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设备点检管理规定12篇(设备点检管理规定内容),供大家参阅。
设备点检管理规定1
一、为合理使用公司网络资源、保证网络安全和畅通、禁止违规上网现象,特订立本办法。
二、网络行为规范
1、不得在公司网络上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主要包括(但并不局限于)散布电脑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电脑、以不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攻击和修改公司总路由器设置等。
2、不得利用公司网络从事危害公司安全、泄露公司秘密等违规、违法活动。
3、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4、不允许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信息、传播小道消息或进行人身攻击。
5、禁止浏览色情、反动及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6、工作时间内,不得在线收看视频、听音乐、玩游戏、看小说。不得下载或上传与工作无关的资料(包括音乐、电影、视频、游戏及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东西)。
三、网络安全
1、每部电脑必须安装杀毒软件,并经常更新,定期杀毒、清理插件。建议安装“360安全卫士”和“360杀毒”。
2、不要随意打开不明来历的邮件及附件,避免网上病毒入侵。使用外来光盘、U盘等介质时,要及时杀毒。
四、网络管理
1、长期固定直接连接到公司网络上的台式电脑和笔记本电脑,需将“计算机名”及“IP地址”向综合管理办公室报备,公司有权对未经报备的电脑通过上网行为管理路由器关闭其上网权限,直至该电脑报备“计算机名”及“IP地址”后再开通上网权限。
2、各部门网络扩展必须经过综合管理办公室批准并报备。由公司网络派生出来的无线网络也是公司的办公资源,包括部门无线路由器及单机随身WiFi均需在综合管理办公室报备,无线路由责任人必须承担该无线路由的管理责任,要设置密码,并经常更新密码,不得将密码随意外泄,要掌握本无线路由连接人的情况,保证网络安全及节约流量资源。
3、公司有权监视连网电脑的网络上传下载流量。对异常流量,公司有权限制,由于违反前述网络行为规范产生的异常流量,公司视情节轻重分别对其进行警告和罚款处理。
4、为避免浪费电力、保护电脑设施及安全考虑,下班时,应将电脑主机和显示器关闭,若因工作需要不能关机的应在电脑上贴标识说明“电脑在处理工作运行中”,避免他人不知情误关电脑。 5、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网络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地址: 电话: 邮箱:
某某公司综合管理办公室
20xx年 月 日
设备点检管理规定2
为加强对空调的使用管理,确保空调安全运行,更好地为广大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本着正确使用、安全管理、节能降耗的原则,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空调使用实行“部门专人负责制”,由部门指定现场责任人全权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空调使用的条件
1、使用空调时应根据室外实际温度进行开启,即夏季室外最高气温达到30℃以上,方可开启空调制冷,制冷温度设置不应低于26℃;冬季室外气温低于5℃以下的,方可开启空调制热,制热温度设置不应高于20℃。
2、使用空调时,应先关闭门窗,坚决杜绝开窗使用空调现象。
3、办公人员离开或办公区无人预计一个小时以上的,应关闭空调,严禁室内长时间无人情况下开启空调。
4、下班要提前30分钟关闭空调。
三、空调使用的安全规定
1、夏季雷雨天气应立即关闭空调,切断电源,以免遭受雷击。
2、空调使用中不得随意改变风叶方向,不得覆盖出风口,因为人为因素造成空调设备或遥控器损坏的,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由损坏人承担。
3、注意用电安全,发现电路或空调故障要及时停止使用并向办公室报修,不得强行使用。
4、长时间不用空调,应将插头拔下,将遥控器内电池取出,同时做好室内和室外机的保洁工作。
5、定期清洗消毒过滤网,保持空调卫生干净
四、空调室内严格禁止以下不文明行为
五、违反本规定的处罚
1、凡有违反上述“空调使用的条件”开启空调的(特殊情况事先经批准的除外),给与现场责任人罚款30元/次。
2、凡有违反上述“空调使用的安全规定”的处以罚款50元/次。
3、凡有上述任一不文明行为的处以罚款30元/次。
4、凡发现私自拆装空调、挪动空调、开启空调外壳等情况的,给与违规操作者罚款50元/次,若无人承认违规操作的,由现场责任人承担监督管理不力责任。
设备点检管理规定3
为了规范中小学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管理,完善教师培训学习管理制度,维护教师培养、培训的公正与公平,做到有序、有效培养教师,遵照教体局和纪委纪检组联席会议要求,现对大武口区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考察作如下规定:
一、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的原则
1.区级以上政府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下发通知或指令参加学习、培训、考察的领导和教师,经学校或教体局同意方可参加。
2.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或各类研讨会,涉及到领导和学科教师,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计划派出。
3.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必须派出培训、参赛、参会或考察学习的领导和教师,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或经学校研究推荐、教体局批准后方可参加。
4.对一些民间性质的学术团体组织的会议或活动,未经教体局批准,学校不得派教师参加;非学术性团体组织的活动,学校一律不得参加。
5.同一名教师一年之内最多只能参加一次省外的培训、学习或考察,省内(市外)的培训学习每年最多不得超过两次。
二、外出培训、学习、考察的有关程序
1.通知:由教体局负责培训学习的部门将有关文件下发学校,学校按照文件要求通知年级组、学科组推荐参加培训人选。
2.推荐:参加培训学员推荐要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保证让绝大多数教师有外出培训学习的机会,推荐学习人员不能徇私舞弊,要明确外出培训学习的目标和方向,要坚持为学校发展、为教师发展服务的原则。
3.审批:对年级组、学科组推荐的外出培训、学习、考察人选,学校要召开校务会议研究确定,并进行公示,然后由学校上报教体局审批。校领导外出学习须由教体局推荐和审批。
4.请假: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的教师在教体局审核同意后,由学校调整课程,并妥善做好交接工作,并在学校填写请假条。校领导外出学习需到教体局和组织部履行请假手续。
5.备案:学校对于外出参加各级培训学习的教师要进行登记,并上报教研室备案,做到教师外出培训有据可查,避免重复外出或多次外出。
三、外出培训、学习、考察返校后的有关工作
1.销假:外出培训、学习、考察归来的教师要及时到学校或有关部门销假。
2.学习反馈:凡外出学习、培训(学历培训除外)、考察归来的教师,回校后必须在一周内向教研组或学校上交学习报告,并进行讲座,几人同时参加同一活动,可推荐一人进行主讲。所有外出培训的教师回校后都要撰写3000字左右的学习报告(心得体会或调研报告、专题报告、学习总结),学校要对教师的学习报告进行审阅并及时存档,同时将学习报告上报教研室备案。
3.经费报销:外出学习、培训费用在完成学习报告和讲座后,才能按照财务规定予以报销。
四、外出人员注意事项
1.外出学习人员代表学校,要注意个人形象,不能做有损于学校名誉的事。
2.外出学习人员以提升专业素养为目标,必须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要求,不得中途或提前离开。
3.外出学习时应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多与外地教师交流,掌握最新信息,要积极参与交流活动,发表自己的见解,最大限度的提高学习效果。
4.学习活动结束后要立即返校,不得延长时间,耽误工作。凡不按时返回,经核查,将按旷工处理。
5.外出学习人员要重视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确保旅途平安。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前相关制度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设备点检管理规定4
一、基本原则
(一)工作必需原则
加班应以分局工作必需为前提,即必须是为了完成局安排的指令性、突击性工作或专项工作而需在国家法定休假日加班的。
(二)从严控制原则
为确保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同时避免因加班管理不善而可能出现的负面影响,加班前首先由班组长申报,核准需要加班人数、工作量及加班时间,然后由局审批,同时核准加班费,在加班程序上从严把关。
二、具体规定
(一)加班范围
凡因完成局安排的指令性、突击性任务或专项工作,而必须在法定休假日加班的,须经履行有关申报、审批、核定程序,可计加班。
(二)非加班范围
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基础上,可采取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工作任务的完成。下列情况不属于加班范围:
1、为完成本职工作和职责范围内的常规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或在双休日工作的不另计加班;
2、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为完成本职工作和正常的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而在上班时间以外工作的,不计加班。
