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转型升级工作情况汇报3篇 服务业转型升级工作情况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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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业转型升级工作情况汇报3篇 服务业转型升级工作情况怎么写

服务业转型升级工作情况汇报1

  山东省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座谈会精神,加快推动全省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目标

(一)总体思路。围绕满足老年人多样式、多层次、个性化的养老服务需求,以“把养老服务业培育成一个强大的服务产业”为目标,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政策环境,打造“孝润齐鲁〃安养山东”品牌,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大力推进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提升居家养老、医养结合、人才培养、基本养老水平,壮大产业规模,优化产业结构,使养老服务业真正成为我省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的新动力、新优势和新的增长点。

(二)发展目标。到2017年,基本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民办养老机构占比突破50%,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5张以上;提供就业岗位50万个以上;养老产品用品供给不断丰富,服务内容日益多元,服务模式更加多样。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民办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占比达到85%以上,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40张以上;提供就业岗位100万个以上。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打造一个品牌。加强品牌创建。围绕“机构和居家相融合的社区养老、医疗和养生养护相融合的健康养老、数据和服务相融合的智慧养老、基本养老和产业养老相融合的幸福养老”,打造“孝润齐鲁〃安养山东”服务品牌。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创建一批富有地域特色的子品牌,明确品牌内容、服务流程和服务标准,满足省内外老年人不同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

(二)搞好两个统筹。

  1.统筹区域发展。科学编制全省养老服务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明确养老服务业定位和发展思路、产业重点、空间布局,引领社会资本和土地、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向养老服务领域有序流动,推动东、中、西部地区养老服务业协调发展。各地加快编制“十三五”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并根据本地老年人数量、结构和服务需求等,编制养老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明确养老设施建设的位置、规模、种类、数量和功能,推动养老设施合理布局。同时,要根据相关规划和老年人需求变化,对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进行动态调整。

  2.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多镇一院”“一县一院”“中心敬老院”等敬老院建设模式,优化农村敬老院布局。创新管理服务模式,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购买服务等方式,在保障五保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基础上,向全社会老年人开放,打造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整合有关涉农政策和资金,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到2020年农村幸福院或日间照料设施服务功能覆盖全部农村社区。落实农村扶贫开发部署,加大对中西部贫困地区养老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建立城乡、区域交流合作机制。

(三)坚持“三化”发展。

  1.推进市场化发展。加快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到2020年全省80%以上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为企业、社会组织或实现公建民营,面向社会经营的公办养老机构要考虑政府投入、社会捐赠等服务成本,实行全成本核算,按照不低于当地相当等级养老机构市场收费价格的原则,合理确定收费标准;保留公办形式的养老机构也要实行严格的财务预算,促进各类养老机构公平竞争、有序发展。没有社会保险收入或社会保险收入不足以缴纳成本性费用的“三无”、五保等困难老年人,申请入住改革后养老机构,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代为支付;其他经济困难老年人尤其是高龄、失能老年人,积极利用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高龄津贴和护理补贴、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等现有保障措施,以及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多种方式支持入住养老机构。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参资入股、收购、委托管理、公建民营等方式,建设和管理运营公办养老机构。利用公办养老机构现有土地资源和房屋设施,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扩建和运营管理。放宽民非类养老机构资产管理政策,允许民非类养老机构出资者拥有对投入资产的所有权,并按不高于同期银行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2倍的标准提取盈余收益。

  2.推进产业化发展。加快养老与房地产、医疗、保险、旅游等融合步伐,大力发展候鸟式养老、旅游养老、农家养老、以房养老、会员制养老等新兴业态,拉长产业链条,提高产业聚集度。以老年人服务需求为导向,搭建供需对接平台,支持康复辅具、食品药品、服装服饰等老年用品用具和老年旅游、老年保险等服务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对接黄金海岸养老健康文化旅游服务产业集聚带发展规划,引导社会力量投资休闲健康养生养老基地,开发老年住宅、老年公寓,建设能够满足老年人教育、健身、娱乐、保健、医疗、康复、护理等多种需求的老年社区和大型养老综合体。支持各级成立养老产业协会,发挥行业协会在信息咨询、行业自律、标准制定、产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

  3.推进社会化发展。推动养老服务由补缺型向普惠型转变,由重点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向为全体老年人服务。到2020年年底,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基本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年人。完善落实优惠扶持政策,吸引社会力量建设运营养老机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等养老设施和服务组织,推动社会力量成为养老服务业市场主体,打造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选择的多层次养老服务格局。到2020年年底,全省各类养老床位达到88万张,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达到5500处以上,农村幸福院、日间照料设施达到12万处以上。

