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读《导盲犬迪克》有感10篇(《导盲犬迪克》读后感400字),供大家阅读。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1
“狗是人类忠诚的朋友”,这句话相信大家都听过,而在读了沈石溪的新作——《导盲犬迪克》后,让我有了更深的感触。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外表丑陋但忠心耿耿的猎犬,因为丑陋被认为是死神的附身,被主人遗弃,它想找一个喜欢自己的新主人,但许多人都厌恶它,最后被一个叫阿炯的盲童收养。阿炯拜了一位老师学习琴艺。阿炯的父亲是个酒鬼,继母胖菊也对他不好。有一天,阿炯的师傅永远离开了他,就只好在茶馆拉琴,可好景不长,茶馆骆老板买了一台录音机,于是阿炯的位置被替代,让他另求发财路。迪克知道后,火冒三丈,把录音机撞坏了,闯下了大祸,骆老板以为它是疯狗,便报了警,警察来到了他们家逼迫他们把狗交出来,万般无奈之下,他们只好离家出走,浪迹天涯。因为阿炯是盲人,所以迪克当上了导盲犬。他们和红娜踏上了去昆明找阿妈的旅程。他们在荒无人烟的`森林中时,红娜想把阿炯要死,结果被迪克发现,不得已把红娜咬死了。他们又十分幸运的遇到了昆明地质勘探队,帮他们捡回了矿物,在昆明地质勘探队的帮助下回到了豆腐营。他们在街头为生。在生病之后,被一位“好心的阿姨”和宋经理一家收留,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后,阿炯无意间知道了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失散已久的阿妈,但为了保护迪克,他们只好永远流浪下去……
读了这本书后,我被他们的友谊感动了,虽然迪克是只猎犬,但主人阿炯却十分关心他,朋友之间要相互信任,才能更加美好的友谊。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2
希望,如同夜晚的一盏明灯,令你心中对生活充满勇气,从而创造出一个又一个奇迹。而《导盲犬迪克》中的主人公阿炯正是因为心中有希望,一个个奇迹在他身上发生。
故事是这样的.,阿炯妈妈在他五岁时离开阿炯回到了豆腐营,阿炯一直哭,眼睛都哭瞎了,他爸爸让他受了很多很多委屈,阿炯希望妈妈能回到身边,后来他认识了迪克,他们穿越死林,风餐露宿,偶然遇到了一个阿姨,这个阿姨竟然就是阿炯的妈妈。
首先,我认为不论你身在何处,处境如何,都应对生活充满希望,就像阿炯,他在眼瞎了之后并没有因此对生活不满,反而坚强面对生活,穿过了死林,学会了一手好琴,我们也要学习这种精神。
我曾看到过这种奇迹,著名的物理学家、天文学家史蒂芬·霍金20xx年逝世,享年76岁。可有很多人都不知道霍金早在21岁时就患上了“肌肉萎缩症”,这种病在当时是一种不治之症,医生也断言:霍金活不过24岁,可霍金根本不相信,他希望能继续深造物理学,时时刻刻都会对自己说一声:你可以的。就这样,他跃过了那条“死亡之线”,但他只有右手三指能动,他用中指打字,一场演讲要准备一个月,可这并不影响他对科学的追求,提出了黑洞和霍金辐射理论,创造了一个个奇迹。
所以,我们每一个人,不论遭遇任何打击和失败,都应该怀揣一份希望,它能让你在生活中不迷茫、不气馁、更坚强。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3
