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中事物的流程关系和流程判定5篇 程序与流程的关系

时间:2022-10-15 13:56:00 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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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中事物的流程关系和流程判定5篇 程序与流程的关系

系统中事物的流程关系和流程判定1

  2.详细规划设计任务

(1)确定各枢纽工程的具体位置、用地数量;

(2)管线平面和竖向设计;

(3)确定附属构筑物位置、规格;

(4)提出工程分期建设计划,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

系统中事物的流程关系和流程判定2

  首先在自己交的地方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暂停手续,并让其出具《参保凭证》;

  然后由本人或用人单位携带《参保凭证》、转移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前缴费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

  再到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受理申请后,对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与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办理转移后续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参保人员前往当前缴费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申请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出业务,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转移申请;

  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接到参保人员书面申请及身份证复印件后,为其出具《参保凭证》;

  参保人员将《参保凭证》送到接收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收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转入申请后,将与本市社会保险管理分局联系办理转移后续业务。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社会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社保关系跨省转移流程]

系统中事物的流程关系和流程判定3

  ERP系统作业流程及管理制度

  Erp系统作业流程及岗位责任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erp系统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erp系统各岗位人员的职责管理除有公司有特殊规定外,皆按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erp系统各岗位的考核将以本制度为依据,纳入公司kpi目标考核体系。

  第四条erp系统分为系统系统基础管理、销售管理、采购管理、仓存管理、车间生产管理、计划管理、财务管理七大类模块,每个模块对应一个部门主管,为该模块总负责人。根据系统职能的设置,对各模块最终用户职责进行界定。??

  第五条erp项目实施小组由各模块部门数据输入及审核人员、主管、erp系统主管及公司领导层组成,对整个erp项目的实施负总责。其中项目领导小组由生产副助理任组长,各部门经理组成项目领导小组,对项目的实施负领导责任,通过调配和协调各项资源为系统实施成功提供保障。erp系统主管负责协调解决各模块运作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为项目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提供系统二次开发;

  第六条各部门主管是本模块的部门负责人,负责联络erp主管解决本模块最终操作用户提出的与系统有关的'所有问题。

  第七条各部门主管必须结合本部门情况组织制定出本模块操作规范,说明本模块主要业务流程、各流程操作步骤、各进程操作方法、以及操作注意事项和常见问题解答,用于各岗位操作手册和培训新进员工,并在使用过程中使系统不断趋向完善。

  第八条最终用户在操作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先查询操作手册,如不能解决,再联系部门主管和erp系统主管解决,解决问题后将新的问题和解决方法加入操作手册。

  第九条erp系统是一项管理的系统工程,具有高度上下级的关联性,erp系统各岗位人员都同时是上层数据的使用者又是下层数据的提供者。对上层数据,如发现错误必须向相关人员报告并暂停与此有关的工作,并跟踪问题解决情况,直至数据正确;同时做好自己这部分数据,为下层操作人员提供服务,解答下层数据使用者提出的质疑,确保数据正确。所有人员如发现错误不能知错不报、将错就错,使错误扩散。如发现自身操作失误应及时通知受影响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及时纠正;

  第十条erp系统各岗位人员应保管好自己的权限,如因帐号和密码被人盗用造成数据错误的,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当。

  第十一条erp系统各岗位人员离开工作岗位时,必须及时退出系统,避免占用系统模块站点,同时避免账号被他人使用。如因此而造成数据错误,视为其本人失误,并承当一切后果。

  第十二条erp系统各级相关人员,均应严格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

  第二章岗位说明

  第十三条系统基础管理模块(erp实施小组)

(一)系统基础管理模块―erp实施小组长

  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物料编码规则、物料数据相关重要属性的设置总体方案;

  2、审核并签字确认本模块所有作为系统输入依据的基础文件,包括物料编码文件、物料数据文件、物料bom文件、单位换算系统文件等;

  3、负责制定、完善物料数据和物料清单数据的修改增加操作流程,编写流程图,并发放到部门各岗位执行,包括物料编码的增加处理流程、换算系数的改变处理流程、新旧材料的更替处理流程、新旧产品bom处理流程等;

系统中事物的流程关系和流程判定4

  根据国办发[]66号和人社部发[2009]187号文件规定,自1月起,我市对于跨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一、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1)《申请》(附件二)、(2)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5)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6)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7)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一),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三、办理基金转移手续

  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四、办理接续保险手续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3、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问答

  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实施为需要转移的缴费职工带来哪些好处?

