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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静宁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1
西吉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全民健身是我国体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综合国力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快我县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和县委政府提出的“4156”战略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全民健身条例》,强化公共体育服务职能,建立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提高群众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促进社会文明和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健康的身体支撑发挥作用。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群众体育健身意识普遍增强,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明显增加,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人口达到27万人,占总人口比例达到50%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17万人,占总人口比例达到35%以上。群众身体素质稳步增强。体育消费产业逐步形成,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日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更加明晰。
二、主要任务:
(一)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素质明显提高。群众体育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普遍增强,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每周参加体育锻炼活动至少1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达到中等以上锻炼强度的人数比例不低于49%,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体育人口比例明显提高。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基本要求,其中达到优秀标准的人数比例超过20%,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不断提高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的比例。
(二)公共体育健身设施明显改善。在“十三五”时期对已建设的西吉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及公共体育场等项目,争取早日竣工,投入使用,同时将新建投资亿元,占地180亩的西吉县体育公园和投资亿元,占地30亩,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的室内游泳馆。完成8个公共体育场地(占地面积8610㎡,投资4600万元,其中6个学校,2个社区)、2个足球场地(占地面积㎡,投资700万元)的建设。在全县各乡镇建设19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占地面积㎡,投资1900万元)。建10个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占地面积㎡,投资600万元)。对已实施的全县298个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进行提档升级和改扩建,改善设施条件。到2020年,努力形成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全覆盖。并鼓励企业投资建设体 育设施,对我县已建成运营的滑雪场,要求体育部门按照高危行业的具体要求,加强管理和指导。同时积极申报和创建自治区级及国家级示范县。使我县体育社会服务功能更加完善。
(三)全民健身活动内容更加丰富。充分发挥群众体育组织、场地的功能作用,各乡(镇)要坚持开展经常性、传统性、品牌性的全民健身活动,大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简便易行的各种健身活动,使全民健身活动做到常态化、大众化。
(四)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更加健全。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群团拉动、协会带动”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而行、注重实效”的原则,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群众体育组织。县上要建立体育总会、行业体育协会、单项运动协会和人群体育协会等体育社团。80%的乡镇建有体育组织,80%以上的社区建有体育健身站(点),40%以上的学校建有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形成遍布城镇、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
(五)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发展壮大。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引领指导作用,选拔培养高素质体育骨干队伍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十三五期间建立1个县级全民健身指导中心,给县体育中心增加两名事业编制,招录两名专门从事社会体育指导员专业的专业人员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指导。在8个城市街道(社区)和19个乡(镇)建立全民健身活动指导站,配备1名专(兼)职社会体育指导员,面向农村基层举办5期国家三级社会体育指导 员培训班。广泛组织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学校体育教师开展义务健身辅导,培育全民健身骨干,形成组织落实、结构合理、覆盖城乡、服务到位的全民健身志愿者服务队伍。
(六)全民健身服务业特色鲜明。引导和促进体育健身消费,城镇居民体育消费明显增加,形成规范有序的大众体育健身休闲市场和一批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体育旅游品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快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按照《国家实施精准扶贫开发工作规划》,积极争取县级体育设施建设项目,加快实施完善乡镇体育活动中心建设,和村级农民体育建设工程建设,到“十三五”末,实现县、乡、村级体育设施全覆盖。并达到一定的设施水平。
(二)深化体育体制改革
1、推进体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明确政府和社会的事权划分,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体育行政部门要把工作重点转移到贯彻国家体育方针、政策,研究制定体育行业政策性措施办法和发展规划,依法加强行业管理和提供服务上来,并加快体育制度的创新。提倡鼓励多渠道、多层次开办优秀运动队员业余训练,集中力量办好县级业余体校和优秀运动队。
2、加强新时期教练员、运动员队伍的建设。抓好业务学习和思想道德建设,组织岗位培训、进修、深造,不断完善学历教育 4 资源认证制度,提高教练员的科学文化素质、专业技术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
