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瓦斯监控系统制度3篇(三级瓦斯排放制度),供大家参阅。
瓦斯监控系统制度1
綦江区大实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安洋煤矿
安全监控系统
管理制度
二〇一四年七月
签发人:
目
录
一、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二、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三、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四、煤矿监控中心值班制度..........................五、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六、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七、瓦斯监控监测系统故障报告制度..................八、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监测监控异常上报制度..........九、瓦斯监测工安全操作规程........................十、监控系统防雷保护措施..........................十一、故障期间安全措施............................十二、甲烷传感器中断追究制度......................十三、煤矿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十四、监控室监测日报制度..........................十五、瓦斯监测监控人员值班制度....................十六、甲烷传感器检验制度..........................十七、瓦斯监控系统设备调试、校正制度..............十八、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制度....................十九、系统故障信息传输制度........................二十、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维护制度................
綦江区大实煤业安洋煤矿Kg90瓦斯监控系统是为了实现对井下瓦斯涌出量情况进行实时监控,超限报警、断电、闭锁的数据采集监控系统。为更好的落实安全生产,有效提高安全管理,充分发挥监测系统功能,确保监测系统监测的连续性、准确性、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各工种必须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二、矿井安全监测系统的监测日报表必须报矿长和总工程师审阅。
三、该系统的使用由监测、调度室统一管理。
四、监测主任(调度室主任兼任)负责安洋煤矿监控系统稳定运行的协调领导工作和负责组织各具体操作人员的组织和故障处理工作。
五、系统维护人员姜光平进行日常简单维护、检验工作,出现大的故障由重庆市煤科院专职人员进行维护。
六、值班人员负责当班故障报告与处理,运行日志记录、报表打印等工作。
七、当监测巡检工负责日常巡检,传感器位置调整,校验对比等日常工作。
八、监测维护人员负责对井下传感器及各分站进行维修校正。
九、井下监测电缆、井口至监测室的线路维护由监测中心负
并向安全指挥中心汇报进行严肃处理。
十九、瓦检员要对所辖区域内的监测系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与维修工联系,如果维修校正工不在,要安全指挥中心或者监测中心汇报。
二十、电工要确保监测系统在所辖区域内的正常运转,严禁强制送电和甩掉系统不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二十一、各科队是本队辖区内监系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负责各类传感器的正常工作和安设位置的正确,发现问题要及时与安全指挥中心以及监测中心取得联系。
二十二、綦江区安全指挥中心要向监控室了解当日井下监测情况。
二十三、监控室人员发现异常要及时通知矿地面值班矿级管理人员,并做好记录。
二十四、凡发生监测系统人为损坏和丢失现象的,由所在地的队组负责赔偿,赔偿办法是原价格的3倍。
二十五、本制度从发行之日起生效。
二、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
一、加强瓦斯监测系统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充分发挥设备效能,延长使用寿命,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利用率,确保能正常、安全、稳定运行,为安洋煤矿的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二、设备选择:要做到技术先进、质量高、经济耐用、符合井下安全生产的特殊要求,购进的设备要技术材料齐全,有防爆合格证和煤安标志,以及仪器、仪表安全合格证,经瓦斯监测总工程师验收签字,方可入库备用。