当我看到《导盲犬迪克》这本书时,就被它的书名所吸引。世界上不是有很多导盲犬吗?为什么只写迪克呢?迪克有什么特殊之处吗……。。一大堆问题从我脑海中蹦了出来,我怀着疑惑不解的心态,翻开了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犬,由于面貌丑陋,所以一断奶就被遗弃在死林中,过上了自生自灭的野狗生活。可是对于令其它狗羡慕的不受拘束的生活,却令它厌烦。有一次它帮助了盲人阿炯,并顺利当上了阿炯的导盲犬。阿炯给这只狗取名叫迪克。当阿炯失业时,迪克带着阿炯逃到了昆明,去找阿炯的阿妈。在没找到阿妈之前,阿炯只好卖艺乞讨,并被一位酷似阿妈的好心阿姨收留在家。通过自己编制的《野狗与流浪少年》曲子,阿炯的才艺被发现了,从而一曲成名。可是第一场演出时,却因迪克的丑陋差点毁掉了整场戏。因此,盘龙歌舞团找了一条白狮狗冒名顶替了迪克,并把真迪克关了起来。当阿炯知道真相—————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自己的阿妈时,忍受着打击,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迪克为了阿炯的安危而大义灭亲的举动。那是在穿越死林时,迪克去觅食时,突然阿炯叫迪克去救他。它立刻回去救阿炯。就在它准备下口咬死红豺狗时,却发现红豺狗就是自己的爱妻红娜时,它迟疑了,但它还是选择了救阿炯。这份人狗情谊真令人感动啊!我想,连人和狗都能有这样的情谊,何况我们人类呢!所以我们要珍惜朋友之间的友谊,对朋友要真诚、友善、互相帮助。
从阿炯和迪克的感人事迹中,我有很多的感想。迪克由于外貌丑陋,一断奶就被原来的主人抛弃了。但是迪克没有放弃希望,通过不懈努力终于找到了新的'主人,并且和新主人建立了深厚的情谊,实现了自我的价值。在我们的生活中,有不少人以貌取人,只注重外在美而忽略了心灵美,往往导致了判断的错误。我记得我小时候走在路上时,看见一些长得胖的人就说他们是胖子。爸爸发现了之后就批评我说:“这是不对的,不要嘲笑别人的缺点。”但我当时还不理解,还争辩道:“他就是胖嘛!我又没说错。”后面爸爸又给我说了很多道理,可我还是没有完全弄懂。直到现在,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才渐渐地明白爸爸给我讲的道理。那样的嘲讽只会给别人带来伤害,而不会带来任何好处。
我决定在以后的生活和学习中不嘲笑别人缺点,这样世界才会变的更美好!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4
我看过的书就像沙滩的贝壳,在我心里闪闪发光,其中有一本我印象深刻的书叫《导盲犬迪克》。
一只被人抛弃的丑狗遇上了一位叫阿炯的小瞎子,他们俩相依为命,为了找到在昆明的阿妈,付出了许多沉重的代价:离家出走、饥寒交迫、受伤流血、遭人鄙视、病魔缠身……小瞎子阿炯靠一身绝顶的弹古筝的本领讨钱生存,狗凭着遗传下来的纯正的猎狗基因保护阿炯,最后终于找到了阿妈,可不幸的事发生了,阿炯的导盲犬迪克因为现实的种种原因导致惹上杀身之祸,在迪克要被杀之前阿炯做出了一个痛苦的'决定,他离开阿妈,带着迪克逃了出去,永远永远地流浪……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人一定要坚强,即使你也落到了像阿炯这样的地步,也一定要坚强地生存下来,不然就得不到生存的希望。
在社会上有许多人因为受到冤枉、不公、迫害等等打击时就对生活没有一丝希望,有些人第一个念头想到的是自杀。有的是做完某些重要的事情之后就自杀、有的是借助某些事物自杀、有的想让自己的死变得更有意义,就比如捐赠器官什么的,等等。自杀的方法有许多,生存的方法也有许多,只是在于想或不想,坚强或不坚强的问题,只有坚强就能生存下来。