(四)突出四个重点。

  1.突出居家养老。推进社区居家养老一体发展,健全以企业和社会组织为主体、社区为纽带、信息平台为手段、满足老年人各种养老服务需求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提高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的覆盖率,完善提升日间照料、失能老年人托养、居家养老服务等功能,开展“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养老服务,打造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鼓励个人和家庭兴办小微养老机构和服务组织,依托热心老年人家庭建设邻里互助养老点。支持社会力量独立举办或者以承包、合资、合作方式发展专业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纳入家政服务业、扶持社会组织等政府政策扶持范围。各类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小型养老机构,同等享受鲁政发?2015?21号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税费减免、创业补贴、投融资支持等优惠扶持政策。扶持竞争力强、有实力的大型养老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走集团化发展道路,发挥人才、管理、品牌和技术优势,跨地区、跨行业、规模化、品牌化经营。建设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整合社区养老热线、紧急救援系统、老人健康档案等服务资源和养老服务组织,打造没有围墙的养老院。到2017年,依托省电子政务公共服务云平台,在省级部署完成全省统一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

  2.突出医养结合。把保障老年人基本健康养老需求放在首位,对有需求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以机构为依托,做好康复护理服务,着力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对多数老年人,以居家和社区养老为主,通过医养有机融合,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健康养老服务。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医疗卫生机构要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鼓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与养老机构开展对口支援、合作共建,公立医院资源丰富的地区可积极稳妥地将部分公立医院转为康复、老年护理等接续性医疗机构,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鼓励其根据服务需求增设老年养护、临终关怀病床。提高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支持养老机构根据需求和能力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护理院和分支医疗机构,具备条件的可作为医院(含中医医院)收治老年人的后期康复护理场所,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对养老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中的医护人员同等对待。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鼓励社区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业务协作机制,实现无缝对接,提高基层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规范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将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凡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限制。鼓励开发包括长期商业护理保险在内的多种老年护理保险产品,加快建立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积极探索多元化的保险筹资模式,保障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需求。到2020年,护理型床位达到264万张,占养老床位总数的30%以上;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3.突出人才培养。大力推行学历教育,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社会工作等专业人才。高等院校、中等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要围绕社会对养老服务领域专门人才的需求,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加大培养力度,满足社会需求。“十三五”期间,全省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的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达到30处。教育部门按照国家专业设置要求,进一步明确设置标准、培养目标和内容,加快开发相关课程体系,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双师型人才使用。高等院校可对养老服务业专业学生给予减免学费、奖励奖学金倾斜等优惠照顾。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促进人才有序流动。积极开展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管理人员在职培训。坚持“走出去、引进来”,组织省内养老从业人员赴省外境外学习培训。推行养老服务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定康复、护理人员服务标准,设立与报酬挂钩的职能技能级别。

  4.突出基本养老。按照“保基本、兜底线”原则,完善基本养老保障制度,逐步提高养老金待遇水平。完善特困老年人供养制度,加强对“三无”和五保老年人的服务保障,确保其生活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建立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统筹整合老年人高龄津贴、护理补贴、服务补贴等老年人补贴项目,统一归并政府补贴政策和标准,积极采取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等方式,为广大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鼓励和支持积极养老,编制《山东省老年教育规划》,依托城乡社区和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利用闲置房产资源,大力发展老年教育,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创造良好条件,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三、完善政策措施

(一)强化规划约束。把养老服务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编制实施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基本公共服务规划时,充分考虑养老服务发展需要。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新建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在规划条件和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中予以载明,并列入土地出让合同,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未按要求配建、不能同步交付使用的住宅小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不予办理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老旧小区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按每百户不少于15平方米的标准调剂解决。

(二)保障土地供应。“十三五”期间,根据省政府确定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任务,按照每张床位50平方米的标准,安排养老服务设施专项用地指标,应保尽保。民间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享受同等土地使用政策,可以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和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积极探索以租赁或先租后让方式保障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土地需求,明确出租标准、权利义务,降低养老机构建设成本,减少投资者现金压力。对依法以协议价格取得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基准地价已覆盖地区,按不低于出让地块所在级别相同用途基准地价的70%比例且不得低于成本价确定土地出让底价;基准地价未覆盖地区,按不低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征地(拆迁)补偿费及国家规定应缴纳的有关费用之和确定土地出让底价。对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的,可探索通过双向竞价、综合评标等方式合理控制地价。支持利用农村闲置土地、房屋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地重点向老年住宅、老年社区等用地转型,鼓励市场存量房产和过剩房源通过租赁、改造等方式,转为养老地产、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设施,符合条件的可同等享受政府有关扶持政策。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在办理供地手续和土地登记时,土地用途确定为医卫慈善用地,土地使用权取得人须提交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承诺书,严禁改变建设用地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变相搞房地产开发。民政、国土资源、规划部门通过养老机构年检、核发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签订出让和租赁合同、规划变更审批等,依法加强对养老用地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三)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十三五”期间,省级每年安排10亿元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重点面向社区、居家和农村养老倾斜。继续按鲁政发?2014?11号文件规定对养老机构建设、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建设开办、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等给予扶持,并自2016年起调整完善以下财政补助政策:

