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汇报3篇(如何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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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汇报3篇(如何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汇报1

  扎鲁特旗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汇报

  扎鲁特旗人民政府(2011年9月9日)

  我旗自2009年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安排部署和有关要求,精心组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各项工作。通过全旗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广大群众的共同努力,全旗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基本完成。现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

  我旗林地林木大多处在偏远的牧区和半农半牧区,林木多数都是天然灌木林。全旗有林业用地万亩,占总面积%,其中有林面积849万亩,森林覆盖率33%。全旗集体林地面积万亩,其中商品林112万亩(其中宜林地万亩)、公益林万亩(其中宜林地万亩)。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就是解决林业发展中产权方面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更是实现森林资源增长,生态改善,产业壮大,促进农牧民增收和生态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途径。所以,旗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不断加大领导、宣传和资金支持力度,不断深入探索和改进林改工作方式方法,积极稳妥的推进林改各项工作。

(一)集体商品林改革。全旗112万亩商品林主体改革全部 完成,共涉及万户。其中,确认并完善原合同7908份、43万亩;新签订合同7280份、万亩。商品林发放林权证面积万亩,发证率98%。

(二)集体公益林改革。全旗集体公益林万亩,目前已全部落实了经营主体。已通过林改工作实施方案的有190个嘎查村,并由嘎查村委会与村民共同签订大合同380份,合同签订率达到92%。集体公益林确权发证面积725万亩,其中嘎查村民共有大证面积万亩、1460本证书;集体公益林落实到个人所有权的有万亩,涉及377户、386本证书,发证率达到80%。全旗万亩国家重点公益林补偿金已落实到人,资金总额为万元,涉及农牧民万人。

(三)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一是旗林业局成立了林业综合服务中心,并设立7个服务窗口,每个窗口都有专门的业务人员。服务中心以心系林农、服务林农为宗旨,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赞扬。二是积极引导林农办理林权抵押贷款,通过与金融部门沟通协调,帮助林农办理林权抵押贷款万元,用于农副产品开发、养殖业、种植业等行业,提高了林农收入,使广大林农在林改中真正得到了实惠。三是全旗各苏木镇也在积极宣传引导广大林农成立造林协会、育苗协会、果树协会等各种民间协会组织,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四是按照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 木采伐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简化林木采伐审批手续,方便了群众。

  二、林改工作初步成效

  通过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极大地调动了群众发展林业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牧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一是稳定林地权属,增强了农牧民发展林业的信心。通过改革明晰了产权,落实了经营主体,林业生产逐渐形成责、权、利相统一的良性发展局面。二是护林防火主动性提高,森林资源得到进一步保护。通过改革广大农牧民在取得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同时,积极落实管护责任,长期以来的护林难、防火难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今年以来,农牧民护林防火的积极性明显高涨,发生森林火灾起数、乱砍滥伐行政案件明显减少,巩固了造林绿化成果。三是盘活林业资产,促进了农村牧区经济发展。通过改革农牧民从林业经营中得到的收益明显提高。通过把集体公益林落实到个人所有权、租赁和转让,农牧民从中获得长期、稳定的收入。四是缓解矛盾纠纷,促进了农村牧区社会稳定。在整个林改实施过程中不回避矛盾,不绕过困难,稳妥地处理历史遗留问题。重点对需要完善的合同实地调查核实,进一步规范合同条款,理顺各方利益关系,达到嘎查村、承包户、群众三方满意,促进了农村牧区社会稳定。

