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工作3篇(矫正社区工作者)

时间:2022-10-09 16:26:59 综合范文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社区矫正工作3篇(矫正社区工作者),以供参考。

社区矫正工作3篇(矫正社区工作者)

社区矫正工作1

  用心帮矫,真心感动

------“重树人生,再造自我”主题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大家下午好,我叫章进,是弋矶山司法所一名普通的社区矫正工作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已有2年多的时间,下面我就工作中的亲身经历来谈谈我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见解和想法,如有不足之处还请批评指正。

  情境一青少年 情景二妇女 情境三老年人

  刚才的三个场景,我想在座的每位工作人都不会陌生,这些都是我每天工作中都可能会发生的事情,社区矫正工作是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它是一种不使罪犯与社会隔离并利用社区资源教育改造罪犯的方法,是所有在社区环境中管理教育罪犯方式的总称。简单地说,就是让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在社区中执行刑罚。在我国,主要是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一张笑脸、一张纸,一把椅子,一杯茶。

  这是我从事的工作的一个缩影,我面对的一些特殊人群,他们和普通人一样,但是他们却有着不一样的人生。社区矫正是体现我国刑法温柔的一面,让犯人在社会上服刑本身就是人性化做法,是我国刑法的一大进步。矫正对象也是人,只不过是触犯了刑法的人,他们更需要关心,需要尊重。关心和尊重只会更有利于他们的改造。

  矫正对象王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执行。因为本人自主创业,从事消防设备的安装,在接受社区矫正后,心里负担很重,害怕以为此事而影响到工程和公司的声誉。针对这一情况,在工作,我主动与他谈心,知道他是因为义气用事,才造成今天这样一个结局,并主动开到他,让他放心,社区矫正工作是完全保密的,不会因为此事,而对本人的事业造成影响,同时还经常推荐他一些励志和经营类的书籍,打消他的一切顾虑,让他能安心接受改造,同时也能为自己事业更好的服务。

  对于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人来说,一个“零”字,是对我们工作成绩的最好诠释。

  正是这一个“零”字,却倾注了我们更多的情感与时间,耐心倾听,细心询问,用心帮矫,真心感动则更好的说明了我们的工作目标。

  为更好的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序开展,离不开各位领导和同仁的支持和帮助,社区矫正工作任重而道远,让我们携起手来,为镜湖区司法行政工作,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我的演讲完了,祝大家身体健康,万事如意,工作顺利,阖家幸福。谢谢!

社区矫正工作2

  宁化县自2011年9月份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共接收符合要求、条件成熟的社区服刑人员168名,其中解矫25名,在矫143名,无一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为了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各项流程,严肃社区矫正各项工作,根据省司法厅要求,今年全面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宁化县司法局认真传达上级指示精神,下发了《在全县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并创新工作举措,采取五项措施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实现了无一矫正对象重新犯罪。

  一是规范化社区矫正各项流程。不断探索总结社区矫正的管理模式和经验做法,严格按照两院两部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制定了《宁化县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对社区矫正衔接、矫正执行、矫正解除等重要环节作出了明确规定,统一规范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流程和要求。

  二是规范运用好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手段。2012年,积极开展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工作。各司法所均安装并使用上政务外网,并及时运行好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和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两套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同时,县司法局正在积极与县电信部门联系,做好对矫正人员手机定位实时管理的准备工作。

  三是规范审前评估调查工作。县矫正办在接到法院、监狱的委托调查函后,及时下发居住地司法所,并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程序深入相关社区、单位、家庭、学校、派出所等进行调查工作,规定时间内形成调查结论后报县矫正办审核,由局分管领导签批,自下而上,层层把关,确保审前调查工作规范开展。截止目前,全县共接受各地人民法院和监狱的审前调查委托函16人次,调查16人次,有力的推进了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

