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临沂电商园3篇 沂南电商产业园,供大家赏析。
临沂电商园1
建阳区关于扶持电子商务发展实施细则(建议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南平市建阳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我区电子商务发展特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扶持对象为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的实体企业和电子商务产业链内其他企业。
第三条
建阳区商务局是本细则实施的主管部门,区其他部门按《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第二章 电子商务企业扶持内容 第一节 重点电子商务企业扶持
第四条
对从事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与交易的重点平台企业发展,根据平台服务收入和交易规模分档次给予一次性支持。上服务收入达到300万元和交易额达到1亿元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一次性支持;上服务收入达到500万元和交易额达到2亿元的,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上服务收入达到1000万元和交易额达到5亿元的,给予不超过4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第五条 对电子商务行业细分领域重点企业发展,根据其上直接销售额分档次给予一次性支持。上销售额达到2000万元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上销售额达到5000万元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第六条 综合销售额全国排名前十位的国内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已上市或获得重大股权投资的电子商务企业,在建阳新设立区域总部或分公司,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入驻支持。对行业细分领域重点企业入驻建阳的,分档次给予支持:上服务收入达到5000万元或销售额达到3亿元的,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入驻支持;服务收入达到1亿元或销售额达到5亿元的,给予150万元的一次性入驻支持;服务收入超过2亿元或销售额达到10亿元的,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入驻支持。
第七条 对入驻建阳前5年内已通过重组、并购或者投资机构投资等方式获得股权融资的电子商务企业,获得股权融资达到500万元的,按实际到账额的2%给予一次性入驻支持,最高扶持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对区内电子商务企业通过重组、并购或投资机构投资等方式获得股权融资的,按本条款给予支持。
第二节
电子商务企业运营扶持
第八条
对于在建阳注册的企业型网商,以企业网上销售数据为依据,给予企业运营支持。上销售额达到200万元的,给予不超过2万元一次性支持;上销售额达到500万元的,给予不超过3万元一次性支持;上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的,给予不超过5万元一次性支持。
第九条 对依托国内排名前三位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的独立网商,上销售额进入该平台细分类目排名前十位的(以平台一级类目为考核依据),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连续两年年销售额进入细分类目排名前三位的,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同一网商在同一类目的多个网络品牌,以排名靠前的为支持依据)。
第十条
对于从事以增值、娱乐等服务为主营业务,且上服务收入达到500万元的电商企业,按企业上实际支出宣传推广费用的15%给予支持,支持额度不超过50万元,支持年限不超过2年。第十一条 对于为传统企业提供电子商务代运营服务的企业,以其代运营的单个实体企业电子商务销售收入为依据,超过500万元的,给予代运营服务企业5万元一次性支持;超过2000万元的,给予代运营服务企业20万元一次性支持;超过5000万元的,给予代运营服务企业30万元一次性支持;超过1亿元的,给予代运营服务企业5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为多家企业提供代运营服务的,符合上述条款的,可以累加支持额度,支持总额累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第十二条
对于取得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第三方支付企业,按资金流水,分类别给予支持:对于从事国内第三方支付的企业,日均国内资金流水在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支持。
第十三条 对于从事移动应用开发和运营的企业,年服务收入超过500万元的,按日均流量给予分档次支持:日均流量达10万,给予30万元;日均流量达50万,给予50万元;日均流量达100万,给予100万元。
第十四条
对获评国家、省、市、区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分档次予以支持,国家级100万元,省级50万元,市级30万元,区级20万元。对获得国家、省、市支持的与互联网、电子商务产业相关的扶持项目,分别一次性按30%、20%、10%的比例给予配套扶持,最高单项扶持额度不超过200万元。
第三节
电子商务园区扶持
第十五条 对每一入驻企业在示范基地内的宽带使用费用部分补贴,以通讯企业账单的 30%为 准,补贴期限为两年。第十六条 支持业主或物业经营商利用已有物业建设自运营电子商务园区,建筑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以上,且电子商务企业入驻率达到60%以上的,根据园区规模,企业入驻情况和运营效果,给予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支持。
第十七条 对于引进第三方电子商务专业运营团队,并由专业运营团队运营的园区,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且电子商务企业入驻率达到70%以上的,根据园区实际规模、运营成本和运营效果,给予园区运营方不超过300万元的运营支持,支持年限不超过2年。第十八条 对于入驻电子商务园区的电子商务企业,以企业纳税总额形成区财政所得为标准,前两年给予全额扶持,后两年按50%给予扶持。单个企业当年最高扶持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第十九条
对于入驻电子商务园区的电子商务企业给予房租支持,对于入驻孵化区企业,采用三年免房租政策,入驻其他区域根据企业实际租赁价格,按年租金30%标准给予支持,支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同一企业房租支持累计不超过二年。
第二十条
