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做好信访工作的探索和思考3篇(对信访工作的认识和思考),供大家品鉴。
做好信访工作的探索和思考1
做好信访工作的几点思考
王显清
信访工作作为党委、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和桥梁,是人民群众表达意愿和诉求的重要渠道,也是反映社情民意的“晴雨表”,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目前,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政治民主化进程的加快,社会利益格局深度调整,社会矛盾增多,冲突日趋频繁;同时,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积极性明显提高,经济维权意识增强,利益诉求能力不断提升。在此背景下,信访总量有上升趋势,尤其是越级上访量增长较快,部分信访行为呈现出组织化、规模化、对抗化的趋势。这在社会转型时期固然有一定的必然性,给新形势下信访工作带来了压力和挑战。针对当前信访形势的变化和出现的新特点,结合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应紧紧抓住以人为本、维护公平、规范秩序三个着力点,转变思想观念,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维护信访稳定工作的水平。在处理当前信访问题特别是突发性事件和重大信访问题时,应坚持“可疏不可堵、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和“区分性质、讲究策略、把握时机、严格执法、冷静妥处”的基本要求。笔者认为,在新的形势下做好信访工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打牢根基,强化基础。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集中在基层,暴露在基层,维护信访稳定的工作重心也应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做好基层基础信访稳定工作,首先要强化基层领导班子建设。选好一个人,就能带好一班人;选好一班人,就能带动一群人,凝聚一群人。要选拔素质好、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度高的优秀干部充实到基层领导岗位上,真正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其次要强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民主管理制度,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个别违法乱纪、引发民愤、群众反映大的基层干部,要严肃纪律、严格查处,增强党纪国法的威慑力。再次要强化基层民主建设。重大事项的决策,要采取召开座谈会等科学、民主的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凡是绝大多数群众不满意或不赞成的,不能决策实施;反属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都应向群众公开,确保他们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最后要强化基层干部的领导责任。各级党政一把手对信访稳定工作总负责,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一级抓一级,级级负责任,使信访工作不留空当、不走过场。并且,要把信访稳定工作的好坏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要坚持阅处人民来信制度。县以下的党政部门领导阅批人民来信必须具体、明确、不能含糊其辞,重要信访件必须亲自处理,跟踪督办,查问结果。阅处的原则是县级多办少转,乡镇和其他基层单位只办不转。要坚持定期排查、梳理、交办制度。县和乡镇每月排查信访不稳定因素,排查问题要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点。梳理问题要做到准确恰当、掌握轻重、分清急缓、分类交办。对于交办的信访事项应做到包案领导落实、责任单位落实、解决时限落实。要坚持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县领导应做到每星期接待上访群众,乡镇、部门领导则应分工排班每天有人接待群众来访,切实为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把问题解决和控制在本地。要坚持信息采集和报送制度。加强对一些前瞻性、综合性、苗头性、倾向性信访信息的捕捉、梳理、分析、研究,提高对信息的分析和辨别能力。
二、狠抓防范,整合资源。群众为什么要上访,说到底是因为他们有问题要解决。问题不解决,群众就会上访不止;问题解决了,群众就不会再上访。因此,解决问题是做好信访工作的核心,也是治本之策。在上访人群中,有些群众反映的问题,在别人看来是小事,但对于当事人来说却是大事,如果解决不好,积少成多,就会影响社会稳定,影响中心工作。有少数干部对待群众信访问题冷漠淡然,对一些马上就能解决的问题一味地推委、躲避,结果小问题拖成了大问题,简单问题拖成了大问题(复杂问题),个别问题拖成了群体性问题,不仅错过了处理的最佳时机,也增加了处理的难度和成本。因此,要做好这项工作,一是要建立科学和民主的决策机制,减少可能产生的信访问题。当前绝大多数的利益受
