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青年教师个人研修计划范文3篇,以供参考。
青年教师个人研修计划范文1
一、实施范围
本办法所指出国(境)研修,限定在从事一年以内的访问进修、合作交流、课题研究等范围之内。以访问学者为主,其他研修为辅。
二、选派原则
鼓励国际合作交流,扶持拔尖人才成长,坚持以下五项原则:
1、坚持“按需选派,学用一致”原则;
2、坚持“择优选派,保证质量”原则;
3、坚持“公开选派,公平竞争”原则;
4、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原则;
5、坚持“签约派出,违约赔偿”原则。
三、培养目标
1、规模目标。至“十二五”末期,每个教学院部具有国外研修经历的教师至少有1名;外语专业教师出国轮训至少达到30%;学校45岁以下具有海外研修背景的教师比例达到5—10%。
2、研修目标。通过有计划地选派优秀教师出国(境)研修,培养一批具有国际化教育视野,有1门及以上双语教学能力,或能开设1门反映学科(专业)前沿动态的新的选修课,并可在此基础上独立开展相关应用基础研究的教师。
四、选派类型
(一)国家公派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公派出国(境)的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博士研究生项目。资助方式分为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提供全额资助方式、与派出学校配套资助方式、提供国际旅费资助方式。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项目。主要为赴国外知名院校、研究所或实验室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提供往返国际旅费,或提供往返国际旅费和奖学金生活费。
3、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主要包括由双方政府选派人员到对方高等院校攻读博士研究生、访问学者等。资助方式为对方政府提供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提供往返国际旅费。
4、省教育厅“湖北高校教师国际交流计划”项目。包括省教育厅、学校和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三方配套资助的地方合作项目、省教育厅部分资助的青年教师公派出国(境)留学和出国(境)培训项目。
(二)学校公派
1、通过校际合作交流,由学校全额(或部分)资助、或学校与对方院校分担资助的项目,如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短期培训、校际合作教师交流项目、知名高
校一般访问学者项目、合作培训项目等。
2、专项培训,由学校全额(或部分)资助的项目,如外语教师出国(境)轮训项目(1-2个月)等。
3、其他出国(境)研修项目。
(三)自费公派
1、教师个人全额自费或争取国外大学奖学金资助,攻读博士或硕士学位。
2、教师个人全额自费或争取国外大学(或研究机构)资助,从事高水平合作研究,如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等。
五、选派对象
1、学科带头人,或学科带头人后备人选,或中青年骨干教师;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教师;
3、具有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学位的特色学科教师。
六、选派条件
1、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学校,志愿学成归来回报学校。
2、有与学科(专业)发展方向一致的、明确的研修方向,专业基础理论扎实、教学科研能力强,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3、有国家规定的外语出国留学合格证,能较熟练地运用外语开展国际学术交流和研究。
4、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
5、近三年内未出国出境研修。
七、选派程序
国家公派的留学基金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青年教师项目等研修,其选派程序按上级规定的程序操作;自费公派专项研究特事特办;学校公派的校际合作交流与专项培训项目,其选派程序如下:
1、建立“国外访问学者计划”人才库。人力资源部会同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教务处、科技处,每年面向全校遴选5—10名有培养潜力、拟扶持培养的中青年教师入库;
2、制定、发布年度选派计划。每年2、3月,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会同人事、教务、科研等部门,根据国家资助政策和我校财务预算进行选派项目申报,确定选派人数及派往国家,作出选派计划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审批,并公开发布;
3、个人申请。每年5月,列入“国外访问学者计划”人选的教学科研人员,根据人力资源部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共同发布的出国研修选派计划和自身条件,填写《荆楚理工学院教师出国(境)研修申请表》;
4、院部初审推荐。所在院部根据学校年度出国(境)研修计划及分配指标进行初审、推荐,并报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5、相关部门会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会同人事、教务、科技、财务等部门进行会审,并将会审结果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
