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合作协议书 篇1
甲方:
法人代表:
住址:
联系方式:
乙方:
住址:
联系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入股给甲方发展产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乙方自愿入股甲方公司,投入产业。 第二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本次将公司资本金增加至万元人民币。公司现有股东实持资本金万元人民币,本次各股东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出资方式为:方式。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占股比例:
甲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乙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第三条 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和财务会计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具体内容见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2、投资各方的责任以其投入资金比例为限,各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公司的税后利润按各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3、公司增资扩股成立后,应当在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账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账户开设后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
4、本协议各方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协议内容。
第四条 其他事项
1、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组织起草申办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
第五条 本协议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2、对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投资各方共同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投资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违约方未出资的,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并有权按照违约方应当出资额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投资各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第七条 争议与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当事人同意采用以下第种方式解决(注:只能选一种)
(一)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投资各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内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订之前,各方之间所协商的任何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为准。
第九条 本协议自投资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投资合作协议书 篇2
甲方:法人代表:住址:联系方式:
乙方:住址:联系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入股给甲方发展产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乙方自愿入股甲方公司,投入产业。风险提示:
投资协议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出资问题,因此一定要在协议中载明出资的方式,以此方式认缴的出资额是多少,确定该出资额所占的出资比例等。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出资实际缴付的时间确定。实践中不乏有投资人在签订出资协议后,因各种原因而迟迟不予缴付出资,从而导致整个合作项目进程延缓。若未在协议中对此约定,或使迟延履行出资义务人逃脱责任。
第二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本次将公司资本金增加至万元人民币。公司现有股东实持资本金万元人民币,本次各股东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出资方式为:方式。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占股比例:甲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乙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第三条 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和财务会计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具体内容见有限责任公司章程。风险提示:
在盈余分配问题上,投资人通常不会忽略,但对于投资项目给
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分担上,投资人往往会出现疏漏。虽然各投资人对外承担责任的范围和内容是一致的,但对投资人内部责任分担以及追偿问题很大程度上是依据协议约定确定的。若因约定不明,会使得无过错投资人要与过错投资人共同承担责任,甚至数倍于有过错投资人。
2、投资各方的责任以其投入资金比例为限,各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公司的税后利润按各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3、公司增资扩股成立后,应当在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账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账户开设后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
4、本协议各方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协议内容。
第四条 其他事项
1、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组织起草申办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
第五条 本协议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2、对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投资各方共同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风险提示:
为避免发生潜在风险,合同各方将违约责任条款作出明确约定,就会使签约人谨慎签约,全面系统的估计自己的履约能力,防止签约人故意违约,提高签约人履行合同的自觉性,并在履约过程中积极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使合同风险消弭于签约阶段。
