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合作协议书 篇1
甲方:(姓名)
乙方:(姓名)
双方经反复协商一致,就下列事宜达成协议:
一、(写清状况)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书,甲乙双方投资租用门面房。
二、双方协商确定,甲以双方各投资50%。
三、双方协商确定,在经营利润,按照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四、双方协商确定,甲方的职责,
1、义务,
2、利益,
3、权利,
五、双方协商确定,乙方的职责,
1、义务,
2、利益,
3、权利,
六、以上事实清楚,甲乙双方无异议。
七、甲乙双方共同承租的门面房,除双方自用外,剩余部分进行招租,招租的资金,双方平分。
八、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九、违约职责:。
十、违约金或赔偿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十一、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双方商定的其他事宜。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个人合作协议书 篇2
合伙人:
姓名,性别,年龄,住址——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上述合伙人为经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公担;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四条合伙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产品技术方式出资,按计人民币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折合比例为:,作为确定盈余分配和债务承担的基础。
(四)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按约定比例——为依据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约定比例——为依据承担。
(个性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能够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务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职责。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职责。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能够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状况下,能够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潜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潜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能够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其他。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能够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同时作如下分工:
(二)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的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在意见不一致的状况下按决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职责。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超出权限进行业务活动;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第十一条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状况下,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能够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也可依照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3、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6、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职责,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职责,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职责。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个人合作协议书 篇3
甲:,身份证号:,籍贯
乙:,身份证号:,籍贯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塑胶和金属油漆项目,总投资为20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15万元,乙方以人民币出资5万元及技术和客户资源。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三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
第五条企业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60%、乙方40%的比例分配。
第六条企业债务按照甲方60%、乙方40%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每年项目产品总销售利润的百分之十进行固定投入。销售利润分红,一年结算。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要负责技术和市场开发及售后跟进,甲方负责管理及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三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十二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十四条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五条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双方同意终止协优议的。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六条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个人合作协议书 篇4
甲方:身份证:
乙方:身份证:
丙方:身份证:
就甲、乙、丙三方合伙经营x公司一事,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达成合伙协议如下:
一、合作原则
三方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原则,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确保所经营的公司稳步发展。
二、合作期限
初步商定,合作期限为10年。自20xx年x月x日开始,至20xx年x月x日止。
三、投资要求及规模
初步商定,本公司全部出资额为x万元。其中甲方出资x万元,占出资比例的%;乙方出资x万元,占出资比例的x%;丙方出资x万元;占出资比例的x%。
四、出资要求
本协议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投资各方必须在本协议签字之日起7天内交齐本协议所约定的出资额。凡逾期交纳出资额的,按预期天数,承担每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五、利益分配及风险承担
每个日历年终了后,进行财务决算,按盈亏状况和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利益分配和亏损负担。
若有盈利,利益分配应当在次年的1月31日之前完成。分得利益者可以将盈利取走,也可以将盈利的部分或全部留在公司作为再投资,公司接受后,应当对该部分新增投资给予计付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利息,或按议定的利率计付利息。
若出现亏损,按投资比例分担亏损。亏损可以按公司的议定原则处理,由以后的赢利弥补;也可以由各合伙人按投资比例所分担的亏损额另行出资,补足亏损额。
六、退伙或转让出资
本协议生效后,合伙人不得退伙。如遇特殊情况,必须退伙时,应取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若中途有人需转让出资,首先应当在合伙人内部转让出资。其他合伙人不收购转让人的出资额时,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转让出资。
七、重大事项的议定原则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正常经营时按议定的管理办法处理。若出现正常经营以外的情况或有另外的经营变化或改变经营策略、经营方向时,应当召开全体合伙人会议待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八、合同的终止或解除
本合同履行期满自然解除。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遇有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自然灾害、战争等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终止,互相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如果不能按时足额出资,视为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除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利息承担以外,还应赔偿因不能足额及时出资所造成的`经营损失。正常经营过程中,如果有人非法占用合伙资金,视为违约,按本公司正常经营过程中该本分资金所能获得的盈利给予赔偿。
十、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个人合作协议书 篇5
甲方:(填写合作人姓名)
乙方:烟台市和谐家庭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人王建峰)
个人合作项目责权利:
1、合作者合作期间可以作为烟台和谐家企的预备导师免费参加目前正在进行的网络个案督导。
2、合作者合作期间可以优先成为烟台和谐家企的授课导师,由烟台和谐家企负责推荐给各地主办方,或者在烟台获得实习和主办工作坊的机会。
3、合作者的简介和课程信息可以刊登在烟台和谐家企的官方博客或者官方的网站上。
4、合作者可以以最大优惠(可能在4折左右)参加王建峰老师在烟台的各类课程学习,保证低于其他正常学员的最低优惠价。
5、合作者未来有机会优先拥有公司的股份,未来有机会优先成为公司股东。
6、合作者可以以最大优惠参加由烟台和谐家企主办的国内外知名导师课程(包含王建峰导师的课程,
初步决定《小物件一对一排列训练营》为团课课程,未来还会有更多。),每年4次左右。合作人也可以集体商议推荐导师,届时有烟台和谐家企负责负责联络安排团课。
(说明:采取团课方式,例如某知名导师的2万,加上路费、场地、食宿元,成本共计元。如果参加团课成员为10人,则每人只需花费3000元;如果参加团课成员为20人,则每人只需花费1500元。另外非合作个人仍然采取正常价格参加该课程,此部分费用作为课程利润部分。利润部分公司分得50%,其余50%按照参加团课的人数平均分配给合作人。例如,上面所说20人团课成功,合作人每人1500元参加课程。非合作人为6000元,有5人报名,则该课程利润部分为元,公司分得元,其他20合作人共同均分元,每人获得750元,即相当于合作人只以750元的价格参加了一个市场价值6000元的课程。注意:若合作人未参加该课程,不参与分配利润。)
7、参加过王建峰导师高级(深度疗愈)训练营的学员合作费用元,合作期限两年,参加课程费用从合作费用中扣除,两年合作期满,返还剩余部分合作款。
8、未参加过王建峰导师高级(深度疗愈)训练营学员合作费用元,合作期限两年,参加课程费用从合作费用中扣除,两年合作期满后,返还剩余部分合作款。
9、合作者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兄弟姐妹、伴侣、孩子)可以享受第4条优惠,可以享受第6条团课的优惠价格,但不参与第6条的利润分配,其余优惠不享受。
10、合作人自愿参加合作,合作期限为两年,从签订合作协议开始计算时间,合作人自愿遵守合作协议,知道在合作期限内不能退款。
11、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作个人和烟台和谐家企各自保留一份。
甲方:乙方:烟台市和谐家庭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签字(手印或盖章):公司盖章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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