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中国银行房产抵押业务3篇 银行房地产抵押,供大家赏析。
中国银行房产抵押业务1
昆明市房产抵押登记实施细则
昆明市房产管理局市房(1999)第4号
批转产权监理处《关于昆明市房产抵押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产权监督处、各县(市)区房产管理局(处、所)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昆明市《城镇房屋抵押管理办法》际制定了贯彻的具体实施细则。发各单位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房产管理局产权监理处反映。昆明市房产管理局1999年1昆明市房产抵押登记实施细则第一条 为加强昆明市房产抵押登记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房产抵押行为,保障抵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昆明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产抵押活动的,均按本实施细则办理。
第三条 昆明市房产管理局是本市房产抵押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市房产管理局监理处(以下简称登记机关作。
第四条 登记机关对要求设定抵押的房产进行严格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抵押房产是否符合准许进行抵押交易市场的条件(二)抵押房产是否已经设立过抵押(三)抵押人提供的房产权利证明文件与权证存根及档案记录内容是否相符(四)查对权证号码与印章的真伪等。第五条 对已设定抵押的房产,凡权属清楚,要件证明材料齐全的,登记机关须自受理登记之日起,一周内办理完毕有关的抵押登记工作。第六条 抵押房产是由第三人证》到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持第三人的《房屋所有权证》直接办理。第七条 抵押人即:房屋所有权人申请抵押登记的,原则上由本人亲自办理抵押登记,因特殊情况不能前往委托他人办理的,记。
第八条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效验下列文件:等有关法律、经我局研究同意,4日)具体负责办理本市行政区房产抵押权的登记、核发、注销、查询工(房屋所有权人法规的规定,)提供担保的,产权人必须持《房屋所有权
必有出具公证机关
“担保承诺书”,“公证”的委托书,昆明市房产管理局产权监理处结合实现将《昆明市房产抵押登记实施细则》转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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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出具本人亲笔所写的而不能由债务人方可办理抵押登
(一)以个人所有的房产设定抵押的;1.抵押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2.抵押当事人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
3.《房屋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共有的房屋必须提交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书;
4.第三人提供担保的,须提交“担保承诺书”;委托他人办理的,必须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5.房屋价值评估报告或价值资料6.抵押权人同意办理的(二)以单位所有的房产设定抵押的:1.企业营业执照;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3.委托、受托人身份证件4.《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5.抵押当事人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6.房屋价值评估报告或价值资料7.经主管部门批准、抵押以人同意办理的8.登记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三)预购商品房期权按揭设定抵押的:1.抵押借款人的合法身份证2.预购房屋合同;
3.房地产商出具的推荐保证书4.贷款银行出具的借款人偿还贷款能力证明5.贷款银行认可的存款凭证6.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抵押合同7.贷款银行审核批准的住房抵押8.登记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四)以在建工程期权设定抵押的:1.在建工程抵押申请书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3.抵押承诺书;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产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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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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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贷款审批表及;