对于获评国家、省、市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电子商务园区分档次给予扶持,国家级100万元,省级50万元,市级30万元。被认定为多个层级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按该企业被认定的最高层级标准给予扶持。企业认定层级提高,按照扶持标准的差额补足。
第三章
实体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扶持
第二十一条 对规模以上的商贸企业、珠宝企业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络销售业务的,给予以下扶持:
对上网上销售额1000万元以下,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的,一次性扶持额度5万元;上网上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一次性扶持额度10万元;上网上销售额达到2000万以上、5000万以下的,一次性扶持额度20万元;上网上销售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扶持额度30万元;
对依托国内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上销售的企业,上网上销售额进入该平台细分类栏目排名前二十位的,给予20万元支持金额。
第二十二条 鼓励辖区酒店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主营业务网上销售,上网上销售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按该购买服务的服务费总额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支持;
鼓励辖区旅行社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主营业务网上销售,上网上销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按该购买服务的服务费总额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支持。
第二十三条 对辖区专业市场以及经营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购物中心、批发市场、专业市场等大型商业物业的经营单位建设电商平台,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上网上销售额达到200万元以上、30%以上或100家以上本市场商户入驻的,给予以下扶持: 对入驻商户在电商平台实现商品展示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支持; 对上网上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给予20万元支持;上网上销售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给予40万元支持;上网上销售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给予80万元支持。
第二十四条 对于与区产业部门签订合作协议入驻建阳区政府设立的虚拟经济服务平台,并实现闭环交易的辖区企业给予以下扶持: 对入驻企业或连锁品牌门店分别给予2万元一次性扶持,连锁企业支持金额累计不超过30万元; 对上进入平台活跃度排名前十位的,按排名给予6至15万元的一次性扶持;
对进入上平台销售额排名前十位的,按排名给予6至15万元的一次性扶持。
第四章
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优化扶持
第二十五条 对电子商务培训机构按产业主管部门确定的培训计划开展电子商务专业培训的,给予培训机构每年不超过50万元的经费支持。
对区政府组织,由相关培训机构实施的电子商务专业培训,按实际发生的培训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经费支持。
第二十六条 对经相关职能部门备案的各类电子商务活动,给予承办机构活动组织费用支持,单项活动不超过20万元。
对区政府组织的,由相关机构承办的电子商务重大活动、赛事,按实际发生的承办费用给予承办单位一定比例的经费支持。
第二十七条
对入驻特别重大的电子商务平台或项目,根据《建阳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实行“一事一议”的政策,报联席会议批准执行。新入驻的重点电子商务企业可参照入驻电商园区企业,享受相应扶持。
第五章
申请与审批
第二十八条 受理及审批的程序按照《办法》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
申请基本材料
(一)登录建阳区电子政务网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申请表,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表纸质文件原件;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建阳区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证明原件;
(四)企业(网店)基本情况介绍;
(五)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财务报告;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法人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第三十条 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验原件。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细则不同档次扶持达到更高档次时可再享受不同档次的差额扶持,扶持额度不超过其申报时所达到档次最高扶持金额与原来已扶持金额的差额。
第三十二条 本细则由建阳区商务局负责解释,未尽事项按照《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细则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限与《办法》规定的有效期限相同。
政府支持
1.望政府尽快配合制定电商产业园的制度和办法。
2.望政府配合申请第三方支付牌照(人民银行),按正规流程申请。3.望政府提供30-50亩冷链物流用地。4.望政府组织有实力的合作社安装视频监控。5.望政府积极组织电商相关企业与个体进入园区。6.望政府提供几个地址给与纯然注册公司、研究院。7.望政府配合获取屠宰场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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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电商创业园发展情况
诸城电商创业园由市委市政府投资创建,建筑面积万平方米,于2015年10月正式投入运营。建设了“电商产品体验”、“电商孵化”、“综合服务”、“电商办公”、“配套生活”等功能区域,整合全市电商平台、电商转型企业、网商协会、个体创业者,聘请第三方运营公司进行专业运营,为入驻企业和创业个体提供一站式电商服务,实现资源共享、抱团发展。力争打造成为立足半岛、辐射全国、面向国际的独具特色的上规模、可持续、见实效的国家级电子商务产业服务基地和电子商务全产业链综合服务园区,园区运营以来,先后接待潍坊市级领导、省商务厅领导、省工商局领导、兄弟县市区领导、山东其他地市领导检查指导以及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等媒体考察采访40多次。目前入驻企业120家、创业个体30户,已成为区域传统企业转型升级的孵化基地。
