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管理规定9篇(检查人员实施安全检查遵守哪些规定)

时间:2022-11-05 00:00:00 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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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管理规定9篇(检查人员实施安全检查遵守哪些规定)

安全检查管理规定1

  1、目的:建立安全阀装设选用、校验程序

  2、范围:适用于公司安全阀使用管理

  3、责任者:安全部、工程部、采购部、使用部门

  4、程序:

  4.1安全阀的装设原则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装设安全阀。

  4.1.1压力来源高于或有可能高于容器的最高允许工作压力的容器上。

  4.1.2由于工作介质的物理变化或化学变化,由可能使容器的内压超过最高允许工作压力的容器上。

  4.1.3盛装压缩气体或液化气体的容器上。

  4.1.4加热蒸发、换热过程,有可能使压力超过最高允许工作压力的容器上。

  4.1.5压力有可能超过最高允许工作压力的流体液压设备上。

  4.1.6压力来源处没有安全阀的容器。

  由于工作介质粘性大或其它原因,安全阀不能可靠工作时,应装设爆破片代替安全阀或采用爆破片与安全阀共用的重叠式结构。

  4.2选用安全阀的要求

  4.2.1用于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介质的安全阀,应采用封闭式,以防止爆炸,伤害人员,污染环境。

  4.2.2安全阀的材质,应满足介质条件的要求。

  4.2.3安全阀的公称压力等级,应满足设备工作压力的要求。

  4.2.4安全阀的弹簧压力等级,应符合调试压力要求的范围。

  4.2.5安全阀的工作温度,应满足工作介质温度的要求。

  4.2.6安全阀的最大实际排放量,应略大于压源的最大介质流量。

  4.2.7在介质温度超过200℃,最好选用对于弹簧箱有隔离措施的安全阀。

  4.2.8安全阀的连接方式和尺寸,应符合现场设备的要求。

  4.2.9杠杆式安全阀,应有防止重锤自行移动的装置和限制杠杆越出的导架。

  4.2.10安全阀的可调部位,应有便于铅封或锁闭的孔洞。

  4.3安全阀的校验

  4.3.1安全阀必须经校验后才能安装使用。

  4.3.2使用中的安全阀,每年至少校验一次。

  4.3.3校验合格后,由工程部将修理内容记入安全阀修理校验技术档案卡,检验执行者和修理人员,必须在档案卡上签字。

  4.3.4校验合格的安全阀,应由被授权的人员(或质量检验人员)负责铅封或锁闭。并在校验卡上填入校验数据和签字。

  4.3.5校验安全阀时升压速度应慢,以免压力读数不准。

  4.3.6校验安全阀用的压力表,精度应在0.5级以上。

  4.3.7检验用压力表的取压点,应保证能取到安全阀进口腔内的真实压力。

  4.3.8校验用压力表,因常受强烈震动和大幅度压力波动的影响,应经常用标准表校对。以免造成误差。

  4.3.9校验用压力表的最大量程,应为工作压力的1.5~3.0倍,压力表的分度,应小于最大量程的1%。

  4.3.10开启压力偏差的规定:

  开启压力≤1.0MPa时,允许偏差为20KPa,当开启压力>1.0MPa时,允许偏差为开启压力的±2%。

  4.3.11对校验数值认可时,至少应连续两次以上的数据能重合,并且不允许对安全阀进行敲击。

  4.3.12密封压力必须时回座后进行试验,在比设备工作压力高时稳压5分钟不降,则为合格。

安全检查管理规定2

  一、使用安全带的规定:

  1、凡进入生产工作场所,在距地面1.5米及以上的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

  2、凡在没有脚手架或者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的高处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3、凡在架构、主变、杆塔及其它高处作业而又有换位的工作,不但应使用安全带还应使用安全绳。

  4、安全带及安全绳不得用于吊送工具材料或其它工作用具。

  二、安全带的日常管理规定:

  1、安全带应在每次使用前都应进行外观检查。

  2、对使用中的安全带每周进行一次外观检查。

  3、安全带每年要进行一次静负荷重试验。

  4、安全带每次受力后,必须做详细的外观检查和静负荷重试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5、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掉,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

  6、使用频繁的绳,要经常做外观检查,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更换新绳。带子使用期定为3至5年,发现异常,应提前报废。

  7、安全带使用2年后,按批量购入情况,抽验一次,围杆带做静负荷试验,以2206N(225Kgf)拉力拉5min,无破断可继续使用。悬挂安全带冲击试验时,以80kg重量自由坠落试验,若不破裂,该批安全带可以继续使用,对抽试过的样带,必须更换安全绳后,才能继续使用。

  三、安全带的正确使用方法:

  1、安全带应系在腰下面、臀部上面的胯部位。

  2、安全带的小皮带系紧,这样在高处作业时,腰部不易受伤。

  3、安全带要高挂低用,注意防止摆动碰撞。使用3米以上长绳应加装缓冲器,自锁钩用吊绳例外。

  4、使用中的安全带及后备绳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并要检查是否扣好。安全绳要系在同一作业面上,禁止挂在移动及带尖锐角不牢固的物件上,严禁低挂高用。

  5、使用中的安全带及后备绳的挂钩锁扣必须在锁好位置。

  6、由于作业的需要,安全绳超过3米应加装缓冲器,这样一旦发生高处坠落,能减少1/4的冲击力,或者采用自锁加速差式自控哭可以使坠落冲击距离限制在1.5米以内。

  7、缓冲器、速差式装置和自锁钩可以串联使用。

  8、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也不准将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联接环上用。

  四、以下不正确使用安全带的行为都应视为违章:

  1、双控安全带系在腰部。(一旦发生高处坠落,坠落者腰部易受损伤)。

  2、在高空作业时,只使用安全带,不使用安全绳。

  3、在作业转移时,为图方便,安全带及安全绳都不使用。

  4、安全带低挂高用。

  5、作业人员在附件安装分项工程中,下瓷瓶卡导线时,安全绳扣在横担上,而安全带扣在导线上。(若导线脱落,作业人员要受到严重伤害)。

  6、为图转移方便,安全绳过长。(发生作业人中员坠落,腰部易受到伤害)。

安全检查管理规定3

  一、劳保用品的定义、范围;

  本规定所指劳动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即因工作需要为员工配备或提供的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

  二、劳保用品的管理原则

  1、劳保用品的管理必须贯彻“确保安全、质量可靠、杜绝浪费、按需配备”的原则,使劳保用品确实起到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作用。

  2、劳保用品必须依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对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不同的劳保用品。

  3、劳保用品是为劳动提供保护的必要物质条件,员工上岗作业必须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不得移作他用或领而不用。

  4、劳保用品必须按规定标准以实物形式发放给员工,不得以发放劳保用品的名义发放其它物资。

  三、劳保用品的管理部门

  1、劳保用品的配备标准、发放范围、使用年限和技术标准由集团运营部、人力资源部共同负责。

  2、年度计划的编制:各事业部应在每年12月20日前,向运营部提报下一年度所需配备、购买的计划。运营部会同人力资源部,根据各单位具体情况向总裁办公会提报年度劳保用品配备、采购计划。财务部依据批准后计划进行预算编制。

  3、采购:劳保用品的采购以集团公司集体采购为主,以各事业单位采购为辅的方式进行采购。大宗物品(三万元以上)应采取公开招标的办法进行采购,由运营部根据购买劳保用品的计划,编制标书,并成立招标领导小组。由企业管理部根据招标情况对大宗物品进行采购。只是在事业部内部而非跨事业部、直属子公司员工均可以使用的劳保用品,经事业部报集团企业管理部备案后可以自行采购。

  4、库存管理:由企业管理部负责库存管理,使用部门根据计划以事业部为单位进行领取。原则上事业部每年4月份、9月份两次领取劳保用品,出库单要一式三份,领用事业部、财务部、企业管理部各存一份。领取后的劳保用品由使用部门对未发放的劳保用品进行管理。

