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随笔作文3篇

时间:2024-11-09 16:29:00 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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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的随笔作文3篇

实用的随笔作文1

  走出宿舍楼,习惯性左转,奔向主路,却不穷尽这笔直。沿着斜斜的小道,穿过理学院的连廊下,绕过参天的香樟树跨国横亘的街道后,便又是笔直的一条,文学院,便在这条笔直的末端了。

  去文学院的路,悠长,悠长。

  寒来暑往,日月明晦,或急或缓的脚步,迈开岁月的长度,像是收音机上的调程,已经在这条路上来回拨弄了两年半。沿途看风景,因景起思绪。那些走走停停因景而驻的脚步,将我斑驳的思绪踏进了红砖铺就的人行道。是足下的路,亦是一段心路。

  最爱缓步走过那斜斜的小道,左手边是满目殷红的桃林,右手畔则是明波净水的.湖泊,最难得的是湖心偶成的小岛,蓄满了苍翠。白日里的桃林已是引得万人驻足,到了有月亮的晚上,月光溶溶,透过层层浓雾,就那么柔柔的笼罩着桃林,让人不经意间便会吟出《春江花月夜》里“月照花林皆似霰”的诗句。“哦,却原来就是这样一番景象!”,古老的情丝在这里得到了诠释,今人的情绪因此而激动不已。

  天雨过后,校园里格外的幽静。跨过横亘的街道,踏上文学院所在的笔直,柏柏油路面潮湿漆黑,尚有一汪一汪的积水;人行道上,石砖暗红,盲道鲜黄,稍有斑驳但不起纤尘。道旁的槐树,像是袅娜的少女,低首垂侍,微微倾向路面,湿漉漉的树干有着铁丝一般的颜色,稳稳地托住巨大的树冠,放眼望去,两道笔直的苍翠随道路向远方伸延着,在视野的尽头几欲相交,更显得道路悠长、笔直。茸茸的草坪青翠逼人,随着地势偶有起伏,像地毯一般。真羡慕地毯上或卧或立的几点花石,不仅舒适且与草坪相映成趣,形成一道道别致的风景。狭长的草叶,含珠带露,散发着幽幽的青草香,和着湿润的泥土气息,随微风扑面而来,使人神清气爽。这时是鲜有行人经过的,车辆也很少,完完全全一幅自然景态,宛若田园。让人忍不住放轻脚步,生怕惊扰了这份静谧与恬淡。每当此时,心中总是格外的放松,人世的繁杂,心中的郁结,都会沉淀下来,整个人像是经历了一场自然的洗礼,返璞归真。

  去文学院的路上,多处都能看到一些不知名的小花散落在树下,有的大片大片的积在树荫下,满满当当的蓄了大片大片仿佛四叶草形状的叶子,花朵是极小的,点缀在层层叠叠的叶子上面。金色的朝阳,斜斜的透进树林,斑斑驳驳的洒在林中的花海上。大树与小花童话般的组合,宛如爱丽丝梦游的仙境。三三两两的同学就坐在开满小花的树荫下晨读,朗朗的读书声恰似林间莺啼。这种花又是极懂得自我保护的。风雨凌厉之时,它不赏脸;阳光热辣之时,它也不予理睬。紧紧地收起它们的花瓣伞,像是坚持不给大灰狼开门的小兔乖乖。阳光静好的清晨与午后则是它们大展风采,极尽明妍之时。也因了它这性子,倒成了校园里花期最长的植物,直到我披上冬衣的时候,仍会在树下发现些许紧缩的花苞。这花常常引我深思,人世间的生命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

  还记得初来大学城时,常抱怨“去文学院的路,太长”而买了自行车助行,后来却又时常弃了自行车开始享受这悠长。想自己一天都穿梭于纷繁的人事之中,唯有走在这条路上,看着路旁的风景,感受着花开花谢,枝叶繁疏,草木荣枯,才会觉得浮躁的心绪慢慢平息,疲惫的身心得到舒缓,人也冷静了不少。特别是专升本那段时间,体力智力的超额支出,常常会使人感到迷茫、无措,巨大的心理压力需要排遣。而去文学院的路正是我的法宝。

  沿途看风景,因景起思绪。草木本有心,怡情更怡性。

实用的随笔作文2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这样一种感觉,当某个物品吸引你的时候,你会觉得她的一切都是美好的,洁白无瑕的,天天朝思暮想。对于她,你会自然而然的想要拥有,甚至不惜一切代价,希望她能够成为独属于自己的物品。但是,有些东西只可远观,不可近瞧,当你真正得到它,日子一久你就会发现,它也不过只是如此而已,并不如想象中的那么好,以前以为光彩夺目的地方,亦如往昔的平常。不过,让你轻易的将她抛弃,又会百般不舍。因为她给你的那种感觉,始终迷恋着你,尤其是为得到她,你所付出的全部心力,无不羁绊着你。抛弃他,等于抛弃了过去的自己。欢迎收听每周一傍晚与你准时相约的《时光手记》,我是xx。

