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规章制度11篇 人事管理与考核制度

时间:2024-06-18 10:00:00 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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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规章制度11篇 人事管理与考核制度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1

  第一则 总则

  为加强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职员,即公司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

  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则 管理权限

  总经理确定公司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一线经理的任免去留及晋级,决定全体职员的待遇。

  人力主管工作职责:

  一、 协助各部门办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续。

  二、 负责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三、 负责公司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

  四、 组织公司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五、 组织公司人事培训工作。

  六、 协助各部门办理公司职员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人事手续。

  七、 组织各部门进行职务分析、职务说明书的编制。

  八、 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力主管规划。

  九、 负责劳动合同的签定及劳工关系的处理。

  第三则 职员录用

  被正式聘用的新职员,由公司发给《职工聘用合同》,由公司与其签定《职员聘用合同》,一式两份,一份交由公司存档,一份交新职员自留。

  《职员聘约合同》时效可由公司与职员双协商签定,最底期限不得少于一年。聘约期满,如不发生解聘和离职情况,自动续约。职员如不续聘,须在聘用期满前十五天书面通知公司。

  完备调离手续

  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职员在离职前必须完备离职手续,未完备离职手续擅自离职,公司将按旷工或自动除名处理。离职手续包括:

  (1)处理工作交接事宜;

  (2)按调离手续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3)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4)退还公司宿舍及房内公物,。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员,临时确没有住房需住公司住房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5)报销公司账目,归还公司欠款;待所有离职手续完备后,领取离职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薪金。

  (7)职员违约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职员应按合同规定,归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有关费用。

  (8)如与公司签订有其它合同(协议),按其它合同(协议)的约定办理。

  离职面谈

  离职前,公司可根据职员意愿安排总部人力主管或职员上司进行离职面谈,听取职员意见。

  纠纷处理

  合同过程中的任何劳动纠纷,职员可通过申诉程序向上级负责人申诉。

  第四则 工作守则和行为准则

  员工工作守则包括

  一、 每位员工都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处处以公司的利益为重, 为公司的发展努力工作。

  二、牢记“用户第一”的原则,主动、热情、周到的为顾客服务,努力让顾客满意。

  三、员工要具备创新能力,通过培养学习新知识使个人素质与公司发展保持同步。

  四、讲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确效率是企业的生命。

  五、要有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是对所有员工提出的敬业要求。

  六、具有坚韧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气战胜困难、挫折。

  七、要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八、要注意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九、明确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个人工作目标。

  兼 职

  职员未经公司书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获取薪金的工作。

  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

  (1)在公司内从事外部的兼职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和其他资源从事所兼任的工作;

  (2)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者商业竞争对手;

  (3)所兼任的工作构成对本单位的商业竞争;

  (4)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5)主管级及以上职员兼职。

  个人投资

  职员可以在不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前提下,从事合法的投资活动,但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1)参与经营管理的;

  (2)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

  (3)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

  (4)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行为的。

  保密义务

  1、职员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职员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1、职员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

  行为的自我判断与咨询

  职员在不能清楚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违反本准则时,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1以该行为能否毫无保留地在公司公开谈论,为简便的判断标准;

  2向主管或总经理提出咨询。

  接受咨询的部门应给予及时、明确的指导并为当事人保密。

  职员遵守的行为准则包括:

  一、 职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一切规则制度;

  二、 职员必须服从公司的组织领导与管理,对未经明示事项的处理,应及时请示,遵照指示办理;

  三、 职员必须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积极进取;

  四、 职员应严格保守公司的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机密;

  五、 职员不得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

  六、 职员不得损毁或非法侵占公司财务;

  七、 职员必须服从上级命令,有令即行。如有正当意见,应在事前陈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必须协同办理,应遵从公司指挥,予以协助;

  八、 在公众面前做到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行为检点,谈吐得体。切记每位员工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风貌的体现;

  九、 公司内员工之间要团结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学习,沟通思想,交流感情;

  公司内应有的礼仪:

  第一条 职员必须仪表端庄、整洁。具体要求是:

  1 头发:职员头发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

  2 指甲:指甲不能太长,应经常注意修剪。女性职员涂指甲油要尽量用淡色。

  3 胡子:胡子不能太长,应经常修剪。

  4 口腔:保持清洁,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异味食品。

  5 女性职员化妆应给人清洁健康的印象,不能浓妆艳抹,不宜用香味浓烈的香水。

  第二条 工作场所的服装应清洁、方便,不追求修饰。具体要求是:

  1 衬衫:无论是什么颜色,衬衫的领子与袖口不得污秽。

  2 领带:外出前或要在众人面前出现时,应配戴领带,并注意与西装、衬衫颜色相配。领带不得肮脏、破损或歪斜松弛。

  3 鞋子应保持清洁,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不得穿带钉子的鞋。

  4 女性职员要保持服装淡雅得体,不得过分华丽。

  5 职员工作时不宜穿大衣或过分雍肿的服装。

  第三条 在公司内职员应保持优雅的姿势和动作。具体要求是:

  1 站姿:两脚脚跟着地,腰背挺直,胸膛自然,颈脖伸直,头微向下,使人看清你的面孔。两臂自然,不耸肩。

  会见客户或出席仪式站立场合,或在长辈、上级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

  2 坐姿:坐下后,应尽量坐端正,把双腿平行放好,不得傲慢地把腿向前伸或向后伸,或俯视前方。

  要移动椅子的位置时,应先把椅子放在应放的地方,然后再坐。

  3 公司内与同事相遇应点头行礼表示致意。

  4 握手时用普通站姿,并目视对方眼睛。握手时脊背要挺直,不弯腰低头,要大方热情,不卑不亢。伸手时同性间应先向地位低或年纪轻的,异性间应先向男方伸手。

  5 出入房间的`礼貌:进入房间,要先轻轻敲门,听到应答再进。进入后,回手关门,不能大力、粗暴。进入房间后,如对方正在讲话,要稍等静候,不要中途插话,如有急事要打断说话,也要看住机会。而且要说:"对不起,打断您们的谈话"。

  6 递交物件时,如递文件等,要把正面、文字对着对方的方向递上去,如是钢笔,要把笔尖向自己,使对方容易接着;至于刀子或剪刀等利器,应把刀尖向着自己。

  7 走通道、走廊时要放轻脚步。

  无论在自己的公司,还是对访问的公司,在通道和走廊里不能一边走一边大声说话,

  更不得唱歌或吹口哨等。

  在通道、走廊里遇到上司或客户要礼让,不能抢行。

  第五则 员工的考勤、休假、请假制度

  职员考勤、休假和请假应严格按照公司《职员考勤即休假、请假管理制度》执行。

  标准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 下午2:00—6:30 晚上7:00—10:00 合标准工作时间:11小时

  周六至周末:上午9:30—12:00 下午2:00—6:00 晚上7:00—9:00 合标准工作时间:8小时30分

  编辑部及管理层人员工作时间可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灵活安排,但每天必需填写个人一周活动表,每周一向上级汇报。编辑部工作人员外出无需请示,但需每日填写外出活动记录报告,每周一向上级汇报

  迟到、早退或旷工

  上午上班前和下午下班后,职员要由本人亲自打卡,若因故不能打卡,应及时填写请假单报负责人签字,然后送主管备案。如因工作原因不能签到必需至电通知主管。发现替他人打卡,每次会扣除双方薪金各100元。

  员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旷工。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15分钟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钟以上,两小时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迟到或早退超过两小时按旷工处理。

  第一次迟到(早退)提醒注意,第二次迟到(早退)口头警告,第三次迟到(早退)写出书面检查,并再加扣除薪50元。当月累计7次迟到(早退)的,给予警告处分,当月连续三次警告的,公司有权予以劝退。

  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15分钟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钟以上,两小时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迟到或早退超过两小时按旷工处理。

