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之前的演讲稿一定要用心准备,优质的演讲稿是我们进行演讲的关键,那么相关的演讲稿该如何写呢?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在全镇村委换届选举部署会议上的讲话3篇,供大家品鉴。
在全镇村委换届选举部署会议上的讲话1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省委、省政府决定,我省第八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将统一于2011年1-4月集中开展,并与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同步进行。今天,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在这里召开全省村和社区党组织、全省第八次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大会,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动员和安排全省
第八次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这次动员部署会议非常重视,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齐玉同志、省政府副省长张光荣同志亲临会议指导,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纪委,省法院、省检察院以及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也前来参加今天的大会,这充分体现了各级领导和各部门各单位对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会上,齐玉部长还要做重要讲话,各级民政部门一定要认真领会、准确把握、贯彻落实。下面,我代表省民政厅就全省第八次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有关工作作如下说明和工作安排。
一、关于全省第八次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情况
(一)关于全省村(牧)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我省于上半年开展了全省村(牧)民委员会第七次换届选举工作。至2010年12月,全省第七届村(牧)民委员会任期三年,届满到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决定于2011年1月至4月按期进行全省第八次村(牧)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二)关于统一全省社区居民委员会届期并同步安排换届选举工作的问题。为统一全省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届期,降低选举成本,提高选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和民政部《关于切实做好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精神,2010年9月30日,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作出决定,2011年全省所有经居民选举、未经居民选举、届期已满、届期未满或者超期的社区居民委员会要统一进行换届选举,并以西宁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届期为准,将全省现任社区居民委员会届期统一为第七届,2011年换届选举后,全省社区居民委员会统一为第八届。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决定于2011年1月至4月进行全省社区居民委员会第八次换届选举。
(三)关于第八次全省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范围。省委、省政府决定,凡截至2010年12月31日,所有届满的上届村(居)委会,以及超期的村(居)委会,必须依法进行统一换届选举;因故在第七届任期中补选或者未选出的村(居)民委员会,也同时参加第八次全省统一换届选举。鉴于重建任务繁重,玉树州所有的村(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相应顺延,具体时间由玉树州人民政府商省民政厅另行确定。在撤村建居的地方,凡农村集体经济改制没有完成的,选举时应适用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不能适用居委会组织法的规定。
(四)关于统筹安排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有关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统筹城乡基层组织建设、规范选举工作程序、降低选举工作成本、提高选举工作效率,结合我省城乡基层组织建设实际,经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研究,决定对全省村和社区党组织、全省第八次村(牧)民委员会、全省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行统一部署、统一组织、统一指导、统一检查。
(五)关于选举工作监督的有关安排。根据民政部的有关要求,本次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要全面推行选举监督制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党委、人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发挥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及基层群众对选举全过程的监督作用。另一方面,在县乡层面上要普遍推行聘请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换届选举工作监督员的监督方式,为他们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开展监督工作。县乡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要向社会公布办公地址和工作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对有关换届选举工作的来信来访,要及时调查研究,妥善答复,依法解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关于第八次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主要任务
本次换届选举要在坚持党的领导、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发扬民主等基本原则的基础上,精心组织,分类指导,真正把群众拥护的思想好、作风正、有能力,愿意为群众服务的人选进村(居)民委员会班子,进一步加强以村(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应努力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一)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委员会名额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执行。要积极引导村(居)民把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的人选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保证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班子素质优良、坚强有
