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的小学六年级作文集合9篇(六年级上册必考作文)该怎么写呢?在写的时候都需要注意哪些呢!下面是范文网会员投稿的关于关于我的小学六年级作文集合9篇(六年级上册必考作文)的最新文章,供大家参考。
>我的小学六年级作文 篇1
穿着棉质长袖的我,停留在红似火的枫树下,微风拂过,树叶随着风的律动下落,这风中,带着些许凉意。数数看,这已经是我度过的第十四个秋季了。从瓜瓜坠地的嚎嚎大哭,我便打开了人生的篇章透过双眼看到的崭新世界,蓝天、白云、青草、绿树。陌生得无一熟悉的地方,可在这里,我去选择了我,一个独一无二的我。高高的个子,简单的打扮,短发时,会稍稍挽起一边的头发至耳后,看上去似乎文文静静的,却从骨子里透露着不羁。不知为何,同学们都说见到我第一眼,就觉得我气场十足,连我自己都被这样的评价吓到,其实跟我玩熟了以后,才知道,原来这人就是一人来疯。我是个大大咧咧的女孩,不管是性格,还是在外表上,我不介意别人动我很平常的东西,对待考试,也一样会大大咧咧
常常粗心大意,犯一些不该犯的错误,可是平时,我去很喜欢自己的性格,对待男同学,自己也会当做知心朋友般,好像自己也是男生似的,跟他们称兄道弟,就因为这样,我身边的兄弟并不少。我一直都很坚强,不喜欢哭,在我看来,那只是一种抓不着的情绪。所以就算自己伤口再痛,压力再大,自己也会咬咬牙挺过。我不喜欢靠眼泪获取大家的同情,甚至可怜。我希望自己能够靠自己的能力,让别人崇拜,就算现在我还离那里距离甚远,但是,我相信,只要我不放弃,我一定能成功!我喜欢串寝,常常会带着许多的零食,等到大家晚上正high的时候拿出来,每个寝室转一转,抖动在手上的零食,不一会儿,便可见底。当零食分享光的时候,充斥在心中的更多是快乐,在我看来,再好吃的零食,也比不上同学们的笑脸。你说不是吗?零食是乐趣之一,对于我这种精力永远旺盛的我来说,跟同学在一起又疯又闹,是寝室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寝室里有叫声的时候,总是会有我。
后座的男同学,曾回答过这样一个问题,他是个自信的人。当我问他:“你觉得我内向吗?”他马上停下手中的笔,惊讶的看着我,说:“如果你是内向的话,那我就自卑了。”我当即捧腹大笑,在别人眼里。我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人;在别人眼里,我是一个活泼外向的人;在别人眼里,我是个每天都很开心的人。是的,我的心态,决定了我的性格,我的一切。帮随着春夏秋冬的变换,我仍在成长,我慢慢告别以往,同时也在努力改变自己,改掉自己那又臭又倔的脾气;改掉自己对任何事都不上心的态度;改掉自己无所事事的坏毛病。人无完人,我只希望自己能越来越优秀,进入了附中,我边有再一次拥有了向梦想追逐的机会,我要好好的把握,这仅有的一次机会。半卷长袖至手肘,半卷长裤至脚膝,哪个站在枫树下,等着再次绽放的我。是我,让我更成长,是成长,让我更我。
>我的小学六年级作文 篇2
她有着一头乌黑亮丽的中长发、白白的皮肤、一张锥子脸、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和樱桃小嘴,笑起来脸上的肉团鼓得似包子,谁看到都想咬上一口。她很可爱,挺喜欢看书。她就是我的同学及好朋友——王晓晴。
王晓晴的成绩挺好的。有一次语文考试,没有谁能考上八十五分,但她就考上了八十七分。其他同学都挺惊讶的,但我觉得这是不奇怪的,因为平时她很努力学习,我都看见了,也挺敬佩她。
王晓晴的好奇心也挺强的。有一次,“调皮蛋”小银送了她一个“礼物”,因为那天正好是愚人节。我就劝她不要打开礼物,她说她一定要打开,因为她好奇心较强。然后她就打开了礼物,谁知,刚打开它,突然,只“嘣”的一声,王晓晴的脸上就挂满了纸片。逗得“调皮蛋”哈哈大笑,但王晓晴的脸上和心里却是黑黑的。所以,古话说的“好奇心害死猫。”是不会有错的。
王晓晴还很喜欢看书,而且还是一目十行的那种。就比如说那天,那天她同桌带了一本小说来学校,她就借来看,结果,不到一个上午她就看完了,她同桌还以为她会借两三天呢。她还经常买书来看。前几天,我去她家做客,她向我展示了她那些多得一个房间都快装不下的书,她还说如果想看这里的书,可以借给我。我可真是服了她了,能看那么多书,我看到那么多书都快晕了,更别说全部看完了。我问她:“ 为什么这么喜欢看书? ”她说:“多看书可以增加知识、知道一些修辞手法的用法等。”的确,看书可以获得许多有用的知识。
