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玫瑰与花盆作文共15篇 一盆玫瑰花作文,供大家参考。
玫瑰与花盆作文共1
鲜花、泥土和花盆生活在花园里。他们是不可分离的好朋友。可一天早晨意外发生了……
那天早晨,鲜花早早就起了床,对泥土说:“早上好,泥土”。
泥土说:“早上好”。
鲜花问泥土:“我们玩什么游戏好呢”?
泥土想了想:“我们找花盆哥玩吧”!
于是鲜花就和泥土一起找到了花盆哥。花盆哥很忙,听到鲜花和泥土叫他,非常地烦,对他们吼了一声:“到别处玩儿去,我正忙着呢”!
鲜花早忍不住了,和花盆哥吵了起来:“不陪我们玩就算了,还骂我们”。
于是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吵了起来。
“怎么啦,打扰我是对的啊?”泥土连忙去劝他们,“不要吵了,我们可是好朋友啊”!
“谁跟他是好朋友!”他们两个齐声说。
泥土叹了口气说:“大家吵闹起来,对谁也没好处。”就这样他们不欢而散。花盆、泥土、鲜花再也没碰过面,当然花盆里再也没有了漂亮的鲜花!
过了好长时间,花盆和鲜花都非常后悔,都想跟泥土和好,泥土也原谅了他们。从此他们又成了好朋友,花盆里的鲜花也比以往开得更加绚烂了!
玫瑰与花盆作文共2
看了《红玫瑰与白玫瑰》,第一感觉就是,它比《我不是李白》好看得多得多了!不愧是国家话剧院的。
有一个场景我特别有感触,那就是当白玫瑰与佟振宝在电梯下相见,没有太多言语,一句“那……我们回家吧”让我的心顿时柔软了……也许曾经,彼此都背叛过对方,但是,十年的感情终究不是几个星期几个月说变就变的。红玫瑰能带给你一时的激情,是的,每个人也许都会有过这样的冲动,但是,激情过后总会付出代价,而家庭,永远是一个宁静的港湾,是你累了倦了可以休息的地方。夫妻之间的感情总是在日积月累潜移默化当中巩固起来,不是说散就能散的。
每个人心中都会有一时的情欲,但是你不能把它当成是爱情,或者,是现实的爱情。若是真的爱情吧,你又能怎样?你有老婆孩子,你有责任,你能弃之于不顾?最初一旦选定了对方,那就好好地过下去吧,如果不是万不得已的话。
“要是我能不爱你,那该有多好!”好感叹这样的话,如果我可以不爱你,也许我就不会为你伤心难过。因为爱你,所以期待,因为期待,所以失望,因为失望,所以痛苦……有时候回想大学四年,我都做了些什么?除了必须待在教室里上课的时间,除了为考证而奔波忙碌的时光,除了在大一大二时参加过的一些活动,除了待在寝室的时间,剩下的,都是关于你的记忆。有时在想,如此把时间精力感情投入在一个现在什么都没有,也没有做出过什么成绩,未来还很渺茫的男人身上,你值得吗?可是放手又谈何容易。付出的感情,太多,太深,已经要不回来了……所以我只能期待,期待这个男人能出点什么,让我增添一点未来的信心,尽管现在的他对我的态度比以前好了,温柔了也体谅了,可是真的,我要的远远不止这些,这些是作为男朋友应该做到的,难道不是么?
也许是我的要求多了,可我除了期待这些,我能做什么,我现在连自己的将来都搞不定,我能帮助他什么呢?只能说一些鼓励的话,做一些女生应该做的事情。未来是要靠自己抓去的,作为一个男的,应该知道如何去做,去争取,为了两个人的将来知道付出,知道踏踏实实地去努力。一个男人,如果能够静得下心来去做一件事情,那么,他就很有可能会成功。
我一直期待着我的男人能够在不远的将来,带着一种努力过后的喜悦,抱着我,轻轻地告诉我:宝贝,我做到了!
玫瑰与花盆作文共3
粉玫瑰作文800字
我爱你,你要记得我。——题记
大学毕业后,我在医院附近开了一个鲜花店。许多顾客去看望病人时一般都会买一些鲜花,以期给病人带去生机活力。鲜花里卖的最好的是康乃馨,它寓意着健康、安康、温馨,因此很受欢迎。不过老李一直买的是粉色玫瑰,他每天傍晚都会骑着三轮车,来买一支粉玫瑰,每次问他买来干什么时,他总是笑而不语,就这样一年三百六十五天,老李不管刮风下雨都会来我店里买粉玫瑰。我心里一直很好奇老李的行为,直到有一天,我见他神情与往常不同,我便在老李买完粉玫瑰后,锁上店门,将门口小牌子上的“休息中”翻上来,悄悄跟上老李。
他骑行的速度并不快,三轮车也因为使用时间太长,不时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这令我更加好奇,到底是谁值得他这样日复一日地买花。进了医院,也没见他向前台的护士询问,只径直地上楼。谁知这时我的手机突然响了,他转过头,一时间四目相对。我忐忑极了,我毕竟只是一个店主,没有任何理由可以跟踪他。正当我羞愧得想开口道歉时,他布满岁月痕迹的脸上突然绽出微笑,可我察觉出不对,那笑分明带着勉强。他说:“呀,你也来啦,走吧,跟我一起去看看她吧”。她?我带着疑问,紧跟在他后面。
这是一间明敞的病房,床边的柜子上还摆着一支粉玫瑰。许是昨日的,那粉玫瑰的花瓣都有些耷拉下来了。老李慢慢地走向床头柜,抽出那支粉玫瑰,把今日买的放了进去,然后转身,对着床上的那位病人笑了,那是我从未见过的笑,温柔从眼眶里都溢了出来。我这才望向床上的那名病人。
