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文件3篇(近期教育局发布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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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文件3篇(近期教育局发布的文件)

教育局文件1

  十堰市教育局文件

  十教字[2005]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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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城镇学校教师对口支教工作的

  通 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幼儿园:

  为充分发挥城镇学校在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逐步缩小城乡教育师资差别,促进我市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和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从今年秋季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城镇学校教师对口支教工作。现将有关支教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重点,充分发挥示范学校和骨干教师作用,支持和帮助农村中小学大力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探索一条符合我市教育实际,适合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新路子。组织城镇中小学教师定期轮换支教的目的是合理调配教师资源,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城乡学校联系,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同时也是深化“四制”改革,巩固“两基”成果,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充满生机的管理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的有效途径。

  二、实施范围和人员

  1、支援单位:市、县(市、区)城镇中小学(含各县市城关镇中小学)。

  2、选派对象:45周岁以下无乡镇学校工作经历的教师。

  3、受援单位:主要是乡镇薄弱中小学校。

  三、支教期限和任务

  1、城镇学校教师对口支援乡镇学校工作期限原则上为1学年,期满后仍回原学校任教。从2005年秋季全面启动,凡支教学校每年安排不少于本单位教师总数的2%的人员到受援学校支教。

  2、支教的主要任务是帮助受援学校解决薄弱学校的师资不足;指导受援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以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公开课、示范课、研讨课等形式,提高受援学校师资水平和教学质量。

  四、支教方式

  根据不同年龄、不同对象教师的实际情况及受援学校的实际需求,采取三种支教方式:

  1、青年教师下乡支教。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无乡镇工作经历的中小学教师,分期分批安排到乡镇学校支教一年。

  2、中年教师及县级以上骨干教师下乡对口指导。对于45岁以下拟申报高级职称的教师和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拔尖人才及享受政府津贴的教师对口一个乡镇和一所学校,不脱离原工作岗位,定期到对口学校指导集体备课、举办讲座、上示范课等,帮助受援学校提高教师业务水平。一年内下乡指导时间须累计达到100小时以上。

  3、学校干部到对口学校挂职锻炼, 支援单位接受教师挂职培训。

  对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和具有一定工作能力的教师采取挂职方式,安排到受援学校担任校长助理,在搞好学科教学的同时,传授先进的办学理念,提高受援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

  对于市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拔尖人才及享受政府津贴的教师,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下乡指导的,可由学校安排承担一名受援学校的教师的带徒任务(即受援学校教师到支援学校挂职培训)时间半年以上。

  农村中小学或边远、薄弱学校应主动组织有关教师到对口支援的学校接受培训或观摩学习,以提高现有教师的教学水平。

  五、有关规定和要求

  1、支教人员原单位身份不变、户口关系不变,工资、福利发放渠道不变,派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生活补助。受援学校在基本生活和工作条件上为支教人员提供方便。

  2、支教人员实行双重管理,以派入学校为主,派出学校为辅。同时各县、市、区及有关学校要通过定期考核等办法,加强对支教人员的管理。

  3、支教人员应服从受援学校领导,遵章守制。每期支教工作结束前支教人员要写出个人工作总结和自我鉴定。受援学校按学对支教人员师德、业务进行全面考核,并将考核情况记入《中小学教师师德档案》和考核表,经受援县市教育局审核盖章后送往原单位,作为支教人员晋级评优、评审教师职务、享受工资待遇等的重要依据。对在支教工作中严重违反有关规定或考核不合格者如实记载。

  4、城镇学校教师对口支教工作由市、县、区教育局人事科牵头负责,教师管理科协助。各县、市、区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支教实施方案,排出计划表,于5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人事科备案。市直学校支教方案经市教育局同意后组织实施。

  5、各县、市、区支援学校要充分做好支教工作的宣传发动,及时总结经验,大力宣传典型,适时表彰先进,促进支教工作健康开展。各县、市、区要在开展教师对口支教的基础上,建立城镇中小学教师到乡镇中小学任教服务期制度,积极引导、鼓励教师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建立区域内城乡“校对校”教师定期交流制度,推进校际交流合作。

