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3篇 党的十五大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时间:2022-10-04 15:27:03 综合范文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3篇 党的十五大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欢迎参阅。

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3篇 党的十五大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1

  同志们:

  根据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的改革方案,按照国家与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一系列政策精神,在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和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正确领导下,##将全面实行人事制度改革。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人事制度改革动员大会,主要任务是对##转换用人机制,进行人事制度改革的工作进行部署,统一认识,明确任务,提出要求,以确保改革工

  作顺利进行。下面我就如何实行这次改革谈几点意见:

  一、这次人事制度改革的目的和意义

##自1998年成立以来,经过七年的运营,已具备了一定的规模和进一步发展的能力,但同时我们面临的形势也不容乐观:管理机制对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的促进作用不强,尚有500万元的装修欠款靠今后的经营收入来偿还,这都是我们下一步工作急待解决的问题。大家作为##的一员,都要有一种生存和发展的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一方面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对外经营能力、拓展市场发展空间;另一方面就是要在内部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增强竞争实力、增加经济收入、加速健康发展,根本的出路就在于改革,通过改革出效益、出效率、出人才。人尽其才、物尽其用,要在现有的条件下,做到人员的合理使用、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经营效益的最大化。所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做好##机构的组建以及管理干部和工作人员的聘用工作,不仅是##改革、发展、稳定的需要,也是解决##自身管理问题、提高经营效益和经营水平、实现##快速健康发展的需要。

  二、这次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具体内容

(一)指导思想

  这次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按照“转换机制,优化结构,增强活力,提高效益”的原则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筹规划,整体设计,全面实施。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大##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引入竞争机制,建立起符合##特点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人事制度和运行机制。

(二)总体思路

  通过改革人事制度和理顺管理体制,强化岗位,淡化身份,引入竞争,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激励竞争机制,努力创建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发挥其才干的制度环境,有效克服“大锅饭”弊端,形成重贡献、重实绩的工资分配机制,进一步调动各岗位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团结,相互促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经营队伍、管理队伍和职工队伍,全面提高##的经营效益和经营水平。

(三)具体内容

  1.精简高效,科学设岗。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进行相关部(室)的组建工作,根据各部(室)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设置岗位,定职责、定目标、定工资。

  2.竞争上岗,择优聘用。拟实行全员聘用制。在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使用上,实行竞聘上岗;在员工使用上,打破干部职工与合同工身份界限,实行双向选择,切实体现干部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待遇能高能低的改革思路。

  3.搞活分配,以岗定薪。实行全员聘用制的同时,要充分体现按劳分配原则,打破平均主义大锅饭、克服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弊端,激发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分配机制上,封存在编国家干部职工的档案工资,实行全员结构工资制,以岗位定工资,以效益保收入,实行个人收入与##整体效益挂钩,同时严格考核制度,实现劳有所奖,错有所惩。

  4.签订合同,规范管理。在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的基础上,与上岗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管理要以工作岗位为基础,以岗位责任为核心,针对岗位的性质、类别、特点确定合同的内容。对##上岗人员和公开招聘的人员,必须签订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书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内容合法、手续齐全的原则。

  三、精心组织,确保这次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这次改革,任务重,难度大,时间紧,要求高,必须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改革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1.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认真组织实施。在改革期间,各部门的经理要保持良好的思想状态、工作状态和精神状态,切实负起责任,对本部门的岗位设置、人员配备、人员分流和安置、正常的工作秩序等负责到底。要正确处理好改革与工作的关系,该办的事情要继续办,该做的工作一定要做好,各项工作一定要有人抓、有人管,既不能因为改革放松和影响其他工作,也不能借口其他工作拖延改革,做到确保思想不散,秩序不乱,人员妥善安置,国有资产不流失,工作正常运转,决不能出现无人负责、人心不稳的局面。

  2.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革、推进改革,做改革的促进派;二是党支部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宣传改革、支持改革、引导改革,做带头改革的火车头;三是要加强宣传,为这次改革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氛围。

  3.认真做好人员的分流安置工作,妥善安置未聘人员。在##人事制度改革中,对未聘人员坚持以内部消化为主的原则,实行多层次、多形式的未聘人员安置制度。通过内部转岗、培训上岗、自谋职业等多种形式妥善安置未聘人员。使每个未聘人员各得其所、各有所用。