力。要认真落实好中央关于“四个提倡”的要求,即:提倡把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按照法定程序推选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通过选举兼任村委会成员;提倡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为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提倡拟推荐的村党支部书记人选,先参加村委会选举,获得群众承认后再推荐为党支部书记人选;提倡村委会中的党员成员通过党内选举,兼任村党支部委员成员。适合实
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交叉任职的村(社区),原则上要实行“一肩挑”。交叉任职必须建立在尊重选民意愿、遵循民主选举程序的基础上,不能硬性规定,不能搞“一刀切”。各地要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依据村和社区的规模,从严确定享受补贴的村(社区)干部名额,为下一步统筹解决好村(居)干部报酬问题打好基础。
(二)优化村(居)委会班子结构。要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注重把农牧区和城镇社区致富带头人、返乡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农牧民经纪人、农牧区专业合作社和产业协会成员中的优秀党员和优秀人才依法选进村(居)委会班子,鼓励符合条件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通过法定程序积极参与选举,经依法选举担任村(居)委会班子成员,进一步增强村(居)委会班子成员素质能力。积极适应统筹城乡发展的新要求,探索流动人口参与居住地社区(村)民主选举的有效途径,依法保障流动人口的民主权利。要进一步提高村(居)委会班子成员的文化程度,原则上新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般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新任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般应具备高中(中专)以上学历。要加大年轻干部选拔力度,鼓励和支持共青团、妇联组织负责人、优秀回乡知识青年参加村(居)委会选举,村(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要有一名35岁以下的干部,年轻干部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提高。提倡把年轻党员、女党员特别是共青团和妇联组织主要负责人提名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西宁市、海东地区、海西州的村(社区)妇代会主任进村(社区)“两委”原则上要达到100%,其他地区要比上届有较大提高,确保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妇女干部。多民族居住的村和社区,村(居)民委员会中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三)推选新一届村(居)民代表和村(居)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产生。居民代表由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或者居民小组推选产生。村(居)民代表具体名额,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根据村(社区)规模和人口状况确定,一般村(居)民代表为30至50人。村(居)民小组长由村(居)民小组推选产生。村(居)民小组长和村(居)民代表的任期与村(居)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四)全面成立村务监督机构。各地要根据新修订的《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将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合并,在选举村委会的同时,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村务公开监督委员会设主任1人,成员2至4人,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务公开监督委员会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授权并开展村务监督工作,并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与村民委员会任期同届。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五)建立健全村(社区)配套组织。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可兼任下属委员会成员。人口较少的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相关工作。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要帮助、指导各村(社区)及时召开村(社区)“两委”联席会议,明确村(社区)“两委”成员分工,以保证新班子能够顺利开展工作。要同步抓好村(社区)共青团、妇代会等各类组织建设,理顺村(社区)各类组织的关系。
(六)完善村(社区)各项规章制度。村(居)民委员会要分别制定三年任期目标规划和计划,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社区)“两委”联席会议制度、村(居)民委员会工作制度、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和村(社区)“两委”议事规则以及“三议一表决”、财务管理等制度,修订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居)规民约。
三、关于第八次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安排
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将安排基层党组织与村(居)民委员会统一换届,将统筹安排村民委员会与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社区居民委员会将在全省统一届期的基础上开展首次换届选举,新修订的《村委会组织法》在不久前才颁布施行,等等这些情况,都与以往的换届选举有较大差异,特别是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政治、政策和法律等方面的要求都很高,而且时间紧、任务重,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和基层群众都很关注。因此,各级民政部门要在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担负起组织、指导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任,科学安排换届选举各阶段工作,务必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确保换届选举顺利进行。各阶段的重点工作和时间要求是:
(一)迅速启动准备阶段的各项工作。时间安排是:从全省动员部署大会到2011年1月30日前。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健全领导和工作机构。凡举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地区,都要成立专门的州、县、乡三级由党委、人大和政府领导挂帅,有关部门参与,民政部门组织协调的换届选举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保证必要的工作人员和经费,推动选举工作有组织、有步骤、有秩序地开展。同时,要健全和落实领导责任制,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各级民政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2、深入开展宣传动员。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都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特别是要宣传好中央和省有关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文件精神,激发群众参与选举的热情,了解选举的基本程序,珍惜民主权利,真正把办事公道、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人选进村(居)民委员会班子。同时,要积极教育引导党员和群众切实按照真实意愿投票,在实践中学会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3、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县乡两级要从实际出发,围绕组建村(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选举教育和培训、选举工作各个阶段的基本要求、选举工作进展安排等制定工作方案。要认真总结以往换届选举的经验,做好换届选举前的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本辖区村(居)委会建设情况及存在问题,制定分类指导方案。县乡村三级都要建立健全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信息报告制度,全面掌握选举动态,及时上报选举中发生的重大事件。在选情复杂的地方,县乡两级要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切实加强工作力量,加大指导力度。
4、开展选举工作骨干培训。各级换届选举领导机构要逐级培训选举工作人员,组织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和省换届选举工作文件。切实提高他们依法做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能力。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将对州、县级有关人员和乡(镇、街道)骨干进行示范培训。各县(市、区)要重点做好对县乡两级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骨干的培训工作,使他们准确掌握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不断提高指导选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乡镇层面要重点做好对包片干部、选举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工作,使他们熟悉选举程序和方法步骤,不断提高实际操作的规范化水平。凡不熟悉法律政策的县乡干部不宜解答群众的咨询,不宜接待群众上访,不宜进村(社区)入户指导。未开展教育培训的地方,不宜匆匆忙忙组织换届选举。不能熟练掌握选举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县乡干部以及在选举培训中不合格的县乡干部,不得派到村和社区指导选举工作。
5、完成村(社区)财务审计工作。乡镇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组织开展对村(社区)财务清理、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任期届满审计工作。对村(社区)集体收支情况、集体财产管理使用情况、土地补偿分配和使用情况、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和管理情况、债权债务情况以及群众反映集中、强烈要求审计的其他内容,要列入审计范围,并及时公开审计结果。
(二)认真做好选举阶段各项工作。时间安排是:从2011年2月1日至3月30日前。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推选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由3至7人单数组成,其成员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由村(居)民会议或各村(居)民小组推选产生。推选工作在乡(镇、街道)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的指导下,由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委会具体实施。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指定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社区)党组织成员可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正式候选人的,必须退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对于不履行职责的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经大多数村(居)民或村(居)民代表同意,可终止其职责,其缺额可另行推选或按照上次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产生。
2、做好选民登记工作。选民登记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应做到全面准确,不错登、重登、漏登,保障村(居)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提前离岗或退休回原籍居住一年以上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选聘到村(社区)服务的高校毕业生,由本人提出参加选举的申请,并经村(居)民会议或者村(居)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应当予以登记。但已在户籍所在村(社区)或者居住村(社区)登记的选民,不得再参加其他村(居)民委员会选举。选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20日前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3、细化候选人条件。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下发的《指导意见》对村(社区)“两委”候选人的提名推荐提出了基本要求。各地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指导意见》的前提下,对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资格条件作出进一步规定,细化候选人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法律资格、能力条件等方面的具体细则,引导群众把符合候选人条件并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人提名为候选人。各村(居)选委会要根据县乡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村、本社区的实际情况,明确村(居)委会成员候选人任职资格条件,经村(居)民选举委员会讨论后,依法由村(居)民会议研究通过,并予以公告。