三、设备管理:做到分类编号登记,帐物相符,购入、试验、验收、安装调试,投入使用后的维护修理实行专人负责,报废、借入、借出要报请矿长批准,牌板、台帐、编号入档工作要及时。
四、设备使用:要严格按照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标准化进行安装,要配足配齐经綦江区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持证上岗,实行包机挂牌管理,设备要合理安排,按照规程操作使用,发现故障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防止事故发生。
五、设备维修:必须执行预防为主,实行计划检修,按照规程规定定期检修调校标定,检修过的设备必须符合标准,谁检修谁负责,并由质量检验员检验合格签字后方可交付使用,并填好检修记录登记上册,使用设备的检修要根据说明书和规程规定的时限,组织有技术、有经验的专职人员统一安排进行检修。
六、现场管理
三、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一、安全监测中心(调度室)要建立以下帐卡及报表 ⑴设备、仪表台帐 ⑵传感器使用管理卡片 ⑶监测装置故障登记表 ⑷检修记录
⑸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情况月报、季报表。⑹矿井安全监测重点日报表
二、监测中心所获取的各种技术均需定期保存,对井下事故的记录,应长期保存。各矿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技术资料管理与使用制度,同时协助通防队对矿井安全状况分析。
三、每月向通防科和矿长、总工程师报送一次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情况月报表。
四、总工程师必须绘制矿井安全装置通风系统图,图上标明井下、下安设的分站、音光箱、传感器等的位置和传输线路及有关通风、防尘设施和风流方向、风量等,该图应按季绘制、按月修改,由通防科保存。
五、监控系统必须具有“MA”标志证书,系统配接设备必须取得国家防爆检验机构联检合格报告,交由档案存档
六、监控室值班人员每班填写系统运行日志,瓦斯日报由地面值班矿领导检查签字,每月底将本月记录交由档案员杨勇处存
五、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
一、为保证安全监控设备灵敏可靠,安全监控仪器设备必须定期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一次。在设备验收时、安装前也必须调试校正。检修监测设备人员,必须按机电设备完好要求保质保量检修好,不完好不得下井安装。
二、检修调试分站主板时,主板调校正常后,必须在地面分站上试运24小时以上再下井安装,确保主板的可靠性,并做好检修记录。
三、由于甲烷载体催化元件的稳定性大于等于7d。因此。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每隔7d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校一次。特别是瓦斯传感器,除校验零点恒流外,还必须校验满度,由检修人作好检修记录。新传感器必须经检修人员调校正常后方可下井。
四、为保证甲烷超限断电和停风断电功能准确可靠,每隔7d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进行测试。
安全监控仪器及设备校正包括零点、灵敏度、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指示值、控制逻辑等。
五、监测气体的安全监控仪器及设备,应采用空气样和相应的标准气体样或校准气样进行调试和校准。测量温度的安全监控仪器及设备,选用经过标定的风速计校对。测量温度的安全监控
六、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为促进我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种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系统功能主要有安全调度、瓦斯监测(包括设备状态管理)、隐患监察、采掘跟踪、通风管理等各项功能,其中瓦斯监测、网络监管是系统的主要功能。
二、瓦斯监控维修检测同步进行,原瓦斯检查系统保持不变;
三、该系统的使用由监控室值班人员统一管理,对入网计算机进行管理和控制,执行上级下达的网络控制和管理指令,完成区调度中心及上级网络信息管理部门布置的有关工作。
四、监控室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每班一人;
五、任何非监控系统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监控主机,更改电脑设置与变动运行状态。
六、监控系统由系统维护人员(姜光平)每月检测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
④当电脑软件出现错误,应立即通知网管人员进行维护,十分钟内不能修复的故障,应启用备用主机。
⑤如发现井下某传感器数据传输中断,立即通知井下当班电工进行维修,同时通知当班瓦斯检查员加强故障地点的瓦斯检查。并如实填写故障记录,并上传。