她的年纪与老李相仿,应该就是他的夫人了吧。她的'双眼清澈,望着老李,她也笑了。眼睛里像是被揉进了一把碎星,让我看得出了神。“坐吧。”老李说。我拉出椅子坐下。他突然开口:“她是我的爱人,很美吧。”我点了点头。“我和她相识在工厂,她老是扎着两个小辫,可爱极了,我便总忍不住去捉弄她。后来玩熟了,我想去她楼下等她,却又怕把她这只可爱的小蝴蝶惊走,就只得假装不经意地偶遇。再后来我两在一起了,她告诉我她最喜欢粉玫瑰了,我便记着。现在的粉玫瑰不算贵,可在当时,要在平日中挤出闲钱来买花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最后还是在我两结婚的时候我才买了一小束,可她笑的开心极了,也许是害羞了吧,上了胭脂的她脸更红了。”老李说到这便停了。我问:“那阿姨她现在……”老李说:“今天早晨医生说病情恶化了,她会慢慢地忘记掉以前的一些事,也可能……也可能会忘记我。”说罢,他看着他的夫人,两行清泪滑过他的面庞。他的夫人忽的望向墙上的钟,说:“诶?老头子,你怎么还不去接咱孙子啊,待会幼儿园的老师该下班了。”“咱孙子都上小学了呀”老李边笑边说着。
我找了个借口就要离开,关门前,老李正翻着相册,他的夫人也正甜甜地笑着。
季节更替,好多人忘记好多人。可我相信,在翻覆不定的世界里,老李和他的夫人总会在那个安静的角落,带着粉玫瑰,相伴到永远。
玫瑰与花盆作文共4
女巫与玫瑰仙子作文800字
英俊的国王想给王后制造一个惊喜,打算给她买一束花作为礼物,于是,他没有惊动任何人,微服出宫,来到花圃。站在篱笆外,国王却意外地发现一只娇小玲珑的小鸟正在笼子里唱着动听的歌。那歌声实在是太优美了,谙熟音律的国王闻之一惊,这样的歌声真可以说是“人间难得几回闻”啊。买下了一束娇艳欲滴的玫瑰花之后,国王顺便把那只鸟儿也买了下来。
可谁知国王正面临着一个巨大的危险,这鸟儿其实是一只乌鸦,被施了魔法,接受了女巫的指令,欲置国王于死地。这一切,满怀爱意的国王一无所知。返回宫中的路上要经过一座小桥,桥下是万丈深渊,只闻流水哗哗声响,却不见水流到了何处。国王来到河边,刚走到桥上,突然,那鸟儿窜出了笼子,发出尖利的叫声直向国王扑来,国王猝不及防,翻身跌下桥去。
幸好那玫瑰花本是玫瑰仙子,神力无限,暗中护卫着国王,年轻的国王才幸免一死。玫瑰仙子在那一瞬间化作云彩托起了国王,又把惊魂未定的国王送回王宫,然后化作一阵轻烟悄悄地跟着乌鸦来到了深山里的一座高塔下,这里是女巫的'住所。乌鸦完成了使命,得意忘形地向女巫报告情况,哪里想到隔墙有耳,有所防备呢。它们的对话,被玫瑰仙子听了个一清二楚。
原来,这女巫本是贫苦人家的女儿,父母曾在王宫干活,为国王服务,后来却被无故赶走,含冤而死。因为生活所逼,女孩躲进深山,最后成了女巫。一晃数十年过去了,女巫变成了老巫婆,可她心里的怨恨却未曾消除,她发誓要与国王为敌,无论是谁当上国王她都不会放弃复仇。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玫瑰仙子有了主意,她决定尽自己的力量不让这冤冤相报的悲剧再延续下去。
“我有办法让你过上幸福的生活,还可以让你回到以前生活的地方。但是你要答应我的一个要求。”玫瑰仙子的突然出现让女巫大惊失色,可玫瑰仙子的话却又不能不令她心动不已。是啊,谁愿意生活在仇恨中,痛苦中,永远不能解脱呢?即便她是一个女巫。镇定了一下,女巫终于确定了玫瑰仙子的身份,她缓缓说道:“好吧,你说,什么要求?只要我能做到,我一定答应。”
“你知道吗?现在的王国人们安居乐业,国泰民安,早不是从前的样子了。你差点杀了一个善良明理、爱护民众的好国王啊。如果你能用你的才能为国家服务,我就可以让你得到你想要的一切。”至此,女巫对玫瑰仙子的话深信不疑,同时也为自己的遭遇而难过,心里充满了对未来的渴望。她说:“我只想回到自己的家乡,过上安宁的生活。只要你能帮我做到,我愿意把我的一切力量献给国家。”
玫瑰仙子心有所动,将一滴花露滴在了老巫婆身上。一道奇异的亮光闪过,转眼间,女巫变成了一个眉清目秀的漂亮姑娘……
玫瑰与花盆作文共5
玫瑰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是曾经我们班的校花,因为人真的特别漂亮,也喜欢玫瑰花,所以就有了一个很好听的名字—玫瑰,她是一个很有气质的女孩,而且是很善良的女孩,追的男孩足足有一大排了吧,但是玫瑰认为她心目的男孩,可以不帅,但必须是很有感觉的阳光男孩。
毕业后看着同学们有的修成成果,有的`找了大款。但是,玫瑰还是一点都不着急,其实,有一个家庭很好、长的也帅的男孩,一直都在苦苦的追她,一直等了她三年。到最后还是因为苦等无望。选择离开。直到两年后,玫瑰要结婚了。而新郎是一名普通职工,家庭一般。结婚当天,没有漂亮的钻戒,没有大房子,更没有汽车。玫瑰还是依然很漂亮。只是脸上的洋溢着更多的幸福。让那些曾经追玫瑰的男孩很不甘心。这和当时社会习俗多么的不搭啊。后来,因为别的原因,我离开那个生我养我的小城。和玫瑰也就失去了联系。就在昨天,以后,我回到了故乡。当我再次遇见玫瑰的时候,简直已经认不出来了,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妈的她,变得更加漂亮。更加有魅力,而他的丈夫,却还像初恋那样,把他捧在手心里面。还把她当成公主一样。玫瑰因为喜欢时装,她丈夫还专门为她开了一家服装店,生意也不错。当我见到当时因为傍大款的朋友,除了满身珠光宝气。却一个人望着月亮发呆,我才知道玫瑰的爱情是一生一世的爱,是最幸福。
玫瑰有了一个很漂亮的女孩,那个女孩像天使一样可爱,在爸爸的精心呵护下,快乐的成长。这个家庭里面到处是满满的爱,无论走到哪里,一家人都是开开心心的,虽然没有车房子一般,但是,玫瑰从来没有后悔当初的选择。在一次同学聚会上,有的女同学,穿的一件巴黎高级定制,就是玫瑰一家好几年的生活费用,而且价值不菲的车子,是玫瑰这一生都没有见过的。玫瑰可是当年的校花。凭她的条件,找什么找不到。当年追玫瑰的那个男孩,也已经定居在美国了。据说成了一名知名的设计师。面对这一切,玫瑰,那个曾经漂亮的像神仙姐姐的女孩,心里面并没有觉得难过。看着可爱的女儿,和那个深爱自己的丈夫。玫瑰觉得自己过的并不比别人差。人的一生,并不是有钱才会快乐的。