正如达尔文的《进化论》: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这句话讲得一点也没错!我们一定要做生活的强者!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5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导盲犬迪克。迪克是一只猎狗仔,因为长得很丑,刚断奶就被主人抛弃了,在山里慢慢就学会了捕青蛙、老鼠了。后来,它被一个会拉二胡小瞎子收留了,取名叫迪克。
本来小主人是在一个茶馆拉胡的,但是有一天,茶馆买了收音机,小主人就不能去茶馆拉二胡了,于是,迪克不仅把收音机给破坏了,还咬伤了老板的.手,这样它就会被判为疯狗,要枪毙的。小主人只好把迪克和它喜欢的狗红娜一起带走,穿过树林去昆明找和爸爸离婚的妈妈。在途中,红娜想吃掉小主人,原来它是一只豹狗,迪克忍痛把红娜咬死了。
到了昆明,本来以为妈妈很容易找到,结果问了很多人他们都不知道,小主人只能在街头卖艺,后来小主人病了,迪克为了小主人挨打挣钱,遍体鳞伤。
看完了这本书,我被迪克和小主人之间的情感所感动,迪克为了小主人的医药费情愿伤痕累累,说明迪克把小主人当成亲人一样看待,这样我体会到了动物和人之间的感情是非常珍贵的,人和动物应该和平共处,少残杀,多关爱。让这个世界更加美好!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6
暑假里,我补充了许多精神粮食,不过,说到最喜欢的一本书,我觉得非《导盲犬迪克》莫属。
迪克是一条被主人遗弃的丑狗,好心的盲少年阿炯收留了它。阿炯带着迪克来到昆明找阿妈,不久之后,阿炯病了。迪克万般无奈,学着主人的样子去乞讨。没有主人的胡琴伴奏,只有迪克哑谜似的动作,根本无法引起路人的注意。迪克很焦急,它叼起白罐子,跑到路人身边不停地摇尾巴,可是那个年轻人厌恶地用脚踢开它。读到这里,我仿佛看到了迪克眼中的泪水,这泪水,不是因为身上的伤痕,而是因为深深的自责——为什么救不了小主人?
终于,迪克有了赚钱的方法,就是到公园里给人当练拳的“活靶子”。坚硬的拳头如雨点般向它飞来,迪克被揍得遍体鳞伤。此时此刻,我仿佛看到了迪克眼中的坚毅,为了给小主人治病,它愿意忍受一切痛苦,甚至不惜舍弃自己的`生命!
一条丑狗震撼了我的心灵。迪克,是你让我懂得了有一种爱叫“忠诚”,正是这样,你才会穷尽智慧去乞讨;你才会忍受一切折磨舍身去救主人。我不禁万分庆幸,我差点错过了与你的相识。因为小时候,我曾被小狗咬伤,所以我非常讨厌狗。记得那次选书,我一看书名就准备把它“枪毙”了,后来我看到作者是沈石溪,想到我看的沈石溪动物小说《保姆蟒》《兔王复仇记》都很有趣,抱着试试看的心态买下这本书。没有想到的是竟然有了惊人的收获。这本书让我重新认识了“狗”这种动物。人们常说“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读了这本书,我才明白这“忠诚”二字包含的是狗对主人深深的爱。
世界上的爱有千种万种,“忠诚”无疑是最高贵的一种,而这样的“高贵”,也是许多人所拥有的:老师告诉我们,小英雄王二小为了保护乡亲和八路军,把敌人带进了埋伏圈,最后被敌人残忍地挑在枪尖,这是一个孩子对祖国和人民的忠诚!新闻镜头里一遍又一遍地播放着解放军叔叔在地震过后,不顾余震危险,日夜不停从废墟中抢救生命,这是每一位战士对祖国和人民的忠诚!大家都知道,刚刚举行的抗战胜利70周年大阅兵中,走在第一方阵的是“抗战老兵”方阵,他们有的白发苍苍,有的步履蹒跚,但他们个个精神抖擞,无比自豪。为什么他们能成为骄傲的“第一方阵”,因为他们为祖国解放和世界和平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这特殊的“第一方阵”让我们永远记住了革命老前辈对祖国和人民的无比忠诚!
