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职称评审文件3篇(年职称评审文件),供大家品鉴。
职称评审文件1
肥教〔2017] 号
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资格评审
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中学、县直校园、九年一贯制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合肥市教育局、人社局《关于做好2017年合肥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合教〔2017〕227号)精神,为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严肃纪律、保证质量,认真做好我县2017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政策
(一)强化岗位管理。职称评审要强化岗位管理,坚持职称资格评审与岗位聘用制度紧密衔接,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
审。中小学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申报评审的,所在学校要破除论资排辈,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体现业内认可和岗位需要,填写《合肥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内申报资格核准表》(附件1),并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各学校申报评审材料,在指标范围内进行。
(二)评审标准。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资格评审标准,按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深化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发〔2016〕13号)文件要求的标准。
二、注意事项
(一)城镇教师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城镇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资格,须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2年以上的经历;城镇教师申报一级教师资格,须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城镇教师申报须提供支教工作证明材料(提供《合肥市城镇中小学教师驻点支教工作考核表》或《合肥市城镇中小学教师兼职支教工作量化考核表》等相关材料)(附件11),或曾经在乡村学校(薄弱学校)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提供《城镇教师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认定表》)(附件3)。
(二)继续教育学时
2017年申报高、中级教师职称资格的,近5年(2013-2017年)继续教育必须达到396学时(2013年-2015年每年72学时,2016年-2017年每年90学时);申报初级教师职称资格的,以实际要求的年限计算(2015年之前每年72学时,2016年之后每年90学时)。
2017年公需科目培训调整为:《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传统文化与法治中国》、《全面深化改革实现文明发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专业技术人员内生动力与职业水平》、《网络效应》等6个专题科目,专业技术人员可选择其中一个专题进行学习。
申报高级教师职称资格的继续教育学时,由县人社部门审核后,统一携带相关材料报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办理复核手续(地点:政务环路88号)。申报一、二级教师职称资格的继续教育学时由县人社部门审核即可。
(三)职称计算机
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必备条件;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学习可作为继续教育内容,凡参加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者,可一次性折算登记继续教育学时,考试合格的每个模块登记15学时。
(四)普通话水平证书 不需提供普通话水平证书。
(五)面试考核
申报高级教师、一级教师资格人员一律填写《合肥市中小学教师申报面试考核报名表》(附件5),参加面试考核(现场教案设计、无生上课和答辩)。
面试考核时间、教材范围请关注合肥人事考试网或合肥市教育局网站通知。
(六)有关年限计算
职称任职年限或任职时间均按周年计算(如:2012年12月3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为申报高级职称5年基本任职年限)。
任现职以来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等次的,任职年限累计计算;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得申报且任期相应顺延。
(七)少先队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
全市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申报高级教师、一级教师资格,按以下要求执行:
1.中小学专职少先队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或以少先队活动、心理健康教育为主要工作的兼职教师,可申报“少先队活动”、“心理健康教育”科目专业技术资格,其兼任其他学科教学任务的工作量及业绩一并纳入“少先队活动”、“心理健康教育”科目专业技术资格评价范围。
2.以中小学其他学科教学为主兼做少先队活动或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教师,应按所从事的主要任教学科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其兼做少先队活动、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工作量及业绩一并纳入主教学科专业技术资格的评价范围。
3.非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毕业的申报人员,申报心理健康教育中学高级职务应取得国家心理咨询师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申报心理健康教育中、初级职务应取得国家心理咨询师三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八)职称评审政策倾斜。
根据中共肥西县委、肥西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肥发〔2012〕15号)精神,长期在我县农村Ⅲ类、Ⅳ类(依据农村艰苦条件划分的地区类别)地区学校任教的教师,男年满56周岁(含56周岁)以上、且在农村工作30年(含30年)以上,女年满51周岁(含51周岁)以上、且在农村工作25年(含25年)以上,在编在岗,仍在教育教学岗位且服从学校安排、工作成绩突出。上一学中,在以县组织的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或监测中所授学科成绩位于全县后3名以上、学考核合格等次及以上、没有违背师德行为、没有受到党纪或政纪处分的未评聘一级教师职务的,可以在未竞争到申报名额时照顾参评。按照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聘政策向基层学校教师倾斜工作的通知》(肥教〔2012〕201号)