⑥所有维修操作都要留有记录,详细说明故障类型,现象,以及处理方式,并制定故障期间采取的安全措施。
中心。
四、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人员收到上级管理部门的指令和处理决定书要及时通知矿值班领导,并就处理情况每半小时上报一次,若情况消除则只报送结果,以备核查。
五、每班必须有调度员值班,认真监视终端机屏幕所示的各测点变化情况,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运行状态,负责打印沼气及其它参数的日报。
六、接到报警(或断电)信号后,应立即通知生产调度,或值班矿长查明原因,报告跟班安全员、瓦检员或工程师。
七、接到事故报警后,要立即报告值班矿长和总工程师并协助进行事故处理。
八、调度员组长必须对当日获得的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写出主要情况、问题及处理意见的书面报告(日报),送主管领导或工程师批示后报送矿长和总工程师审阅,然后将报告主要内容及处理意见分别下达有关部门。
九、井下维护人员,发现各类探头报警或不安全隐患时,在尽可能查明情况后,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十、矿长、总工程师应经常通过终端了解井下安全情况,调用计算机贮存的资料更好地指挥安全生产。
十一、通风处负责人应负责组织有关专业人员经常分析、研究监测系统的数据,结合井下采掘动态,掌握矿井瓦斯、自然发火等变化规律,并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十一、送电顺序是:配电柜电源→不间断稳压电源→打印机、显示器等外围设备→主机。送电前应将所有设备的电源开关置于停止位置,严禁带负荷送电。
十二、进入机房要穿洁净的工作服、拖鞋,不得将有磁性和带静电的材料、绒线和有灰尘的物品带进机房。要经常用干燥的布擦拭设备外壳,每班用吸尘器清扫室内。
十三、应备有必要的工具、仪器、仪表,并备有设备说明书和图纸。
十四、按规定准备好检修时所需要的各种电源、连接线,将仪表通电预热,并调整好测量类型和量程。
十五、15.隔爆检查的步骤
(1)按国标“GB3836.1 —83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检查设备的防爆情况;
(2)检查防爆壳内外有无锈皮脱落、油漆脱落及锈蚀严重现象,要求应无此类现象;
(3)清除设备内腔的粉尘和杂物;
(4)检查接线腔和内部电器元件及连接线,要求应完好齐全,各连接插件接触良好,各紧固件应齐全、完整、可靠,同一部位的螺母、螺栓规格应一致;
(5)检查设备绝缘程度。水平放置兆欧表,表线一端接机壳金属裸露处,另一端接机内接线柱,匀速摇动表柄,若读数为无限大(∞),表明绝缘合格;
0
二
十二、敷设电缆时要有适当的驰度,要求能在外力压挂时自由坠落。电缆悬挂高度应大于矿车和运输机的高度,并位于人行道一侧。
二
十三、电缆之间、电缆与其他设备连接处,必须使用与电气性能相符的接线盒。电缆不得与水管或其他导体接触。电缆进线嘴连接要牢固、密封要良好,密封圈直径和厚度要合适,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包扎其他物品。电缆护套应伸入器壁内5 ~15 毫米。线嘴压线板对电缆的压缩量不超过电缆外径的10 %。接线应整齐、无毛刺,芯线裸露处距长爪或平垫圈不大于5 毫米,腔内连线松紧适当。
二
十四、传感器或井下分站的安设位置要符合有关规定。安装完毕,在详细检查所用接线、确认合格无误后,方可送电。井下分站预热15 分钟后进行调整,一切功能正常后,接入报警和断电控制
并检验其可靠性,然后与井上联机并检验调整跟踪精度。
二十五、每10 天对监测设备进行一次调试校正。
二
十六、在给传感器送气前,应先观察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设备的基本工作条件,应反复校正报警点和断电点。
二
十七、送气前要进行跟踪校正,应在与井上取得联系后,用偏调法在测量量程内从小到大、从大到小反复偏调几次,尽量减小跟踪误差。
二
十八、首先用空气气样对设备校零,再通入校准气样校正
十、监控系统防雷保护措施
一、监控机房所有电脑及设备必须可靠接地。与机房主接地极并联。
二、机房主接地极必须符合煤矿局部接地要求,接地电阻小于2欧姆。
三、入户监控线路必须串接避雷器。并完好有效。
四、供电电源必须串接避雷器,以及漏电综合保护装置。
五、遇有雷雨天气,提前切断交流供电,使用直流后备电源。
六、定期检查避雷设施:每年对监控系统的避雷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特别是雷雨季节的检查。
十二、甲烷传感器中断追究制度
1、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具备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路装置的全部功能。
2、当主机或系统电缆发生故障时,系统必须保证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
3、当电网停电后,系统必须保证正常工作时间不小于2小时。
4、系统必须具有断电状态和馈电状态检测,报警显示、存储和报表打印功能。