(三)法定加班时间及加班费计发标准 1、法定加班时间为: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加班起止时间与折算:加班工作时间按正常工作日时间执行,自3小时开始起计,加班3—5小时,计加班半天;加班6—8小时,计加班1天。
加班期间由值班人员电话或实地查岗,发现加班期间脱岗、擅自离岗或电话联系不上等情形的,按2-(2)扣罚标准执行。
2、加班费计发标准:
加班费计发标准实行重奖重罚原则,原则上在局加班费正常核发标准的基础上,每位加班人员每天再分别加20元。
(1) 局加班费计发标准:加班费=岗位工资/21*3*0.7+20元
(2) 加班期间出现脱岗、擅自离岗、电话联系不上或接到用户用邮需求,半小时以内不上门揽收,每发现一次扣罚50元;出现脱岗、擅自离岗、电话联系不上或本人故意延长投递时间,不严格按照投递时限、投递深度投递,每发现一次扣罚50元;管理支撑人员擅自脱岗、加班期间工作不作为,造成业务大量积压,影响工作效率的,扣罚50元。
(3) 法定节假日工作期间,发生一起用户有理由申告、投诉的,扣除直接责任人所有加班费;造成损失的,另行处理。
三、加班审批与加班费核发程序
1、在加班派工前,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填写“申请表”,呈报局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2、加班费由局指定专人按上报人数到局领取局加班费总额,然后根据局具体加班人员按照加班费计发标准分别核发(加班考核情况由当日值班人员提供)。
四、加班管理要求
1、局各部门须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能,优质高效的开展各项工作,严禁将正常上班时间应完成的工作随意拖延到节假日加班完成;若出现在正常上班时间因工作效率不高、管理不善,延误了工作而加班的,不算加班,按工作失误论处。
2、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要严格把关,严禁虚报,避免漏报;加班若出现虚报、漏报情况由上报人员负责。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解释权属于办公室。
设备点检管理规定5
第一条为落实和加强设备操作人员、维护保运人员及设备管理人员的设备巡回检查工作,切实做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保持设备完好状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的工艺设备、管道、动力设备、通用设备、起重运输设备、消防设备、仪器仪表以及其他各种机械设备的设备巡回检查工作。
第三条必须认真贯彻实施操作人员,机、电、仪保运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的设备巡回检查制,以保证生产设备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
第四条设备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对操作人员,机、电、仪保运人员和基层设备管理人员设备巡回检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制订完善的设备巡检管理细则,明确职责和实施方法,确定设备巡检的区域、路线、周期、重点检查部位和内容要求。
第五条操作人员、机、电、仪保运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要按设备巡检管理细则的要求认真进行设备巡回检查,了解设备运行状况,在巡检中发现设备异常,要及时消除缺陷、作好记录,对不能立即消除缺陷的设备,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六条巡检人员要及时、准确、清晰、认真地填写设备巡检记录。
第七条各级主管设备的领导要定期对设备巡检工作进行检查,及时解决设备巡检中出现的问题。设备管理部门对设备巡检人员的巡检方法和仪器的使用予以指导,并讲授相应的基础理论知识,以逐步提高设备巡检人员判断、处理设备故障的能力,保证设备巡检工作的质量。
第八条机泵设备实行点检制,执行《机泵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
第九条各单位要不断总结经验,提高设备的巡检工作水平。
2设备巡回检查管理制度一、本制度所指设备为各生产车间所属的机械设备以及与之配套的相关设施。
二、本制度所指设备操作工是对车间内设备负有使用、维护和管理责任的人员。
三、设备操作工设备巡回检查管理
1、操作工每天对使用的设备进行检查,检查项目为动力是否稳定、传动是否可靠、润滑是否达到要求、仪表是否正常以及设备对产品产量和质量的有影响的其他问题。
2、简单问题可自行修理解决,恢复设备正常状态;
3、较大故障要积极采取措施并报告车间负责人。
四、值班人员设备巡回检查管理
1、值班人员应该每天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管理;随时掌握设备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严重设备应报告车间主管人员,将列入检修计划。