  同志们,这次改革是一项事关全局的重大举措,也是近期##必须完成的一项重要工作,希望大家齐心协力抓好落实。改革不可能没有阻力,不可能没有风险,也不可能没有利益牺牲。但是,##改革势在必行,不改革没有出路,不改革没有活力,不改革没有发展。我们一定要在局党委的领导下,统一思想,统一认识,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信心,知难而进,按照既定的改革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人事制度改革,促进##各项事业既快又好地向前发展。

  本文章共2页,当前在第2页

  上一页

[1]

[2]

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

  近年来,我市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各县(市)区、各系统按照市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唐政发〔~〕35号)要求,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以推行聘用制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积累了一些有益经验。但从总体上看,这项工作与全面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要求还很不适应,还不够深入,规范化程度还不够高。今年,我市被省政府确定为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化试点市。为了做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化工作,整体推进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尽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制度,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人才观,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勇于实践,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重点,以推行人员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和综合配套改革为主要内容,坚持整体推进与分行业实施相结合,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按照“统筹规划、分类实施、完善政策、稳步推进”的总体思路,成熟一批,推进一批,规范一批。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建立起较为规范的符合事业单位自身特点、科学分类、管理自主、充满生机的人事管理制度。

  二、实施范围和主要内容实施范围是我市除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和拟转制为企业以外的所有事业单位。改革的内容以推行人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推进综合配套改革。由市出台制定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公开招聘、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未聘人员安置、聘后考核与奖惩、合同鉴证、人事争议处理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措施。各级各部门要互相配合,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编制、分配、财政、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改革要与新型人事制度相衔接。重点抓好以下环节:

(一)建立规范的人员聘用制度。按照市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唐政发〔~〕35号)要求,本着“先入轨,后完善”的原则,加大人员聘用的推进力度,~年年底以前各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要签订规范的聘用合同。聘用合同要在科学设岗的基础上通过竞争上岗签订。完善聘任制度,实现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与岗位聘用的统一。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聘任,引入竞争机制,推行公开招聘、选举聘任、考任、招标聘任等多种任用形式,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任命后与任命机关签订聘任合同。事业单位的党群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在已与单位明确了聘用关系的人员范围内,按照各自的章程或法律规定产生、聘任。

(二)实行公开招聘制度。事业单位有空缺岗位需要进人的,除涉密岗位、政策性安置人员及高层次、特殊人才外,要实行公开招聘,通过考试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新聘人员一律实行合同管理,并实行人事代理。聘用人员应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关待遇。

(三)实行岗位管理制度。打破身份界限,实行岗位管理。要结合事业单位各自特点,科学合理地设置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三类岗位。建立固定岗位与流动岗位相结合的用人办法。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以及部分由财政支持的事业单位,在人员经费能够自理的前提下,根据工作需要采取固定岗位和流动岗位相结合的办法设置岗位;经费完全自理的事业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岗位。事业单位无论聘用固定岗位或流动岗位人员,均应与受聘人员签订文本统一的聘用合同。

(四)改革内部分配制度。按照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工资待遇等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63号)要求,建立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相适应的分配制度。确定受聘人员的工资待遇,要与其岗位职责、工作绩效和实际贡献紧密结合,坚持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根据其工作岗位、所任职务、工作业绩重新确定,受聘人员岗位变化后,按所聘岗位确定其工资待遇。可试行工资总额包干、工效挂钩、项目工资、年薪制等分配办法。单位搞活内部分配后,可实行档案工资与实际工资相分离的工资管理办法。

(五)多渠道安置未聘人员。坚持内部消化为主的原则,对未聘人员要尽量在本单位、本系统内妥善安置。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安置未聘人员。允许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办高新技术企业或其他经济实体,或到企业转化科技成果;鼓励未聘人员辞职或联系新的用人单位调出;对符合唐政发〔~〕35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人员,可实行提前离岗退养。对未聘人员,在一年的待聘期内,单位要积极组织转岗培训,并至少提供两次上岗机会。对待聘满一年,不服从单位合理安排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可办理辞退手续。

(六)加强聘后管理。聘用合同签订后,经主管部门核准,到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进行合同鉴证,作为审批所聘岗位工资、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以及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在聘用期间,各单位要按照规定对聘用人员进行和聘期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奖惩和确定工资福利的依据。合同到期时,要及时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三、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我市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先入轨、后完善,统筹规划、分别突破,有步骤、分阶段的方法进行。