  三、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做法

(一)抓关键,强化组织领导。一是主要领导亲自抓。首先成立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旗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具体工作由旗林业局牵头,相关科局积极配合,并成立了林改办。旗政府主要领导先后3次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林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二是周密安排部署。结合我旗实际,旗委政府制定出台了《扎鲁特旗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扎鲁特旗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召开了三次全旗集体林改调度会议和现场会议,对全旗林改作了全面周密的安排部署。三是严格落实责任。明确提出各苏木镇主要领导是林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同时旗政府与各苏木镇、苏木镇与各嘎查村层层签订林改工作责任状,做到任务、目标、责任三落实,把林改工作纳入各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范围,为推进林改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抓引导,强化宣传动员。集体公益林改革事关广大农牧民切身利益。为此,我旗采取会议动员、广播电视宣传、张贴标语、印发林改政策明白卡、干部进村入户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林改的重大意义。一是组织干部群众学习林改政策,联系实际领会中央精神,要求各级干部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做好林改工作。二是剖析集体林业发展缓慢的原因,列举林改前大户承包荒山发展林业的典型事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三是细算国家扶持生态公益林改革的政策账,细 算林地合理开发利用的潜力账,动员群众主动参与林改。通过广泛宣传发动,有效提高了干部群众对林改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使其看到了现行集体林权制度体制不顺、机制不活、动力不足、制约林业发展的严重弊端,明白了加快林业发展的深刻道理,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响应和有力支持,为推进集体林改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截至目前,全旗共举办旗级培训会(班)8次,组织培训苏木镇、嘎查村林改工作人员5500人次,订购林改指导手册660册、林改参考资料690本,发放宣传单5万余份,张贴宣传标语270条,旗电台做专题片10次,在全旗形成了广大农牧民了解林改、支持林改、参与林改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抓创新,强化探索实践。根据我旗公益林面积大、情况复杂等实际,我们通过“试点先行、典型示范”等方式积极推进公益林改革工作,先后把黄花山镇、嘎亥图镇尼玛拉吉嘎查和鲁北镇榆树屯村作为林改革试点,探索出了适合我旗实际的林改经验和做法。通过试点工作,总结出集体公益林无论是已承包到户的,还是未承包到户的,公益林补偿资金由本嘎查村农牧民以“均林、均利、不分林的形式享受公益林补偿,公益林由护林员统一看护”的改革方式,由嘎查村与享受公益林补偿资金的农牧民共同签定一个林地承包合同书,给农牧民共同办理一个林权证。对集体公益林原来已承包到 户的,保持原合同不变,继续由原承包户依法承包经营,这样既保证原合同的有效性和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同时又保证多数老百姓受益,促进了社会稳定。

(四)抓规范,强化依法办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中,我们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掌握政策,依法依规操作。一是提出规范要求。各苏木镇无论是商品林改革还是公益林改革都确定三个典型示范村,示范村林改方案符合要求,合同签订规范,林改档案规范齐全,林改各项规章制度上墙等,从而为其他村林改工作起到典型示范作用。二是加强技术指导。旗林业部门成立了 11个技术指导组,对各地林改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三是督促检查。旗林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分别以旗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三个林改督查组,对全旗各苏木镇林改工作进行不定期督查,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四是实行民主决策。林改方案等重大事项的决策上,严格执行“两个三分之二”的规定要求,做到林地调查摸底、承包方案、勘界确权、林权登记“四公示”和改革的内容、程序、方法、结果“四公开”,使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保证。

(五)抓基础,强化档案管理。严格遵守档案管理程序,全旗11个苏木镇都做到了镇村两级统一配置档案柜及所用的档案用品等,并由旗档案局和林业局共同到各苏木镇逐村进行档案整理,分类归档,达到档案标准和规范。同时,建立了“二专一机”制度,即林改档案专人负责,专门场所,微机管理,对档案员进行档案知识及业务的培训,为推进全旗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

(六)抓管理,保障林权改革稳步进行。将林改工作作为农村牧区首要工作来抓,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支持林改工作,对林改经费严格按照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同时,为确保林改工作顺利进行,旗本级财政先后累计拨付47万元林改工作专项经费,各苏木镇也累计列支27万元资金用于林改配套改革工作,为集体公益林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

  四、存在的问题

(一)各种矛盾纠纷调处难度大。我旗多数苏木镇都有公益林和草牧场“一地两证”情况,农牧民经营管理粗放,集体公益林林牧矛盾突出。部分苏木镇之间、嘎查村之间没有明确界限,边界纠纷调处有难度。

(二)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费不足。林改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前期宣传发动、人员培训、方案制订、资源调查、现场勘界等各项工作同步进行,都需要大量的技术人员和工作 经费做保证。由于苏木镇技术人员缺少,地方财政资金有限,在林改工作中技术人员和所需经费投入不能及时足额到位,致使公益林主体改革及配套改革滞后。

(三)林改工作进展不平衡。一些地区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存在等待、观望现象,林改工作仅停留在宣传、发动和培训阶段,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快工作进度。同时,由于林业经济效益不明显,导致农牧民对林改的积极性不高,使林改工作进度缓慢。