  6、支教学校要积极鼓励教师到农村或薄弱学校从事支教工作,要关心支教人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为支教人员提供方便。支教学校和受援学校要不断总结经验,宣传在支教工作中的模范事迹,树立典型,表彰先进,为中小学教师到农村中小学或边远薄弱学校工作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作出努力。

  7、自2006年起,凡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城镇中小学教师,没有到乡镇完成1年支教任务的,或45岁以下城镇中小学教师没有完成100小时到农村学校对口辅导任务的,不得申报高级教师职务,不得参加省、市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评定,不得参加市级以上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

  十堰市教育局

  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主题词:教师 支教 通知 十堰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5年4月19日印发

教育局文件2

  南京市教育局文件

  宁教人[2010]4号

  关于做好江苏省第十一批特级教师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江苏省第十一批特级教师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10]12号)要求,我市今年开展江苏省第十一批特级教师评选工作。按照《江苏省特级教师评选暂行办法(修订)》,结合我市情况,现就我市推荐评选第十一批特级教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对象

  全市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小学教学研究等教育机构的在职教师。

  已办退(离)休手续或至2009年12月31日前已到法定退(离)休年龄但尚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教师,不列入评选范围。

  二、推荐条件

  特级教师是国家表彰优秀中小学教师特设的体现先进性与模范性、专业性与学术性的称号。特级教师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

(一)基本条件

  1.师德高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师职业,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奉献,勤恳踏实,团结协作,德高望重。曾获得过市级以上或两次县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或德育先进工作者等综合性荣誉称号。近5年考核结果均在合格以上,且至少一次为优秀。

  2.倾心育人。根据学科教学特点,注重理想信念教育,积极推进素质教育,联系社会与生活,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在减轻学生负担、指导优秀生以及转化后进生等方面成效显著。

  3.教学水平高。能及时把握现代知识更新趋势和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前沿,根据素质教育要求和新课程标准,更新教育理念,充实教学内容。精通业务,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教学水平高,教学质量好。学生每学年课堂满意度在80%以上。多次在县(市、区)以上开设过高水平的公开课和示范课,被评为县(市、区)级以上学科带头人。

  4.研究能力强。注重教育教学改革,推进研究性教学,在教学内容、教材教法等方面有深入研究和独到见解。近五年来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过3篇以上本学科专业研究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本学科专著(10万字以上),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与推广价值,对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本学科教学质量有积极指导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实绩特别优异者,公开发表的论文篇数可适当放宽要求。

  5.具有指导中小学高级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和教育研究工作的能力,积极承担指导青年教师任务,在提高青年教师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6.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15年,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且受聘满3年以上。教育教学和科研业绩特别突出的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年限可放宽到12年。小学教师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学教师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已获得教育硕士学位或其他教育类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的,视同满足以上学历条件要求。

(二)其他条件

  以下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1、教研员:(1)任教研员前,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任教10年以上,是所教学科优秀教师。任教研员后,经常参加中小学教学、上示范课和公开课等教学活动。(2)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教育教学改革思路清晰,教育教学成果丰硕,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富有新意。(3)近五年来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有较高指导作用和应用价值的本学科专业学术论文5篇以上(含基本条件中的3篇)。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参加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并已结题。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对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本学科教学质量有积极指导作用。

  2.校级领导:(1)任领导职务前,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任教5年以上,是所教学科的优秀骨干教师,并为所在市同行公认。(2)任领导职务后,仍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每周任课时数不少于本学科专任教师周课时数的1/3,在所教学科仍保持较高水平。同时,及时了解本校一线教学状况,每年听课在40节以上。副校长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平均周课时不低于专任教师周课时数3/5的,可按普通教师推荐。(3)在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加强规范科学管理等方面经验丰富,业绩突出。