损者,是政策效益辐射的边缘群体,是社会发展中的弱势阶层。地方党委、政府在制定和执行政策,尤其是在做出事观辖区内大多数人利益的重大决策时,一定要科学、民主、反复论证,谨慎而行,最大程度地增进政策效益,缩小因政策实施造成利益受损人员的范围。在推行政策时,必须考虑对利益受损人员的合理补偿问题和对生活困难人员的妥善安置问题,以维护社会的稳定。二是要建立经常性的下访机制,及早发现潜在性的信访问题。地方党政干部要深入基层,走到群众中间,体察社情民意。要将一定的工作日转化为“深入日”,“下访日”,变被动接防为主动下访,及早解决群众困难,及时消除政策实施的负面影响,洞察信访问题产生的苗头。此时的信访问题因发现得早、程度轻、问题小,解决起来花费的成本相对较小,容易实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的目标。只要将信访工作做得超前一步,改被动防范为超前预防,就能改变信访工作低效率、疲于应付的状况。三是要理顺司法救济机制,合理分流解决信访问题。信访已经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并列为行政救济的三大手段,但实际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门槛过高,限制太多,而信访具有便捷、经济等优势,这使得信访成为当前群众首选的行政救济方式,造成信访部门处于“两难”境地。从法治国家的长远建设来看,信访作为“制度外的正式制度”,以法律系统外部的途径解决问题,一定程度上为党政干预司法提供了制度化空间和正当渠道,这与现代法制要求的政法分离、司法独立、程序正义的原则和理论相抵触。因此,要加大普法教育,做好法制宣传,强化群众的法制意识,在法治框架内一定程度弱化或剥离信访的权利救剂功能,将行政救剂、司法救剂和信访呈情实施程序有机对接。同时,要降低司法救剂和其他行政救剂的门槛,提高救济效率,及时地向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和支持,拓宽维护群众权益的渠道和途径,适度分流现实性的信访问题,减轻信访工作的负担和压力。
三、强化监督,保障落实。处理群众信访问题一定要出以公心,不能存有私心杂念,要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办事,在感情上贴近群众,在利益上尽量向群众倾
斜,100%有道理的100%解决,1%有道理的1%解决。解决信访问题还要有“彻底还帐”的勇气,做到还“感情帐”不怕丢面子,还“经济帐”不怕受损失,还“执法帐”不怕担责任,让群众真正看到我们为其解决问题、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信心和决心。为此,一要建立信访监督监察机制。信访督查监察室,专门负责督查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对排查梳理情况、交办信访事项办理情况、造成影响的信访事项的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督查。对在信访稳定工作中的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作出党纪、政绩处理。这样,就可以促使各级干部在信访稳定工作中增强工作责任感,扎扎实实地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处理解决好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二是要切实履行信访督查监察职能。采取电话、会议、走访、调研、责任倒查等多种形式进行督查、督办。三是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对因决策失误、工作不力而引发激化矛盾纠纷、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责任追究,严肃纪律、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在处理信访问题时失职、渎职,遇到信访问题推委、拖延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也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要规范信访工作行为,强化信访事项处理机关、工作人员的职责。对投诉事实清楚、符合政策法规的信访问题,必须及时解决到位,不能一转了之、不督不办、不问结果,失信于民;对不依法办事,损害群众利益、引发群众上访的,要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不能姑息迁就、心慈手软。同时,要规范信访人员的行为,教育、引导群众在法律框架内正常表达自己的诉求。要保护合法上访,对有利有序的上访要想法设法帮助解决,对有理无序的上访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打消一些上访人存在的“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思想。要惩戒违法上访,对极少数别有用心,以上访为幌子借机闹事、不听劝戒和警告的违法违规上访人,要依法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要坚决追究法律责任。要加大信访案件的公开处理力度,以案说访,以儆效尤,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和维护信访条