  答:一、《暂行办法》规定社保经办机构受理转移申请后,保险转移材料将通过邮寄方式在各经办机构之间传递,本人不需在两地市间来回奔走移交转移材料-省钱。二、缴费职工不会因不知带什么材料才能办理转移手续,只需提出“转移申请”-省力。三、社保经办机构将最迟在3个15个工作日(受理-转移-接续)办结转移接续手续-省时。

  问:劳动者一生在多个地区流动就业并参保缴费,当他们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时,应当在哪里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答:过去,由于地区之间职责不清,个别转出地和转入地有相互推诿的现象。《暂行办法》按照“唯一性”原则,依次确定了相关地区的责任,即:参保人员户籍所在地与最后参保地一致时,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当户籍所在地与最后参保地不一致时,如果在最后参保地参保满,则在最后参保地领取待遇;如在最后参保地参保不满10年,依次向前推至满10年的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各地参保都不满10年,则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总之,要让每一个缴费满以上的参保人员都能在一个地方领到基本养老金。比如,一个江西的农民工,先后在福建、广东、浙江的城镇就业,参保缴费各5年。当他达到国家法定待遇领取年龄时,由于累计缴费年限满了15年,因此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由于他在3地参保都不满10年,就由他的户籍所在地江西省负责发放基本养老金,而3地社保机构应按规定把相应的资金转到江西省。但如果他在达到领取待遇条件之前,已把户籍转到了最后参保地浙江,那么就由浙江省负责发放基本养老金,其他两省应按规定把相应的资金转到浙江省。

  问:对部分年龄较大的参保人员设立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是怎么一回事?

  答:对于年满50周岁的男性和年满40周岁的女性跨地区流动就业的,一般来说,他(她)们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已经不可能在新参保地缴费满10年,因而也不可能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所以,《暂行办法》规定,对这部分人员,除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的之外,原则上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而在原参保地保留其关系。同时规定,可在新就业参保地为其建立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待符合待遇领取条件后,将临时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都转回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累计计算其参保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减缓中心城市的人口承载和养老保险基金压力,也使这部分人员异地就业参保有了保障,可以增加他们的基本养老保险累计权益。

[跨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流程]

系统中事物的流程关系和流程判定5

  1、市内转移

  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填写《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在职职工增减情况申报表》、《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新增人员信息采集表》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相关资料并在业务系统中办理相关手续。

  2、市外转入

  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到原参保地完善相关手续后,向转入地社会保险局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后在45个工作日内由原参保地和转入地社会保险局为其办理完转移接续手续。

  3、市内转出

  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到转入地社会保险局申报转移后,原参保地社会保险局审核转入地社会保险局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核实欠费情况,并在45个工作日内与转入地社会保险局为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办理完转移接续手续。

  重庆市社保关系转移条件

  已参保人员(含农民工)跨我市行政区域流动就业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1、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含灵活就业)参保的;

  2、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社保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4、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每个参保地均不满10年需转入户籍所在地的。

  社保与商业保险有什么区别?

  区别一:自愿原则

  社保是一种国家福利,是强制性缴纳的;

  商业保险是一种个人行为,可自愿购买;

  区别二:期限可选

  社保必须交满一定年限才可动用或领取;

  商业保险缴费期限灵活,3年、5年、10年、...时间长短由投保人决定;

  区别三:金额可控

  社保构成中,养老个人缴纳8%,医保个人缴纳2%,失业个人缴纳1%,随工资增加,缴纳金额也相应提高。

  商业保险根据性别、年龄等条件进行核准,同类型的保险产品金额有所差,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缴费金额与保额,多缴多得,少缴少得;

  区别四:时长可调

  社保保障时间为终身制,活的越长越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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