(一)准备阶段成立改革组织机构,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唐山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召开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动员大会,进行部署(~年5月底前完成)。

(二)实施阶段

  1、宣传动员。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召开多层次多形式座谈会,摸清思想底数,把改革政策宣传到全体人员,统一思想认识。

  2、制定方案。各县(市)区和市直主管部门制定改革实施方案,于今年7月底前报市人事局审核同意后,由各县(市)区、市直主管部门部署本地、本系统的改革工作。各事业单位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征求主管部门

  同意后,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备案。

  3、组织实施。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好岗位设置、竞聘上岗、签定聘用合同、合同鉴证、安置未聘人员和聘后管理等项工作。全市所有事业单位要以建立健全人员聘用制度作为改革的主要标志,于今年10月底前,单位与职工签定聘用合同,确立单位同职工的人事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于年底前完成合同鉴证工作。在此基础上,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积极研究探索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方法,力争在某些方面或环节取得突破。国家已经出台具体实施方案的高校、中小学、卫生、文化、广播电视、科研等系统,要抓好系统改革方案的全面落实。其中卫生系统的医院、广播电视系统所属事业单位,要探索按需设岗、竞聘上岗、公开招聘、以岗定酬、人事代理等方面的经验;文化系统要根据文化事业单位的不同职能实行分类管理,遵循文化行业专门人才成长的规律,探索多种聘用管理形式、分配形式和办法等方面的经验;高校系统要探索建立教学、科研、管理关键岗位制度、岗位聘任、解聘辞聘、人才资源开发等方面的经验;中小学系统要以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为核心,探索公开招聘校长、实行校长任期制、完善聘任制度、健全考核制度等方面的经验;科研系统要围绕建立以竞争为核心的用人制度,探索科研项目课题选人用人公开招聘、人员聘用管理方式、建立体现技术价值的科学合理的分配办法及通过拓宽业务活动领域、创办经济实体和大力发展与科技进步相关的产业安置未品人员等方面的经验。其他系统也要结合实际,在本系统选择1-2个方面,特别是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突破。各县(市)区要围绕建立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与管理体制、编制、分配、财政、社会保障等方面政策相衔接、相配套,研究不同事业单位实行分类管理的新办法,探索地方区域内未聘人员安置的办法与途径,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机制等内容进行改革。

(三)总结检查阶段各县(市)区、各单位及主管部门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在此基础上,市将根据改革的进展情况适时进行检查,并做好总结完善工作。

  四、加强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缜密实施。市政府成立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主管市长担任组长,定期组织人事、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以及教育、卫生、科技、文化、广播电视等部门研究协调改革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局。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收集有关问题,提交领导小组讨论。各县(市)区和主管部门要建立由主管领导负责的协调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做好指导、协调、监督工作。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过程中,要注意研究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统筹考虑改革的深度、发展的速度和单位、职工的承受能力。要充分依靠群众,单位的改革方案要广泛听取广大职工的意见。对一些涉及社会稳定的事宜,要全面、仔细、谨慎地处理好,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争取社会的广泛支持和事业单位职工的普遍理解和拥护,从而确保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顺利完成。

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3

  乡镇卫生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工作 实 施 方 案

  2011年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三年五项重点改革任务的攻坚之年。切实抓好乡镇卫生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是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卫生院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的基础,必须强化责任,落实已有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主要工作安排,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工作通知》(鄂政办发?2011?6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坚持核定编制、总量控制、动态调整、定编定岗不定人,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加快推进卫生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通过改革,在全县卫生院全面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竞争上岗、全员聘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和科学公平、体现绩效的考核分配机制,激发卫生院和医务人员积极性、创造性,明显提高卫生院的运行效率。

  二、改革范围

  此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范围为全县21家政府办乡镇卫生院,两农场暂缓实施。

  三、工作任务

  实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主要目的是解决乡镇卫生院人才结构不合理、监督管理不到位、分配制度不完善、机制不活、人浮于事等问题。从解决人的问题入手,以全员聘用制和分配机制改革为手段,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卫生保健需求。

(一)人事制度改革

  1、核定编制。根据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加强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管理的意见》(鄂编发?2009?26号)的规定,按区域人口和服务职能,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全县乡镇的人员编制总数原则上按服务人口的‰核定。

  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为财政补助事业编制,编制内卫生技术人员和工勤聘用人员所需经费由县财政按规定审核确定。

