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我的高一作文6篇,供大家赏析。
我的高一作文1
20xx年8月的一天晚上,我和妈妈去玩,玩得很开心。妈妈的心情很好,就让我买一个冰淇淋吃。
妈妈让我在华榕超市买冰淇淋,她去办点事。我在华榕超市挑了一个,看看妈妈没来,又挑了一个;还没来,再挑一个;挑呀挑呀,我都挑了五六个了。
我的妈妈办完事情了,让我把冰淇淋拿来付钱。我又挑了很久,有两个非常想要。可是妈妈只能让我拿一个,我依依不舍地把其中的一个放回冰箱。
我比了比,啊!冰箱的更大些,我把冰箱的拿出来,把手上的'放回去。我又比了比,看看手上的,看看冰箱的,嗯!还是刚才的那个大一些,我又把刚才的那个拿出来。
冰箱的大些,手上的大些,冰箱的大些,手上的大些……我一直挑,一直对比。妈妈等不急了,问:“怎么拿个冰淇淋要拿这么久呀?”意思让我快快拿去付钱。
我两个都想要,就拿了两个。妈妈有点生气了,说:“不是叫你拿一个的吗?怎么拿两个?买两个又吃掉,家里又没有冰箱,不要买这么多!”我说:“一点也不多嘛!不会吃不掉的,我要买两个!”妈妈生气了:“不行!只能拿一个!”我说:“我就要嘛!”我哭了起来。妈妈更生气了,说:“回家!不要吃!”我在华榕超市门口又哭又闹的。妈妈生气极了,把我硬拉回家。一回到家,就把我关在房间里,打了我一顿,一个冰淇淋也没吃着。
这件事人给我的启发是:人要知足,要不然什么也得不到。
我的高一作文2
我是高一的一名女生,都说学好物理是男生的强项,我只是笑而不答。因为我喜欢物理课,物理也是我的强项。
首先,我喜欢物理课,因为物理贴近生活。有时候在课堂上,竟然迷糊了自己的位置,有种老师把生活搬进课堂,又带领我们从课堂走入社会的感觉。另外,有的同学觉得学好物理是为了应付升学考试,;有的同学觉得学好物理是为将来进一步学习相关专业打好基础,因此强迫自己必须学好物理,因为物理对自己的以后很重要。我认为,兴趣是最好的老师。真正的喜欢和感兴趣,才是动力的源泉,加油站。人们常说,处处留心皆学问。不错的,我发现,物理特别贴近生活,生活中处处有物理,学习它很有用。有时会有这样的感觉:其实这个道理我很小的时侯就知道,就在用,只是没有总结,上升到理论而已。因此,有种迫不及待地求知欲望,所以我喜欢物理课。
其次,我喜欢课前预习有老师给我们准备的导学案。
很小的时候,老师、家长都经常说,课前预习很重要。因此在写完作业后,我也主动预习过,可是老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看不懂、弄不明白。很苦恼,又没有人指引。时间久了,也就放弃了这个习惯。但是现在不同了,我喜欢预习,因为预习前,老师会给我发导学案。导学案引导我该复习哪些旧知识,然后跟随老师设计的`巧妙的问题一步一步的思考、学习,步步深入,直到主题,而且后面还跟有练习,加以巩固所学的新知识。我喜欢预习,因为我每次预习后都有很大收获。预习后,有时能基本领会这节课的主要内容,有时会有一两个问题弄不明白,我就及时做出标记,第二天,课堂上我就有明确的目标,会非常关注其他同学对这些问题做出的回答和解释。我喜欢预习,因为每次预习后我都非常有成功感:因为这是我自己独立思考、学习得到的收获,是自我能力的见证。我更加坚定:我的水平提高了,我的能力见长了,我越来越厉害了,与此同时我也越来越自信了。所以我喜欢物理课,我喜欢课前预习有老师给我们准备的导学案。
第三,我喜欢课堂上的自主学习模式。
小时候我是一个好孩子,端端正正的坐着,听老师讲课。现在不同了,改成我们先学习、讨论,之后给大家讲,讲得好,老师给予肯定、表扬;讲的不够完整,同学们互相补充,实在不行,老师再指点、讲解,而且不忘鼓励大家继续加油。我完全是在自主学习,而不是被动接受知识,我体验了学习的整个过程,我知道了该如何学习,也就是学习的方法。再也不会因为课堂上没意思而走神或睡觉,我学到的不仅是知识,更是学习知识的方法。所以我喜欢物理课,我喜欢自己主动思考、小组合作学习的自主学习模式,而不是被动的接受知识。
