正常待命状态,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启动,为避灾人员提供可靠的待援保障,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各单位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1、所有职工在入井前必须接受应急救援安全防护知识、避难硐室的避难要求等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安检科和各队要将应急救援安全防护体系知识纳入日常培训计划中。培训内容包括: 1)矿用避险设施应急组织流程2)硐室的结构、设计和工作原理3)避难硐室内生存环境及活动要求。
3、安检科要将应急救援安全防护知识纳入新工人入井前安全培训必授课程。
4、避难硐室必须保持通风良好和气密性;竣工后必须进行一次完整的打压测试以检验密封性能。
5、每3个月对避难硐室的各项功能进行一次检验,必须进行仔细检验,做好相关记录并存档。
6、避难硐室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由其专职硐室管理员负责,其他硐室管理员协助。
7、避难硐室不得挪作它用,避难硐室不得存放任何无关物品。
8、各队必须在班前会上安排上岗人员在危急情况下逃生路线,所有人员必须清楚自己所在位置的避灾路线。
9、氧气测定器每月进行一次零点和精度调校,若未超规定误差范围可继续使用。
10、二氧化碳测定器必须每半年进行一次零点和精度的调校。
11、避难硐室内必须附置应急操作流程图和操作指南。
12、避难硐室内急救箱药品必须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发现失效立即更换。
13、建立气密性日常检查、仪器调校、设备检查维护、急救药品检查等专用台帐,安检科纳入安全检查,作为安全重点工作跟踪考核。
14、避难硐室内饮用水食品要有详细食用说明,必须在保质期内定期更换。
15、避难硐室供电停电后再次启动前必须进行送电前的检查。
16、避难硐室内必须使用专用电话,不得与任何作业地点串联;通讯系统必须保持畅通无阻。
17、严禁任意拆除或断开避难硐室的外界供电、供风、通讯系统;如在特殊情况下断电,在供电恢复后,应立即送电,保证各大系统的`正常运行。
18、严禁任何人在维护、检修过程中敲打或撞击任何应急救援设施、设备。
19、除定期维护、专项检查(参观)、应急避灾时,闲杂人不得进入避难硐室内。
20、在发生火灾、瓦斯或一氧化碳涌出、瓦斯爆炸事故时,作业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佩戴好自救器,按照指定避灾路线逃至避难硐室内。
21、外来参观人员进入避难硐室的数量不得超过安全硐室的额定容量。
避险管理制度2
1、为了强化管理,确保紧急避险系统的正常进行,避难硐室管理及维护人员必须每天有人值班,实行24 小时值班责任制度。
2、紧急避险系统值班人员必须执行24小时轮流值班,及时组织人员处理紧急避险系统存在的问题和系统安全隐患,保证系统的完好性。值班人员必须熟悉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基本情况,负责对系统的'故障情况做好值班记录。当系统发出警报、断电、馈电异常、系统故障等信息时,要及时上报矿调度室并组织相关维护人员进行处理。
3、值班及维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随时待命保证通讯、通信畅通。不能由他人代替。吃饭时必须给调度请假,但不能超过40分钟,严禁喝酒。
4、严格执行汇报制度,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应及时汇报上级部门及领导,严禁漏报、瞒报,汇报不及时要追究责任。
5、值班人员要按要求做好当日值班的各项记录。对发生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汇报情况要认真进行记录。对当日收到的文件、措施、通知等资料必须及时贯彻,并统一归档管理。
6、紧急避险系统值班人员应经常亲临现场,检查紧急避险系统中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并现场落实维修人员督促整改,对一时不能处理的问题必须落实人员,限定时间整改。
7、矿调度室为“六大系统”值班总指挥部,负责“六大系统”整体的人员组织及指挥协调工作。
避险管理制度3
一、目的
为完善应急管理机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公司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定义
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生产、维修维护作业过程中对突发事故的处置。
四、相关规定
1、所有员工在作业过程中都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2、所有员工都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的预防和处理能力。