4、规范候选人的竞争行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应积极主动、客观公正地向选民介绍正式候选人的情况。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竞职承诺、公开演说、现场问答等形式,组织候选人与选民直接见面,搭建候选人公开亮相、公平竞争的有效平台,教育和引导参选群众合法、正当、有序地参与竞争。要严肃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纪律。禁止候选人或候选人指使的人私下拉票。要加强对候选人任职设想或竞职承诺的审核把关工作,任职设想或竞职承诺不得有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的内容,不得有侵犯他人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不得有对竞争对手进行人身攻击的内容。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数等手段,以及利用宗族宗教势力等破坏、妨碍选举的,依法严肃查处;对以不正当竞争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宣布当选无效;对恶势力、境内外敌对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的,要依法从快打击处理。对换届选举中查处的典型案例,要在一定范围进行通报。
5、认真组织投票选举工作。选举大会是村(居)委会选举的核心环节,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按照选举投票程序进行,切实做到法定程序不能变、规定步骤不能少、法定的时限不能变。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要全面实行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村委会委员、主任的直接选举方式。在有条件的社区,要积极开展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直接选举。要切实维护选举大会的现场秩序。各类选举大会投票场地要全面设立秘密写票处,普遍实行秘密写票制度,确保村(居)民在无干扰的情况下自主表达选举意愿。严格规范委托投票,严格控制流动票箱。选票尽量以县为单位进行统一。在选票的设计、发放、读取,以及秘密写票间的设计、管理上采取相应措施,运用人防、物防、技防等各种手段做好防范工作,绝不允许走过场,图省事。计票结束后,经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依法确认选举有效后,当场宣布计票情况,颁发由省民政厅统一印制的当选证书。
(三)合理统筹总结验收阶段各项工作。时间安排是:从2011年4月1日至4月30日前。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工作移交。交接工作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主持下进行。新一届村(社区)“两委”产生后,要及时召开村(社区)“两委”联席会议,对“两委”成员做出明确分工。在10日内原村(居)委会要将公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帐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等,及时移交给新一届村(居)委会。财会人员一般应保持相对稳定。对无故拖延移交的,乡镇党委和政府应当给予批评教育,督促其加以改正。对拒绝移交的要依法强制其移交。对移交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纪检监察机关、司法部门反映并依法处理。要做好落选人员思想工作,引导他们积极支持新当选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开展工作。选举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统计、汇总、上报选举结果,建立健全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档案。
2、搞好总结验收工作。各县(市、区)、乡(镇、街道)要组织人员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紧紧围绕整个选举程序是否规范、合法;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各工作委员会是否健全;村(居)民代表和村(居)民小组长是否依法推选产生;各项工作制度和村(居)民自治制度是否健全并切实可行;是否制定了任期内本村(社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换届选举资料是否整理归档;组织领导是否有力;换届选举工作有关表格填报是否及时准确;相关后续工作措施是否得力,并是否完成上报了换届选举工作总结报告等方面进行逐级检查验收。省上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的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抽查验收,以确保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全面圆满完成。
3、启动新一轮培训工作。各地应结合实际制定新一届村(社区)干部三年培训规划和培训计划,按照分级培训原则,分批分层次有计划地抓好村(社区)“两委”成员的培训工作。特别是对新当选的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要确保在上半年就由州县两级培训完毕。其他成员,要保证1年1次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和运用村(居)民自治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基层工作的基本方法和相关技能,尽快适应新的岗位,进入新的工作角色。对连任的村(居)委会成员也要进行不定期轮训,进一步增强他们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履行岗位职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通过新一轮培训,增强基层干部正确执行政策、坚持依法办事、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同志们,做好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精心组织,依法办事,全面完成第八次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任务,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群众自治机制,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在全镇村委换届选举部署会议上的讲话2
在村换届选举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我村党支部自2001年9月换届以来,任期将满,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文件规定,今年必须进行农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央工作安排,今年四季度要在全党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了保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县委决定,农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在5-6月份进