  乡镇卫生院现有编制数大于应核定编制的,应在其他乡镇卫生院或医疗卫生单位范围内予以调配,使其符合应核定的编制数。全县乡镇卫生院的人员编制总数由县编办和卫生局共同确定,并经市编办报省编办备案。完成时限:2011年6月15日前。

  2、选聘院长。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县卫生局会同县人社、监察等部门,采取考试或考核的方式做好乡镇卫生院院长选聘工作,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具体选聘办法由县卫生局按上级政策确定。对最终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完成时限:2011年6月30日前。

  3、清理清退临时人员。按照《关于深化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县(市、区)乡镇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鄂政办发?2010?34号)文件规定,卫生院临时人员(含合同到期未续聘人员)必须先期清退。具体由卫生院呈报,县卫生局会同县人社局确定并负责督导落实。完成时限:2011年8月底前。

  4、核定岗位。按照《湖北省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鄂人?2008?23号)和《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相关配套办法的通知》(鄂人事岗?2009?1号),针对卫生院岗位特点和实际需要,各乡镇卫生院在核定的编制范围内,合理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三类岗位,岗位设置要坚持因事设岗、精简高效的原则。要明确岗位责任、任职条件、聘用期限,做到职责明确,权限清晰,条件合理。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总数原则上按服务人口的‰核定。卫生技术人员编制比例不得低于编制总数的90%,公共卫生人员不低于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20%,临床医师与护士、医技、药剂人员岗位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科学设置,并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工勤人员按乡镇卫生院编制总数10%的比例核定。科室负责人实行竞争上岗,由院长聘任。各乡镇卫生院依据核定的编制和职责任务,拟制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于2011年7月25日前报县卫生局医改办。设岗方案由县卫生局审核、县人社局核准后,批复至各乡镇卫生院,并予以公示。

  完成时限:2011年7月底前。

  5、竞聘上岗。按照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双向选择、平等自愿、按劳分配、绩效优先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单位和职工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是明确竞聘对象范围。一是经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办理手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二是经人事、劳动部门或经县卫生局同意,与乡镇卫生院签订正式聘用(劳动)合同的在岗聘用人员(公益岗位人员),三是实行“三支一扶”计划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支医人员。

  应参加全员聘用的拒聘人员作辞职处理。与单位签订停薪留职合同或未签订合同属两不找的停留人员一律回原单位参与竞聘,不愿回来的,按规定予以辞退。

  二是填写竞岗申请书。卫生院参加竞聘上岗的人员必须按要求填写《竞聘上岗申请书》。

  三是审定竞聘人员。竞聘对象实行资格准入制度,凡不具备执业(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进入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由卫生局按照竞聘对象范围要求,对乡镇卫生院上报的竞聘人员进行逐一甄别、初审后,由县人社局审核确认,在本乡镇卫生院内公示。审核确认结果分别报县人社局、卫生局备案,并向符合竞聘资格的人员出具竞聘资格审定确认意见书,竞聘人员据此参加竞聘上岗。

  四是组织竞聘上岗。县卫生局根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统一组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县监察部门要全程监督。

  五是上岗人员公示。对公示举报核实的取消其上岗资格;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会同卫生局、监察部门审核确认,由人社局办理认定等手续,并报市人社局、卫生局等部门备案。

  六是统筹调剂。卫生局可视情况组织首次竞聘后未聘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系统的二次竞聘,在辖区内首次竞聘后有空缺岗位的卫生院调剂安排。

  七是签订聘用合同。卫生院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以书面形式订立聘用合同,每个聘期一般为三年。聘用合同内容包括合同期限、岗位及职责要求、岗位纪律、岗位工作条件、工资待遇、合同变更和终止条件、违反合同的责任等。实行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定期考核、优胜劣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聘用制度。

  今后卫生院岗位空缺需补充工作人员,必须在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和招聘计划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公开信息、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竞争择优等规范程序组织实施。新进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完成时限:2011年8月20日前。

  6、安置分流人员。按照“尊重历史、锁定现状、严控入口、逐步消化”的原则,在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设置和人员竞聘上岗工作,重在建立规范的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后,按核定的编制数和岗位设置方案锁定现有人员规模。除急需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公开招聘引进外,原则上超编超岗单位人员只出不进,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行消化,争取3年内逐步过渡到规定的编制岗位数额内。