第四,我喜欢实验,爱追根问底。
我虽然是女生,而且是一个很文静的女生,但是我很认真,什么事我都爱弄个清楚、明白,不弄出个水落石出,决不罢休。物理课都是先总结道理,再运用到社会,很深奥。而物理实验恰恰解决了这个难题,让我好像不怎么会说但心理很明白这个道理。所以我喜欢实验。有时候,实验还会和书上的有出入,不太一样。我想:科学家都认定了,就应该是那样了。结果被老师批评了:尽信书则不如无书。老师还给我举例说,曾经有一个物理学家总是抱着怀疑的态度,刻苦钻研,一遍又一遍地实验,竟然推翻了认定几千年的一个定律,在历史上有很大反响。我很受启发,并幻想着自己可能就是那个物理学家。从此以后,我不禁更加喜欢实验,还更理直气壮的爱追根问底,弄得有几次让老师哭笑不得,说:小心点,可别是钻了牛角尖。我虽然不太明白,可我还是喜欢我的认真劲,喜欢实验,喜欢追根问底,喜欢物理课。
这就是我喜欢物理课的理由,我喜欢物理课,并且希望有更多的人来喜欢物理课。
教师评语: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真正的喜欢,学起来会事半而功倍;被动的强迫,甚至会事倍而功半。完全的自我投入,往往会在不知不觉中、生活琐碎事情中、无意的言语中等等,默默的收获着。看了这篇文章,我也很有感慨:不经意的言语很可能影响孩子的思想,改变孩子的观念,甚至改变孩子的人生,伴随孩子一辈子。因此,做老师的,一定要先思而后行,为祖国培养出更多的、喜欢学习的、会学习的好孩子。
我的高一作文3
从小到大,我是在爱的滋润中成长的。童年的我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如今,我长大了,步入中学,成为了一个朝气蓬勃的少年。这十二年来,一直伴随我、引领我的,便是妈妈的目光。
每天早上,妈妈六点钟就要起来为我做早饭。一个鸡蛋,是固定不变的。可是我并不喜欢吃,总是与妈妈斗智斗勇,想将鸡蛋藏起来。这天早晨,我正想故伎重演,妈妈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她的眼睛充满了魔力,仿佛是会说话的。她好像在对我说,快吃了鸡蛋,才有劲、才有营养。我被看得心惊肉跳,生怕被妈妈发现了自己的"小九九".此后,我一不想吃鸡蛋,就会想起妈妈的目光,仿佛在提醒我,快吃吧。就会想起妈妈早起忙碌的身影,立刻吃下鸡蛋。因为这不仅仅是一个鸡蛋,更是妈妈的目光与爱给予我的正能量,是这道目光,带我成长。
一天,我回到家,一会儿坐在沙发上吃零食,一会儿在书房看书,吃饱喝好后还去卫生间"神游"了半天。就是不愿意在房间里乖乖地写作业。妈妈看到我不但不抓紧时间,还在屋里磨蹭时间"虚度光阴",走过来生气地看着我。仿佛在厉叱我:怎么还不去写作业!你想写到几点啊?我一看到妈妈又启动了"目光模式",立刻灰溜溜地写作业去了。我可不想被家法伺候,享受一下"女子单打".妈妈的目光有督促、有提醒,也有警告。它告诉了我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这是我的指路明灯与风向标。
妈妈虽不及三迁的孟母的智慧,亦不及"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中孟郊之母的细腻,但她也有爱我的`独一无二的魅力——她的目光。在母爱的滋润下,在妈妈的目光的引领下,我相信——在成长这条"不归路"上,我一定可以越走越远,越走越精彩。加油!