生活总是这样,没有十全十美的。当你拥有了爱情,可不一定能够过上珠光宝气的生活,就像你找到一个很帅的男朋友,帅的让周围的小伙伴羡慕至极,你把他当成心目中的神,每天心都跟谁他,怕他吃不好,睡不好,你的世界只有他,没有自己。到最后,才发现,自己真的很傻。而他的心,早已经离你很远很远。就像是一场游戏。从一开始你已经注定是失败者。玫瑰的爱情,或许就那么真实的发生在你我身上,在今天,金钱至上的时代,虚荣离我们如此的近,每天为了生活而奔波。但还是希望有一份真爱,超越金钱的爱情,世界上最好的东西,可都是免费的。阳光空气大自然里的一切等。
希望玫瑰的爱情,是一辈子的爱情。是一个时代最美好的爱情。在夕阳下在晨曦里在海边,有两位老人最快乐最真实的回忆。
玫瑰与花盆作文共6
是什么花能让女人意乱情迷?虽然有人说牡丹是百花之后,虽然有人说荷花是花中君子。虽然有人说……,但只有玫瑰,只有玫瑰才是花中之最,再矜持的女性也禁不起她的诱惑。因为在现代人的眼里,玫瑰总是与醉人的爱情扯上关系。
字典告诉我们,玫瑰的学名叫Rosa rugosa,啬薇科,落叶乔木,茎密生锐刺,羽状复叶夏季开花,紫红色至白色,芳香,原产中国,久经栽培,供观赏。我国的传统中药则说,玫瑰花及根均入药,有理气活血,收敛作用。但对于我们大多数人来说玫瑰的最大价值就是它艳丽的花朵。
在中国古代,玫瑰花盛开在金碧辉煌的宫殿里,以自己的娇容博得皇帝、后妃们的倾城一笑。西方人似乎更加热爱这种原产中国的花朵。在神圣美丽的伊甸园里就弥散着玫瑰的芳香。
1888年,一班考古学家打开了一座埃及法老的金字塔,在清理中,他们发现在众多昂贵的陪葬品中有一个已经枯萎了的玫瑰花环,几千年来在黑暗的墓室里陪伴着喜爱她的主人。那玫瑰花环虽然已经枯萎,却丝毫不改艳丽的颜色。连同那万世不朽的木乃伊,让人啧啧称赞。
在浪漫的法兰西,玫瑰当然意味着罗曼史。法王路易十五的情妇蓬巴杜尔夫人和她的继任杜·巴里夫人,都酷爱玫瑰。她们或者把玫瑰从顶蓬或睡床的华盖上垂下来,或者在丝质睡袍上绣上朵朵玫瑰,以此来映衬她们的艳丽丰姿。
拿破仑的约瑟芬皇后,在自家的一座玫瑰园里种植了250多种玫瑰。这还不足以表明她对玫瑰的痴迷,在英法战争期间,她甚至为一位住在伦敦的花匠搞了个特别的护照,要他穿过战争防线,定期将英国玫瑰和栽培方法带到法国来。
几千年来,几乎世界上的每一个文明都有玫瑰的艳丽身姿。
在我们生活的现代社会里,玫瑰已经成为爱情的象征。只要看看2月14日那一对对手持玫瑰花束的情侣,看看他们幸福的脸庞,你就知道,为什么花儿都笑红了脸。
玫瑰与花盆作文共7
一天,妈妈买了一盆娇艳的玫瑰和全身是刺的仙人掌。
自从玫瑰与仙人掌同居阳台后,玫瑰总是瞧不起仙人掌,一心要与它比高低,那副得意的样子无人能比。但一天下午,发生了一件事:“丁冬,丁冬门铃响了。开门一看,原来是植物国王大驾光临了。国王皱着眉头焦急的说:”沙漠国王觉得他那儿光秃秃一片,便向我要些植物去那儿。
在一旁的玫瑰听了,扭着纤细的`腰,得意的想:机会来了,我终于可以脱离着丑八怪了。她自告奋勇的对国王说:“尊敬的国王,我美吗?让我去吧!‘
国王看了红如丝绒的花瓣,青翠欲滴的叶子,愉快的答应了,谁知,玫瑰被带去后,受不了烈日的折磨,当天连夜逃回来了,躲在阳台柜子里哭哭啼啼地不敢见人。
国王听说后,大发雷霆,叫手下贴出告示:愿去沙漠者,赏银一百两。仙人掌知道自己的能耐,连夜赶去沙漠。
到了沙漠,仙人掌每天辛苦地支撑在太阳下,极强的生命力让他活了很久,而且开出了黄色的笑话,成了沙漠中独特的风景。国王听说后,照例赏银一百两,并赐予他”沙漠能者’的称号!
从此,仙人掌在植物王国赫赫有名。而当年臭美的玫瑰以凋零,枯萎了。
玫瑰与花盆作文共8
玫瑰和花盆的作文
从前有一朵玫瑰花,她有着碧绿油亮的叶子,娇嫩鲜红的花朵,浓郁扑鼻的香气。经过的人们都会停下来看一看,闻一闻,赞赏她,她的主人也精心照料着她,玫瑰花很高兴,她整天沉浸在人们的赞美声中。
有一天,她忽然发现陪伴着她的,竟然是一个又黑又脏的不起眼的花盆。
她大叫着问:“你这么丑,怎么可以和我配在一起呢?”
“……”花盆似乎没有听见。
“我漂亮,高贵,非凡。你是什么?粗俗,无知,低下,无人理睬。”
“我虽然无人理睬,但没有了我,你就没有了立足之地。”花盆低声地说着。
“我不需要你,你给我滚开,真是丢人现眼!”玫瑰大声喊道。
“离开了我的陪伴,你的美丽会很快消失的。”花盆发出了忠诚地劝告。
玫瑰花生气了,她一用力,挣扎着跳出了花盆,她想马上拜托这个不相配的花盆。
可是,不多久,美丽的玫瑰花就渐渐枯萎了……
玫瑰与花盆作文共9
有一天,玫瑰对仙人掌说:“我家晚上开联欢会,你来吗?”仙人掌不好意思地说:“我可以去吗?”玫瑰说:“当然可以了。”
仙人掌高高兴兴地拉着玫瑰就开始跑,跑啊跑啊,不一会就到了玫瑰家。玫瑰爸爸和玫瑰妈妈对仙人掌很友好。康乃馨、百合、月季、梅花、兰花、桃花、蔷薇、昙花、莲花、太阳花也来了,大家一起聊得很投机。只有仙人掌自己躲在一个黑暗的角落里。玫瑰看见了说:“你怎么了?”仙人掌说:“你们都可以开花,可我不能,我光秃秃的除了身上有一些刺,其他什么也没有……”玫瑰说:“我觉得不重要。你也有你的优点,你很耐旱呀!你几天不浇水都没事,我们几天不浇水就枯萎了,我们哪像你那么好啊!”这番话使仙人掌找回了勇气。他不再那么孤独了。
玫瑰花说的对,不会开花确实不漂亮,可是没有一棵善良的心会开出美丽的花又有什么用呢?