  1.创新政府对养老机构扶持方式,设立养老服务业发展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发展各类养老服务机构。股权引导基金设立运行方案,由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省金融办按照鲁政办发?2014?44号文件另行制订,报省政府研究同意后实施。

  2.加大护理型(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扶持力度,在现行养老机构建设补助标准基础上,将新建、改扩建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补助标准提高20%。护理型养老机构具体扶持条件由省民政厅另行制定。

  3.提高符合条件的民办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标准,根据入住机构的自理、半自理、完全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数进行补贴,从每人每年360元、600元、720元分别提高为600元、1200元、2400元。

  4.调整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和补助政策,集中资源和资金,依托省级政务云平台,建立全省统一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实现“一个平台、服务全省”,不再以市或县为单位建设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对服务效果好、入网老年人比例高的平台运营机构给予一定经费奖补,具体政策由省民政厅、财政厅另行研究制定。

  5.加大对社区居家养老的支持力度。推动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向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转型发展,对具备日间照料、失能老年人托护、居家养老服务功能,由专业机构和服务组织托管运营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经当地民政部门或其委托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确认,给予一定经费奖补。开展社区治理暨养老服务创新实验,省级对每个实验区给予一定资金补助,聚焦社区居家养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6.对本科、专科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给予奖励,与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实际工作满3年后分别给予2万元和1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技工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享受专科毕业生补助政策。延长设立养老服务专业奖补政策至2020年。

(四)创新投融资支持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通过贷款贴息、小额贷款、上市融资,以及推进应收账款质押、预期收益权质押、动产抵押等抵质押贷款业务,拓展投融资渠道,破解融资难题。探索开展养老产业债券发行工作,对相关手续齐备、偿债保障措施完善的养老产业发债申请项目,适当放宽审核政策及准入条件;对具有稳定偿债资金来源的养老产业项目,可按照融资—投资建设—回收资金封闭运行的模式,开展项目收益债券试点。探索开展以房养老试点。探索将政府支持社会力量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的优惠土地和补助资金作价记账,政府不参与养老机构运营管理、收益分红和债务承担,对改变养老用途的,由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进行追偿和处置。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健全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行业规范、业务指导职责,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养老服务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优化资金补助结构和使用效益。教育、公安消防、卫生计生、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环保、税务、统计、工商、质检、金融、价格、老龄、银监、保监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行业监管。实施“互联网+养老”工程,依托省级政务云平台,建设全省养老管理平台、养老服务平台和山东养老信息网,打造互联互通的行政管理、服务提供和宣传推介平台。制定全省养老服务业标准化发展规划,出台一批养老服务业发展急需的地方标准。建立养老服务业统计制度,完善养老服务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养老机构、组织信用评价体系,完善养老服务举报和投诉等制度,依托各级养老服务协会、家政协会定期对养老机构、组织运营情况进行调查评价,形成政府指导、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体系。积极妥善解决老旧养老服务设施的消防、环保、卫生防疫等问题,对因年代久远或其他客观原因无法办理建设、施工、规划许可、土地证明等消防许可、环保等前置证明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协调出具土地性质、房屋权属等相关证明文件,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协调专业机构进行房屋质量检测,环保部门协调完善环保手续,消防部门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手续。

(三)加大宣传力度。依托山东养老服务信息网,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强对“孝润齐鲁〃安养山东”养老服务品牌宣传推介,扩大品牌效应,使“孝润齐鲁〃安养山东”养老服务品牌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成为传承齐鲁孝文化、引领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大力弘扬敬老、养老、爱老、助老、孝老传统美德,广泛宣传养老服务业的重要意义及各级扶持政策,总结推广各地经验做法,表彰奖励优秀养老服务品牌、养老服务项目和养老服务人员,形成敬老、为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强督导检查。将养老服务业纳入省政府重点督查事项,重点督导发展养老服务业部门任务分工以及养老设施资金扶持、用地保障、价格优惠、税费减免等有关政策落实情况,清理不合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解决养老设施项目“落地难”问题。各地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民政和老龄部门要加强对本方案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服务业转型升级工作情况汇报2