  四、劳保用品的费用列支

  由财务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费用列支和税前扣除。

  五、劳保用品的使用发放管理

  1、使用范围:集团一线生产人员及集团直接从事现场生产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

  2、各事业部必须严格按规定和标准发放劳保用品,凡违反规定或造成其它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劳保用品的发放除一次性用品外,实行以旧换新制度。员工领取劳保用品时,事业部必须注明具体使用人和发放数量、工作岗位、劳保用品品种和使用时间。

  3、劳保用品使用期满,需经所在班、组和主管领导(部门)鉴定核实后方可换发,个人保管使用的物品由保管者个人拆洗修补。

  4、劳保用品的使用必须遵照国家相关规定。

  六、劳保用品使用的日常检查与监督

  各部门要开好班前、班后会,布置安全工作和注意事项,检查员工劳保用品的使用情况。集团公司运营部、人力资源部不定期进行检查。

  七、对违反本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或因不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及随意拆改防护用品而发生的人身伤亡,要追究本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并承担相应造成的损失。

  八、本制度由运营部、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九、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与本规定不符的相关规定同时作废。

安全检查管理规定4

  一、安全检查的目的是:预知危险,消除隐患。

  二、安全检查的内容是:查思想、查制度、查教育、查维护、查隐患。

  三、安全检查的周期是:公司每月一次、项目部每周一次、班组每天一次。

  四、安全检查的方法是:看、量、测、动作试验。安全检查制度。

  看:查看安全技术资料、持证上岗、现场标志、检查验收资料、三宝使用情况、四口防护情况、机械设备防护装置、生活设施和现场文明施工等。

  量:进行实测实量,如用尺量脚手架各杆件间距、电箱安装高度等。

  测:用仪器仪表进行实测,如用水平仪测纵横向倾斜度、用接地电阻仪测接地电阻值等。

  动作试验:对各种限位装置检验其实际动作灵敏度,如塔吊力矩限位、行走限位;物料提升机的超高、停层、防坠限位保护装置、漏电保护器等。

  五、安全检查的重点是:架体、设备、施工用电、三宝四口、现场防火等。

  六、项目部应做好安全见车记录,除进行每周安全检查外,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应做好坚持日常巡查,填写工地安全日记。

  七、除定期安全检查外,还要进行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针对雨季、台风期、冬季等可能给施工安全带来的危害而组织专门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为防止施工人员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而进行安全检查。安全检查制度。

  八、检查中对施工现场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紧急情况要立即停工整改,一般事故隐患必须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进好整改。

安全检查管理规定5

  一、安全疏散允许时间

  安全疏散允许时间,是指建筑物发生火灾时人员离开着火建筑物到达安全区域的时间。安全疏散允许时间,是确定安全疏散的距离、安全通道的宽度、安全出口数量的重要依据。

  如果建筑物为防烟楼梯,则楼梯上的疏散时间不予计算。

  安全疏散允许的时间,高层建筑,可按5-7分钟考虑;一般民用建筑,一、二级耐火等级应为6分钟,三、四级耐火等级可为2-4分钟。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一、二级耐火等级应为5分钟,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不应超过3分钟,其中疏散出观众厅的时间,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不应超过2分钟,三级耐火等级不应超过1.5分钟。

  二、安全疏用距离

  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指从房间门或住宅户门至最近的外部出口或楼梯间的最大距离;厂房的安全疏散距离指厂房内最远工作点到外部出口或楼梯间的最大距离。

  限制安全疏散距离的目的,在于缩短疏散时间,使人们尽快从火灾现场疏散到安全区域。

  三、建筑物安全疏散宽度指标

  为尽快地进行安全疏散,除了 设置足够的安全出口和适当限制安全疏散距离以外,安全出口(包括楼梯、走道和门)的宽度必须适当。

  (一)高层民用建筑安全疏散指标

  1.高层民用建筑内走道、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的门的最小净宽,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中人员密集的厅、室疏散出口的最小总宽度,应按通过人数1m/100人计算;