玫瑰与花盆作文共10
在波斯,有一则传说:每当玫瑰花开的时候,夜莺就开始歌唱,对她倾诉爱意,直至声嘶力竭,他痴醉于玫瑰的芳香,随即倒落在玫瑰枝下面,当夜莺知道玫瑰被阿拉真神封为花之王时,他非常高兴,因而,就向吐露芬芳的玫瑰飞了过去,就在他靠近玫瑰时,玫瑰的刺刚好刺中他的胸口,鲜红的血将花瓣染成了红色。
夜莺如此痴情,竟然用自己的血把玫瑰染红,红色的玫瑰,象征忠贞的爱情,因为那耀眼的颜色,是用血染红的,也许正是夜莺的大胆表白,才使红玫瑰成为爱情的标志,他失去了生命,但是收获了爱情。
红色的玫瑰,也许生来就肩负着爱情的使命,一朵玫瑰代表:我心中只有你;两朵玫瑰:这世界只有我们俩;三朵玫瑰:我爱你;···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天长地久的爱情。瞧,人们赋予玫瑰这么美好的寓意。
每到情人节,大街上总会有很多拿着玫瑰花的男人,不要笑他们矫情,因为,他们手中捧的,是心中圣洁的爱情,是对爱人或情人一颗炽热的心,是“我爱你”话语的无声表达,和想象着爱人接到花的那一刻,无比娇羞却满含喜悦的颜容。
“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也许每对相爱的人都有这种体会,但是,在拥有爱情之后,还是奢求能够地久天长,海枯石烂的誓言,为的也只是“执子之手,与之偕老”,渴望那一画面的永恒。
爱情是什么?是下雨的时候,你送我的一把伞;我累的时候,你一个温暖的怀抱;我心情不好的时候,一个可以依靠的肩膀;我遇到挫折的时候,宽慰我心的话语。这些是爱情吗,不全是,这些的总和是爱情吗?不知道,也许,爱情,就是把我的手,放在你的手中,把我的心放在你的心里,共同走过每一个十字路口,漫长的人生道路上相互搀扶,跨越一个又一个的难关,直至霜染青丝。
也许,浪漫的爱情,只能存在于故事中,梁祝的传奇,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悲剧,是所有的人都不愿意看到的结尾,可是现实生活,执子之手,与之偕老,只能是誓言而已吧!可是,谁又能说,我们的父辈,他们不是爱情呢,有时候,看到迎面走来的一对老年夫妇,搀扶着走过来的时候,总是毫无缘由地湿了眼眶,那一刻,真的相信“执子之手,与之偕老”是可以实现的永恒。
一对新人踏上红地毯的时候,相互凝视时深情的眼神,他们身上发出的耀眼的光芒,以及亲友们的祝贺,是对爱情美好的诠释吧。
情人节离不开玫瑰,玫瑰之于情人节的美好寓意,用文字实在表达不了,最重要的是要有一颗爱人的心和宽广的胸怀。
玫瑰与花盆作文共11
在小明家阳台上有一盆美丽的鲜花,那花不仅好看,还散发着芬芳扑鼻的香味呢,真惹人喜爱;花盆也不赖,上面雕刻着非常精美的图案,也很引人注目;可是里面的泥土又黑又脏,因此鲜花和花盆都看不起泥土,常常嘲笑它、奚落它。
有一天,鲜花和花盆对泥土说:泥土啊泥土你怎么这么土呢,你有什么可以与我们比呢?
没有,两位高贵的小姐,泥土小声地说。
我就知道你没有也不敢,懦弱的东西,哈哈。鲜花和花盆更加高声地说,明显带着轻蔑的语气。
我的确没有什么可与你们相比,但是我并不是懦弱。泥土争辩道,鲜花小姐你如果离开了我,你就不能生长,花盆小姐你如果没有我,你也不能称为花盆,说到种花你们似乎也离不开我……
住嘴。鲜花和花盆这下真的恼怒了,你等着吧,你永远不会被小明喜欢,而人们将不断称赞我们。
何必这样说呢?泥土说,我们还是别吵了吧!
鲜花和花盆就不再理会泥土了。
过了一天,小明的朋友小胖来他家玩,他忍不住把鲜花摘下来,一瓣瓣撕下来玩。两个男孩在家里打闹不小心把花盆打碎了。等小胖走了以后,小明小心翼翼地把鲜花和花盆的尸体扫进垃圾桶。而把泥土仔细地收集起来放到另一个新花盆继续种花。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每一个人都有优点和缺点,不要拿自己的优点与人家的.缺点去比,要正确对待自己和他人。
玫瑰与花盆作文共12
有一天,一朵鲜花从土里钻出来了,刚开始,它还只是小花苞,后来,它渐渐长大,变成了一朵芬芳扑鼻的花。它从此看不起泥土和花盆,说:“你们太难看了,一个黑乎乎的,一个又只有单单一种颜色,都把我弄脏了!我要离开这儿!”
鲜花跳出花盆,说:“你们会把我弄脏,我不想待在这儿,再见!”鲜花离开院子,往森林走去。
刚刚走进森林,每只看到它的动物都会发出啧啧称赞:“看呀!这朵鲜花多美、多香呀!”鲜花听了这些动物的话,变得更加骄傲自大了,它想:“看来,我的选择是正确的,不跟它们才能显示出我的与众不同。我要去看大海。”它走呀走呀,一直走到高山旁,爬过高山,看见了一个小房子,说:“这里一定有很多花!”它说着进了小房子。
进门一看,鲜花惊呆了:这只有桌子,上面有一朵快死去了的花。鲜花赶紧跑出房子,说:“这里不适合我这么美的花居住。”它继续走,看到了大海,夕阳照在大海上,大海边的精光闪闪,鲜花说:“我终于找到我居住的地方了!”就在这时,海发话了:“你会死的!别生活在这!”鲜花不理会。果然,没过多久,鲜花没有泥土提供的营养,死了。
在鲜花奄奄一息的时候,它说:“我太骄傲了,离开了泥土,最后在大海旁死了,都怪我。”说完,它合上双眼,死了。
玫瑰与花盆作文共13
玫瑰与教育的读后感800字
读完窦桂梅老师的《玫瑰与教育》全书,掩卷沉思,这本书给我留下许多深刻的印象和感触,她以相当平实的语调诉说了一个个教育教学故事,阐述了她的一些理念。读着这本书,感觉就如同与一位亲近的老朋友在促膝交谈,朴实的语言如涓涓细流进入干涸的心田,亲切、自然,娓娓道来,引人入胜,常令我不忍放下,常常跟随着她的优美的语言进入教育思想领域中。
“我们萧潇的树叶都有声响回答那风和雨,你是谁呢,那样沉默?我不过是一朵花。”是的,我只是一朵小花,带着一丝芬芳,和着风和雨,我却执着地孕育着,盛开着,以最大的努力回报春天。这是《玫瑰与教育》这本书的卷首语,读罢令人心动。除了序之外,这本书有四辑:第一辑写了作者的教学反思、由孩子身上引发的对家庭教育的思考以及其中与朋友的交流、与《人民教育》的交流等;第二辑主要写了作者在语文教学的所做、所想;第三辑日本的教育管窥,写了作者到日本参观的所见、所感,特别对于中国和日本教育的对比与不同有了很深的体会;第四辑在白纸黑字的沃野上,写了作者博览群书的后感。读到“要追求文章朗朗上口,要能够在大庭广众中大声朗读,能让读着不仅听见声音,而且还能看见作者的笑貌……”我似乎真的看见了窦桂梅老师的爽朗而热情的笑貌!她说“无论如何也要“挤”时间去阅读,并用笔促进自己的思考―这是促使自己成长的科学途径。”“写作,记录着我教育生命一次次开花的轨迹。”诗意的.语言,真切而热情,文如其人。
“当我开始真正写作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的文字是那么笨拙,有时心里的感受很强烈,可倾吐出来的文字去很“蹩脚”。往往不自觉地把别人的一些话,当成自己文章中的内容。后来读到鲁讯称自己的文字是“硬写”出来的,心里这才颇感安慰;即使是天才,也需要漫长的、艰苦的修炼。”读到窦老师书中的这些话,我感到强烈的惊喜。总是给自己寻找懒于写字的理由,即使话在嘴边,也懒得下笔,久而久之,想再表达,已经难以入手。想想文人书豪的鲁讯和特级教师的窦桂梅尚且如此,更何况我这个平凡的人呢?窦老师的这段话给了我极大的鼓励。
在书中,我感触最深的是窦老师那质朴而真实的语言,透露出的是她对教育教学的热爱,她的机智和对教育事业的追求。她有广博的见识,有深度的思想,并且以己及人,从个人对教育的理解推到整个教育的广大的范围中去。如她在书中说的那样:“面对学生,我是全心投入,激情满怀,毫不保留地释放自己,彼时的我不是演他人的戏,而是演自己的心”。在我的课堂实践中,深刻地体会到,课堂教学中,教师就要像窦老师那样全身心地投入,让师生的激情互相感染和激发,让智慧和思想在课堂上交流和汇合,最终演绎一曲动人的旋律。课堂上的师生虽然不是尽善尽美,却一定是独有的风格和个性的自然流露。这样的课堂才充满生命的活力,也是真正的教育。
总之,我喜欢窦老师的书,它引领我渐渐走进理想的课堂,走进教育的春天;我喜欢她的人,勤奋好学,孜孜不倦,宽厚仁慈,对教育不懈地追求,佩服之余,唯有感慨。
玫瑰与花盆作文共14
东方所有的歌曲都歌颂着夜莺对玫瑰花的爱情。
夜莺知道玫瑰最喜欢听美妙的歌声,于是,在每个星星闪耀的夜空下,在每个有月无月月满月缺的寂静里,这位有翼的歌手都会来到玫瑰身旁的梧桐树上,为美丽的玫瑰而歌唱。然而,直到他一直唱到快乐的死去,他也不知道DD其实,那高傲的玫瑰花从没有被他的歌声而感动过……
我很羡慕这只夜莺,因为命运赋予他幸福,因为他生活在充满希望并且也很满足的憧憬里,因为他永远都不会感受到本应属于自己的那份伤感失落和无奈。他是幸运的,不是吗?