6、选派人员情况公示;
7、选派人员与人力资源部签订《荆楚理工学院教师出国(境)研修协议书》;
8、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办理相关出国(境)手续。
八、相关政策
1、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境)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间的学费和生活费及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由国家留学基金委按有关文件规定金额资助。获国家留
学基金委全额资助的,留学回校后,学校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人民币。
2、“地方合作项目”资助人员,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在外留学期间的学费和生活费及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由教育厅、学校、国家留学基金委按1:1:2的比例共同承担。除配套经费外,学校按每月3000元人民币包干资助,同时另按5000元人民币包干资助往返一次性国际旅费。
3、“青年教师出国(境)培训项目”资助人员,除省教育厅按每人2万元人民币的标准给予资助外,学校按每月8000元人民币包干资助在外留学期间(6个月)的学费和生活费,同时另按5000元人民币包干资助往返一次性国际旅费。
4、学校公派出国(境)研修人员,研修经费由学校、二级学院与个人共同分担,学校承担50%,学院和个人分别承担25%。
5、自费公派的留学人员,其研修经费原则上自理。
6、教师出国(境)研修前参加外语培训或“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取得合格证书,在其获得出国研修机会后,学校按不超过5500元人民币的`额度包干报销学费,按不超过2500元人民币的额度包干报销住宿费(不出国不报销)。
7、获得国家公派留学项目部分资助(一般指往返国际旅费、奖学金生活费、配套资助等)的教师,除获得的资助经费外,其他相关经费(交通费和签证手续办理费等,不含培训费)由学校承担。公派出国(境)教师国内交通费:学校报销一次出入境时国内交通费(捷径往返火车硬卧)。
8、学校选派的出国(境)研修人员,研修期间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绩效工资和各项福利照常发放,其奖励绩效工资在兑现上述资助标准后不再发放。
九、管理与考核
1、学校资助出国(境)研修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一般为6个月,超出资助期限发生的研修费用自理。
2、研修返校后服务期不得少于五年。服务期不满而要求离职者,除追回进修期间学校资助的一切费用(基本工资、基础绩效、福利、交通费及各类奖励和补助等)外,另缴十万元的违约金(服务期不满,每年按十万元的20%计算)。
3、研修人员在研修期间应以“荆楚理工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申请课题,并有一定经费进入学校账户;以“荆楚理工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论文,正高或博士要求至少被SCI、EI收录1篇,其他人员要求至少在核心期刊发表1篇。
4、研修人员学成回校后1个月内应向所在院部提交书面学术成果报告或研修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作出国(境)研修专题汇报,应举办学术报告会、承担专业课双语教学,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申报获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承担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等工作。所在院部在返校两年内按出国(境)研修协议规定的研修目标任务对其进行考核鉴定,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学校建立出国(境)研修考核体系,加强研修结束后的管理与评价。
十、职责划分
1、总体职责划分为:人力资源部宏观统筹,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业务主管,财务处经费预算,教务处、科技处协助配合,所在院部具体落实。
2、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教师出国(境)研修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政策;负责审查出国(境)人员的申报资格;负责代表学校与出国(境)人员签定出国(境)研修协议,并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备案。
3、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国家公派的留学基金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青年
教师项目以及学校公派项目的政策宣传、具体组织和业务主管;协助人力资源部制定研修规划、年度计划、相关政策,配合进行申报资格审查;指导教师进行出国研修项目申报,负责办理相关出国(境)手续;负责与上级相关部门或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联络,积极拓展更多留学研修项目。
4、各教学院部负责制定本单位年度出国(境)研修计划;负责派出人选推荐把关;为拟派出人员制定个性化研修目标任务,并负责研修结束后的考核与评价。
