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如何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新局面3篇 感悟如何从源头治理腐败问题,以供借鉴。
如何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新局面1
税务机关是国家重要的行政执法机关,一直处于反腐败斗争的前沿阵地。多年来,通过不断的自我完善和机制改革,税务机关已逐步形成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腐败现象得到很大程度的遏止,使税务机关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促进了税收执法水平的不断提高。但是就整个税务系统来讲,如何从源头上根除腐败现象依然当前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腐败产生主要环节
导致税务机关易产生腐败行为的主要环节往往发生在“权”与“利”的结合部位,也就是权力相对集中或与纳税人关系较为密切的关口上。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行政审批关。如减、免、缓、欠税款审批,涉税行政处罚事项审批,经费的审批,办公用品的审批等等。在这些审批事项中,如果缺乏科学严密的运行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就容易导致把关不严,该审批的不审批,不该审批的乱审批。
二是税款核定关。税额的高低,关系着纳税人的直接利益,一些人为了少纳税,总是想方设法腐蚀税收一线管理人员。如果定额核定工作程序不严密,监督制约措施跟不上,很可能导致不廉洁行为的发生,使定税行为使去公平、公正性。
三是发票管理关。发票不仅是收、付款凭证,还具有特殊的功能,如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纳税人据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合法凭证,这种特殊功能使得围绕发票发售、使用、管理等环节的腐蚀与反腐蚀的斗争始终不断。
四是税务稽查关。稽查是税收征管工作的最后一道关口,处于征纳双方矛盾的焦点,权力相对集中,从选案到实施检查,从审理定性到做出处罚决定,都原创文秘网站:文秘知音与纳税人的利益密切相关。一些不法分子为了偷税逃税,或为了减轻、逃避法律的制裁,往往采取请客送礼、行贿等手段寻找突破口和保护伞。
除了上述重点部位和环节外,税收征管的过程,就是与纳税人和物质利益打交道的过程,就是权力与利益的碰撞的过程,就是腐蚀与反腐蚀交锋的过程。如不能正确处理权力与义务、执法与服务的关系,不能做到严守纪律、廉洁自律,不能做到“慎独、慎微、慎权、慎欲”,任何部位和环节都可能导致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二、产生腐败行为的主要根源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受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的影响,有些税务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问题没有足够的认识,甚至产生厌烦情绪和消极抵触心理,自我放松要求,自我降低标准,给各种不廉洁行为的滋生提供了适宜的土壤。从近年来开展的警示教育案例中可以清楚看出,腐败分子走上违法犯罪道路,都是从思想上的蜕变开始的。
二是制度落实不到位。党风廉政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纸上写的多,嘴上说的多,墙上挂的多,认真落实少。有些同志对制度规定熟视无睹、漠然处之,使规章制度形同虚设。
三是征管机制约束不到位。税收征管软件的“机械”和“刻板”在促进税收征管现代化建设的同时,也为党风廉政建设筑起了一道新的防线。但从现实情况看,人为的因素在税收管理中仍然起着很大的作用,如税额核定,发票管理、税务稽查等,都赋予工作人员一定的权利,而在这些方面监督制约的机制不够健全,约束相对无力。
四是监督管理不到位。失去监督的权利必然导致腐败。对税务干部的监督管理,还存在着失之以宽,失之以软的问题。特别是没有把干部的“八小时之外”纳入有效的监督管理之下,给个别私欲膨胀的干部留下了空档和可乘之机,导致了“吃、拿、卡、要、报”等为税不廉行为和收“人情税”、罚“人情款”等现象。
五是惩处力度不到位。目前对于腐败问题普遍存在一种不正常心理,认为一些小节问题算不上腐败,见怪不惊,不值一提;发现问题想方设法遮掩,“家丑不可外扬”,内部做无关痛痒的消化处理,一旦发生“质变”,追悔已晚!
