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处理制度范文3篇 产品不合格召回后怎么处理,以供借鉴。
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处理制度范文1
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
一、为确保从原料到成品标识清楚,具有可追溯性,建立和实施回收程序,以确保能及时召回不安全的产品,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不合格产品定义如下:
1.一般不合格品:没有安全卫生方面的问题,对消费者身体健康不形成伤害,但存在一般品质问题的不合格产品;
2.严重不合格品:存在安全卫生方面的问题,对消费者身体健康造成伤害的不合格产品。
3.可疑产品的确定,可以是公司或客户发现的任何有关产品质量、卫生安全的信息或潜在不安全因素的产品。
三、各相关部门职责:
1.业务部负责建立客户信息记录和档案,负责与客户的沟通和联络;
2.物控部负责与有关政府部门联系,保证有关产品严重危害的信息得到及时沟通;
3.品管部负责建立公司内部可追溯性体系,组织纠正预防措施计划的实施;
4.其他相关部门落实本部门责任的纠正预防措施。
四、不合格产品召回的情况
1.因产品设计问题被客户投诉
2.因质量问题被客户投诉
3因遭遇技术壁垒被国外退回
4.因不符合输入国之标准或要求被通报或退货
五、不合格产品召回的措施
对于以上几种情况,进行不合格产品召回措施。包括:
1.正在生产的同类产品全部停止生产。
2.已经出口的同类产品全部进行召回处理。
3.已经在运输途中的同类产品进行召回处理。
4.已经生产结束正准备发运的同类产品不得发运。
六、不合格产品召回的后续处理方法
对于已经召回的不合格产品,根据不同的召回原因采取不同的后续处理方法。包括:
1.因产品设计问题被召回的后续处理方法
及时通知检验检疫局。此类产品不得再报检出口,对人体健康、安全不构成威胁的作为内销产品。对人体健康、安全构成威胁的做改变用途或重新设计、加工处理。
2.因质量问题被客户投诉的后续处理方法
及时通知检验检疫局。此批产品做降级处理。通知物控部、生产部、品管部、业务部共同进行原因分析,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及时进行生产工艺和技术的改进,确保质量问题得到整改。
3.因遭遇技术壁垒被国外退回后续处理方法
及时通知检验检疫局。加强有关技术壁垒研究,进行合理规避,避免再出现此类问题。此批产品确实没有质量问题的,经再次检验检疫合格后,做改变出口国家或改作内销处理。
4.因不符合输入国标准或要求被通报或退货后续处理方法
及时通知检验检疫局。此批产品不得再报检出口。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不符合输入国安全、环保等项目的产品,做改变用途或降级处理。对于其他不符合输入国其他项目的产品,做降级处理或该做内销处理。
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处理制度范文2
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
为了加强本单位食品等产品安全管理,规范不合格产品退出市场管理,树立本单位
诚信、负责的形象,加强与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保障消费者人身健康和
生命安全,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
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制
度。
本制度所称产品除食品外,还包括食用农产品、药品等与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有
关的产品。
所谓产品召回,是指生产销售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
造成损害的,或者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并已经进入流通、消费领域,为避免
不合格产品危及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本单位及时将缺陷产品从流通、消费领域
收回,予以处理或者销毁,并承担相关费用的制度。下列产品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召回:
(一)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产品;
(二)存在设计缺陷或制造缺陷,影响正常使用,危及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的产
品。
(三)检验、检疫不合格的,或依法应当检验、检疫而未经检验、检疫的产品;
(四)超过安全使用期限或者保质日期的产品;
(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等违
法产品;
(六)与监督管理部门抽检核定质量不合格产品同批次的产品;
(七)被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召回、或本单位认为需要召回的产品。
(八)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应当召回的产品。
发现所销售的产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产品,或接到产品企业、供货商、下级
销售商通知的,应立即启动不合格产品召回程序。
产品召回程序包括下列步骤:
(一)立即停止销售该产品;
(二)立即通知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下级销售商立即停止销售;
(三)立即通知消费者停止使用;
(四)立即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五)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信息公布应能够覆盖销售范围;
(六)为消费者办理退货退款手续,召回不合格产品;
(七)召回的产品按规定销毁或无害化处理。
产品召回应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产品
召回情况应及时、完整、真实地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
不合格产品退货和召回的费用,按照《供货合同》的有关约定办理,或者由供
应商和销售商协商,原则上由对产品质量不合格负责的单位承担。
实施召回的不合格产品应当定点存放,存放场所应当有明显标志,召回产品的批
号和数量必须准确记录。产品召回后,应当对该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原因进行分析
并整改。
本单位的所有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对违反本制度的一律从严追究其责任。
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处理制度范文3
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及处理制度
1.商品返厂管理制度
(1)返厂商品的账务处理,要严格执行有关财会制度,要真实体现,全面反映 返厂商品的应收应付关系,不得遗漏.(2)凡需做返厂处理的购进商品,采购员必须征得厂方同意,并与厂方达成文 字处理意见后,通知保管员做好返厂具体工作,否则,不得盲目返厂.凡因盲目返 厂造成的拖欠债务,由当事人追回.(3)凡需做返厂处理的代销商品(包括厂方借,调的商品),采购员提前 15 天 与厂方联系,15 天内收不到厂方答复,可留信函为凭,凡厂方无故拖延,不予返厂 的商品,要向厂方征收保管费.(4)已出库的商品返厂,必须先退库再由保管员做返厂;已出库,未退库的商 品和柜台内的商品,任何人不得随意返厂,否则按丢失商品追究当事人责任.(5)商品返厂时,保管员要填制商品返厂单并随货同行,及时通告厂方凭单验收.(6)物流中心各部室必须认真对待商品返厂工作,保管员要点细数,清件数, 分规格,包装要捆扎牢固,要详细填写铁路运单和运输凭证,并及时做好保管账卡 的记录.(7)凡是厂方采取以货换货直接调换商品方式解决商品返厂的,物流中心采购 员,保管员必须坚持“同种商品一次性调清不拖欠”的原则,坚决不允许以金额核 准数量的异货相抵.2.商品返厂
(1)商品返厂一律由仓库保管员办理返厂手续.(2)经销商品返厂由保管员办理返厂手续,填制“物流中心经销商品入库单” 安全质量管理制度(红字)1~5 联,同时填制“物流中心返厂单”1~5 联(外埠商品返厂必须有厂方承 认的函件方可开具返厂单).(3)仓库保管员将返厂的商品返回工厂,厂方经手人在经销商品入库单(红字)与返厂单上签字,返厂单第 5 联交厂方,保管员根据签字后的入库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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