  乐清市工业转型升级工作汇报材料(内部参考)

  二00九年四月

  近年来,在国内外经济形势急剧变化,一些难以预料的突发情况不断发生,经济发展极其困难的形势下,我们采取“腾笼换鸟”、“培育新鸟”和“造林养鸟”的方式,支持企业进行结构性调整,引导企业从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从劳动密集型向技术集约型转变,促进我市工业经济转型升级。

  一、我市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取得成绩

(一)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创新是振兴中华民族的灵魂,也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灵魂。一是鼓励和引导企业自主创新,市政府先后与西安交通大学、浙江大学、上海电科所、中科院上海分院、浙江工业大学建立了科技合作关系。与科研院校、国内外500强企业进行技术合作,不断开发新产品,拓展国内外两个市场。“十一五”以来,我市培育了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27家,省级高新技术研发中心7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9家,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家;实施国家863计划2项,火炬计划33项、新产品15项、星火计划26项,省级新产品608项;授权(公告)专利总数为4623件,成为全国首批科技进步示范市和省首批科技强市。二是鼓励和引导企业制度创新。在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中推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三是鼓励和引导企业模式创新。实施“产业集群”战略,以市场为导向,以成长型中小企业为主体,相关产品集中生产,专业 化协作配套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现已形成工业电器、电子元器件、休闲服装、船舶修造、精密模具、建工钻头(工具)、煤矿机械、头盔、节日灯具等九大产业集群,呈现“规模化、科技化、品牌化、国际化”的发展趋势。培育大企业大集团,加强“中国电器之都”、“国家火炬计划智能电器产业基地”、“中华全国钻头(建工)产业基地”、“中国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中国精密模具生产基地”、“中国断路器产业基地”“中国防爆电器生产基地”、“中国休闲服装名城”等八大基地建设,全面推进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另外还推进企业的技术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管理创新。

(二)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提升传统产业的改造提升。着力推广“工业新五十条”,通过装备制造业首台认定和重大关键技术攻坚,改造三大产业的结构调整。积极推进企业整合重组,实行优惠税率政策,简化整合重组的有关手续,加速整合重组企业固定资产折旧。重点增加投入改进技术,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企业的竞争力。一方面抓企业的技术改造,提高产品质量与生产效益。近三年来,我市累计有355个项目进行了技术改造,总投资为亿元,大大提高了企业的生产效率,直接增长产值和产品质量。另一方面引导企业不断创新,加大新产品的开发,优化产业结构,不断提高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力。近三年来,我市积极倡导技术创新“双百工程”,落实省政府提出的“双千工程”,创造条件鼓励企业实施“958”龙头企业技术赶超计划。三年来,新产品立项项目达167个项目。三是立足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乐清市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依托乐清科技孵化创业服务基地,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投资7500万元,建设占地面积102亩、建筑面积万平方米的科技孵化创业服务基地。该中心是集科研开发、技术服务、信息、培训和管理于一体的多功能、复合型、开放式及公共资源共享的特色园区。发挥经济开发区、虹桥科技园等园区振兴工业主战场作用,促进产业功能集聚。抓重点项目,促经济发展。采取“以民引外,民外合璧”的方法,大力引进内资。在2006年上报的111个5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中挑选17个项目,列入浙江省推进结构调整重大项目赴北京签约,全省共签约89个项目,其中温州市44个项目,我市有17个项目,总投资达亿元,并争取省工业用地指标达2000多亩。2008年我们通过开展“四个一批”重点工业项目建设,推出33个温州市级以上重点工业项目和160个储备项目,为工业性投入储蓄后劲。

(三)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促进工业由大变强。着力推行中小企业“388上网工程,即通过三年时间的努力,促使我市绝大多数中小企业实施上网工程。具体安排为:第一年,试点基础年。通过政府引导,在各工业区(省级经济开发区)和柳市、白象2个试点乡镇中实施上网工程,达到200家企业上网的目标。第二年,推广应用年。积极创造条件,扩大覆盖范围,累计达到650家中小企业上网的目标。第三年,落实展示年。总结经验,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上网工程,达到全市800多 家的中小企业实施上网工程的目标。2008年,我们分别和电信乐清分公司、中国联通乐清分公司合作,为50家中小企业建立网络,助推企业网络化管理。