  2.首层疏散外门的最小总宽度,应按人数最多的一层1m/100人计算。首层疏散外门和走道的净宽不应小于表3.4.1.1的要求

  3.设有固定座位的观众厅、会议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其厅内疏散走道的最小净宽按通过人数0.8/100人计算,且不宜小于1m;其厅内疏散走道为边走道时,不宜小于0.8m;厅的疏散出口和厅外疏散走道的最小总宽度,平坡地面应分别按通过人数0.65m/100人计算,阶梯地面应分别按通过人数0.8m/100人计算,且均不应小于1.4m;观众厅每个疏散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250人。

  4.高层建筑每层疏散楼梯最小总宽度应按其通过人数1m/100人计算;各层人数不等时,其总宽度可分段计算,下层疏散楼梯总宽度应按上层人数最多的一层计算。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不应小表3.4.1.2的要求。

  (二)单层、多层民用建筑安全疏散指标

  1.剧院、电影院、礼堂、体育馆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其观众厅内的疏散走道最小净 宽应按通过人数0.6m/100人计算,且不应小于1m。当疏散走道为边走道时,不宜小于0.8m。观众厅的疏散内门和观众厅外的疏散外门、楼梯和通道的各自最小总宽度,应按表3.4.1.3的要求计算。有等场需要的入场门,不应计入观众厅的疏散门。

  2.体育馆观众厅的疏散门以及疏散外门、楼梯和走道的各自最小总宽度,应按表3.4.1.4的要求计算。

  3.学校、商店、办公楼、候车室等民用建筑楼梯、走道,以及每层疏散门和走道的各自最小总宽度,应按表3.4.1.5的要求计算确定。其中底层疏散外门的总宽度应按该层或该层以上人数最多一层的计算;不供楼上人员疏散的外门,可按本层人数计算。

  学校、商店、办公楼候车室等民用建筑每层疏散楼梯的总宽度应按表3.4.1.5中的指标计算确定。当每层人数不等时,其总宽度可分层计算,下层楼梯的总宽度按其上层人数最多的一层计算。

  4.单层、多层民用建筑中的疏散走道(观众厅内的疏散走道除外)和楼梯的最小净宽度不应小于1.1m,不超过六层的单元式住宅中一边设有栏杆的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不应小于1m。

  (三)工业建筑安全疏散指标

  1.厂房每层的疏散楼梯、走道、门的各自总宽度应按表3.4.1.6的要求计算确定。当各层人数不等时,其楼梯总宽度应分层计算,下层楼梯总宽度按上层人数最多的一层人数计算,但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1.1m。

  底层(即首层)外门的总宽度应按该层或该层以上人数最多的一层人数计算,但疏散门的最小净 宽度不宜小于0.9m;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宜小于1.4m。

  当使用人数少于50人时,厂房疏散楼梯、走道、门的最小净宽度可按表3.4.1.6的要求适当减少,但不应小于0.8m。

  2.对于飞机停放与维修厂房,其飞机停放与维修区内的安全疏散及辅助建筑的安全疏散可按上述要求确定。飞机停放与维修区的飞机安全疏散应根据飞机实际进出需要设置通道和出口的高度与宽度。

  3.库房由于平时使用时人员较少,且一般都有进出货物的大门,其疏散楼梯、走道、门的最小净宽度只要满足正常人员通过和使用要求即可。但室外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不应小于0.6m.