3、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4、正确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当发现或发生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必须及时向当班班长、车间、调度室、安监室以及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领导报告,同时尽最大努力作出妥善处理。必要时可先处理 。后报告(包括停止一切检修作业,通知无关人员撤离现场等)
5、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实施紧急避险,但在行使这条权利时候,必须明确:一是危及从业人员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必须有确实可靠的直接依据;二是紧急情况必须直接危及人身安全,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不应撤离,而应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或及时报告;三是出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首先是停止作业,然后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采取应急措施无效时,再撤离作业场所。
6、对没有什么危险,故意煽动造谣,造成管理混乱者将按公司劳动人事管理规则执行。
7、在不具备紧避险的条件下,作业人员不得以紧急避险为由,擅自离开作业现场,或在紧急避险处置过程中,应处置得当,不能超过一定限度或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否则应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公司不应因作业人员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以及在上述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解出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五、奖惩
1、对在安全生产紧急情况下能正确判断和处理突发事故有功人员,按相关规定予以嘉奖。
2、对在生产作业过程中以紧急避险为由,故意逃离作业现场的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因履职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相关规定处罚,导致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事故构成刑事责任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其它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2、本制度由安全部负责解释。
避险管理制度4
为有效维护应急救援防护体系安全平稳运行,确保其始终处于正常待命状态,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启动,为避灾人员提供可靠的待援保障,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各单位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一、管理规定
1.所有职工在入井前必须接受应急救援安全防护知识、避难硐室的避难要求等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安监处和各队要将应急救援安全防护体系知识纳入日常培训计划中。培训内容包括:
1)矿用避险设施应急组织流程
2)硐室的结构、设计和工作原理;
3)避难硐室内生存环境及活动要求。
3.安监处要将应急救援安全防护知识纳入新工人入井前安全培训必授课程。
4.避难硐室必须保持通风良好和气密性;必须进行一次完整的'打压测试以检验密封性能。
5.每3个月对避难硐室的各项功能进行一次检验,必须进行仔细检验,做好相关记录并存档。
6.避难硐室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由其专职硐室管理员负责,其他硐室管理员协助。
7.避难硐室不得挪作它用,避难硐室不得存放任何无关物品。
8.各队必须在班前会上安排上岗人员在危急情况下逃生路线及其避难硐室内位置的一人一位对应关系。所有人员必须清楚自己所在位置的避灾路线。
9.氧气测定器每月进行一次零点和精度调校,若未超规定误差范围可继续使用。
10.二氧化碳测定器必须每半年进行一次零点和精度的调校。
11.避难硐室内必须附置应急操作流程图和操作指南。
12.避难硐室内急救箱药品必须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发现失效立即更换。
13.建立气密性日常检查、仪器调校、设备检查维护、急救药品检查等专用台帐和一人一位对应关系说明牌,并现场定置。安检科纳入安全检查,作为安全重点工作跟踪考核。
14.避难硐室内饮用水食品要有详细食用说明,必须在保质期内定期更换。