2、值班人员巡回检查的项目包括:操作者是否遵守操作规程,设备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设备零部件和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设备润滑是否按要求进行,设备有无跑、冒、滴、漏现象。岗位上的设备点检记录、运转记录齐全、完整、填写师傅、是否及时、准确、整洁
五、车间的设备巡回检查管理
1、车间要定期组织车间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设备的巡回检查方法应能直观反映出巡检执行情况,如填写记录、采用挂牌,挂卡登记,表示检查已进行。
2、车间对巡回检查出来应立即解决的问题要用《通知单》的形式提出意见,并对问题内容、解决方法、期限、责任人、效果、奖罚作出规定。
3、巡检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采取积极的措施,根据巡回检查情况对设备故障的部位、原因、周期等进行系统分析,为设备维修、保养提供依据。
六、车间对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负有管理责任,对巡回检查出来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对于超出车间管理范围的问题要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电锌四车间
设备点检管理规定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1、为公平、公正、科学地评价员工工作绩效,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突出对优秀员工的激励,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促进工作绩效改进,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2、创建规范的考核平台,进一步规范、统一、完善工厂考评体系,更好地指引各部门开展考评工作;
第二条 原则
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真实地反映被考核人员的实际情况,避免因个人和其他主观因素影响绩效考核的结果。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部工厂各科室人员及各分厂、车间办公室人员。
第二章 考核体系
第四条 考核内容
1、工作业绩(占80%):分专项工作和日常工作两大项。专项工作是指员工月度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包含临时增加的计划外工作),专项工作考核根据员工月度工作计划完成的进度和质量进行评价。日常工作是指每月例行的工作,日常工作的考核根据日常工作完成的质量、进度及相关指标达成情况进行考核(如考核采购员的及时供货率、考核质量主管的质量指标达成情况等)。由于各部门、各岗位工作性质的差异,专项工作和日常工作考核所占的比重由各部门自行调节,但比例一旦确定后应在半年内保持比例的稳定性。
2、工作能力和态度考核:考核员工为达到工作目标所需的各项知识、技能
以及员工的敬业精神、团队协作精神、执行力和快速反应能力等,各分项的考核权重由各部门自行制订;
第五条 考核方式
采用逐项打分、三级考核的方式,先由员工自主考核,后由直接主管评分,最后由部门主管考核,员工自主考核作为参考,以部门主管考核评分作为最终考核结果。
第六条 考核细则
由于各部门工作性质与工作内容存在差异性,工厂不制定统一的考核细则,只规范考核的主要内容及各部分内容所占的比重,考核细则由各部门自行制定,报管理部会审后执行。
第七条 考核周期
每月考核一次。各部门于每月3日前将考核结果报管理部。
第八条 考核流程
下发考核表——员工自主考核——直接主管考核、签名——部门主管考核、签名——员工签名确认。
第九条 考核档案管理
各部门考核结果由本部门自行存档,并将副本上报管理部,由管理部将考核结果汇总、分析后存档。考核档案的保存期为两年。
第三章 考核结果的应用
第十条 考核结果等级分布
1、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
2、为表扬先进,激励后进,考核结果应拉开一定的档次,各部门的考核
结果A:B:C的比例应控制在2:7:1范围内,建议在计算各级别人数时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
3、为提高员工绩效考核的透明度,要求各部门于每月10日前在部门内部
公布考核结果。
第十一条 绩效提升
1、员工应根据自身考核情况,发现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提出绩效改进计划,并采取培训或自主学习的方式,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提升工作绩效。
2、对考核成绩为C者,须填写《员工绩效改进计划表》(附表三)制定书面改进计划。《员工绩效改进计划表》由所在部门保留,必要时管理部抽查。 第十二条 未位淘汰
员工绩效考核的评定结果将作为员工晋升或岗位轮换的重要参考依据,连续两个月考核结果为C或半年内3次C的员工将被淘汰。