(四)不断创新服务,大力优化发展环境。一是制度不断创新。出台了《重大工业项目联席会议制度》、《工业企业建设工程联合竣工验收暂行规定》、《联合审批实施办法》等3个扶工新政策,大大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2008年在通领集团率先实行的联合竣工验收机制,将原本需要两个月才能完成的工作压缩到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二是服务手段不断创新。各涉工部门、各乡镇制订了一系列服务工业企业的新举措。组织部门结合“两创”活动开展送政策下基层的活动;工商、房管、国土等单位和金融机构积极为企业融资出谋划策,创新了一批抵押标的物;柳市镇通过“优环境、鼓实劲”活动提升企业家信心指数。三是用足用活扶持政策。对环保、节能项目所得税采取“三免三减半”优惠,深化“两个减负”,推出服务“两创”50条措施。去年共为企业“减免、减轻、减少”负担达亿元,其中,国产设备抵免税8242万元,下调养老保险缴费率2个百分点,减少企业负担4614万元。针对外贸出口面临的新形势,我们及时出台应急性扶持政策,扶持资金比上年增加1000万左右。

(五)强化要素支撑,着力缓解瓶颈制约。一是资金方面。出台了《乐清市市级银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业绩考评奖励办法》,鼓励银行向上级行争取更大的信贷额度,加大对本地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加快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进一步盘活民间资本,以正泰集团为发起人成立第一家小额贷款公司。推广股权出质登记工作,开展银企对接活动,11个商业银行参加对接活动,签订了亿元的授信贷款。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帮助拟上市企业解决在改制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二是土地方面。大力推进围垦工程。乐清湾港区一期南区围(海)涂工程三个围区均已实现合龙。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鼓励向天空要资源。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的情况下,鼓励企业提高容积率,并免收土地价款和城市建设基础设施配套费。加快标准厂房建设,三年来建成标准厂房**万平方米,入驻中小企业**家,有效地解决企业用地难问题。三是电力方面。连续开展四轮电网攻坚,建成塔基**个,布线回路**公里,重点改造大中型变电所**座。

(六)节能减排工作稳步推进。对产业和产品结构的强制性调整,从外部形成了“倒逼机制”,在产业发展内在规律和市场外在要求的共同作用下,将有利于缩短我市转型发展的进程。一是实行项目节能专项评估和审查制度。对年能耗1000吨以上的工业投资项目,必须委托节能评估机构对项目进行节能评估。二是加大对重点用能单位的监管。研究制订各行业能耗标准,对超过能耗标准的企业强制采用节能改造措施。三是加大重点节能技术的推广力度。加快推进锅炉设备改造技术,大力推广变频技术等节能技术在电力拖动系统改造中的应用,广泛采取高、低压变频 调速、功率补偿节能技术、采用节电控制技术和产品,改善电能质量,优化电机系统的运行和控制,降低电耗。鼓励商业企业实施空调系统节能改造。四是加大能效标识和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力度。对家用电器等使用面广、耗能量大的用能产品的能效标识要加强管理,禁止销售应当标注而未标注能效标识的产品,组织有关部门对市场开展监督检查和抽查。五是广泛推广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六是建立节能降耗工作预警机制。重点制定针对高耗能行业、企业、项目,以限产、轮产、停产、停建为主要措施的节能降耗应急预案,对节能降耗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有难度的,不降反升的重点用能企业,启动应急措施。七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抓节能减排工作,必须强化公众节能和环保意识。特别是对居民生活用电、办公用能、车辆用能等方面目前主要依靠宣传教育,提高自觉性。要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普及节能知识和方法,提高全民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使节能减排成为每个企业、每个单位、每个社区、每个家庭、每个社会成员的自觉行动。

  二、当前经济运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相当部分企业压力大,生产经营困难。根据年初分别组织了两项调查:一项是由各乡镇进行调查,一项是直接对206家规上企业进行调查。

  从调查的情况看,目前生产状况:正常的有128家(占%)、限产10%以内的有29家(占14%)、限产10-50%的有 37家(占18%)、限产50%以上的有4家(占2%)、完全停产的有6家(%);工业企业总体上虽然产值有了较大的回落,但是还算是比较平稳,特别是电气行业,相对较为平稳,其增长率一直位居榜首,直接拉动我市经济。从订单看受影响最大的是出口企业。

  影响我市工业经济全面回落的主要原因:一是市场不稳定。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使企业生产无法适从。二是企业成本全面上升,利润下降,低附加值、劳动密集型的小企业难以生存。如劳动用工成本的上升、企业出口换汇成本的上升和退税率的下调、企业融资成本的上升和土地使用成本的上升等,特别是通货膨胀显现,进一步形成迭加效应,企业利润空间越来越小。三是国际环境趋于严峻,出口企业生存困难。不仅订单减少,而且关键是利润空间越来越小,部分企业不得不停止出口。四是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解决。