我的高一作文4
提起故乡的路,一时间笔下竞融进了这么多的情!
总喜欢我一个人,在每个季节时黄昏,爬上家乡最高的那座山。用“一览众山小”的感觉,去品味乡路的清纯,去感受乡路的神韵……
最喜欢乡路的那种原始,那种纯天然。每当开春之际,曾沉浸在美梦中的事物,都睁开了朦胧的双眼,开始了新的生命,你看!小草的绿,百花的艳,农民的忙!这一切无不生机勃勃。唯独乡路却还沉睡在土地妈妈的怀抱中,睡得那么沉,尽管我很想问问乡路:到春天了,为什么还睡得这么香沉,但我不忍心去“喊醒”它,于是问风,风回答说乡路不担心无人去梳理她的容颜。风会吹走它脸上的落叶尘埃,让它的睡姿有一种净的舒适。小草又对我说,乡路不会担心有大卡,从它身上压过去,而惊醒它的美梦,即使每个早晨都会有人们的脚步声,小鸟的啼叫声,那也是静静的,清清的成了乡路的催眠曲。使它又在刹那间感到了静的恬然。哦!我的乡路,平常里只看到你小路弯弯,却没想到你竞躲过现代都市的繁华杂闹,避开了世间的功名利禄,勾心斗角。一个在这儿睡起了觉,真是好雅兴。
乡路放纵的一种长,无条件的陶冶了我的心。真的是无法说清故乡到底有多少条路,它们有多长。记得鲁迅先生曾经说过:地下本来就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或许鲁迅先生早就领略了。路在生命中无时不在,无处不在,故而它成了世界文学中的永恒想象,那么乡路为何这么长,长的.无边无际。我始终也猜不透这其中的韵味,眼前浮现出的全是许多伸向远处的弯弯的小路……
我在无形中感到有一条“乡路”勾引了年轻人的心,使他们不再漫步于羊肠小路,通过这条路到外去打工,求学,走出大山,感受世界。之所以它便成为故乡精神文化的象征。每当父亲凝视求学儿女离去的背影,每当农妇在路口期盼丈夫归来的瞬间……无不加长了乡路的长度,只是我感觉到这条乡路的宽度,它至今还是那么的狭窄……
此时我没有在故乡的小径中散步,却徘徊在这通往世界的“乡路”上……
哎!我故乡的路啊!
我的高一作文5
每个人都会有一个他自己喜爱的职业,有人喜爱当一名空姐,有人喜欢当一名护士,而我喜爱的职业是做一名人民教师。
小时候,我的老师问我以后的职业会是什么时,我低下头羞涩的说:“我想当一名像老师您一样受同学们喜爱的老师。”后来,我渐渐长大,我越来越确定我以后的职业是当一名老师。特别是在高一历史公开课上,我的历史老师问我,我未来想做什么。我用铿锵有力和坚定不移的声音说:“我想当一名老师,和老师您成为同门。”我的历史老师当时笑了,并用她那温柔又肯定的语,鼓励了我,并让我好好努力,为自己的理想插上翅膀。
如今,我仍然在为我未来的职业而努力着。我每天都认真学好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盼望着有一天能够站在三尺讲台上实现我小时候就有的愿望。
我想当老师这个职业,有很多原因。一开始,我或许是喜欢老师这个职业所带来的福利。比如,有寒暑假,周末,工资高等等。但现在的我更喜爱这个职业所带来的价值。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教书育人是一名老师的天职。我喜欢孩子们那渴望知识的眼睛;我喜欢在知识的海洋里和孩子们一起遨游,从而不知疲倦,乐在其中;我喜欢生活在永远有正值青春的少年中,这样我能告诉我自己:哪怕有一天的的外貌不再年轻,但我的心一定是年轻的',因为我的生活里围满了风华正茂的年轻人。
我喜欢老师这一个职业,我不求名满天下,愿求桃李满园。或许有一天你会在教室里看到我,那时的我,一定是站在三尺讲台,正用我平生学来的知识,带着祖国的花朵走向更美好的明天!
