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热爱生命读后感12篇

时间:2024-06-30 17:33:00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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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热爱生命读后感12篇

必备热爱生命读后感1

  今天看完了《热爱生命》,一本充满斗志的书,强烈的求生意志深深感染了我。

  《热爱生命》描述了一个掘金者的生活经历和顽强拼搏。他一个人,睡在风中,靠在路上挖杂草、抓小鱼为生。一路上,他和大棕熊、狼等野生动物拼个你死我活。最终,他筋疲力尽,在地上向前爬行。他靠着自己的求生本能、顽强的毅力和朦胧的期待活了下来。在荒野中演奏了一首热爱生命的歌曲。

  在处理死亡的时候,主人公也是害怕的,正是这种害怕激发了他顽强的生命力,在挣扎的过程中变得越来越顽强。面对诸多困难和阻碍,主人公很容易选择死亡,但他却以求生的欲望顽强地活了下来。

  有时候生命是极其脆弱的,一瞬间就可能消失;有时候生活是极其强大的,强大到令人惊叹。这种能量会支持你无论面对什么都勇敢的去战胜它,哪怕是吞噬你的野兽或者荒野,或者是饥饿和疾病的折磨。背后支撑生命的'是信念和期待。只要心中的信念和期待还在,尴尬的局面就能挺过来。

  我喜欢胡杨,喜欢它“活一千年,不死一千年,不死一千年”的坚韧品质。无论命运多么坎坷,他们都是不屈不挠,不屈不挠,挑战人生,实现人生价值的。

  虽然我们没有主人公所处的恶劣环境,但是只有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我们才能理解生命的价值,也不能因为当初在你遇到疾病和处理死亡的时候没有珍惜生命而后悔。趁我们还年轻,感受生命的价值,珍惜每一分钟,珍惜爱你的人,珍惜你所拥有的一切!

  不仅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在遇到挫折的时候,也要有顽强的斗志。只有克服了种种困难,才能深刻体会到生命的珍贵和完美。

  而在生命面前,什么是黄金?主人公的伙伴比尔直到死都没有扔掉黄金,但是黄金和石头有什么区别呢?没有生命,金钱就没有意义。但为了生存,英雄丢弃了两袋黄金。如果他不这样做,他可能会死在狼的脚下。与生命相比,黄金是如此微不足道。黄金值钱,但生命无价!

必备热爱生命读后感2

  读过《热爱生命》,杰克·伦敦为我们展示了在皑皑雪原中的一幕幕:绝望与希望、绝境与抗争、死与生、人和狼,等等,在此不再赘述。

  最吸引我的是杰克·伦敦那白描一般的文字,冷静、犀利、娓娓道来、平铺直叙,似乎不带一点感情色彩,但却生动地为我们描绘出一种最主观、最直接却又最难以描述的感觉:饥饿。

  一开始,主人公被同伴抛弃之后,吃沼泽地上的浆果,这时他还有味觉,浆果”一进口,水就化了,种籽又辣又苦“;他还也有感觉,睡醒之后,”他仰视着灰色的天空,知道肚子饿了“,而且还能体会出”饥饿的疼痛是剧烈的“;此外,他还有感情,咒骂松鸡,而当松鸡逃走的时候,”他心里非常恨它,好象它做了什么对不起他的'事“。

  然而,随着时间推移,当他咀嚼灯芯草的时候,他已经几乎失去了味觉,那灯芯草”仿佛味道很好“,之后再吃草,也能尝出酸味;当他捉到小鱼时,已经没有了味觉,也没有了饥饿感,”胃几乎象睡着了似的“、”吃东西已成了纯粹出于理智的动作“,而他捉到松鸡幼雏,”象嚼蛋壳似地吃起来“,已经完全丧失了味觉了。

  当主人公遇到棕熊的时候,除了感觉之外,已经开始丧失理智了,一头巨熊在他脑的海里居然首先表现为”肉和生命“!