(二)工业性投资明显不足。今天的投入就是明天的产出,去年工业性投资预期任务没有完成。一是工业项目“四率”偏低。全市38个今年计划供地的项目,目前已供地5个,供地率只有%;249个往年已供地未开工的项目,目前完成填方127个,进场率只有51%,开工51个,开工建设率只有20%;84个续建项目已竣工投产15个,竣工投产率只有%;竣工未验收的34个。二是重点项目进展不快。33个“四个一批”重大工业项目。目前,6个“创新强工”项目,有1个完成“招拍挂”,有2个完 成农转用报批手续并制定了土地出让方案,1个项目完成选址,其他2个还处于选址阶段;15个拟开工项目有3个已经开工建设,3个已完成填方,2个正在办理施工手续,其余7个还处在政策处理阶段。三是标准厂房建设缓慢。去年建成标准厂房6400平方米,距离温州市下达的8万平方米任务还有很大差距。建筑面积达13万平方米的经济开发区二期(翁垟片)市级示范标准厂房项目去年年底才刚刚开工。

(三)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有抬头的迹象。在当前世界经济贸易增速放缓的情况下,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盛行,国际贸易摩擦不断,不少国家运用检疫标准、保障措施、反倾销等手段对进口货物设置障碍,对世界经济贸易的发展带来明显的消极影响,这将对我市的出口企业带来更大的打击,也必将直接影响我市的经济发展。

(四)节能降耗仍有差距。去年单位GDP能耗下降%,与我市的GDP能耗目标任务还有差距。另外由于加上浙能电厂投产后,今年完成单位GDP能耗下降%的难度较大。

  三、下一步推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打算

  省委提出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战略举措。乐清市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省、温州市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战略部署,抓住前所未有的机遇,应对前所未有的挑战,进一步深化企业服务年活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主要从以下 四个方面努力:

(一)依托沿海产业带,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沿海产业带是未来经济发展的增长极,是实现产业、环境、城市共同发展的一个重要抓手。乐清将依托温台沿海产业带规划,科学布置,合理规划,全面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远期以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和温州滨海大道为轴心,充分保护乐清湾“港、渔、景、涂”海洋资源,依托大荆、虹桥、乐成、柳象四大城镇集聚片,重点开发北部山海旅游区、乐清湾港区、乐清城市中心区、乐清经济开发区,构筑“一轴一湾四片四区”的规划格局。建设临港产业基地,提升整合柳市、北白象片的电工电气产业功能区,打造国际电器城,立足虹桥科技园区为核心,发展电子元器件以及通讯、广播插件等特色电子信息产业,加快山海旅游中心和生产服务中心两个现代服务中心的建设,形成“一基地二集群二中心”的新型产业体系。近期乐清湾港区重点开发船舶基地、港口码头、临港产业区和循环经济示范区。经济开发区重点建设电子电器产业化项目和外商投资区。中心区加快文化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实施总部经济园、体育中心、商贸中心、大型超市等项目。北部山海旅游区围绕建设“世界级旅游景区”的目标建设雁荡体育公园。

(二)加快科技创新,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以《乐清市关于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为总纲,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充分发挥科技孵化器的作用,进一步完善科技孵化创业中心的服务功能,在虹桥镇再建一个科技孵化创业中心,孵化 出更多有成长前景的企业。加快国家工业电器质检中心的建设,打造国家级产品质量公共检测平台,着力在检测平台装备、检测人才配备、检测工作机制、检测指标论证方面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加快标准厂房的建设,优先解决科技成长型企业和孵化成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厂房需求,形成前后衔接、租售结合、流程规范、确保效益的标准厂房使用新模式。加大共性科技难题的攻克力度,筛选一批难题,安排专项资金给予补助,加强联合攻关,推进科技成果的孵化转化和产业化。总结我市国家火炬计划智能电器产业基地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特色基地建设的成功经验,再筹建一个高新科技园区。