三、以人为本,标本兼治,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
(一)筑牢防腐思想根基。要正确认识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要以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为重点,以从业道德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特别是通过开展树立先进典型、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等,引导干部职工充分认识腐败问题的复杂性、严重性,增强版权所有:文秘知音紧迫感和责任感,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要始终把教育放在首位,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从根本上提高广大干部的整体素质和免疫力。要切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政治纪律认真执行,真正做到依法治税,依法治队,从思想源头上筑起防腐败、反腐败的牢固防线。
(二)纳入日常系统管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有健全的规章制度来管理。要建立组织,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一抓到底。做到有计划、有任务、有步骤、有检查、有落实,只有常抓不懈,才能抓出实效。
(三)实现 “制度管人”。一是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关于税款征收、管理、稽查、行政处罚以及人事、财务、物资等具体管理办法,结合税收征管改革、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部位和环节,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构建全方位的执法监督本文来自文秘之音网,在百度中可以直接搜索到文秘知音网站体系,减少腐败现象发生的条件。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的力度,把税收政策、执法程序、执法责任、违法违章处理等情况公之于众,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三是通过信息化建设,把税收执法的各个环节都纳入计算机管理,网上运行,使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运作更加规范公开,实现由“人管人”到“机器管人”的转化。
(四)强化监督制约。税务人员代表国家行使执法职责,手中掌握一定的权力,与形形色色的纳税人打交道,如果不动提高自身廉政修养,自觉接受监督,就会陷入迷途,甚至自毁前程,身败名裂。目前,重点从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两个方面完善规章,为实施有效的监督提供制度保证。一是监督关口前移。要加大对干部的监督力度,主动监督,提前监督,解决监督滞后、乏力的问题。二是拓宽监督渠道。建立健全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监督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合理分解和配置权力。三是延展监督领域。除了对干部工作时间内搞好监督外,还要将监督的重点延伸到“八小时”之外,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就实行到哪里。四是形成监督合力。要把易出问题的环节作为监督重点,把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监督的合力,将监督制约贯穿于权力运行的全过程,更加有效地遏制腐败现象。
如何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新局面2
端 正 思 路
加强从源头上预防治理腐败
关键词:选拨 教育 制度 监督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届代表大会上强调,“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领域,深化改革和创新体制,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形成拒腐防变教育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
煤炭企业是我们国家的命脉,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从源头上预防治理腐败是关系到煤炭企业兴旺发达的大事。因此,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会议精神关于防止腐败的要求,抓好预防治理腐败工作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
一、加强煤炭企业领导干部的选拨,从源头上扼制腐败把好关
从源头上加强机制建设首先要把好煤炭企业领导干部的选拨关,煤炭企业领导干部的选拨是关系到国企能否在国家的正确轨道运行的关键。煤炭企业领导干部的选拨要制度化、规范化,在领导干部的选拨上,上级机关要以对党对国家和人民对企业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党和国家的用人标准,把那些政治上可靠、工作能力强、技术上过硬、人品好、员工拥护,有事业心和责任心的人才选拔到领导岗位。绝对不能搞拉帮结派、任人为亲而选拔那些动机不纯,思想品质差、私心重、只会弄虚作假、吹牛拍马、毫无建树的人进入企业领导岗位。干部的选拨要实行公示制度,选拨过程中要公开、公平、公正,在客观的条件下实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充分酝酿、讨论任用的选拨方法,使企业领导的选拨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二、加强对煤炭企业领导干部思想教育,巩固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干部不廉的根本原因是“脑子”里的问题。因而要从世界观这个“总开关”入手,防患于未然,持之以恒、切实深入地开展思想教育,帮助企业领导干部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首先要强化理论学习。煤炭企业领导干部要真正静下心来,深入学习一些政治理论,领会其精神实质,用来武装头脑。如果流于形式、走过场,于组织、于事业、于自己都十分有害。要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在思想上筑起第一道防线。其次要坚持党性原则。党组织要坚持用党员标准和《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准则》要求领导干部;而领导干部自身要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摒弃流俗,过好名利、权力、金钱、人情、色情“五关”。要坚决反对权钱交易、以权谋私,防止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的侵蚀。再次要开展教育活 动。深入开展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学党章以及“为谁服务”、“为谁奉献、比务实、比廉洁”等一系列主题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艰苦创业、廉洁为民。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廉洁从政教育的新途径。要坚持示范教育,突出警示教育,强化岗位教育,搞好跟踪教育,拓展社会教育。要注重研究新形势下廉洁从政教育的特点和规律。即注重贴近个体;注重结合实际;注重互动启发;注重综合配套;注重刚性落实,以改革创新精神积极拓展新思路、破解新课题,推动廉政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三、加强煤炭企业惩防体系的制度建设,建立预防职务犯罪的长效机制