  旷工一天扣除2倍的当日基本工资。当月累计旷工6天,连续旷工超过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者,作除名处理,公司不负责其一切善后事宜。

  请假须填写请假单,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才可离开工作岗位,同时对请假进行备案。

  请病假必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15分钟内,致电所在主管或直接上级主管,且应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内,向公司提供规定医务机构出具的建议休息的有效证明。病假期间扣除当日福利补贴。病假累计半年以上者,至第七个月起按岗位薪金数额的70%为基数发放。

  请事假将被扣除当日薪金全额。

  因参加社会活动请假,需经领导批准给予公假,薪金照发。

  如赴外地出差,应填写出差单交主管备案。

  一、上班时间不允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需外出应请示主管(编辑部无需请示,但需每日填写外出活动记录报告,每周一向上级汇报)

  二、不允许员工从事第二职业或对外兼职活动,但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升学考试、学习培训,提高工作能力。

  加 班

  如因工作需要,需在非工作时间工作的,必须通知部门主管。加班时需填写加班记录。但公司不提倡不必要的加班,如因个人的原因,拖延工作时间,不算加班。凡加班人员于加班时不按规定工作,其有偷懒、睡觉、擅离工作岗位或变相赌博者,经查获后,记过或记大过。经理级以下人员每晚加班2小时,第二天可晚工作一小时作为休息时间。每累记加班24个小时,或连续加班12个小时没有休息,可申请一天带薪假期,或相当于三天工资的加班补助金。管理层为不计酬加班。

  加 班 请 假:

  1 操作人员如有特别事故不能加班时,应事先向领班声明(领有具体事实不得故意推诿)否则一经派定即须按时到退。

  2 连续加班阶段,如因病因事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向领班或值日值夜人员以请假单请假。

  3 公休假日加班,于到班前发生事故不能加班者,应以电话向值日人员请假,次日上班后再检具证明或叙明具体事实,填单补假(注明加班请假字样),此项请假不予列入考勤。

  4 在加班时间中如因机械故障一时无法修复或其他重大原因不能继续工作时,值日值夜人员可分配其他工作或提前下班。

  假期管理:为严格劳动制度,加强公司对员工假期的管理,对各种假期的申请和审批程序做如下规定。

  节 假 日

  国家规定的大型节假日,包括元旦(1天)、五一(1天)、国庆(3天)、春节(8天),给予休假 但因业务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计算。

  一、工作年假: 工龄满一年以上、业绩突出的员工,经主管报请总经理批准,可享受5天年假。工龄满二年以上、

  可享受7天年假。主管安排职工休年假时,需提前2周向总经理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休假的,由公司给予相应补助。

  二、事假:员工在工作期间,确有私事要处理,必须请假。员工请事假须先填写“员工请假单”,半天以上(不超过1天)的由部门主管批准,1天以上的由部门主管核准,报总经理批准。事假期间扣除当日基本工资,事假超过10天以上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特殊情况除外)。经过批准的申请单交公司备案。因急事,如不能及时提前请假的,应于当日打电话通知本部门,回来后及时补填请假单。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的,按旷工处理,扣发当日工资;旷工连续超过3 日,累计当月6天者,公司无条件解聘。

  三、探亲假:与配偶分居两地,每年职员可享受一次为期15天的探亲假;未婚、父母均在外地居住,每年职员可享受为期7天的探亲假;

  四、婚假:职员结婚给婚假10天假期, 子女结婚可请假2天

  五、丧假: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死亡,公司给假5天。

  六、病假:员工确实因病不能上班时,应填写“员工请假单”,并出具医院证明,半天以上(不超过1天)的由单位主管批准,1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全年累计病假不超过3天的不扣除工资,超过3天的,超出部分计发50%的工资(特殊情况除外)。经过批准的申请单交行政中心备案。

  员工因急病,不能及时提前请假的应于3小时内打电话通知本部门,并于上班后补填请假单。

  本公司员工因执行职务所生的危险致伤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论,期间以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假期中薪资照给。

  过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规定命令退休。

  请假逾期,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事假逾期按日计扣薪津,一年内事假积计超过30天者进行经济处罚、停职或开除。

  (二)病假逾期可以未请事假的假期抵消,事假不敷抵消时按日计扣薪津。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不在此限。

  特准病假以半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特准病假期间薪资减半发给,逾期者可予命令退休或资遣。

  本公司员工请假期届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

  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第六则 工资待遇

  一、 工龄补助:在公司工作年满一年的职员,每年增加____元的工龄补助。

  二、 奖金:销售提成:根据各业务部门的业务指标,确定提成标准。

  三、全勤奖励:全月出满勤,未请假、无迟到、早退、旷工者,发放全勤奖金。

  四、职员工资发放日期: 职员工资,采用月工资制,于每月底发给。

  五、公司工资实行保密制度,员工个人的工资对其他员工保密,如员工对其工资有异议,请直接与经理联系;

  第七则 奖惩

  公司对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受奖:

  一、保护公司财产物资安全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者;

  二、业绩突出,为公司带来明显效益者;

  三、对公司发展规划或业务管理规范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给带来明显效率或效益者;

  四、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足为公司楷模者;

  五、其他制度规定应予记功授奖行为。

  记功授奖方式有:大功、小功、嘉奖、通报表扬、一次性奖金等。

  公司对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处罚:

  一、利用工作之便图取私利、盗窃、殴斗、诈骗、索贿、违反公司财务制度者;

  二、公司遭遇任何灾难或发生紧急事件时,在场职员未能及时全力加以挽救者;

  三、在公司外的行为足以妨碍其应执行的工作及公司声誉或利益者;

  四、恣意制造内部矛盾,影响公司团结和工作配合者;

  五、怠慢、欺辱、谩骂、殴打顾客,给公司形象带来损害者;

  六、玩忽职守、责任丧失、行动迟缓、违反规范、给公司业务或效益带来损害者;

  七、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及各项规则制度者;

  八、窃取、泄露、盗卖公司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机密者;

  九、触犯公司其他制度记过处罚规定或国家法律行为;

  记过处罚方式有:开除、记大过、记小过、警告、通报批评、一次性罚款等;

  若职员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公司有权起诉;奖惩记录,纳入公司考核内容。

  第八则 福利

  一、 保险:按公司现行的保险规定,公司的骨干人员和经理级以上人员可享受公司投保的个人医疗保险。

  二、 困难补助:职员个人或家庭有特殊困难,可申请特殊困难补助,补助金额视具体情况而定。

  三、 过节费:根据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元旦、春节、妇女节、劳动节、端午节、儿童节、国庆节等),公司将发放适当的过节费或物品。

  四、 外出郊游:每年的春季或秋季,组织员工外出郊游。

  五、 住院慰问:员工住院期间,视具体情况公司组织人员慰问。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以随时做出合理的调整。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执行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2

  一、人事

  1、凡本校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未经学校许可,不准搞第二职业。

  2、全体教师必须服从上级和学校的管理,自觉做到依规办事、依法治教,遵守上级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崇尚科学,反对邪教。

  3、学校内部教师人事调整,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教师的专长和表现,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讨论决定,人事调配实行一次性讨论,一经讨论确定,原则上不得变动,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要经过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4、实行教师人事考评和末位淘汰制,每学期对教师的各方面表现进行一次业绩考评,考评结果由高分到低分排队,末位的实行待岗;考评结果作为教师评聘、评优、评先、考核的重要依据。

  5、实行教师聘任制,学校根据教师的平时的表现和业绩考评结果,由领导班子根据核定编制员额和岗位的需要,确定聘任教师的名单,各教师与学校签定聘任协议。

  6、全体教师必须从大局出发,服从学校分工,按学校分工认真搞好本职工作,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如不服从分工的,视情节轻重,在学年度业绩考评“思想表现”和“工作态度”中扣分。