这就是我的那个成绩好、好奇心强、喜欢看书的同学。
>我的小学六年级作文 篇3
小学写过不知道多少次这个题目,大多却都是在说谎。
分明他是个冷若冰山的固执怪老头,我却学着别的同学的模样,硬生生把爷爷写成是个慈眉善目的老者。那样的形象才符合个"爷爷"的标准,喜欢泡茶下棋,而我爷爷喜欢泡面汽水;配上了金丝圆框老花镜,而我爷爷前些年看不清路,配上了一副近视眼镜;喜欢写字读书,而我爷爷只爱固执地在工作台前跟螺丝钉打交道,埋头坐上一下午……
他算是个手工匠人,靠几台冷冰冰的工作台赚钱。父亲说爷爷旧时靠着这门手艺很吃香,所有人都敬他三分,唤上一声"刘师傅"。现如今不同于昔日,爷爷的活儿完全被机器流水线取代。往往机器一个下午能做好的,爷爷却要手工做上半个月,给生意的人一年比一年少了。只记得那年冬天,很少抽烟的爷爷在阳台上,掐了大半包的烟,没多说什么。
父亲说,执着不同于固执,爷爷劝不听,继续做。奶奶去帮忙数螺丝,他苛刻,细小的螺丝一个也不能数错。"我们也不差这么点,别人肯给我这个脸让我做,就别对不起人家。"我费解,甚至愤愤不平,望见那双被冻疮侵蚀的手还握着铁柄,目光如炬,盯着钻头上的螺丝,从未动摇过。冬天是冻疮印,夏天是被发烫的铁丝飞溅沾上的血痕。
这是我的爷爷,许多同龄的老人道:"老刘啊,别傻了,你儿子养你你还那么卖命干活有什么意思,来跟我们喝喝茶打打牌享清福喽!"爷爷依旧是那张冰山脸:"你们懂什么!"我的爷爷不喝茶,不是像我从前编的那么清闲高雅。
不光外人的当他傻而固执,家人也如此。父亲碍于对爷爷的一丝惧怕,又不敢多说什么。老爷子起早贪黑,尽做些无用功。时常去老房子玩,坐在爷爷自行车的后座,那时我轻,他还蹬地动我。那双闪着星星般专注的眼神,我只在他的瞳中觅见。
没人懂他为何这么做,我也不懂。后来他病了,心心念念还想去摸索着干活,终于也被父亲制止。有次回去看他,冬天,他给我炫耀今年没有发冻疮,因为今年没去干活儿。他笑着,眼神却暗暗的:"这人啊,一歇下来,真觉着自己没用。"
我的爷爷倔强,我终于明白,他不让自己歇下来,他依旧想方设法让每一天都忙碌充实。他不愿用老年人三个字框死自己,他依旧是从前那个酷酷的少年。爷爷从前做螺丝,现在也做螺丝,身边的指指点点,从前有攀附,现在有非议,而他却从来没变过。
约翰尼·德普说:"别在乎别人怎么想,做你该做的事情,只为你自己。"
有些日子没有回去探望,从父亲口中听闻爷爷要卖掉那几个工作台了。我一时间没说的出话来,酸酸的。他或许是不想再做了,或许是载不动我去老房子了,许是我胖了,许是他老了。这才是我的爷爷。
>我的小学六年级作文 篇4
苏格拉底曾经说过:世界上最快乐的事,莫过于为理想而奋斗。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理想,为自己的理想而努力奋斗。我也不例外,为自己的理想努力。我的理想是当一名教师。
到了三年级,我才知道当老师不是玩的,而是要把自己学到的知识教给学生。教导学生更多的人生道理,点燃他们心中的那团火,照亮他们的人生道路。因为老师似春蚕,为学生无私奉献;老师像一艘大船,把学生送往成功的彼岸;老师是红烛,默默地点亮学生的心田。哪一个成功人士,哪一个受众人仰慕的科学家不是老师辛苦培养出来的。所以,我长大要成为一位受人尊敬的老师,培育祖国的花朵。
从一年级开始,看见老师可以管得学生那么听话,觉得很威风。从那一刻,我就决心长大以后要当语文老师。可是到了三年级,我才知道当老师不是玩的,而是要把自己学到的知识教给学生。教导学生更多的人生道理,点燃他们心中的那团火,照亮他们的人生道路。因为老师似春蚕,为学生无私奉献;老师像一艘大船,把学生送往成功的彼岸;老师是红烛,默默地点亮学生的心田。哪一个成功人士,哪一个受众人仰慕的科学家不是老师辛苦培养出来的。所以,我长大要成为一位受人尊敬的老师,培育祖国的花朵。
为了实现我成为老师的理想,我就不断地努力,好好学习,认真听老师讲课,在其中吸取经验。还留意老师讲课的方式与教学思路。在课外,阅读大量的书籍报刊,注意平时的写作的方法和运用,积极投稿。
假如我以后真的成为了老师,我一定会好好教导学生,做好老师的本分。给他们知识,给他们温暖,给他们爱。
人一定要有理想,没有理想的人跟死人没有分别。只有理想,才会有希望,有希望,就一定有未来。就算是将来不成功,但是最重要的是实现理想的过程。只要你享受过实现理想的过程,相信有一天,你一定会成功的!
