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县委换届实施意见3篇 县乡换届意见建议,以供借鉴。
县委换届实施意见1
关于认真做好社区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区委办2012年65号)
各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今年,我区社区基层组织任期将满。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下简称《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居委会组织法》)的规定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2010?27号)、《民政部关于切实做好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民函?2009?43号)、《浙江省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暂行规定》(浙民基[2003]180号)(以下简称《换届选举工作暂行规定》)精神,现就做好我区社区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为核心、议行分设”原则,完善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社区治理结构;以实现“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发展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为目标,选举产生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结构科学合理、社区群众拥护、富有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的新一届社区组织领导班子,进一步推进我区城市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创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温馨和谐家园,为全面建设富裕文明秀美和谐的幸福xx提供坚强的基层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社区党组织是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要在区委的统一部署、各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有序进行。各街道党工委要严格考察社区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认真把好审批关。
2、严格依法办事。换届选举时间应严格按上届换届选举时间满三年后进行。要认真依照《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和《居委会组织法》、《换届选举工作暂行规定》及法定程序办事,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背民意、违反程序和不按章办事等情况发生。要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规定的退休政策办理退休手续,社区工作者的退休年龄参照企业职工标准执行。
3、充分发扬民主。要按照民主管理的要求,充分保障党员和居民合法的民主权利。候选人的确定,要广泛听取党员和居民的意见,反复酝酿协商,按照公正、民主、竞争、择优的要求产生。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按照“两推一选”、自荐直选等方式进行,要引入竞争机制,努力在扩大党内民主上下功夫。社区委员会换届选举要在依法推选出居民代表的基础上,通过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社区居委会班子;在居民代表推选中要广泛动员广大居民参与。同时,要积极鼓励大学生村官参与竞选。
4、提倡交叉任职。提倡社区党组织成员与社区居委会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鼓励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选举兼任社区居委会主任;鼓励社区党组织领导成员通过法定程序选举兼任社区居委会成员;鼓励社区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居民小组长和居民代表。
5、逐步探索创新。为积极探索区域化党建新模式,试行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兼职委员制”(兼职委员不占职数),即采取从辖区机关单位分管领导、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的党组织负责人或具有党员身份的单位法人中推选担任社区兼职委员。其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本辖区党建工作。
三、职数配备和任职条件 社区组织架构保持现状不变,即由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三个组织构成。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选为社区组织成员: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被劳教或者解除劳教未满3年的;违反计划生育未处理或受处理后未满5年的;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3年的;丧失行为能力的。各社区基层组织职数配备和具体任职条件按以下要求把握:
1、社区党组织的职数配臵和任职条件。党员在50人以下的,建党支部,设委员3至5人,其中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党员在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建党总支,设委员5至7人,其中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党员在100人以上的,建党委,设委员7至9人,其中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社区党组织组成人员要适当吸收社区下属党组织负责人、热心社区工作的退休老党员干部等对象。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组织关系在本社区的正式党员;能认真执行党章,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性原则强,政治立场坚定,有党务工作经验和较强的专业知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走群众路线,善于组织群众、发动群众,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年富力强、身体健康,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社区党组织成员(书记、副书记)的年龄要求退休前能干满一届。兼职委员的组织关系可不在本社区党组织,原则上由辖区内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班子成员或具有党员身份的单位法人兼任,一般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党务工作,热心社区公益事业,身体健康。各社区兼职委员的人数由各街道党工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社区居委会职数配臵和任职条件。社区居委会组成人员根据辖区居民户数确定,辖区居民户数在2500户以下的,居委会成员由3至5人组成,2500户至5000户的,由5至7人组成,5000户以上的,由7至9人组成。居委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委员若干名。社区民警可通过法定程序兼任副主任,较大的小区业委会主任也可通过法定程序兼任社区居委会成员(不占职数)。社区居委会班子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能够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廉洁公道、作风正派、联系群众、热爱社区工作;工作认真负责,有组织和办事能力,能独立完成任务;政治素质好,有开拓精神和相应的社区管理知识;年富力强,身体健康;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社区居委会成员(主任、副主任)的年龄要求退休前能干满一届。