  三、推荐名额分配:

  省第十一批特级教师评选总名额为300名,其中高中40%、初中25%、小学25%、幼儿园10%,乡镇及乡镇以下初中、小学教师占同学段推荐总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0%。推荐人选中,校级领导和教育教学研究人员推荐总数不得超过总推荐名额的20%。我市严格按此比例推荐。

  全市推荐名额分配为:各城区3-5名,各郊、县2-4名,直属学校(单位)可向市教育局推荐1-2名。校级领导和教育教学研究人员的推荐比例不得突破20%。

  四、推荐程序

  评选特级教师和职称评审不同,不实行个人申报,各区县、学校(单位)应根据条件,充分发挥民主,走群众路线,做好推荐工作。推荐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出建议名单

  各区县教育局要将本通知印发到各学校(包括辖区内厂矿企事业举办的学校和民办中小学)。各学校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充分酝酿,在本区县范围内提出特级教师候选人建议名单。同时,还要采取上下结合的办法,由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学研究部门提出特级教师候选人建议名单。

  2、排出初选名单

  各区县教育局汇总建议名单,组成考核推荐小组,到被提名教师所在学校和本区县同学科教师中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可采取座谈、个别听取意见等多种形式,所征求意见均应详细记录。要全面衡量被提名教师的政治思想、师德修养、教学水平、工作实绩、科研能力和成果以及长期在教学第一线承担教学工作等情况。同时要在被提名教师所在学校进行民意测验。根据推荐人选具体情况,确定民意测验人员。推荐人选为专任教师的,需本校教师(教师总数80%以上)、学生代表(任教班级随机抽20人以上)和本县(市、区)同行教师代表(10人以上)参加;中小学教研员需本教研室全体人员、下一级教研室教研员代表和本学科教师代表(10人以上)参加;校级领导需本校教师(教师总数80%以上)、同类学校校级领导(5人以上)。推荐人选需在民意测验会上公开述职、展示申报材料。民意测验同意人数须在三分之二以上。

  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各区县教育局对建议名单进行筛选,确定候选人初选名单,并排出序号。入选教师的学校要写出书面推荐意见。区县教育局要对入选教师政治、业务条件全面考核的情况写出考核意见。有关材料一并报市教育局。

  直属学校(单位)也按照以上要求进行工作。

  3、确定上报名单

  市教育局汇总初选名单,组成特级教师考核推荐小组,采取随机随堂听课、查看近三年备课笔记、分别召开师生座谈会、个别谈话、民意测验、鉴定论文论著等形式,对区县和直属学校(单位)推荐的特级教师候选人逐个进行全面考核,做出考核意见。

  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市教育局研究确定我市第十一批特级教师候选人申报名单,申报名单在市级主要新闻媒体以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公示一周,没有异议后,报市政府。经市政府审核同意后,报省教育厅。

  五、推荐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1、特级教师评选的重点对象是长期在中小学第一线承担教育教学任务、在教书育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并对本地区、本系统的教育教学有示范、推动和影响作用的特别优秀的教师。在推荐过程中要破除“论资排辈”思想,积极选拔优秀中青年学科带头人。

  2、校级领导和教科研人员的推荐名额为各学段的20%。副校长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平均每周课时不低于专任教师周课时数3/5的,可按普通教师推荐。

  3、评选过程中,凡涉及到聘期、论文发表、获奖等时间计算,均以2009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

  4、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的中小学特级教师,如需取得“江苏省特级教师”称号的,应当重新申报,不占用推荐指标。

  5、市特级教师推荐小组在对候选人进行民意测验时,将根据候选人的不同情况选择不同对象进行民意测验。中小学教师将选择本校教师、学生和本区县同行教师进行民意测验,参测教师人数不少于本校教师总数的80%;中小学教研人员将选择同级及下级教研室教研员和本学科教师进行民意测验;校级领导将选择本校教职工及同类型学校的校级领导进行民意测验,参测人数不少于30人。民意测验同意票数超过2/3方予推荐。