  7、建立教师工作档案,健全教师业务检查评比制度,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每学期由学校考评小组作出公平的`评价。

  8、各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各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树立高尚的师德师风,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教研教改活动,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想方设法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成绩,为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而努力奋斗。

  二、考勤

  1、学校全体干部、教师职工均系考勤对象,由校委会负责考勤工作。逐日记载出勤情况,按日统计,汇总公布。

  2、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办公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中途离岗。

  3、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因公外出,也应告知组室负责人或考勤员。

  4、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工论处。旷工半天以上(合半天)扣除相应的工资外,停发当月奖励工资。

  5、教职工的集体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本校教职员工,按国家规定享受寒暑假。

  7、凡本校教职工,无故连续旷工一个月,或累积一个月者,以自动离职处理。

  8、教职工的考勤必须根据有关规定,与工资、奖金、评选、职称评定挂钩,做到奖惩分明。

  三、请假

  1、教职工因事、因病须离岗者,必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人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需待安排好课工作之后,方可离开岗位。如因急病或紧急事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或事后补假。

  2、请假时间在1—xxx节课以内,本人空课者,由教务处主任批准;一天副校长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校长批准;三天以上,由校长签注意见后,报教委批准;中层以上干部,一律由校长批准。

  3、教职工请假,一月内事假累计xxx天、病假xxx天以上者扣发全部考勤奖;一学期事假累计xxx天,病假累计一个月以上者,扣发全学期考勤奖;事假在一个月,病假两个月以上者,停发请假期间的职务工资。

  4、请长期病假者,从第三个月起,按社会发展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5、符合法定婚龄结婚的,可准假三天,实行晚婚晚育的可准假10—xxx天。

  6、女职工的产假按计划生育暂行规定办理。

  7、本人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三日的丧假。

  8、未经请假擅自离岗或未经续假逾期不归者,以旷工论处。

  四、奖惩

  1、对教职工的奖励和处罚,要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经过一定评议、审议手续,并公之于众。

  2、校级先进工作者,每学年评定一次,由校长授予荣誉称号。单项奖励随时进行。先进工作者评定比例一般为xxx%-xxx%左右,表彰先进,坚持德、勤、能、绩综合评定。须由群众评议推荐,组室申报,校长审批。

  3、给予教职工处分,必须慎重,应由学校组织调查,取得确凿证据后,根据错误程度和本人认识态度,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讨论,形成初步意见后,由学校校委会决定。记过以上处分,需经主管部门批准。

  4、奖励以精神为主,物质为辅。

  5、所有奖励和警告以上的处分,均记入个人和学校档案。

  6、凡符下列条件之一的教职工,可给予奖励:

  (1)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者。

  (2)遵纪守法,兢兢业业,出满勤,事事处处为集体,对不良行为敢于斗争,事迹突出者。

  (3)热爱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教育教学质量名列前茅者。

  (4)勇于开拓,善于创新试验,在教育教学改革上有较大贡献者。

  (5)面向全校学生,对后进学生加倍爱护,在帮助后进学生转化方面卓有成效者。

  (6)参加竞赛获奖学生的辅导教师。

  (7)积极组织,指导学校大型活动,并做出显著贡献者。

  (8)服务及时周到,态度和蔼可亲,质量令人满意,效益好者。

  (9)在其它方面有特殊贡献和先进行为者。

  7、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给予处罚。

  (1)目无法纪,自由散漫,擅离职守,玩乎失职,造成损失者。

  (2)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使学生心理和生理受到摧残和伤害者。

  (3)违法乱纪,赌博成性,酗酒成风,打仗,挑拨是非造成不良影响者。

  8、依据上述情形轻重与认识态度,可分别给予口头批评,公开检查,通报批评,扣发奖金或工资、赔偿损失、警告、严重警告、记过、降职、降薪、开除留用、开除等处分,触犯刑律者,由司法机关处理。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3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人事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阜宁县教育局人事管理规定》的要求,制定我校人事管理制度。

  一、人事

  1、凡本校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学校决定调整工作岗位的教职工,应服从分配,按时上岗,否则从通知之日起以旷职论处。

  3、育龄女职工在备孕、怀孕前以及预产期必须提前告知计生专干,便于学校统筹安排。

  二、考勤

  1、学校全体教职工均系考勤对象,由专人负责考勤工作。

  2、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办公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岗。迟到、早退按每4次折算成一天事假计入绩效工资考核。

  3、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擅离职守,按旷职论处。因公外出,亦要调好课务,填好调课表报教导处存档,并及时告知考勤人员。

  4、严禁教师间擅自调课。擅自调课,经学校查实的,原任课教师和代课教师各罚款每节课50元。

  5、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职论处。

  6、学校的“半日研修”、集中学习、例会等集体活动,均进行正常的'考勤,无故缺席一次罚款20元。周前会无故缺席的,一次罚款50元;履行正常请假手续的,一次罚款20元。

  7、教职工的考勤必须根据有关规定,与工资、奖金、评优、评先、职称评聘挂钩,做到奖惩分明。

  三、请假

  1、教职工因事、因病须离岗者,必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人除特殊情况外,均需安排好自己的课务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如因急病或紧急事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托他人办理或事后补假。

  2、请假时间在一个月以内的,由校长批准;一个月以上的,由校长签注意见后,报教育局批准。

  3、教职工每学期请假5天的(含病事假)不扣款;超过5天的,按每天80元扣款。病事假达两个月的,除扣款外,扣发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4、无故不上班按旷职处理,每天扣款120元。连续旷职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职时间超过30天,按劳动合同处理。

  5、根据xx年最新《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解读,取消晚婚晚育假。

  ⑴、婚假:符合法定婚龄结婚的教职工可准假7天。

  ⑵、女职工的产假及其配偶的护理假:女职工的产假执行国家规定准假128天(包含寒暑假和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同时男方护理假15天。

  ⑶、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准假15天;怀孕于4个月流产的准假42天。

  6、本人直系亲属死亡的,可给3天的丧假。

  7、未经请假擅自离岗或未经续假逾期不归者,以旷职论处。

  注:本细则由校议事会负责解释。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4

  入职手续

  (一)证件必须经人事部门确认新进人员核准聘雇应依下之规定向公司人事部办妥下列手续方能入职:

  1.个人半身彩色免冠近照二张.

  2.身份证复印件二张(持临时身份证者应在有效期内补交正本).

  3.近期个人身体健康证(必须是镇级以上公立医院).

  4.个人计划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个人最高学历毕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入职人员必须填写入职登记表等相关表格,并确保其资料的真实性.

  (二)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人事部的培训,熟悉公司相关制度

  1.新入职员工报到后,人事部在三个工作日内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及日常工作生活中应遵守之事项进行入厂培训.

  2.人事资料建档:员工之人事资料由人事部门于员工报到两个工作日内建妥人事资料并存档保存(包括电脑档案).

  3.新员工之工作分配:员工报到后依上级主管之指派分发工作,由人事部将新员工介绍给所属部门主管,由其安排工作并进行上岗前培训,无特殊情况不得变动(特殊情况必须经上级主管核准后方可变更)。

  (三)晋升:公司全体员工晋升机会均等。

  (四)试用期间::所有新入职员工试用期为1至3个月(特殊岗位例外),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表现突出者或为公司做出重大贡献者,经总经理批准可缩短试用期。

  离职手续

  (一)如果在试用期内无法适应工作或者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公司将随时终止劳务关系。

  (二)试用期满的员工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由公司领导核准后交接完毕方可离职。

  (三)所有离职人员必须到人事部领取《离职申请表》并交所在部门主管审批后由人事部转交公司领导审核并存档.