>我的小学六年级作文 篇5
我小时候,外公经常种菜种花的。一块小小的土地、一口井、一条水沟,再加上阳光,就组成了外公的小菜地、小花园和小果园。别看这里还没有我们的教室大,但乡村特有的清新空气、灿烂的阳光、肥沃的土地,经外公这么一弄,院子里那真是花香四溢、果味扑鼻。这里成了我小时候和姐姐们的乐园。
园子真是什么时候都在散发着魅力。园中种着三四棵深绿的芦荟,几棵紫薇树,托着微微绽开的、紧合的花蕾,摇曳着细嫩的枝条。几株茄子懒懒的散着叶,享受着阳光,像一只猫。其实呀,它们心里可清醒了,散着叶是为了保护绿叶下一只只深紫的、短短的,皮还冒着油的小茄子。你只消走过去,把叶子一拨,下面的小茄子就露脸了,一拧、一扯,一只生机勃勃的紫皮小茄子就被你攥在手里了,只剩下那株茄子在那里叉着腰,鼓着眼,对着你生气呢!
这一切的一切可都得感谢外公,是他在春天时撒下的种子,是他每天不辞辛苦地从井里抽水来浇灌。时间一长,这儿的植物也都对外公有感情了,一看见外公,紫薇花摇得更开心了,芦荟长得更快了,就连小气的茄子也会高高兴兴挑几个最好的茄子送给外公,其他的就更不用说了,什么葡萄、小金橘、野梨、青菜、豌豆都争先恐后地长出最美味的果实。跟在外公后面摘菜是我小时候的一大乐事,虽然摘的菜我都不吃,可是我特别崇拜外公,他种的菜该有多好吃呀!从大人们赞叹的声音中,我完全体会的出来。如果碰上一个小朋友,我一定自豪地问问他:你外公会种菜吗?改天我也一定要外公教教我怎样像他一样种菜。
除了会种好吃的菜,我还很崇拜外公很会讲好听的故事。那些过去的事啦,种菜的新鲜事啦,左邻右舍的趣闻啦,田地里发生的不为人知的事啦,一些传说啦……,我和姐姐都听得津津有味,越听越爱听,越听越想听。晚上睡觉之前,我们总是央求外公讲一个故事,不听就会睡不着。我最喜欢听外公讲的鬼故事,虽然很害怕,但是却总是忍不住往下听。一次,坐在床上,外公给我们讲了一个这样的故事:“从前啦,有一座山,那,就是那座山。”说着,手往窗外一指,哟,还真有座小山包。“那里呀,有个吊死鬼……”。“外公,那里怎么会有吊死鬼呀?”我问。“旧社会,吊死的人可多着呢!那个吊死鬼呀有一根绳子,为了能快点离开这里,这个吊死鬼就朝着山下那些学生们招手,说:哎呀!快来这里荡秋千吧!等学生一走近,就用绳子把那个学生勒死……”我身子发冷,紧紧地挨着姐姐,瞪大眼睛,不出声。“于是,就这样不明不白地死了好多学生。最后,终于被那个教书老先生发现了。老先生为了不让吊死鬼害死更多的学生,就想啊想,终于想出了一个办法。这位老先生毕竟很老了,所以见过很多事,胆子也很大了。他就偷偷上了山,把那绳子偷了出来,压在了一本佛经下面,吊死鬼就不敢接近了,于是吊死鬼就整天在山上哭,‘哎呀!我的绳子呀!我的绳子呀!’”“那后来老先生把绳子还给他了吗?”“当然没有,不然,还会死多少学生呀!”我把这个故事记在了心里,这可是我小时候听过的最好听故事。对外公的崇拜又加深了一层。
长大以后,我发现以前崇拜外公做的事,好多人都能做到,但是岁月不但没有改变我对外公的崇拜,却更加令我崇拜他,其中另有原因。