15.避难硐室供电停电后再次启动前必须进行送电前的检查。
16.避难硐室内必须使用专用电话,不得与任何作业地点串联;通讯系统在正常状态下必须保持畅通无阻。
17.严禁任意拆除或断开避难硐室的外界供电、供风、通讯系统;如在特殊情况下断电,在供电恢复后,应立即送电,保证各大系统的正常运行。
18.严禁任何人在维护、检修过程中敲打或撞击任何应急救援设施、设备。
19.除定期维护、专项检查(参观)、应急避灾时,任何人不得进入避难硐室内。
20.在发生火灾、瓦斯或一氧化碳涌出、瓦斯爆炸事故时,作业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佩戴好自救器,按照指定避灾路线逃至与自己对应的避难硐室内。
21.采、掘工作面避难硐室必须提前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纳入月度计划中,作为重点监管项目。
22.部门、队级干部进入应急救援安全防护采区,必须巡查相关设施完好情况及检修维护等记录。
23.外来参观人员进入避难硐室的数量不得超过安全硐室的额定容量。
二、考核办法
1.安检部及各队未将应急救援安全防护体系知识列入日常培训计划的,给予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500元/月。
2.安装或拆解重组时未对密封性能进行检验,给予责任队机电队长(机电班长)、队长、书记分别罚款1000元/次。
3.避难硐室挪作它用或放置其它物件,给予责任队罚款1000元/次。
4.队班前会必须对作业人员与避难硐室的对应位置进行详细安排,否则,处罚区队值班人员500元/次,处罚队长、支书200元/次。
5.未对氧气、二氧化碳测定器进行零点和精度调校的,给予责任队罚款1000元/次。
6.未对避难硐室内急救药品进行月度检查,给予责任队罚款500元/次。
7.违反规定敲打、撞击急救设施、设备,给予责任人罚款500元/次。
8.避难硐室内电话出现串联或通讯不畅,给予调度室罚款1000元/次。
9.队设备检查维护、急救药品检查等专用台帐和对应关系说明牌记录不全的,视为未执行,给予责任区队罚款500元/项;弄虚作假者,给予罚款1000元。
10.违反规定进入避难硐室内,给予责任人罚款500元。
避险管理制度5
1.建立建全紧急避险系统的技术档案,并进行分类管理妥善保存。
2.对系统采取定期检查发现的故障以及处理的情况必须进行详细登记备查。
3.对所有收集的`技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便于指导、改进今后的工作。
4.维护、保养人员对设备、设施出现故障必须查明事故原因,检修情况都必须进行记录。
5.技术资料管理必须是指定管理人员专门负责。
6.各类技术资料档案统一管理,严禁销毁、丢失,否则,给予当事人按情节轻重进行责任追究。
7.系统技术档案资料的查阅,必须履行借阅手续,外单位因工作需要查阅资料,须经矿、科领导批准后借阅。
避险管理制度6
为了提升矿井安全防护水平,确保紧急避险系统的使用可靠,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系统维护制度
1.硐室永久性设施
每月度检查维护一次,根据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2.井下所有紧急避险管路必须保持24小时供水、供电、供风、通讯畅通。
3.紧急避险系统主管路安设内径不小于100mm的无缝钢管,分支管路安设内径不小于50mm的'无缝钢管,管路要吊挂平直、不拐死弯,接头阀门完好不漏水、不漏气。
4.设置支管和阀门必须保证其可靠性。
5.所有供水管路三通阀门必须齐全,手把灵活。
6.紧急避险系统中的水管、三通、阀门及仪器仪表等设备的耐压不小于工作压力的1.5倍。
7.硐室前后5米范围无材料、杂物、积水现象,宜设置排水沟。
8.供风管路中的水必须经常进行排放水,保证供风正常。
9.紧急避险系统实行分区域管理,明确维护人员进行日常检查维护。
10.及时对紧急避险系统阀门、供水管路是否有跑、冒、滴、漏等现象进行系统全面检查维护。
二、巡检制度
1.由专人负责对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路进行巡检。
2.巡查紧急避险管路必须由队干部组织,认真参加巡检工作。
3.巡检硐室时发现隐患、问题必须及时汇报、处理。
4.掌握紧急避险管路使用情况及锈蚀情况,做到有计划检修、更换管路。
5.对于因巡检不到位而影响紧急避险系统完好的,追究巡查人员责任,并追查相关管理责任。
6.经常对硐室内存放的药品、食品等物品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管理要求
1.各单位必须制定专人对各自管理范围内的管路进行检查,对不合格、损坏的要及时进行更换。
2.各单位要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管路进行上账。
3.任何人不得随意损坏管网、阀门及三通,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对硐室内存放的药品、食品等物品检查发现有到使用期限或过期、变质等情况,立即进行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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