例。只有这样,才能保护绝大多数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社会的向前发展。四川珙县玉和苗族乡人民政府
做好信访工作的探索和思考2
关于做好基层信访工作的若干思考
尤集镇党委钟鸣
(2010年8月)
尤集镇地处灵璧县西北部,西接埇桥,北邻徐州。全镇辖16个村,面积83平方公里,人口万人,耕地万亩。作为全省首批产业集群专业镇和新农村建设示范镇,近年来,尤集的乡村工业、物流运输、集镇建设、民生工程等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社会总体和谐稳定。但由于诸多历史和现实原因,尤集镇的信访形势一度十分严峻,集体访、越级访和重复访频繁发生,曾被市、县信访部门通报批评。信访问题集中反映在三个方面:
一是镇窑厂土地权属纠纷。该窑厂系原尤集公社于1978年征用张东湖村一、二组土地建成,至2000年左右停产后,该村部分群众上访要求收回土地。2005年县土地局将窑厂土地部分确权给镇政府。群众不服,经县、市两级法制局复议仍维持确权意见,遂诉至法院。县法院于2006年10月判决撤销确权意见并责令县政府重新确权,但有关部门迟迟未作为,引发部分村民多次到市上访。
二是老汪湖大堤发包纠纷。1995年尤集镇政府根据当时有关政策,将境内老汪湖大堤使用权公开发包,其中张东湖村境内堤段使用权被该村原主任张某取得,租期30年,当年交了前10年费用。后张某又将大堤分包给78家农户耕种管理至2005年底。2006年初,鉴于原承包人张某外出多年下落不明,该村干部吴某等依据原合同向镇
续交了后20年的租金,再由其向农户组织发包工作。部分村民依据省水利厅出具给宿州市水利局的“要求制止发包国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堤滩地土地使用权行为”的意见(皖水政函【2006】197号),主张大堤使用权应平分到户,且不交承包费。吴某等曾就继续履行合同的合法性诉至法院,县法院判决续包行为合法。部分村民遂越级上访。
三是原镇农机站职工反映县农机局及站原负责人于1998年违规处置该站资产问题。
上述信访积案皆属历史遗留,因涉及群体利益纠纷,矛盾错综复杂,久拖未决,终至爆发。面对巨大的控访和维稳压力,镇委、镇政府痛下决心,切实增强属地责任意识和大局稳定意识,全力做好信访工作。我们一方面针对诉求,多方面采取措施解决问题;一方面宣传政策,多渠道疏导情绪稳控形势。目前,窑厂土地纠纷问题已经解决,窑厂占用土地由镇村主持交由张东湖村群众复垦耕种;大堤承包一案在坚持依法操作的前提下,尊重多数村民意愿,区别情况,因组制宜,宜包则包,愿分则分,并做好善后工作,做到不留遗患,问题已获初步解决;农机站问题经耐心引导已进入诉讼程序,法庭正在审理,职工情绪稳定。
痛定思痛,镇党委一班人深切地认识到,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这既是党委工作的职责所系,也是加快发展的环境必需,更是科学发展的题中之义。这次参加市委安排的专题调学,更使我们清
醒地看到了当前信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深刻地认识到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切实增强了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根据研讨学习心得,结合工作实践体会,我认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基层信访稳定工作,必须把握好以下两点:
第一,要有一个正确的态度。我把它通俗地归纳为:“不惹事,不怕事”。所谓“不惹事”,一方面是说,无论作决策还是办事情,我们都要注重在班子成员以及村级和机关的同志之间多协调、多沟通,千方百计兴利除弊,集思广益科学决策,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形成齐心协力、共谋发展的和谐氛围。镇里每出台一项重要决策或安排力度较大的工作,都要尽可能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以有效地促进决策的贯彻和工作的落实。另一方面,要时刻保持高度警醒,重视群众利益诉求,增强风险评估意识,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各种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的诱因。所谓“不怕事”,就是说对于信访问题要不回避、不推拖。矛盾一旦形成,既躲不开也绕不过,只能主动应对,积极解决。很多积案之所以久拖难决,客观上有其矛盾错综复杂的因素,但主观上也与我们或是重视不够,或是心存畏难或侥幸,因而工作不力、贻误最佳解决时机,导致“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有关。我镇的上述几起信访案件就是沉痛的教训,必须认真汲取。
第二,要有一个正确的方法。概括地说,就是要做到“三个不欠帐”,即“不欠感情帐、不欠政策帐、不欠程序帐”。一是不欠“感情