5、甲烷传感器由监控人员、跟班电工,跟班瓦斯员共同负责,出现断电故障,要从监控室和当班井下现场逐一进行追究,对负责人依据情节进行处理。
6、甲烷传感器的安装、使用、调试应通过监控室,否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四、监控室监测日报制度
为了提高矿井防灾能力,及时准确地将井下有害气体及环境参数反馈至矿领导,特制定本制度:
一、监控室值班人员随时浏览矿井监控界面,认真做好记录。
二、监控员必须熟悉整个系统的操作和程序,及时打印当日监测日报表。
三、报表打成后先由监控室负责人审核,再报矿领导审核备案后存档。
四、对监测日报的打印、上报、管理必须尽职尽责,不得弄虚作假。
干私活,严格睡觉、脱岗、串岗、大声喧哗:服从领导安排按规定出勤,不得私自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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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瓦斯监控系统设备调试、校正制度
一、瓦斯监控系统设备每月必须进行一次调试、校正。
二、甲烷传感器每七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调校一次。
三、每七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四、必须遵照下列顺序进行:
仪器检查→故障排除→修理→标定→登记
五、必须指定专人负责,非工作人员不得乱动。
六、瓦斯监控系统设备的调试,校正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十八、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制度
一、甲烷超限断电功能与甲烷传感器,必须每七天测试一次。
二、进行甲烷超限断电试验前必须先抽取%的甲烷标准气备用。
三、将抽出的甲烷标准气样带至被测传感器,将甲烷标准气体对准甲烷传感器吸气口,观察甲烷传感器显示窗口的数字开至%,观察工作面被控制设备是否断电。
四、断电试验后,仔细观察传感器数字归零情况,如有误差及时调校正常后恢复系统正常监测监控。
五、每次断电试验均应认真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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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十一、系统故障信息反馈制度
一、监控室维修人员排除故障后,要及时填写《系统故障处理情况表》。
二、监控室技术员要如实报告系统故障排除情况。
三、监控主任要总结经验教训,逐步完善制度。
四、监控室值班员要掌握系统故障排除情况。
五、在系统故障信息反馈链接段要切实有始有终,实行可追溯性管理,并登记建档。
二
十二、甲烷传感器报警追究制度
一、在传感器的运行过程中,监控值班人员发现传感器报警,要及时同志值班领导和监控主任。
二、监控主任,值班领导接到通知后,要通知报警地段的瓦斯员进行检查,若瓦斯未超限,监控主任要下井进行落实报警原因。
三、因传感器的校验不及时,误差偏大而引起报警,对有关监控人员追究责任,罚款50——500元。
四、因井下人员故意破坏传感器而引起的报警,对责任人处以50—200元罚款。
五、因报警浓度设置太低而引起的报警,对有关监控人员处以50—1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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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监控系统制度2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制度
第一条 值班人员必须经过专业人员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二条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脱岗。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要对所有设备进行检查和交接,并履行签字手续。
第三条 值班人员必须禁止非机房人员进入机房,对于前来参观的人员,要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进入。
第四条 值班人员不得随意更改设置和属性,操作过程中禁止添加、拷贝、删除和卸载任何文件。
第五条 值班人员不准随意使用回收站回收程序,以防有用文件回收。
第六条 严禁值班人员自带光盘和软盘上机运行操作。
第七条 严禁值班人员在主机上进行游戏娱乐操作,确保系统软件不遭破坏。
第八条 值班人员有权阻止任何人在主机上操作,并保持机房设备的整洁,卫生。
第九条 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监测日报表,并上报通风科及有关领导。
瓦斯监控系统制度3
瓦斯监控系统业务保安制度
1、监控室值班人员由声光报警接收某一地点瓦斯浓度超限报警后,必须首先用电话汇报通风科(或瓦斯队),其次汇报调度室,最后汇报区煤炭局监控中心。汇报内容必须详细说明报警地点、该地点瓦斯浓度,如果报警地点是掘进则必须汇报局扇开停传感器显示情况。
