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清算方案6篇

时间:2024-12-16 12:32:00 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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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清算方案6篇

公司注销清算方案1

  根据《公司法》、《株洲xx激光再制造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株洲xx激光再制造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株洲xx”)于20xx年8月19日股东会通过的《株洲xx激光再制造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关于公司解散清算的决议》,制定如下清算方案。

  一、清算组组成

  1、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清算组成员由全体股东担任,各股东可授权委派代表担任,受委派的代表须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

  2、清算组设组长一人,由大股东深圳市xx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唐xx先生担任;清算组设秘书一人,由株洲xx公司生产负责人刘xx先生担任;

  3、清算组成员均为无薪人员(除经清算组聘任的人员除外),株洲xx公司不承担薪酬费用;清算组各成员开会的车费、单独聘请的各类中介所产生的各项审计费或代理费等各项费用均由各成员独自承担,株洲xx公司一律不予承担。

  二、清算组会议召开及表决机制

  1、清算组原则上每1个月召开一次清算会议,清算组秘书须提前3天以电话及手机短信等方式通知清算组成员会议召开的时间及地点;单个或合计持有表决权10%比例及以上的清算组成员可申请召开临时会议。清算组成员须确保如附件所示的联系电话准确及实时开通。

  2、为保证各股东的权益,重大事项须通过清算会议表决通过,如聘用付薪留守职员的薪酬激励方案、帐款回收及资产出售变现方案、重大清算事项处理、每月清算工作审议、工商税务等国家机关的.注销手续、单项金额10000元以上的费用审批等重要事项处理。

  3、为使清算工作顺利进行,清算会议实行三分之二表决权通过机制,表决权的比例等同于各股东在株洲xx公司的股权比例。

  三、清算组职权范围

  1、遣散在职员工、聘用留守职员及决定留守职员的薪酬方案;

  2、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通知、公告债权人;

  4、处理与清算本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5、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6、清理债权、债务;

  7、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8、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9、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四、清算时间大致规划

  1、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5日内,申请税务审计,并办理相关注销登记手续。

  2、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着手资产变现,特别是应收帐款催收;预计三个月内处理完实物资产,并针对应收帐款采取多种方法追讨。

  3、计划在20xx年2月底前,清算组完成所有清算程序,分配剩余资产。

  五、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清算组按下列顺序清偿:

  1、支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及法定补偿金;

  2、支付清算费用(具体以实际开支为准),主要为房租、聘用清算人员报酬、车辆油资差旅费用各项费用、税审及税款费用、各项登记评估费用等。

  3、缴纳所欠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5、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股权比例分配。

  六、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七、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注销清算方案2

  1、解散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第43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法》第41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股东会的召集、通知及表决等程序应当符合公司章程或法律的规定,会议召开应提前15日通知全体股,公司股东会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形成解散决议。

  2、成立清算组。

  股东会作出有效的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内成立清算组。

  根据《公司法》第183条“公司因本法第180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7条“公司应当依照公司法第184条的规定,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自行清算。有下列情形之一,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二)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

  (三)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

  具有本条第二款所列情形,而债权人未提起清算申请,公司股东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如果公司在进行清算时,不按照规定通知公司登记机关的,公司登记机关可能会予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注销登记的,税务机关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情节严重的`,可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3、公示清算组信息。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登录当地政务服务平台,通过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访问或直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免费公示清算组信息。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应向清算组移交公司管理权。需要移交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公章、债权债务清册、资产清册(按照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分类登记造册)、合同书、协议书等法律文件、账务账册、空白支票、职工花名册、公司历史档案等其他应当提交的资料。

  4、通知公告债权人。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6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债权人公告,也可在省一级报刊上刊登公司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第185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11条“公司清算时,清算组应当按照公司法第185条的规定,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并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在全国或者公司注册登记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进行公告。清算组未按照前款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报债权,在清算程序终结前可以补充申报。债权人补充申报的债权,可以在尚未分配的财产中依法清偿。尚未分配的财产不能全额清偿补充申报债权的,股东以其在剩余财产分配中已经取得财产予以清偿。

