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自查报告3篇(机械行业安全自查自纠报告),欢迎参阅。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自查报告1
****************有限公司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贯彻执行***市建设委员会建管****号的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施工用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管理,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公司于***年*月**日~*月*日,对在建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的检查,共查在建工程8项,建筑面积 M2,7台塔式起重机、6台物料提升机、合计13台设备。共下发整改通知单4份。检查内容为施工用起重机安全专项检查,严格按照建设部颁布的建筑机械使用安全规范(JGJ59-2011)为标准,目的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查制度、查认识、查现场隐患,检查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不断提高施工安全可靠度,杜绝安全隐患,广泛开展“一遵二返”(尊章守纪、反对违章指挥、反对违章作业)活动,树立“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的安全生产观念,促进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迎接市建委安全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检查中发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作业方案的编制、审查环节
检查中发现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未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批,监理审查后实施,方案千篇一律,不能指导现场作业。
2、龙门架:部分井架上料平台采用毛竹搭设,架体无限位装置,无安全防护门,无安全保险,吊蓝采用单绳牵引设置,地面牵引无保险措施,吊蓝无遮盖保护,井架接料口无防护棚,卷扬机制动刹不灵,无接地保护,接料口采用竹架,无防护。
3、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不到位,无使用、保养记录。
4、部分管理人员对特种设备的管理法规和有关业务知识不甚了解,导致管理不到位。
二、开展了一期安全法规、安全知识竞赛,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普及安全常识,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高生产人员安全操作水平和自我保护技能。
三、组织项目经理、技术骨干学习《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四、组织项目经理、技术骨干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参观学习,提高项目经理安全创优意识及创优水平。
五、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了一次项目部安全检查活动,排查安全隐患,制止和纠正“三违”现象,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
***************有限公司
*****年**月**日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自查报告2
建筑起重机械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和安全监督机构的监督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建筑起重机械、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两项内容的专项整治,明显提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两项内容方面的标准化管理水平和安全监督机构的监督能力,消除短板,并培养一批熟练掌握相关标准规范的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切实防范建筑起重机械、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范围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筑起重机械、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三、整治重点
(一)建筑起重机械
1.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履职能力和履职情况。一是重点整治施工、监理、设备租赁及安拆等责任主体单位设备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无设备专业管理人员、责任人员不明确或相关责任人员不熟悉设备相关的标准规范、不掌握设备的安全装置及工作原理、无履职能力或不履职的行为;二是重点整治安全监督机构及其一线监督人员对起重机械设备“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等突出问题。
2.产权备案登记情况。重点整治不按规定办理产权备案登记和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产权备案登记、套取其它设备产权备案登记信息以及超备案有效期使用等行为。
3.老旧淘汰设备的管理情况。重点整治不按文件及相关规范要求使用淘汰及报废设备等情况。
4.设备的转场保养和构配件的进场验收情况。重点整治设备转场不做转场保养、设备及构配件进场未经全面检查验收合格而进行安装、安装非原厂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等行为。
5.租赁、安装等合同的签订,安装(拆卸)告知(包括安装、加节、顶升、附着及拆卸等告知)、安装(拆卸)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装(拆卸)人员的持证上岗等情况。重点整治与个人签订租赁、安装(拆卸)等相关合同,无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出借、挂靠资质而进行安装(拆卸),安装(拆卸)人员无证或持假证、套用他人证件上岗(通过“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查询),违章操作和不按规定进行安装拆卸告知等行为。
6.安装(拆卸)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批及实施,安全技术交底、验收情况。重点整治专项方案及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方案审批把关不严、流于形式,现场与方案不符,安装、顶升、加节、附着后未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或验收把关不严、流于形式、验收资料弄虚作假的行为。
7.检验检测情况。重点整治出借、挂靠检测资质,检测人员无证、持假证、套用他人证件上岗(通过“全国特种设备从业人员公示信息查询系统”进行查询),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无现场检测的原始记录及相关图片、视频、检测报告与设备实体情况明显不符、甚至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超过检测有效期或停用超过6个月而不及时重新进行检测等行为。
8.使用登记办理情况。重点整治不按规定及时通过“湖南省建筑起重机械备案和使用登记系统”办理使用登记和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使用登记以及超使用登记有效期使用等行为。
