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代理协议书 篇1
甲方: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公司住址:
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手机: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授权乙方从事(就业前培训)招生代理与宣传工作。乙方所代理的地区为福建省福州市,乙方不得超出授权区域进行招生、宣传,也不得再授权给任何第三人在任何区域进行招生代理与宣传。
第一条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时止。
第二条双方的基本权利义务:
一、甲方根据自身的需要和规章制度及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对乙方进行管理;乙方在工作中应该服从甲方的安排,对于工作情况要如实汇报给甲方。
二、甲方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的义务,并享有对乙方进行专业培训的权利与义务。
三、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乙方提成。
四、乙方在与甲方履行合同的过程期间中不得在其它同性质、同种类、同行业的单位中作从事任何工作;乙方不得将所得的招生信息提供给任何个人或单位。
五、乙方对于在合同履行期间所知悉的有关甲方的信息资料享有保密的义务;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甲方相关信息资料有偿或无偿提供给其它任何个人或单位。
六、在乙方的授权范围内,甲方不得再授权第三人进行招生活动。除非乙方存在违约或者虚假招生、滥承诺滥收费等行为。
第四条具体内容
一、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地区范围内从事招生代理与宣传等工作,但甲方在实际工作中另有约定的应从其约定。
二、乙方因进行招生活动、宣传、广告等活动产生的人力成本、物力成本,应当独自承担,独立核算。乙方应当保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乙方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组建个人市场拓展团队,但是个人应当对团队负责。乙方组建的团队产生的一切责任,对外由乙方向甲方承担法律责任。
四、海报、传单、报名表、发票等招生代理所用的材料均由甲方提供。乙方不得私自印制招生、宣传海报或者传单。违反本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含律师代理费、公证费、调查取证费、诉讼费等)。
五、乙方有义务在其代理范围内张贴海报进行报名宣传,海报与传单发放应当严格规范,不得在公共场所滥发传单、滥张贴海报。如因乙方在代理区域内进行广告宣1文章原创:杨夏冬律师,电话:,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传,导致甲方被处罚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六、乙方应当负责收集甲方所要求的相关市场资料,对于报名的学员信息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三日内报到甲方处进行登记。
七、乙方不得直接向学员收取任何报名费,应当告知学员向甲方指定的账号内汇入报名费。
八、报酬结算:甲方按照乙方每月所招收学生实际交纳的报名费的百分之计算提成费用支付给乙方。乙方除有权向甲方请求支付提成报酬外,不得请求支付其他费用。
九、报酬支付:甲方应当在每月20日前向乙方支付上个月的提成费用。
十、乙方在从事招生过程中,不得承诺包就业,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独自承担。
十一、乙方在应当认真核查报名学员的资料信息,按甲方要求收集学员的相关资料,并将资料提交给甲方审核确认。
第五条违约责任与合同的解除
一、乙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因个人原因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解除合同。
二、对于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约定的,甲方将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并且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乙方可得的提成金额。
三、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将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泄露给任何第三方的,应当赔偿甲方先遭受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含可得利益、律师代理费、公证费、调查取证费、诉讼费等)。
三、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海报、传单等各种材料应尽妥善保管义务,非意外事故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含律师代理费、公证费、调查取证费、诉讼费等)。
四、乙方若在工作过程中向甲方汇报虚假信息或者做出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扣除当月乙方提成费用作为违约金,并视具体情况可以与乙方解除合同。
五、乙方在代理招生过程中,应当如实向学员说明培训流程与应聘相应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并且告知风险存在。如乙方不得有弄虚作假、夸大宣传、滥承诺、乱收费等不良行为。乙方违反本条款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且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合同履行期内乙方的提成费用总和。
六、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方能解除合同,但基于一方重大过失或者故意行为而使另一方利益受到损失的,利益受损失一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第六条其它事项
一、乙方可以视招生代理的情况,自主组建团队,但是其团队宣传的人员应当签订劳动合同或者雇佣合同,产生的一切劳动关系与甲方无关。