第十三条 员工绩效工资
某员工绩效工资=部门绩效工资总额*分配比例
分配比例=(Mi* Pi)/∑(Mi* Pi)
Mi=某员工绩效工资标准额度(基本工资的20%)
Pi=考核结果对应分值
第十四条 提薪与升职
1—12月考核结果有六次以上(含六次)为A,且一年中未出现过C者,
工资提升一级,9次以上(含9次)为A,且一年中未出现过C者,则工资提升二级。另外,考核结果作为员工升职的重要参考依据,一年内月度绩效考核出现过两次C者,本年度内不能晋升。
第四章 考核面谈
第十五条 考核面谈必须及时进行,并贯穿于考核的全过程。通过面谈达到让被考核者了解自身工作的优、缺点,并对下一阶段工作的期望达成一致意见; 第十六条 考核面谈主要由直接主管进行。直接主管每月必须所有属下员工进行面谈;部门主管必须每月与A及C级员工面谈。
第十七条 部门主管应指导绩效考核结果为C的员工编制绩效改进计划,并监督执行;
第五章 考核申诉
第十八条 如员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直接主管提出,若不能达成共识,可向部门主管提出,部门主管应从公平、公正、科学的角度,在三天内给予合理的答复。
第十九条 若员工对部门主管的答复仍有异议,则可向管理部提出申诉,管理部在详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一周内给予答复。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考核结果上报和公布的及时性、比例分布的合理性、考核档案管理及面谈等将列入基础管理对所在部门进行考核,每出现一项不符合扣基础管理考核分5分,对有时间要求的项目每延期1天扣5分。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本部工厂管理部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三月一日起开始实施。
设备点检管理规定7
1.目的
为维护公司各类资产安全,避免个人在非允许条件下携带公司资产离开公司,提高保安人员检查效率,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类资产出门的管理,公司员工及外来人员都必须遵守。
3.职责
3.1 经办人负责填写合乎要求的《物品出门条》,并留存《物品出门条》第一联。
3.2 经办部门负责人负责对物品名称、数量、物品类别、出门事由信息的准确性及合宜性进行审核。不符合准确性及合宜性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
3.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物品的出入进行检查,办公区的物品外出由审核批准,与生产有关的物品由车间负责人进行审核批准,审核批准后方可将相关物品带出公司。
3.4 当班保安员需要做好严格检查,所携带物品必须与《物品出门条》的填写内容相符,才可放行。
3.5 针对贵重物品及发货《车辆放行单》的外出,保安人员必须要保存相关材料,并交回公司(具体按照之前的方案执行)。
4.管理规定
4.1公司范围内各类资产出门,经办人须填写信息完整的《物品出门条》。
4.2《物品出门条》签字、审批基本步骤:
当班安全员检查确认所携带物品与《物品出门条》上所注明信息一致,予以放行。 经办人完整填写部门、物品名称、数量、物品类别等相关信息。 根据物品所属部门分别由行政部负责人(办公区物品)或生产部负责人(生产相关物品)签字确认。
4.3保安员发现所携带物品与《物品出门条》上所注明的信息不相符(物品名称、数量等)或者《物品出门条》填写、审批不规范时,有权不予放行,其物品予以扣留。 5.处罚规定
发现违犯本制度的行为,给予当事人每次20元的处罚。 本规定从20xx年5月1日开始实行。
设备点检管理规定8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德森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保证公司所有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现有分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分公司是指各地方项目设立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公司)。 报销管理规定
各种发票应该符合公司的相关规定(原始发票),否则不得报销。当月费用必须在当月30日前将票据及相应的电子版本报销单上交完毕。经公司财务负责人复核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公司总经理进行审批 。
1)审批流程:报销人(经办人)填写 → 分公司负责人审批 → 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
2)报款流程:审批确认 → 财务负责人 → 出纳付款
3)报销时间:每月30日前将当月报销票据(电子版)上报财务(延期报销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 → 1日至4日财务复核 → 5日至6日总经理审批 → 8日财务付款(电子支付)。