  后来,主人公找到了一些小驯鹿的骨头,虽然已经被狼啃得很干净,但他仍然费力地吮吸骨髓,”肉味,跟回忆一样隐隐约约,不可捉摸“,思想和肉体已经是若即若离,而”石头砸了他的指头他并不觉得很痛“。”他的胃和神经都睡着了“,作者无情而又犀利地指出仅仅是因为”他的生命却不愿死去“!”垂死的躯壳“才支持下来。

  而在文章的高潮部分,主人公咬破了狼的喉咙,”感到一小股暖和的液体慢馒流进他的喉咙。这东西并不好吃,就象硬灌到他胃里的铅液,而且是纯粹凭着意志硬灌下去的“。

  生命的坚韧是这部小说的主旨。而读过之后,我更加理解了狄更斯的话:”饥饿统治着一切人,统治着一切。“

必备热爱生命读后感3

  荒芜的土地上,风雪夹杂着绝望的气息迎面而来,远处的狼嗥,眼前的骸骨,都在警示着危险的存在……

  这就是杰克·伦敦在《热爱生命》中所刻画的危险之地。作为一名有着浓郁的北方气息的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中充满了对生命的诠释和辩证。而在《热爱生命》中,杰克·伦敦更是在残酷的境遇中,凸显了生命的珍贵和伟大。

  主人公作为一个淘金者,怀着梦想来到了荒原。但在恶劣的环境和同伴的抛弃下,梦想早已失去了意义,唯一的选择只有一个——求生。

  于是主角开始孤军奋战——为生存而战。但他的对手——死亡却一步步向他逼近着,恨不得立刻掐灭那生命之火:枪、猎刀早在行程中丢失,野兽的威胁,逐渐成了一个让人头疼的问题;风雪中,食物早已耗光,他只能靠运气吃路边沼泽的鲦鱼;更可怕的是,自己双腿早已血肉模糊,独行的恐惧使他时刻神智不清绝望在他身边虎视眈眈,生命的火光也越来越微弱。

  但他不愿意死,不愿意生命之火熄灭在这茫茫荒原中。对生命的追求支持着他不断前进,想倒下时,他忍着疲倦向前爬行;面对腥臭难忍的沼泽水,他坦然与生存共饮。即使身后一直有着一匹对自己垂涎三尺的野狼,即使同伴的骸骨是多么地触目惊心,他硬是支持下来,凶死野狼,喝了狼血,终于从荒野中走了出来,留下了一曲震憾人心的生命赞歌。

  生命,看似好脆弱,但它小小的.火焰中却饱含着让人克服一切,击败一切的力量,正是这力量,主角才能在这个世界不断繁衍,创造美好的未来。

  书中一个画面让我一直记忆犹新,面对着同伴死去后留下的一袋金子,主角却选择了丢弃它。是啊,虽然这袋金子可能价值不菲,但对于生存来说,它只是一堆烂石头。同时,我不禁想起前些日子为破产而自杀的一些商人,他们的确失去了金钱,失去了荣华富贵的生活,但那生命难道只值区区几十、几百万?没有生命,其他财富又有什么意义呢?

  所以,无论何时,都不要让你的生命之火熄灭。《热爱生命》会告诉你,生命是最宝贵的财富。

必备热爱生命读后感4

  今日我读完了《热爱生命》这本充满斗志的书,“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感染了我。

  《热爱生命》描述了一位淘金者的生活遭遇和顽强拼搏历程。他孤苦一人,风餐露宿,在途中靠挖野草、抓小鱼来维持生命。一路上他与大棕熊、野狼等野兽进行了殊死搏斗。最终体力不支而在地上艰难地蠕动着向前。他靠着求生的本能,顽强的毅力和朦胧的期望,最终活了下来。在荒原上奏响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

  应对死亡,主人公也有畏惧,而正是这种畏惧,激发了他顽强的生命力,并且在挣扎的过程中越来越顽强。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选择死亡是再容易可是的事情,但他凭着对求生的渴望,顽强地活了下来。

  生命有时极其脆弱,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生命有时极其强大,强大得让令人惊叹。这种能量让你不管应对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野兽、荒野,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的就是信念和期望,只要心中的信念和期望还在,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我喜欢胡杨,喜欢它“活一千年不死,死一千年不倒,倒一千年不枯”的坚韧品质。无论命运多么坎坷,都坚强不拔,百折不挠,向生命挑战,实现生命的价值。

  虽然没有文中主人公身处的恶劣环境,但不能只在生命受到威胁时才明白生命的可贵,不能在你遇到疾病、应对死亡时才悔恨当初没有好好珍惜生命。趁着我们此刻还年轻,好好感悟生命的价值,珍惜每一分每一秒,珍惜身边爱你的人,珍惜你所拥有的.一切!