帐”。这里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要带着感情做信访,做到“情前理后”、“寓理于情”。可以说,我们对待群众的感情有多深,解决问题的力度就有多大,效果也就越好。另一方面,也是最根本的,就是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切实增强群众观念,认真做好事关群众切实利益的各项工作。在这方面,我们以深入开展“四民”活动和“学实”活动为抓手,组织镇村党员干部深入一线为农民办实事,帮群众解难题。两年多来,我镇在圆满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民生工程建设任务的同时,还多方筹措资金实施了村村通广播、户户通有线电视工程,完成了群众期盼多年的新农村示范小区建设、尤西新大街修铺以及镇街主干道亮化和供排水改造等民心工程,赢得了全镇群众的欢迎和支持。二是不欠“政策帐”。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是我们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的行动指南。要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执行政策、化解矛盾”的原则,妥善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对反映合理、政策支持的,要尽快解决;对反映合理但目前缺少政策、法律依据的,要耐心解释,以理服人;对要求过高或无理的,要加强疏导,搞好稳控;对少数别有用心挑头闹事、扰乱信访秩序的,要果断处臵,依法打击。三是不欠“程序帐”。要切实增强规范办信访的意识,努力促进信访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主要是认真落实信访事项的办理、复查、复核三级终结制,按照规范程序做好信访案件的终结处理工作。
在农村维稳工作中,我们还深切体会到,基层基础工作极为重要。尤其是必须加强村级基层组织建设,彻底筑牢维稳工作第一道防线。
如尤集镇张东湖村原本是有名的老大难村,村情复杂、问题棘手、组织瘫痪、形势混乱,历任党委、政府十分头痛。2008年,我们抓住村级换届的契机,精心指导该村顺利选出了“两委”班子。新班子建好后,从办好村民要求最迫切、最能受益的事情入手,很快树起了威信,凝聚了人心。现在,该村纠缠多年的遗留问题已经得到有效解决,形势趋于稳定,各项工作也走上了正轨。
做好信访工作的探索和思考3
做好信访工作的思考
xx镇地处城乡结合部,当前正处在各项重点建设的机遇期、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的关键期、各类社会复杂矛盾叠加显现期,信访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呈现出署名信访逐渐增多、“三访”(越级访、重复访、无理访)增多、集体访增多、重信访轻法律、上访老户居多等特点,成为全市挂号的信访大镇,信访堰塞湖严重影响项目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如何做好当前的信访工作,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是xx当前必须破解的一个重大而紧迫的课题。
一、现状
1、项目建设引发的问题。2000年以来,330变电站、x铁路复线、x铁路复线、x大道东沿工程、x镍项目园、x汽柴油、xx城东大桥、xx中心港等一批市区重点项目在xx实施,因土地征用、拆迁安置等问题引发了大量矛盾纠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低,拆迁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不到位,施工爆破强震,群众房屋受损要求补偿,征地村出嫁女和在校大学生要求参加征地款集体分配,因没有明确政策规定,导致分配方案因村组而异,引发群众上访。这些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复杂,解决起来非常棘手。
2、各类突发事件引发的的问题。xx村李xx、xx村汪xx非正常死亡、xx村交通事故、xx中学学生被杀等突发事件引发了群体上访。2000年xx镇引进xx客商骆xx新建汉滨区南方工业品批发市场,由于管理不到位,后来发生了客商卷走商户店铺租赁金外逃事件,造成农户租赁费、赊借的建筑材料费和拖欠工人工资及店铺租赁金累计300多万元无法兑付,问题解决十分棘手,致使群众长期上访。
3、村务不够公开引发的信访问题。部分村组财务不规范,存在包包账、捆捆账、片片账、陈年累月不记账的问题,缺乏有效监督与制约,引起群众强烈不满,低保指标、“”水灾恢复建房等惠农政策落实,少数干部优亲厚友,暗箱操作,引发了大量矛盾问题。
4、换届选举引发的问题。少数村因地方宗派问题严重,换届选举中和落选后拉帮结派,相互制肘,制造矛盾,如xx、xx、xx、xx等村的群体上访问题。
二、原因
1、基层组织执政能力薄弱。对项目建设和新农村发展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到位,支持力度不够,造成与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有一定差距。干部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粗暴、工作不细致、责任心不强,导致农村群众对基层干部失去信心,加之离城区较近,自然不愿向镇村组织表达自身诉求。一有矛盾就选择越级上访,只要有人牵头煽动就会造成集体越级访。
2、信访工作机制不完善。xx镇的信访案件绝大多数是重点项目建设引发的,由于各包村部门或包村干部不直接参与征迁协调工作,对所包村的信访案件不过问,也不愿去处理,导致解决信访问题的责任落不实,有的干部不深入了解问题的来龙去脉,主观臆断,搪塞应付,或者相互推诿扯皮,导致小问题托大,大问题拖炸,拖出信访、缠访、闹访和群体事件。