(包括委托,受托人身份证件“证明房产审批表;”及););”;;
”;“”;
“房产抵押审批表
5.已投入在建工程的工程款;6.施工进度及工程竣工日期;
7.抵押当事人双方确认并用红线标示的工程平面图;8.抵押权人审查同意办理的“抵押房产审批表”;9.登记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五)以待销售商品房设定抵押的:1.待销售商品房抵押申请书;
2.法人代表委托书3.抵押承诺书4.抵押商品房清单5.《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
6.房屋竣工验收证明书7.抵押权人认可的房屋销售价或评估价8.抵押当事人双方确认并用红线标示的抵押物平面图9.抵押权人审查同意办理的10.登记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第九条 手续,核发《房屋他项权证》作为抵押权凭证。收置。
第十条 以封存,直到解除抵押关系。第十一条《房屋他项权证》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抵押登记,终止抵押关系。第十二条抵押人可持“第十三条履行协议或者其他协议的,成的,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日内,持有关变更协议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抵押变更登记手续。第十五条(包括委托,受托人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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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抵押权人出具的抵押权人可向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处分抵押房产。;
“房产抵押审批表“延期证明);;”;还清货款的,必须在1
5但抵押双方已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登记机关办理续期抵押登记手续。
必须在变更之日起
登记机关对已经办理抵押登记的房产,必须向抵押权人依法出具抵押登记有效《房屋所有权证》及其权属证明由登记机关房屋抵押一经登记即产生法律效力,所形成的资料将归档长期保存,其产权予
抵押期届满,抵押人已履行债务,日内持还款凭证及 抵押期届满,抵押权人债权未受清偿的,延期协议抵押权人债权在抵押期届满后未受清偿,债务人又未能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调解不 抵押当事人协商一致要求变更抵押合同和抵押关系的,15 抵押权人和登记机关有权对已设定抵押登记的房产进行监管。
第十六条 对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已设定抵押登记,并在抵押期间竣工要求申办产权的,可由抵押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并按《细则》第六条、重新到登记机关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 房产抵押登记实施部门按照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抵押人收取登记费用。
第十八条 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进行房产抵押的,可参照本细则办理。第十九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细则由昆明市房产管理局产权权监理处负责解释。
中国银行房产抵押业务2
“房产抵押”业务操作细则(试行)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贷款质量,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人经营户的发展,对“房产抵押”业务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1、产品说明。产品概述
“房产抵押”业务是根据市场状况和客户需求开发的一个新品种。借款申请人必须提供土地、房产等抵押物,融资管理服务中心根据借款申请人的实际情况,给予最高不超过抵押物价值80%的贷款,为客户融资提供最大额度的方便,有效控制贷款的风险。
? 适用对象:适用于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经济组织。? 用途:流动资金
? 期限: 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利率:借款利率要求不低于月利率‰。? 抵押率:原则上不超过评估价值的80%。
? 借款额度:根据抵押物评估价值及本产品规定的抵押率确定,最高不超过800万元。
? 借款、还款介质:借款人须在指定银行开立结算账户,通过该账户进行放款、收息、还款。
主要风险点。? 借款人经营风险
? 抵押物估价与市场实际成交价是否接近,抵押物是否存在贬值的风险。
? 抵押物是否易于处置变现。风险防范措施 设定抵押物范围
抵押物原则上位于主城区范围内的抵押物,杭主城区以外的抵押物,经报批后可个别对待。以住宅房为抵押物的,建造时间应在20年内,面积不低于60平米,所处小区应具一定规模。以单身公寓为抵押物的,建造时间应在20年内,所处位置要求商业繁华,交通便利。以营业房为抵押物的,应为主要道路的临街营业房。工业厂房或土地为抵押物的,所处位置要求交通便利。谨慎续作以商场、市场内的营业房、写字楼的抵押业务。
抵押物估价方式