  【片花一】每个人都会有这样一种错觉,总觉得那些得不到的东西才是最好的,总觉得那些够不着的东西才是最想要的。被这样一种错觉左右着,我们总在不停的仰望,不停的寻找。仰望那些看似离我们很近,实际上却非唾手可得的东西。寻找那些可望却而不可即的东西,亦如镜中花,水中月。

  高中时,班上的一位女生令我痴迷。对于那时的我们来说,早恋无疑是个禁忌话题,是学校的“高压线”,触之虽不死,却要面临退学的结局。家里的父母,也是这个嘱咐,那个警醒,生怕我们碰上这一“洪水猛兽”。但我还是疯狂的喜欢上了她,课里课下,目光始终以她为圆心游晃,从不偏离;不顾一切的收集有关她的所有消息、物件,以至于我的书房中,绝大部分试卷都是她的。那时,天真的以为,只要把她的照片随身携带,她就会喜欢上自己。整整三年,我的口袋里始终存放着一张,永不属于我的照片。但,结局证明,现实终究是现实,很难朝着我们策划的,即定路线行驶。

  喜欢上一个人只需要一秒钟,忘记一个人却需要一辈子。记不清是从何处听说的这句话,没想到用我身上竟如此契合。喜欢那个女生,花了三年时间;而忘记她,恐怕搭上这辈子,都不一定够!我擅长反思,反思过去,反省未来。觉得通过这种方式,能够让我收获曾经遗漏的本真。高中毕业四年后,经历的事情多了,看待问题的方式随之发生了改变。最初与她分别的时候,切身体会到茶不思饭不想的感觉,这本是我最鄙视的状态,从没想过一个女生竟然可以左右我的情绪。而事实偏偏如此,度日如年,思绪万千,与她相处的时光不受控制的,在脑海中浮现,像幽灵一样纠缠着我。越想忘记,越会记得清晰。直到后来,别人的无意闯入,才让我突然明白,原来我在错误的道路上,行走了这么久。青春是幼稚的,对于那个女生,是由心而发的钦佩,不是喜欢更谈不上爱,我只是被自己编织的美梦迷惑了而已。整个过程,甜蜜而苦涩,悲伤而动人,一如德芙的味道。

  按说,如果你看穿了陷阱,势必不会陷进去。可是,就算我彻底明白那段感情,却依然无法真正走出来。心底的某个角落,始终空空落落的,好像有什么尚未放下,好像有什么还未离开。我想,大概就是所谓的执念吧!但执着的不是那个女生,而是曾经的自己。曾经竭尽全力争取的自己;曾经不顾一切付出的自己;曾经一心一意喜欢的自己。我执着的,忘不掉的,无法抛弃的,一直都是自己。当一个人在灵魂深切疲惫的时候,任何举动都失去了意义。人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人最大的心魔也是自己,谁也无法把你打倒,最终打倒你的只有你自己。

  【片花二】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取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我不否认,得不到的东西,对我有种天生的吸引力,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就像前面提到的那个女生,假如她愿意和我在一起,或许就没有现在的杂想。猎人总是喜欢追逐奔跑的猎物,如果猎物乖乖地停下来等猎人,那打猎的乐趣也就荡然无存了。家里的小猫是个典型,每次逮到老鼠,都会含到空旷的地方玩耍,松开爪子任它逃跑,再不遗余力的抓回来。小猫很享受这个过程,但当老鼠跑不动时,就会立刻将它吃掉。动物如此,人也是这样,人天生喜欢不断的追逐,对能够轻易到手的东西,很少感兴趣。

  闲暇时,我喜欢钓鱼,钓过的人都知道,脱钩是很正常的现象。每当这种情况发生时,我都会极其懊悔,下意识的认为溜掉的鱼儿,一定是最好的。有时,和好友约好,一起去影院看最新上映的电影,临去时老师的一个电话,便会就此打乱步伐,事后心里总感觉遗憾。大二时候,意想不到的被人追求,因为某些因素各种推辞,避而不见,得知当她选择了别人,便陷入了无尽的追悔与痛苦中。其实,人的感情无非是这样,未得到,总希望得到,得到后,不知珍惜,又或者其他的原因,再度失去。你不曾真实的体会到那种得到的感受, 就会把没有得到的东西完美化,把他们的美好扩大, 而当你得到的时候,就会忽视其中的美好。人们常说,越是得不到的越是好的,越是容易得到的,即便再好也感觉不到,有遗憾才有美丽。