2、通风科接到汇报后,立即用电话联系井下该区域瓦斯员和区域安全巡检员,详细了解该区域通风状态及瓦斯浓度且根据监控汇报瓦斯的浓度采取相应的措施,即停止生产,切断电源,撤出人员,由瓦斯员现场执行,并通知该区域瓦斯员和安全巡检员到达报警地点。
3、通风科作出上述相应措施后,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进一步明确落实措施执行情况,坚决执行落实该措施。
4、调度室接到监控室的汇报后必须通知通风科长,瓦斯队长到办公室着手处理瓦斯超限的问题,同时通知安检员到达现场进行该地区的安全监督。
5、通风科(瓦斯队)根据瓦斯员汇报及监控曲线与该地区通风风量等,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如果是瓦斯员直接可以处理,由该区域瓦斯员口头执行措施,立即着手处理;如果是难以处理的,由通风科派人立即下井依照方案进行处理。
6、瓦斯超限问题处理完毕后,由处理问题的瓦斯员或通风科人员汇报监控室和通风科长或瓦斯队长,汇报内容包括该区域的瓦斯浓度,瓦斯超限原因,瓦斯超限处理的措施。
7、监控值班人员在瓦斯超限期间,密切注视瓦斯浓度变化规律。瓦斯浓度下降至《安全规程》之下后,汇报通风科长和瓦斯队长。
8、通风科长和瓦斯队长接到监控室和井下处理人员汇报后,确定其瓦斯浓度不超限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下令恢复生产,开始正常作业,该区域瓦斯员,安全巡检员,安检员同时恢复正常检查。
9、由于传感器或分站故障致使瓦斯报警,采区停止生产、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后,瓦斯员,安检员电话执行通风科口头措施,现场监督瓦斯浓度和不安全隐患,现场由安全巡检员处理,如果处理不了,必须于24小时内更换该区域设施。
10、不论何种瓦斯报警情况,监控值班人员汇报区煤炭局,汇报内容必须说明瓦斯超限原因和所采取的措施。
11、在瓦斯报警期间所有涉及单位,必须做好汇报和被汇报的各种记录和所采取措施,以备检查。
锦瑞煤业公司监控中心
人员定位系统异常情况上报处理制度
一、人员定位系统分站出现故障或断线,造成信号采集,显示及信号反馈中断,不能及时传输数据信息,人员随身携带的识别卡不能在地面基站显示均为异常情况。
1、井下识别分站出现无法识别定位卡、数据中断、出现无法读取识别卡、超时、欠时等系统异常报警,立即向调度室、值班领导及上级监控中心汇报,由调度室组织人员对异常分站进行检修,并将异常原因记录在案,及时汇报处理结果。
2、识别卡异常,当系统无故显示定位卡超时、欠时等异常报警时,立即通知持卡人员升井检查故障原因。识别卡电源损坏、机械损伤出现故障或该识别卡不能正常显示,立即通知该持卡人员升井检查故障原因,原识别卡进行维修或更换。
二、发生异常时立即上报区监控中心、矿调度,同时必须对故障及时检查分析,并填写《系统维修记录表》,对故障积极组织抢修,保证在48小时内恢复正常。三、一般故障时,要及时向矿调度报告,并安排专人进行抢修,直接回复正常、识别卡出现故障无法立即修复的应按规定进行更换。
四、出现异常情况时,人员不得随意离岗,必须与调度和上级中心站保持通讯联系,以求最快处理完善,系统恢复正常。
锦瑞煤业公司监控中心
人员识别卡领取管理制度
一、识别卡的申请
人员识别卡申请领取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参加四级培训中心72小时的培训,培训合格,有记录、有档案。
2、出具由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岗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3、填写人员定位识别卡领取申请表。
4、科队出具证明,由分管领导签字,人员定位系统主管领导审核。
二、由人员定位系统值班人员按申请表批示意见,对待发放卡进行信息登录,登录时必须认真核对科队、工种、工号、姓名等重要信息。确定发卡信息无误后,即可按指定人员进行发放。
三、识别卡的更换、挂失、解挂失和注销
1、在卡的使用过程中由于卡的电量或其它因素等需要更换时,必须认真填写人员识别卡补办申请,待逐级审核同意后,连原卡一起交给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员方可办理。
2、当卡需要暂停使用,可提出申请后由系统操作人员对识别卡进行挂失,暂停使用。待重新使用时,可在挂失的列表中“解挂失”。
3、人员识别卡丢失后,可提出申请,由系统管理员首先对识别卡进行挂失,挂失后一个月进行注销,如丢失后找出可恢复使用、确认该卡无法再次使用,可选定卡号,进行永久删除。
四、人员识别卡的报废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报废:
1、识别卡出现故障或不能正常显示人员动态情况或信号传输不准无法进行修复的。
2、系统升级后识别卡不能使用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
3、通过修理虽然恢复性能及技术指标,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设备原值80%以上的。
4、失爆不能修复的。
5、受意外灾害、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