9.使用、保养和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重点整治司机、信号工、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持假证、套用他人证件上岗,人员数量不能满足工程需要,违章操作,随意调整和拆除安全保护装置、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使用不合格吊索吊具,钢丝绳磨损、变形、锈蚀达到报废标准不及时更换,不按规定作例行保养,不执行交接班制度,不实施各级保养,转场时不做转场保养,不按规定进行每月不少于一次的经常性检查,不按规定每年进行一次周期性全面检查,检查、保养工作流于形式、资料弄虚作假。10.塔吊的安全使用情况。重点整治塔吊力矩限制器、起重限制器、高度限位器、幅度限位器、防脱钩脱绳装置、防断绳断轴等安全保护装置失效,吊钩、滑轮等磨损、变形、裂纹、锈蚀等达到报废标准不及时更换,主要结构件的变形、开焊、裂纹、锈蚀等超过规范要求未及时处理;高度超过规定不安装附着装置等行为。
11.施工电梯的安全使用情况。重点整治起重量限制器、防坠安全器、急停开关、上下限位、上下极限限位、门电联锁等安全保护装置失效,SC型不安装安全节,SCD型吊笼及对重防断绳装置失效,安全钩未安装到位、停层平台搭设不规范、防护不严密、梯笼超附着高度运行等行为。
12.物料提升机的安全使用情况。重点整治起重量限制器、防坠安全器、安全停层装置、上下限位装置、控制器手柄的急停开关等失效,安装高度超过30米时未安装渐进式防坠器、自动停层、语音及影像信号等装置,附墙架安装不符合要求、未采用原厂附墙架或采用非标准附墙架时未经设计计算或不符合规范的相关规定,超独立安装高度未安装附墙架,附墙架间距及自由端高度超过6米,违规使用缆风绳,吊笼超附着运行、吊笼载人、停层平台搭设不规范、防护不严密等行为。
13.其它违反相关强制性标准、规范、及相关规定的行为。14.对人员的证件须采用“人和三证合一”的方式进行核查(本人、身份证、操作证、证件网络查询截图)。
(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1.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履职能力和履职情况。一是重点整治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单位临时用电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无临时用电专业管理人员、责任人员不明确或相关责任人员不熟悉相关的标准规范,不掌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三项基本安全技术原则及相关专业知识,无履职能力或不履职的行为;二是重点整治安全监督机构及其一线监督人员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等突出问题。
2.电工及用电人员的情况。重点整治电工无证或持假证、套用他人证件上岗,不熟悉相关标准规范,用电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不了解安全用电基本知识等行为。
3.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批、实施、安全技术交底、验收情况。重点整治不按规范要求的8大内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审批流于形式,施工现场与施工组织设计不符,验收把关不严、流于形式、验收资料弄虚作假等行为。
4.三项基本安全技术原则的执行情况。重点整治施工现场“三大系统”(三级配电系统、二级漏电保护系统、TN-S接零保护系统)未形成,未采用同一保护系统,无安全用电保护措施、随意配电、私拉乱接等行为。5.外电线路及配电线路执行规范的情况。重点整治不按规范对外电线路进行防护,配电线路导线及电缆的选用及架(敷、埋)设、固定、防护不规范等情况。
6.安全电压使用情况。重点整治潮湿等特殊场所的照明不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等行为。
7.工作零线(N线)和保护零线(PE线)的设置和防雷接地情况。重点整治不按规定设置PE线,PE线串联设置,N线与PE线混用,PE线重复接地的数量不足,不按规定设置防雷接地等行为。
8.配电箱、开关箱的设置和箱体内电器装置的情况。重点整治使用锈蚀、破损、材质不符合要求的配电箱、开关箱,使用木板配电箱、木板开关箱,箱体未设门、锁、无防雨措施,现场不设置总配电室或其防火等级等设置不符合要求,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不分开设置,配电箱中动力与照明未分路设置,箱体内电器装置的选择及安装不规范,漏电保护器的参数不符合要求、各级之间参数不匹配,用空气开关代替隔离开关或漏电保护器等行为。
9.开关箱“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执行情况。重点整治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等行为。
10.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用电情况。重点整治用多股单芯线代替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作为负荷线或电缆芯线选用不规范,用设备自带控制箱代替开关箱,使用倒顺开关控制电器,不按规定连接甚至不连接PE线等行为。
11.使用及维护情况。重点整治不按规定进行巡检和定期检查,不按规定对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的漏电动作参数进行检测或相关的巡检、检查、检测流于形式、资料弄虚作假等行为。
12.其它违反相关强制性标准、规范及有关规定的行为。
四、时间安排
(一)6月下旬至7月底:部署启动、培育专项整治观摩工地及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观摩阶段。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须在本方案所列整治重点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建筑起重机械、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实际情况,全面清理两项内容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迅速培育不少于2个专项整治的观摩工地,并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的形式,结合现场观摩,开展一次集中培训,确保施工、监理企业及安全监督机构的相关人员掌握两项内容的标准规范要求,为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8月初至9月底:自查自纠阶段。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指导、督促施工及监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就两项内容组织所有在建项目进行自查自纠,并形成书面材料,企业及项目部、监理部均应存档备查。
(三)10月初至11月底:市州专项督查阶段。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发现企业、项目自查自纠流于形式、专项整治无明显效果的,须责令企业、项目重新进行自查自纠,并列入差别化管理对象。
(四)12月:总结分析阶段。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并明确两项内容仍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为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所采取的常态化管理措施,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并为下一步进行其它内容的专项整治积累经验。
五、工作要求