  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清算组应在核实后书面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对清算组核定的债权有异议的,经债权人要求,清算组应重新核定后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对清算组重新核定的债权仍有异议的,清算组应告知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确认。

  5、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办理完税证明。

  7、清算公告满3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8、制作清算分配方案。

  制定清算方案前,应以清算组的名义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对财产情况进行评估,以保证清算工作的合法性。在对公司财产全面盘点,核实债权债务后,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对财产情况进行评估,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报公司股东会确认。未经股东会确认的清算方案,不得执行。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的,清算组须承担赔偿责任。

  债权为公司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到期债权,清算组应及时清收;对于未到期债权,清算组应与债务人协商,要求债务人尽可能提前清偿,债务人不同意提前清偿的,可以通过债权转让等方式进行优化处置。清算组在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制作有关债务清偿方案。债权人对债务清偿方案不予确认的,清算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9、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报股东会确认。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和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账务账册,将这些材料一并提交股东会或原审查批准部门,由其对这些材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予以确认,取得企业终止回执。清算报告的内容包括:

  (1)公司解散原因及日期;

  (2)清算组的组成;

  (3)清算的形式;

  (4)清算的步骤与安排;

  (5)公司债权债务的确认和处理;

  (6)清算方案;

  (7)清算方案的执行情况;

  (8)清算组成员履行职责情况;

  (9)其他有必要说明的内容。

  清算组制作的清算报告必须报股东会决议确认。根据《公司法》第186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注销清算方案3

  一、总则

  为确保本公司注销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清算方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成立日期:

  营业期限:

  三、清算原因

  四、清算组的成立

  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由xx组成,其中xx担任清算组组长。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通知、公告债权人;

  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清理债权、债务;

  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五、清算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通知、公告债权人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x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于xx告知其公司清算事宜。

  于xx在xx上发布公司清算公告,要求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x日内申报债权。

  (二)清查公司财产

  对公司的货币资金、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核实资产的数量、价值和状态。

  收集、整理公司的财务会计资料,包括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审查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债权等进行清理和核实,确定其价值和可收回性。

  (三)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根据清查结果,由公司财务人员在清算组的监督下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资产负债表应准确反映公司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状况,财产清单应详细列出公司的各项财产。

  清算组对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进行审核,确保其数据准确无误。如有异议,应重新清查和核实相关资产和负债。

  (四)清理债权、债务

  对公司的债权进行清理,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向债务人发出催款通知,要求其尽快偿还欠款。对于可能无法收回的债权,进行评估和分析,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金额。

  对公司的债务进行清理,包括应付账款、银行借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等。核实债务的金额、期限和债权人信息。与债权人沟通,协商债务清偿方案。

  在清理债权、债务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清算组应积极采取措施解决,包括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

  (五)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对于公司正在履行的合同,清算组根据合同的'性质、履行情况和对公司清算的影响,决定继续履行、解除或转让合同。在决定解除或转让合同时,应与合同相对方协商,妥善处理相关事宜,避免给公司造成损失。

  处理公司其他未了结的业务,如尚未完成的项目、正在进行的诉讼等。对于正在进行的诉讼,清算组代表公司参与诉讼活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六)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清算组会同公司财务人员对公司应缴未缴的税款进行清查,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印花税等。根据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并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在清算过程中,因资产处置、债务清偿等活动可能产生新的税款,清算组应及时申报和缴纳。同时,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注销登记相关手续。

  (七)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在清偿公司全部债务后,如有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方式进行分配。

  如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应按照法定程序申请破产。

  (八)制作清算报告

  清算工作完成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报告应包括公司清算的原因、清算组的组成、清算工作的步骤和结果、公司财产的处置情况、债权债务的清理情况、剩余财产的分配情况等内容。

  清算报告由清算组全体成员签字,并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九)注销登记

  清算组持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税务注销证明等相关文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公司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后,公司终止。

  六、财产处置方案

  货币资金:公司的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优先用于清偿债务、支付清算费用和缴纳税款。如有剩余,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存货:对于公司的存货,根据其性质、市场价值和变现难易程度,采取以下处置方式:

  对于有市场需求且易于变现的存货,通过出售、拍卖等方式进行变现;

  对于质量不合格、过期或难以变现的存货,经评估后可考虑捐赠、报废等方式处理,但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固定资产:公司的固定资产(如房屋、车辆、设备等),通过以下途径处置:

  对有价值且有市场需求的固定资产,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然后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进行变现;

  对于已报废或无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按照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无形资产:公司的无形资产(如商标、专利、著作权等),根据其价值和市场情况进行处置:

  对于有商业价值的无形资产,可以通过转让、许可使用等方式实现其价值;

  对于已无价值或不再使用的无形资产,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或放弃手续。

  七、债务清偿顺序

  清算费用,包括清算组的报酬、公告费用、咨询费用、诉讼费用等;

  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所欠税款;

  公司债务,包括银行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

  八、清算费用预算

  公告费用:预计x元,用于在报纸等媒体发布公司清算公告。

  清算组报酬:预计x元,根据清算工作的复杂程度和工作量确定清算组成员的报酬。

  咨询费用:预计x元,用于聘请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提供法律咨询、财务审计等服务。

  诉讼费用:预留x元,用于处理清算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诉讼纠纷。

  其他费用:预计x元,包括办公费用、差旅费等与清算工作相关的其他费用。

  九、附则

  本清算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在清算过程中,如遇法律法规或政策调整,清算组应及时调整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本清算方案的解释权归公司清算组所有。

公司注销清算方案4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xxx公司已经20xx年xx月xx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解散,并成立公司清算组于20xx年xx月xx日开始对公司进行清算。现将公司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登记情况

  公司名称:xx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xx;

  住所:xxx;

  成立时间:20xx年xx月xx日;

  注册资本:xx万元;

  股东姓名:xx,出资xx万元。

  二、公司清算组已于20xx年xx月xx日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取得《备案通知书》(文号)。清算组成员由股东xx担任。

  三、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情况。公司清算组于20xx年xx月xx日通知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于20xx年xx月xx日在《xx报》公告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

  四、截止20xx年xx月xx日,公司资产总额为xx元,其中,净资产为xxx元,负债总额为xx元。附《资产负债表》。

  五、公司财产状况。附《财产清单》。

  六、公司债权债务状况:公司应收债权数额为xxx元,债务为xx元;

  七、公司资产总额为xx元,并按以下顺序进行清偿:

  1、清算费用;

  2、剩余财产由股东xx所有

  截止20xx年xx月xx日,公司债权债务已清算完毕,剩余财产已分配完毕,实收资本为零。

  清算组成员签字:

  经全体股东审查确认,一致通过该清算报告。

公司注销清算方案5

  第一条指导思想

  规范公司下属企业因经营方式调整、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而停业时,所涉及的员工分流安置工作。以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维护企业内部稳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公司在编职工,且因原单位全部停业或部分停业而需要分流安置的。

  第三条分流安置渠道与办法

  1、重新安排岗位

  (1)重新安排岗位基本原则

  ①岗位重新安排以在公司内部单位及公司出资企业培训转岗为主。对愿意工作的员工,分批安排新岗位。

  ②员工在上海市果品有限公司内部单位重新安排工作岗位的,劳动合同关系不变、社会保险关系不变。安排到公司出资的独立核算企业工作的,工作期间劳动合同关系、社会保险关系需作相应变动,但公司认定为连续工龄。

  ③岗位重新安排以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为主,要有利于员工原来岗位技能的发挥、有利于接收单位的员工结构改善和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的提高。

  ④接收单位与新员工按公司规定签订上岗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和要求,同时对新员工做好岗前培训工作。

  ⑤员工转岗后,平均工资性收入按照新岗位标准(三年内不低于原岗位水平)。原来实行联销计酬等浮动考核的,不低于原岗位平均水平。因违章违纪受到调岗处理、降级使用、未完成工作任务扣奖者除外。员工转岗后三年内,年度工资调整幅度参照新单位员工的.平均水平。