在空旷的静夜下,玫瑰感受不到夜莺那歌声里所蕴含的对她的爱情的悲愁,因为她从没有为之感动过,她,感受不到夜莺对她的渴求,因为这支花中最美丽的玫瑰在等待着另一位更伟大的歌手。她在翘首眺望,望着那没有方向没有颜色没有希望的空旷。
在一个潮湿的夜里,夜莺不停的盘旋在那支玫瑰的左右,想用自己不起任何作用的臂膀为在摇曳中的玫瑰挡一丝风遮一滴雨。他在冰雨中惨叫着,为自己的弱小和无能,他真的不忍看到她无助的抖动在风雨之中。多情的夜莺,又一次毫无理由的落泪了。伴有自己体温的泪水,随着冰冷的雨滴,一同落在了她的脸上,然而,她分不清哪滴是泪哪滴是雨。因为,她从没有用心的去感受过夜莺的温度。
纷乱的雨滴,让玫瑰感受不到夜莺的悲伤。她只能感受得到雨水的冰冷,因为她不知道那只可怜的夜莺正在用心的帮她分担一切痛苦。假如她知道了,她也就不会冷了。事实上,她永远也不会听懂那位有翼的歌手为她所唱的歌。
雨,停了。玫瑰还是玫瑰,只是在她的花心中,还有一滴残留的晶莹的液滴……
风雨中盘旋的夜莺,累了。他守留在她身旁的梧桐树上,疲惫无力的抖动着狼狈的双臂,甩掉冰冷的雨水。雨后的微风,让他发颤;无语的玫瑰,让他心寒。但同时,安然无恙的玫瑰又让他感觉到了欣慰。他低歪着头,盯着玫瑰花心的那一滴晶莹所映出的皎洁的月光,他又开始唱了,那歌声是如此的曲折,因为他的颤栗。这一曲,是他唱出的最后一曲,也是他所唱过的所有中的最悲的一曲。随着最后一次颤音,他的目光里丢失了皎洁的月夜;随着最后那次的颤音,他弱小而沉重的躯体从高高的梧桐摔了下来。此时的玫瑰已来不及感动了,唯一的也是她做的最好的,就是把花心的那滴随雨而来的本属于夜莺自己的那滴泪,还给了他,落在了他的躯壳上,被摔得粉碎,早已失去了他的体温……
夜莺的颤音,仍回荡在那个没有任何感可言的丛林里。只是,玫瑰还是玫瑰,只不过,她缺少了一个为自己歌唱的歌手而已,但,她仍再翘首而望,望向那没有方向没有颜色没有希望的空旷,等待着不可能再来的第二个歌手……
玫瑰公主的心愿玫瑰 童话_1400字
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富饶的国家,国王有一个心地善良的玫瑰公主,她有双水蓝蓝的大眼睛,雪白的皮肤,乌黑的长发,再加上一张樱桃小嘴,十分美丽,称得上是绝世美人。
玫瑰公主非常喜欢玫瑰,因此,她的后宫种满了玫瑰,她经常在玫瑰丛里玩耍。有一天,她正帮在玫瑰浇水,阳光照在她的身上,使人看上去异常温暖。公主一朵一朵的帮玫瑰花浇水,突然,她看到前面不远处的一朵玫瑰花非常美丽而且非常的大,是普通玫瑰的两倍,但血红的花瓣却只有六片。公主非常开心,她把那朵玫瑰摘了下来,放在床头的花瓶里。
晚上公主和国王王后吃过饭就去睡觉了。她做了一个梦,梦见今天的那朵玫瑰正对他说:“公主,我是天上的一位玫瑰仙子,因为晚上散步的时候不小心坠入人间,变成普通玫瑰,但我的仙气并没有消失,因此我的每一片花瓣都可以帮你实现一个愿望,我希望你可以用它帮助有困难的人们。好吗?”公主惊醒了,她摸了一下那朵玫瑰,看不出有什么不同,便又安心的睡了。
可不幸的事发生了。一天,国王因为太过劳累病倒了,看过的医生都说国王时日不多了。公主和王后都非常伤心,每日以泪洗面。后来在公主帮玫瑰浇水的时候想起了那床上的大玫瑰。她马上跑去房间,看见那朵玫瑰依然像刚摘得下来时那样美丽,公主摘下一片花瓣,对着她说:“心愿玫瑰,请帮帮我,让我的父亲康复吧!”公主刚说完,那片花瓣就渐渐变得没精打采泛黄枯萎了。接着,便传来他父皇康复的消息。公主流着泪对心愿玫瑰说:“谢谢你,玫瑰仙子”。可公主不知道,玫瑰仙子的一部分元神也升入了天空。
又是一个晴朗的一天。公主瞒着父母带着一个贴身丫环也带上“心愿玫瑰”偷偷地跑到大街上,兴奋在街上游逛起来。
“卖冰糖葫芦咯!”一路上,公主蹦蹦跳跳,买这买那觉得今天什么都让自己感到新鲜。“爸爸,我肚子好饿”,就在公主正在卖冰糖葫芦的时候,公主突然听到了这声有气无力的声音,公主去拿冰糖葫芦的手僵住了,她转身一看,就在不远处的一个阴凉地上坐着一对衣衫褴褛的父女,那个小女孩正在向爸爸说肚子饿,看来是几天没吃饭了。再仔细一看,爸爸压着的那条腿已经断了半截,看了都非常可怜。公主看了,便叫贴身侍女拿出那朵愿望玫瑰。公主来到一个僻静处,摘下一片花瓣,小声的说:“心愿玫瑰,请帮帮我,创造出一种能治疗断腿的奇药吧!”接着,这片花瓣便像上一次的一样枯萎了,她的手上立即出现了一张配方和一瓶药水。公主赶紧跑过去把药水涂在那个男人腿上,奇迹出现,那小女孩子的爸爸神奇地站了起来。
这一天里,这位善良的公主用花瓣做了很多好事。晚上,她坐在床头,看着那朵心愿玫瑰,那朵玫瑰依然没有枯萎,但只剩下一片血红的花瓣了。她知道那位玫瑰仙子的元神也恢复得差不多了。