(一)狠抓落实,创新方式。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此次两项内容的专项整治作为今年安全监管工作的 重要内容来抓,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分阶段落实并督促辖区内所有企业、所有在建项目落实此次专项整治的相关工作要求,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着力于提高专项整治工作实效,创新监管方式。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方面,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监督机构要建立并指导、督促本辖区内施工企业建立企业级临时用电标准化展示区,相关工作作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基本内容;在建筑起重机械管理方面,要提高科技含量,推广运用安全监控系统;针对监管力量和能力的不足,各地要充分发挥防灾防损机构的作用,可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设备专家对辖区内的设备进行检验检测、辅助监督,相关费用可列入防灾防损费用的使用计划或争取同级财政专项资金。
(二)结合考评,严格追责。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专项整治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合,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的企业和项目要及时责令整改,对典型案例要媒体曝光。专项整治开展不力、提出的问题整改不落实的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均认定为不合格,并认定上报相关责任主体和个人的不良行为记录。对有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测机构,及时将其违法违规事实移送相关部门处理,情节严重的,清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检测市场。我厅将适时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结果作为对各地目标管理工作考核时加扣分的重要内容,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流于形式、工作无明显成效的地区,将约谈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并函告当地政府。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自查报告3
芜湖万春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治理检查工作方案
公司各项目部: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和使用安全管理,杜绝建筑起重机械倒塌或吊笼坠落等造成的群死群伤事故,我公司决定在各个项目部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措施,排查治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隐患,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提高从业人员按章操作的自律性和安全防范意识,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二、组织领导
我公司组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进行检查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工作。组长:方伟 副组长:胡云海 组员:李元园 胡坤 刘军 赵婷婷
三、整治范围
我公司项目部使用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吊篮等建筑起重机械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以及与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相关的安装拆卸、产权(租赁)单位。
四、整治内容
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组织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租赁、安装(拆卸)告知和使用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
2、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及起重吊装作业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及现场执行情况;
3、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基础、连接部件、安全保险装置、限位装置、附墙装置的完好性和安全使用情况;
4、塔机周边环境的安全使用条件及群塔作业防撞措施落实情况;
5、建筑起重机械定期检测、日常使用、维护、保养记录以及设备档案管理情况;
6、建筑起重机械装拆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
7、建筑起重机械司机、信号司索工、安装拆卸作业人员是否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情况;
8、塔吊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和现场运行情况。
五、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自2017年4月20日开始至 2017年5月20日结束。
公司工程技术部要对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活动情况进行认真分析,认真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完善和落实长效机制,巩固成效。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个项目部务必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分析研究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办法,狠抓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
2、强化监督,消除隐患。各个分公司、项目部要按照专项整治方案要求,指导、监督各责任项目部逐条进行自查、整改;在公司自查的基础上,要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整改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复工。对专项整治期间仍然发生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查处。
3、形成机制,巩固成效。通过扎实开展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强化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措施,提高从业人员按章操作的自律性和安全防范意识,形成部门、单位管理长效机制,全面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抄送:芜湖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芜湖万春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0日
芜湖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自查报告3篇(机械行业安全自查自纠报告)相关文章:
★ 企业安全生产安全隐患自查报告5篇(生产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表)
★ 教师师德师风个人自查报告12篇(小学教师师德师风个人自查报告)
★ 2022优秀施工合同经典范本3篇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2022 版
★ 年秋季XXX小学开学工作自查报告3篇 学校秋季开学工作自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