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 学习 读有感2篇

时间:2022-12-27 21:57:00 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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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 学习 读有感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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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新华社授权发布中央办公厅《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看到这个《意见》,感到一阵莫名的激动。

  从文风上讲,短短的十几行,连同标点符号不到500字,言简意赅、简明达意,既讲清了问题,又没有半句假大空的虚话套话废话。什么是八项规定精神?什么是转作风转文风?这个《意见》就是最好的明证。过去,我们出台文件、制定制度,生怕说不清、讲不明,总是把一件事往细处说,一篇文章十几页、一部制度上万字,最后落实起来变成了空对空,执行力大打折扣。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以“八项规定”开启管党治党新局面,转文风即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这一次,中央办公厅给我们带了好头,从内心里不由得竖起大拇指点个大赞!

  从内容上讲,该《意见》只针对一件事,一事一议,目标明确、指向清楚。关于基层党组织任期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进程的深入推进,在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将基层党组织任期从两年或三年修改为三至五年。近日,中央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修改工作征求意见,意见明确表示要把农村党组织任期改为五年。本次《条例》明确规定各类基层党组织的任期,以及执行起始时间等细节。这是对基层特别是农村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总结,为基层送来了一份制度大礼。以往,农村基层党组织三年一换届,一是与各级党委任期不同步,导致工作思路不同频;

  二是容易造成短期效应,所谓“一年看、两年干、三年盼”,短短的三年时间,留给农村基层党组织干活的时间不多,求稳怕乱保选票的思维越来越严重。《意见》出台后,规范了任期,必将推动基层党组织各项工作更加有序、更加健康地发展。

  从制度意义上讲,《意见》篇幅虽小、内容精干,也是全面从严治党伟大工程上的一砖一瓦,是制度笼子的一根椽子。党的制度建设,首先需要“四梁八柱”的基础性、主干性的材料,也需要和《意见》一样的具体构件,只有这样,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才能建成一座密不透风、稳如泰山的光辉大厦。习近平同志强调,针尖大的窟窿能透过斗大的风文章。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没有一个个细小的制度规定,我们扎紧制度的笼子就无从谈起。只有制定、落实一个个具体的党内制度,我们党才能防微杜渐,确保在正确的轨道上不断走向前进。

  《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全文如下。

  党的十九大党章修正案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为贯彻落实党章规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的组织制度,完善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其中,村和社区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为5年。

  本意见印发前已换届的党的基层组织,原则上从本届任期届满后,开始执行上述规定。

  二、党的基层组织应严格执行任期制度,任期届满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延长或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心得体会

  三、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党的基层组织任期调整统一规范、平稳衔接。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上级党组织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做好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等相关换届准备工作,及时提醒督促按期换届。

  四、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由中央军委规定。

  五、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有关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规定,凡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照本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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