行,为认真做好我村的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我谈几点意见:第一,如何正确认识这次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前段时间,我在互联网上看到某市三个县的县长被免职,其原因没有别的,只给他们一条理由,就是在近几年的领导中,没有抓住近几年快速发展动力,错失了几个县发展的良机,经济和社会各方面毫无进步,是失职。从这个故事中,我们看到,一个领导一个班子的素质,与我们人民群众的生活是息息相关的,不要认为选你也可以他也可以,与自己没有关系。我们知道,现在我国的经济和社会正处在大刀阔斧的变革中,未来的几年对于我们村的发展是一个很重要的时期,抓住了这个机遇,我们村也许能高速发展,错失了这个时机,我们可能就要远远落后于别人。一个村的领导不能失这个职,我们每一位在选举时也不能失这个职,选错人同样是我们的失职。实际上,现在我们需要的是敢作敢为,有作为有抱负的干部,不是要混日子的干部。所以在坐的诸位首先要站在这个高度上来参加这次选举,正确行使选举权,选好人,选对人。其次,支部换届选举是党内民主生活的重要内容。我们党之所以有这样大的生命力,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她有她的组织性、纪律性。而我们就是这种组织性和纪律性的实践者。这种组织性和纪律性要求我们做到进行选举时,要以德能来选干部,不能以个人关系来选干部,要着眼集体利益来选干部,而不能从个人利益来选干部。这也是我们民主生活的要求。第二,如何正确认识村干部这个村干部包括支部成员和村委会成员。首先从名利上去分析村干部的得失。现在的村官不好当,首先是没有利,即使是有工资标准,但这个工资少得可怜,仅200元左右。这是个什么概念呢!有的坐在家里打打麻将,一天的出入就有这么多,做点工子吧,每月也能拿个500、600的。况且现今多数的村上连工资也开不出,实际上没有拿工资啊。但他们也要养家糊口。如果说村干部有外快,连我也不敢相信,我一个副镇长都没有,何况一个村干部?但他们每月付出的电话费、交通费有很多都是自已出的。无利可图!如何说为名,一个村官名有多大!何况在现今,矛盾多、麻烦多,今天得罪这个,明天又要得罪那个,又有何名呢!既然你说名也没有,利也没有,那为什么又有人当村干部呢?大家可以看到,村干部队伍中不乏有为名利而来的,但他们名利都没有捞到就灰溜溜地走了。当村干部究竟图什么!我讲,当村干部首先要有一种责任感,要有为民办实事,带动村经济发展的责任感,要有奉献的精神,这样的人才能当村干部,才会当好村干部。全村得到发展,村民得到实惠,大家肯定他,赞美他。这就是当村干部的名,当村干部的利。村干部得到的是这些,也应该为这些而来。第三,选什么样的人当村干部在农村贯彻落实“三个代表”,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富民,解决富民问题关键是选好带头人。要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必须抓紧培养、造就一支与这一要求相适应的村干部队伍,提高他们带领群众加快发展的本领,也就要坚持德才兼备,保证选配质量。必须严格坚持选人的五条标准,即:拥护“三个代表”、勤劳守法致富、愿为村民服务、得到村民拥护、具有“双强”本领。这五条标准是政治上靠得住、发展上有本事、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具体化,是一个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缺一不可。绝不能把标准与个人财富简单地划等号,否则就会误导群众,就有可能产生“认钱不认人”、“谁有钱谁就能当村干部”的错误认识。在选人用人标准问题上,一定要做到坚持标准不含糊,执行标准不变通,落实标准不走样。要选政治上靠得住,不关心政治的,思想与政策不主动保持一致的,没有政治责任感的,就必然不能带动群众顺应时代发展方向发展;要选德性好的人当村干部,只有清正廉洁、公道正派、责任心强的人才会得到村民拥护,才会愿为村民服务,才会把自己的政治生命与村集体与群众的需要结合在一起。那些德德性不好的,只顾着自己的,必然没有心思为村民谋富利,也就会给全村带来不幸。要选经济上有开拓精神的,经济生活不是一成不变的,只有具有开拓精神,才能顺应市场经济的规律,带领大家走上致富的康庄大道。第四,如何正确看待村干部的权力
1、必须使权力为人民发挥出最大效能,为人民谋取更大利益。对权力的掌握和运用,是事关党同人民群众关系的一个重大的经常性问题。党的宗旨不仅体现在党的理论和路线上,也更体现在广大党员干部的行动中。在现实生活中,人民群众总是通过所接触党员干部的实际行动来看党是不是真正为他们谋利益。所以,干部作为一个执掌一定权力并担负相应责任
在全镇村委换届选举部署会议上的讲话3
在村委会换届选举动员会上的讲话
村委会换届选举是全镇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直接关系到全镇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选好配强村级班子,对于全面提升基层组织建设水平、巩固和提高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搞好村委会换届选举,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任务。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是我们党执政工作要紧紧抓住和正确处理的重要问题。村委会作为村民的自治组织,在农村的各项事务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担负着直接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加快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重任。认真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选好配强村委会班子,对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要抓住村委会换届的有利时机,把那些群众真正拥护的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有文化、真心实意为民办实事,能带领群众致富的人选进村委班子,增强村委班子的感召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不断提高村委会的自治能力和党在农村的执政能力。
其次,搞好村委会换届选举,是在新形势下加强农村村级组织建设、推进农村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快农村改革发展,保证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最终要靠基层组织去贯彻落实。基层一线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主战场,科学发展观最终要实践在基层、体现在基层、检验在基层。基层组织不力,科学
1发展就会落空,农村改革发展的目标就无法达到。因此在这次换届选举中,要选强班子、选准人,把那些能力强、肯吃苦、讲奉献、重品性的同志选进班子,推上领导岗位,为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第三,搞好村委会换届选举,是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七大提出,要把发展基层民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指出,要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带领广大群众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通过村委会换届选举,进一步理顺基层党组织和村委会的关系,发挥基层村党组织对村委会的领导和保障作用。要通过推荐和民主选举,不断增强村民对村委班子的信任感,积极支持他们的工作。要通过换届选举,进一步增强村委会班子成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促使他们以良好的工作作风,全心全意为广大村民服务。这样,就有利于建立起一种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的、新型的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的稳定,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同时,大家也应该看到,今年以来,全国各地许多事故、事件频频曝光,安全问题、稳定问题、转型问题、和谐问题等等容不得我们有丝毫的懈怠和马虎。因此,我们一定要站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战略高度,以敏锐的政治意识、务实的工作作风、严密的工作部署,充分认识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强化责任,把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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