  不仅仅是在生命受到威胁时,在我们遇到挫折时,也要有顽强的斗志,仅有在克服了种种困难之后,才能更深的感悟到生命的珍贵与完美。

  而在生命面前,金子又算什么呢?丢下主人公的伙伴比尔至死也没把金子丢弃,可此时金子和石头又有什么区别呢?没有生命,金钱也没有了任何意义。但主人公能活下去,丢弃了两袋金子,如果他不这样做,也许早已死在狼的脚下。与生命相比,金子显得那么微不足道。金子有价,生命无价!

必备热爱生命读后感5

  伴随着渐浓的春的气息,品读着汪国真的诗歌《热爱生命》,就这样任一字一句在脑海中静静盘旋,流淌出来的意境化作瓣瓣心香,每一瓣都与心弦共鸣,每一瓣飘落心海都泛起阵阵涟漪。

  不知道怎的就喜欢上了这首诗,也许是因为它的标题——热爱生命吧。热爱生命,我觉得这样像是一种劝告,更像是一种激励。从题目开始,一种执著的信念便灌注到字里行间,从容不迫。这首诗从成功、爱情、奋斗、未来四个方面着手,展示了对生命义无反顾的无悔追求。

  “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想要成功,就要落实到行动。也许这条路上有许多风雨,但是,正是这些风雨组成了最美、最完整的风景。向着目标不断努力前行,风雨之后迎接我们的,必将是彩虹下的万千绚烂。

  “我不去想能否赢得爱情,既然钟情于玫瑰,就勇敢地吐露真诚。”泰戈尔曾说过“眼睛为她下着雨,心却为她打着伞,这就是爱情。”我们无需深究,只要明白作者心中的执着,与真、实、纯之美,足矣。

  “我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既然目标是地平线,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追逐梦想的路,总是坎坷又艰辛。当成长穿过了疲倦与困难时,记忆之中最深刻的就是自己坚定不屈的身影。生命,是在追求中陶醉,奋斗中绚烂,挫折中完整。生命不息,奋斗不止!

  “我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希望的种子深埋土下,相信它总有一天会发芽。山间的'泉水经过一路曲折,才唱出了一曲玲珑悦耳的歌,努力过、奋斗过的笑容必将无比灿烂。

  我们是新时代的少年,我们应当奋斗,我们应当坚强,我们应当去追梦!不论成功与否,人生不能没有拼搏,而拼搏,则源于对生命的热爱。墙角中的种子,没有阳光雨露,却也发芽;失了双脚的鸭子,以笨拙的飞翔赢得了尊严,我想,我也将秉持坚定的信念,作好面对困难的准备,尽我所能,追我所求。努力学习,走好成长的每一步,争做新时代的好队员!

  我愿做一只暴风雨中的雄鹰,搏击着茫茫万里长空,迎接属于自己的黎明!我也会永远记得“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必备热爱生命读后感6

  对于死亡,是一个很沉重的话题,可是当你出现在这个世界上的时候,你就离死亡又近了一步。

  我很惧怕死,但我很希望像作者一样,生命愈是短暂,我愈要使之过得丰盈饱满。

  总觉得,生命是一个神奇的东西,但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有时竟很惊叹于自己,能说会跳,更重要的是,会思考。

  前几周,偶然间,看到有关“死”的事情,直到现在仍心有余悸。在生活中,我应该算是一个比较胆大的人,可是在“死”的面前,我迟疑了,确切地说,我怕了,我怕死。我把那视为一个遥不可及的代名词,不敢去想,不敢去问,但他确确实实地存在,这是铁定的事实。

  既然无法选择,那就热爱生命,这也是我们可以掌控的。

  即使命运之神羁绊着我们,有不断的艰难险阻,甚至下了死亡通牒,那又何妨?在它没打败我们之前,或许说,只要有一丝呼吸,我们就可以选择热爱生命。

  现在的我迷茫,不知生活的方向在哪?前方似乎很美好,确乎又有些遥不可及。在理想和现实之间,苦苦挣扎。生活是一个未知数,现在的一切也是为了生活,是为了以后更好地生活。有时在想,现在过得生活都不快乐,何谈以后的生活?

  这确实是一个值得深思的话题。

  所以现在的我应尽可能地在学习中学习快乐,这是属于我的人生,我可以好好地珍惜它,使之度过一个有意义的人生;我也可以白白糟蹋它,荒废一生。这都在我的一念之间,所以我是活给自己看的,活给自己的,幸福最重要!