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审批后方可申报。
(九)民办学校教师评审。
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批的民办学校的聘用教师,评审教师职务资格的学历、专业经历及申报材料等,比照在编在岗人员执行。
(十)其他
1、凡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统一参加申报评审,不再进行直接认定工作。
2、对兼任多门学科的小学教师,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交叉认可,所有兼任学科同等互认、业绩同等考量。
3、申报人员须是在职在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公务员、离退休(含返聘在岗)人员不得评职称,防止退休前突击评定职称。
4、二级、一级和正高级教师,不实行破格申报。高级教师不实行学历、资历双破格申报。
5、正高级教师资格评审推荐工作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1.建立健全组织。为了确保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各学校(中心学校及辖区内的小学、幼儿园以中心学校为单位)要成立职评工作小组,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教学或职评工作负责
人、中层负责人代表及教师代表组成,全面负责此项工作。学校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7-13人,其中,专任教师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并确定专人具体操作。
2.规范申报材料。申报人员要按规定认真填写相关表格、提交各类业绩材料,并填写《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准确和所有评审材料真实。申报材料中如有复印件,学校审核人要对原件进行认真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学校公章、审核人签名。校际公开课的材料要上报原件。
评审高、一级教师职称的申报材料按《合肥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目录》整理。
3.严格审核把关。学校职评工作小组要全面履行对本校教师申报材料的审核职责,按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深化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发〔2016〕13号)文件规定,对职评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师德表现、任期内工作量、出勤、班主任或少先队辅导员等情况、每学期教学计划制定及完成、教案准备及教学完成、每学期听课评课、任期内开展公开课或少先队活动等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如实填写《合肥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资格评审学校审核材料鉴定表》,确保职称评审材料真实、齐全,手续完备。
上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综合评议时未通过者,若无新的
专业工作业绩,本不予申报。
4.加大监督力度。各学校在教师职务评审工作中要切实树立诚实守信的师德风范,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职称申报材料要在本校内公示7天,其中《合肥市中小学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学校审核材料鉴定表》复印件要在学校公告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有反映的人和事,学校要认真调查核实。公示结束后,学校出具《单位公示证明》。
5.证件要求。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材料,必须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
6.纪律要求。对伪造学历、资历、剽窃和侵吞他人成果,抄袭他人论文等弄虚作假的申报人,一经查实,5年内取消申报资格,并视情节追究所在单位或有关人员的责任;评审已通过的,撤销其专业技术资格,收回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对包庇、纵容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7.材料申报。职评材料以校为单位进行申报。上报时按高级、一级等类型,将申报人员有关情况填入《2017年合肥市中小学教师申报 资格人员评审情况一览表》(和职评材料一起上报,并将电子表格发送至ahfxjwycg@邮箱,标题为“××学校评审一览表”。
8.时间安排。10月14日,各学校自核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空缺岗位数,填写《合肥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内申报资格
核准表》在学校内公示;10月20日-22日各学校审验参加职评人员的继续教育学时,审核《合肥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内申报资格核准表》(一式三份),10月26日-30日报送高级、一级申报材料。初级职称材料上报时间另行通知。
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是教育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注度高,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认真实施,充分发挥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在加强教师队伍管理、规范教育教学行为、促进人事制度改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附件:1.合肥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内申报资格核准表
2.合肥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目录 3.城镇教师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认定表 4.合肥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资格评审学校审核材料鉴 定表
5.合肥市中小学教师申报 面试考核报名表 7.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8.单位公示证明
9.中小学教师职称资格评审表、年合肥市 中小学教师申报
资格人员评审情况一览表(从合肥人
事考试网下载,电子版发送至ahfxjwycg@)
11.合肥市城镇中小学教师驻点支教工作考核表、合肥市城镇中小学教师兼职支教工作量化考核表(从合肥教育网下载)
肥西县教育体育局
2017年10月9日
抄送:县人社局
职称评审文件2
关于2016年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总部各部门、直属单位、直管项目经理部、投资企业、事业部: 2016年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浙人专[2011]275号文件及有关文件精神,现将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高级:本科学历,取得工程师满5年。