其次,合同中,许多当事人常约定因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确忽略对具体违约金的确定,而在后续纠纷争议中,守约方又对损失的大小无法确切举证,而造成无法弥补全部损失,因此在设置违约责任条款时应当多费些心思。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投资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违约方未出资的,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并有权按照违约方应当出资额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投资各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第七条 争议与解决方式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当事人同意采用以下第种方式解决(注:只能选一种):
(一)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投资各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内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订之前,各方之间所协商的任何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为准。
第九条 本协议自投资各方签字盖X之日起生效。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X):
乙方(签字盖X):
签字日期:签订地点:
投资合作协议书 篇3
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合建并合作开办合作项目,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相关利益特制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人姓名
姓名 XXXX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机构代码
姓名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
第二条:合作事项、地址、名称及合作年限
地址:
名称:
合作年限:壹十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双方合作结束。
第三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贰佰万元(200万元)。 其中:甲方负责提供场地,占出资总额的 50 % 。乙方出资 壹佰万元(100万元), 占出资总额的 50 % 。
第四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 甲乙双方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承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及风险。遇合作项目经营中需要资金注入时,由财务人员提前一周通知,双方按所占股份在通知后一周内向合作项目注入资金。
2. 合作项目利润每年12月31日计提,按照投资比例分享净利润。
3. 合作项目所占用的土地、房屋为甲方单独所有。
4. 合作项目由甲乙双方共同管理全面事务,共同承担相关责任。
第五条:事务执行
1. 甲乙双方委托受聘项目负责人执行合作项目的日常事务;委托受聘财务人员管理合作项目的日常开支。
2.甲乙双方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合作项目经营产生的收益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甲乙双方承担;
4.甲乙双方可以向合作项目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共同投资人协商后共同决定;
5. 甲乙双方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共同投资人另一方同意:
(1)转让个人股份;
(2)更换相关管理人员和员工。
(3)调整工资。
(4)私自借用合作项目财物。
(5)甲乙双方其中一方经办的非正常性开支(设备购买设施建设或数额在500元以上)。
第六条:投资的转让及禁止事项
1. 甲乙双方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 甲乙双方依法转让其股份,在同等条件下,投资人另一方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 严禁挪用合作项目资金、借贷给他人或作其他盈利活动,利用职务在收支中提取回扣,虚报支出,少报收入,构成贪污的行为。
4. 严禁在合作项目在同一区域范围内,不得自营或者与他人合办同档次的合作项目。
5.严禁用合作项目资产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
6. 严禁借用合作项目名誉从事个人经营或做有损合作项目名誉的`事情。
第七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经营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销;
5.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 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同意,自合伙项目解散后15日内委托律师、会计师等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后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甲乙方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按合伙人的股权不理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乙双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个人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 20万元 。
第九条:其他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 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投资合作协议书 篇4
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资源共享、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xx区第二幼儿园项目”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项目名称及合作资料
1、项目名称:xx区第二幼儿园;
2、项目地址:山西省xx区
3、合作资料:
(1)甲方为乙方在山西省晋中市xx区域带给提升幼儿园经营管理项目、幼教衍伸教育项目(亲子课程、感统课程、游泳课程、蒙氏课程等)资源及服务,并授权乙方使用“乐优宝贝亲子早教”品牌。
(2)乙方负责带给教学所需的场地(包括现有幼儿园共3层计4900平米、培训楼(xx艺术体验馆)含地下室共6层,计4900平米)、硬件设备并根据需要增添教育项目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教室、感统教具、游乐设施、蒙氏教具、演播厅设备、游泳池改造、教具等);
(3)在合作期间,幼儿园的经营权由甲方行使;甲方指派出纳一名,乙方指派会计一名,负责幼儿园的财务事宜。
二、合作费用及利润分配
1、甲方以人民币壹佰万元(小写100万元)为限投资合作该项目,占该项目30%的股份;乙方以现有幼儿园、xx艺术体验馆及附属设施作为出资合作该项目,占该项目70%的股份;
2、甲乙双方按投资比例对xx第二幼儿园的`净收益进行分配,即甲方按净收益金额的30%提取,乙方按净收益金额的70%提取。
3、财务核算
双方指派的财务人员共同对该项目设置会计目录,并对项目的收支状况进行统计,并按月向甲乙双方出具财务报表;
4、本合同生效后,除幼儿园日常运营开支外,2015年1月1日起购置的教学器材计入成本按财务制度摊销(不包括固定建筑物)2015年1月1日前购置的教学器材及固定资产不计入核算成本,由乙方自行处理;
5、甲乙双方按投资比例于每年5月31日前分配前半年的利润,于每年12月31日前分配后半年的利润。
三、合作方式:
在培训楼(xx艺术体验馆)贴合项目经营使用之前甲方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主体,在合同签订后至培训楼投入经营使用期间甲方为乙方带给乐优教育项目资源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xx优质幼教资源、项目课程体系、师资、招生简章等资料;项目课件资源;策划制作项目相关文件及宣传品;面授讲座、课程师资的招聘与培训;项目运作指导及团队组建培训)。