几年后,公主已经快到出嫁的时候了。早在小时候,公主就听父皇说她要嫁给邻国的王子,可公主也从没见过那位王子。就在国王和王后正在准备公主的嫁妆时,听见一个不幸的消息,邻国的王子在攀登世界上最高峰时不小心发生了雪崩,变成植物人了。当国王听到消息后,就马上不答应公主嫁给那位王子了,可公主却对国王说:“邻国的王子虽然成了植物人,可我依然要嫁给他,我们不因为王子出现困难时就这样不守承诺呀!”爱女心切的国王着急地说:“你也没见过他,而现在他已经成植物人了,我不让你嫁给一个活死人呀?父皇也是为你好啊!”公主想又说:“如果我毁约了,那我们国家就成了没有信誉的国家,以后就再也没有其他国家会和我们合作了。”
公主最后还是嫁到邻国去了。结婚那天,公主摘下心愿玫瑰的最后一片花瓣,对着王子说:“心愿玫瑰,请帮帮我,让王子恢复吧!”最后一片花瓣也枯萎了,而王子也醒了,恢复了以前的面貌。他们开心的抱在了一起,从此过上了幸福的日子。那朵没有了花瓣的玫瑰,被公主种在了后花园了,长出了一大片五彩的玫瑰,那是最新的玫瑰品种。而那位玫瑰仙子呢?她正在天上微笑着看着公主,她的元神已经恢复了,再度成为了仙子。
艾德拉的白玫瑰_1400字
艾德拉的白玫瑰
(一)
艾德拉?利斯克是珀尔?利斯克大法官的女儿,她对每一个生命都充满了好奇。当一个婴儿出生时,她会好奇的看着这个小生命来到世界;当一粒西瓜子落入泥土中长出瓜苗时,她会摸摸小瓜苗,发出赞叹;当小鸡从蛋壳里孵出来时,她会瞅瞅蛋壳,对着它傻笑。
星期天的下午,艾德拉的父亲珀尔正在跟艾德拉的母亲芬迪?理查在阁楼的阳台里享受着香甜的下午茶。而可爱的艾德拉却穿着珍珠白的裙子在玫瑰园里穿来穿去,她闻闻这朵,嗅嗅那朵,她对每一朵红玫瑰都很好奇。珀尔看着艾德拉,
笑着说:“呵呵,艾德拉真像玫瑰花海中的一颗珍珠呀!”芬迪也笑了:“是呀!”
艾德拉看看红玫瑰,又看看自己的裙子,脑袋里突然冒出了一个主意:能不能种一朵白玫瑰呀,一朵像珍珠一样白的玫瑰。艾德拉马上跑去园丁那。
“迪文?派克园丁,你是怎么种出红玫瑰的?”
“艾德拉小姐,你好!”园丁摘下帽子,行了个礼,“我是把玫瑰种子染红,日日夜夜浇水才种出血一样红的玫瑰的,实在是太累了,但我愿意为珀尔法官效劳,我。”
“请停一下,如果,我是说如果,我把种子染白,就可以种出白玫瑰了,是吗?”
“当然!我的小姐,噢。你说什么?你要种白玫瑰?那我可以帮你!”
“谢谢!”
“没关系,能为美丽的艾德拉小姐效劳,我真是太开心了!”
“但我不需要!”艾德拉说完就跑走了。
“小姐,小姐。”
(二)
艾德拉把种子染白,种下地。功夫不负有心人。长出了一朵娇艳欲滴的白玫瑰。艾德拉正在看花。这时,从玫瑰花里蹦出了一个小仙子。小仙子穿着一件白色露肩小短裙,背上还有一对翅膀,很小巧。艾德拉一惊,大叫了起来:“救命呀!救命!救。唔。唔。”艾德拉不知怎么的,说不出话来,用手比划着,问仙子怎么回事?仙子说:“你不要害怕!我是你的奇思妙想创造出来的花仙子,我叫白菲兰蒂。你不要叫,我把你的嘴打开,好不好?”艾德拉直点头。
艾德拉直喘气儿,“你来是为了什么?”
“让你帮我做一件事,我实话告诉你吧!”白菲兰蒂叹了口气,“我曾经是一个麦克国国民,被恶魔恶力士抓去做奴隶,我不服恶力士,他就把我变成花精灵,只有他念动咒语才可以把我放出来,呜呜。求你了!恶魔在菲克塔。”
“好!我帮你!”艾德拉答应了。
(三)
艾德拉带着白玫瑰来到菲克塔,这里阴森恐怖。艾德拉有点害怕。可她想到了白菲兰蒂,咬紧牙,继续向前走:“恶魔!恶魔恶力士!出来!放白菲兰蒂出来!”
一阵狂风起后,一个凶狠的恶魔出现了:“你要救她?哈哈哈哈哈哈哈!但你的声音很甜美,我要你做我的歌舞队队长!整天给我唱歌!跟我走吧,哈哈哈哈哈哈!小兵,把她带走”
“走,走!”
“不――――”艾德拉马上握着手中的白玫瑰,风吹走了一片花瓣,把艾德拉被恶魔抓走的消息告诉了跟艾德拉一起长大的伙伴瓦斯蒂罗国的王子卡尔伦。
“不好,我要去救艾德拉”卡尔伦急坏了!马上赶去了菲克塔!
(四)
这时,恶力士正在睡觉。艾德拉被绑在旁边,艾德拉睡着了。
“醒醒!艾德拉,是我!”卡尔伦解开了绑艾德拉的绳子。
“卡尔伦。。我。”艾德拉有点不舒服。
“来,做好,玫瑰花已经把事情都告诉我了。我先找到魔法棒,再带你回家。”
卡尔伦从床底找到了魔法棒,嘴里说:“让这个恶魔去死吧,永远消失!”
马上,魔鬼嘴里流出了血,倒在地上,死去了,不一会儿,他的尸体就不见了。
卡尔伦又说:“让所有的玫瑰花仙子都变成人吧!”马上,一千多个小仙子从一个瓶子里飞出来,变成了人。
“太好了!”艾德拉开心极了!
卡尔伦递给艾德拉一朵玫瑰花:“我被你一颗乐于助人的心打动了,我将娶你为王妃!”