  (四)经公司领导批准离职人员须到人事部领取《离职员工交接表》由宿舍管理员签名、部门主管签名(证明其所有工作事项、物品移交完毕)后在门卫处等待,由财务部核实交接表无误后领取工资。

  (五)所有离职人员领取工资后不得再在本公司内食宿。

  (六)特殊情况的离职人员,做特殊处理。

  奖惩制度

  奖励:对改善管理、提高品质质量有重大贡献者.严格控制成本、

  对节约开支有显著贡献者.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卓有成效者.为保护公司财产安全、见义勇为者.检举违纪违规人员、揭发腐败行为者.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业绩突出者,对以上表现突出的员工由各部门主管提报,经公司领导评估后,将给予口头或书面表扬、物质奖励、特别加薪或者晋升等不同形式的`奖励。

  处罚:对违反公司制度,将依据违纪情节给予罚款、警告、记过或合并处分,严重违反公司制度且屡教不改者将给予开除处分。

  凡违反劳动纪律、住宿规定、就餐规定、门禁制度、安全卫生守则、玩忽职守者,视情节轻重及有无造成恶劣影响或经济损失,处以上款所列相应之一处罚。

  投诉制度

  公司任何员工都享有投诉的权利,投诉的方式为:

  1.将意见口头或者书面交至直接上司或者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进行处理或上交。

  2.将意见口头或者书面交至人事部,由人事部进行调查,并将结果上报至公司领导。

  考勤制度

  2.公司依据《劳动法》之规定每人每天工作八小时,延长工作时间按加班计时,作息时间为:8:00——12:00,13:30——17:30下午18:00以后为开始加班时间。

  3.公司实行打卡考勤制度,员工上、下班必须依规定时间打卡,不打卡者视为缺勤。

  4.上班时间起至三分钟内(含)打卡视为正常出勤,超过三分钟则以迟到论处,迟到半小时内给予扣款10元处理,迟到半个小时以上以旷工处理,每月迟到四次,第五次起即视为旷工半日,以矿工半日处理.旷工一日扣除三天工资处罚。

  5.有事请假须提前向部门主管请示并经主管批准将请假条交至人事部存档,未经请假或主管未批准就擅自不上班者一律以旷工论处,有突发急病或者特殊情况可事后补假,但须立即通知所在部门主管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补假条交至人事部存档。

  6.各部门主管每日必须将人员出勤异常情况及时报备至人事部,不得包庇或袒护,否则一律负连带责任从重处罚。

  7.未到下班时间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早退者每次以旷工半日处理。

  8.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累计旷工四天者以自动离职处理(未按离职规定办妥离职交接手续而自行离厂者也视为自动离职),不发薪资及补偿金,自动离职者需承担违约责任,因自动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9.代打工卡或托人代打卡者、弄虚作假、私自涂改考勤卡者一经查获予以除名处理。

  10.如果因卡机故障未打卡者必须经部门主管签卡,否则做未出勤处理.

  11.人事部将不定期对工卡进行查核,对违规者进行相应的处理。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5

  一、要自觉地执行《条例》中有关选任党政领导干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等规定,营造富有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

  二、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党管干部的原则;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应坚持以下六条标准: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2、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有奉献精神;

  3、办事公道,作风正派,不以权谋私,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4、能联系群众、团结同志,热爱党务工作;

  5、进取意识强,勇于开拓创新;

  6、年纪轻,有文化、懂业务、会管理,具有开创工作新局面的能力。

  四、选任中层以上干部,严格按照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组集体讨论决定、谈话、任职的程序。

  五、干部的`管理,应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其德、能、勤、绩等全面严格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每年定期进行考核。

  六、干部、职工的调进、调出,应经党工委的集体讨论决定,人事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七、选任干部和人事管理应遵守以下纪律:

  (1)不准以书记办公会、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工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的任免;

  (2)不搞临时动议决定干部的任免;

  (3)个人不能改变党工委会集体讨论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

  (4)不准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

  (5)不准在选任干部工作中封官许愿、打击报复、营私舞弊;

  (6)考察材料不齐全,时间不充裕不讨论,不审批,不上报。

  八、干部的档案管理,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县处级领导干部的档案由组织部管理,科员以上的档案由办公室实施管理。及时将需要归档的材料按要求及时整理归档,做到不失、不漏。凡因工作需要,借阅人事档案的,要主管领导批准并办理借阅的有关手续。无关人员不准查阅干部档案。

  九、做好干部、职工的工资管理工作,按政策办理干部、职工的工资晋升等事项,做到及时、准确。

  十、干部职工请销假:

  1、凡因事不能上班须请假的,假期在一天内由本部室负责人批准。

  2、请假二天以上的,由本部室签署意见报分管领导批准。

  3、科以下人员请假由各部室批准,科领导请假由分管领导批准。

  4、凡请假期两天以上,均要填写《请假报告表》,按规定审批,并将请假报告表呈送办公室备案。

  5、凡请假离开市区的一律由委领导批准。

  6、如遇特殊或紧急情况来不及填写请假单的,领导批准后可由所在部室填写请假单,交办公室备查。

  7、凡是工委集体活动或学习开会等,因事请假的由各部室领导负责向主持活动或会议的领导报告。

  8、休假期满后,应按批假程序向有关领导销假。

  9、凡当年请事假累计超过本人当年工休假者,当年不得享受工休假。

  10、干部职工请探亲假、生育假、工休假、婚丧假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6

  1.凡新员工入职,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书、一寸彩色近照三张,先交报名费30元,按金200元,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公关部人员、芬兰馆技工另定)。

  2.招工条件: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服务员女身高1.58米以上,男身高1.70米以上,迎宾1.65米左右,保安队员1.70米以上。

  3.培训期:凡新入职员工必须经过人事培训部培训,培训期一般为十五天(由人事培训部根据培训与部门需要确定),培训合格方可进入试用期,培训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培训期内一律享受培训期工资。

  4.试用期:凡新员工必须经过一个月试用工作(到职当月出勤天数超过二十天的,当月为试用期,不足二十天的,由到职之日至第二月底为试用期),试用合格者录用,由部门书面通知人事部办理手续转为正式员工,签订员工合同;不合格者,到人事部办理有关离职手续,如无违反酒店规章制度可退还按金.试用斯一律享受试用期工资。

  5.员工每月实际出勤有27天的(31天的出勤按28天计)为全勤,可享受全勤奖。

  6.员工每月享受带薪假期三天,不许累积翌月,由部门每月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如无特殊情况不安排连休,月假不休不另算工薪。

  7.部长以上级员工休假需由部门至少提前一天报请人事部审批备案,否则作旷工处理。

  8.请假制度:员工请假十天以内的由部门批准执行,并作好考勤记录请假十天以上的(含十天),部门同意后,务必报请人事部审批备案,部长以上员工十天以上(含十天),需由人事部报请总经理室审批后方有效,否则作旷工处理(工作时间未到半年一律不能请十天以上假期,工作良好的优秀员工除外),旷工一天扣二天工资,旷工三天作自动离职处理,不发放任何款项。

  9.调动与升职:凡员工调动或升职,必须由部门主管向人事部提出申请,清楚说明其本人工作状况与调动(升职)的理由,经批准由人事部通知其办理有关手续后方为有效(部长以上的调动与升职由人事部报请总经理室批准后执行)

  10.凡经总经理室研究决定招收的员工,部门务必遵照配合接纳,凡因人事需要,经总经理室研究决定对员工的调动,部门务必遵照办理。

  11.辞职:

  (1)员工辞职必须提前十五天递交辞职书,经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后,送交人事部审批,辞职期以人事部批准之日为准(凡辞工期不够,一律不办理离职手续,若因特殊情况需办理离职手续的',不返还按金);

  (2)凡未够一年期,提出辞职的,经本部门和人事部批准后,可结算工资,不返还按金,(平时工作良好,优秀员工除外);

