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建立解决贫困长效机制作推进情况报告2篇(脱贫攻坚长效机制建立情况),欢迎参阅。
建立解决贫困长效机制作推进情况报告1
自中央吹响脱贫攻坚冲锋号以来,我市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头号政治任务,深刻领会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按照中央和省、州脱贫攻坚系列决策部署要求,全市上下坚持以“绣花功夫”向贫困宣战。根据《州扶贫开发局关于报送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试点工作总结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市高度重视,认真梳理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的主要情况,现将我市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的精神,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研究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的文件要求,我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精准方略,注重统筹兼顾,突出常态长效,结合试点要求,建立了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并印发《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关于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试点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为做好村试点的开展,试点村的确定,主要按照收入低于2020年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40%,农村人口占比20%左右摸排相对贫困人口底数,重点围绕大病重病、单亲母亲家庭和群众发映较多的困难户等方面进行筛选,根据相对贫困指标最终确定我市的2个试点村:大藏乡打扒村、木尔宗乡斯米村,作为相对贫困试点村。通过确定的相关标准和程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相对贫困识别工作,找准农村相对贫困对象,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精准制定帮扶措施,集中力量精准扶持,解决相对贫困问题。在“扶贫”APP上建立相对贫困对象电子信息档案,做到精准识别、精准扶持、精准退出、动态化管理。
二、主要做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打好探索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的破局战,我市按照省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组织研究,积极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坚持以市为主体,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工作领导下,分级负责,有序开展解决相对贫困各项工作。以规模合理,精准识别的标准,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认真开展相对贫困对象识别认定,做到识别精准,尊重群众意愿,精准扶持摸清相对贫困对象帮扶需求,制定到户帮扶方案,落实帮扶措施,实施精准扶持。建立“电子信息档案”手机APP,动态管理在防返贫防致贫动态监测的基础上,精准识别相对贫困对象,建立工作台账,做好帮扶台账。建立农村相对贫困对象动态调整机制,监测到相对贫困则进,解决相对贫困则出,实现有进有出,进出有据,及时更新农村相对贫困对象信息,实行动态管理。我们坚决不为脱贫而脱贫,统筹兼顾贫困和相对贫困对象,坚持整村扶贫和“插花”扶贫“齐步走”,同步落实好就业创业政策、建立完善特殊救助体系、全力培树新风正气,坚决做到一户不落、一人不漏。一是统筹兼顾整体与局部扶贫。在对标抓好贫困村退出、贫困户脱贫的基础上,统筹兼顾推进相对贫困村、相对贫困户的脱贫攻坚工作。针对相对贫困村,我们同标准、同步伐推进产业扶持、基础设施等项目,全部达到“一低五有”标准;针对相对贫困户,我们在同步实施各项政策保障的基础上,一一对照贫困户脱贫标准,深入开展自查工作,采取市本级财政投入,按照“缺啥补啥”原则,点对点补齐短板,使其达到或超过户脱贫标准。通过干部结对帮扶、走访座谈,解决困难、疏导情绪,既得到了非贫困户的支持,又提升了广大群众的认可度。二是统筹抓好就业增收工作。大力实施“生态扶贫”工程,着力开发护林、护草、护河岗位1008个,按照“一户一人一岗”的原则,通过个人书面申请,经村、乡、市层级审查把关,安排88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28名有特殊困难的农牧民群众就业,确保了有劳动力的贫困家庭至少1人就业。在此基础上,深入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和贫困人口就业帮扶行动,持续关注贫困家庭大中专生毕业生就业问题,每年开发其它公益性岗位300余个,加大向广东、浙江、成都、崇州等地劳务输出力度,帮助他们就业创业,实现持续稳定脱贫。三是统筹实施多维保障救助。在实施政策兜底脱贫特困人员的基础上,聚焦聚力非建档立卡户中的临困人员对象,统筹衔接城乡低保、五保供养、福利慈善等政策,市本级财政匹配资金200万元设立临困救助基金,对因遭遇自然灾害、事故灾难、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临时生活困难的非建档立卡户给予特殊扶持,使其渡过临时困难,实现无死角全覆盖救助,防止因灾因病因残致贫,真正让脱贫奔康路上不落下一户一人。
三、典型经验
一是建立预警监测。建立健全防止返贫致贫预警监测机制,积极动态掌握农村居民收入情况,并及时、有效掌握全市建档立卡脱贫户和非贫困户因灾、因病、因突发事故导致返贫致贫的基本信息,提高全市稳定脱贫的精准率和群众认可度,全面现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稳定脱贫不返贫致贫。二是识别标准。农村相对贫困对象是指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全省2019年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35%的农户(即14670元×35%≈5200元),统筹考虑大病、特殊病、住房安全、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突发状况,开展相对贫困识别工作。三是识别流程。以户为单元,整户识别。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健康、教育、住房等情况,通过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提、乡党委评议、市级审定的方式,进行识别(村内暂不进行“一事一议”、公示等,避免相互攀比,影响脱贫攻坚普查)。四是建立台账。建立相对贫困对象“电子信息档案”台账,做到帮扶到位,进出有据,动态管理。
四、意见建议
建立健全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需实现扶贫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通过提升相对贫困群体的收入水平和发展能力,让更多低收入群体转为更为稳定的中等收入群体。进一步强化相对贫困治理权责集中的归口管理,形成一个由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东西部协作扶贫等多位一体的扶贫体系。在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的标准制定上,根据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研究制定包含经济收入、健康、教育、生活水平、价值实现等方面的系统性标准。
建立解决贫困长效机制作推进情况报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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