第一章 差旅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 差旅费用是指:员工因公赴外地出差期间发生的,往来车、船、飞机、订票费用;出差期间的工作餐费(享有出差补助的不予报销);其他小额零星费用。此外的其他费用不属于差旅费用的报销范围。
第二条 出差借款
出差借款应本着节俭够用的原则申请,出差借款超过500元的应该至少提前1天书面通知财务部门,并报部门批准,以便财务部门做好现金准备工作,否则财务部门可拒绝借款。
分公司负责人审核 公司财务部门审核 《出差申请表》人事部门备案
第三条 员工因工出差,应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事先安排好出差期间的日程计划,合理控制出差人数、任务、地点、时间等,填写《出差申请表》(附件一),执行审批流程。无论领导和员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差。 分公司负责人出差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四条 所有人员出差前,需填写出差申请表,写明出差任务、时间、地点,返回后三日内需撰写出差报告,出差报告作为报销附件。
第五条 出差人员须将出差申请表报送人事部门备案,作为考勤依据。无出差审批手续的人事部门一律按按旷工处理,财务部门不得报销。
第六条 出差差旅费用支出标准
(一)各分公司负责人以下(不含)员工出差原则上应乘坐火车,特殊情况经分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报批时应注明详细理由)。
(二) 乘坐火车及长途汽车,凭铁路部门、公路部门或汽车公司的乘车票据报账。火车订票手续费不得超过10元/张。
(三)出差人员应按批准的出差地点路线乘车,如因私事未经批准绕道乘车,其绕道的车费不予报销。 (四)住宿标准
第七条 两名同行员工赴同一地点出差,原则上只按一人标准报销住宿费,报销标准以 级别高者为准,如因工作原因确实需要单独住宿的,应该事先提出申请,经分公司负责人同意报财务审查后由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 员工到公司有宿舍的地区出差,原则上应住公司宿舍,不再报销住宿费用
第二章 招待费管理规定
本规定所称招待费用指因工作需要而开支的接待、娱乐、礼品、公关等交际应酬费用。
第一条 业务费用发生后,应及时取得有公司全称抬头的税务发票和电脑小票 ,单笔支出200元(含),报请分公司负责人批准;单笔支出 300元(含),应该事前获得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二条 业务费用发生后应及时填写《招待费用申请表》(附件二),将发票和消费清单 进行整齐、均匀的粘贴,按照相应审批标准和流程办理报销。
第三章 交通费管理规定
为节约开支,实现德森置业有限公司最终奋斗目标,各分公司领导有责任督促本公司员工办理业务时乘坐公共汽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
第七章 现金借款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分、子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借款与报销流程,合理控制各项费用支出,
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章所称现金借款,指分公司员工因公司事务需要,向公司申请的各类临时借款。 第二条 分公司驻外机构及特殊岗位的员工,经过审批,可以申请一定限额的备用金借款。
第三条 因公借款应提前办理审批手续,出纳收到手续完备、符合要求的《借款申请单》后,方可办理。
第四条 因公借款审批流程
公司总经理
各分公司负责人审核签字 公司财务部门审核
第五条 各分公司主管领导在借款审批单上签字批准后,即自动成为该笔借款的担保人,对借款的偿还负连带责任。
第七条 借款只能用于借款单上所申请的项目,不能挪作他用。 其它:本财务管理制度为公司暂行制度。
德森置业有限公司 20xx年四月一日
附件一 德森置业有限公司员工出差申请表
(出差申请/借款/订票/审批)
申请日期: / / No.:
领款人签收:
经办人:
附件二 得森置业有限公司招待费用申请表
招待费用申请表
上级主管领导: 分、子公司领导: 申请人:
注:招待费超过200元(含)的应该由分公司负责人事先批准;300元(含)以上的应由公司总经理事先批准。
设备点检管理规定9
为方便公司业务开展,提高工作效益,增强内/外部的联系,确保信息及时传递,保证公司信息畅通。公司为外联频繁的各部门负责人购买了一批电信HUAWEI C8812手机,作为公务手机进行配备。
为了规范手机(含UIM卡)使用管理,维护公司财产安全,公司为统一配发手机作如下规定:
1、所有手机配备人员在领取手机时需签字登记,配发手机均属公司财产,手机须随身携带、妥善保管,严禁借给他人使用,离职时应结清相关费用、归还公司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2、所有使用手机人员需遵守手机号码归属地的套餐细则,尽量充分使用套餐,因个人使用不当,造成超出工作套餐及固定消费内的费用自理。
3、公务手机应保证电量充足、话费足额,随身携带、人机一体,确保随时处于开机状态,休假期间亦然。凡配备手机者须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畅通。在工作时间内如出现关机、停机、无人接听等现象,每次罚款10元。