3、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职数配臵和任职条件。由社区党组织代表、社区居民代表、社区辖区单位代表、业主委员会代表以及居住在本社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知名人士等7-9人组成,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任职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能够胜任工作需要;政治素质比较高,热心社区公众事业,有较强的政治参与意识,议事议政能力较强;必须生活或工作在本社区,被社区居民推选为社区成员代表。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一肩挑”的,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主任原则上由非街道、社区工作人员,能自觉自愿地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关心群众的社区成员代表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分设的,引导、鼓励和支持通过法定程序,把社区党组织书记选为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主任。党组织书记未兼任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主任的,引导、鼓励和支持通过法定程序,选举1名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为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副主任。
四、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社区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从7月上旬开始,9月底前基本完成。换届选举的顺序:一般先进行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再进行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后进行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
(一)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方法步骤。
1、社区基层党委的换届选举方法步骤。在社区换届中,党员人数超过100名的社区成立基层党委,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分三个环节进行:
(1)选举产生党代表。社区党代会代表名额以30名为基数,再按每30-50名党员增加1名代表计算。根据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推选党代表,先由党支部全体党员推荐候选人名单,再征求候选人所在居民小组的意见,根据党支部多数党员和所在居民小组多数居民的意见,按多于应选人数20%的比例研究确定代表候选人人选名单,经公示后报街道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初步审查同意后,召开支部大会选举产生。因工作需要,需安排进社区党委班子的社区干部,可由街道党工委直接提名,安排到相应党支部进行代选。
(2)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先由党员自荐、社区党组织推荐、与驻社区单位党组织协商等方式确定初步人选,再由街道党工委征求党代表、社区理事单位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居民代表意见,根据多数意见和考察情况,按多于委员职数20%的比例提出社区党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经公示后,由街道党工委按照班子结构合理优化的原则确定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3)召开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经街道党工委批复后,召开党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提倡由党代表大会直接选举党的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提倡书记、副书记实行差额选举。也可采取先选委员再由委员会第一次全会选书记、副书记的方式,党委委员采用有候选人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差额数不少于委员职数的20%),书记、副书记可采用有候选人或无候选人、等额选举或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条件具备的,也可通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社区党委。
2、其他类型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要重点把握好以下五个环节:(1)动员组织党员开展自荐报名。要通过广播、会议、制订宣传手册、宣传展板等形式,把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任职条件告知广大居民,落实好党员群众的知情权。要通知外出党员返回社区参与推选,动员符合条件的党员自荐报名。
(2)党员、群众民主推荐。由街道党工委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在民主推荐大会上发表竞职演说,分别由居民代表、全体党员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推荐。根据测评和推荐情况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要通过民主推荐,把真正符合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任职条件的优秀党员推荐出来。
(3)公示、考察。将推荐结果在所在社区公开栏以及其它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向社区党员群众公布。由街道党工委组织人员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认真考察,考察对象要提前公示,接受社区党员群众监督。
(4)候选人预备人选确定。街道党工委根据考察情况、公示反映和民主推荐测评结果,按照候选人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要求,研究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
(5)大会选举。召开社区全体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在酝酿确定正式候选人的基础上,可以差额选举的方式选出新一届委员会,然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以等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提倡实行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书记、副书记;提倡实行有候选人差额选举和无候选人选举。选举结果报街道党工委审批,经同意后张榜公布。