  当你很认真的谈过一段感情,最后却分手了,后来你会很难再去喜欢别人,因为你不想花时间再去了解别人,害怕付出真心后,再次得不到。好比你写一篇文章快写完了,但老师说你字迹潦草,把作业撕了,让你重写一遍。虽然你清楚的记得开头和内容,只差一个结尾,但你也懒得写了,一篇文章已经消耗了你所有精力。其实,许多东西,失去就是失去了,过去就是过去了。重新来过,只会行尸走肉般木讷,没有思想,没有情绪,有的只是机械的模仿,神韵则完全阻隔。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红玫瑰》的这句台词曾盛行一时,此曲取自张爱玲的一部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 。“也许每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取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红玫瑰如火,白玫瑰似水,蚊子血,颜色艳丽却让人隐隐厌恶;明月光,清淡幽远却可望不可及;白饭粒,不觉珍贵却无法缺少;朱砂痣,是内心隐痛,当时却已惘然。大体看来,有些类似围城的寓意,娶了红,白就成了皎洁的月光;娶了白,红就成了美人痣。不管娶了谁,都会端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这是人的一种本性使然,也是人们“这山看到那山高”,人心不足的一种写照。

  张爱玲的小说,总会让人有种透不过气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惧怕她不近人事的冷淡。小说讲述的是在主人公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则是传统意义上,懦弱的女性。振保为了实现自己理想的生活,既害了自己又害了这两个女人。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能和他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振保不爱,却感觉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己的生活。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相反还潜意识里怨忿她。总希望爱的不一样,曾经爱的,时间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己最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当红玫瑰勇敢表达爱意的时候,他选择了懦弱,退缩,再退缩,直至逃走。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了。望着红玫瑰离去的背影,振保眼神里面的一定是悔恨。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爱情,然后当他明白后,再次付出的却是另一个对象。我很佩服那个后来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现在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么样认真的去爱。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岁月无情,花开花落,振保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已是一种现实中的幻影,一部小说,留有遗憾的结尾才有让人回味的价值。

  有时候得不到的不一定是在渴望得到,而是说这种想念已经形成了习惯,哪怕某天真的失去了。或者说,亲眼看着走了,消失了,心中的感觉不是失落而是空洞,就象失去了长久以来精神寄托的对象,这种情感无处宣泄。所以,只要当她没有真正归属时,这种习惯都不会主动的改变,人都是惰性的。一但不见了,真正远离了,那么,可能需要很久之后,才会被动的寻找另一个寄托。这是一段青春,一段回忆,无法从身体抹除的一段岁月,而且只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越发浓厚,记忆深刻。

实用的随笔作文3

  春夏秋冬乃是大自然最为得意的杰作。春的明媚与生机,夏的热情与奔放,秋的收获与喜悦,冬的刺骨与雪之美。四季的变化美丽,其中我只对秋季情有独钟,原因无他,因为秋天虽然是短暂的,但都在实现它自己的价值。

  秋之短笔开写最主要的特征便是树叶由绿变为黄,而这也同样预示着这些树叶生命的结束,他们就将会飘落下去成为树的养料,但在这之前树叶还挂在树上时,那一片美丽的景色将校园装点的极为美丽,每一次来到校园里,都会有另外一种美的感悟,而那些树叶总能给予我一种启迪,一种人生的启迪。那些以飘落的的树叶虽然已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之旅,但还是一直在为它身前的母体提供着养料,为其默默地奉献着······

  秋之短笔中谱写的高潮这是在金风吹过田野果园的时候,站在田野旁边一眼望去,则尽是一片片的金黄色彩,那秋风带来的不仅是丰收与喜悦,更是带来哪些劳动者一年努力的果实,那些硕果累累的果实象征的是努力的结果,劳动的结晶。这空中似乎还飘散着诗句的吟唱声: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

  秋之文中还有描写深山晚秋的热烈,走在深山的道路上望着身旁一片片的'枫叶林,那片枫树林上的枫叶就像火一般的燃烧,有时远远望去就好像一片要把天都给烧着的大火,在夕阳落日时,则更显得火红,与那夕阳红相互映称不得不说是以大自然奇迹呀。而早在几百年前著名诗人杜牧也在深秋游历大山创作{山行}时发出了感慨: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这些字眼也都足以说明了秋把这些深山之叶变的火红。我觉得秋的也是热烈的,不只是属于夏天。

  秋之短笔不仅仅是对于景色有描绘,更对人生至理也有一定的诠释,秋虽然短暂但却意蕴丰厚,充实,景色美丽,这些对秋的赞美与讴歌都是发自内心的,因为那是心中的一块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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