5、研修人员将出国(境)研修纳入个人职业规划,努力提高外语交流水平,积极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省教育厅、国外大学(或研究机构)留学项目,努力完成出国(境)研修任务,主动接受学院和学校的相关考核。
十一、其他要求
1、研修人员应自觉维护国家、学校利益,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学校声誉,研修期间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尊重知识产权,恪守学术道德,不得从事与派出身份不相符的活动。
2、出国(境)研修应严格按计划执行,变更计划须向学校提出申请,否则取消原选派项目资格,或终止由学校出资的项目资助。
3、国家派出人员保证金按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政策执行。单位派出人员出国3个月以上至6个月以下(含6个月)者,保证金为1万元;出国6个月以上至12个月以下(含12个月)者,保证金为2万元。
4、续派出国(境)研修,原则上须在回国后3年之后方可申请,填写《荆楚理工学院教师出国(境)研修效益评估表》,对前一期派出效果由所在单位提出明确评估意见。
5、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人力资源部和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解释。
青年教师个人研修计划范文2
一、目的
按照“一流学校、一流师资、一流课程”的原则,学校选派优秀青年教师至国外知名高校,学习本专业前沿课程,拓宽国际学术视野,孵化国际化课程。派出教师应根据学科建设需要,结合个人学术研究方向,设定学术发展规划,积极投身教学科研工作,在较短时间内成为学术骨干。
二、任务
1、派出教师以旁听形式全程学习一门本科高年级或研究生专业课程,进修结束回校后用于教学研究。
2、派出教师在外进修期间,应参加一次高质量的国际研讨会,了解相关领域的最新发展。
3、派出教师应利用国外学术资源,为已(拟)承担的科研项目做好资料收集等工作。
4、派出教师应积极协助学校物色、联系引进人才的人选。
三、要求
1、派出教师在进修结束回校后,应向所在单位汇报进修成果,并提供课程考勤证明及参加国际研讨会的.邀请函。
2、派出教师在进修结束回校后,应通过学校组织的出国进修成效考核。
3、派出教师在派出前应与人事处签订派出进修协议,在进修结束回校后应完成协议规定的服务期限。该服务期限不能抵冲派出教师原先与人事处约定的其它服务期限,两者应累加计算。
四、名额与期限
自20xx年至20xx年,学校每年选派1—2名优秀青年教师至国外知名或一流高校进修。进修派出分春季和秋季两期,每期5—6个月。
五、年龄
派出教师的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
六、待遇:
1、学校全额保留派出教师在外进修期间的每月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
2、派出教师通过出国进修成效考核后,学校向其发放在外进修期间50%的每月校内基本岗位津贴。
3、学校向派出教师提供一次经济舱往返国际机票和办理护照、签证等费用。
4、学校向派出教师提供1,000美元学习补贴(按汇率以人民币支付)。
5、派出教师若未通过出国进修成效考核,或违反派出进修协议,学校将视情要求其返回全部或部分学习补贴。
七、选派程序
1、每年3月初,教师经学校批准后报名申请,并提交出国进修计划。
2、每年4月初,学校组织遴选小组对申请人员进行遴选,确定派出人选。
3、每年4月起,派出教师落实前往进修的国外高校,完成国内相关报批手续,办理签证等事宜。
4、每年8月后或次年2月后,派出进修。
八、其它
20xx年起,本计划的实施视学校学科建设与发展的需要确定。
青年教师个人研修计划范文3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提高自身整体素质,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培养自身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以适应信息时代的要求,培养一代合格的新型人才,特制定研修计划如下:
一、个人发展目标
一年目标:能够基本熟悉自己执教学科及执教年级的教学内容,并且能够说出自己所教学的部分在整个知识能力体系中的位置和影响。能够独立完成教案的撰写,并且做到有思考,有步骤,有可操作性以及有课后的反思。能够熟悉自己所教的学生,了解他们的学习实际,对他们的思想动态以及存在的问题能够独立处理,并且能够比较合理。
三年目标:能够有自己处理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特色,部分教学内容的处理能够圆满完成由教学到活动的自然转移,即不仅能够设计比较新颖的教案,还能够对外开设公开教学课,甚至可以在各级各类教学竞赛活动中崭露头角。可以独立完成教学测试的命题工作,并且在检测学习效果方面具有相当的信度。能够很熟练地担任班主任工作,熟练的处理学生的思想问题和其他方面的问题。
二、实施步骤
1、确定自己的目标,根据自己的'发展目标制定自己的学习计划。
2、确定活动小组。根据工作实际,刘洋老师教学经验丰富,教研能力超强,每年都有多篇论文在各级报刊杂志上发表,我决定好好拜她为师,向她学习教学工作经验,也学习她超强的教育教研能力,争取更快更好地发展。
3、根据个人学习计划和工作实际,制定好学习活动安排表
4、严格执行遵守个人学习活动安排
三、采取的措施
1、每周做到相互听评课一节,当天下午第三节课后评课。做到有听有评。听课教师须撰写听课心得,授课教师须撰写教学反思,评课时要有评课记录,并存档。
2、强化活动过程定期开展教研活动,促进自身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提高。
3、坚持长期性和阶段性相结合的原则,学期末认真做好小结,详细记入工作中的成败得失、感想,以及对工作的改进意见,为开展较科研活动收集素材,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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