安全检查管理规定6

  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安全标志的设置,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为认真执行安全标志标准,加强标志的采购、使用、维护和管理,发挥安全标志的警示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办公场所的安全标志的管理。

  一、安全警示标志的含义与概念

  1、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2、安全色是指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色、蓝色、黄色和绿色。

  (1)红色:表示禁止、停止,危险等意思;

  (2)蓝色:表示指令,要求人们必须遵守的规定;

  (3)黄色:表示提醒人们注意,凡是警告人们注意的器件、设备及环境应以黄色表示;

  (4)绿色:表示给人们提供允许、安全的信息。

  3、对比色是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衬色,包括黑、白两种颜色。

  4、安全标志的分类: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

  (1)禁止标志的基本型式是带斜杠的圆边框;

  (2)警告标志的基本型式是正三角形边框;

  (3)指令标志的基本型式是圆形边框;

  (4)提示标志的基本型式是正方形边框。

  二、各部门职责

  1、公司安技保卫部负责对安全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2、基层单位安保部门负责对安全标志的采购、发放、入库、使用、管理。

  3、项目经理部负责提供安全标志使用的计划和日常管理。

  4、施工现场安全员把安全警示标志挂贴到相应的存在危险因素的部位,并负责监督。

  三、工作要求

  1、基层单位安保部门应根据各项目经理部的施工现场需要,提出使用计划,经本单位主管生产经理审批后进行采购。采购的安全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安全标志》(GB2894―1996)的要求。

  2、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牌应由公司到安监站统一购置。

  3、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应结合施工现场或不同生产、生活、办公场所具体情况悬挂标志。安全标志应按分部、分项(基础、主体、附属)绘制安全标志平面图,应有项目经理签字、有绘制人签字、有绘制日期,并填写《安全标志登记表》。

  四、设置场所

  1、线路施工时在土方开挖的洞口四周设置警戒线,设置警时标识牌,晚间挂警示灯,施工点在道路上时,应根据交通法规在距离施工点一定距离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派人进行交通疏导。

  2、场地施工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在高压线路,高压电线杆,高压设备,雷击高危区,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其它应设置安全标志的场所。

  五、设置原则

  1、现场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紧急出口、疏散通道处、层间异位的楼梯间,必须相应地设置“安全通道”标志。在远离安全通道的地方,应将“安全通道”标志的指示箭头必须指向通往紧急出口的方向。

  2、在道路或其它非施工人员经常路过的地方施工时,应当依照相关交通法规设置恰当的安全警示标识,建筑中的临边洞口等应按《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设置。

  3、施工现场布置应合理,根据施工安全平面布置图所标识的部位挂贴统一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对施工现场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增添统一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

  4、临时用电的标准设置应符合用电有关规范的标准。

  5、所有机械的标志设置应符合有关专门机械的规定。

  6、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2849-1996《安全标志》和GB16179-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2893-20xx《安全色》的要求。

  六、管理规定

  1、因施工需要或工程竣工后,安全标志牌须移动或拆除时,由项目经理部安全员负责组织将安全标志牌移动,或回收后,退交基层单位安保部门统一保管。

  2、安全标志牌未经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或拆除。

  3、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应及时对变形、污损的安全标志牌进行整修和更换。如发现有损坏的,应报请公司,经公司核准后,将相同标志牌发放项目部,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按要求进行挂贴。

  4、项目经理部安全员负责安全标志的使用、维修和管理。

  5、公司安技保卫部每季度、基层单位安保部门每月对项目经理部安全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如发现项目部不按公司统一要求进行挂贴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或相应的经济处罚。

安全检查管理规定7

  1 目的与范围

  为认真执行安全标志标准,加强标志的采购、使用、维护和管理,发挥安全标志的警示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办公场所的安全标志的管理。

  2 职责

  2.1 公司安质部负责对安全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2.2单位安质部负责对安全标志的采购、发放、入库、使用、管理。

  2.3 项目部负责提供安全标志使用的计划和日常管理。 3 工作要求

  3.1 单位安质部应根据各项目部的施工现场需要,提出使用计划,经本单位主管生产经理审批后进行采购。采购的安全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安全标志》(GB2894—1996)的要求。

  3.2 项目部安全员应结合施工现场或不同生产、生活、办公场所具体情况悬挂标 志。安全标志应按分部、分项(基础、主体、附属)绘制安全标志平面图。应有项目经理签字、有绘制人签字、有绘制日期,并填写《安全标志登记表》。