二、对于乙方的代理招生的学员交纳的报名费以甲方实际收到的数据为准。
三、双方解除合同后,乙方应当返还甲方提供的海报、传单、报名表、发票等各种资料,并且有义务在合同终止后保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招生代理协议书 篇2
甲方: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
联系方式:
地址: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条例,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作内容
甲方依工作需要聘请乙方为甲方在校区的校园代理, 负责该校区的招生宣传工作。
二、协议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力制定统一的操作规范和管理办法。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工作指导和相应的工作支持,协助乙方开展各项工作。
3、乙方如不能胜任该工作,甲方有权提前一星期通知乙方,并解除该协议。
4、对于甲方学校内部信息、资料等,乙方予以严格保密,不可外泄。否则,甲方有权力终止该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且甲方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力。
5、甲方有义务给乙方提供各种宣传资料。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力在本协议期限内使用品牌,负责应负区域招生宣传等相关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1)负责该区宣传单页发放海报张贴等相关宣传工作。
(2)负责接受学员咨询与报名。
(3)协助甲方联系讲座与上课教室等。
(4)协助甲方开展宣传讲座以及甲方与高校合作事宜的协助。
2、乙方有权力根据工作情况获取相应劳动报酬。
3、乙方有义务按时完成甲方布置的工作任务,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业务技能和工作绩效。
4、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到中心开会、培训,定期交工作总结。
5、在该协议生效期间,乙方不得从事同行业其他工作。
6、乙方在离开甲方学校之前,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将有关甲方的一切资料全部交回,不得以任何形式外协或带离甲方学校;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7、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品牌形象,积极宣传、推广甲方品牌。
8、乙方有义务保存好甲方提供的图书、讲义、听课证等,丢失者须承担相应责任。
五、待遇结算
1、报名提成(按月累计发放):
1-5人:元/人;
6-10人:元/人;
11人以上:元/人。
2、试用期说明:
(1)试用期时问:个月,在试用期问,如果乙方违反甲方的相关工作规定或未达到该岗位能力要求, 则甲方有权利随时终止乙方代理资格,且不发放任何奖励。
(2)试用期待遇:底薪元+提成。
(3)转正后无底薪,只记提成收入,按月发放。
(4)其他约定奖励情况。
六、该方案不尽之处,甲乙双方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协商后可做调整。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以上协议条款中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招生代理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本着平等自愿、相互尊重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委托招生等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开展开展招生广告宣传,承接学生的报名、接待、组织培训、考试等招生的相关工作;
2、甲方有义务将乙方推荐来咨询或邀请来的客户进行当面咨询;
3、甲方有义务保密本协议的全部内容,不得向第三方泄密;
4、如果乙方在招生过程中出现违规、泄密之类的情况,甲方有权随时终止该协议。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招生工作的宣传与推广;
2、乙方负责乙方所招学生组织培训、考试工作;
3、乙方必须保密本协议的全部内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其中的任何细节;
4、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的良好形象和荣誉;
5、乙方有权利和义务对该招生、培训、考试工作提出必要的、合理化建议或意见。
三、招生成果确认:
1、招生成果确认:
乙方招收或推荐的学生报名交费后,开课后,计入乙方的招生成果。
2、招生报酬计算:
按照学生报名时付款的提成。
3、报考费交纳时间:每期考试的报考时交纳。
四、其 它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
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成立,有效期从签约当日至本协议约定完成期满时终止。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有效期限为
4、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时间:年 月 日时间:年 月 日
招生代理协议书 篇4
甲方:东方文化教育培训中心
乙方:
本着平等自愿、相互尊重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委托招生等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开展开展招生广告宣传,承接学生的报名、接待、组织培训、考试等招生的相关工作;
2、甲方有义务将乙方推荐来咨询或邀请来的客户进行当面咨询;
3、甲方有义务保密本协议的全部内容,不得向第三方泄密;
4、如果乙方在招生过程中出现违规、泄密之类的情况,甲方有权随时终止该协议。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招生工作的宣传与推广;
2、乙方负责乙方所招学生组织培训、考试工作;
3、乙方必须保密本协议的全部内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其中的任何细节;