  四是规范奖惩制度。两院两部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下发后,县司法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各司法所学习,并积极运用于日常监管过程中。司法所在发现社区服刑人员违反矫正要求时,立即严厉批评社区服刑人员并要求其不再违反矫正规定;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所上报县矫正办给予处分。目前,已对2例违反日常监管的社区服刑人员给予警告处分。通过规范奖惩制度,让社区服刑人员明白社区矫正的严肃性,也利于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五是加大培训力度,规范矫正队伍。提高司法工作人员执法水平和开展工作的综合能力素质,是搞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前提条件。积极结合今年省厅“规范化管理年”建设的要求以及市局文件,多次组织司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60余人次。通过培训,使司法所工作人员不断更新知识,熟练正确地运用矫正工作方法和技巧,以适应新形势下社区矫正的工作需要。同时,县司法局正在积极向上级领导请示,并与有关部门相协调,努力做好我县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配备工作。

  大排查、走访

  为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安全工作的会议精神,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进一步落实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各项工作措施,丰富教育矫正形式,拓展安置帮教渠道,提高社区矫正质量,预防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努力维护辖区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金凤

  区司法局从5月4日至5月31日,在辖区范围内对在册的158名刑释解教人员和122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一次“大走访、大排查、大帮教”专项活动。

  为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金凤区司法局于5月4日召开各司法所全体人员、社区矫正警察会议,专题部署安排此项工作,制定下发《金凤区司法局关于结合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扎实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大走访、大排查、大帮教专项活动的通知》。《通知》中要求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精心组织,迅速开展排查走访活动。各司法所要组织全方位、拉网式的排查走访,确保不漏一人;要对重点人员做到心中有数,做好走访记录,并落实好帮教措施;对排查走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原因、拿出对策,重点问题要及时上报。二是讲究方法,真正取得开展活动的主动权。各司法所要讲究工作方法和策略,注意工作态度,避免引起当事人及其亲属的误解和抵触,并结合活动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帮助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和矛盾纠纷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三是强化服务,努力营造开展此项活动的良好氛围。要深入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一线,摸准社区、村(居)、工厂、企业影响稳定的主要问题和监管帮教工作中的漏洞,并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业务,主动作为,强化职能,整合资源,集中时间、集中人力,提供法律服务,进行法制宣传,为维护社会和谐安全稳

  定积极发挥作用。四是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排查走访活动,确保此项活动有效开展。

  目前,排查、走访、帮教活动正在有序进行。通过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行之有效的各项工作,为确保辖区的社会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

社区矫正工作3

  社区矫正工作流程

  一、收到法律文书或矫正对象报到

  1、法院应告知矫正对象必须在判决书生效起7 日内到户籍所在地司法所报到,并向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寄送判决书及相关文书。

  2、矫正对象应当在法律文书生效起7日内到户籍所在地司法所报到。

  3、司法所在收到法院寄送法律文书起7日内要求矫正对象本人到司法所报到。

  二、接收登记

  当矫正对象到司法所报到时,司法所应当首先了解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犯罪情况、生活、工作情况、家庭经济状况情况,联系方式及今后的工作打算,为今后的工作打下基础。同时,填写好《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输入《社区矫正对象花名册》,纳入管理。

  三、建立档案

  根据社区矫正工作有关要求,给每一位矫正对象建立个人矫正工作档案,档案初步内容有:

  1、社区矫正对象刑事判决书及相关法律文书

  2、《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

  3、《社区矫正保证书》

  4、《社区矫正宣告书》

  5、《社区矫正监管协议书》

  6、《社区矫正监护协议书》

  7、《社区矫正方案》

  8、《社区矫正情况记载簿》

  9、《社区矫正对象须知》

  四、第一次宣告

  矫正对象的第一次报到后(或者公安机关把矫正工作移交之后),由乡镇社区矫正机构对其进行宣告,通过宣告及谈话了解矫正对象对犯罪的认罪态度,以及今后接受矫正工作的服罪态度。促进矫正对象摆正自己的位置,积极配合矫正机构开展工作。宣告工作可以在司法所、公安派出所或村办公室中进行。包片公安干警必须参加。

  l、对矫正对象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使矫正对象明确需接受司法所和派出所的共同管理,以及其接受教育改造的矫正期,遵守所执行刑罚类别对应的法律法规。