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在构建煤炭企业惩防体系加强制度建设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客观问题,主要表现以下三方面:
一是制度建设不够系统科学,缺乏操作性。二是制度建设不能与时俱进,缺乏有效性。三是制度建设重制度轻落实,缺乏执行力。
因此,制度建设是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在构建国有企业惩防体系,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中加强制度建设,必须不断提高制度的科学性、系统性和执行力,充分发挥制度防治腐败的保证作用。
首先,要适应国资监管体制改革的需要,完善国资监管 制度,加快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评价和薪酬分配及煤炭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制度、财务监督制度和监事会制度、重大投资决策失误和重大财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要适应煤炭企业改革需要,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权利制衡。要建立现代产权制度、董事制度,推进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形成权利机构、决策机构、监管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有效机制,要按照构建惩防体系的要求,把企业改革的成果以及惩防腐败的经验体现在制度建设中,提高防治腐败的能力,要加强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制度安排,从根本上防止损害国家、企业和职工群众权益等问题的发生。
其次,结合煤炭企业经营管理实践,努力提高制度的有效性。一是通过强化管理,完善权力运行的制度安排,建立有效的制衡约束机制。二是按照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的要求,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完善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三是把反腐倡廉的要求寓于煤炭企业管理和制度建设中,完善反腐倡廉的各项个体规则。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制和民主生活会、厂务公开、民主评议等制度,建立责任追究和惩处制度。要与企业改制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相适应,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化和法制化。
再次,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煤炭企业各级党组织要每年年初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总体部署,要求副处以 上领导干部根据分管范围制定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计划,基层各支部、机关科室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计划。坚持“一岗双责”,全面推进目标管理。
四、建立健全权力监督和监管机制,从根本上扼制腐败。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所以要坚持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企业廉政建设的责任制,形成防止和惩治腐败的合力。要充分运用和整合各种执法监督资源,督促各项制度的实施。
发挥职工群众的民主监督是搞好煤炭企业源头上防腐建设的一项有力措施。但是现在民主监督还存在着机制问题,我们现在企业机制沿袭了国外的管理机制,不符合我们国家的实际情况,有的只是加了一些修改,而在整体上没有多大变化。企业员工到底是企业的主人还是企业的打工者不好界定,我们国家立法中承认国有企业的员工是企业主人,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员工对企业领导者行使监督权没有真正落到实处,有些企业的领导选定实际上还是上级委派制,甲企业领导工作不行只要与上级关系好就可以调往乙企业去当领导,这就给国有企业的监督增加了很大的难度。因此,现在有的国企领导人并不认为自己只是国企的一员,而是以老板自居,不是站在国家和员工的立场上遵循市场规律经营管理,而是以个人意志为主导去领导一个企业,这样就会滋生出很多腐败现象。这种现象不彻底解决,在煤炭行业 这样的国有企业中实行民主监督就是一句空话。因此,从发挥职工群众民主监督作用机制的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是我国扼制企业腐败的关键。具体要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建立职工代表议事制,职工代表议事就要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在企业重大决策过程中的作用,充分听取职工代表对企业重大决策的意见和建议,职工代表大会应成为煤炭企业决策的权力机构。二是建立煤炭企业职工大会评议制,对于煤炭企业领导工作的好坏,不光是上级考察就算完事,要用职工大会这一形式来对一个企业领导进行全面的评议,职工大会要从企业领导思想品德、经营效果、工作能力、以及人品等诸多方面去进行评议,当然这种评议应该是实事求是的,而不是摆摆样子,走走过场,搞搞形式,敷衍了事。对于那些不称职的领导要切实实行罢免,而不能只是在表面上说说而已。三是建立企业财务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对企业领导干部的财务审计制度,加大审计力度是职工代表实行民主监督制度的重要一环。企业领导的腐败主要是在经济上表现出来的。严格的财务监督和审计是必不可少的,有的企业虽然有财务监督制度,也搞了财务审计,但是有些审计只是走过场,职工代表只是知道一些很少的部分,一些腐败行为被保守企业秘密这一词语所遮盖,而失去了监督的时机。因此,只有真正地让职工代表行使监督权力,腐败行为才能没有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抓好专项治理和效能监察工作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重要途径。通过纠风治理,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制止和整改。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出发,把促进经济发展和关心职工生活有机相结合起来,从解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扎扎实实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解难题。效能监察是纪检部门实现监督检查的重要手段。效能监察力求在“深化、拓展、创新”上下功夫,把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检查作为切入点,切实发挥效能监察的“提效促廉”作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对效能监察项目实行跟踪式管理,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敢于、善于运用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处理权,维护企业利益,促进企业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如何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新局面3