四、合作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自xx年1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
五、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所带给的项目资源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只限在山西省晋中市xx区为履行本协议中的项目经营而使用;
2、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项目资源泄漏给第三方;
3、合作期间届满,幼儿园的固定资产及硬件设施全部归乙方所有。
4、本协议生效前,因乙方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全部归乙方所有,由乙方自行处理。
5、乙方保证其幼儿园的手续齐全,债权债务已全部清理完毕,保证不会受到外界的干扰。
六、违约职责
1、本协议除法定原因之外,任何一方不得解除;
2、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任何一方提出解除该合作关系,均需按年向对方支付60万元的违约金(以剩余合作期限计算);
3、如因乙方违反本协议条款导致甲方受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足额退回投资款并按本条第二项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职责。
七、争议或者纠纷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或者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或者纠纷提交到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解决。
八、其他约定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双方可进一步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日期:
日期:
投资合作协议书 篇5
甲方:
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1、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项目投资主体。
2、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乙方占出资总额的%。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3、共同投资于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取得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公司登记之日起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份。
3、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本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年月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年月日
投资合作协议书 篇6
甲方:
乙方:身
丙方:
以上三方单称时为本协议一方,合称时为本协议各方。鉴于甲方拟对项目与项目进行投资,乙丙两方意愿与甲方共同投资,以上各方经友好协商,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丙三方投资份额、事务执行及利润分成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投资项目具体情况项目,位于;项目,位于,前述两个项目甲方预计投资人民币万元,具体投资额以最终结算的投资额为准。风险提示:
投资协议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出资问题,因此一定要在协议中载明出资的方式,以此方式认缴的出资额是多少,确定该出资额所占的出资比例等。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出资实际缴付的时间确定。实践中不乏有投资人在签订出资协议后,因各种原因而迟迟不予缴付出资,从而导致整个合作项目进程延缓。若未在协议中对此约定,或使迟延履行出资义务人逃脱责任。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在两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中,甲方出资人民币万元,占出资总额的80%;乙方出资人民币万元,占出资总额的%;丙方出资人民币万元,占出资总额的%,总投资超过预计万元的,各方同意按出资比例同时追加出资。
第三条 三方应按照项目开展进度要求,依据甲方指令按出资比例同时履行出资义务,各方出资应在年月日或两项目完成前支付全部出资。一方的出资应经其他两方确认,并将资金交给甲方财务或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出资后任何一方不得抽回投资。风险提示:
在盈余分配问题上,投资人通常不会忽略,但对于投资项目给
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分担上,投资人往往会出现疏漏。虽然各投资人对外承担责任的范围和内容是一致的,但对投资人内部责任分担以及追偿问题很大程度上是依据协议约定确定的。若因约定不明,会使得无过错投资人要与过错投资人共同承担责任,甚至数倍于有过错投资人。
第四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各方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投资项目债务先以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偿还时,以出资额度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五条 利润分配期限各方同意在两项目最终清算后,被投资项目将投资利润分配给甲方后30天内,乙丙方可要求甲方按三方出资份额分享投资利润。
第六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执行投资日常事务,对外全权与
第三方签订投资协议等法律文书;
2、甲方以外的其他投资人有权了解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但不得干涉甲方对共同投资事宜的处理;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以下共同投资事务须由共同投资人同意即为有效。
(1)投资人转让共同投资项目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第七条 投资的转让
1、任一方均不得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
2、各方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其次,合同中,许多当事人常约定因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确忽略对具体违约金的确定,而在后续纠纷争议中,守约方又对损失的大小无法确切举证,而造成无法弥补全部损失,因此在设置违约责任条款时应当多费些心思。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投资人未按期缴纳或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十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出投资项目处理。
2、投资人私自以其在约定共同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出投资项目处理,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按退出投资项目处理是指,将其已投入的出资额予以返还(具体内容各方协商)。
第九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3、本协议一式份,甲乙丙各执份,份交甲方公司留存,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丙方(签字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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