  ⑥员工到新岗位工作后三年内若提出内部退养、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可参照享受本办法相关待遇(有时限规定的条款除外)。

  ⑦单位停业后,原非在岗员工待遇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继续执行。

  (2)停业单位员工退出原岗位及重新安排岗位的工作程序

  ①坚守岗位,有序退出。企业根据停业准备工作需要和清场进度情况,分批安排员工退出原岗位。员工退出原岗位前必须做好工作移交手续。

  ②退出原岗位的员工,回家等待新岗位安排。在正式通知到新岗位报到前作带薪休假处理(先把本人当年的年休假用完),带薪休假期间维持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仅限原在岗员工)。

  ③企业根据需要建立留守工作班子(或暂时保留原单位领导班子及必要的工作人员),负责清场各项工作及员工的生活保障工作。企业对留守工作人员维持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年终根据留守工作表现一并进行考核、奖励。

  ④公司人事部根据各单位用人需求情况,会同原单位领导班子(或留守工作班子)研究提出员工岗位重新安排具体意见并组织实施。

  ⑤当待安排员工有多种岗位选择时,可结合员工本人意愿安排岗位。

  ⑥当同一岗位有多人竞争时,由用人单位进行公开招聘、综合考评、择优录用。

  ⑦当距离退休不足5年时,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不再重新安排岗位,按照本办法“内部退养”规定享受企业内部退养待遇。

  ⑧员工岗位重新安排工作分批进行,一般在六个月之内完成。岗位安排以企业报到通知书为准,并明确报到截止期(一般设定5个工作日)。

  ⑨经公司重新安排岗位且书面通知后,员工不到新岗位报到的;第一次作取消带薪休假处理,岗位工资按80%发放,不再享受各类奖金和福利待遇。第二次作公司内部休岗处理,企业不再安排岗位。

  2、内部退养

  (1)适用范围;男55周岁、女45周岁以上,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公司人事部审批后可签订内部退养协议。

  (2)内部退养手续;

  ①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交内部退养书面申请。所在单位、公司人事部在《内部退养审批表》填写审核意见并报公司经理室审批。

  ②凡批准内部退养的,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签订《内部退养协议》一式三份,经申请人签字、所在单位和公司人事部盖章后生效,并从次月起享受内部退养待遇。

  ③《内部退养审批表》、《内部退养协议》由公司人事部统一印发。《内部退养协议》中必须明确;申请人前12个月工资总收入;申请人前12个月平均岗位工资;内部退养待遇等相关规定。

  (3)内部退养待遇

  月生活费

  ①以本人退养前12个月平均岗位工资为生活费计算基数,发放标准为;计算基数×发放系数—本人应缴四金。

  ②发放系数

  男59周岁、女49周岁以上,发放系数为100%;

  男58—59周岁、女48—49周岁,发放系数为95%;

  男57—58周岁、女47—48周岁,发放系数为90%;

  男56—57周岁、女46—47周岁,发放系数为85%;

  男55—56周岁、女45—46周岁,发放系数为80%。

  ③内部退养期间,随着员工年龄增加,发放系数按上述标准逐年提高。

  ④退养人员月生活费最低标准(缴纳“四金”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80%。

  (3)节日与年终补贴

  ①以本人退养前12个月工资总收入(公司直管干部不含年终

  一次性绩效奖或专项奖)减去退养前12个月全部岗位工资的余额作为节日与年终补贴基数。

  ②节日与年终补贴总额为;

  节日与年终补贴基数×发放系数

  (其中发放系数与生活费发放系数一致。)

  ③节日与年终补贴发放办法;

  根据退养员工节日与年终补贴总额,在“五一”节前发放15%左右,国庆节前发放15%左右,春节前发放70%左右。

  ④当年退养不足12个月的,节日与年终补贴按退养月份分段计算。

  ⑤节日与年终补贴总额最低标准;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一个月)的80%。

  ⑥内部退养期间,企业按国家相关规定为退养人员缴纳“四金”,个人应缴“四金”部分由企业代扣代缴。内部退养人员继续享受企业组织的体检、生日和退休温馨工程待遇内部退养人员不再享受其他各类奖金、车餐贴、带薪年休假等福利待遇,不再参与退养以后的企业工资调整。直至办理正式退休手续。