税务机关如何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税务机关是国家重要的行政执法机关,一直处于反腐败斗争的前沿阵地。多年来,通过不断的自我完善和机制改革,税务机关已逐步形成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腐败现象得到很大程度的遏止,使税务机关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促进了税收执法水平的不断提高。但是就整个税务系统来讲,如何从源头上根除腐败现象依然当前工作的一
个重要课题。
一、腐败产生主要环节导致税务机关易产生腐败行为的主要环节往往发生在“权”与“利”的结合部位,也就是权力相对集中或与纳税人关系较为密切的关口上。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行政审批关。如减、免、缓、欠税款审批,涉税行政处罚事项审批,经费的审批,办公用品的审批等等。在这些审批事项中,如果缺乏科学严密的运行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就容易导致把关不严,该审批的不审批,不该审批的乱审批。二是税款核定关。税额的高低,关系着纳税人的直接利益,一些人为了少纳税,总是想方设法腐蚀税收一线管理人员。如果定额核定工作程序不严密,监督制约措施跟不上,很可能导致不廉洁行为的发生,使定税行为使去公平、公正性。三是发票管理关。发票不仅是收、付款凭证,还具有特殊的功能,如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纳税人据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合法凭证,这种特殊功能使得围绕发票发售、使用、管理等环节的腐蚀与反腐蚀的斗争始终不断。四是税务稽查关。稽查是税收征管工作的最后一道关口,处于征纳双方矛盾的焦点,权力相对集中,从选案到实施检查,从审理定性到做出处罚决定,都与纳税人的利益密切相关。一些不法分子为了偷税逃税,或为了减轻、逃避法律的制裁,往往采取请客送礼、行贿等手段寻找突破口和保护伞。除了上述重点部位和环节外,税收征管的过程,就是与纳税人和物质利益打交道的过程,就是权力与利益的碰撞的过程,就是腐蚀与反腐蚀交锋的过程。如不能正确处理权力与义务、执法与服务的关系,不能做到严守纪律、廉洁自律,不能做到“慎独、慎微、慎权、慎欲”,任何部位和环节都可能导致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二、产生腐败行为的主要根源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受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的影响,有些税务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问题没有足够的认识,甚至产生厌烦情绪和消极抵触心理,自我放松要求,自我降低标准,给各种不廉洁行为的滋生提供了适宜的土壤。从近年来开展的警示教育案例中可以清楚看出,腐败分子走上违法犯罪道路,都是从思想上的蜕变开始的。二是制度落实不到位。党风廉政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纸上写的多,嘴上说的多,墙上挂的多,认真落实少。有些同志对制度规定熟视无睹、漠然处之,使规章制度形同虚设。三是征管机制约束不到位。税收征管软件的“机械”和“刻板”在促进税收征管现代化建设的同时,也为党风廉政建设筑起了一道新的防线。但从现实情况看,人为的因素在税收管理中仍然起着很大的作用,如税额核定,发票管理、税务稽查等,都赋予工作人员一定的权利,而在这些方面监督制约的机制不够健全,约束相对无力。四是监督管理不到位。失去监督的权利必然导致腐败。对税务干部的监督管理,还存在着失之以宽,失之以软的问题。特别是没有把干部的“八小时之外”纳入有效的监督管理之下,给个别私欲膨胀的干部留下了空档和可乘之机,导致了“吃、拿、卡、要、报”等为税不廉行为和收“人情税”、罚“人情款”等现象。五是惩处力度不到位。目前对于腐败问题普遍存在一种不正常心理,认为一些小节问题算不上腐败,见怪不惊,不值一提;发现问题想方设法遮掩,“家丑不可外扬”,内部做无关痛痒的消化处理,一旦发生“质变”,追悔已晚!
三、以人为本,标本兼治,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
(一)筑牢防腐思想根基。要正确认识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要以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为重点,以从业道德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特别是通过开展树立先进典型、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等,引导干部职工充分认识腐败问题的复杂性、严重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要始终把教育放在首位,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从根本上提高广大干部的整体素质和免疫力。要切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政治纪律认真执行,真正做到依法治税,依法治队,从思想源头上筑起防腐败、反腐败的牢固防线。
(二)纳入日常系统管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有健全的规章制度来管理。要建立组织,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一抓到底。做到有计划、有任务、有步骤、有检查、有落实,只有常抓不懈,才能抓出实效。
(三)实现“制度管人”。一是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关于税款征收、管理、稽查、行政处罚以及人事、财务、物资等具体管理办法,结合税收征管改革、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部位和环节,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构建全方
位的执法监督体系,减少腐败现象发生的条件。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的力度,把税收政策、执法程序、执法责任、违法违章处理等情况公之于众,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三是通过信息化建设,把税收执法的各个环节都纳入计算机管理,网上运行,使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运作更加规范公开,实现由“人管人”到“机器管人”的转化。
(四)强化监督制约。税务人员代
表国家行使执法职责,手中掌握一定的权力,与形形色色的纳税人打交道,如果不动提高自身廉政修养,自觉接受监督,就会陷入迷途,甚至自毁前程,身败名裂。目前,重点从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两个方面完善规章,为实施有效的监督提供制度保证。一是监督关口前移。要加大对干部的监督力度,主动监督,提前监督,解决监督滞后、乏力的问题。二是拓宽监督渠道。建立健全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监督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合理分解和配置权力。三是延展监督领域。除了对干部工作时间内搞好监督外,还要将监督的重点延伸到“八小时”之外,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就实行到哪里。四是形成监督合力。要把易出问题的环节作为监督重点,把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监督的合力,将监督制约贯穿于权力运行的全过程,更加有效地遏制腐败现象。
如何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新局面3篇 感悟如何从源头治理腐败问题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