4、手机丢失,应于12小时内(如出差外地,应于回公司后12小时内)报公司总经办,由总经办协调电信部门办理购买新机、补办UIM卡,费用由丢失者承担。
5、手机发生故障,属产品“三包”范围内的质量问题,由公司总经办与电信部门协调解决;属个人原因造成的,维修费用由使用者本人负责。手机丢失、发生故障,使用者应及时向主管汇报,向总经办说明情况,告知联络方式。
6、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经董事长批准,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设备点检管理规定10
为了进一步强化生产处设备管理,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来解决生产运行中出现的设备故障和缺陷,努力促进向计划性和预防性检修转变,尽量减少设备故障率和经济损失,切实保障生产平稳、安全运行。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处设备检修管理。
二、管理职责
(一)生产处负责制定设备管理制度,并监控、指导和考核日常运行情况;
(二)运行班组负责所使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及一般故障的排出,重大故障及时报修;
(三)维修班负责生产处设备管理,定期点检和巡检,及时修复故障。
三、管理内容与要求
(一)设备点检目的:通过点检准确掌握设备运行状况,维持和改善设备性能,预防故障发生,减少设备故障率。
1、岗位点检
(1)设备运行中的异响、振动、异味;
(2)设备润滑系统工作情况(油温、油质、油压、油位、冷却等);
(3)目测设备零部件是否开裂、变形、开焊;
(4)检查设备的地脚螺栓、紧固螺栓是否松动;
(5)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可靠;
(6)设备负荷大小;
(7)设备运转过程中的温度、压力、电流等;
(8)设备其它特殊要求的情况。
2、维修点检
(1)监督、指导岗位的日常点检,复核各岗位的日常巡回点检记录;
(2)检查生产处在线设备的运行技术状态,及时发现异常和隐患。在做好记录的同时,确定设备应修理的部位及更换零件情况,及时组织维修;
(3)检查生产处设备卫生状况。
3、生产处点检
(1)监督、检查生产处设备巡回点检制度的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各岗位日常点检质量、巡回点检记录;
(3)检查主体设备的运行技术状态,对有异常的设备进行精密点检和诊断,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来解决问题。
(二)设备巡检
主要包括定期、不定期、交接班、特殊情况检查等内容。
(1)设备、系统的运行、备用是否正常;
(2)运行设备、系统的有关参数指标是否合格(如:声音、振动、压力、温度、液位等);
(3)设备系统有无跑、冒、滴、漏现象;
(4)设备、系统附件是否齐全完好;
(5)建筑物和构筑物及其他现场设施的完好情况;
(6)生产现场和设备、系统的卫生状况;
(7)有关防暑度夏、防寒防冻设施的完好情况。
(8)常用工器具的数量和完好情况。
(9)有关记录、指示的情况及变化趋势。
(10)原则上重要运行设备和系统每1个小时检查一次;辅助设备和系统每2个小时检查一次;运行设备和系统有缺陷时在原规定检查时间上可缩短一半时间。
(三)设备维护保养
1、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设备,要做到“四懂、三会”(懂原理、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全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2、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下列各项主要工作:
(1)正确使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启动前认真准备,启动中反复巡检,停车后妥善处理,运行中搞好调整,认真执行操作指标,不准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运行;
(2)精心维护,定时按巡回检查路线,对设备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排除隐患;搞好设备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保持零件、附件及工具完整无缺;
(3)经常保持设备和环境清洁卫生,做到沟见底、轴见光、设备见本色、门窗玻璃净;
(4)搞好设备润滑,坚持“五定”和“三级过滤”(五定:定点、定时、定质、定量、定人;三级过滤:从领油大桶到岗位储油桶过滤,岗位储油桶到油壶过滤,油壶到加油点过滤)。同时对润滑部位和油箱等定期进行清洗换油。
3、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4、维修人员对所包修的设备,应按时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配合操作人员搞好安全生产;