  (3)合同员工依照合同规定办理。

  13.裁员:公司因特殊情况需要裁减的员工,离职结算时一律返还按金并补助七天工资(合同员工依照合同规定办理)。

  14.离职手续:员工的辞职得到批准,收到解雇或辞退通知书后,必须到有关部门交回公物,凭部门考勤表及有关交物单据,带上相本人工卡、饭卡、宿舍锁匙、按金单,按规定的日期到人事部办理有关离职手续。逾期不办理者,不返还任何款项,交由保安部督促其离开酒店,人事部根据部门手续移交情况,给离职员工开具工资结算通知单,凭单到财务部结算工资。

  15.凡在办理离职手续时,未退交工卡、宿舍锁匙、饭卡其中任何一项物品者,不返还按金。

  16.如不服从酒店合理的人事安排及工作调动,或与部门闹个人情绪者,作自动离职处理,不结算工资,不返还按金。

  17.离职员工一旦办理离职手续,必须按人事部规定的日期离开酒店,否则由保安督促执行。

  签署:_______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7

  一、全体教师必须服从上级和学校的管理,自觉做到依规办事、依法治教,遵守上级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崇尚科学,反对邪教。

  二、教师申请调动,要严格按教育局的规定,由教师书面提出申请,学校领导班子研究讨论加意见,由学校上送区教育局,由教育局作调配。

  三、学校内部教师人事调整,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教师的专长和表现,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讨论决定,人事调配实行一次性讨论,一经讨论确定,原则上不得变动,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要经过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四、根据区教育局规定,实行教师人事考评和末位淘汰制,每学期对教师的各方面表现进行一次业绩考评,考评结果由高分到低分排队,末位的实行待岗;考评结果作为教师评聘、评优、评先、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

  五、实行教师聘任制,学校根据教师的平时的表现和业绩考评结果,由领导班子根据县核定编制员额和岗位的需要,确定聘任教师的名单,各教师与学校签定聘任协议。

  六、全体教师必须从大局出发,服从学校分工,按学校分工认真搞好本职工作,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如不服从分工的,视情节轻重,在学年度业绩考评“思想表现”和“工作态度”中扣分。

  七、根据区教育局的规定,每学年组织我校教师到基层学校支教。学校根据区文件规定的有关条件,由教师提出申请,学校根据支教工作和学校工作的需要作好安排,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到基层学校开展支教工作;各教必须服从学校安排,服从工作需要,积极做好支教工作。凡无特殊情况不服从支教安排的,学校不再聘请,由教育局调配到其他学校任教。

  八、建立教师工作档案,健全教师业务检查评比制度,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每学期由学校考评小组作出公平的评价。

  九、各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各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树立高尚的师德师风,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教研教改活动,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想方设法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成绩,为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而努力奋斗。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8

  一、考勤管理规定

  目的

  为了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氛围,提高工作效益,促使办公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责任与检查

  1.部门经理对部门人员有直接管理责任,对所属员工的出勤有直接管理责任。

  2.总经理对各个员工的考勤有监控之责。

  管理制定

  1.上班时间

  2.星期一至星期六上班,星期天休息。

  3.营运部: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8:00

  4.开发部: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8:00

  晚班:19:00-21:00

  5.网络部: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8:00

  晚班:15:00-24:00

  员工上午上班打卡一次,中午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加班人员按晚班上下班时间打卡。(备注:中午上班应在12:30后打卡)

  (1)出差人员在外出差时,每天9:00~10:30用所在地电话(不能用IC卡、IP卡)拨打销售行政文员的电话并通话以作考勤登记,并在《出差跟踪表》上填写通话时间、电话号码、地点。

  (2)如员工外出,需填写外出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交由前台;如未能在下班前回来打卡,应在第二天上班时补填外出申请单交给部门经理签字证明确属因公外出;

  (3)工资发放的形式和日期:工资发放时间为每月15日当天,当月发放上月全额薪资,(例:8月15日领取7月份薪资),工资发放形式,以银行汇款或现金;

  工资以实际出勤的天数计算,如需加班满2小时的员工,公司发放10元/小时作为加班补贴。

  (4)公司特设每月全勤奖50元作为奖励。

  6.奖罚规定

  迟到:

  (1)迟到1~30分钟,每一分钟扣罚一元。

  (2)上班时间迟到30~60分钟或以上,扣罚半天工资。

  (3)月累计超过60分钟或以上,扣一天工资。

  (4)因突发事件迟到经核准者,经事假处理。

  早退:

  (1)早退1~30分钟内,每分钟扣罚一元。

  (2)早退30~60分钟或以上,扣罚半天工资。

  (3)月累计超过60分钟或以上,扣一天工资。

  (4)因突发事件早退经核准者,经事假处理。

  旷工:

  (1)假期满未续假,又没有上班者,均以旷工论。

  (2)旷工一天,除当天不计工时外,另外扣两天工资。连续旷工三日,或全月累计旷工六日,予以开除处分。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一经发现,作旷工一天处理。

  二、请(休)假管理制度

  请假方式

  因事请假需写《请假单》,将请假单交给直接主管审批或上级主管审批,批准后才能休假。

  批核权限

  1.经理以下人员:一天以上三天以下向经理请假,三天以上需总经理批准。

  2.经理:一天以上三天以下向副总请假,三天以上需总经理批准。

  请假规定

  1.请假期时,一天以内的提前半天,申请三天以内的提前一天申请,三天以上的提前三天申请。

  2.事假起始计算为小时,未满1小时以1小时计算,所有事假都不予计当日薪酬。

  3.因病请假,须填写《请假单》经权限主管核准后方可离岗。外地出差因病不能上班,可托人或电话向部门主管请假,如部门主管同意,部门主管必须代申请人填写《请假单》交人事部备案。如部门主管不同意,应电话告知或托人告知申请人应按规定上班。请病假须递交有效的医院证明,方才有效。

  4.如患重大病症住院治疗,超过两个星期起予以停工(自动离职),病例愈后经医院证明可从事原岗位工作的可考虑予以复职。

  5.假期中公休日当休息日论。病假不足一日则以小时来计。

  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都按国家规定办理

  法定节假日放假规定

  1月1日

  元旦放假1天

  5月1日

  国际劳动节放假1天

  10月1日

  国庆节放假1天

  中秋节、端午节放假半天管理规定

  1.请假必须提前申请,安排工作代理人,经权责主管同意签准后方可告假,如写好请假申请,但直属主管未签准而请假人离开公司则以旷工论处。

  2.如因突发事件不能预先办理请假手续,应于事发当日报告直属主管或电话请假或托人代办请假手续。电话请假或托人请假必须说明请假原因。凡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岗者,作旷工论处。

  3.申请长假(7天以上),应在休假期前做好工作小结并向临时接替人员及直属上司交待清楚。

  4.经理、主管休假期间须留下假期中的联系电话,以备不时之需。

  5.假期满未续期或续假但未获批准者(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件除外)均为旷工。

  6.请假理由不充分而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请假或缩短请假时间。

  三、出差管理规定

  1目的

  规范公司员工出差管理,依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出差办法。

  2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出差员工。

  3出差定义

  因公事需要外出办理且经公司领导批准同意,外出往返时间在一天以上的即为出差。

  4出差申请及审批程序

  (1)因工作需要安排出差者,出差员工必须提前填写《出差申请表》,经上级主管审批后交行政部考勤存档;

  (2)部门经理以下员工出差,由直属主管审批;

  (3)部门总监以下员工出差,由直属总监审批,副总经理批准;

  (4)部门总监及副总经理出差,由总经理审批及批准;

  5出差借支与报销

  (1)员工出差需向公司申请借款时,必须填写《借款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由总经理签字同意方可到财务部领取借支款;