金秋时节,桂花开了。这一开那可真是飘香十里。金红的丹桂散发出清香,引得不少路人止步而观之。这一片丹桂是外公种的。一个宁静的午后,我、姐姐和外公一起坐在屋外欣赏丹桂,忽然,一阵哗啦啦的声响打破了这片宁静,昏昏欲睡的我一下子惊醒过来,外公冲我笑了笑,示意我不要出声,只见两个七八岁的小女孩在一旁笑着,像两只小鸟一般发出细碎的声音,两人手上都拿着一小支丹桂,笑着跑开了。“外公,刚才你为什么不要我去惊动她们?”我不解的问。“呵呵,这么好的东西,不都该一起分享吗?”“分享也不该是这样分享呀!”“自己的劳动果实能被别人所喜爱或拥有,不是一件好事吗?”外公反问我。我思索了一下,点了点头。外公的思想经过岁月的沉淀,如美酒,让我品尝到了其美妙之所在。或许,这才是我真正崇拜他的地方。
>我的小学六年级作文 篇6
朋友是快乐日子里的把吉他尽情地为你弹奏生活的愉悦,朋友是忧伤日子里的一股春风,轻轻地为你拂去心中的愁云,朋友是苦闷日子里的一盏明灯,默默地为你驱赶心灵的阴霾……提起朋友我就想起个女孩儿___范思雨。
范思雨有一双黑珍珠似的大眼睛,圆溜溜的,鼻子下面有一张樱桃似的小嘴,这张嘴长在一张瓜子脸上面,可爱极啦!夏天的时候,她经常穿粉色的连衣裙,跑起来就像一只粉红色的蝴蝶,翩翩起舞。她跳舞跳得特别好,她还有一个座右铭是:"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
范思雨特别有爱心,无论是陌生人,还是小动物,她都会帮助。记得有一次,一只还不会飞的小麻雀,从树上摔了下来,她刚要跑过去,我就把她给拦住了,说:“别过去,小心有病毒!″可范思雨看着那只小麻雀,说:“我们不能见死不救吧!″刚说完她就把我的手拿开,跑到小麻雀,把它抱起来,往我家跑去,我看见后赶紧追着,她大声说:“你等等我!″
到了家,她先把小麻雀放在柔软的棉花上,再看看它身上的伤,然后帮它包扎好。小麻雀"叽叽喳喳″的叫,仿佛对范思雨说:"谢谢你帮我,把伤口包好。"
过来几天,我和范思雨小麻雀放回大自然,我看出她有些依依不舍,就对她说:“为什么不要小麻雀多住几天呢?″“因为小麻雀属于大自然!大自然才是它真正的家!″范思雨一边微笑一边说。
每个人都需要一个好朋友,这就是我善良可爱的好朋友___范思雨。
>我的小学六年级作文 篇7
同学,一个多么亲切多么熟悉的字眼、,自从上学的那天起他们便围绕在我的身边,陪伴着我度过生活中的每一天。不知不觉,即将升入初中,与小学相依五年的同学依依不舍,今天为大家介绍一位好哥们儿。
他的模样看起来十分秀气,白皙的脸庞,直挺挺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黑色的眼镜,看起来十分清瘦,却也显得挺拔,一副文绉绉的学者模样,相信不用说,大家也能猜得到,他就是我们班的学霸——庄骐嘉!
一提起这位同学,相信大家都竖起自己的大拇指,他不愧是学霸,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虽然年纪很小,却代表学校参加希望杯数学知识竞赛获得了国家计的.一等奖,随后又代表学校参加了小学生汉字听写大会获得了团体一等奖,个人三等奖,啧啧啧啧真是令人羡慕!
还记得有一天上自习课的时候,我遇到了一道非常难解的奥数题,我绞尽脑汁冥思苦想,却怎么也解不出答案,后面的“学霸”看我在前面挠头就问:高一,你在想什么,是有什么不会的题吗?我说:“这道题有点难,我不太会做”。来,然我看看,没多大一会功夫,学霸就跟我讲:“这道题应该先算出其中一个数量,得出来的这个数和原来的相加就可以了,看着我好像似懂非懂的样子,接下来又给我边画图边讲解,直到我彻底明白,瞧瞧,这就是“学霸”,一个助人为乐的好同学!