  具体安置分流方法、渠道由县卫生局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确定。

(二)分配制度改革

  建立科学公平、体现绩效的“双考核、双挂钩”考核分配机制,卫生局考核乡镇卫生院,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挂钩;卫生院对工作人员考核,考核结果与工作人员个人收入挂钩。

  1、核定任务。由卫生局会同人社、财政部门,根据乡镇卫生院的功能定位,核定其承担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任务。一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根据其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口数量核定;

  二是基本医疗服务任务根据前三年医疗服务平均人次数、收入情况,并综合考虑影响医疗服务任务的特殊因素核定; 三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增加的任务,另行核定。

  2、完善绩效考核办法。

  一是卫生局会同人社、财政等部门,依据鄂卫发?2010?11号文件要求,结合当地实际,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劳动纪律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制定具体考核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量化乡镇卫生院的考核评价标准,明确绩效考核的具体方式方法以及考核结果的运用。

  二是卫生局组织对乡镇卫生院进行绩效考核,人社局、财政局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

  三是各乡镇卫生院根据卫生局制定的考核办法,同步制定机构内部绩效考核和分配方案,经职工大会通过后报卫生局、人社局备案。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基础性绩效工资由县人社局、县财政局按照岗位层次分别确定标准。主要体现经济发展水平(占25%)、物价水平(占25%)、岗位职责(占25%)和社会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占25%)四方面因素。考核结果与职工收入挂钩,建立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内部考核分配激励机制。

  3、实施绩效工资。

  一是制定上报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县卫生局根据《关于印发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人社发?2010?22号),制定本县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经人社局、财政局审定,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后,上报市人社局、财政局、卫生局审批。7月31日前完成。

  二是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县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经市审批同意后,县人社局、财政局要在考核的基础上将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给县卫生局。

  三是兑现绩效工资。①县卫生局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综合考虑对卫生院的考核结果以及单位类别、人员结构、岗位设置、事业发展、经费来源等因素,核定卫生院绩效工资总量和具体分配方案。②根据全县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制定本乡镇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并报卫生局审批同意。③乡镇卫生院结合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结果,核定职工个人绩效工资。完成时限:2011年8月31日前。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和成立机构(2011年6月15日—6月20日)通过会议等形式召开乡镇卫生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动员大会,学习传达全国、省、市关于乡镇卫生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文件,统一思想认识,动员乡镇卫生院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改革。成立乡镇卫生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建专班。

(二)制定方案(2010年6月20日—6月31日)

  各卫生院结合实际制订上报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经乡镇卫生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组织实施。各卫生院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内科学合理的设置岗位,并明确各岗位职责,根据岗位任职要求、工作能力、理论水平等综合因素确定岗位任职条件,岗位设置方案报市编办、人事局、卫生局联合审定批复后实施。

(三)方案实施(2010年6月15日—8月31日)各卫生院依据省《关于深化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县(市、区)乡镇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采取竞争上岗,实行双向选择、择优聘用、合理分流的办法,按照本方案中的时间节点,有序落实,积极稳妥地搞好此次改革。

(四)总结自查。2011年12月中旬,在继续做好分流人员思想政治工作的同时,集中搞好本次人事制度改革的总结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乡镇卫生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作,关系到广大医疗卫生人员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医疗卫生服务要求,也关系到我县农村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县政府重要负责人是基层医疗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第一责任人,对相关改革工作负总责。

(二)建立包保责任制。县政府对基层卫生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行包干责任制,按照“一人一院(中心)”的要求,对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安排一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包干负责,参与具体改革方案制定,检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和补偿机制落实,推进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监督绩效工资兑现,宣传改革政策,定期上报改革情况。

(三)严肃工作纪律。这次乡镇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是关系到广大医务者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各卫生院要站在讲政治、讲纪律的高度,认真组织好人事制度改革中人员安置与分流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改革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在运作过程中,要发扬民主、实事求是、走群众路线,不徇私情、不搞任人唯亲,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强化督办检查。县包保责任人要深入基层,开展督导检查,强化改革各环节的监督指导工作,切实担负起包点保障责任。

(五)建立通报制度。县卫生局对改革进展情况每月统计上报市卫生局,由市卫生局汇总报省卫生厅。县医改办会同县人社局、卫生局按时间节点向全县通报各卫生院进展情况。

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3篇 党的十五大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