  (4)停业单位原休岗、长病假人员符合年龄条件的,可申请办理退养手续。生活费计算基数、节日与年终补贴基数均参照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

  (5)原单位(或公司指定的托管单位)具体负责内部退养人员的管理工作及生活费发放。

  3、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在重新安排岗位前经本人书面申请、单位同意,员工和企业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1)距离法定退休年龄3年以上的,补偿金按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本企业工作年限(老员工按国家法规认可的工作年限)计算。其中本企业工作年限;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

  (2)距离法定退休年龄3年以内的,补偿金按本人前12月平均工资×距退休月份数计算。若距退休月份数大于本企业工作年限的,仍按本企业工作年限计算。

  (3)非在岗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月平均工资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200%计算。

  (4)在重新安排岗位前(或接受岗位安排后三年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的,另按经济补偿总额的30%给予一次性补贴(公司直管干部不享受本项补贴)。

  (5)企业停业、员工享受带薪休假后6个月内(中山西路市场、关桥市场已享受带薪休假员工在2010年10月31日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若其计算补偿金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以下水平的,予以补助;本人前12个月在岗的;补助到上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本人前12个月非在岗的;补助到本市最低工资标准×220%水平。

  本人前12个月部分在岗、部分非在岗的;分别计算后取平均水平。

  上述员工在补助后继续享受30%一次性补贴。

  (6)上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数据以政府正式公布之日为界,在此之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按上一次公布的标准执行;在此之后解除劳动合同的,按新公布的标准执行。

  4、休岗

  (1)休岗期间每月按公司规定标准发放生活费,2010年为720元(缴纳“四金”后),以后参照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而相应变动。

  (2)休岗人员要求重新安排岗位时,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公司人事部在公司系统或公司投资企业内根据岗位需求进行安排。公司人事部原则上在接到本人书面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作出安排。若本人拒绝到岗,则需3个月后再次提出书面申请。

  第四条其他规定

  (1)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不属于本办法范围。

  (2)市场化用工人员按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约定及国家劳动法规执行。

  (3)对非停业单位的员工岗位调整与分流安置按照公司原规定执行。

  (4)公司出资的独立核算单位停业时,员工分流安置可参照本办法执行。其中企业转制时支付过工龄补偿的,在参照享受本办法待遇时先退还工龄补偿款,然后将转制前后工龄连续计算。

  第五条若遇国家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经公司党政班子讨论通过后,可对本办法分流安置相关待遇根据国家规定进行适当调整。若属于重大变化,则提交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第六条本办法由公司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七条本办法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公司注销清算方案6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xxx公司已经20xx年xx月xx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解散,并成立公司清算组于20xx年xx月xx日开始对公司进行清算。现将公司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登记情况,包括公司名称:xxx;公司类型:xxx;法定代表人:xxx;住所:xxx成立时间:20xx年xx月xx日;注册资本:xxx;股东姓名(名称):xxx;股东出资额:xxx;出资比例xxx。

  二、公司清算组已于20xx年xx月xx日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取得《备案通知书》(文号x)。清算组成员由股东xxx、xxx、xxx等人组成,由xxx担任清算组负责人。

  三、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情况。公司清算组于20xx年xx月xx日通知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于xxx在xxx报公告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

  四、截止20xx年xx月xx日,公司资产总额为xxx元,其中,净资产为xxx元,负债总额为xxx元。附《资产负债表》。

  五、公司财产状况。附《财产清单》。《财产清单》内容包括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等。

  六、公司债权债务状况。xxx

  七、公司资产总额为xxx元,并按以下顺序进行清偿:

  1、清算费用;xxx

  2、所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xxx

  3、税款;xxx

  4、债务;xxx

  5、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截止20xx年xx月xx日,公司债权债务已清算完毕,剩余财产已分配完毕,实收资本为零。

  清算组成员签字盖章:

  xxx公司清算组

  经全体股东审查确认,一致通过该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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