  6、凡在申报特级教师工作中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假证明、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推荐资格,并追究其责任,今后不得再申报特级教师,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及有关责任人相应的处分。

  六、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

  1、各区县教育局和学校(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推荐的组织实施工作。要严格坚持标准,按照推荐程序操作,排除不正之风的干扰,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不得降格以求,不能硬凑数字,宁缺毋滥,确保推荐人选质量。

  2、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分别成立特级教师推荐小组,由教育行政部门领导、教育教学专家、特级教师等有关方面人员组成,其中教育教学专家、特级教师不少于总人数的80%。市特级教师推荐小组的人数不少于17人,区县推荐小组不少于11人。

  3、在推荐过程中要加强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宣传,并选择先进典型,大力宣传他们的优秀事迹,总结推广他们教书育人的好经验、好作风,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努力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基础教育事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七、材料要求

  每位推荐人选的材料按以下目录准备:

  1、《江苏省第十一批特级教师评选呈报表》(正反打印,一式四份);

  2、区县教育局对推荐人全面考核的意见(两份);

  3、推荐人教书育人事迹及所在学校推荐意见(两份);

  4、征求推荐人所在学校教师、本地区相同学科教师意见的原始记录,民意测验的原始记录及听课记录;

  5、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教师资格证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书的复印件;

  6、正式出版的本人代表性论文论著3篇(本)。如著述较多,请编印目录,并附刊物的封面、目录、正文、封底或著作的封面、目录、版权页等复印件;

  7.除呈报表所贴照片外,每位推荐人选需另交一张同底版照片,照片背后标注学校、姓名。

  每位推荐人选材料中的第⑶、⑷、⑸项材料装订成一册,第⑹项材料单独装订成一册,分别装入文书档案盒。论文、论著原件的右上角,请贴上小标签,注明:论1、论2??,编号靠前的应为其中水平最高的。除部分原始材料和呈报表以外,打印材料、复印材料均要求用A4纸。材料中的所有复印件、原始记录等均需区县教育局加盖公章确认属实。

  各区县教育局和有关直属学校(单位)需报《关于推荐特级教师的工作总结》、《江苏省第十一批特级教师评选推荐人选汇总名册》(另附Excel格式电子版名册)。

  八、时间安排

  5月10日前,各区县和各直属学校(单位)组织教师学习文件,酝酿提名,组织考核,确定候选人初选名单,整理材料报市教育局人事处,联系人:王磊,联系电话:。电子信箱:zuozhongxue@ 5月中旬开始,市特级教师推荐小组组织考核,并按照程序做好推荐工作。

  附件:

  一、江苏省第十一批特级教师评选推荐人选汇总名册

  二、江苏省第十一批特级教师评选推荐人选材料目录

  三、江苏省第十一批特级教师评选呈报表

  南京市教育局

  二O一O年四月十五日

教育局文件3

  磐 安 县 教 育 局 文 件

  磐教[2008]53号

  签发人:陈益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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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建设山区特色教育强县主题教育

  大讨论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教办、直属单位:

  为了巩固我县创建省级教育强县的成果,加快教育内涵式发展步伐,进一步推进我县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构建符合磐安实际的教育发展格局,建设富有山区特色的教育强县,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建设富有山区特色教育强县主题教育大讨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更新观念、统一思想、找准差距、明确思路

  二、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正视现实找差距,围绕特色谋发展”为主线,真正找出我县教育发展的制约因素,在全县教育系统中形成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并努 力探索教育内涵发展之路,逐渐形成符合我县实际,富有山区特色教育强县的工作思路。

  三、活动内容及形式

(一)大讨论内容

  大讨论内容要紧紧围绕建设山区特色教育强县的内涵及达成途径和方法,立足学校、本单位和我县山区实际,突出“特色”,就促进教育科学发展的各个方面和层面展开讨论,主要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具体内容可参考附后参考题目):