4、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的良好形象和荣誉;
5、乙方有权利和义务对该招生、培训、考试工作提出必要的、合理化建议或意见。
三、招生成果确认:
1、招生成果确认:
乙方招收或推荐的学生报名交费后,开课后,计入乙方的招生成果。
2、招生报酬计算:
学生交纳费用除向甲方交纳报考费外,其余全部收入均为乙方所有。
3、报考费交纳时间:每期考试的报考时交纳。
东方文化教育培训中心
四、其它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成立,有效期从签约当日至本协议约定完成期满时终止。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有效期限为一年,协议到期之后,如果双方有继续合作的意向,可以续签。
4、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时间: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招生代理协议书 篇5
甲方:
乙方:
乙方代理甲方到特定区域有针对性的做招生以及广告宣传工作,把学校招生信息发布给目标群体,负责自己所在区域招生咨询和学生报名入学等事宜。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20年区域宣传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的内容:
在自愿、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下,乙方代理甲方的区域性广告宣传工作,甲方按乙方的工作效果与业绩支付招生以及广告宣传费用。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查。
2、甲方有权对乙方整个宣传推广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乙方如违背宣传原则进行不实宣传或有损甲方声誉的行为时,双方视具体情况协商解决。
3、甲方为乙方提供工作所需招生简章、宣传画册等招生宣传资料。并提供给乙方该地区的授权书或者介绍信以及相关教育厅等相关文件,便于乙方在地区宣传。
4、甲方为乙方提供当地市场分析、业务指导、岗前培训以及媒体广告支持。
5、直接以快递形式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6、按乙方的工作效果与业绩,甲方支付给乙方代理酬金。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招生宣传代理地区为。
2、乙方以甲方的名义进行招生推广工作,自主联系生源、发动和组织生源工作。
3、乙方以甲方的招生简章、宣传画册等宣传资料为统一口径开展宣传工作。
4、按乙方的成功入学人数获取甲方的宣传工作酬金。
5、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6、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名义从事其它事项。如造成负面影响或经济损失,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只能收取报名费并向学生出具统一票据并向甲方上交存根,不得收取或代收学生的学杂费,应由甲方统一收取学生学杂费,报名费用将在入学凭统一票据冲抵学生学杂费;乙方收取的报名费用冲抵代理酬金。
四、代理酬金:
1、酬金分两次支付,首次在学生入学缴费注册后首日内支付60%,剩余部分在学生入学后两个月内支付完毕(所欠费用给乙方打付欠条)。
2、酬金的数额以实际缴费注册学员人数为准。
3、学生入学后,两个月内退学的,甲方不支付给乙方酬金。
五、合同变更或终止及违约:
1、乙方在宣传过程中如出现违规或违法行为,该合作终止,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2、若甲乙双方的合作发生变更,应协商解决,以补充协议再次确认变更内容。
六、协议有效期:
自20年月日起至20年10月20日止。
七、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2、本协议双方的任何一方的地址、电话号码变更时,变更方应于变更后当日以电话、短信、传真等方式通知对方人员。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4、本协议内容不得泄露给任何另三方,否则视为违约。
八、签定此协议时需补充的条款:
甲方:
乙方:
甲方办公电话:
乙方办公电话:
甲方联系手机:
乙方联系手机: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招生代理协议书 篇6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XXXXX代理权转让给乙方一事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1、甲方将其XXXXX在四川省自贡市(区县市)代理权转让给乙方。
2、转让后,甲方不再享有XXXXX的代理权利、不再承担代理义务;乙方在享受代理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代理义务。
3乙方支付转让费后,甲方配合乙方完成在XXXXX公司的代理权变更手续。
4、乙方受让后,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转让本代理权。但乙方转让本代理权时必须经过甲方的书面许可,同时将其向第三人收取的转让费的百分之支付给甲方。第三人必须再次与甲方签订代理转让合同,否则甲方不予配合办理在XXXXX公司的代理权变更手续。
5、甲乙双方特别约定,如乙方违背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甲方将享有直接通知XXXXX公司不予办理从乙方到第三人的代理权变更手续的权利。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追究XXXXX公司的任何责任。
6、签订协议时,乙方支付甲方转让费元,完成在XXXXX公司的代理权变更手续后的当日乙方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
7、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出让方:受让方:
年月日年月日
招生代理协议书 篇7
为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发展贸易,有关方按下列条件签订本协议:
1.订约人供货人(以下称甲方):销售代理人(以下称乙方):甲方委托乙方为销售代理人,推销下列商品。
2.商品双方约定,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销售不少于**的商品。
3.经销地区只限在……。