(五)
国王高兴极了立刻为艾德拉和卡尔伦举行了隆重的婚礼,艾德拉变成了王妃。与卡尔伦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白菲兰蒂为了报恩,叫所有人都种上了粉色的玫瑰,瓦斯蒂罗国变成了一片花海。
(完)
小王子与玫瑰_450字
当小王子离开了他心爱的玫瑰和他的星球之后
在一位奇怪的地理学家引导下
他来到了地球
他遇见过蛇,花儿
当然,还有狐狸
当小王子在狐狸的请求下驯化了狐狸
孤独的狐狸开始感到幸福
虽然它知道
小王子终有一天还是要离开它
到更遥远的地方
可是它无怨无悔
比如,它得到了麦子的颜色
金色的麦浪让它联想到小王子的飘拂的金发
在狐狸的请求下
小王子去观看了那一座玫瑰园
小王子开始感到愤怒,甚至有点委屈
在他的星球上
他的玫瑰曾说过她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玫瑰
而在地球上,就有五千朵与她一模一样的玫瑰
甚至还有更多
但这时,他想起了他与玫瑰的点点滴滴
例如,他浇灌了她
例如,他把她放在玻璃罩下
例如,他用屏风保护了她
例如,他帮她杀死了毛毛虫
……
这时,小王子突然感觉到
他的玫瑰对他是如此重要
即使是她欺骗了他
但在小王子的心中
她是独一无二的
然后,他回去找狐狸
狐狸对他说
你为你的玫瑰付出了时间
才让她变得如此重要
因此,小王子要对她负责
小王子也在心中喃喃道
我对我的玫瑰付出了时间
我要对她负责
……
这是一个温馨的童话
因为,它让人明白孩子的纯真善良
就如同在茫茫的星球上
小王子引导你去寻找沙漠上的泉水
猛虎与玫瑰?生命与书香_800字
一
In me the tiger sniffs the rose。(我的心里有猛虎在细嗅玫瑰)
这是一句经典不朽的英国警句――虎与玫瑰,就如人性的两面,就如残酷的现实与理想的乌托邦。猛虎细嗅玫瑰,就像生命中有书香陪伴,哪怕坎坷流离,荆棘满路,都会展现出一种难以言妙的和谐、温暖。
不是吗?
二
幼时,我在书香门第出身的爷爷的熏陶下,在各种书籍的墨香和古典音乐的音符中,孕育了一种对书难舍的情怀。我生性多动,若不是童年有书陪伴,我一定会成为一个顽童吧。
我第一次读的是李白的《朝发白帝城》。此后,我与书籍难割难舍。仍记得儿时的暑假,我和几位年长的朋友每日必顶着酷暑,一路小跑说说笑笑地到书店去,只为读几本冒险小说或者唐诗宋词亦或是各种故事书。在书店的空调下,读书是惬意的,常常是独倚一角,等心满意足地合上书,天色都渐黑了……
我难忘那双遗落在高力士手中的傲慢的靴子,难忘那提比天还大的小酒壶――酒入豪肠,七分酿成剑气,余下三分啸成剑气,绣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李白,那冠盖满途车骑的喧嚣,可曾及你在我心中的仙风逸骨,飞扬跋扈?
亦难忘杜甫的大庇天下寒士的宏愿,和那经受千年风霜的草堂以及冰冷的躯体在风雨中微颤,那一颗炽热的心系天下的心,你可知也曾跳动在我的胸膛!
……
我在书海中寻觅,那灿烂的历史,璀璨的艺术,智慧的理学,美妙的诗歌……书就像甘霖,我在其中沐浴,我的心变得理智,变得真知灼见,变得开朗。
三
过去的学习我不会忘记,学习的快乐和知识会带给我一生的精神支持,哪怕我跌倒在人生的路上,我也不会后悔曾苦苦在书海中寻觅。因为读书能给我一个完整的人格,给我犀利的眼睛。
有人见如今社会有成功者目不识丁,就大发“读书无用论”。可这些人成功后愿意花大笔的钱去学习,甚至也有很多“暴发户”不惜重金购买各种珍贵书籍珍藏家中并示于宾客,哪怕他们从来没看过书。知识就像一套漂亮的时装,需要付出很多代价才能穿上,有人付出青春心血,有人付出金钱,可从未有人不愿为知识付出代价。
人生是真实残酷的,可知识永远能给心灵一个真挚的吻。愿玫瑰能在猛虎面前,给猛虎温柔一吻。
达州市通川区第一中学初二:庞龙
南半球盛开的铿锵玫瑰_800字
7月30日下午,在澳大利亚的阿德莱德进行了第十五届亚洲杯女子足球赛的决赛,由东道主澳大利亚队对阵中国队。
上半场澳大利亚队对中国队的球门发起了猛烈的进攻,中国女足在5分钟内被对手利用远射和角球的机会连入两球。此时,许多中国球迷都大为失望,以为中国队又得屈居第二了。
可没想到,澳大利亚队在解围时,中场直传出现失误,马晓旭接应队友二次传递,在禁区前很巧妙地脚后跟传球,心领神会的韩端及时跟进,在禁区线中路一脚低射,将球送入了球门,比分变为1-2。这时,中国队的女足队员们似乎看到了扳平的曙光,士气大增,进攻更加积极了!
第73分钟,中国队赢得左侧角球,毕妍角球近距离传给马晓旭,好一个马晓旭,旋风般转身摆脱两名防守球员后抹入禁区,沿底线带球过程中突然小角度起脚劲射球门近角,皮球在门柱与澳大利亚门将巴比里之间的细小缝隙中飞入球门,2-2,中国队将比分扳平!全场的中国球迷欢呼起来。中国队的两粒入球时隔约5分钟,也回敬对手一个“黑色五分钟”,硬是把澳大利亚队拖入加时赛。
加时赛更是打得惊心动魄,双方杀得难解难分。澳大利亚队两个“快速箭头”沃尔什与德瓦纳给中国队的防线制造了些许麻烦,而中国队也不甘示弱,马晓旭与韩端精湛的个人技术给对手施加了相当大的压力。双方的每次进攻都有可能对对方的球门造成致命的威胁。可惜双方的球门每次都是有惊无险。在加时赛接近尾声的时候,中国队换上了1米83高的替补门将张燕茹,做好了扑点球的准备。果然,加时赛上双方都没能进球,只好进入残酷的点球大战。
点球大战由澳大利亚队首罚,澳大利亚队第一个派出的是麦卡勒姆,张燕茹果然不负众望,麦卡勒姆射出的半高球被她鱼跃封出!果然是奇兵!中国队马晓旭却轻松命中。第二轮次希帕德与毕妍均射入死角而罚中。澳大利亚第三个出场的彼得斯罚球再次被张燕茹扑出,李洁则稳健命中!第四轮次中弗格森命中,现在,比分3-2,澳大利亚队的球迷和队员把希望寄托在她们的门将身上,希望她能扑出这致命一球。然而,澳大利亚队最终没能阻挡中国队胜利的脚步,虽然澳大利亚队门将左跳右跳,企图干扰韩端,但中国队的韩端镇定自若,不慌不忙,巧妙的推射中路完成了决胜一击,她为中国队打进了本场比赛的第一个球,现在,又为中国队打进了最后的制胜一球,功不可没!中国队以点球大战4-2,总比分6-4击败澳大利亚队,获得本次亚洲杯冠军!全场中国队的球迷一片沸腾!