5、生产处所有设备、管线等维护工作,必须有明确分工,并及时做好防冻、防凝、保温、保冷、防腐、堵漏等工作;
6、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检查人员应根据有关规程规定和具体情况予以处理,并及时汇报;
7、检查中对设备遇有疑问或不明白的问题,必须及时上报,不得随意乱动设备或将其退出运行状态(紧急特殊情况在保障安全的情况下及时停车后及时汇报);
8、巡检中发现设备着火或危急人身安全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持灭火器实施抢救。对于现场无法停电的设备,应及时汇报,联系拉闸停电再行处置。
(四)设备维修
1、设备出现故障必须严格履行报修制度,应由岗位操作人员向当班维修人员申报故障,并填写好《设备故障报修单》;
2、维修人员接到设备报修通知后,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检查,分析故障原因,提出切实的解决措施来修复设备;
3、设备修复完成,维修人员应监督不少于半小时,确定真正满足设备正常运行要求后,方可在《设备故障报修单》上签字认可;
4、设备维修时,应悬挂醒目状态标识,以防止误操作而发生安全事故;
5、严禁对设备故障隐瞒不报和无故推诿、拖延维修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生产处相关制度从严处置;
6、设备修复后,维修人员应及时填写《设备故障检修记录》,详细说明故障原因、处置结果,当班运行班应对维修质量进行确认,当班班长应在《设备故障检修记录》上签字认可。
设备点检管理规定11
为加强幼儿园管理,确保全园师生在园安全。幼儿园按上级要求配置保安警用器械,为确保保安警用器械使用管理安全,特作如下规定:
一、幼儿园保安使用的警用器械主要为教育局配置五件套,包括警用钢叉、橡胶辊、警棍等警用器械。警用器械是保安人员执行公务和制止犯罪时的专用工具和武器。
二、所配警用器械只供当班保安员执勤时携带和在紧急情况下使用,非值班、执勤人员严禁佩带和使用,在使用警械对付犯罪分子过程中,当其失去反抗时应停止再次使用。
三、严禁将警械提供他人,无特殊情况或未经幼儿园批准,严禁将警用器械带出。严禁用警械嬉戏打闹,严禁将警械交于他人玩耍。警用器械任何时候不得使用在师生员工身上,不得用于其它物体上,以防损坏。
四、执勤保安员必须将警械随身携带,不得随意搁放或托他人代为保管,严禁丢失或损坏。
五、使用人员要爱护使用,如有丢失或非公损坏要予以赔偿,并追究行政责任。谁丢失、谁损坏,谁赔偿,当分不清具体责任人时,由该岗位人员共同赔偿。
六、保安人员要定时、定点武装上岗。交接班时,交接班人员要做好交接验收工作,确保其处于安全正常使用状态。
七、对发生损坏和丢失的器材,使用人要有书面的报告材料,经园审阅后根据情况酌情处理,并将报告存档备查。
八、安保器材保管人员要定期核对器材使用帐目,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园长汇报。
九、器材如有机械故障,应及时上报幼儿园说明情况并进行更换。
十、以上制度须严格执行,如有违反将予以严肃处理。
设备点检管理规定12
公司提供洗衣服务是为了内部方便员工清洗工作服、床单、被罩,创造一个整洁、文明、良好的环境以及良好的个人卫生,以便树立企业良好的形象,特作以下规定,各位员工须严格遵守:
1、 衣服、床单、被罩统一收取时间为每月5日和20日,每月5日和每月20日早上8点之前统一交给洗衣工作人员,并根据上标识三天后来取个人衣物。
2、 单位提供床单、被罩免费清洗,工作服收取三元一身(上衣加裤子),棉背心收取三元一件,其他衣服不提供清洗服务。
3、 洗衣工作人员收取洗衣费用并登记,行政部定期检查。
4、 爱护使用洗衣设备,人为损坏者要照价赔偿,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 操作各种机器过程中,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按照要求进行操作,不准野蛮操作,对于在工作中故意野蛮使用机器者,一律从严从重处罚。机器如发出异常声音,应当立即停止机器,定期检查洗衣机的好坏情况和使用登记情况,如有异常及时报处理;
6、 用洗衣机洗衣服时,使用人员必须在现场看护,在未洗完之前不得离开现场,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7、 员工所有衣物必须在当天清洗完毕,不得过夜存放;并且晾晒在规定地方,叠好按照人名归类以便员工来取。
8、 员工着装不得有脏、污、破损等,冬天棉背心必须穿在里面;(帽子我建议可以不买)
9、 洗衣完毕后,应断开电源,拔下插座,关闭水龙头,洗衣完毕时及时清理洗衣设备脏物,收拾好相关设备方能离开。
10、 洗衣机应放置在干燥环境,晾晒内部水分,不得放置在潮湿的环境,不得在洗衣机盖板上堆放任何物品;
11、 对于自己无法处理的问题要及时向上反映,不得擅做主张,否则,由此引发的后果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设备点检管理规定12篇(设备点检管理规定内容)相关文章:
★ 设备管理维护保养制度规定3篇(设备管理维护保养制度规定文件)
★ 仪器、设备安全管理规定3篇 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的安全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