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林业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汇报2篇(林业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内容),以供参考。
林业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汇报1
林业部门务虚会工作汇报材料
2013年,在镇党委政府正确领导和区林业局具体指导下,林业站以建设生态旅游镇为总抓手,强化措施,大力推进荒山造林和环境绿化步伐,突出林业产业发展和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全面提升林业建设整体水平,确保森林生态资源持续稳定增长,全镇林业生产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全镇共完成荒山造林3100亩,新建设经济林面积1800亩,森林抚育完成7100亩,育苗500亩,义务植树完成25万余株,镇域内*沂路东西两线绿化带得到进一步补植和完善,道路景观得到新的提升。
今年林业站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全力以赴抓好森林防火工作。镇林业站一直把防火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常抓不懈,根据全镇森林分布特点和防火形势要求,防火期内一是设立了3处防火值班点,两处瞭望哨,实行全天候值班备勤,保持通讯畅通;二是完善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防火值班食宿条件,对灭火机具和扑火器材及时进行维修、更新,确保防火需要和扑火效能;三是狠抓护林员管理和扑火队伍建设,加强扑火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防火期内要求护林防火队伍全部到岗到位,确保山有人管,火有人救,责有人担;四是加大巡查力度,利用防火车组织人员,统一服装,及时查处违规用火行为,既起到及时发现火情及时处置的作用,震慑了违规用火者,又起到了宣传教育的作用,取得了良好效果。在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下,今年我镇防火形势总体稳定,基本未出现大的火情。
二、造林绿化工作成效显著
根据上级下达的任务目标要求,结合我镇实际,今年镇林业站早动手、早准备,提前踏勘地形,安排造林地点,一是入汛后,紧紧抓住雨季雨量丰沛的有利时机,在刘家台、下庄、朱东、朱北、北*山、王家庄等村组织专业队迅速开展荒山造林活动,完成造林面积3100亩。二是做好*沂路东西两线道路绿化工作,对郑家庄村南和上庄、下庄沿线林带进行补植,通过浇水、扶正、整修树盘等管理措施,进一步提高了林木成活率和保存率,道路景观得到有效提升。
三、突出抓好特色经济林园区和示范基地建设
以转方式调结构为主线,以建设有机农业镇、生态旅游镇为目标,以土地流转为突破,坚持公司化运作为主,积极落实资本进山、项目进山的发展思路,创新发展模式,引进的山东山里阿哥、*泉、龙烨、得茂实等一批农业发展公司,新建蓝莓、高钙果、大榛子、板栗、黄桃等经济林示范基地和特色园区1500余亩,目前全镇经济林示范基地面积已达5000余亩,为*山镇有机农业和生态旅游建设发展增添了新的活力,同时也为广大群众发家致富拓宽了新的门路。
四、花卉苗木基地建设取得新突破
先后引进成立的恒生、枫叶、鸿康、金吉特、*泉等公司和专业合作社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流转土地,建设花卉苗木基地,南邢、青杨杭、郑家庄、朱南、上庄、谢家店、五老峪等村新建苗木基地800亩,目前全镇苗木基地面积已达2000余亩,五、其他工作
积极开展森林病虫害查防工作,降低虫口率,基本未发现美国白蛾,杨小舟蛾等病虫害危害症状;继续深化林权制度改革,为涉林单位积极提供服务和咨询;在查处林木案件、维护林木秩序,为有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以及包村和镇中心工作等方面也做了一定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目标。
2014年,林业站总的思路是以发展生态旅游为总抓手,以造林绿化为基础,以“两防”(防火、防病虫害)为保障,以特色园区和苗圃基地建设为重点,创新举措,借助外力,突出特色,重点推进,进一步增加绿量,提升档次,打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时刻绷紧防火弦,毫不松懈做好防火工作,火是森林的大敌。重点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抓队伍建设,二是抓好防火设施建设。
二、以招商引资为契机,继续吸引项目进山,资金进山,人才进山,技术进山,努力为*泉、山里阿哥、枫和以及其他公司、合作社等单位提供服务和咨询,帮助办理相关手续,搞好特色园区建设和山林流转工作。
三、重点做好*沂路东西两线道路绿化工作,形成绿化带、节点绿化、苗圃园区三位一体的道路景观格局,打造生态绿道,改造提升道路景观水平,在继续完善提高*沂东线道路绿化和景观基础上,全力协助*沂路西线北邢、青杨杭、南中、南东、王家庄等沿线各村做好苗圃基地和特色园区建设。
四、继续按照上级要求完成荒山工程造林工作,努力把*沂路东西两线第一山脊线内荒山列入上级规划,做好补绿工作,适时做好生态路网绿化工作。
五、完成上级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编制权责清单工作自查报告
权责清单工作汇报(共7篇)
权责清理自查报告 编制
权责清理自查报告 编制
权责清单拟调整情况
林业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汇报2
巩固党政机构改革成果积极做好区直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工作
根据市委编办统一部署,按照《大连市中山区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及权责清单调整有关规定,区委编办根据“三定”规定明确的职责,印发《关于做好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工作的通知》,组织中山区24个部门(单位)完成中山区区直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工作,实现权责清单同机构改革后新“三定”规定的有机衔接,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规范性、权威性和实效性。
此次调整,在2018版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基础上,进行职权事项划转,并相应调整实施部门、承办机构等权力要素。
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人承担此项工作,遇到问题及时与编办进行沟通研究。编办注重把握“不立不破”、“一一对应”原则,对涉及综合执法改革的各部门暂不划转权责清单中的行政执法类职权事项,仍由原实施主体继续实施,待综合执法改革后调整;对因法律法规立改废、简政放权要求等原因,需取消、增加、变更行政职权的,将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另行调整;由于上级应急管理局暂未确定“三定”规定,区应急管理局的权责清单暂未调整。同时,城市护林防火行政检查、城市防台防汛行政检查两项行政职权暂未划转,仍由区住建局实施。
经各部门申报、区委编办反复研究论证,将原有24个部门(单位)1641项行政职权调整为21个部门(单位)1641项行政职权。调整后的中山区区直部门权责清单将在 “大连·中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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