同时,要认真做好下属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
(二)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方法步骤
社区居委会成员一般由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选举的方式产生,提倡采取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居民户代表选举的直选方式产生。社区成员代表由居民代表、驻社区单位代表组成。社区居民代表由每个居民小组或居民选举小组推选产生。居民代表的名额按所辖居民户数确定,1500户以下的不少于50名;1500户以上的,每100户增加1名居民代表。因工作需要,需安排进社区居委会班子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可由街道党工委直接提名,安排到相应居民小组进行代选。单位代表按驻社区单位数的10%至30%确定,单位代表比例不超过社区成员代表总数的30%。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选举步骤具体分为四个环节:
(1)认真准备。包括建立选举组织机构、开展调查摸底、调整居民小组规模、培训工作骨干、制定本单位换届选举实施方案等。
(2)广泛宣传。要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等。
(3)组织选举。包括民主酝酿协商、推选居民小组长或居民选举小组长、选举社区成员代表、提名确定候选人、竞选演讲、正式投票选举和公布选举结果等。推选居民小组长(居民选举小组长)、选举社区成员代表,要广泛动员广大居民和驻社区单位参与,在选民登记的基础上进行,确保社区居民的高参与率。
(4)总结经验。主要包括工作交接、整理归档、统计汇总、组织验收等。
(三)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方法步骤
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由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的选举由社区选举委员会主持。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选举步骤具体分为四个环节:
(1)认真准备。包括建立选举组织机构、开展调查摸底、培训工作骨干、制定选举办法等。(2)广泛宣传。要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形式,宣传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有关法律法规,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等。
(3)组织选举。包括民主酝酿协商、提名确定候选人、正式投票选举和公布选举结果等。
(4)总结经验。主要包括工作交接、整理归档、统计汇总、组织验收等。
五、工作要求
1、组织领导到位,周密部署安排。区委、区政府成立社区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担任组长,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副区长担任副组长,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人大法工委、区民政局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副部长任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办公室主任,负责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区民政局局长任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办公室主任,负责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区纪委副书记任议事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办公室主任,负责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各街道也要相应建立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认真进行调查摸底,把握各个社区的特点和情况,按照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定社区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负责指导、帮助社区基层组织的选举工作。各社区要成立由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居民、驻社区单位代表组成的社区换届选举委员会,负责本社区的选举组织实施工作。
2、发动群众参与,促进基层民主。要把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同培养居民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结合起来,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方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党章》、《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居委会组织法》以及《换届选举工作暂行规定》等。各街道、社区组织要采取媒体、会议、板报、横幅、标语、橱窗、宣传栏以及致居民的一封信等多种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居民了解换届选举的程序和内容,让他们更好地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提高社区居民参政议政的意识。要积极推进党内选举方式的改革,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以党内民主带动社会民主。
3、公开竞争选拔,体现竞争择优。凡组织提名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候选人,是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身份的,必须在竞争性选拔的基础上按照有关的程序产生,充分体现公平公正、择优提名。各街道要在区委、区政府的部署下,认真扎实地做好这项基础性工作。
4、及时化解矛盾,确保稳定有序。要把矛盾排查贯穿于选举工作始终,随时关注居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化解潜在矛盾。要坚持实事求是和思想疏导的原则,就地、依法解决问题,对群众反映属实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纠正和查处;对群众反映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的,要说明情况,澄清事实,消除误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耐心解释,说明原因。同时,要认真做好离职社区居委会成员和落选社区专职工作者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正确看待选举,积极配合新一届社区居委会做好交接工作。