采用协商价和评估价两种方法。协商价由贷款人根据房地产市场状况,与借款人协商后确定抵押价格,估价人应向房产中介或其他机构了解被估价财产市场情况,力求估价的合理性。评估价由贷款公司认可的专业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评估机构根据相关标准选择一至两家。住宅房一般采取协商价形式,也可采用评估价,营业房一般采取评估价形式。评估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2、本产品业务流程。本产品基本流程:
受理→调查→审查→审批→签约→抵押登记→放款→贷后管理 流程说明
受理人:具有该项业务办理资格的信贷员。
调查:由受理人进行贷前调查,主要调查以下内容: ? 借款人情况、借款用途。
? 抵押物权属、价值评估、变现能力; ? 潜在收益和风险。? 本公司需了解的其它内容。
抵押物未出租的,由抵押人出具未出租声明;抵押物已出租的,抵押人应提供租赁协议以及承租人同意处置抵押物时放弃租赁的承诺。
信贷员应对抵押物价格进行事先评审,填写《抵押物价格审批表》,附件为不动产证、抵押物价格协议或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
信贷员根据调查情况,填写《调查审批表》和调查报告,将有关材料连同《抵押物价格审批表》一并报风险管理部审查。
审查审批
风险管理部门审查人员对提交的调查资料以及《抵押物价格审批表》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报有权签批人审批。
签订合同
经审批同意的,与借款人及财产共有人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合同签署后,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抵押登记
信贷员或信贷员助理到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或可委托杭州我想有个家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代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将取得的抵押权证交公司财务部门。
放款
风险管理部门收到他项权证和不动产证后,对有关文本进行复核
无误后,交由财务部进行放款操作。
贷后管理 资料归档
贷款发放后,由风险管理部对他项权证和不动产证进行归档保管,其他放款资料参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贷后检查
信贷员应按规定做好贷后检查工作。主要检查内容 ? 借款人是否按时归还贷款本息; ? 借款人经营情况是否发生变化; ? 借款人还款能力是否出现不利变化; ? 借款人有无骗取银行信用的行为; ? 抵押房产是否出现价值减少和权属变化 、抵押注销
贷款归还后,信贷员凭贷款结清的证明材料,向档案管理员要求出库,并协助办理抵押物注销手续。
中国银行房产抵押业务3
房产抵押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房产抵押贷款业务操作,推动贷款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一条 产品定义
房产抵押贷款业务:是指客户因资金周转需求,提供拥有合法产权的住宅房产抵押担保,我司给予一定额度贷款的业务产品。第二条 产品规格
(一)房产抵押贷款业务要素适用范围定义如下:
1、贷款金额:人民币50万元-1000万元;
2、贷款定价:基准利率%/月;
3、贷款期限:1-12个月;
4、还款方式:执行先息后本还款法,按月付息、到期还本;
5、担保措施:红本住宅房产抵押担保。
(二)特别规定:
1、放款手续费:贷款期限三个月以内的按贷款金额一次性收取放款手续费%,贷款期限六个月以上的按贷款金额一次性收取放款手续费1%;
2、提前还款:贷款发放满一个月,借款人可以随时申请提前还款,提前还款不退还已收取放款手续费。第三条 基本准入条件
(一)客户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未结诉讼。
(二)客户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客户拥有合法产权的未抵押深圳市住宅商品房,并可以办理抵押登记。
(四)客户具有连续稳定的收入,具有付息能力,有预期还款资金来源。
第四条 业务审批规则
(一)借款主体资格要求
1.为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含港澳台籍人士),男性年龄不超过65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3.在中国内地居住或工作,具有连续稳定的收入,未从事非法行业;
4.无不良信用记录;信用报告近2年内没有出现“2”“关注”等不良记录;
5.借款人当前无未结诉讼、无涉及民间借贷。
(二)抵押物要求
1.深圳市合法产权的未抵押商品房,房产登记性质为住宅; 2.房产权利人为个人,公司名下房产不受理;
3.必须产权明确、无法院查封等异常情况,且自房地产证上登记的竣工日期为准,楼龄不超过30年;
4.对抵押物价值评估可参考正规的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参照网络信息,再结合现场考察综合确定;
5.抵押物的最高抵押率原则上如下:住宅房产评估净值的70%,或住宅房产评估总值的65%。
(三)其他规定
1.原则上要求办妥抵押登记并取得《他项权利证书》或《房地产登记证书》才能发放贷款;
2.对客户所提供的抵押物,在抵押给我司之前已出租的,承租人需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函;