电商创业园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快电商经济发展总体要求,根据自身产业、资源、区位优势,抢抓电商经济发展先机,争创我市电商经济发展先行示范区的重要工作举措。配套完善了水、电、光纤入户及房屋简装修,结合房屋租赁、物业费减免、及居民免费电商培训等优惠扶持政策,为我市广大企业、电商大户及个体创业者搭建的一个低门槛、低成本,高效率、高成长,集聚发展的电商创业平台。目前电商创业园已吸引贝仕达婴幼儿用品、佩莱跨境电商、泸河轮胎、海燕培训学校、亿橙达网络科技等110多家企业、电商大户入驻,并针对电商特点同步引进阿里巴巴诚信通、淘宝网、阿里国际站等电商运营平台和圆通、申通、顺丰等6家快递物流企业
及移动、联通公司与园区合作,为电商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全方位配套服务。
诸城电商创业园成立了党支部,作为创业园管理机构,引进了杭州融新航电子商务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了创业园运营中心,作为为园区企业提供咨询、指导、培训、孵化等服务。我们根据电商创业园服务全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实际,在市委组织部的指导下,建设了党群服务中心、党员活动室、党建宣传走廊、网络党支部等服务平台。
党支部成立以后,诸城电商创业园先后成立了工会、团委、妇联组织,并根据创业园实际开展了格局特色的活动。工会开展了“‘三亮三百’工会工作品牌创建”活动,团委开展了“创青春-组织引领,青年争先”活动,妇联开展了“争创巾帼文明岗、争创巾帼建功标兵”活动,丰富了党支部“青春、互联、创业、创新”党建品牌,共同打造创业园党群服务新高地。
党群服务中心地点设在电商创业
园四楼,占地面积110平米,采用一站式服务大厅的模式,不断丰富和延伸服务的内容,形成全方位的综合服务,确保每一位前来办事的群众都有人接待、有人解决问题。主设党建服务、入驻办理、企业服务、物业服务、金融服务等5个服务窗口。
党员活动室设在电商创业园三楼,作为党员活动、群众议事、教育培训等,提供会议、学习、培训和活动的场所。主要作用是经常开展党的理论学习、“三会一课”、远程教育、党内会议等党务活动;开展群众民主议事决策活动,提高电商创业园管理水平;举办各种电商培训。党员活动室同时也是职工之家、青年之家、妇女之家。
2015年12月以来,诸城电商创业园党支部先后发起了《守法经营倡议书》,80多家园区入驻企业响应倡议,签署了《守法经营承诺书》;举办了每月2次“诸城电商大讲堂”,从杭州聘请高水平的电商讲师讲授传统制造企业转型电
商、个人电商创业、传统商贸企业转型电商的知识,培训学员1500人次;举办了每月2次的“‘领英汇’电商沙龙”,邀请园区内行业领先企业负责人主讲,30多家入驻企业负责人参加,共同交流电商B2B、B2C、C2C、O2O、电商美工等话题,帮助入驻企业共同提高;举办了每月2次“电商企业交流会”,邀请入驻企业上台自我介绍、自我推介,为入驻企业提供一个相互交流学习的平台;举办了每月1次的“党和国家政策解读会”,为党员和入驻企业开辟了一条学习国家政策的新渠道;举办了每月1次的“电商人才招聘会”,上百家企业、上千名求职者参加,为入驻企业和广大青年提供了招聘求职的新通道。
电商创业园的成立,加快了传统服务业向新兴电商经济转型的发展步伐,进一步促进二三产业融合,是着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汇聚经济社会发展强大新动能,助推实体经济与电商产业互补共赢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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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 议 书
甲方:砀山光彩电子商务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砀山县经济开发区光彩大市场36#二楼
乙方: 地址:
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入住砀山光彩电子商务产业园,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企业名称:
二、经营内容:
三、项目地点:砀山光彩电子商务产业园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入驻项目符合砀山光彩电子商务产业园产业导向和要求,甲方同意项目入区并予立项。乙方经过充分考察和论证同意入驻光彩电子商务产业园,乙方需向甲方提交入园申请、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商业计划书。
2、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各种入园手续并为乙方提供全程跟踪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乙方应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工商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设立独立核算公司。
3、甲方为乙方提供在砀山光彩电子商务产业园内的办公场所,乙方服从按甲方相关规定使用办公场地。
4、甲方协助乙方完成包括人员招聘、平台注册推广、支付工具入口、仓储物流等电子商务相关配套工作。
5、甲方协助办理享受国家、安徽省、宿州市及砀山县出台的扶持政策。
6、乙方在光彩电商餐也要设立的企业在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中,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服从光彩电商管理公司管理,按法定程序办理各种登记手续,履行企业应当履行的义务。
五、享受的政策支持
1、入园电商企业给予以下补贴(入住起至-2017年9月20日)
免物业费、租金 但水、电费自理。
2、自之日起后企业费用
费用收取:按照价格按照随行就市收取房租费
仓库:甲方提供仓储、库房 乙方按照:25元/㎡/月 缴纳
五、免责条件
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有权向电商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协议生效条件、份数和附件
1、如遇国家产业和政策调整,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有关政策,并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3、本协议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县商务局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复印件无效。
4、本协议未尽的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及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砀山光彩电子商务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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