(三)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1、按照<<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活动与建设并举、重在建设的工作原则,积极推进全民健身事业的各项工作,创造良好的全民健身氛围,进一步提高群众身体素质,要着重抓好三个环节,即建设好群众健身场地,方便群众就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健全社会化的群众体育活动组织网络。做好已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
2、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到2020年,全县社会指导员人数占人口万分之三以上,并坚持每年一次的业务培训制度,不断提高社会指导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3、努力使群众体育活动经常化,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行业体协、个人及社会各界办体育的积极性,不断丰富群众的体育文化生活。要求各乡(镇)、村至少每年举办1-2次以上的体育比赛,县上至少举办2次以上的大型运动会,各协会每月都要有比赛活动。
4、突出四个重点。
(一)将青少年作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重点人群,大力普及青少年体育活动,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加强学校体育教学,将提高青少年的体育素养和养成健康行为方式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保证学生体育课程和课余体育活动时 间,养成体育锻炼的良好习惯。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工作考核体系,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各级各类学校在招生、就学、训练上,对具有体育专长的青少年学生要实行加分制和特招制等政策。并通过各类比赛选拔后备人才,促进青少年竞技运动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农村体育以乡(镇)为重点,要结合我县农村实际,积极开展农民喜爱的体育健身活动,因地制宜、小型多样、科学文明地开展活动,丰富农民的体育文化生活。
(三)城市体育以社区为重点。社区体育要积极开展争创全省城市体育先进区活动,重点抓好2至3个社区创体育先进社区。每个社区要建立全民健身站点,努力创建体育组织健全、体育设施完善、体育活动经常、居民健康文明的社区。
(四)加快发展足球运动。把建设足球场地纳入全县总体规划,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活动,成立足球协会,组织举办全县足球联赛,不断扩大足球人口规模,推动足球运动成为群众普遍参与的全民健身活动。
(五)积极挖掘和整理民族体育项目,推动我县民族体育活动蓬勃开展。
(三)建成竞技体育人才培养体系
1、加大引进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和高水平教练员的力度,落实体育优秀人才引进的优惠政策,以此推动项目发展,提高运动成绩,全面提升我县竞技体育的竞争实力。建立科学、高效的竞技体育人才培养和管理体系,培养和输送拔尖人才。
2、加大对县级业余训练工作的管理和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和完善县业余体校,落实训练经费和训练基地,切实抓好青少年业余训练这一基础工作。
3、坚持走体教结合的道路。建立完善竞技体育人才的输送管理机制。形成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培养、输送体系。县业余体校和各中小学校运动队,向银川市及区体校、优秀运动队输送人才。并制定业余训练管理办法和评估标准,县体育中心定期对业余体校和学校运动队进行评估,合格的予以授牌,所需经费由县财政予以解决,对各级培养和输送体育优秀人才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在全县实施《西吉县业余训练工作奖惩办法》及《学校课外体育训练工作责任书》。
(四)着力打造体育品牌。推进体育与文化、旅游的融合,大力开拓健身娱乐市场和体育旅游,着力打造西吉县“火石寨丁香花节暨攀岩活动”及“农民篮球”等品牌活动,努力推动全县各类体育活动的开展,促进当地旅游产业的提升。充分认识和把握体育无形资产的价值,充分发挥体育中介组织的纽带作用,促进体育无形资产与市场结合,与企业联姻。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夯实责任。本实施计划由县全民健身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并由县教育体育局(体育中心)牵头,会同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各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共同组织实施。各乡(镇)要依照本实施计划,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的《全民健 身实施计划》。县直有关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贯彻执行各项政策措施,全面推进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县工会、团县委、妇联、残联和行业体育协会等要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着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推进、社会支持、全民参与的良好格局。
(二)加大投入,强化监督。各乡镇要按照《全民健身条例》规定,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终目标任务考核内容之中,并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全民健身事业经费按人均元纳入财政预算。随着国民经济发展逐步提高。要进一步扩大融资渠道,建立体育基金会,吸纳社会资金,增加对全民健身事业的投入。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宣传、文化、政务信息办公室、电视台要充分发挥各自的工作优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互联网等媒体作用,加强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月和各级体育赛事、体育健身展示活动的宣传报道,大力宣传普及体育健身知识,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在全社会营造全民健身的浓厚氛围。
(四)及时督查,做好评估。要充分发挥县全民健身领导小组的作用,同时,县教体局(体育中心)要切实加强《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实施情况的检查、督导工作,建立健全全民健身计划实施工作机制和奖励机制,2019年底前对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平凉市静宁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
沁水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1—2015年)全民健身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幸福,是综合国力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发展我县全民健身事业,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山西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现结合沁水县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转型跨越发展这一契机,坚持体育事业公益性,逐步完善高效能、广覆盖、可持续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全民健身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为建设“三晋十强县”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紧紧抓住沁水人文环境资源,广泛开展富有沁水特色的低碳、绿色、生态、休闲的全民健身活动。初步建立与沁水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覆盖全县各乡(镇)、行政村的,基本满足广大群众体育健身需求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培养群众健身意识、健身习惯,使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进一步增加,人民身体素质、健康水平全面提高。加强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群众体育组织建设,不断壮大群众体育骨干队伍,加大乡镇、农村体育 1