  1、根据现阶段磐安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和特点,磐安教育的特点是什么?与现行教育强县标准相比、与周边发达县市相比我们的差距在那里?如何扬长避短更好地发挥磐安教育的优势,探索磐安教育的发展之路,以适应现代化教育的要求。

  2、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磐安教育,如何满足公民的教育需求,实现教育的公平,促进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更完善地保护弱势群体接受教育的权利,在日常工作中做好寄宿生的管理,实施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外来民工子女、留守少年儿童和学习困难学生更有效的帮助。

  3、作为办学条件相对落后的磐安教育,如何把有限的教育经费用在刀口上,首先满足教育教学的需求,满足学生发展的需求,满足教师专业成长的需求。

  4、作为山区特点的教育强县,各级各类学校如何在传统的基础上形成各自的教育特色,进而形成全县的教育特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形成教育的示范作用,还原教育的本质,追求学生的行为教养、学业成长、人格完善,追求人人向往之教育。

  5、处在经济转型时期,生态良好的山区县,如何发挥教育的功能,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储备所需的人才。如何利用当地丰富的自然资源促进乡土教育的发扬光大,培养学生热爱家乡,贡献家乡的情怀。

(二)活动形式

  各学校、单位要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使广大干部和教职工真正理解主题教育思想,并内化为自觉的实践行动。局将统一开展以下几项活动:

  1、学校交流

  学校是这次大讨论活动的主要平台,各级各类学校都要认真学习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理论文章,并结合实际定期开展讨论,举办讲座,让每一位教职工的教育思想有交流的形式和平台。

  2、校长论坛

  分设书面论坛和网络论坛两部分。书面论坛以《磐安教育》简报为平台,不定期刊发各中小学校长及其他教育行政管理人员的大讨论活动调研与思考文章。网络论坛则利用磐安教育博客平台,校长可实名注册,自主发表教育观点、随笔等。并在适当的时间举办校长读书会,选取优秀作品进行交流。

  3、主题征文

  各位教师针对自身的教育教学实际,对如何创建教育教学特色,构建具有山区特色的教育教学模式等进行反思,撰写主题文章。征文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教育博客平台,网络文稿须注明“原创”二字。并开展主题征文评比活动,优秀作品在《磐安教育》和磐安教育网站上发表。

  4、特色创建

  各校要进一步开展“一校一品”特色教育创建,争创特色教育品牌,丰富特色教育强县内涵。下半年起县教育局将组织开展特色教育申报考核活动,并认定一批条件成熟的特色学校。适当时间将举办一次有关特色教育成果展示活动。

  四、活动步骤

(一)学习发动阶段(6月至7月初)

  1、各校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十七大有关教育的论述,以及省、市、县 “双创”活动的文件资料和有关实施素质教育的理论文章等材料,把主题教育与学习贯彻十七大相结合,与“双创”活动和深化拓展“塑造新形象,创造新业绩”活动有机结合,与更新教师教育观念相结合。

  2、要利用各种载体进行大讨论活动主题宣传,使建设山区特色教育强县的理念深入每一位干部职工的头脑,营造良好的学习讨论氛围。

  3、各校各单位要成立大讨论活动的领导小组,制订大讨论活动的计划,学期结束前召开一次大讨论活动动员会议。

(二)调查研究阶段(7月至9月)

  1、利用暑假有利时机,设计好调研提纲,开展家访和社会调查活动,了解民情,倾听民意,为开展主题教育大讨论活动掌握足够的第一手资料。家访中,要留下比较详细的走访记录。每位教师要走访5户以上学生家庭,全校学生家庭的受访面要达到20%以上。

  2、积极撰写各类调研思考与主题征文文章,并向《磐安教育》 投稿。在教育网博客平台开辟个人博客,发表教育观点。

  3、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好学校特色三年发展行动方案。并在教职工会议讨论通过的基础上,于10月底前上交教育科。