一本书,带给我的启示难以言尽,但我记住了,有一种爱叫“忠诚”——小时候,是对爱我们的人忠诚,对我们的学业忠诚;长大了,是对自己事业的忠诚,对人民的忠诚,对祖国的忠诚!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7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导盲犬迪克》,是作家沈石溪写的一本小说,看完这本书后,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那只很“丑”的猎狗迪克了。
在这本书里,迪克出生在一个兄弟姐妹面容都十分俊美的家庭里,但自己却长得出奇的丑,农场主看它如此丑陋,便将他丢弃。后来,迪克找到了一个会拉胡琴的盲小孩做主人,一路上千辛万苦,为了主人放弃爱情,护着盲小孩找到亲生母亲,并在当地成了当地成了拉胡琴的名人。可当盲小孩成名人时,一只漂亮的.法国狗冒名顶替了迪克,把迪克应该受到的掌声都夺走了。盲主人不忍心迪克受委屈,便带着迪克离开了乐队……
这个故事很简单,但我每次重新看一遍后,眼眶总是会不由自主地泛起眼泪。动物并没有犯错,但人类总是一而再,再而三地侵犯动物的世界。如果真心对一只狗,就像故事中的盲小孩对迪克一样,这只狗也会加倍地对你好,就像故事里的迪克一样。
又一次读完《导盲犬迪克》这本书,我想到了一件事。这件事是发生在一个街道上。当时,我正要去上学,一个大妈一边提着包,一边牵着一条狗,大摇大摆地向我走来。小狗也正高兴,一个劲儿地往前跑。突然,那只小狗看到了一个服装奇异的女人,便一个劲的“汪汪汪”,那个女人吓了一跳,赶紧躲开,指着它的头,小声地咒骂它,看小狗并没有任何反应,那个女人更得寸进尺了,甚至想用自己的高跟鞋踢一下那只狗。小狗被踢得可怜,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泛着泪水,对于女人无情的打骂,小狗只好躲到主人身边。大妈见状,一边赶紧向那个女人道歉,一边赶紧俯下身来,紧紧扣着小狗的脖子,朝着小狗的脸一阵打,说:“叫你不要乱叫!就是不听!”小狗只好不叫了,乖乖地蹲下来,接受主人的训斥。
想完这件事,我觉得现在小狗的地位变得很低,当自己遭到辱骂,就连叫都不能叫一声。 在最开始,大自然并没有给我们无上的权利,为什么现在我们可以这样欺负它们?如果现实真能如在《导盲犬迪克》中最后盲小孩所做的那样,那我们的家园里就不会有那么多小狗在流浪了。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8
我叫迪克,是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犬,可是我长的不可爱,所以,我的主人抛弃了我。我过着其他宠物狗羡慕嫉妒的无拘无束的野狗生活,但是这种生活我早已受够了。直到有一天,我遇到了阿炯。阿炯是一个老酒鬼的徒弟,他们师徒俩都是瞎子,我帮助了他,而他收留了我,我成为了他的导盲犬,迪克这个名字就是他给我取的。
没过多久,阿炯失业了,我带着他逃到了昆明,想去找阿炯的阿妈。在没找到他阿妈的时间里,阿炯只能卖艺乞讨,被一位好心的阿姨收留在家。终于,阿炯的才艺被发现了,他一夜成名,拥有了第一场演出。可却因为我长得太丑而被毁了。因此,我被另一只狗替代,并被关了起来。然而雪上加霜的事情来了,那位好心的阿姨竟是阿炯的阿妈,于是阿炯伤心欲绝,带着我,开始了流浪……
这就是我的故事,一只导盲犬的自述,下面让我的一位人类朋友和你们聊聊吧。
当今社会,人们学会了以貌取人,更会以貌取狗,大批大批的人去宠物店里花重金买那些乖巧可爱的宠物狗,而路边脏兮兮的流浪狗却看都不愿意看一眼。为什么啊?凭什么啊,难道只是因为它们其貌不扬?在路上看到流浪狗,我一般都会去买些吃的给它们,我家现在养的狗狗就是流浪狗出身,可我依旧很爱它,它打理过后也很漂亮。是谁教我们以貌取人的'?相貌不好,不代表内心阴暗,我们不能因为一个人的外表不好,就否定他(她),要看他(她)的内心,心灵美,才叫美。