(三)加大扶持力度,做大做强企业。加快培育主业突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鼓励企业进行整合重组,建立推进企业整合重组优惠机制,对行业龙头企业整合兼并中小企业实行鼓励政策。在培育大企业大集团的同时,鼓励中小企业做精做专,提高配套能力和配套水平,成为“小型巨人”或“配件明星”,在产业内部,形成大中小型企业兼备的金字塔状的分工协作体系。实施企业上市工程。对上市企业一些历史遗留问题,遵循“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的原则给予妥善处理。加大对被温州市列入第一批拟上市名单的3家企业和首批创业板重点培养对象的3家企业的服务力度,积极推动列入上市后备企业资料库的24家企业的股份改组,培育后备资源,力争在今年实现1家企业上市,到2010年实现上市企业7家以上。进一步推 进民营企业和外资的对接工作。认真做好以民引外文章,以德力西等大型合资项目为示范,鼓励和引导企业与世界500强和行业龙头企业进行对接。

(四)利用节能降耗倒逼机制,促进转型升级。一是严格行业准入。推行工业投资项目建设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实行项目节能专项评估和审查。年能耗3000吨标准煤以上或年用电300万千瓦时以上的工业投资项目,必须委托节能评估机构对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凡未经“能评”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一律不予立项。二是对现有产业进行节能改造。加强对我市饮料业、纺织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及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等八大重点用能行业的节能改造。突出抓好年耗能5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的节能监管工作。三是大力推广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安排切块资金用于鼓励加快工业循环经济发展,调动企业节能科技投入的积极性。对企业开展节能、节水、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的给予奖励。

服务业转型升级工作情况汇报3

  人力资源服务业转型升级发展行动计划

  人力资源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人力资源服务业是生产性服务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结构优化、实现人才合理配置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迅速,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已达210家,服务产品日益丰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但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对人力资源服务业的要求相比,与省内外先进水平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推进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转型升级和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家人社部《关于印发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74号),省人社厅、发改委、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人力资源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A人社发〔2017〕56号),市政府《关于助推新旧动能转换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7〕30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实施意见》(A发〔2018〕12号)等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部署要求,现提出以下行动计划,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一)目标任务

  到2020年,基本建立起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实现公共服务有效保障、经营性服务逐步壮大,服务就业创业与人力资源开发配置能力显著提高,人力资源服务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率稳步提升。

  产业规模进一步增长。到2020年,全市人力资源产业年营业收入达到10亿元以上。培育形成10家左右在全省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行业领军企业。培育有特色、有规模、有活力、有效益的市级以上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3家以上,积极创建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1家以上。

  行业结构更加优化合理。到2020年,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展到300家左右,服务主体进一步多元化,服务业态更加丰富,产品附加值显著提高,各类业态协调发展,形成人力资源管理咨询、高级人才寻访、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才测评、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培训、线上线下招聘、代理服务等全方位全链条的人力资源服务产品供给体系。

  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从业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不断提高。行业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力度进一步加大。到2020年行业从业人员力争突破5000人。

  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人力资源服务市场化、专业化水平和区域竞争力大幅提升,服务方式不断创新,规模化、品牌化和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为新旧动能转化、供给侧改革提供人力资源支撑能力显著增强。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适应市场需求,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服务。发挥政府作用,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制度体系和政策扶持体系,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促进公共服务和经营性服务协同发展。

  坚持融合创新,集聚发展。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向价值链高端发展,推动跨界融合,探索新兴业态,开发创新服务产品、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供给水平。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业的集聚效应,建设覆盖全市辐射A南地区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集群。

  坚持促进交流,开放合作。紧盯“一带一路”、全市新旧动能转化和经济发展战略对人力资源的新要求,拓展市内、市外,国内、国外市场,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品牌。加大国内、国际交流合作力度,鼓励市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走出去,积极开拓外部业务。

  二、重点计划

  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3+3”行动计划。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建设计划、骨干企业培育引进计划、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开展“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行动、诚信主题创建行动、新旧动能转换人力资源服务行动,进一步改善发展环境,培育市场主体,推进业态创新,加快开放合作。

(一)人力资源产业园区建设计划

  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坚持面向A南苏北中心城市高新技术产业、进出口贸易、生产加工、科技研发、商品流通等行业对高中端人力资源的需求,培育建设有规模、有辐射力、有影响力的临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推动优质人力资源引进、交流和汇集。根据县域特点,统筹全市人力资源产业园布局,鼓励有需求、有条件的县区根据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需要,培育建设有特色、有活力、有效益的地方人力资源产业园。探索园区管理模式创新、机制创新、服务创新提升园区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园区集聚发展和辐射带动作用。构建长效机制,落实产业园在税收、资金、工商、土地用房等方面的政策,着力构建在省内有较强竞争力、在同行业有较大影响力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为全市新旧动能转换提供新引擎。