  2、谈话教育(个别教育),告知矫正对象需遵守矫正工作中的各项规定。如思想汇报,参加学习教育,公益劳动,同时了解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思想动态等。

  3、确定每个矫正对象的管理人员,包括司法所人员和公安民警、村级责任人、监护人员,同时告知矫正对象平时的日常管理具体负责人,相互保持日常联系。

  4、签订监管保证书。

  5、签订监护保证书。

  五、制订矫正方案

  通过与矫正对象的第一次宣告、谈话教育,对矫正对象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根据矫正对象个人情况,同时结合矫正工作的常规性工作,制订矫正对象个人矫正方案,进行个案矫正。因五种矫正对象犯罪原因不同,刑罚种类不同,生活、工作情况不同,各自心理和身体健康状况不同等,在日常矫正工作中,应做到“以人为本,因人施矫”。在具体矫正方案的制订实施中,要按照矫正工作要求,既要落实常规性的矫正内容,又要区别对待,从实际情况出发,制订相应的矫正方案,做到因人制宜,“一人一案”。矫正方案的制订,内容涉及以下几方面:(1)根据矫正对象的服罪态度和心理测试,确定管理的级别(普管、宽管、严管)。(2)针对矫正对象的具体犯罪情况及刑罚种类不同,加强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落实针对性的矫正措施。如对犯交通肇事罪,进行交通法规学习;对犯故意伤害罪,进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方面的学习,等等。同时,因刑罚种类不同,遵守的规定有所不同,必须在矫正措施中予以明确,严格遵守。(3)根据矫正对象身体素质的不同,在管理措施上区别对待。本着符合公益利益,社区矫正对象力所能及,可操作性强易于监督管理的原则。组织检查、督促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剥 夺政治权利的除外)参加必要的社会公益劳动。内容包括:打扫卫生、清理垃圾、公共绿地维护、植树造林、到敬老院参加劳动等。(4)对属于在校学生的矫正对象,为不影响学业,同时也为减少负面影响,在管理上以学校教育为主,社区矫正组织进行协助。(5)对每一名矫正对象落实相应的监管人员。在监管人员的落实上,要有利于帮助、教育改造矫正对象,尤其在村级责任人的确定上应更加慎重,防止产生反面作用。(6)在矫正方案的制定中应找准矫正对象的心理症结、心理障碍,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矫正,对症下药。此外,在实施矫正个案时,应注重在实践的基础上进行补充完善,适时调整,确保矫正实效。

  六、日常管理

(一)分级管理

  对所有矫正对象进行分级管理、分类教育。管理级别分为三级四等。即严管、普管、宽管。

  社区矫正对象自到乡镇矫正机构报到之日起定为普管级;普管级的社区矫正对象在月度考核评议中连续获得两次优秀或连续获得三次良好以上等级的,升为宽管;普管级的社区矫正对象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直接升为宽管。社区矫正对象的月度矫正表现考核评价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社区矫正对象当月无扣分且当月 4 累计加分在3分以上的,为优秀等级;当月无扣分的,为良好等级;当月累计扣分在5分以下的,为一般等级。

  社区矫正对象受到警告处分1次或连续3个月累计扣分15分以上的,定为严管级。被定为严管级的,须连续3个月月度考核评议在一般等级以上的方可升为普管级。

(二)分级处遇

  1、严管级矫正处遇为:(1)每半月交思想汇报一次;(2)每周到乡(镇)矫正办报到一次;

(3)乡(镇)矫正办每半月家访和走访群众考察一次;(4)必须参加乡(镇)矫正办指定的学习、教育活动和公益活动;