不要以貌取人了,去看看他的内心是否阳光,是否纯真,然后再判断别人的人品,内在美,才是真的美。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9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名叫《导盲犬迪克》。主要讲了一个叫阿炯的小青年,受到了继母和爸爸的轻视、虐待,他的导盲犬迪克还不小心闯下了大祸,被处以死刑。迫不得已背井离乡,去找在昆明的妈妈。途中,一行人帮助了他们。来到昆明,一次次受到侮辱后,一位好心的阿姨帮助了他,使他以优美的自创二胡曲成为明星。途中迪克遇到敌人——抢它饭碗吃的敌人,于是迪克大闹舞台,又被处以死刑。在一次偶然、居心叵测的对话中,阿炯才知道好心的阿姨就是他寻找的妈妈。他无法接受现实,便又开始了流浪生涯。
读到最后,我忍不住要赞美作者优美的写法。好像我就身临其境,只能一点一点看到阿炯和迪克受欺负,而无法拔刀相助;只能在心中不停地为他担心、害怕,无法见义勇为;只能在心中默默地憎恨那些坏人,无法急公好义。在这个虚构的空间里,阿炯与他的爱犬迪克受到的挫折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经常吃完上顿愁下顿。即使成了明星,也会有众多争风吃醋的暗战在等着他。猎犬后裔迪克,为了帮助它的小主人,它不惜一切代价。为了给主人赞医药费,它甘愿成为拳击少年和练武人的活靶子;为了救小主人,它宁可把自己其实是豺的妻子咬死;为了让小主人生活,它用了很多时间来锻炼自己乞讨的'本领……只可惜现实残酷的,阿炯虽然已饱经沧桑,却也接受不了“昨天还是阿姨,今天就成妈妈”的现实。况且迪克也将成为“狗肉汤”。阿炯离开不仅是为了自己,也是为了与他生死共难的朋友迪克。
在一人一狗的镜子下,真正反映出人类文化的外壳和文明社会种种虚伪的表象,豪无遮盖地直接表现出真正的丑陋与美丽。虽然人类文化和社会文明会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更新,但生命中残酷竞争、顽强生存和追求辉煌的精神内核是永远不变的。
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10
今年暑假,阿姨送了我一本书,是我最喜欢的作家沈石溪写的小说<<导盲犬迪克>>。虽然之前已经看过很多本沈石溪的小说,但看完了<<导盲犬迪克>>后,我发现这本才是我所看过最好看的描写动物的小说了。
小说主要讲述的是主人公盲人阿炯带着他的导盲犬迪克,准备从丽江到昆明去找阿妈。那天晚上,迪克带上了它喜欢的红娜,跟着阿炯出发了。而他们唯一能走的路就是穿越死林,要知道,死林里可是危机重重,因为这里是虎豹豺狼们的乐园,那么对于人类来说,自然这儿便是地狱了。他们走了整整一天,又累又饿,阿炯便叫迪克去找些食物来。就在这时,红娜动起了歪脑筋,因为它觉得阿炯占据了原本自己在迪克心里最重要的位置,它想要除掉阿炯。红娜悄悄绕到阿炯身后,可是没有想到,阿炯虽然眼睛看不见但听觉却是非常的灵敏,情急之下红娜直接扑咬了上去,危险之中的`阿炯只能向迪克发出求救信号。迪克听到后急忙赶来,它以为是一只豺在伤害它的主人,扑上去后大吃一惊,居然是它喜欢的红娜!迪克感到非常疑惑,而这时的红娜摇摇尾巴,发出呦……汪……呜……的叫声,直到这时候迪克才意识到原来红娜是一条豺狗。阿炯命令迪克咬死红娜,但迪克却不忍心伤害那个肚子里已怀有自己亲身骨肉的红娜,可它毕竟是只忠心的导盲犬,最后还是忍着巨大的悲痛完成了主人的命令。
我看完了一遍后觉得不过瘾,便又看了第二遍。整本书的情节描写得太生动了,尽管机灵的阿炯和忠心的迪克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但让我最有感触的还是豺狗红娜。它天生就是一条恶狗,尽管平时看起来表现得非常友好,可一旦到了充满野性的森林里,本性就暴露无疑。不仅在主人需要它时不知恩图报,反而还要攻击主人来满足自己的私心,真是一条不折不扣的豺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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