  曾经的我太在乎别人的看法,所以我活得很累,似乎我不是为自己而活。我的目标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只是为了在众人面前展现自己好的一面,可是这种生活有时真的很累,当做得不好时,便特别在意自己在众人心中的形象,真为这样的自己感到惋惜。

  现在,有梦就去追……

  没去过的地方就去,

  没看过的风景就去看,

  在短暂的人生中去圆自己的梦。

  当离开这个世界时,不再有任何遗憾,我觉得,这就够了!

必备热爱生命读后感7

  读完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我好久才从故事中反应过来,他没有得到金快,却得到了最宝贵的东西——不屈的生命。

  他,一个到北部淘金的人。饥饿、疲惫和寒冷折磨得他和比尔筋疲力尽。就在这时,他在过小溪时,扭伤了脚。同样和他去淘金的比尔却甩下了他,再也没有回来……

  他陷入了绝境,这地方没有人,没有食物,只有一些不能充饥的浆果。可以想象,任何人到了这个地步,应该会绝望,会哭嚎。他也是。但是他必须活下去。腹中饥饿使他继续走下去。

  一天又一天,他在风雨雪中挣扎,双腿鲜血淋漓。但生的欲望迫使他坚持下去。一次,他竟然用尽全身的.力对着一头大棕熊咆哮,大棕熊被吓跑了,他也用尽全力,倒了下去……

  接下来的日子,他的力量再也不能支持他站立,他只能爬行。他把身上的一切负重都扔了,包括金子。这时,一只病重的狼跟上了他。而他,正发现眼前几十英里处有条捕鲸船!他想到捕鲸船那儿,但他的力气注定他要花费漫长的时间。他的力气已经一天比一天小了。病狼终于追上了他,这是最危险的时候!他们两个的身体是那么的羸弱,但都想置对方于死地。最终,人赢了,他咬破了狼的咽喉,狼血灌进了他的胃,他仰面倒了下去。

  最终,他被捕鲸船上的人搭救。他脱险了。但他却对食物出奇的渴望,人们对食物的一举一动都会引起他的反应。但当他抵达旧金山的时候,他就正常了。

  全篇文章完全处在紧张的气氛当中。但主题就是一个:热爱生命。生命是如此脆弱,却又如此价值连城,它能抵得上世界所有的东西。

  全文最难理解的部分是这么一段话:

  “他们发现了一个活着的动物,可是很难把它称做人。它已经瞎了,失去了知觉。它就像条大虫子在地上蠕动着前进。它用的力气大半都不起作用,但是它老不停,它一面摇晃,一面向前扭动。照它那样,一点钟大概可以爬上二十英尺。”

  为什么这个,才是真真正正的人?

必备热爱生命读后感8

  有一个文学家叫做屠格涅夫的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使的美。”这话正验证在《热爱生命》这部小说上。我最近读完了这本书我对此感悟至深。

  这本书主要是说2个人淘金者迷路了,应对生命,在冬天的山上抛弃了对方,他们都各自求生,他们忍受着饥寒的折磨,危在旦夕,他们只能吃树梗和小野果,他们饿的半死不活,在生命的边缘挣扎,可是最终还是逃避不了死亡的厄运。这片浩大的世界再用压倒一切的力量挤压着他们,正在残忍地摆出得意的威风来摧残他们。这些孤独者在无情的`荒野上号啕大哭。他们为何而哭?是为了世界的冷酷?是为了伙伴的无情?是为了现实的残酷?他们起初深深的痛恨这个世界。可他们不久就意识到自我的想法是错的。在困难时,在寂寞时,在无助时,即将面队死神时,想到了温暖的家,才懂得了活在世上的欢乐与幸福并不是豪华奢侈的生活而是拥有亲情和衣食。

  他们在恶劣的环境中只为一个字“吃”。他们为了这个做为人类最基本的事而抛弃了一切。他放下了黄金,放下了荣华富贵,放下了他以后能够享受的一切。他们在饥寒交迫中想到了吃,他们把饭菜和温暖当成了期望。再想想自我虽说不上是锦衣玉食但也是衣食无忧,自我还常常浪费食物,还挑食,如果把我不爱吃的食物给那些穷苦的人,那他们必须吃的很香很香。我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自然界的每一个物体只可是是它的一位客人罢了:惊雷虽雄伟、花儿虽美丽、歌声虽悦耳……但总是那样的短暂。生命也如此,它虽然赋予我们活力,可也会像过眼云烟般消失。