(三)讨论交流阶段:10月至11月

  1、各校按照主题教育计划和学校特色三年发展行动方案,切实开展行动。

  2、各校开展一次大讨论主题交流活动。

  3、部署学校特色教育成果展评活动。

  4、县教育局组织建设山区特色教育强县大讨论活动调研督导小组,对各校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和督导。

(四)总结表彰阶段:12月至1月

  1、各校针对调研督导小组的反馈意见,进行整改提高。

  2、各校上交论坛文章、主题征文、特色教育成果。每一位副校级以上领导必须上交一篇论坛书面文章,主题征文按教师总数的10%于11月底前上交局办公室周斌豹老师。各校的特色教育成果于11月底前上交教科所陈复兴老师。

  3、各校撰写好活动工作总结,12月底前上交督导审计科。

  4、县教育局将对主题教育进行考核,评比出大讨论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以及论坛文章、主题征文、特色教育成果的等第。

  5、举行一次大讨论活动论坛暨总结表彰大会。总结经验,交流成果,表彰先进。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校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关 注民生的政治高度来组织这次大讨论活动,充分认识到建设山区特色教育强县是落实教育公平,促进每一个学生更好发展的最重要的民生问题之一。要健全组织,充分宣传,全员参与,努力使建设山区特色教育强县成为全校乃至全社会的一致行动。各校要成立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制订好活动计划,在学期结束离校前上交督导审计科。

(二)注重过程,注重内涵。要充分明确建设山区特色教育强县重在过程、重在内涵、重在发展,主题教育重在反思、重在行动、重在提高。要求各校做好活动过程的资料积累、数据分析、经验总结、成果推介等方面的工作,将教育形势与区域实际相结合、教育探索与学校发展相结合、教育质量与学生成长相结合,努力使我县教育从外延式发展向内涵式发展转变。

(三)强化考核,保障成效。各校要把主题教育列入本教师个人教育教学业务考核内容,县教育局将把主题教育大讨论活动作为重点工作来考核。对敷衍推诿、被动应付的学校和有关责任人实行一定的制裁措施。同时学校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要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局办公室。

  磐安县教育局

  二○○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山区特色 教育强县 主题教育 大讨论

———————————————————————————— 抄送:县委宣传部、县府办,潘副县长

———————————————————————————— 2008年6月23日印发 ———————————————————————————— 附:大讨论主题参考内容

  1、如何促进城乡教育的协调发展

  2、如何促进幼教、职教和普教协调发展

  3、磐安中小学教育与周边地区相比差距有哪些

  4、磐安教育的区域优势有哪些

  5、磐安的生态优势能否转化为教育优势

  6、如何抓好山区高寄宿率条件下的学生管理

  7、如何破解山区高留守率的教育瓶颈

  8、如何化解寄宿制条件下的亲情缺失和心理孤独

  9、如何在小规模学校中将小班化教学转化成真正的教育优势

  10、如何切实抓好学困生(特别是后25%学生)的帮扶

  11、如何在教育教学中真正重视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

  12、在各类学校中如何更加尊重学生的天性、人性与个性

  13、磐安的教育教学评价机制怎样改才更加合理

  14、如何在学校中建立合理有效的教师成长机制

  15、平安校园、乐学校园、文明校园究竟该如何构建

  16、如何使远程网络学习在教育教学中发挥更好的作用

  17、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区教育如何更好地接轨

  18、怎样使地方的行政资源、社会资源更好地服务于学校教育的发展

  19、如何拓展筹资渠道保障教育经费

  20、山区特色教育强县的内涵究竟有哪些、优势在哪里、劣势是什么、特在何处

  21、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的根本点在哪里、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途径有哪些

  22、教师如何创学科教学特色、如何创有特色的教师

  23、如何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

  24、如何创建学校特色教育品牌

  25、学校后勤管理(如食堂管理)改革与探索

  26、如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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