  五、下步工作

  一是按时完成林改任务。综合协调各方面力量,在9月末公益林发证率达到95%。同时,对于林改已经完成的要回头看,确保林改质量;对于林改工作不到位、改革不彻底的,在全旗进行通报,并限期完成。

  二是妥善处理矛盾纠纷。着重解决好集体公益林改革中的林权、林地纠纷及边界争议问题,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林草矛盾和边界争议。我们将本着对历史、对群众负责的态度,按照政策要求和法律规定,加强和充实纠纷争议的调处力量,及时将发现的问题给予解决调处,最大程度地避免造成新的纠纷,把问题妥善解决在基层,防止越级群访事件的发生。

  三是加强档案管理。进一步完善林改档案建设和管理,认真做好档案收集、梳理、分类、装订、编序等工作,对文字材 料还要建立微机电子档案,进一步提高档案资料科学化管理的水平。

  四是做好林改配套改革工作。全力做好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林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及管理力度,积极宣传引导林农自发地建立各种民间组织、协会、合作社等,进一步扩大金融对林业的支持力度,积极探索森林保险业务,培训森林资源评估师,组建我旗森林资源评估机构,为林权人资产评估和信贷服务提供便利条件。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汇报2

×××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汇报材料

×××镇辖×个村×个社,现有农户×户×人,总面积××××××亩,林业用地面积×亩,其中有林地区性×亩、疏林地产×亩、灌木林地×亩,未成林造林地区性×亩,宜林地区性×亩,森林覆盖率×%。

  2009年10月,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启动实施以来,×××镇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严格按照《××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规定要求,坚持“积极探索,稳步改革,分类指导、分步实施,规范管理、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以“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为工作目标,以“明晰产权、承包到户”为主要任务,依靠因地制宜与分类指导、依法办事与尊重民意、改革放活与稳定管理、促农增收与健全制度相结合的工作原则,精心组织,靠实责任,强化措施,真抓实干,对全镇×××亩集体林地进行了登记造册建档,现已完成林改面积××亩,涉及××个村×个社,完成勘界确权面积×××亩(勘界确率达到×××%),其中家庭承包经营××亩、占林改面积的××%,集体统一经营××亩、占××%,联户经营× 1

×亩、占××%,签订承包、流转合同××份,流转林地×××亩,累计调处林地纠纷×××起,解决历史遗留矛盾纠纷×××起。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了全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各项工作,达到了林地产权明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利划分明确的改革效果,充分调动了广大群众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为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社会和谐的经济社会效益和全面建设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奠定了基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增强林改工作的主动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镇上通过多次召开镇党委会议和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确定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分管副镇长和镇属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在涉及林改工作的村成立了由驻村工作组长、村支部(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为主要成员的林改工作小组,专门设立了镇林改工作办公室,在配备林改工作电脑、档案柜等办公室设备的基础上,将××名熟悉农村工作、事业心和业务素质强的年青镇干部抽调到办公室,进一步充实了林改队伍。同时,为了进一步靠干部责任,形成工作合力,镇上制定了“党政主要领导抓总,分管领导组织协调,各站所领导包村,驻村干部包社,村社干部包户,村级护林员包

  片”的工作责任机制,真正构建起了纵向贯彻落实、横向协调配合的组织领导工作体系,争取到了有序、稳步、全面、持续开展林改工作的主动性。

  二是强化培训指导,广泛宣传动员,增强林改工作的积极性。为了提高镇村工作人员的理论业务水平和指导实践能力,镇上通过派人参加市、县林改工作培训会议、镇村“两级”分别召开林改工作传达培训会议及一对一、一对多辅导培训等形式,切实增强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人员对上级林改工作政策方针、指导思想、目标要求、法律程序等方面的了解和掌握水平,提高了指导和开展工作的能力,增化了对开展林改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激发了工作的积极性。林改工作,农民是主体。我镇把广泛宣传动员、充分发动群众、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贯穿于林改工作的始终,先后制作固定宣传牌3个,宣传栏××个(涉及××个村的政务分开栏就是宣传栏),悬挂横幅12条,印制发放《林改宣传手册》1万余本,报送下发林改简报6期,设立咨询服务窗口1个,使林改政策知晓率达到90%以上,消除了群众的思想顾虑,极大的调动了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林改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全面调查摸底,制定工作方案,增强林改工作的操作性。