6、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
7、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淘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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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量监控业务保安制度
一、产量监控系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至少3人,工作人员应具备计算机、煤矿安全及生产技术等专业知识,持证上岗。
二、产量监控系统应24小时不间断运转,系统联网正常,产量数据的统计、汇总和分析要实时上传。
三、产量监控系统值班人员应确保产量监控系统的设施、设备连接线路的完好和供电正常,系统出故障,立即向单位负责人进行汇报,并将故障发生的时间、现象、处理结果及系统恢复时间等记录在案。
四、产量日报应有矿领导或值班领导的签字,及时上报区煤炭局和市煤业公司。
五、产量监控系统出现故障后,应在1小时内向区煤炭工业局报告,并将故障发生的时间、现象、处理结果及系统恢复时间等记录在案。
六、公司因停产、改造、检修等原因超过2天以上(含2天),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上报区煤炭工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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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产量监控系统异常情况
上报处理制度
一、产量监控系统出现故障或断线,造成信号采集、显示、运输及反馈中断,不能及时传输产量数据信息或数据误差超过有关规定为异常情况。
二、发生异常时立即上报区中心、矿调度,同时必须对故障及时检查分析,并填写《故障检修记录表》,对故障积极组织抢修,在48小时内不能修复正常的要及时请求上级技术帮助,同时及时上报区中心。
三、特殊情况时可及时上报市局信息调度中心。四、一般故障时,要及时向矿调度报告,并安排专人进行抢修,直接恢复正常。
五、出现异常情况时,人员不得随意离岗,必须与调度和上级中心站保持通讯联系,以求最快处理完善,系统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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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产量监控系统(含设备、线路)定期检查、检验、测试制度
一、常规安全检查
1、正常生产过程中,每班必须至少对现场设备进行巡检二次,清除网络控制箱上的灰尘,检查设备计量端有无异常现象,是否有堆积过多的杂质,称重传感器及标志牌等设备有无遭到人为破坏或自然损坏。
2、每周检查三次(或二天一次)通讯线路有无破损;悬挂点是否脱落;接口处和设备连续处是否松动;动力电缆是否与通讯线路有并行段,并行段的间距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机房通风、照明、卫生是否良好,机房接地极防雷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3、每月对通讯线路进行衰减测试(双向电阻是否增大、电压是否减弱),需要更换的应当及时进行更换。
4、每月需对设备计量端进行平衡调试,并作出详细记录的调试记录;如两次调试记录误差过大,应当缩短秤平衡调试的时间间隔。
5、必须在设备运行不超过30天内,对设备的各连接处及摩擦处进行填补润滑油及对称体上的浮煤和杂物进行清理。
6、出现疑难故障应及时通知上级监控中心和生产厂家积极协调处理。
二、网络监测系统的调试、测试
1、为确保产量监控系统数据与实际产量相符,需对系统定期检查和调试,具体要求如下:
2、网络监测系统的调校必须严格按照设备使用的规定进行了调校,调校人员应取得相关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3、产量网络监系统的间隔值必须半月标定一次,如进行实物标定,实物的重量不得小于5吨,在间隔值标定准确后,必须再通过实物确认一次过能写入数据采集器。
4、间隔值的换算必须按照国家对皮带秤的规定执行。即:实际承重值/标准重物值*原由间隔值=当前间隔值。
三、检查和检验人员要做好相关记录,记录应写明查出问题,检验前后的技术指标和说明,同时应有检查检验人员和相关责任人的签字。每次检查除按相关规定对有关负责人进行处罚外,对检查检验发现日、问题必须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制定专人在限期内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把该记录作为安全管理资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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