玫瑰与花盆作文共15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姹紫嫣红的花园里发出一阵又一阵沁人心脾的花香。然而,在花园的最中心,有一位婀娜多姿的“玫瑰小姐”正在发脾气,想知道这是为什么呢?
玫瑰之所以在花园的最中心,是因为它是最美,最香的花。因此,它也是脾气最坏,最骄傲的花。每天,有成千上万的游客来欣赏它。这虽然是个好事,但,却有件事让它忧心忡忡,是什么事呢?慢慢往下看吧。
原来,是因为这位挑剔的“小姐”嫌弃黑而又脏的泥土,它想:我这位又高贵又美丽的玫瑰怎么会跟那个黑不溜秋的泥在一起呢?我可是最惹人喜爱的,我一定要离开这里。于是,玫瑰的梦想不再是讨人喜爱,而是离开泥土了。想着想着,它的身子也摆动了起来。泥土问它:“你在干什么?”“关你什么事,走开,不要靠我那么近!”玫瑰嫌恶的回答道。泥土知道玫瑰的性格,便没有理它。
过了几天,风姐姐天兔来了,玫瑰恳求它把自己带走,天兔摇摇头,说:“泥土是你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你不可以离开它,否则,你将没有人理睬,没有人欣赏,而且会丧失生命!”玫瑰听到了,果然有点害怕,但是,现在是实现梦想的好机会,它怎么可以放弃呢?于是。玫瑰再三恳求,天兔也没办法,只好把它带出来了。
玫瑰在天空飘啊飘,感觉自己幸福极了。因为它已经实现梦想了。她飘到人们身边,却没有一个人理睬它;它飘到别的花儿身边,别的`花儿却不顾一屑。这时,玫瑰感觉口渴极了,它便飘到了太阳身边,太阳对它说:“只有泥土才能维持你的生命,供给你水喝,但你嫌他脏,离开了它,你便永远也回不到了它的身边,现在后悔有什么用,所以,做什么事都要三思而后行,明白吗?”
玫瑰点点头,一边哭,一边说道:“是的,只有泥土才能维持我的生命,供给我水喝,但我嫌他脏,离开了它,我便永远也回不到了它的身边,现在后悔又有什么用呢?如果事情没有发生的话,我一定要做一个谦卑,虚心的玫瑰。
没过多久,玫瑰就枯萎了,被车轮压在了地下,发出一声清脆的声音……
范文二:干草变玫瑰
若摆在你面前的是一蓬看似枯萎的干草,说它能够重披绿衣,并且慢慢长成一朵丰润饱满的沙漠玫瑰,你信?
世事就是这般稀奇。我开始是怀疑,后来是确信,再后来则是惊讶,又逐渐牵连出一丝丝的感动。惊讶的是干草变成玫瑰的过程,感动的则是因为促成这一变化的原动力竟是一碗清水,一碗平凡得几乎被我们所忽略的清水。
平凡的力量也能创造不平凡的事情。古人有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大概就是这个道理吧。
有钱出钱有力出力,一贯是中华民族推崇的传统美德,可不时也有传出少许刺耳之音:助人,有钱有力才能帮得出手,我们既无钱又无力又谈何助人?但吉林的一位小学生就用行动回答了他们。她利用放学和闲余的时间,去捡破烂卖钱,将每次卖得的丁点钱积存起来,捐献给一些孤儿,残疾人。一双勤劳而平凡的手,捡起了一个平凡的破烂,送出的却是一个民族最有应有的爱心。
干草变成沙漠玫瑰,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实现的事情。有了水的滋润,更需要有一段适当的时间。正像老子所说的: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做事情有有起劲,更要有耐劲。
司马迁有数十年的时间在狱中终着被喻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李时珍写<>,用了将近30年的光阴;徐霞客叙<>,经过30多年的跋山涉水;写<>,曹雪芹花了多年的青春;自1840年帝国列强用武力洞穿了中国的大门,中国人开始了100多年的民主革命;炎黄子孙们则用了500多年的岁月编写了悠久灿烂的中华文明;而现在,我们正憋着劲,用我们的青春,用我们的力量继续创造着共和过的传奇。
有人看过台湾才女三毛在撒哈拉漂亮的小家后,赞许地说她把罗马搬到了沙漠。而三毛则婉然一笑:“罗马不是一朝搬来的!“大发明家爱迪生为发明电灯,实验了2600多种矿,植物材料,用实际行动说明着同一个真理。
干草变玫瑰,靠的是清水加时间。事情要成功,靠的是聪明加汗水。
这样,干草变成的沙漠玫瑰,花枝招展;辛勤得来的成功,金光万丈。
范文三:玫瑰花的葬礼
仿佛一切往事的思绪翻飞,都由一场雨引起。他们说雨是断了线的珠,追悔莫及的泪,拉扯情绪的弦……而我却固执地认为——那,是一场完美的洗礼!——题记
樱桃树下花开,远方燕儿归来,遥遥歌声响起,飘过孔雀城外,远离世俗尘埃,有我纯真年代,淡淡花香青春,洁白的爱。绿草地的露珠,蝴蝶四处飞舞,还记得那年跟你一起,去抓幸福,漫山的樱桃树,花瓣随风跳舞,落下的幸福,是我们纯真的全部。那时,我们都曾天真的以为友情真的可以天长地久,但事实却被残酷的否定。
似乎还只是相识,我们就已经相离,时间的沙漏安静的流淌着它抓不住的细沙,在无数的擦肩而过后,我们终于相遇,高高的香樟顶着火红的太阳默默地细数着那些属于我们的回忆,在那个被人遗忘已久的夏天,在那个曾经最熟悉的路口,在那个承载了我们友情的地方。
友情太好,好到你无论怎么珍惜,回过头来都要后悔。友情太糟,糟到你拼命想躲避它,它却始终在你左右,而当你想要珍惜的时候,它却不见了踪影。
这些年,我们的友情,是我悲凉,我们的幻想使我彷徨。友情,注定是一场梦,就像一阵风,梦醒后,你不得不去面对离别带来的伤痛。躲在某一时间,想念一段时光的掌纹;躲在某一地点,想念一个站在来路也站在去路的,让我牵挂的人……
友情,苦与乐、泪与笑相融在一起,一个人长大,进入友谊,变得复杂。长大,我们丢失了些什么?仅仅是友谊吗?而真诚就像一只水晶球,摔碎了,再也无法完整……
所谓朋友,不过也是物是人非的代名词。不错,我们都曾出现在彼此的生命里,但只是匆匆走过的过客。我知道我不是一个很好的记录者,但我比任何人都喜欢回首自己来时的路,回首,伫足,然后仍下时光,轰轰烈烈的向前奔去。因为我已明白,很多我们以为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事情,就在我们念念不忘的日子里,渐渐被我们遗忘。一个人总要走陌生的路,看陌生的风景,听陌生的歌,然后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你会发现,原本费尽心机想要忘记的事情真的就这么忘记了。
玫瑰花的葬礼,埋葬了我们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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