  人的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珍惜它。它的敌人实在是太多了:疾病、意外、火灾、洪水、衰老……它就像是燃烧的熊熊火焰,虽然明亮,可还是会骤然熄灭。我们要让我们的生命在有限的时间里去做许许多多有意义的事情,让生命显示出它的光彩夺目。

  正如孟老夫子的《鱼我所欲也》中的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之则死。生命是那样的脆弱,有时还没来得及体验生活的乐趣时,生命就飞驰而过了。所以我们要珍惜自我的生命,让生命的活力迸发着无穷的活力吧。

必备热爱生命读后感9

  《热爱生命》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有一名淘金者,在凯旋归来的路上,被同伴抛弃,他背着沉甸甸的金砂和金砖寻找来时的路,饥寒交迫,脚扭伤了,为了生存他不惜一切和大自然作斗争;为了生存他用全身的力气追捕松鸡;为了生存他勇敢的面对黑熊;为了生存他和一直追踪他的病狼斗智斗勇……最后他被科学考察队的队员救了,而他的同伴比尔却被狼群吃得只剩下一堆残骸。

  读了这篇小说,我感触很深,我要感谢文章中的主人公,他对生命的这份热爱和面对困难的这份坚强,也一直影响着我。记得有一次,我不小心下巴受伤了,裂开了一个大口子,不停的流血,妈妈把我送到医院,医生说:“不能打麻药,还要缝三针。”我吓得神魂颠倒,大哭起来。这时,我突然想到了《热爱生命》这篇文章,我这小伤和主人公的饥寒交迫和随时会被野兽吃了失去生命相比,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这样一想我马上就不哭了,勇敢地对医生说:“能不能轻一点啊?”医生笑着说:“好的,你闭上眼睛,很快就可以了。”接着我又打了破伤风针、挂了盐水,虽然都很痛,但是我活了下来。

  通过这篇文章我领悟到:生命是很宝贵的,我们要热爱它,如果我们不珍惜它、不尊重它,它就会派死神来剥夺我们的自由。面对困难我们也要坚强的面对,我们也不能够轻易的放弃生命。现在就有很多生着绝症和重病的'人,他们就是这样不放弃一分钟、一秒钟,配合着医生的治疗,并等待著名医来医治他们病,时时刻刻想着生命是宝贵的,这种热爱生命的精神也是非常宝贵的。

  革命烈士矍秋白曾经说过:“本来,生命只有一次,对于谁都是宝贵的。”我们要告诫那些准备吸毒、跳楼和自杀的中国人,让他们要好好享受在这充满阳光、快乐和幸福的人间。

  在地球上多活一分钟,多好的句子啊!生活也要这样,天天要保持快乐的心态,去感受每一天。

必备热爱生命读后感10

  生命与人类同在

  ——读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热爱生命》有感

  生命究竟是什么?人,可能无法说清。生命的力量究竟有多大?人,可能也无法说清。

  生命有时是极其脆弱的。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又无比强大,让你不能不为之惊叹。当比尔无视同伴对自己的呼喊,作为一个尚有能力的人,向生命的希望奔去时,生命却抛弃了他。比“他”走得快的比尔,却先倒下去了。这正是人——背弃良知的懦弱人性的——悲剧。

  《热爱生命》中的“他”,与其说同饥饿和死亡抗争,不如说是与恐惧抗争;杰克·伦敦作为文学大师,用精湛的文学手法,出色地描绘了这种抗争。让我们从字里行间看到了生命本身那巨大的潜在能量,这种能量是无法诋毁的,它会让你活下去。不管你面对的是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荒野,是吃掉你的野兽,还是饥饿、疲惫,生命都会帮助你战胜它。

  这是一篇逼真的小说,紧张的故事情节中没有一点作者人为的痕迹,没有多余的议论,它只是清晰地展示了一个人在荒原中历尽艰难的.求生过程,不动声色地描绘出了生命的伟岸和强大。它告诉我们这样一个近乎真理的事实——敬畏我们的生命,相信我们的生命,和我们的生命紧紧相依,和我们的生命结成最紧密的“联盟”,我们就会尽享生命的美丽与神奇、生命的剽悍与强大。

  突然悟道无限渺小的“我”竟然那么强大。天地仿佛为“我”而生!是啊,那一片片荒草马上就会在春天的风中变成一片片新绿,这是不争的事实,这是生命的象征。

  我是谁并不重要,就象小说中的他是谁并不重要。但是,一定要知道,“我”——就是这苍穹中的生命。生命赋予了“我”精神、意志、理想、智慧!