2.中级(正常申报):工程类专业大专或本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满4年。具有工程类硕士研究生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工程师。3.中级(破格申报):
(1)工程类中专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助理工程师工作满4年;
(2)工程类大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取得助理工程师工作满3年;
(3)工程类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取得助理工程师工作满3年;
(4)不具备上述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15年,取得助理工程师工作满4年。
4.助级:
(1)大学本科,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指2015年公司统一招聘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大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指2013年公司统一招聘的应届大专毕业生),可初定为助理工程师(填: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其余符合条件的社会招聘人员,且在本单位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可评审助理工程师(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工程类中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5年,可评审助理工程师。(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3)非工程类大专或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且在本单位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经所在单位考核优秀,可评审助理工程 师。(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二、申报材料 高级、中级: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高级三份,中级两份)。
2.本职务任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3.《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高级四年,中级三年)。
4.《推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A4)(一份,附电子版)。
5.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份(复印件)。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份(本人签字)。
7.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一份。
8.《破格推荐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及证明材料高级两份,中级一份(仅破格人员)。
9.任现职以来的论文二篇以上,成果鉴定材料等。(需复印封面、目录及内容)
10.年龄在40周岁以上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外语不作为必备条件(必须提供长期施工现场工作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验收备案表等),50周岁以上年龄免试。(填:免试表,高级三份,中级一份)。
11.年龄在45周岁以上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计算机不作为必备条件,50周岁年龄免试。(填:免试表,高级三份,中级一份)12.外派省外项目1年以上,并在省外项目工作期间评审工程师资格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要求。(填:免试表各一份,仅工程师)
1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一级建造师证或二级建造师证、职称证书、身份证正反面、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任职文件、荣誉证书等复印件,仅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原件上交人力资源部。助级:
1.评审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份或初定人员《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一份。
2.填评审表人员需加一份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打印件、字数超过1000)。
3.毕业证书、上岗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其他事项
1、从今年开始,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继续教育情况或浙建网络学院2年继续教育证明(需要提供成绩单)将作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必备条件,专业技术人员要将参加知识更新的登记考核结果填写在《推荐中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中的相应栏目,供评委评审时审核。
2、对于2002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申报对象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提供备案表的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港澳台学位认证书》,助级不需要。
3、申报工程师破格评审的人员,评审前需参加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公司组织的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4、高级、中级需出具近1年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5、请各单位成立以书记为组长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资料初审小组,成员自定。对申报材料的基本格式、字体、内容、证明文件等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提交到集团人力资源部的申服材料符合评审要求。
6、请各单位人力资源专员于6月10日前提供以下资料到集团人力资源部。
(1)高级和中级评审人员的评审资料以及身份证正反面、二寸原版白底彩照、所有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英语、计算机、免试审核表(电子版),每个人一个文件夹,以姓名作为文件夹的名称。
(2)初级和中级评审人员需交二寸原版白底彩照一张(反面备注姓名)。
(3)各单位《建工集团2016职称评审汇总表》(电子版)。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人力资源部吴珊珊,电话:0571-。
人力资源部
2016年5月10日
所有表格会发到公司qq群(本人也可至人力资源部拷贝)
职称评审文件3