5、认真组织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各街道要加大力度,及时组织街道机关干部、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选举委员会成员进行选举业务的培训;社区要适时组织社区居委会成员、社区成员代表、居民小组长、楼道长和选举工作人员进行选举业务的培训。通过培训,使有关人员了解选举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对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认识;掌握选举的规则和程序,组织好换届选举工作。选举工作结束后,及时抓好新一届社区基层组织班子成员的上岗培训及思想作风建设,保证新当选的社区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思想上、工作上及时到位。社区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各街道要认真搞好工作总结,并将选举结果和情况及时报区委组织部和区民政局备案。
本文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此前凡与本实施意见不一致的政策规定,以此文件为准。
县委换届实施意见2
关于印发《关于全区村党组织委员会和 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
(金办〔2011〕33号)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清水河、望城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全区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六安市金安区委办公室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7月12日
关于全区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八届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切实做好全区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以下简称村“两委”),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关于全省村党组织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1〕1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关于全市村党组织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组通字〔2011〕18号),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举产生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不断提高村级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民心、促进和谐的能力。
二、时间安排
全区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11年6月份开始至9月下旬结束。原则上先进行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再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三、选配要求
(一)合理确定职数。村党组织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其中,女性至少1人)。鼓励村干部交叉任职,1500人以下的村,原则上不超过3人;1500-2500人的村,原则上不超过4人;2500人以上的村,不得超过5人。
(二)明确任职条件。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举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高、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工作能力强、身体健康、群众拥护的人进村领导班子。尤其是要选好配强村党组织书记,真正把观念开放、思想开明、思路开阔、素质过硬、年富力强、能力突出的优秀党员,选拔为村党组织书记。
各乡镇和有关街道要对照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指导意见,引导村党组织和村民选举委员会,制定具体的“两委”成员候选人任职资格条件。对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条件,上级党组织要严格把关,认真考察,确保候选人的素质;对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条件,要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予公示,村民选举委员会按照通过后的候选人条件,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优化班子结构。村“两委”成员的年龄和文化结构应以30至45岁、高中(中专)以上文化为主体。必须选配优秀妇女同志进入村“两委”班子,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必须有妇女成员。特别要选好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其具体条件是:①新提名的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年龄不超过50周岁,连任的一般不超过55周岁。②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能够适应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工作需要。③具有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④奉献意识强,得到群众公认,在党内推荐时,得票数不少于应参加推荐的党员总数的50%;在群众推荐时,得票数不少于参加推荐的村民代表总数的50%。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①不履行村民义务的;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③违反《信访条例》规定,造成恶劣影响,以及横行乡里,聚众赌博,扰乱社会秩序的;④正在受到党、政纪处分期间的;⑤受过刑事处罚且表现一直不好;⑥正在受到立案查处的;⑦搞宗教、宗派活动,参与邪教和封建迷信的;⑧享受村干部待遇的原村“两委”成员,未经上级组织批准连续三个月不履行工作职责的。
提倡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人兼”,“一人兼”的比例应达到30%左右。提倡已当选的村党组织书记,参加村民委员会主任选举;提倡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参加村民委员会委员选举,实行“交叉任职”;提倡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
(四)拓宽选人渠道。要鼓励优秀现任村干部、致富能手、大学生村官、农民经纪人、农民合作社组织负责人、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农民、回乡大中专毕业生等积极参选。本村没有合适人选的,可通过公开选拔、跨村任职、从机关党员干部选派以及动员区、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前离岗的干部职工等办法,产生村党组织书记。
要把大学生村官作为培养对象、补充村“两委”班子成员的重要来源,积极引导和支持优秀大学生村官参加村“两委”换届选举。到村任职1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参加村民委员会成员选举;党员大学生村官,通过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乡镇党委推荐等方式,参加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的选举。大学生村官参加村“两委”选举的人数,需达到全区大学生村官总数的30%。大学生村官参加村“两委”选举,可不占村“两委”职数。有关乡镇街要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好大学生村官参加村“两委”选举工作。