设施建设力度,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调动和激发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和热情。到2015年,全面完成覆盖县、乡(镇)、村(社区)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一)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进一步增加。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普遍增强,每周参加体育锻炼活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提高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二)城乡居民身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明显增加。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基本要求,其中达到优秀标准的人数比例超过20%。
(三)体育健身设施有较大发展。县、乡(镇)、行政村普遍建有体育场地,配有体育健身设施。有条件的公园、绿地、广场建有体育健身设施,各类体育设施的开放率和利用率有较大提高,进一步改善群众体育健身条件和环境。加快以沁水县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场、综合馆、游泳馆)为重点的项目建设。
(四)全民健身活动内容更加丰富。大力开展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足球、篮球、等竞技性强、普及面广,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项目,广泛组织秧歌舞、武术、太极拳(剑)、骑车、登山、门球等群众喜闻乐见、简便易行的健身活动。
(五)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更加健全。单项体育协会达到20个以上;85%以上的县区街道、60%以上的乡镇、农村建有体育组织;社区普遍建有体育健身站(点);50%以上的农村建有体 2
育健身站(点);所有乡镇有专职体育工作者;建成“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定期开展全面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
(六)成立沁水县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加大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每年培训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120人,力争“十二五”末实现全县城乡每1000人有1名以上的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保证社会体育指导员人均每周开展体育健身指导服务的时间不少于1小时。
(七)全民健身服务业发展壮大。形成规范有序的体育健身休闲市场,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消费意愿明显增强,体育健身服务从业人员不断增加。
三、工作方法
(一)抓好“三个环节”
1、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大力推进体育生活化。健身活动要遵循因地制宜、业余自愿、小型多样、就近就便的原则,突出健身性、参与性、趣味性。利用传统节日、法定假日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打造富有沁水特色的,群众喜闻乐见的群众体育活动。认真开展好“健身大拜年”、“全民健身周”等一系列活动。
2、加快建设公共体育健身设施,提高体育设施利用率。进一步加强社区和农村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特别要加强农村基础体育设施建设。要积极创造条件将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防止公共体育设施闲置浪费。
3、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指导水 3
平,健全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体系。加快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档案,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登记注册制度;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拓宽培训渠道,吸纳优秀教练员、运动员,授予相应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称号,充分发挥其在社会体育指导服务活动中的引领作用;加大同民政、共青团、教育、工会等部门和单位的联系,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体系和组织体系。
(二)突出“三个重点”
1、大力发展竞技体育。创造良好的体育人才培养环境。加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俱乐部和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建设,形成文化教学和运动训练相结合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开展中小学生篮球、足球联赛,使学生全面发展、多项选择、发挥特长。拓宽竞技体育投入方式,逐步加大竞技体育资金投入力度,使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并重发展。
2、加快发展农村体育。虽然我县全民健身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依然存在许多问题和困难。一些地理位置相对偏远、地域相对封闭、经济欠发达乡(镇)、村群众体育发展比较滞后。我县在“十二五”期间,要将农村体育工作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划,重点发展偏远、欠发达地区农村体育事业。结合新农村建设,实施新农村示范点工程、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利用传统节日和农闲季节,广泛组织开展农民体育活动,开展“体育下乡”活动,丰富农村体育文化生活。
3、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十二五”期间,将增强学生体质作为我县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和重要评价内容。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在全县广泛深入开展中小学生体育比赛和健身活动,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全校运动会,使学生在高中毕业前掌握1―2项终身受益的体育技能。
(三)加强“三项建设”
1、完善规章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规定》和《全民健身条例》要求,推进全县城乡居民体质监测工作,进一步完善监测网络,加大实施群众体育现状调查、人民体质监测制度。
2、加强优势体育项目建设。充分利用我县秧歌舞、门球等项目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具有代表性的民间传统体育项目,打造专业队伍,形成特色,形成气候。打造沁水群众体育品牌,形成镇镇有精品,村村有特色的体育氛围。