4.订单确认本协议所规定商品的数量、价格及装运条件等,应在每笔交易中确认,其细目应在双方签订的销售协议书中作出规定。
5.付款订单确认之后,乙方须按照有关确认书所规定的时间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乙方开出信用证后,应立即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准备交货。
6.佣金在本协议期满时,若乙方完成了第二款所规定的数额,甲方应按装运货物所收到的发票累计总金额付给乙方*%的佣金。
7.市场报告乙方每3个月向甲方提供一次有关当时市场情况和用户意见的详细报告。同时,乙方应随时向甲方提供其他供应商的类似商品样品及其价格、销售情况和广告资料。
8.广告费用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在上述经销地区所作广告宣传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须事先向甲方提供宣传广告的图案及文字说明,由甲方审阅同意。
9.协议期限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天,自**至**.若一方希望延长本协议,则须在本协议期满前1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决定。若协议一方未履行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
10.仲裁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通过友好协商达不成协议,则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定进行仲裁。该委员会的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另有规定外,由败诉一方负担。
11.其他条款
甲方不得向经销地区其他买主供应本协议所规定的商品。如有询价,当转达给乙方洽办。若有买主希望从甲方直接订购,甲方可以供货,但甲方须将有关销售确认书副本寄给乙方,并按所达成交易的发票金额给予乙方*%的佣金。
若乙方在*月内未能向甲方提供至少**订货,甲方不承担本协议的义务。
本协议受签约双方所签订的销售确认条款的制约。
本协议于**年*月*日在**签订,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招生代理协议书 篇8
甲方(委托方):
乙方(代理方):
丙方(监管方):
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原则,经过三方共同协商,达成代理操盘合同如下:
1.甲方出资元人民币作为本金,投入国内证券交易市场。委托乙方代理操盘,委托丙方代理监管。除非实际亏损超过10%,不得中途抽资。
2.本金为甲方所有,年投资收益的50%为甲方所有,50%为乙方所有。
3.乙方在代理操盘期间负责实盘操作,按照中期波段进行操作,选择合适的交易时间和交易品种,决定下单金额和数量。
4.乙方以保证金元承担投资风险的50%。保证金存入甲方资金帐户,所有权属于乙方。
5.丙方协助甲方开设资金帐户,负责对该帐户的`监管;确保帐户资金的安全。
6.丙方不承担投资风险、不分享投资收益。
7.在代理期间一旦出现亏损,丙方有责任立即向甲方通报详细的亏损情况,并有权在亏损超过5%时强制平仓。
8.丙方负责按季度结算,年度清算及收益分配。结算内容包括:股票市值、现金、盈亏;清算内容包括:股票市值、现金、盈亏、甲方收益、乙方收益。收益分配包括:将收益按上述规定支付给甲乙各方。
9.代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签章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10.在代理操盘合同生效期间,若出现合同中未提及的问题,三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字):
年月日
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招生代理协议书 篇9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银行分行证券部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本银行证券指定交易协议由上列各方于年月日在市订立。
鉴于根据证券交易所《关于实行可选择性指定交易制度的通知》,甲、乙双方同意,甲方选择乙方作为指定交易地点。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银行证券指定交易协议,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指定交易的。股票帐户号码为:,身份证号码为:。
第二条 甲、乙双方指定交易的范围,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无纸化证券品种为限。
第三条 在指定交易期间,甲方的交易均通过乙方办理,并保证按规定履行清算交割义务,乙方为甲方提供对帐业务,保证甲方的权益不受侵犯。如果甲方指定在乙方的证券和保证金发生产权争议,乙方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和规定进行裁决和处理。
第四条 在履行清算交割义务后,甲方有权撤销或变更指定交易地点,乙方保证及时为甲方办理撤销或变更指定交易地点的登记手续。
第五条 变更或撤销指定交易,须由甲方亲自到乙方营业柜台填写“指定交易撤销登记表”,同时出示本人的股票帐号及身份证原件方可办理。
第六条 撤销或变更指定交易,为当日申报,隔日生效。
第七条 甲、乙双方指定交易的行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令和证卷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八条 根据国家政策和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乙方有修改本协议书条款的权力。此类修改乙方将在营业场地以公告形式告知投资者。
第九条 在签署本协议前,甲方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乙方各项交易规定和本协议各条款的内容。
第十条 陈述和保证
10.1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2)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10.2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在指定交易期间,如发生违约纠纷而导致对方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如果一方未按本协议履行义务,则应承担罚款元给另一方。