关于开展二0一0年南京市建设工程专业、建筑施工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宁建字[2010]49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今年职称工作的时间安排和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10年建设工程专业和建筑施工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材料申报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称评审项目
2010年南京市建设工程、建筑施工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分两个评委会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分两个专业组评审。
建设工程专业中、高级职称分16个专业申报:具体为建筑设计、城市规划、结构、给排水、道路桥梁、城市燃气、暖通(供热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园林、工程造价(预决算)、工程监理(质量监督)、工程管理(施工管理)、环境保护和环境监测(限申报中级)、建筑装饰、测绘、勘察(岩土)。
建筑施工工程专业中、高级职称分6个专业申报:具体为房屋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管理、质量监督、建筑装饰装修、混凝土。
二、申报和评审条件 建设工程中级资格申报和评审条件:建设工程中级资格的申报和评审应符合《南京市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宁职称办[2010]8号)文中的规定(资格条件可从南京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网www..com;建筑施工工程电子信箱:jgrsc@或申报材料时带u盘考入。
申报评审材料须按规定要求分两个分册整理装订。第一分册材料的装订顺序:
4、任职期间专业技术人员任期考核表(申报中级破格人员为考核表和破格申报表)。
5、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6、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原件。
7、继续教育相应附件(不作为申报的必要条件)。
8、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中级为助理工程师,高级为工程师)
9、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聘书复印件。
10、获各类奖励证书复印件。
11、现职称评审表原件(申报中级为助理工程师表,申报高级为工程师表)。
12、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在送报材料时,需交一寸免冠(近期、未使用过)照片一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单位、姓名(用小信封装入)。第二分册的装订顺序:
13、申报人员应提供代表本人专业水平的业绩和成果材料。反映主要业绩的专业技术工作报告、学术报告、成果证件、证明及辅导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图纸以及与成果相对应的公开发表的论文、成果鉴定证书等)。
14、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总结及论文等。论文、论著符合省市中、高级资格评审条件。
四、报送评审材料几点要求
(一)上述报送的材料除1、2、3项不用装订外,其它材料均需按目录顺序按两个分册装订,材料袋需贴封面,封面需填写相应的内容。各主管部门(单位)严格按照市职称办有关文件规定,认真做好评审材料的报送准备工作,学历、资历、职称计算机等要符合市有关文件的规定,材料书写要清晰、工整,申报手续要完备齐全。
(二)各主管部门(单位)须严格审查原件,原件与复印件须一致,对提供的复印件应当由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审核人所在单位公章,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有关材料的具体要求:
报送的材料除个人在工作总结中详细阐述外,还必须有充分的证据(单位证明、文稿等)
1、设计图纸。一般只需附图签。要能够表明项目名称、规模、日期以及申报者在该项目中的作用、地位等。
2、论著、译著、杂志。合著的著作或译著须附封面、目录、前言、有关编审人员的说明、出版刊号,以及申报人参与编写章节的全文等复印件,并由单位盖章。杂志应附原件。
3、业绩部分。个人所承担项目(课题、工作)的规模(重要性)以及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效果),须附文件、单位证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材料;该项目(课题)阶段性报告、监定报告;获奖证明(获奖文、奖励证书、奖状)或取得效益(如节省材料、获得经济效益、缩短工期等)、效果的证明;有关提出合理化建议、采取某些措施,从而确保了质量(施工质量、检测质量等)的证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证书以及专利实施单位有关取得经济效益的证明等等。
(四)申报专业要力求准确,报送材料内容要与申报专业相一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封面上的申报评审(学科)栏专业要与申报名册中的“申报专业”栏和申报档案袋上贴的封面上的申报专业一致。网上申报内容要与书面申报内容相一致。
(五)网上申报要求:按市人事局的要求,各区县、各职称主管部门,通过南京专业技术职称网进行网上申报。书面申报材料与网上申报的信息、人数要完全一致。
(六)报送的评审材料由市各主管部门(单位)和区县人事部门统一到市职称办进行审核盖章,然后将审核通过的材料和一份《南京市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名册》统一报送市住建委组织人事处。
五、报送材料时间
南京市建设工程、建筑施工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分专业评委会评审,为了做好今年职称评审工作,按照市职称办评审委员会活动时间表统一安排,报送材料时间:申报建筑施工工程专业的材料截止为8月10日;申报建设工程专业的材料截止为8月30日。为了保证评审材料及时报送和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单位抓紧做好材料报送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按期报送材料。
社会化申报建设工程中、高级职称的人员请将材料送至南京市职称评介中心(北京东路63号人才大厦19号窗口)报送建设工程中、高级职称材料的地点:南京市住建委组织人事处(广州路183号532室);电话:、;联系人:邓功林、张计风。
报送建筑施工工程中、高级职称材料的地点:南京市住建委组织人事处(广州路183号 537室);电话: 联系人:孙贤君。
(可电话预约,以便于按时收取材料)
六、评审收费标准:
南京市建设工程、建筑施工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分专业评委会评审,评审费按照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文件规定执行,每人收取评审费、面试答辩及论文鉴定费高级500元,中级300元,请各单位在报送评审材料时一并缴纳。
附:
1、南京市建设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名册
2、南京市建筑施工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名册
附件:申报专业、申报封面、申报名册
二O一O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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