我的高一作文6
有一种味道,如蜂蜜般甜蜜,如甘泉般沁凉,如浓茶般香醇。它就这样浸入我的生命,给予我温暖。
小时候,甜蜜如蜂蜜
记得三年级的一个冬天,寒风紧得很,骤雪也不愿示弱,不到半晌,那未来得及融化冰层的地面又被盖上了一层厚厚的棉被。正赶上放学时,风雪肆虐交加。看看周围的同学们都投入了父母温暖的怀抱,我只能望洋叹息,因为我知道父母正在上班,为了这个家,更为了这个我。当我迈着步子小心翼翼地踏着满地白雪时,看到远处熟悉的身影,当我确定他是向我走来时,我满心幸福洋溢地向他跑了过去。我惊讶地问道:“你怎么来了,不上班吗?放假了吗?”只见父亲依旧露出那曾经给了我无数温暖的酒窝:“天不好,我不放心你。”我的心瞬刻间就被触动了:父亲很少请假的。
当我还在发呆时,老爸打断了我的思绪,他紧锁双眉,一边责怪我为什么不多加点衣服,一边却连忙脱下他的大衣为我披上。瞬时我的世界春暖花开。
甜甜的,如蜂蜜般,时刻给我慰藉。没错,这就是亲情的味道。
稍大些,清爽如甘泉 人总是这样,得意而忘形,容易被暂时的成功感而迷惑。自然,我也不例外。年龄稍大些,步入了中学,在学习上,我稍稍有了些成绩,就高兴的不得了,似乎就要飞上了天。这时候他来了,打断了我为自己编织的美梦。那是一个繁星满空的夜晚,风儿悄然地从沙沙的丛叶中走过,一切都那么静。我拿着一张满分满怀欣喜卷兴冲冲地跑父亲面前,令我意外的是,他竟毫无表情地把卷子放到了一边,然后心思沉重地拉我坐下,为我讲了一个故事: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日美一次空军对战,日军空军训练有素,以十分辉煌的成绩取胜,但最终能够安全地回到日本的战机只有不足十架。父亲为我:“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我满心疑惑地摇了摇头。父亲说:因为人本空军快到日本时,美军组织了一场偷袭。而日本空军以为自己已经取得了胜利,于是放松了警惕。同样,你又何尝不是那?骄傲使人落后,你一定要牢牢记住。
清凉透爽,如甘泉般,时刻为我净化心灵。没错,这就是亲情的味道。
长大了,香醇如浓茶
自从步入高中的校门以来,在沉重的学习压力下,我总是忽略了父母——那相隔百里的牵挂。一次大休回家,偶然看见了父亲那只宽厚的手:黝黑黝黑的.,指甲中还留了些污垢,几根稀疏的汗毛在毛孔中七零八落,手指之间有大小不一的茧块,大拇指上还有几处皲裂。再看那双鬓的白发,那而头上肆虐的皱纹,那弯曲的脊柱。我指着白发说:“老爸,我帮你拔白头发吧!”老爸笑了笑说道:“不用拔,人总会老的,毕竟你也长大了。”此刻,泪水不禁涌了出来。
浓烈香醇,如浓茶般,时刻感动着我。没错,这就是亲情的味道。
那种甜蜜的味道,那种清爽的味道,那种香醇的味道,就这样一路伴我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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