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则受损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十二条 保密
一方对因本银行证券指定交易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三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协议附件
14.1 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14.2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如因乙方不可预测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八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九条 通知
19.1 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19.2 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19.3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二十一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本协议于双方签字盖章的第个营业日生效,于甲方撤销指定交易后终止。
本协议一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三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管理资产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同意将其元(大写)现金委托甲方进行合法的市场挂牌证券买卖。委托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证券营业部开设乙方个人所属的合法证券帐户,并将上述委托资金全数转入该帐户。(资金帐号:,股东帐号:)
三、在委托期间,甲方有权对该帐户的资金进行买卖,但资金存取权仍属于乙方。
四、甲方在每次买/卖完毕后,应于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情况告知乙方,买卖理由可以不作解释。
五、利润分配:
1.所得利润为委托资金%以下的,该部分全属乙方所有。
2.所得利润为委托资金%以上的,甲方收取超出部分的%。
3.资产管理期满后结算利润,如产生可分配利润,乙方应以结算后一周内将该利润款项划拨至甲方指定银行帐号。(帐号:;开户行:)
4.若乙方在委托期限内终止该协议,须提前通知甲方,甲方有权不履行本合同所作承诺,并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个交易日内将委托帐户的证券完全沽出后,进行结算工作。届时,如果乙方委托资金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有利润,则乙方最高只能按利润的%提取利润,剩余利润归甲方享有。
5.若甲方在委托期限内终止该协议,即使乙方同意,甲方亦应向乙方支付委托资金和利润。届时,如果乙方委托资金有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如有利润,全部归乙方享有。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未尽事宜以双方协商达成的补充文件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招生代理协议书 篇10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为实现双方优势互补,就乙方代理甲方课程推广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课程详情
1、课程主题:
2、课程主要内容:
二、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师资、教材,对培训质量负责。
2、乙方代理甲方负责进行课程宣传工作。
3、甲方负责招收学员,提供课程场所和设施。
三、双方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宣传资料,支持配合乙方的推广宣传工作。
2、乙方应向潜在学员详细说明课程的可行性、可靠性和优越性,按照甲方的承诺组织宣传。
四、成本费用及利润分成
1、乙方代理期间的推广宣传所需由乙方承担;
2、代理结束后,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代理费元。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协议的规定,不得擅自修改本协议内容;如甲、乙双方有一方在协议签订之日起拒不履行相应责任的,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就此提出相应赔偿。
2、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不同意见或产生纠纷,甲乙双方应本着互相谅解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法律程序解决。
3、因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双方的责任不能按规定履行的,可延后履行,或双方协商,终止协议。
六、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2、本协议到期如未续约,视为自动终止。
七、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作为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持份,自甲乙代表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招生代理协议书 篇11
兹有(可以是公民个人也可以是法人单位,如果是公民个人,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如果是法人单位,应写明法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可以是公民个人也可以是法人单位,如果是公民个人,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如果是法人单位,应写明法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代理下列活动:
(写明授权的范围和具体权限,这是委托书的核心,要明确、具体)
授权人:(签字或者盖章)
年月日
格式二 委托代理协议
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如果是法人单位的,则应写明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
被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如果是法人单位的,则应写明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
代表人与被代理人经过协商,达成委托代理协议如下:
第一条 被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在下列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活动:
(委托代理的权限和具体内容)
第二条 代理人必须按照被代理人的授权委托的范围和内容,认真履行职责,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代理人超越代理权实施的民事行为,由代理人自己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是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而实施的行为,事后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视为在代理权限内。
第四条 代理人不履行职责或者其他违法行为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被代理人的实际损失。
第五条 被代理人按照(双方约定的条件),在期限内,支付代理费元。
第六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份,当事人各执一份。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被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招生代理协议书 篇12
甲方:
乙方:
为组织好年春/秋季市民办高校招生工作,就乙方代理甲方招生一事,经过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特制定此协议:
一、招生区域及数额
甲方委托乙方在省(市)区(县)开展招生工作。
乙方在该区域为甲方代理招生人数不低于人(定额标准:全国代理:人:省级代理:人:市级代理:人:区级代理人:县级代理:人)。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出具代理招生授权书,学校办学许可证等证明复印件。
(2)乙方支付相关数量的资料费后,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关数量的招生简章,报名表等资料。
(3)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有关招生工作的最新信息,动态。
(4)甲方负责招生工作北京方面相关事宜:如接待考生,统一将学生送到相关院校,为考生调剂院校,以及与校方的合作事宜。
(5)按规定向乙方兑付招生代理劳务费。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身份证等真实证件复印件,详细招生地址及联系方法。
(2)乙方务必以相当的力度开展招生,宣传及报名咨询工作,指导学生填写报名表并及时将其连同报名资料寄给甲方,因传递延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后果。
(3)乙方在招生期间一切开支自理,新生报名费可由乙方代收,但应在报名表上注明“报名费已收”字样。代收的报名费从劳务费中扣除。
(4)乙方不得向考生及考生家长收取报名费以外的任何费用,不得欺诈,蒙骗考生及考生家长,否则乙方将为此承担一切后果。
四、非常规事件处理办法
(1)乙方所招学生若与其它报名途径或招生代理所报学生重复,冲突,甲方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收到学生报名资料的时间先后顺序判定报名有效性。
(2)若乙方所招学生在招生院校发生冲突,甲方负责与校方交涉,查实,但甲方不保证结果。
(3)乙方未完成议定招生指标者,结算劳务费时将原劳务费支负标准降低元/每生。若乙方招生成果为0,则承担甲方在招生期间因乙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若发现乙方有把报名考生报往甲方负责范围以外院校或同此类院校互串的行为,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五、招生劳务费兑现时间及方式
视各院校劳务费兑现时间不同,甲方应当在校方支付完毕劳务费后的三周内同乙方结算劳务费。
招生劳务费兑现依据为此招生协议,代理人身份证,报名考生名单,必要时须用新生资料证明。
六、劳务费结算标准
在劳务费结算时甲方财务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依法扣除个人收入所得税,凡以公司名议招生,结算时提供发票,帐号者,不再扣除个人收入所得税。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互让互惠的原则协商解决或由附件体现。本协议一切事项之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招生代理协议书 篇1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甲方公开课及内训招生协办方,进行代理招生工作。
2.甲方向乙方提供代理招生授权书(见附件形式)。
3.乙方在本协议期内向甲方推荐学员及意向客户,由甲方进行跟进处理(乙方原则上不负责客户咨询及跟进工作)。对乙方在本协议期内向甲方推荐的客户(包括乙方在协议签订同时向甲方提供的本协议期之前的所有意向客户),于本协议期及之后一年内产生的成交,均计入乙方代理业绩。
4.甲方须按本协议第六条及第七条指定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业绩相应的佣金;
计算公式:乙方代理业绩所产生的实际成交总金额x项目佣金比例=乙方佣金。
甲乙双方确定项目佣金比例如下:
公开课为%,内训为%(若有其它特殊情况,请在本协议列出)
5.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互联网招生系统帐户,由甲方自助进行招生信息的发布及维护。甲方在乙方招生系统中发布的招生信息,须为符合本协议之项目,否则乙方将全部视为本协议合作项目,并对产生的业绩根据本协议收取佣金。甲方培训公开课如有延期情况,应在确定延期之日立即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中止发布甲方招生信息。