(二)骨干企业培育计划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重点培育一批成长性好、有核心产品、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综合性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加快培育发展有市场、有特色、有潜力的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引导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鼓励开展高级人才寻访、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服务的企业,按照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要求加快发展。积极推动品牌化发展战略,鼓励企业注册和使用自主人力资源服务商标,开展自主品牌建设,形成一批知名企业和著名品牌。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参选服务业重点企业名录和高新技术企业名录。各县区要加大对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的扶持力度,促进重点骨干人力资源企业的发展。

(三)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着力提高从业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队伍。加大人力资源服务业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依托知名高校、职业院校、大型企业、跨国公司,建立人力资源服务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开展行业急需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培训。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培育和人才引进行动计划,开展市内外学术交流和研修活动,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建立行业领军人才和骨干人才库,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人力资源服务行业领军人才情况。

(四)“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行动

  落实国家、省“互联网+”发展战略要求,推动人力资源服务和互联网的深度融合,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融合发展。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信息化建设,构建人力资源信息库,实现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共享。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加强服务手段、商业模式、关键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开展技术合作,支持互联网企业跨界兼营人力资源服务业务。进一步加强行业交流,鼓励搭建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平台,举办人力资源服务供需对接、服务产品推介等活动。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运用互联网技术探索开展与金融、教育、医疗等行业的跨界服务模式。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健全信息安全保护制度。

(五)诚信主题创建行动

  坚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围绕诚信服务树品牌、规范管理促发展,深入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主题创建行动,打造一批“全市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发挥先进典型在市场管理和行业发展中的引领带动作用。鼓励各县区结合实际开展选树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活动。围绕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良好制度环境,建立健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记录,并将信用记录归集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为社会提供查询服务,形成诚实守信、规范发展的共同理念和良好氛围,不断提升诚信服务、优质服务水平。

(六)新旧动能转换人力资源服务行动

  围绕服务于我市新旧动能转换,稳步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对外开放,引进我市急需的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强与国际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合作,不断提升我市人力资源服务水平,为新旧动能转换提供人力资源支撑。围绕“商城国际化”建设,引进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鼓励“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我市投资设立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支持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为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我市设立的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根据对等开放原则,积极推动降低市场准入壁垒,鼓励有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在“商城国际化”辐射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设立分支机构,为临沂海外商城和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大力开拓国际市场,为国内企业“走出去”承接国际服务,提供特色化、精细化人力资源服务。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将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作为支撑转型调整、促进就业民生的重要措施,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就业、人才、服务业发展规划,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与组织、发改、财政、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协调,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及时研究解决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对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考核评价,确保落实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各项措施。

(二)加大支持力度。加大人力资源服务业扶持力度,根据市政府《关于助推新旧动能转换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7〕30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实施意见》(A发〔2018〕12号)以及省人社厅、发改委、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人力资源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A人社发〔2017〕56号)精神,每年安排一定数量资金,专项用于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补助、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培育补贴、人力资源服务业高端人才队伍建设补贴等。积极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产业园区建设,争创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鼓励社会资本、行业企业进驻人力资源服务业产业园区,打造产业发展优质服务平台,为入驻机构提供政策咨询、配套管理、创业引领、跟踪扶持以及经营场地租金减免优惠。对获评省级、市级人力资源产业园的,结合园区建设运行情况、租金减免情况,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奖补;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信用体系建设,对获评省、市级诚信示范机构的,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的奖补;加强人力资源服务品牌建设,对获评省、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业优秀品牌的机构,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奖补。对参加全省评选新获人力资源服务驰名商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5万元奖补;鼓励服务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对引进国家级高端人才、省级高层次人才和对市级重大项目、传统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需要,且能突破科研关键技术或核心部件制造工艺的高技能人才和其他急需、特需人才的,经评估确认,按有关规定给予奖补。落实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税收相关政策。鼓励和引导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社会公益服务。稳步推动政府人才、就业工作临时性、阶段性专项服务事项面向社会购买,逐步延伸至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人才就业服务、人才引进测评、数据分析、课题研究、趋势预测等涉及人力资源管理配置各方面业务的服务购买,充分发挥市场化、专业化服务优势,提升政府综合管理能力。

(三)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依法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进一步简化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的便捷性和可及性。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随机抽查,建立报告公示制度。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持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加大对网络招聘平台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能力建设,探索建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价体系。培育发展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对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宣传,充分发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积极探索利用微博、微信和手机APP等新媒体手段,不断提高宣传的有效性和影响力。鼓励举办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创业大赛、人力资源服务发展论坛等活动。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注意总结人力资源服务业在促进就业创业、优化人才开发和服务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扩大人力资源服务业的知名度、美誉度和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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