  摸清林地、林权和人口基数是制定村有林改分配方案的基础和前提。针对我镇人口多、面积大,林地分散,历史遗留问题多实际情况,镇上组织镇、村、社“三级”干部通过逐山、逐沟、逐块拉网式排摸勘查及入户登记的方式,全面系统的搜集和掌握到了林地面积、林木情况、林权归属和经营管理等第一手资料,为林改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通过全面详实的摸底,我镇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群众反映的林改意愿,绘制了林地林木分布图和确定了林改范围,在统筹考虑全镇山情、林情、村情和民情的基础上,制定了《×××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我镇林改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实施步骤和工作重点,细化了职责、明确了分工、确定了阶段性工作任务,为科学合法合理的开展林改提供了指导性和操作性较强的政策向导。

  四是逐户签订合同,严格审核程序,增强林改工作的实效性。我镇按照“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林地使用权依法通过家庭承包经营等方式落实农户,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主体地位”的工作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现场勘界确权,当场打桩定界的基础上,与×××户农户签订了《林地家庭承包合同书》。在林权归属审核确定上,我镇严格按照“申请、审查、勘查、公示、颁证、建档”的工作流程,先由林地承

  包经营权人提出申请,经村上初审后上报镇政府和县林业局审核,最后由县政府核准颁发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书》。在健全和完善林改档案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实行林改档案县、镇、村分级管理机制,确定了专人专房专柜存储管理档案资料,目前,已归类存档各类文件资料34份、统计表册16套、案卷档案126卷,达到了图、表、册一致,人、地、证相符的档案管理要求。同时,通过深入实地勘查确界、查阅历史档案资料等办法,现场调解林地纠纷××起,解决历史遗留矛盾纠纷×××起,维护了农民的切身利益,使林改工作取得了实质性的效果。

  五是加强督促检查,规范后续管理,增强林改工作的持续性。为了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林改工作取得的成效,镇上专门成立了林改工作督导组,在宣传培训、调查摸底、勘界确权、纠纷调处、合同签订、林权登记、归档备案等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现场发现问题、现场解决问题,现场解决不了的,确定解决期限和责任人跟踪了解事件发展情况,直到解决为止。通过及时查缺补漏、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了各村林改工作质量。同时,为了建立林改工作的长效机制,我镇重点健全和完善了林业管护制度、支持林业发展制度、金融服务林业制度、林木采伐管理制度、集体林权流转制度及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五项制度和

  一个体系建设,为林改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了制度保障。

  虽然我镇在林改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但也显现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宣传工作还不够细致,部分群众对林改政策的了解比较模糊,主动参与林改的积极性不强;二是由于我镇大部分林地是不是经济林,经济效益较差,群众对林地的管护意识不强;三是由于部分林地面积较小、较分散或比较偏远,少数农户不愿参与林改甚至自动放弃,降低了林改的到户率;四是历史遗留问题调处工作量大。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在巩固扩大取成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贯彻抓好林改政策宣传培训和动员,尊重民意公开透明,排查矛盾调处纠纷,健全完善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全面推进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快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汇报3

  我们肖家乡位于会同县北部,是一个典型的林区乡。全乡辖9个村,94个组,2504户,9480人。全乡土地总面积万亩,其中林地面积万亩,楠竹面积万亩。全乡森林蓄积量21万立方米,楠竹蓄积1100万根,森林覆盖率达%。境内有著名的“十里竹海”和原国家林业部长徐有芳命名的“竹王”。去年以来,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林业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主要做法

(一)坚持政府主导与部门联动相结合,形成抓林改工作的强大合力。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林改工作,及时成立了乡林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分管林业党委委员任副组长,林业、国土、财政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乡林业站),具体负责林改工作的开展。乡党委、政府坚持把林改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定期部署。严格实行党政领导和联村人员包村负责制和风险抵押金制度,切实增强广大干部抓林改工作的责任感。按照要求,各村均成立了林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村支书、村主任亲自抓、负总责,村、支两委成员具体抓,各组组长、党员、村老干部配合抓,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机制。乡党委、政府与各村签订了林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明确任务,严格考核,奖罚兑现。