(5)严格限定其活动区域。

  2、普管级矫正处遇为:(1)每月交思想汇报一次;(2)每月电话报到一次;

(3)乡(镇)矫正办每月家访和走访群众考察一次。

  3、宽管矫正处遇为:

(1)每季度交思想汇报一次;

(2)每季度到乡(镇)矫正办报到一次;

(3)乡(镇)矫正办可酌情减免其参加集体学习或活动的次数和时间;(4)乡(镇)矫正办每季度家访和走访群众考察一次。

(三)外出须请假的矫正对象应提前向司法所申请,由矫正对象填写《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假申请审批表》。司法所进行审批,并报公安机关批准,下发《社区矫正对象准假通知书》,并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假登记簿》记录。

(四)矫正对象迁居的,应提前向司法所申请。矫正对象个人填写《社区矫正对象迁居审批表》,由司法所负责审批工作,获准的,及时与迁居地司法所或公安部门联系,发出《社区矫正对象人户分离联系单》,并提供相应的矫正对象个人档案资料,由当地司法所或公安派出所就地管理,迁出地司法所做好登记,记入《社区矫正对象迁居登记簿》。

(五)做好《社区矫正情况记载簿》的记录。《社区矫正情况记载簿》主要用于日常管理记录,包括矫正对象报到,每月思想汇报,参加教育学习、公益劳动情况,请销假,个别教育和帮困解难情况,矫正对象在矫正期内出现的违规违纪和受到的奖惩情况,司法所要及时做好记录。对矫正对象月考核、季小结,每年一次综合评定。

(六)对改造积极,或违规严重的矫正对象实施奖惩。由司法所提议,乡镇社区矫正机构审议,并报县区社区矫正办公室同意后,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办理。获准后下发《社区矫正对象奖励通知书》或《社区矫正对象处罚通知书》。

(1)奖励:表扬、物质奖励、提请减刑。(2)惩处:警告、提请治安管理处罚、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撤销监外执行收监执行。

(七)特殊情况处理:

(1)对在矫正期内擅自外出下落不明或脱逃的矫正对象,由公安部门追查,查明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2)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内受到减刑奖励,减刑后期满的,提前解除矫正。

(3)社区矫正对象因被发现漏罪、再犯新罪被收押或者死亡的,社区矫正自然终止。

  七、期满鉴定工作

  1、司法所应提前30日通知矫正对象提交解矫申请报告。

  2、在司法所的主持下,召开由司法所人员、公安民警、村责任人、监护人等管理人员参加的会议,对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的表现情况作出评价,提出合议意见,填写《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合议表》。

  3、根据矫正对象日常表现,违规情况,以及对矫正对象的期满合议情况,由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作出是否同意解除社区矫正的鉴定,即《社区矫正对象期满鉴定表》。

  八、办理撤监手续、期满宣告

  1、由公安机关办理撤监审批手续。矫正对象从公安派出所领取《监改对象执行期满鉴定表》,按照表中要求,先自我鉴定,再由乡镇社区矫正机构作出评定,最后由公安派 出所提交审批。

  2、由司法所出面进行期满宣告。矫正对象期满之日,司法所应当会同派出所向矫正对象宣布《社区矫正期满宣告书》,并分情况发给《解除管制通知书》、《缓刑考验期满通知书》、《假释考验期满通知书》、《恢复政治权利通知书》。对暂于监外执行情况消失的,由原关押单位作出处理。

  3、矫正对象期满后,落实归正人员的帮教措施。

  九、存档

  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按规定进行保存,保存时间一般为10年。

社区矫正工作3篇(矫正社区工作者)相关文章:

年社区矫正工作计划5篇(社区矫正人员明年计划)

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汇报共3篇(社区矫正人员的工作汇报)

街道办矫正工作计划范文3篇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工作计划

社区矫正工作计划(15篇)(社区矫正人员思想汇报100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