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大学图书管理制度3篇,供大家参阅。
大学图书管理制度1
一、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二、图书馆内严禁吸烟和带入火种,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及可燃物品。
三、消防器必须放置在醒目和便于使用的位置,指定专人保管。分布在各处的消防器材不得随意移动,每年进行两次检查,过期失效的及时联系公安部门预防科更换。全体工作人员和义务消防员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发生火警时会扑救、会报警。
四、每天闭馆前、下班时,对所在书库、阅览室、工作室和附近公共区域进行认真检查,切断电源,关闭门窗和自来水龙头,防止灾害事故发生。如发生忘记关灯、关机等问题,应及时到岗消除隐患,并报告有关领导。对责任人应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需写出检查并扣奖金。
五、不准私拉电线,不得私自安装电器设备,确因工作需要,应先向办公室申请,经批准后由办公室或技术部门负责安装。
六、工作中必须使用的易燃物品,如书刊、纸张等,应有专人管好、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七、各部(室)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兼职安全员和消防员,负责和监督安全和防火工作。
八、各种电器设备经常检查,发现故障及时维修。不准用碘钨灯照明。照明灯泡与图书、资料、文件柜等可燃物品应保持不小于0。5米距离。
九、书库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熨斗、电烙铁、电钟、电烘箱、电冰箱、电视机、微波炉等设备。严禁超负荷用电。
十、馆内空调设备须按规定由专业人员安装,经常检查其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应停止使用,不准带故障运行;下班时或长时间离人,必须切断电源。
十一、夜班人员应忠于职守,加强夜间巡逻,确保馆舍夜间安全。发现问题应及时报警,并通知馆领导到馆处理。
十二、节假日闭馆期间,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门卫要加强责任心,防火防盗。
大学图书管理制度2
一、图书馆借书须知
1、图书馆报刊阅览室对已办理借书证的师生员工开放。
2、读者凭本人借书证进图书室,不得将书包、雨具和私人书刊带入库内,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内。
3、借阅图书时,须保持室内整洁和安静;严禁在书库里吸烟、随地吐痰和乱丢废弃物。
4、图书室开放时间:周一、五中午12:00——14:00;周二、三、四下午15:00——17:30。
二、图书馆借书证发放和使用规定
1、凡我校教职工和经正式注册入学的学生都可按规定凭有关证件申请领取借书证。
2、新生办理借书证应提供一寸免冠半身照片一张,或由图书馆采集学生电子照片信息,集体制作借书证。
3、借书证仅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4、借书证要妥善保管。如有涂改、缺角的,均属无效,不得使用。
5、借书证如遗失,应及时来馆挂失,如挂失后找到了原有借书证,应到本馆注销挂失。如补证后又找到原借书证,须将原证交回本馆。如发现仍用原证借书者,作违纪论处。
6、补办借书证须提供一寸免冠半身照片一张,凭校牌或学生证自行到图书室办理补证手续。
三、借书规则
1、凡借阅本馆图书资料,一律凭本人借书证,不得代借(可代还)。
2、每次借书以一册为限。
3、借书期限,每次为一个月。如确实需要,可在到期前来馆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为一个月。以续借一次为限。
4、借书时应当检查,发现有污损、残缺或与书名不符等情况,须立即向管理人员声明,加盖印记。否则,在还书时发现上述情况,应由借书人负责。
5、借出的书刊,遇到特殊需要,读者应根据图书馆的要求,主动到图书馆归还。
6、读者离校前,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应将所借图书及借书证交回本馆,否则本馆不予签盖离校证明。高三学生须在5月1日前还清书籍,否则暂缓发放毕业证书。本校师生员工不得将借书证借给非本校师生使用。
四、书刊损坏赔偿、罚款规定
图书馆的书刊资料是公共财产,是图书馆根据教学需要,为广大师生服务的重要物质基础,读者应自觉爱护,妥善保管,如有污损、遗失等情况,借阅者应负赔偿责任。
1、书表面污损,根据清洁轻重,酌情处理。
2、损内页和封面并有撕破现象,按书价20%–50%赔偿。
3、重污损或撕、缺页,照原价赔偿。
4、遗失图书须以版本相同的书本赔偿并支付加工费2元。如抵赔原版书刊有困难则按原书价两倍赔偿。整套书如遗失一册,则按整套书的双倍赔偿。
5、借图书超期者,每超期一天罚滞纳金0.10元。
五、开架借阅图书的几点要求
1、进入书库必须出示证件,以证换取代书板后方可入室查阅资料。
2、读者要正确使用代书板,每人一次限取一册书刊资料,并以代书板代替所取资料的位置。
3、书库内的`图书实行全开架借阅,读者可自由取阅。浏览完毕,须将所阅资料对号放回原处,并取回代书板。
4、必须保持书库内书刊排列的秩序和整洁,书刊看后不借要放回原处或平放书架一侧。
5、未办好借阅手续的书刊,不得携出室外,如有发现,将视为窃书;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当面批评教育,或本人作出检查,或报告学校给予全校通报等处罚。
大学图书管理制度3
一、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二、图书馆内严禁吸烟和带入火种,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及可燃物品。
三、消防器必须放置在醒目和便于使用的位置,指定专人保管。分布在各处的消防器材不得随意移动,每年进行两次检查,过期失效的及时联系公安部门预防科更换。全体工作人员和义务消防员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发生火警时会扑救、会报警。
四、每天闭馆前、下班时,对所在书库、阅览室、工作室和附近公共区域进行认真检查,切断电源,关闭门窗和自来水龙头,防止灾害事故发生。如发生忘记关灯、关机等问题,应及时到岗消除隐患,并报告有关领导。对责任人应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需写出检查并扣奖金。
五、不准私拉电线,不得私自安装电器设备,确因工作需要,应先向办公室申请,经批准后由办公室或技术部门负责安装。
六、工作中必须使用的易燃物品,如书刊、纸张等,应有专人管好、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七、各部(室)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兼职安全员和消防员,负责和监督安全和防火工作。
八、各种电器设备经常检查,发现故障及时维修。不准用碘钨灯照明。照明灯泡与图书、资料、文件柜等可燃物品应保持不小于0.5米距离。
九、书库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熨斗、电烙铁、电钟、电烘箱、电冰箱、电视机、微波炉等设备。严禁超负荷用电。
十、馆内空调设备须按规定由专业人员安装,经常检查其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应停止使用,不准带故障运行;下班时或长时间离人,必须切断电源。
十一、夜班人员应忠于职守,加强夜间巡逻,确保馆舍夜间安全。发现问题应及时报警,并通知馆领导到馆处理。
十二、节假日闭馆期间,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门卫要加强责任心,防火防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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