(二)坚持政策宣传与办点示范相结合,充分调动广大林农投入林改的积极性。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大张旗鼓的宣传发动,赢得了广大林农的理解和支持。一是召开会议动员。乡里及时组织召开了由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分管林业领导和站所负责人参加的大规模林改动员会,切实统一了广大干部的思想。同时,乡里举办了林改技术骨干培训班2期,参训人员达50余人次。各村也先后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党员会议,层层进行宣传发动,形成了铺天盖地的宣传之势。二是利用媒介宣传。全乡共悬挂横幅25条,张贴标语810条,出动宣传车22台次,办黑板报42期,发放《致全县林农的一封信》、《林改知识问答》等宣传资料1万余份。通过宣传,广大林农吃透了政策,消除了疑虑,从而自觉地支持和拥护林改工作。三是开展试点引导。为认真摸索林改经验,我们按照“先试点、后推开”的原则,选择交通较为便利、山林较为集中、群众基础较好的肖家村作为全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村,率先启动改革,形成了可操作性较强的工作流程,为全乡林改工作的全面推开提供了技术支撑和业务保障,确保了全乡林改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坚持严格程序与尊重民意相结合,积极稳妥地推进林改工作。一是精心制订方案。根据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结合我乡实际,制订了《肖家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各村根据全乡林改方案,结合各村实际,也制订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表决后,再经乡人民政府审批实施。其中,对于责任山收取承包费问题,按照每亩每年2元或3元的标准,由群众自主决定;对于集体山林经营方式问题,严格遵照群众意愿,宜统则统,宜分则分,不搞行政命令,不搞“一刀切”。二是成立组织机构。按照林农自愿入会,坚持平等互利、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村都成立了林业理事会,由林农直接选举理事会成员及正副理事长,制定林业理事会章程,签订村规民约,扎实开展工作。三是狠抓踏界勘测。严格坚持“三不准、三到场、两公示”制度:“三不准”,即不准打乱重来、不准暗箱操作、不准违反林改政策进行票决;“三到场”,即山主双方到场、技术人员到场、乡村组干部到场;“两公示”,即内业资料输出后分村组先公示一次,根据群众意见修改后再公示一次。为加快踏界勘测进程,我们在技术员进驻之前,要求各村按照“两个在先”(即踏界在先、调处山林纠纷在先)的原则,认真做好前期基础性工作,以便技术人员进村后,顺利开展勾图测绘。四是抓好内业资料汇总。踏界勘测工作完成后,我们立即集中人员、集中时间,狠抓内业资料汇总工作。经过两个多月的艰辛努力,终于圆满完成了任务。

(四)坚持内部调配与外地引进相结合,努力充实林改工作力量。一是党政领导亲自抓。在踏界勘测过程中,党政领导按照联村安排,对各村的林改工作负总责。特别是在技术人员勾图、勘测过程中,党政领导都亲自陪同,吃住在村上,帮助协调解决有关矛盾和问题。二是林业站人员专门抓。林改工作开展以来,林业站全体同志放弃休息日,始终坚守岗位,扎实工作,不分昼夜地加班加点,确保了我乡林改工作的如期完成。三是村组干部配合抓。各村坚持把林改工作作为第一位的任务来抓,安排3-4名村支两委干部,以及若干老干部、老党员代表,组成现场踏界组和纠纷调处组,全力抓好山林踏界勘测工作。四是站所人员协助抓。在山林踏界勘测阶段,站所联村人员坚持深入村组,配合技术人员开展勾图、测绘工作。进入内业资料汇总阶段后,由一名副乡长负责,从乡综治办、农技站、学校等单位抽调8名懂电脑操作的同志,与本职工作脱钩,在林业站专门从事内业资料汇总工作。五是聘请技术人员帮助抓。利用各种关系,从邵阳市林勘院和洞口县林业局聘请了5名高职称、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使全乡的外业勘测技术人员达到10名。他们早出晚归,延长工作时间,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