四、基本步骤
这次村“两委”换届选举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做好换届准备(2011年6月9日-7月15日)。这一阶段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健全组织机构。区、乡两级成立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和指导检查组,抽调人员组建办公室。认真落实乡镇(街)党(工)委书记为直接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建立区级党员领导干部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乡镇、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职能部门干部包村的包保责任机制,加强对换届工作督查和指导。
2、做好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特别是宣传好《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省、市、区有关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文件精神,让广大村民充分了解村“两委”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选举的各个环节和投票方法,切实引导党员和群众积极参与“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3、严密制定方案。要立足本地实际,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在认真总结以往换届选举工作经验基础上,搞好换届选举前的调查摸底工作,掌握本地村级组织建设情况及存在问题,分类制定指导方案。尤其对“难点村”、重点村、以及干群矛盾较多的村、上访问题突出的村,要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指导,有针对性制定工作预案。
4、进行动员部署。区、乡两级分别召开村“两委”换届选举动员会及培训会,全面安排部署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明确目标任务、政策规定、操作程序。
换届前,各乡镇和有关街道要组织力量做好村级财务清理和村“两委”成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各乡镇和有关街道要认真开展村干部考核评议,考核结果作为审核候选人任职资格条件的重要依据。
(二)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阶段(2011年7月15日—8月10日)。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安徽省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两推一选”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全面实现“两推一选”。分为五个步骤进行:
1、前期工作。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并向乡镇(街)党(工)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乡镇(街)党(工)委批复后,及时召开村党组织委员会和党小组长会议,传达乡镇(街)党(工)委批复精神,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相关事宜。对在家的党员逐人通知,对流动党员通过电话联系、发公开信等方式,动员他们参加换届推荐、选举工作。
2、党员推荐。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听取本届党组织委员会委员的述职报告,全额推荐下一届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初步人选,并将推荐情况报乡镇(街)党(工)委。乡镇(街)党(工)委进行认真把关,严格审查,按照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名额两倍的人数,研究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
3、群众推荐。村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在乡镇(街)党(工)委批复的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中,全额推荐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人选,现场公开计票结果。乡镇(街)党(工)委在村民代表推荐票过半数的人选中,按照比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名额多1至2人的差额和候选人条件,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乡镇(街)党(工)委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根据推荐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其中,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按照比应选人数多1人的差额确定。
5、党内选举。村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听取和审议本届党组织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选举产生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束后,村党组织及时向乡镇(街)党(工)委呈报选举结果,乡镇(街)党(工)委予以批复,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全区选择一批基础较好的村,开展村党组织“两推直选”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基层选举工作的民主。
(三)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阶段(2011年8月10日-9月15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的要求,结合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9〕20号)精神,分五个步骤进行:
1、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各村民小组民主推荐产生,确保村民的推选权。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依法确定为村民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不再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提倡将不是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村党组织书记,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后及时改选村民代表,并予以公布。
2、制定选举办法。要认真指导和引导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依规制定选举办法,对村干部任职资格条件、职数、选举程序、选民资格认定、委托投票、不当或非法选举行为裁定、有效选票认定以及回避制度等做出规定,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并张榜公布。