最令人佩服的还是他学习的那股子钻劲。周围的同学都在说话,杂乱的环境不会影响到正在学习的“学霸”,他会认认真真的仔细钻研,不左顾右盼,不三心二意,直到把弄不懂的知识全部学会。
都说“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现如今大家眼中的她,学习成就上几乎是完美无缺的,这还得归功于她在背后所付出的比常人更艰辛的汗水。他是我眼中的偶像,他是我奋力追赶的旗标,好同学,希望我们到了初中还在一起!
>我的小学六年级作文 篇8
我的同桌叫夏琦,嘿!他圆圆的脑袋,黑乎乎的眼珠在眼眶里直打转,好似在思考着问题,我们在背地里都称他为假姑娘。
在上课时
“夏琦,你来回答这个问题。”数学老师发话了,他红着脸,站起身来,低着头,斯斯文文地讲起话来:“这道题应该这样解答......”他一边说,两只手还一边紧紧地捏着衣角,看样子,好似个做错事的小孩——忐忑不安。“真的是这样做吗?”数学老师明知故问。他的脸更红了,支支吾吾的说:“不......不...是,应...该...这样...做...。”老师听了他的回答,让他做下,同学们,议论纷纷,称他为奶油小生。
在课间活动时
“夏琦,来男生这儿来玩。”男同胞们发话了,“我在和女同学玩呢!我想玩她们的游戏,你们在找人吧!对不起了!”夏琦一副娘腔调,在男同胞中最吵的应京男同学听了哈哈大笑,说他百分之九十九是女的,百分之一是男的,在场的人听了应京男的话捧腹大笑,因此我们又叫他假姑娘。
在放学路上
总之,他还有一个女孩子家的毛病——爱哭,上回,在放学路上,张弘彬没事找事说了他几句,这不说还好,一说,他那毛病又犯了,用两只手在眼睛上轻轻的擦试,那一颗棵晶莹剔透的小豆豆,也不由自主的滚落下来,大家见了都叫他假妮子,他听了,也忍俊不住的低下了头。
总而言之:“奶油小生+假姑娘+假妮子=我那可笑的同桌——夏琦”
>我的小学六年级作文 篇9
如今,我步入了初中,回忆小学的时光,有三件事是不能忘却的。
一
小学的时候,我们班的游戏有许多,诸如“全员加速中”、“捉人”等等。我们男生几乎天天玩的最火的游戏当属是“斗笔”或“斗尺”。这个游戏的规则十分的简单:只是用笔或者尺把其他人放在桌上的尺或笔碰下桌去,并保证自己的物品不掉下桌,就算赢了。一课桌、一支笔、一把尺、一群好朋友,就可以开始了。我们每天玩十几次都不嫌多。看见自己的尺子被打到桌下,输的人就越想打赢别人。许多人也因此犯规。因为击打尺子力量太大,总会有无数的尺子被打飞击坏,尺子上老是出现缺口,刻度也被刮没了。我们几乎没过几天就要换一次新尺子。游戏现在看来其实很无聊的,可当时却深深地吸引着我们。小学毕业以后,同班同学走上各自的中学之路,“斗尺”“斗笔”也只能成为心中的回忆了。
二
第二件不能忘却的事是上音乐老师的课。上音乐的中心在于说悄悄话。小学的时候,我们个个是话痨,总有许多话要讲。因为下课时间太短,一肚子没有说完的话就要上课说了。音乐课的时候,我们经常偷偷地讲话,结果就是遭来老师的一顿痛骂。痛骂之后,老师开始跟我们讲道理,一说就是半节课。我们听完她的“演讲”又开始全自动讲话了。一旦老师发现有一大圈人在她眼皮子底下讲话,老师就会说他们开“圆桌会议”,并把那些“圆桌骑士”拎出去站岗。哈哈,这段和老师“斗智斗勇”的时光非常的有趣,一面让我向往,一面又慢慢消逝在我的生活中。
三
第三件不能忘却的事,是与我的朋友打羽毛球。这打羽毛球的中心在于玩乐。我从七八岁就开始练习羽毛球。那时候,我的好胜心很强。为了打赢别人,总是想刻苦地训练,常常因为挥拍太快,动作不对。教练就叫我去打挂在一根绳子上的塑料袋。那绳子绕在两个水泥柱上,上面系着塑料袋。有意思的是,我每次用力击打袋子时,总会发出烟花爆炸似的声音。这总把我自己逗乐。一个人眯起眼睛乐呵呵地笑。别人看着我笑,然后笑着我的笑。现在想起,我也不知道那时有什么好笑。
我的小学生活很短暂。音乐课说话、打羽毛球、“斗尺”……这些事也随着步入初中,一面慢慢消失了,一面又让我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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