(五)坚持依法调处与严厉打击相结合,切实维护林区秩序稳定。我乡是一个以楠竹为主的林区乡,楠竹一直是林农重要的收入来源,广大林农对楠竹十分珍惜。在山林踏界勘测时,广大群众可谓寸土必争、当仁不让。加上1982年实行“林业三定”时,由于工作过于粗放,致使这次林改过程中,暴露出大量的山林纠纷,严重地影响到工作开展。对此,各村都成立山林纠纷调处组,由3-5人组成,负责本村的山林纠纷调处工作。坚持逐级负责、分级调处的原则,充分依靠群众,强化调查取证,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林权纠纷,切实做到林权纠纷“户与户之间不出组,组与组之间不出村,村与村之间不出乡。同时,对于林改过程中出现的乱砍滥伐行为,发生一起,从严查处一起,确保了全乡林区秩序稳定。

  二、初步成效

  一是明晰了山林产权,增强了林农信心。实行林改前,广大林农担心政策多变、权益无保障,对发展林业信心不足。实行林改后,进一步明晰了产权,将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落实到农户或集体,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通过政府换发林权证,用法律的形式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让群众吃下了“定心丸”,能够放心、放手、放胆发展林业产业。

  二是减少了山林纠纷,维护了林区稳定。实行林改前,由于历史的原因,“一主多山”、“一山多主”,界线不清、权益不明,存在着大量的山林纠纷,潜伏着大量的不稳定的因素。每年因山林纠纷问题而诱发的治安甚至刑事案件,均不同程序存在,严重地影响着林区稳定。实行林改期间,乡、村、组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成功调处、解决山林纠纷165起,使许多多年悬而未解的遗留问题迎刃而解,有力地促进了林区和谐稳定。

  三是加强了林政管理,保护了森林资源。实行林改以后,由于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广大林农资源保护意识明显增强,“管好自家山,看好自家林”已成为自觉行动。同时,村林业理事会进一步健全了村规民约,成立了护林联防队,定期在林区巡查,使盗伐、滥伐林木现象大幅减少,极大地保护了森林资源。

  四是促进了山地开发,增加了林农收入。实行林改以后,广大林农投入山地开发的热情高涨。去冬今春,全乡共完成造林面积1500亩,是上年的2倍。同时,为发挥我乡楠竹资源丰富的优势,深化楠竹低改,应各村的强烈要求,去年年底,乡党委、政府组织各村书记、村主任赴益阳桃江等地考察学习楠竹开发经验,并借鉴“江浙模式”,创办了一块200亩的高标准笋竹两用林示范基地,预计亩产值由现在的每年150元达到XX元左右,林农收入将实现大幅增加。今年,我乡将进一步加大力度,保质保量完成楠竹低改5000亩。

  五是规范了林地流转,扩大了社会投资。实行林改以前,我乡以林业部门组织林农造林为主,造林方式单一,融资渠道狭窄。实行林改以后,林农可以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山林,降低了经营风险,盘活了森林资源配置,极大地激发了社会各界投资林业的积极性,社会造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真正实现了部门办林业向全社会办林业的转变。如去冬今春,洪江市黔城镇邓某等5人投资30余万元,在我乡划皮村营造速生丰产工业原料林1000亩。

  三、存在问题

  一是楠竹低改融资难。楠竹是我乡的重要支柱产业,实施楠竹低改是实现富民强乡的必然选择。为切实抓好楠竹低改,乡党委、政府作出了“一年搞试点、二年办样板、三年抓推广、五年见成效”的发展规划,积极动员广大群众投工投劳,在全乡上下掀起了楠竹开发的热潮。但是,由于楠竹开发投资大,而林农的自身能力有限,严重影响到楠竹低改的进程。因此,恳切希望上级将我县、我乡列入全省楠竹开发重点县,在项目、资金上予以大力扶持。

  二是山林资产抵押难。实行林改后,为筹集资金,加快林业发展,一些群众希望能以山林资产作抵押,到银行借款投入山地开发。但是,银行由于自身利益考虑,目前还没有开通林木抵押借款业务,极大地影响到我乡山地开发进程。因此,希望银信部门特别是农村信用社,进一步增强服务“三农”意识,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创新体制机制,在林木抵押贷款上积极探索。

  三是村级林业理事会运转难。由于诸多原因,我乡绝大多数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没有任何收入来源,是名副其实的“空壳村”,村支“两委”靠上级拨付的转移支付资金艰难运转。实行林改成立林业理事会后,其履行职能需要一定的资金开支,否则无法运转。因此,希望上级在拨付转移支付过程中,增加村级林业理事会的预算部分,真正使村级林业理事会良性发展,为发展林业发挥作用。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全面落实各项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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