3、诉讼成本与绩效的“市场效应”致使群众择访弃诉。很多信访群众反映若采取法律诉讼的形式解决争议纠纷,既花费了钱财,也耽误了时间,即便胜了官司,执行也是个难题,造成成本过高,案件执行难。因此,在“胜了官司、赔了钱财、只能讨个说法”的现实面前,很多群众自然会选择信访“直通车”的方式解决问题。
4、“重堵疏防”的考核机制导致群众越级访、进京访。为更好地解决信访问题,构建和谐社会,各地都将信访与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单位业绩考核相挂钩。造成只管有无到市赴省进京上访案例、不管信访人上访事由是否合情合法的现象存在,甚至对无理上访、缠访、闹访等不能区别对待。采取用钱摆平、“重堵疏防”急功求稳的办法,给一些信访户带来了生财之道,实际上对群众上访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直接加大了接访和防控的成本。
5、群众缺乏应有的基础教育。近年来,国家对农民群众实施了一系列的惠民政策,免除了各类税费,农民群众的生活逐渐富裕,但最大的教训是放松了对农民群众的教育管理,造成农民群众只顾个人利益、不顾全局利益,只顾眼前、不顾长远,不支持地方建设。对建设造成个人损失时,漫天要价,违背政策信口乱说;不听劝解,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个别群众把上访当作解决问题的“金钥匙”,以访牟利、以访为业,上访过程中行为过激。
6、处置信访问题不能一视同仁。由于各类征迁补偿标准各异,同样情况不同处理、不同情况同样处理的现象引发了新的社会矛盾,甚至使群众信“闹”不信“理”,误以为“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同时采取哄、拦、卡、压的办法,把群众“逼”上了上访之路。
三、对策
信访工作是群众反映问题的重要渠道,是各级组织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也是检验各项工作的重要窗口。为此,我们从以下七个方面入手,夯实基础,健全机制,着力提高解决信访问题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一、加强宣传力度,规范信访行为。依法治访是新形势下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途径,从当前看,群众反映信访问题存在无序性、随意性和故意性。为此,我们要加快探索适应信访工作法制化的新体系,帮助和引导群众依法按程序上访。一方面强化条例宣传,积极引导群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逐级、有序上访;另一方面强化依法办事,维护信访工作秩序。按照“坚决处理极少数,警示教育大多数”的原则,通过依法严肃查处少数信访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树立法律权威,维护法律尊严。此外,我们依法维护信访处理结果,落实“三级信访”终结制,对已依法、按政策处理了的信访案件,但信访人仍然不服的,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使信访人息诉息访。对持续缠访、闹访的,经反复教育无效的,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打击,追究其法律责任。从而引导提高群众信访行为的自觉性,规范信访行为。
二、重视三问联解,解决信访问题。要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在法律上是否有规定、政策上是否有依据、依法处理群众心理上是否能接受这三问贯穿于处理信访问题的全过程,把法理与情理有效结合起来,在依法依规处理的同时,消除群众疑虑,达到三个目的,即“事情上给个明白、感情上开解疙瘩、法律上给个公正”。事情上给个明白,就是对人民群众提出的信访诉求,有没有道理、能不能解决、怎样解决?要详细说明原因,耐心解释,给群众一个明确的答复。感情上开解疙瘩,就是不仅要解决信访问题,而且要化解群众怨气、理顺群众情绪、调节群众心理,从感情上拉近与群众的距离,让群众相信、理解、依靠组织。法律上给个公正,就是对群众的信访诉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阳光运作、依法处理,做到不偏不倚,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增强群众法制观念和法治意识的同时,从根本上杜绝信“访”不信“法”的现象。
三、强化三基联建,完善信访机制。一要从源头上着手,加快健立和完善信访工作联系会议制度、领导信访工作责任制、信访信息事项报送和排查制度、信访事项报结和督办制度、信访工作重点管理单位制度、责任追究制度、领导接访制度等信访基本制度体系,对信访事项的提出、受理、办理、督办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使群众的信访行为有章可循,使各级机关处理信访问题有制度可依,做到保护群众的信访权力和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相得益彰。二要突出抓好信息反馈和问题处置等基础工作,完善信访工作决策机制、预警机制,强化信访工作网络建设,努力增强信访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做到预防在先、预警到位、预测准确、决策科学,形成工作合力,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三要进一步强化基层组织建设,牢记做好群众工作、处理信访问题、维护社会稳定是基层组织的重要任务,把好信访关口、处理信访问题,对敏感积案重点办。