3、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全面、准确地做好选民登记工作,不得错登、重登、漏登,保证村民的选举权。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20天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凡经组织部门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在村任职一年以上,经选举委员会确认,可以进行选民登记。
4、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过半数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或由各村民小组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按主任、副主任、委员分别等额提名。正式候选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对提名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后,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并在选举日前10天,按候选人得票多少顺序张榜公布。正式候选人名额应分别比应选人数多1人。认真做好女性村民提名为村民委员会候选人工作。
5、组织好选举日的投票工作。坚持“选举村民委员会,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的原则,积极动员,组织群众亲自投票,确保选民的投票权。
全区村民委员会集中选举日,统一安排在9月7日至9月13日进行。选举采取直接、差额和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投票方法以召开选举大会直接投票为主;居住分散的村,可设中心投票站和若干个投票分站;对少数老、弱、病、残人员,可设置流动票箱投票。所有票箱都必须集中到选举大会会场或中心投票站进行开箱、计票。选举时,设立秘密写票处,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选举结果当场公布。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要切实维护投票现场秩序,禁止任何扰乱选举、影响选民投票意向的行为。
(四)建章立制和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9月16日-9月30日)。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换届选举后的交接工作。交接工作在乡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的主持下进行。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之后,及时召开村“两委”扩大会议,对“两委”成员做出明确分工,做好村“两委”新老班子的交接工作。换届选举结束10日内,原村“两委”要将公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等,及时移交给新一届村“两委”。对无故拖延移交的,村党组织、乡镇(街)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应给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其限期改正。对拒绝移交的要依法强制其移交。对移交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乡镇(街)党(工)委、政府(街道办事处)或纪检监察机关、司法部门反映,并依纪依法进行处理。
2、建立健全村级配套组织。在村党组织的领导、参与和支持下,由新当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召开工作会议,建立健全村委会配套组织,并在10日内组织召开各村民小组会议,选举产生村民小组长,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通过民主选举程序兼任村民小组组长。
3、做好新任村干部的管理和培训。乡镇(街)党(工)委要整理、完善村干部档案,抓好新任村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村干部执行政策、依法办事、发展经济、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本领。
4、完善制度,制定目标规划。要结合本村实际,健全完善村民自治的各项民主制度和村规民约以及村级各项规章制度。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党务、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制定任期目标和工作计划,全面开展任职承诺。
5、落实村干部待遇。认真落实村干部“一定三有”政策,换届后,按照《六安市金安区村干部报酬管理暂行办法》(金字〔2009〕24号)规定,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对村干部待遇进行统一审查,进一步提高村干部报酬。要按照《六安市金安区离职村干部生活补贴发放办法》(金字〔2011〕14号),认真落实离职村干部的生活补贴。
6、搞好村“两委”换届的总结验收工作。乡镇街要组织人员进行全面自查,对整个换届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区督查指导组将在巡回检查的基础上,负责对被指导乡镇街的换届工作进行验收,尤其是要看整个换届工作程序是否到位、纪律是否严明、职数是否超配、选举是否合法。
五、组织领导
各乡镇和有关街道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村党组织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
一要健全领导机构。区成立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指导组。各乡镇和有关街道要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并向各村派出指导组,由党委、人大、政府等有关方面负责同志组成,纪检、组织、宣传、民政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在换届期间,抽调专人集中办公,抓好协调工作。组织、民政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切实做好换届的具体组织和指导工作。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切实有效地解决农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依法维护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
二要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广播、报纸、宣传栏、小册子、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村“两委”换届纪律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和村民正确认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掌握投票选举的程序和方法,做到在享有权利的同时,正确履行好自己应尽的义务。
三要严格依法办事。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凡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严格按法律、法规和政策办理;没有明确规定的,要按照村民自治的原则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讨论决定。认真研究城镇化、户籍制度改革和人口流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证广大选民群众都能依法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利。要切实防止宗族、宗派、宗教及邪恶势力干扰、影响选举工作。对扰乱、破坏选举的,公安、司法机关要依法查处。