3、加快各类民生体育工程建设。加快以沁水县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场、综合馆、游泳馆)为重点的项目建设。2015年底,人均体育场地设施面积达到2平方米以上,最大限度的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健身需求。
(四)服务“三类人群”
1、重视发展老年人体育。广泛开展经常性体育健身活动,不断创新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社区服务兼顾老年人体育健身服务,做到有专人负责。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老年人体育服务机构和体育健身设施。
2、大力推进残疾人体育。建立健全残疾人体育组织,培养为残疾人服务的体育教师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开展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为残疾人建设就近方便的体育健身设施,公共体育设施进行必要的无障碍改造,为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便利。
3、着力推动职工体育。充分发挥体育部门、总工会等各类组织的作用,广泛建立职工体育俱乐部和体育健身团队,开展符合单位特点和职工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和竞赛活动。坚持工间(前)操制度,丰富基层职工体育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
各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领导,将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建立激励机制,把全民健身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文明社区、社会事业发展评价体系等各类评比、表彰活动的重要指标。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社会团体各尽其能、各司其职,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执行本实施计划。
(二)加大经费保障,确保全民健身事业财政投入
各级政府要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的投入。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以捐赠形式支持全民健身计划实施,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三)健全设施管理,确保健身设施的开放率和完好率
健身设施实行属地化管理。乡(镇)负责本辖区内健身设 6
施的日常管理,确保器材使用安全,常年无事故发生。同时落实健身器材的日常维修保养、更新及保险资金,所需经费纳入乡(镇)财政预算。任何组织和人员未经县体育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社区健身设施的性质、用途和面积。加大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力度,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完善体育设施,为职工参加体育锻炼创造条件。
(四)加强健身宣传,开展信息化、数字化工作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载体不断加大全民健身、科学健身的宣传力度,提高宣传质量。建立县级全民健身网站,方便群众查询体育健身信息。建立全民健身数据库,为群众开具科学健身处方,逐步形成全民体质监测服务系统和预警机制。
(五)加强法制建设,建立督办检查机制,强化工作考核,维护群众参与全民健身的权益
县体育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加快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职责,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组织协调、提供服务等方面机制。加强执法和监督检查,做好全民健身的长效管理。
五、组织实施
本实施计划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会同有关部门、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共同推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依照本计划,并责成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各乡(镇)体育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探索全民健身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策 7
保障、人员配备、资金投入、监督奖励等措施,并建立目标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实行目标考核。
各乡(镇)体育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对《沁水县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在2014年对实施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将评估报告报本级人民政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把全民健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对为全民健身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平凉市静宁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3
****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1-2015年)
全民健身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幸福,是综合国力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发展我县全民健身事业,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全县人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加快体育强县建设进程,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发〔2011〕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沧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全民健身发展特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体育强县、杂技名城”的要求,坚持体育事业公益性,逐步完善符合县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保障人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合法权益,促进全民健身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人民身体素质、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和文明进步。
二、目标任务
到2015年,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进一步扩大,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得到提升,全县人民身体素质明显提高,初步形成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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