3.除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外,须追加所抵押房产经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措施,可要求提前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备用; 4.借款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其配偶必须作为共同借款人或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除提供拟抵押房产外,客户应提供家庭其他财产证明(如另处房产证、股票、基金、现金存折、车辆行驶证等),以证
明其资产实力。第五条 业务操作流程
(一)业务受理
1.业务经理接洽业务,根据了解情况,对项目进行初步评价,认为符合我司受理条件,将项目预报风险管理部备案。2.业务经理根据业务具体情况,参考《申请资料清单》(附件1),收集客户申请资料。
(二)项目审查
1.业务经理收集齐全资料后,对项目涉及有关主体初查诉讼信息,上报业务部部门经理审查。
2.业务部门将项目材料报送风险管理部,风险经理对业务部报审材料审查,分析项目是否具备可操作性。
3.法务部审查项目资料,并通过“全国被执行人信息网”、各法院网站、企业信用网等核查客户法律问题。
4.经审查认为项目不具备操作性,可退回业务部门处理;需要补充资料的,要求业务经理落实。
(三)尽职调查
1.已通过审查的项目,业务部门协助风险管理部开展尽职调查,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主要落实以下情况:
1)调查客户的背景、诉讼、征信记录情况(所提供的征信报告查询时间不得早于业务审批时点5天);
2)调查客户的就职或生产经营情况,资产及负债情况; 3)调查客户所提供抵押物的情况:
a)拟提供抵押担保的房产合法性及完整性;
b)拟提供抵押担保的房产的真正市场交易价,可参照的评估价,规避有价无市的抵押物;
c)拟提供抵押担保的房产的产权状态,可通过房管部门查档了解;
d)拟提供抵押担保的房产的使用状态,属于自用或出租或空置;
e)拟提供抵押担保的房地产属出租状态的,调查承租户类型、租赁期、租金水平等;
f)风险管理部对抵押物现场考察须拍照取证,必须拍有房产所在街道或小区、房产所在栋、房产所在楼层、房产内部等照片。
2.业务经理对项目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撰写《项目审批表》(附件2),上报审批。
3.业务经理所提交的《项目审批表》应突出关键问题,明确业务的类型、贷款金额、期限、用途、费率、业务来源及中介返佣情况、还款方式、担保及控制措施等内容。
(四)项目审批
1.为提高效率,公司实施流程审批方式,相关环节责任人实施独立审批,并在《项目审批表》中签署审批意见:
1)审批流程:业务经理→业务部部门经理→法务经理→风险经理→风控总监→公司总经理→集团总经理。
2)审批规则:项目实行逐级上报,任何环节审批人不同意则项目被否决,流程中止;审批人员均应出具书面审批意见,并对审批意见负责。
2.流程审批形式:《项目审批表》以电子版通过邮件形式逐级上报,同时报送纸质申请资料,相关环节审批人在《项目审批表》独立签署意见;审批流程完成,业务经理打印纸质《项目审批表》,各环节审批人签名确认。
3.已完成审批的项目在实施前,当项目情况发生变更的,需重新审批该项目;在具体条件未落实或发生变更未重新审批的,该项目不得实施操作。
(五)合同签订
1.经审批通过的项目,法务部根据《项目审批表》准备相关合同及法律文本,并在《合同登记簿》登记合同编号、内容摘要等。
2.《项目审批表》审批意见要求追加签署《房屋租赁合同》,须落实签署。
3.业务经理通知客户并安排签约事项,合同的签署必须双人面签,法务经理及业务经理对对方当事人签字盖章的真实性负责。
(六)落实担保措施
1.要求办理拟抵押房产委托公证的,公司指定受托人与房产权利人到公证处办妥相关公证手续。
2.按揭专员与房产权利人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取得登记证书。
3.对客户所提供的抵押物,在抵押给我司之前已出租的,须落实承租人面签《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函。
4.业务经理、按揭专员或风险经理收取客户相关材料原件,应第一时间移交有关管理部门入柜保管。
(七)贷款发放
1.对落实好相关措施的项目,业务经理通知客户按约定支付相关利息、费用。
2.业务经理填写付款申请书及《项目出款通知单》(附件3),根据公司规定流程报送审批。
3.出款前,法务部、风险管理部对客户诉讼信息、房产查档信息再次核查有无异常。
4.财务人员接到经签批的《项目出款通知单》,收妥相关利息、费用后,方可安排出款;并在《项目出款通知单》签署处理结果,登记业务台帐。
(八)贷款结清
1.在项目回款前,项目情况出现异常变化的,业务部及风险管理部需核实情况,填写《业务变动情况报备表》(附件4)上报管理层。
2.客户全额偿还借款本息,业务经理填写《贷款结单表》(附件5),报送财务部、法务部、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签批;有涉及
利息费用减免的,必须经集团总经理审批。
3.业务经理、按揭专员根据《贷款结单表》办理相关抵(质)押注销、退回所管控客户文件资料等手续,项目终结。第六条 附则
(一)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实施,风险管理部负责本办法的修改及解释工作。
(二)公司针对红本房产抵押业务拟定相关法律合同文本如下:《借款合同》、《项目咨询委托协议》、《抵押担保合同》、《房屋租赁合同》。
(三)附件
【附件1】申请资料清单 【附件2】项目审批表 【附件3】项目出款通知单 【附件4】业务变动情况报备表 【附件5】贷款结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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