四要加强监督指导。加强对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督查。对村情复杂、管理薄弱的“难点村”、“重点村”,要帮助制定好选举工作方案,加大指导力度,严谨细致地做好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对选举现场进行有效监督。要按规定认真落实经费,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五要严明换届纪律。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民政部、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要求,切实做到“十个严禁”:①严禁以威胁、恐吓、欺骗等手段,妨害党员或选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②严禁通过吃请、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各种礼品,以及采取口头承诺选举后给予某种利益等形式搞拉票、“贿选”活动;③严禁参与操纵选举、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分发传单等不正当活动;④严禁利用宗族、宗派、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破坏换届工作;⑤严禁以毁损、抢夺票箱、伪造选票、虚报票数、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碍选举正常进行;⑥严禁诬告陷害、诽谤中伤他人,或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扰乱换届工作;⑦严禁党员干部封官许愿,隐瞒、包庇、袒护换届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的行为;⑧严禁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或对检举、举证、控告换届选举中违纪违法行为人员进行打击、报复;⑨严禁村干部擅离职守、中断工作,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私分公物(款)、滥发补贴和奖金,擅自处置集体财产;⑩严禁换届结束后不交工作、不交印章、不交账本、不交档案等行为。
要加强对竞选人员的教育,乡镇党委、有关街道党工委要与竞选人员集体谈话,签订纪律承诺书,督促他们严格遵守换届纪律,自觉抵制违法行为。要抓住关键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督;要畅通监督渠道,开通监督电话,设立监督箱等,并由专人负责受理。要积极推广观察员制度,依靠社会力量加强监督。要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对拉票贿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各种非法势力以及境外敌对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的活动,要坚决依法打击。对以违法操作、“贿选”等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村“两委”成员的,取消当选资格。
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要以乡镇街为单位,重点围绕执行换届规程、严肃换届纪律、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等方面,在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范围内,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各乡镇(街)要对村级换届选举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分别于2011年9月20日前,将新一届村“两委”成员花名册、工作总结和满意度测评表分别报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
县委换届实施意见3
沂发[2011]31号
关于开展村(居)“两委”换届工作“回头看”活动的实
施
意
见
按照上级安排部署,我镇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于今年3月底全面启动,到5月上旬已全部结束。通过换届,绝大多数村(居)都换出了干事创业的班子,选出了强村富民的干部,保持了村(居)的和谐稳定,为实现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但村(居)基层工作面广、量大,各类潜在的利益冲突和矛盾极易在换届后一段时间内集中引发。为妥善化解这些矛盾和问题,巩固村(居)和谐稳定的组织基础,按照县委统一要 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开展一次村(居)“两委”换届工作“回头看”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这次“两委”换届工作“回头看”活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巩固换届选举成果、促进村(居)和谐稳定为目标,通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查摆、集中整改,着力化解一批比较突出的矛盾,着力解决一批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着力优化一批达不到科学发展要求的村级班子,着力规范一批保障村级民主自治的体制机制,全面提升我镇村级组织建设整体水平,为推动村(居)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活动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紧密联系实际,合理确定活动内容,合理安排活动方法步骤,实事求是地查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2、分类施治原则。坚持一村一策、一事一策,针对不同经济类型、不同班子状况、不同党群基础的村(居),针对不同性质的问题、不同程度的矛盾,分别落实相应的解决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3、依法办事原则。坚持以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为依据,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落实政策规定,化解村级矛盾遵循法律法规,调整理顺村级班子履行法定程序。
4、统筹兼顾原则。坚持把开展村“两委”换届工作“回头看”活动与开展“育骨干、破难题、强基础”活动结合起来,与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深化和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通盘考虑、有序衔接、同步推进。
三、方法步骤
这次村(居)“两委”换届工作“回头看”活动从现在开始,到12月初基本结束,总体安排半年左右的时间。大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查摆问题阶段(7月下旬到8月中旬)。由换届选举工作办公室牵头,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逐村开展“五看”活动:
1、看换届程序是否严谨规范。逐村审查换届选举工作档案。在党组织换届选举方面,重点查看是否严格按照“两公开三差额”程序进行,看到会党员数和参与推荐的村民代表数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看选举结果是否公开公正等;在村委会换届选举方面,重点看是否严格按“预选提名、差额直选”的程序进行,看村民选举委员会和监督委员推选、选民登记张榜、候选人提名、正式选举等环节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村级下属组织是否按程序依法产生等。
2、看人选素质是否符合标准。对照“三高三强”标准和不能(不宜)提名党组织(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十二种”情形,对新任村(居)“两委”成员再逐一进行一 次资格审查,重点看哪些成员不符合“三高三强”标准,哪些成员素质较差、属于不能(不宜)提名党组织(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范围。
3、看矛盾纠纷是否有效化解。开展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重点看省市县转办信访案件、镇受理信访案件、重复访多次访案件和互联网舆情案件,是否件件有查处、有报告、有回复、有反馈,包括信访案件责任人责任落实是否到位,信访举报人对查处结果是否满意,信访矛盾是否真正化解等。
4、看突出问题是否妥善解决。逐村开展查摆问题活动,通过召开党员干部座谈会、群众代表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看影响和制约本村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哪些。认真分析这些问题,哪些是极易引发群众信访、必须马上解决的;哪些是受条件所限、需要较长时间或需要外力帮扶才能解决的。
5、看后续工作是否及时跟进。逐村查看是否在规定时限内按程序推选出党小组长、党员议事会、党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村委会下属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配套组织,新老班子工作交接是否及时完成,是否及时理清了任期工作目标和工作目标并签定 相应的责任书,是否规范运行了“四民主一考核”工作机制。
对于查摆出来的问题,以村(居)为单位建立台账,明确整改目标、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各村(居)查摆问题台账要及时上报党委,进行备案管理。
第二阶段:整改落实阶段(8月下旬到11月上旬)。集中利用2个月左右的时间,抓好问题的整改。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1、做好规范换届选举程序工作。严格落实村(居)“两委”换届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对个别缺职、少职的村(居),要实行管理区(办事处)书记联系包扶,确保在8月底前健全村级班子;对个别严重违反换届程序的,一律重新履行选举程序,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对个别细节把握不到位、不规范、不严谨的,要落实专人负责,限时规范完善,确保不因程序问题引发群众信访。
2、做好提升村级干部队伍素质工作。结合开展的“育骨干、破难题、强基础”活动和基层党组织书记加强社会管理集中培训工作,采取示范培训、集中培训等方式,确保新任村干部特别是村(居)党组织书记、主任轮训一遍。新当选村(居)“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村(居)党组织 书记、主任符合“三高三强”标准的,要集中力量为群众办几件实事、好事,争取尽快赢得群众信任,把工作开展得更好。对个别新任村(居)“两委”班子成员能力不强的,帮助他们开展好工作。对极个别新任村(居)“两委”班子成员,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不能(不宜)提名党组织(村委会)成员候选人情形的,应依法依纪进行处理,是党支部成员的,原则上要采取组织措施,及时对其进行调整;是村(居)委会成员的,原则上要积极靠上做好工作,劝其主动辞职,拒不辞职的,适时依法启动罢免程序。对个别党组织书记缺职、无合适人选的,一律选派机关干部任职;对个别符合“三高三强”标准的优秀党员群众,要落实培养措施,适时充实进村(居)“两委”班子。
3、做好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对未能及时化解的矛盾纠纷、未能及时查处的信访案件,要在“回头看”期间全部予以妥善解决。要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和责任追究制度,根据案件实情,合理界定办结时限,实行销号管理,对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查处任务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个别情况复杂、矛盾激烈的信访案件,由镇党委有针对性地选派整治工作组,化解矛盾。对已查处的信访案件,要安排专人反馈调查处理情况,确保把政策讲明、把问题谈透,实现全面息访。
4、做好处理突出问题工作。对各村(居)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逐一分析,对症下药,确保100%落实解决措施。对财务不清、账目混乱的,由纪委、财政、经管、组织、信访等部门联合组成工作组,进行专项清查,并及时公布清查结果,消除群众疑虑;对土地、宅基问题严重的,由镇土地所牵头组成工作组,彻底摸清底子,严格依法规范;对个别需要较长时间方可解决或暂时不具备解决条件的,要实事求是地向党员群众讲明原因,争取他们谅解。
5、做好换届选举后续工作。结合“四帮一”选派农村经验丰富、工作能力强的机关干部靠上联系帮扶,帮助尽快完善三年任期目标和工作目标,规范工作运行机制。对有抵触情绪的落选干部,通过上门谈心、落实待遇等措施,帮助理顺情绪、化解矛盾。通过落实措施,全面完成换届收尾工作,确保新一届村级班子尽快进入角色,开展工作。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阶段(11月底)。镇里将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检查考核组,以管理区(办事处)为单位,对照查摆问题台账,逐村进行考核验收,考核验收情况纳入管理区(办事处)、村(居)年终考核内容,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对因“回头看”活动开展不扎实、工作不到位,引发群体信访造成严重影响的,将在全镇范围内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组织领导
开展村“两委”换届工作“回头看”活动,是巩固换届选举成果、加强村级班子建设、推动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各管理区(办事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落实。各管理区(办事处)、村(居)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带头参与,亲自部署;包村干部认真履行具体责任人的职责,负责包扶村(居)活动的组织实施,全力靠上抓落实;镇换届选举工作办公室负总责,抓督导、抓调度、抓协调,推动活动开展;纪检、民政、经管、组织、信访、宣教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要强化舆论宣传,及时总结“回头看”活动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广活动中涌现出的好典型,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带动面上活动深入扎实开展。
沂水镇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7月22日
主题词:村“两委”换届 回头看 活动 实施意见 沂水镇党委办公室 2011年7月22日印发
(共印1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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