  3.3 安全标志牌应设置在醒目和施工现场危险部位与安全警示相对应的地方,使施工人员及相关人员注意并了解其内容。遇有触电危险场所,应使用绝缘材料的标志牌。设置的位置包括:施工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登高楼梯、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基坑临边、爆破物、危险化学品等。

  3.4 因施工需要或工程竣工后,安全标志牌须移动或拆除时,由项目部安全员负责组织将安全标志牌移动,或回收后,退交单位安保部门统一保管。

  3.5 安全标志牌未经项目部安全员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或拆除。

  3.6 项目部安全员应及时对变形、污损的安全标志牌进行整修和更换。

  3.7 项目部安全员负责安全标志的使用、维修和管理。

  3.8 公司安质部每季度对项目部安全标志的使用情 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安全检查管理规定8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目的

  为了能尽早地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的安全管理。

  2、职责

  行政本部安保部(以下简称安保部)负责公司范围内的安全检查。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安全检查。

  3、管理内容

  3、1公司安全委员会组织各部门对公司进行每季一次的安全检查和抽查。

  3、1、1安保部负责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安全全面检查。

  3、1、2节前安全检查:每年的元旦、春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的节日之前进行安全大检查。

  3、2定期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3、2、1劳动保护、安全制度、操作规程落实情况。

  3、2、2安全技术、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3、2、3<化学品管理程序>、<废弃物管理程序>等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2、4各种电气、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

  3、2、5<应急准备与响应重点范围>的安全状况。

  3、2、6特殊工种作业情况。

  3、3季节性安全检查:高温、寒冬、台风季节、梅雨季节的防范检查。

  3、4经常性检查

  3、4、1安保部必须做好每天的安全巡逻,并做好记录。

  3、4、2部门、车间做好职能范围内的安全自查工作。

安全检查管理规定9

  1 目的

  1.1 为保障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合理配备个人防护用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制订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原则及管理要求.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车间,职能部室及员工.

  3 总则

  3.1 现场作业人员在正常作业过程中,必须规范穿戴和使用本岗位规定的各类特种防护用品,不得无故不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2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前应由使用者进行安全防护性能检查,发现其不具备规定的安全,职业防护性能时,使用者应及时向安技部提出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3.3 对于接触粉尘,噪声,毒物,高温,射线,电磁辐射等职业病危害,或者可能发生触电,起重伤害,高空坠落,刺割伤,酸碱灼伤等危险的作业场所,各车间必须重点加强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监督和管理,以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3.4 在生产设备受损或失效时可能发生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作业场所,各车间应在现场醒目部位放置必需的防毒护具,以备应急使用.

  4 职责

  4.1 生产管理部是劳动防护用品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月采购计划,修订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质量标准,负责监督劳保用品的配备和使用.

  4.2 采购部根据生产管理部制定的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和质量标准,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由生产管理部保管和发放.

  4.3 各车间负责督促本单位员工按标准穿戴或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5 防护用品管理要求

  5.1 生产管理部对在册员工,必须建立个人防护用品登记卡,由仓库保管员按规定发给个人防护用品.

  5.2 新进厂员工,凭"三级安全教育"卡和调入证明,到劳保仓库领取个人防护用品.

  5.3 员工改变工种,凭"改变工种教育"卡,方可按新工种标准发给防护用品.员工在各单位之间调动,应把按规定需交回的劳动保护用品,其它备用品(如雨衣,雨鞋,皮鞋,棉衣等),交回原单位劳保仓库.调入单位按规定发给防护用品.

  5.4 员工在办理离退休手续前,须将大件防护用品(除工作服外)交回所在劳保仓库.

  5.5 实习人员,代培人员等,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方可到岗位参加生产劳动,其个人穿戴的防护用品按双方协议执行.

  5.6 员工因事假,病假,产假,工伤假,探亲假,因公外出,脱产学习等离开生产岗位连续一个月以上者,其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期限按其离岗时间顺延.

  5.7 员工调出集团公司,要按规定到本单位劳保仓库办理有关移交手续,否则不予办理调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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