  让我们永远拥抱伟大的生命。生命,与人类同在。不管我们遇到什么,它都会与我们同在!

必备热爱生命读后感11

  有句话说得好,“自己选择的,再也要走下去”,我认为,既然我们要走,就应该走自己既喜欢,又合适的,尽管这样的少之又少,但总是会有的。我们还应当心无旁骛地走下去,因为终有一天,我们会到达终点。

  在假期,我们一家人就去了爬罗浮山的飞云顶。当我们走到一半时,看见天上的星星比平时要多得多,亮且密。于是便开始感慨自然风光的美好。当我们到了安营扎寨的地方,发现天上的星星更多了。

  在看星星和看日出的时候,我都想要用手机去拍下来,然而,我发现,手机拍下来的照片或录下来的`视频,不仅不如亲眼所见那么美丽,也没有身临其境的那种愉悦。就好像,你看别人拍的照片,觉得美,觉得风景很靓,但远不如其亲眼所见之震撼,那种内心的触动,是观看照片无法带来的,因为你吃过了苦,而最后,你尝到甜的才会是加倍的。

  既然选择了一条道,你也认为是正确的,是你想走的,那就走下去,不要半途而废,不要因半出现的而停下了你的脚步。上或许会有绊倒你的石头,没关系,可以跨过去,如果上有美丽的风景,稍作休息,便继续前行,以后还能看见更美的。也许你会遇见一个你很喜欢的人,先放一放,等你成功了,再去找他也不迟,尽管这期间会有许多的思念。吃过的苦,不要说出来,别人会当是个笑话,只有成功了,别人才会看见你。当你吃尽了苦头,甜蜜总会到来。

  有些事,不是看到了希望,才去,而是了,才能看到希望。所谓“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不经历风雨,又怎会遇见彩虹?

  如果有机会,我会再去一次飞云顶,甚至更多。因为,只有我自己才知道那儿有多美,看过日出、凌晨两点的繁星,我感受到了人生的美好。也许下一次去又会是不一样的心情,带着不一样的呢。

  走自己的,赏最美的景,加油!

必备热爱生命读后感12

  今天,随手翻阅《阅读先锋》小学中高年级版,看到了一篇感人的文章——《热爱生命》。文章记叙了一位在荒原中被朋友抛弃的受伤的淘金者,绝境中以不屈的毅力求生,用粗野的声音,威风凛凛的样子吓跑黑熊;在生命奄奄一息时与狼展开殊死的搏斗,最终战胜了狼,获得了人间最宝贵的东西——生命的故事。

  读罢此文,淘金者与狼殊死搏斗的场面久久地萦绕在我的脑海中,淘金者对生命的热爱,那种不屈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使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在我们身边,经常听到类似这样的感叹:”活着太累了!活的没劲!“就连邻居家一个六岁的小男孩也很老成地慨叹这没意思,那没意思,与淘金者强烈的求生欲望相比,我们是否该感到羞愧,汗颜?

  有一位哲人说过:”活着就是一种幸福。“是啊,人活在世上,可以感受父母之爱,手足之情;可以享受朋友之爱,夫妻之情;可以品味生活的浪漫、温馨;可以体验事业的拼搏奋斗、成功之喜悦……活着,真的很幸福!可我们为什么常常感受不到这种幸福?是我们的生活太富裕,品尝不到贫穷的滋味?是我们的事业太顺利,感受不到生活的艰辛?还是我们的家庭太幸福,体验不到骨肉分离,妻离子散的痛苦?我觉得都不是!究其根源,在我们思想里正是缺乏了象淘金者这种对生命的热爱!

  在我们身边,也有许多同淘金者一样的`人,他们追求人世间最宝贵的东西——生命。那些在逆境中崛起,攀登事业峰巅的创业者;那些在顺境中努力,开创美好明天的守业人;那些为别人、为社会默默无闻奉献着的人……不都在尽情地展示着自己对生命的热爱吗?

  唯有热爱生命之人才能热爱自己的亲人、朋友,才能热爱自己的事业,热爱自己的生活,才能为之拼搏、奋斗、进取,让我们热爱自己的生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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