  (2)员工出差申请的借款,应于出差返回后3天内,整理好相关差旅费用凭证,按一定的规格贴放整齐,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抵扣借支款;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办理报销者,可延期在一周内办完;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3)员工出差发生的各项开支,规定标准范围内的由经办人填写《出差报销单》并附上已审批的〈〈出差申请表〉〉,经上级领导核实,财务审核后方可报销,超过规定标准的须经总经理批准;

  (4)对在报销过程中发生的不真实的原始单据和不合理的各项开支,财务部有权不给予受理,待经办人说明具体情况并经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受理;

  (5)员工在出差期间发生的.各项开支,其票据均需提供原始有效票据,特殊情况遗失或因任何原因不能提供原始票据的,须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财务部方可给予支付相关费用;

  (6)因公务需要且经公司批准的其他各项费用开支,给予实报实销;

  6出差管理

  (1)出差人员当天在上午11:00前离开公司的可享一天的出差补助,上午11:00后离开公司的只享有半天的补助;

  (2)出差补助一律按出差的公历天数计算,以票据为准,凡出差期间不予计算加班费,可安排补休;法定节假日出差按正常工作日计算;

  (3)出差途中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出差时间的,必须向公司汇报原由,经上级领导同意后方可延期,否则公司不予报销所有出差费用,并且视其情形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4)员工出差期间应随时与公司保持联系,每天必须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并在结束出差返回公司的三个工作日内递交书面的出差报告呈交上级主管;

  (5)出差人员必须维护公司形象和利益,做到举止文明、谈吐文雅、待人热情;

  7出差费用标准

  (1)乘坐交通工具标准

  级别

  飞机

  火车

  轮船

  汽车

  市内交通工具

  总经理

  不限

  软卧

  不限

  豪华大巴

  的士

  副总经理

  经济仓

  软卧

  2等仓

  豪华大巴

  的士

  部门总监

  视情形

  软卧

  3等仓

  豪华大巴

  的士

  拓展/区域经理

  视情形

  硬卧

  4等仓

  豪华大巴

  限30元/天(凭票据)

  主管级以下

  视情形

  硬卧

  4等仓

  大巴

  限20元/天(凭票据)

  (2)员工出差住宿费标准

  级别

  特殊城市

  一级城市

  二/三级城市

  备注

  总经理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各部门按此标准,凭有效票据予以实报实销。

  副总经理

  300元/天

  250元/天

  220元/天

  部门总监

  250元/天

  220元/天

  180元/天

  拓展/区域经理

  200元/天

  180元/天

  150元/天

  主管级以下

  180元/天

  160元/天

  140元/天

  (3)员工出差用餐及电话费补助标准

  级别

  餐费

  电话费

  备注

  总经理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副总经理

  60元/天

  30元/天

  部门总监

  40元/天

  20元/天

  拓展/区域经理

  30元/天

  20元/天

  主管级以下

  30元/天

  10元/天

  (4)出差费用的借支控制

  按差旅预算(交通费+出差用餐费+住宿费)x出差天数,按预算总额整数到财务借支款,返回公司再还款

  四,工作人员工作纪律

  为了保持优美的工作环境和良好的工作氛围,提高工作效率,促使办公秩序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纪律。

  1.保持精力充沛,上班时间不准打瞌睡,不准随意外出公司。中午休息时间应在自己座位休息,不准在接待室和会议室午睡。

  2.举止文明、坐立端正、谈吐文雅,待人热情,讲究礼貌、不卑不亢。

  3.保持办公室环境清洁。员工不得在办公区内用餐,上班时间禁止吸烟,不可以在办公区吃零食;办公时不用的文件、资料放入柜内,尽量保持台面整齐。保护室内植物,离开办公室时把台面收拾干净。

  4.接传电话时应注意语气和蔼,标准语句为“您好,x部门或x人,请问您哪位”打电话:“您好,这是韩流攻略x部门,请”挂电话:“谢谢,再见”。不准用电话聊天和非工作性质的上网,接到质量投诉电话,耐心向对方介绍接管投诉部门是售后服务部,并将电话转售后服务部;接到本部门电话要转对应部门,转接时要注意礼貌。

  5.保持办公室安静,不准大声喧哗,不准串岗闲谈。接待客人、部门开会或研究时间较长的活动,应到接待室或会议室。

  6.保持卫生,维护公司环境清洁,不准随地吐痰、倒水,不准乱扔纸屑、杂物,不准在办公室进餐。禁止在公司办公区域内吸烟,违者罚款20元。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工作牌,违者罚款20元。

  7.坚持勤俭办事。①节约用水;②节约用电,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自觉关好办公室及办公区所有灯、气、水的开关;③节约使用办公用品;④不得损坏任何设施,更不得将办公物占为已有。

  8.切实保守秘密,下班时锁好资料、文件。不该知道的事情不打听,不该看的资料不看。不随便进入设计打板室、电话总机房。信息技术中心等机要部门。非专职人员不准擅自使用复印机、传真机、电话总机设备。

  9.注意仪表与形象:男士上班应穿着整齐,不可以穿拖鞋;女士淡妆、不得穿便装(拖鞋、赤脯)上班。男士不得留胡须,剃光头,头发要每天梳理,衣服要整理,女士不得穿低胸、超短裙。

  10.上下班时互相要打招呼。禁止在客户面前吵架、指责、埋怨。

  11.接待客人要热情大方、服务周到、首先是“欢迎光临”,然后给客人看坐、倒茶水;送客时“谢谢光临,下次再见”。

  12.员工下午下班打卡后,如需返回公司取走物品,应告知部门主管人员。如非工作需要,禁止使用公司资源私用,如有违反,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将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13.员工年底奖金与晋升,以员工日常工作表现与绩效考核成绩作综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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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规章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则依据xxxxxxxxxxxx厂组织规程第十八条的规定制定,以达高度运用人力,提高经营绩效之目的。

  第二条凡本厂员工人事管理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据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章任用

  第一条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

  第二条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

  (一)总经理、副总经理、助理——由董事会任免。

  (二)部长、副部长、主任、副主任——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任免。

  (三)组长、副组长——由主管部长(主任)任免或主管部长(主任)提请总经理任免,事后报董事会核备。

  (四)新进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始予正式任用。

  第四条新进人员之任用,部门主管级以下人员应呈报总经理批准,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应层呈董事长批准。

  第五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一)剥夺公权、尚未恢复者;

  (二)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三)受禁治产宣告、尚未撤消者;

  (四)通缉在案,尚未撤消者;

  (五)身体有缺陷、或健康状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六)未满十六周岁者。

  第六条新进人员除另有规定外,自到职日起三个月为试用期,必要时可视其试用期间成绩表现之优劣予以缩短或延长之。

  第七条试用人员成绩表现优良者,由其直属单位主管填报试用人员任免签报单呈报总经理(董事长)核准正式任用。

  第八条试用人员成绩表现欠佳者,应由其直属主管权宜延长试用或停止试用,并填报试用人员任免签报单层呈总经理(董事长)核备。

  第九条新进人员于报到后,试用开始前,应在人事管理部门(本厂人事管理部门为企业管理办公室)办妥下列手续:

  (一)填妥本厂新进职员履历表;

  (二)缴验学历证件及身份证;

  (三)最近半身正面免冠照片2张。

  第十条本厂员工之服务年资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第三章服务

  第一条本厂各级人员的职责,除依职位说明书外,如为该说明书未经载列,而经上级主管指派办理者,应尽力完成,不得拒绝。

  第二条本厂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本厂一切规章及公告。

  (二)尊重工厂信誉,凡个人意见涉及本厂方面者,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除办理本厂指定任务外,不得擅用本厂名义。

  (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一切机密。

  (四)执行职务时,应力求切实,不得畏难规避,互相推诿或无故稽延。

  (五)爱护工厂财物,不浪费,公物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

  (六)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八)出勤管理应依员工出勤管理制度之规定办理。员工出勤管理制度另订。