对一些涉及民生、社会稳定等最敏感案件,以及涉诉信访、群体性事件易发多发的敏感时期,实行一个重点案件、一个包案领导、一套人马,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解决。对普遍问题集中办,对群众反映的一些相对普遍性问题,列入信访接待日程,分轻重缓急加大协调力度逐步解决办理。对一些存在多个部门相互交叉的案件,积极联系和协调,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联合办理。对一些省市督办要结果、要情况的案件,要时间服从进度,坚决依法及时处理上访案件。对政策性较强案件依法办。对一些涉法涉诉案件和政策性较强的案件,组成法律顾问团,根据案件情况召开公开听证会,依法解决上访案件。对交叉案件预约办,切实提高基层组织处理信访事务、解决信访复杂问题的能力,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难事不出镇”。
四、推行三责联交,落实信访责任。一要认真落实业务工作责任,进一步推行党务政务公开,讲究科学方法,严格依法行政,强化工作监督检查考核,避免因工作方法不当、工作落实不到位而引发新的矛盾问题。二要认真落实群众工作责任,定期分析研判,镇村干部都要带着感情,带着责任,主动深入群众,做耐心细致的群众工作,畅通社情民意的反映渠道,多听取群众的意见,多关心群众疾苦,多了解群众期盼,争取群众的信任、支持和拥护,最大限度的减少因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工作不知情、不理解、不支持而引发的上访。三要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严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级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责任,并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注重分工、密切配合、联动处置。
五、执行三调联动,处理信访积案。一要坚持和完善人民调解方式,健全区镇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尽可能使群众的信访诉求在协商、调解中得到妥善解决,降低社会成本,促进社会稳定。二要充分利用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方式上的权威性,弥补人民调解的不足。要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于一体,进一步健全完善延伸“三调联动”调解网络体系,积极推进三大调解在程序上互相延伸渗透,强化三大调解的对接,各自发挥优势,联动化解纠纷,形成用调解方式解决信访问题的强大合力,最大限度地节约行政资源和诉讼资源,达到息诉罢访之目的,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整治效果三者的完美统一。三要引导人民调解组织利用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通过信访听证会和全程参与等形式,及时、有效地做好人民群众的思想工作,主动介入行政纠纷的化解,处理好信访积案。
六、倡导三救联合,帮助信访群众。很多信访群众都是社会弱势群体,有的因长年累月上访已成为名副其实的上访“专业户”,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被耗费,造成经济拮据、生产荒废、家庭困难。要坚持“事要解决、人要回去、回去后人心思定”的原则,把行政救助、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有机联合起来并贯穿始终,保障他们正常的生产生活,切实提高救助实效。对信访群众为维护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经济确有困难的,要实行诉讼费用、执行费用的缓交、减交、免交和提供免费法律服务,解决人民群众“打不起官司、告不起状”的问题;对一些久拖未决、情况复杂的信访问题,要综合运用行政、司法等方式,帮助信访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要积极促成慈善机构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对生活确有实际困难的信访群众实施社会救助,让他们感受社会的温暖,彰显人文关怀,促进社会和谐。
七、采取三措联用,减少信访案件。一要在正确鉴别越级访、无理访的前提下,对信访群众适当提高门槛、增加程序,有意识地提高他们的上访成本,一定程度上遏制越级访,从制度上杜绝政府埋单的现象发生。二要对信访案例进行一定的过滤,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手段,使之不进入信访轨道。三要上下配合,对一些带有矛头性、群体性的信访案件,要逐个明确责任主体,确定协作部门,制定方案集中解决一批“骨头案”、“群体案”、“缠访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的。公检法司要全力配合,通力合作,严厉打击无理缠访、闹访、聚众闹事的违法犯罪行为,震慑违法犯罪分子,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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