6.乙方负责将客户报名及咨询信息记录于甲方招生系统帐户、或以电话及传真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定期查询乙方互联网招生系统中记录的报名及咨询信息,对报名或咨询的客户及时进行跟进,并于乙方招生系统如实记录每客户跟进情况。
7.对于乙方向甲方推荐并已成交客户,甲方应于开课后三个工作日内于乙方互联网招生系统进行准确记录,并根据本协议相关条款计算出乙方应收佣金,同时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冻结甲方招生系统帐户,并停止对甲方招生信息的宣传推广工作。
8.甲方须于每客户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乙方佣金(以支付凭证日期为准),否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加收每日1%的滞纳金。如甲方延迟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超过30工作日,乙方有权向甲方另外索赔乙方代理佣金一倍的违约金,并有权中止本协议乙方义务。如发生甲方遗漏乙方向甲方推荐并已成交客户的情况,甲方须按本协议相应条款支付相应乙方佣金,并另外向乙方支付相应乙方佣金的一倍的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中止本协议乙方义务。
9.本协议自生效起90天内,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客户无任何成交,乙方有权中止本协议乙方义务。
如甲乙双方客户信息有任何重复或冲突情况,除甲方可提供确切书面证明外,均应计入乙方代理业绩。
甲方不得在乙方网站发布虚假信息,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若由此引起的纠纷,甲方负全责。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如甲方未提供中止本协议的书面形式协议附件,本协议自动顺延一年。
10.如本协议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书面协议附件形式补签。
1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有效)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电话:电话:
盖章: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附
代理招生授权书
(填写甲方单位名称)授权市顾问有限公司作为招生代理,进行(填写招生合作项目名称)工作。
特此授权
(填写甲方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
(甲方单位法人签章)
授权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招生代理协议书 篇14
甲方: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
联系方式:
地址: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条例,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作内容
甲方依工作需要聘请乙方为甲方在校区的校园代理,?负责该校区的招生宣传工作。
二、协议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力制定统一的操作规范和管理办法。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工作指导和相应的工作支持,协助乙方开展各项工作。
3、乙方如不能胜任该工作,甲方有权提前一星期通知乙方,并解除该协议。
4、对于甲方学校内部信息、资料等,乙方予以严格保密,不可外泄。否则,甲方有权力终止该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且甲方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力。
5、甲方有义务给乙方提供各种宣传资料。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力在本协议期限内使用品牌,负责应负区域招生宣传等相关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1)负责该区宣传单页发放海报张贴等相关宣传工作。
(2)负责接受学员咨询与报名。
(3)协助甲方联系讲座与上课教室等。
(4)协助甲方开展宣传讲座以及甲方与高校合作事宜的协助。
2、乙方有权力根据工作情况获取相应劳动报酬。
3、乙方有义务按时完成甲方布置的`工作任务,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业务技能和工作绩效。
4、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到中心开会、培训,定期交工作总结。
5、在该协议生效期间,乙方不得从事同行业其他工作。
6、乙方在离开甲方学校之前,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将有关甲方的一切资料全部交回,不得以任何形式外协或带离甲方学校;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7、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品牌形象,积极宣传、推广甲方品牌。
8、乙方有义务保存好甲方提供的图书、讲义、听课证等,丢失者须承担相应责任。
五、待遇结算
1、报名提成(按月累计发放):
1-5人:元/人;
6-10人:元/人;
11人以上:元/人。
2、试用期说明:
(1)试用期时问:个月,在试用期问,如果乙方违反甲方的相关工作规定或未达到该岗位能力要求,?则甲方有权利随时终止乙方代理资格,且不发放任何奖励。
(2)试用期待遇:底薪元+提成。
(3)转正后无底薪,只记提成收入,按月发放。
(4)其他约定奖励情况。
六、该方案不尽之处,甲乙双方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协商后可做调整。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以上协议条款中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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