  (九)因业务需要加班者,应依加班管理制度办理。加班管理制度另订。

  第四章待遇

  第一条本厂员工之待遇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章各条办理。

  第二条本厂员工工资按工作性质分为: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第三条本厂员工工资标准规定见下表。

  第四条工资结算办法

  (一)计时工资结算办法

  (二)计件工资结算办法

  第五条前条工资标准所列特殊岗位、职务、工龄津贴无等级之分。

  第六条本厂员工工资的结算及发放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员工的工资为月结算。结算时间为每月xx日。

  (二)员工工资每月xx日发放。

  第六条本厂员工年终奖金之发给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服务满三个月者,依工作质量经董事会评核后计发奖金。

  (二)服务未满三个月者,不发给年终奖金。

  (三)服务年资之计算以截至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准。

  第七条初任人员之薪给自到职日起,按日计算。

  第八条升薪或减薪员工之薪给自人事令生效日起,按日计算。

  第五章调迁与差假

  第一节调迁

  第一条本厂基于业务上之需要,可随时调迁员工之职务或服务地点,员工不得借故推诿。

  第二条调任人员应依限办理交代并报到完毕,如主管人员逾限五日,其他人员逾限三日,即视同自动辞职。

  第三条调任人员在接任者未到前离职时,其所遗职务由其主管或其主管指定之其他人员代理。

  第四条调任人员之薪给自到新职日起,按日计算。

  第二节出差

  第一条本厂员工出差按员工出差管理制度执行。员工出差管理制度另定。

  第三节给假

  第一条下列日期为例假日: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第二条前条所列假日休息天数应视具体生产情况而定,但其间之工作应按加班管理制度之规定办理。

  第三条员工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月不得超过5天,每年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天,逾期未痊愈,即予停薪留职,但以一年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天。

  (三)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七天。

  (四)丧假——父母、配偶或子女丧之时,可请丧假八天;祖父母、外祖母、配偶之父母、兄弟姊妹丧亡时,可请丧假六天。

  (五)产假——女性员工分娩,可请产假九十天。怀孕三个月至七个月而流产者,可请假四星期;七个月以上流产者,可请假六星期;未满三个月流产者,可请假一星期。

  注:产假系指已婚女性员工,未婚女性员工分娩或流产按病假规定办理。

  (六)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之资格培训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兵役征召或集会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七)公伤假——因公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四条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工厂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三个月。

  第五条请假期内之薪水,依下列规定支给。

  (一)除事假不发薪水外,其余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假者,其请假期间内薪水发给基本工资的60%。

  (二)请公假者薪水照发。

  (三)公伤假工资照发,且其治疗费用凭治疗单据全额报销。

  第六条员工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报,并送企业管理办公室登记后,始为准假。凡未经准假而擅离职守或未经批准续假而缺勤者,除因临时大病或重大事故经证明属实,并于事后三天内依规定呈核外,应以旷职论处。

  第七条员工请假应依下列规定呈请批准:

  (一)副总经理、助理请假三天以内者(含三天)呈请总经理核准,超过三天层呈董事长核准。

  (二)(副)部长、(副)主任请假三天以内者(含三天)呈请所属副总经理(助理)核准,三天以上七天以内者(含七天)层呈总经理核准,超过七天者,层呈董事长核准。

  (三)其余人员请假三天以内者(含三天)呈请所属部长(主任)核准;三天以上七天以内(含七天)层呈所属副总经理(助理)核准;超过七天者,层呈总经理核准。

  第八条员工请假不论假别均应书明理由,病假超过三天者(含三天),应检附医师证明文件。惟外伤可显示者可酌情免附。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

  第一节考核

  第一条各级主管人员对其直属员工,负有平时工作成绩考核之责任。每月一次,应按《xxxxxxxxxxxx厂员工考核实施细则》(另定)将各项人员之工作情况,逐一详列于考核表中,详细评核其工作绩效,并将结果分为A、B、C、D、E五等,凡列A等及E等者,均应详述理由,呈上一级主管核阅及密存,作为年度考核、培训等的参考依据。

  第二条年度工作考核应于员工到职届满三个月后之当年年底办理。由其直属主管依据平时工作考核成绩及勤惰情况予以评核。评核等级分为A、B、C、D、E五等,A等或E等的考核,均应详细列述具体事实及理由。其在考核年度中曾受记过以上处分或请假超过规定期限或旷工累计达三天以上者,不得考列B等以上。

  第三条凡年度考核列A等者,经总经理报请董事会核准后发给特别年终奖金(数额由董事会商定,但不应少于当年最高月薪的两倍),列B等者发给当年最高月薪的.两倍之年终奖金,列C等者发给当年最高月薪的一倍之年终奖金、列D等者不发给年终奖金、列E等者予以辞退。

  第四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助理之考核由董事长评核。组长及以上人员的考核,由其直属主管层转总经理核定,其余人员均由各部门层转部长(主任)核定。

  第二节奖惩

  第一条员工之奖励,分为嘉奖、记功及奖金三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嘉奖:

  1、品德良好、足为同仁表率,有具体事迹的。

  2、其他有利于本厂或公众利益之行为,且有事证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记功:

  1、、细心维护工厂财物及设备,致节省费用有显着成效者。

  2、担任临时重要任务,能如期完成,并达成预期目标者。

  3、及时制止了重大意外事件或变故的发生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发给奖金:

  1、对业务、维护或管理有重大改善,因而提高质量或降低成本者。

  2、对工厂设备维护得宜,或抢修工作提早完成,因而增加效益者。

  3、对业务、维护或管理之方法作重大改革之建议或发明,经采纳施行后成效显着者。

  4、对采购销售、会计处理、财物调度、人力运用等方法有重大改善,因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可明确计算其价值者。

  5、对天灾、人祸或有害于工厂利益之事件,能奋勇救护,或预先防止,使工厂免受损失有事实为证者。

  6、一年内曾记功二次以上者。

  7、对本身主管业务表现出卓越才能,品德优良,服务成绩特优,且有具体事迹足资为证者。

  8、工作上有特殊功绩,使工厂增加收益或减少损失者。

  以上奖金之数额,各视实际贡献之价值决定。

  第二条员工之惩诫,分为警告、记过及免职三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有具体事证者,应予警告:

  1、未经准许擅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2、擅用他人经管之工具及设备者。

  3、拒绝警卫检查其携带之物品者。

  4、涂写墙壁、设备有碍观瞻者。

  5、携带眷属、小孩在工作场所有碍秩序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处分:

  1、未经准假,而擅离工作岗位者。

  2、无正当理由,延误公事致工厂发生损失者。

  3、行为不检,有损工厂声誉者。

  4、指挥不当或监督不周,致部属发生重大错误,使工厂发生损失者。

  5、在工作场所喧哗口角者。

  6、对同事有胁迫、恫吓及欺骗行为者。

  7、一年内警告二次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免职:

  1、在工厂内酗酒滋事、妨害秩序者。

  2、向外泄露工厂业务机密者。

  3、对上级主管不满,不通过正当渠道陈述己见,或提供建议,而任意谩骂者。

  4、对本身职务不能胜任者。

  5、无故旷工至三日以上,或一月内无故旷工累计达六日以上时。

  6、胁迫上级主管,或蓄意违抗合理指挥,或打骂侮辱主管行为情节重大者。

  7、利用工厂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

  8、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者。

  9、未按照规定指示,擅自改变工作方法,致使发生错误,使工厂蒙受损失者。

  10、故意损坏工厂财物者。

  11、在工厂内赌博,或有伤风化的行为的。

  12、在工厂内打架斗殴者。

  13、散播有损工厂之谣言,而妨害工作秩序者。

  14、因故意过失行为,而引起灾害者。

  15、有煽动怠工或罢工之具体事实者。

  16、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予以处罚者。

  17、一年内记过三次者。

  第三条员工之奖惩事项,由各部门主管列举事实,逐级核定,并呈请总经理核定。

  第四条其他未列举而应予奖励或惩诫事项,可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奖惩。

  第五条员工奖惩可累计,以嘉奖两次作记功一次,记功两次可发给一定数额资金。警告两次作记过一次,记过三次予以免职。同一年度功过不得相互抵销。

  第七章离职

  第一条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停职:

  (一)有违犯本厂规章之嫌疑,情节重大,但尚在调查之中,未作决定者。

  (二)违犯刑事案件,经司法机关起诉,判刑但未确定者。

  第二条前条各款如经查明,无过失或判决无罪者,可申请复职,如准予复职,除因非本身过失而致停职者外,不得要求补发其停职期间之薪水。

  第三条在停职期间,薪水停发,并应即办理移交。

  第四条本厂因业务紧缩,或因不可抗力停工在一个月以上者,可随时裁遣人员,但解雇人员时,应事前三十日预先通告。

  员工对于其所承受工作不能胜任时,本厂亦可随时解雇,并在三十日前预先通告。

  第五条员工在接到前条预告后,如另谋工作可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两日工作时间,其请假日之薪水照发。

  第六条依照第五条规定解雇人员时除预告期间发给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但如系本厂发生破产情况,依破产法办理,不在此限):

  在本厂连续工作期满一年者,发给一个月薪水。以上所称薪水,系以员工最后服务月份之薪水为准。

  第七条员工辞职,应于七天前以书面形式层转总经理核准。核准辞职后,应即办妥移交,但不发给任何补助或津贴。如离职未经核准或移交不清,即擅自离职者,以免职处理。

  第八条员工不论依照上列任何条款暂或永久离开本厂者,均应办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致本厂发生损害者,均依法追究其赔偿。

  第八章教育与训练

  第一条本厂视业务需要举办定期或不定期、业务、技能或质量之教育与训练。

  第二条有关教育与训练,其应参加人员、课程、时间、地点悉依既定计划办理。

  第三条本厂为教育与训练之执行可指派各有关人员担任讲师或学员,被指派者不得借故推诿。

  第四条本厂视实际需要,可聘请外来专家担任讲师或指派有关人员参加外界举办之有关业务讲习。

  第五条各种教育与训练或讲习,于期满后均应举办测验,或提出心得报告,其成绩作为员工考核资料之一。

  第九章附则

  第一条本规程经呈请董事长核准后公布实施。

  第二条本规程如有未尽事宜,可由总经理呈请董事长核准修订之。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10

  一、为了使学校人事管理走向合同化、规范化、法制化,逐步建立有效的人才竞争和激励机制,促使人员流动能进能出、职务岗位能上能下、工资待遇能高能低,从而全面提高教职工队伍的素质和办学效益,学校依照《合同法》有关规定实施《聘用合同制》。

  二、实施聘用制的原则:平等自愿的原则;依法聘用的原则;竞争上岗原则。

  三、实施聘用制的范围:学校在编教职员工;新接受和新调入的、中专毕业生和其他人员。

  四、聘用的条件:

  受聘者必须具备岗位所规定的学历、资格和达到职后培训所规定的要求。

  受聘者必须具备教育工作者应具有的职业道德。

  受聘者必须适应学校工作各项要求,能胜任工作,保证质量。

  受聘者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自觉按工作规范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受聘者必须履行学校规定的'各项义务。

  受聘者必需按照市教及区教育局文件规定的工作量,坚持正常工作。

  受聘者必须接受学校的考核,在聘用期内考核为合格以上等级,方可连续聘用。

  五、违约责任:学校与聘用人员一经签订聘用合同,即受到法律约束。学校和受聘人均应严格履行聘用合同制的`有关规定,不能擅自解除或变更;如违约,则按《合同法》有关条款办理。

  六、争议的处理:学校成立由党、政、工和教工代表组成的人事争议调解小组,按有关法律条例规定行使人事争议的调解职能;人事争议当事人应在人事争议发生之日起十五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调解小组提出调解请求,调解不成,当事双方应在调解不成之日起三十天内,向上级人事争议处理机构申请裁决。

  七、聘用期限:学校从岗位需求实际出发,按教师的考核等第、骨干教师的认定等第、岗位的性质与教师签订聘用期限,一般聘用期限为一年。

  八、本制度未尽事宜,均应按《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11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依据本公司章程制定,凡本公司从业人员人事管理悉依本制度规定办理。其次条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实施。在公司主管领导的指导下,行政人事部详细负责下列工作:

  1、负责人力资源规划的制定;

  2、负责人员聘请、培训、考核工作;

  3、负责公司劳动用工制度、薪酬激励制度的制定与实施;

  4、负责办理员工社会保险事宜;

  5、负责人事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公司从业人员职级划分如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

  中级管理人员,包括各部门经理、车间主任、主要工程技术人员。

  一般管理人员,包括各部门业务主管、一般技术人员。助理职员,包括各部门从事一般工作的.员工。一般员工包括:一般职员、技术工人、普工、后勤工人等。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设立坚持“因事设岗原则”,努力做到以最少的岗位获得最好的工作效率。

  第五条公司人员编制数额按公司经营运作的须要制定,并在每年年度起先前定编,经总经理和董事会核批后实施,坚决杜绝因人设岗,人浮于事的现象。其次节任用

  第六条从业人员的任用人数,应以所核定的“人员编制安排表”人数为限。其任用条件以“职务说明书”为依据,以便因事择人,使人与事合理配置。第七条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阅历予以派任。

  第八条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

  (一)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任免。

  (二)中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报董事会核准后任免。

  (三)一般管理人员及助理人员由行政人事部考察后提名报总经理核准后任免。

  (四)本公司各单位如因业务须要,必需增加人员,应先依新进人员任用事务处理流程规定提出申请,一般管理人员以下岗位经主管人事副总经理核准,中级以上岗位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考选事宜。

  第九条新进人员面试或测验合格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试用3个月,期满考查合格者,方得正式聘用;表现突出者,可视状况缩短其试用期。

  第十条新进人员应先办理背景调查,并按学历及实际工作实力任用。

  第十一条除公司正式职员外,本公司可按业务须要聘雇临时人员,其待遇、工作时间及工作条件按合同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由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一)剥夺公民权,尚未恢。复者;

  (二)受破产宣告,尚未撤销者;

  (三)通辑有案,尚未销案者;

  (四)参加黄赌毒者(正式员工在合同期内有此行为,一经发觉马上解聘);

  (五)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六)原在其他公私机构服务,未办清离职手续者;

  (七)经其他机构开除者;

  (八)身体有缺陷或健康状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九)未满十六周岁者;

  (十)公司负责人,不合于公司法规定者。第十三条新进人员,试用期间应由人事部门切实考核。试用成果欠佳,或品德不良,或发觉其进入公司前有不法事实者,可随时停用。新进人员在报到后,试用起先前,应办妥下列手续:

  (一)填妥本公司新进员工履历表;

  (二)提交学历证件、身份证复印件;

  (三)提交公司定点医院体格检查证明;

  (四)提交前任职机构离职证明书(无证明书者应供应有关查询电话及地址);

  (五)供应经济担保并与担保人签定担保合同书,担保人应保证被担保人服务期间行为、财物及平安等并负连带赔偿责任;

  (六)近期半身正面免冠照片三张;

  (七)签订保密协议、试用协议或劳动合同书及岗位聘任协议。

  第二节服务守则

  第十四条本公司各级人员的职责,除依职位说明书说明外,如为该说明书未经列载,而经上级主管指派交办的工作,应尽力完成,不得拒绝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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